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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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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國文學課程

中國文學名著賞析系列

三言

(《 喻 世 明 言 》、《 警 世 通 言 》、《 醒 世 恆 言 》 )

教 育 局 課 程 發 展 處 中 國 語 文 教 育 組

2013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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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中學中國文學課程分為必修和選修兩部分。必修部分的學習材料 除了「指定作品」和「自選作品」外,還有「名著選讀」。「名著選 讀」的目的是希望學生平日多讀古今經典名著,擴大閱讀面、提高閱 讀量,從而拓寬視野,提升文學素養,豐富人生體驗。為協助教師進 行「名著選讀」的教學,課程發展處中國語文教育組於 2009 年編訂 了《中學中國文學名著選讀簡介(中四至中六)》,以供學校參考。

中國文學課程的選修部分設有「名著欣賞」選修單元,期望學生 透過研讀文學名著,體會優秀作品豐富的內涵和藝術特色,領略作者 的思想感情,提高賞析、評論文學名著的能力,並培養審美的情趣。

由 2009 年起,中國語文教育組為教師提供了一連串「名著欣賞」的 教師專業發展課程,幫助教師掌握「名著欣賞」選修單元的教學。

為進一步支援教師在「名著選讀」和選修單元「名著欣賞」的教 學,中國語文教育組就教師專業發展課程中的部分資料,邀請負責培 訓的導師加以整理,並加上教學建議,陸續編製成「中國文學名著賞 析系列」,上載教育局網頁,以供學校參考。教師使用時,可與《中 學中國文學名著選讀簡介(中四至中六)》(2009),互相參照。

如對「中國文學名著賞析系列」有任何意見或建議,歡迎致函: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213 號胡忠大廈 12 樓 教育局課程發展處

總課程發展主任(中國語文教育)收 傳真:2834 7810

電郵:secchinese@edb.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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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引 言 引 言 引 言

引 言 1

甲 部 甲 部

甲 部 甲 部 《 《 《 三 言 三 言 三 言 三 言 》 》 》 》 名 篇 名 篇 名 篇 名 篇 賞 析 賞 析 賞 析 賞 析 3 (一 ) 引 論 —— 中 國 古 代 白 話 短 篇 小 說 3

1. 宋 元 的 「 說 書 」

2. 白 話 短 篇 小 說 的 體 制

3. 白 話 短 篇 小 說 的 題 材 與 主 題 4. 古 代 白 話 短 篇 小 說 的 敘 事 特 色

(二 ) 〈 杜 十 娘 怒 沉 百 寶 箱 〉 分 析 10

1. 對 應 式 的 敘 述 結 構 2. 百 寶 箱 在 敘 述 中 的 作 用 3. 男 權 中 心 的 敘 述 視 角 4. 故 事 結 局 的 戲 劇 效 果

(三 ) 〈 白 娘 子 永 鎮 雷 峰 塔 〉 分 析 22

1. 白 蛇 故 事 的 形 成 2. 本 小 說 的 主 題 3. 對 應 式 的 敘 述 結 構 4. 作 為 敘 述 焦 點 的 許 宣

5. 白 娘 子 的 負 面 特 徵 及 其 寓 意

(四 ) 〈 蔣 興 哥 重 會 珍 珠 衫 〉 分 析 34

1. 平 衡 式 的 敘 述 結 構 2. 小 說 的 寓 意

3. 珍 珠 衫 的 敘 述 功 能 4. 「 珍 珠 衫 」 故 事 之 流 傳

附 錄 : 參 考 資 料 41

乙 部 乙 部 乙 部

乙 部 教學建議 教 學 建 議 教 學 建 議 教 學 建 議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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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中 國 語 言 文 學 系 教 授 周 建 渝

2012 年 夏 季,承 蒙 香 港 教 育 局 課 程 發 展 處 邀 請,為 其「 中 國 文 學 名 著 賞 析 系 列 」擔 任 講 者,講 授《 三 言 》專 題。其 後 , 應 約 整 理 成 文 , 提 供 給 學 校 教 師 , 作 為 中 國 文 學 課 程 中 「 名 著 選 讀 」 部 分 和 選 修 單 元 「 名 著 欣 賞 」 教 學 之 參 考 。

《 三 言 》 的 專 題 可 分 為 兩 部 分 , 一 是 引 論 , 介 紹 以 《 三 言 》 為 代 表 的 中 國 古 代 白 話 短 篇 小 說 之 源 流 、 體 制 、 題 材 、 主 題 、 敘 述 特 色 ; 一 是 《 三 言 》 名 篇 分 析 , 包 括 〈 杜 十 娘 怒 沉 百 寶 箱 〉、〈 白 娘 子 永 鎮 雷 峰 塔 〉 及 〈 蔣 興 哥 重 會 珍 珠 衫 〉 等 作 品 。 這 樣 從 整 體 面 貌 到 重 點 篇 章 兩 方 面 , 幫 助 讀 者 理 解

《 三 言 》 及 中 國 敘 事 文 學 之 傳 統 。 其 中 內 容 , 主 要 基 於 學 界

迄 今 之 相 關 研 究 成 果 , 以 及 本 人 近 年 來 發 表 的 相 關 文 章 。 疏

漏 之 處 , 在 所 難 免 ; 若 能 拋 磚 引 玉 , 亦 是 本 人 期 待 之 幸 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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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部 甲 部

甲 部 甲 部 《 《 《 三 言 三 言 三 言 》 三 言 》 》 》 名 篇 名 篇 名 篇 賞 析 名 篇 賞 析 賞 析 賞 析

( 一 ) 引 論 —— 中 國 古 代 白 話 短 篇 小 説

中 國 古 代 小 說,大 體 上 可 分 為 短 篇 小 說 與 長 篇 章 回 小 說 兩 個 傳 統 。 短 篇 小 說 又 可 分 為 文 言 短 篇 小 說 與 白 話 短 篇 小 說 兩 類。文 言 小 說 以 唐 代 傳 奇 、 清 代 蒲 松 齡《 聊 齋 誌 異 》 為 傑 出 代 表 , 白 話 小 說 則 以 宋 、 元 時 期 的「 話 本 」 與 明 代 「 擬 話 本 」 為 主 要 代 表 。 本 部 分 將 重 點 介 紹 白 話 短 篇 小 說 。

1. 宋 元 的 「 說 書 」

「 說 書 」又 稱「 說 話 」1, 從 文 獻 看 , 隋 唐 已 有 , 但 是 並 不 繁 榮 。 胡 士 瑩《 話 本 小 說 概 論 》曾 指 出 : 唐 代 實 行 坊 市 制 、 宵 禁 制 , 這 些 都 限 制 了 市 民 的 活 動 、 特 別 是 夜 間 的 商 業 與 娛 樂 活 動 。 因 此 , 唐 代「 說 話 」主 要 在 寺 廟 中 進 行 , 而 且 開 場 有 一 定 日 子 。 儘 管 也 有 的 在 宮 廷 和 民 間 進 行 , 但 有 關 這 方 面 的 記 載 較 少 。2

宋 代 城 市 經 濟 繁 榮 , 商 業 活 動 不 斷 增 強 , 導 致 原 有 坊 、 市 分 區 制 度 的 瓦 解 , 宵 禁 制 也 被 衝 破 。3 在 此 較 為 寬 鬆 的 環 境 下 , 城 市 市 民 的 文 化 生 活 更 加 豐 富 ,「 說 話 」 隨 之 興 盛 , 成 為 當 時 頗 為 流 行 的 市 民 娛 樂 活 動 。 其 興 盛 標 誌 , 主 要 表 現 在 四 方 面 。 首 先 、 有 眾 多 的 專 門 演 出 場 地:勾 欄 瓦 舍。所 謂「 瓦 舍 」,是 宋 人 市 語,又 稱「 瓦 肆 」、「 瓦 子 」,

其 中 設 有 表 演 雜 劇 、 曲 藝 、 雜 技 的 勾 欄 , 也 有 賣 藥 、 估 衣 、 飲 食 等 店 舖 。 宋 人 耐 得 翁 《 都 城 紀 勝 》「 瓦 舍 眾 伎 」 條 稱 :「 瓦 者 , 野 合 易 散 之

1 孫 楷 第 〈 說 話 考 〉, 載 孫 楷 第 《 俗 講 、 說 話 與 白 話 小 說 》 (北 京 : 作 家 出 版 社 , 1 9 5 6 ), 頁 27。

2 胡 士 瑩 《 話 本 小 說 概 論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 , 1980), 頁 15。

3 同 前 注 , 頁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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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也 」。4 勾 欄 亦 稱「 勾 闌 」,本 義 指 欄 杆,用 欄 杆 圍 成 一 座 演 藝 場 所 , 後 來 就 習 稱 勾 欄 。 勾 欄 內 有 棚 , 稱 為 「 邀 棚 」, 演 藝 多 在 棚 內 進 行 。5 北 宋 時 期 , 首 都 汴 京 的 勾 欄 瓦 舍 規 模 很 大 , 已 在 宋 人 孟 元 老《 東 京 夢 華 錄 》 卷 二 中 有 記 載 :「 街 南 桑 家 瓦 子 , 近 北 則 中 瓦 , 次 裏 瓦 。 其 中 大 小 勾 欄 五 十 餘 座 。 」6 到 南 宋 , 瓦 子 更 加 興 盛 , 據 宋 人 周 密 《 武 林 舊 事 》 卷 六 載 , 臨 安 有 瓦 子 勾 欄 二 十 三 處 ,「 以 北 瓦 內 勾 欄 十 三 座 最 盛 」。7

其 次 、 有 很 多 屬 於 說 書 行 業 的 術 語 。 例 如「 話 」這 個 詞 , 意 思 是

「 故 事 」,「 說 話 」 就 是 「 講 故 事 」8, 演 出 叫 「 作 場 」、「 敷 衍 」。 在 話 本 體 制 方 面 , 有「 入 話 」與「 正 話 」的 區 分 ,「 頭 回 」部 分 裏 常 用「 笑 耍 頭 回 」、「 得 勝 頭 回 」 等 套 語 。

第 三 、 有 說 話 人 的 行 會 組 織 :「 書 會 」。 胡 士 瑩 曾 指 出 , 當 時 較 大 的 城 市 一 般 都 有 書 會 , 例 如 永 嘉 書 會 、 九 山 書 會 、 古 杭 書 會 、 武 林 書 會 等 。 書 會 中 編 寫 話 本 的 人 被 稱 作 「 書 會 先 生 」 或 「 才 人 」 等 。

第 四、說 話 人 已 有 專 業 特 點,分 出 家 數,各 有 專 長。南 宋 時 有「 四 家 數 」的 劃 分 , 至 於 四 家 如 何 細 分 , 各 家 有 不 同 看 法 , 但 最 重 要 的 是 講 史 和 小 說 兩 家 。「 小 說 」 是 舊 名 詞 新 用 , 指 的 是 人 情 、 神 怪 、 傳 奇 或 公 案 等 類 短 篇 故 事 。 講 史 則 是 長 篇 的 歷 史 故 事 。

宋 元 時 期 ,「 說 話 」 以 娛 樂 性 與 道 德 說 教 兼 而 有 之 的 講 唱 方 式 , 深 受 市 民 的 喜 愛,以 至 於 到 了 明 代,原 本 以 職 業 說 書 人 為 創 作 主 體 的 情 況 發 生 變 化,文 人 參 與 創 作,模 仿「 話 本 」的 體 制,寫 岀 以「 三 言 」、

「 二 拍 」為 代 表 的「 擬 話 本 」白 話 短 篇 小 說 , 由 此 推 動 了 這 一 文 體 的

4 耐 得 翁 《 都 城 紀 勝 》, 見 孟 元 老 等 著 《 東 京 夢 華 錄 》( 外 四 種 )( 上 海 : 古 典 文 學 出 版 社 , 1956), 頁 95。

5 同 注 2, 頁 45-46。

6 孟 元 老 等 著 《 東 京 夢 華 錄 》( 外 四 種 ), 頁 14。

7 同 前 注 , 頁 440-441。

8 「 說 話 」 乃 隋 唐 以 來 習 語 , 非 始 於 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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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 榮 。 這 一 成 果 豐 碩 的 通 俗 文 學 傳 統 , 在 中 國 古 代 小 說 史 上 , 有 着 重 要 的 價 值 與 地 位 。

2. 白 話 短 篇 小 說 的 體 制 ( 以 宋 元 明 「 話 本 」 為 代 表 )

關 於 話 本 的 體 制,學 者 有 不 同 的 劃 分。胡 士 瑩 提 出 由 六 個 部 分 組 成 : 題 目 、 篇 首 、 入 話 、 頭 迴 、 正 話 、 篇 尾9, 也 有 學 者 分 為 四 部 份 : 入 話 、 頭 迴 、 正 話 、 篇 尾 , 取 消 「 題 目 」 與 「 篇 首 」 作 為 獨 立 的 兩 部 分 。10 我 們 傾 向 於 後 一 種 分 法 。 下 面 將 四 個 部 分 作 簡 要 介 紹 :

(1) 入 話 : 話 本 通 常 以 一 首 詩 、 詞 或 詩 詞 各 一 首 為 開 頭 , 詩 詞 之 後 , 再 以 散 文 句 子 對 詩 詞 加 以 解 釋 , 這 一 部 份 叫 做 入 話 。 例 如 〈 錯 斬 崔 寧 〉 的 入 話 :

聰 明 伶 俐 自 天 生 , 懵 懂 癡 呆 未 必 真 。 嫉 妬 每 因 眉 睫 淺 , 戈 矛 起 時 笑 談 深 。 九 曲 黃 河 心 較 險 , 十 重 鐵 甲 面 堪 憎 。 時 因 酒 色 亡 家 國 , 幾 見 詩 書 誤 好 人 。11

這 些 詩 詞 有 的 是 作 者 自 撰 , 有 的 引 自 古 人 作 品 , 大 抵 都 是 念 白 而 不 是 唱 詞 。 詩 詞 的 作 用 , 有 的 是 點 明 故 事 主 題 , 概 括 全 篇 大 意 ; 有 的 造 成 意 境 , 烘 托 特 定 情 緒 ; 有 的 抒 發 感 歎 , 從 正 面 或 反 面 陪 襯 故 事 內 容 ; 也 有 的 與 故 事 內 容 關 係 並 不 密 切 。

在 這 首 詩 之 後 , 緊 接 着 有 一 段 對 此 詩 的 解 釋 :

這 首 詩 , 單 表 為 人 難 處 。 只 因 世 路 狹 窄 , 人 心 叵 測 。 大 道 既 遠 , 人 情 萬 端 。 熙 熙 攘 攘 , 都 為 利 來 ; 蚩 蚩 蠢 蠢 , 皆 納 禍 去 。 持 身 保 家 , 萬 千 反 覆 。 所 以 古 人 云 :「 顰 有 為 顰 , 笑 有 為 笑 。 顰 笑 之 間 , 最 宜 謹 慎 。 」 這 回 書 , 單 說

9 同 注 2, 頁 134-147。

10 歐 陽 代 發 《 話 本 小 說 史 》 第 一 章 ( 武 漢 : 武 漢 出 版 社 , 1994), 頁 12-21。

11 程 毅 中 輯 注 《 宋 元 小 說 家 話 本 集 》( 濟 南 : 齊 魯 書 社 , 2000), 頁 248-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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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個 官 人 , 只 因 酒 後 一 時 戲 笑 之 言 , 遂 至 殺 身 破 家 , 陷 了 幾 條 性 命。且 先 引 下 一 個 故 事 來,權 做 個 德 勝 頭 迴。12

詩 詞 和 緊 接 其 後 的 解 釋 構 成 話 本 的 「 入 話 」 部 份 。 之 所 以 要 設 置「 入 話 」,是 因 為 聽 眾 並 非 同 時 到 場,說 書 人 先 講 一 段「 入 話 」,既 可 以 穩 住 已 到 的 聽 眾, 又 可 延 至 更 多 聽 眾 到 來 , 然 後 再 「 言 歸 正 傳 」。

(2) 頭 迴 : 一 些 話 本 小 說 中 , 在 「 入 話 」 之 後 會 插 入 一 個 與 「 正 話 」 寓 意 相 似 或 相 反 的 短 小 故 事 。 由 於 這 一 故 事 的 內 容 是 完 整 的 , 可 以 獨 立 存 在 , 其 位 置 又 放 在 「 正 話 」 之 前 , 所 以 被 叫 作「 頭 回 」, 又 稱「 得 勝 頭 迴 」、「 笑 耍 頭 迴 」、「 得 勝 利 市 頭 迴 」。所 謂「 頭 迴 」,即 冒 頭 的 一 回,程 毅 中 解 釋 為「 第 一 回 」

13, 是 藝 人 的 專 門 術 語 。 所 謂 「 笑 耍 」, 是 未 如 正 文 , 先 資 笑 樂 的 意 思 。 所 謂「 得 勝 」, 魯 迅 認 為「 聽 說 話 者 多 軍 民 , 故 冠 以 吉 語 曰 『 得 勝 』」。14 「 頭 迴 」 與 「 入 話 」 部 分 所 起 的 作 用 一 樣 , 都 是 為 後 面 要 講 的 「 正 話 」 作 開 場 白 。 因 為 「 說 話 」 剛 開 講 時,聽 眾 未 必 都 能 準 時 入 場,說 話 人 因 此 以 說「 入 話 」 與 「 頭 迴 」 的 方 式 , 着 意 延 遲 「 正 話 」 開 講 的 時 間 , 以 便 既 穩 住 已 到 的 聽 眾 , 又 可 等 待 遲 到 的 聽 眾 。 如 果 遲 到 者 從 中 途 聽 起 , 不 清 楚 故 事 的 首 尾 , 可 能 會 影 響 他 們 聽 講 的 興 趣 。

(3) 正 話:「 正 話 」是 說 話 人 要 講 述 的 主 要 故 事,從 小 說 話 本 的 文 本 來 看,它 是 故 事 的 正 文,又 叫 做「 正 傳 」。例 如〈 錯 斬 崔 寧 〉 的 正 話 ,即 是 崔 寧 與 陳 二 姐 蒙 冤 的 故 事。「 正 話 」通 常 由 散 文 和 韻 文 兩 部 份 組 成 , 其 中 散 文 在 「 正 話 」 中 佔 有 主 要 份 量 , 其 功 能 主 要 是 敘 述 故 事 情 節 ; 韻 文 則 更 多 地 用 於 描 寫 或 評 論 人 物 與 事 件 。

12 同 前 注 。 按 「 德 勝 」,《 京 本 通 俗 小 說 》 作 「 得 勝 」。

13 同 前 注 , 頁 266 校 注 1。

14 魯 迅 《 中 國 小 說 史 略 》 (北 京 : 人 民 文 學 出 版 社 , 1973), 第 十 二 篇 , 頁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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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篇 尾:話 本 小 說 結 束 時,由 說 話 人( 或 作 者 )出 場 總 結 全 篇 , 或 闡 明 故 事 主 題 , 給 予 聽 眾 道 德 勸 戒 。 篇 尾 常 常 採 用 詩 詞 一 類 的 韻 文 形 式 , 而 且 多 為 七 言 四 句 小 詩 。 如 〈 錯 斬 崔 寧 〉 以 四 句 詩 作 篇 尾 :

善 惡 無 分 總 喪 驅 , 只 因 戲 語 釀 灾 危 。 勸 君 出 語 須 誠 信 , 口 舌 從 來 是 禍 基 。15

3. 白 話 短 篇 小 說 的 題 材 與 主 題

這 裏 以 明 代「 擬 話 本 」代 表 作 品「 三 言 」為 例。所 謂「 擬 話 本 」,

指 的 是 模 擬 話 本 體 制( 形 式 ) 而 作 的 小 說 。 魯 迅 《 中 國 小 說 史 略 》 第 十 三 篇 , 曾 用 此 名 , 指 稱 宋 元 間 受 話 本 影 響 而 產 生 的 作 品 , 又 在 其 書 第 二 十 一 篇 用「 明 之 擬 宋 市 人 小 說 」指 稱 明 代 文 人 模 擬 宋 元 話 本 而 寫 的 白 話 短 篇 小 說 。16

晚明 文 人 馮 夢 龍( 1574-1646)編《 喻 世 明 言 》、《 警 世 通 言 》、《 醒 世 恆言 》 三 部 作 品 集 , 簡 稱 「 三 言 」。17 就 其 中 大 部 分 作 品 的 基 本 思 想傾 向 來 看,它 主 要 表 現 了 城 市 市 民 階 層 的 思 想 特 點,帶 有 比 較 濃 厚 的 市 民 色 彩,但 還 不 能 擺 脫 當 時 社 會 道 德 標 準 的 束 縛。其 敘 述 的 題 材 與 主 題 主 要 有 以 下 幾 個 方 面 :

(1) 詮 釋 「 愛 情 」 或 「 情 愛 」 主 題 。 此 類 作 品 在 「 三 言 」 中 佔 的 份 量 很 大 , 而 且 也 最 具 特 色 。 例 如 〈 杜 十 娘 怒 沉 百 寶 箱 〉, 通 過 寫 文 人 與 妓 女 間 的 愛 情 關 係,涉 及 到 雙 方 在 愛 情 上 的 忠 誠 與 背 叛 之 主 題 ( 後 面 將 詳 細 討 論 )。〈 賣 油 郎 獨 佔 花 魁 〉, 講 述 兩 個 地 位 極 懸 殊的 人 物 最 終 結 成 眷 屬。故 事 有 別 於 傳 統 的 才 子 配 佳 人( 或

15 同 注 11, 頁 266。

16 同 注 14, 頁 96, 168。

17 其 後 凌 濛 初 編 《 拍 案 驚 奇 》 (又 名 《 初 刻 拍 案 驚 奇 》 )與 《 二 刻 拍 案 驚 奇 》 兩 部 集 子 , 簡 稱 「 二 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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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 士 與 娼 妓 )主 題,賣 油 郎 一 類 小 商 人 誠 實 淳 樸 的 人 格 受 到 肯 定,

「 商 人 重 利 輕 離 別 」 的 觀 念 受 到 質 疑 。

(2) 描 寫 科 舉 制 度 下 文 人 的 遭 遇 。 例 如 〈 老 門 生 三 世 報 恩 〉, 敍 老 秀 才 鮮 于 同 科 場 屢 試 不 第,直 到 五 十 七 歲,被 知 縣 蒯 遇 時 誤 選 中 舉 人 , 後 又 中 進 士 。 後 來 , 鮮 于 同 於 蒯 遇 時 落 難 時 助 其 三 代 以 報 恩。〈 趙 春 兒 重 旺 曹 家 莊 〉 敘 妓 女 趙 春 兒 助 夫 發 憤 讀 書 , 重 興 家 業 。

(3) 正 面 肯 定 市 民 小 商 人 的 道 德 與 友 誼。例 如〈 施 潤 澤 灘 闕 遇 友 〉,

敘 述 施 復 拾 金 不 昧 而 與 朱 恩 結 交,歌 頌 小 手 工 業 生 產 者 忠 厚、善 良、 富 有 同 情 心 的 道 德 情 操 。〈 呂 大 郎 還 金 完 骨 肉 〉, 敘 述 布 商 呂 玉 偶然 在 廁 所 中 拾 得 二 百 兩 銀 子,後 將 銀 子 歸 還 失 主,竟 在 失 主 家 中 巧 遇 七 年 前 被 拐 走 的 兒 子。故 事 用 果 報 觀 念 解 釋 人 際 間 的 行 為 及 命 運 , 彰 顯 「 勸 善 懲 惡 」 的 道 德 意 蘊 。

(4) 表 現 現 實 社 會 中 的 政 治 鬥 爭 。 例 如 〈 沈 小 霞 相 會 出 師 表 〉,

敍述 明 朝 嘉 靖 年 間 錦 衣 尉 沈 錬 與 權 臣 嚴 嵩 父 子 及 其 爪 牙 的 鬥 爭,

突出 「 忠 」 與 「 奸 」 相 衝 突 的 主 題 。

4. 古 代 白 話 短 篇 小 說 的 敍 事 特 色

(1) 敘 述 人 : 保 留 了 宋 元 話 本 中 專 業 說 書 人 的 敍 述 型 式 ( 如 大 量 使用 「 看 官 聽 說 」、「 說 話 的 」 等 說 書 人 的 套 語 ), 表 現 為 第 三 人 稱 敍 述 , 即 敍 述 人 是 故 事 的 旁 觀 者 , 而 非 故 事 中 的 一 個 角 色 。 以 說 書 人 的 角 色 和 口 吻 向 聽 眾 說 話:把 故 事 說 得 非 常 明 白 顯 露,假 設 向 聽 眾 提 問 , 和 聽 眾 相 互 交 談 , 換 用 各 種 不 同 的 語 氣 等 。

(2) 敘 述 焦 點 :「 三 言 」 的 視 點 , 主 要 表 現 為 「 第 三 人 稱 的 全 知 視 點 」。 這 個 視 點 可 以 無 所 不 窺 : 由 人 物 外 貌 到 內 心 , 如 施 復 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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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銀 子 後 的 心 理 變 化 , 均 從 敍 述 人 口 裏 敍 述 出 來 。 這 種「 第 三 人 稱 的 全 知 視 點 」對 某 個 事 件 的 起 因 、 人 物 活 動 的 動 機 , 都 有 清 楚 的 洞 察 和 揭 示 。

(3) 語 言 :「 三 言 」 敘 述 故 事 以 白 話 為 主 , 人 物 對 話 多 用 口 語 , 描 寫 人 物 或 評 論 事 件 多 用 韻 文 ( 詩 詞 )。

(4) 寓 意 : 在 道 德 寓 意 方 面 ,「 三 言 」 一 方 面 多 有 「 因 果 報 應 」 的 傳 統 說 教,另 一 方 面 也 顯 示 出 對 於 社 會 的 某 些 倫 理 道 德 觀 念 的 挑 戰, 後 一 點 特 別 地 表 現 在〈 蔣 興 哥 重 會 珍 珠 衫 〉等 故 事 中 對 於

「 通 姦 」 或 「 婚 外 情 」 的 寬 容 態 度 上 。18 在 社 會 寓 意 方 面 ,「 三 言 」以 商 人 、 店 主 等 市 民 階 層 為 描 寫 對 象 , 提 倡 的 也 是 這 一 類 人 的 價 值 觀 , 如 謹 慎 、 節 儉 、 勤 勞 等 等 。

18 後 面 將 有 對 這 篇 小 說 的 討 論 。

(16)

( 二 ) 〈 杜 十 娘 怒 沉 百 寶 箱 〉 分 析

19

〈 杜 十 娘 怒 沉 百 寶 箱 〉, 據 說 曾 以 明 代 萬 曆 年 民 間 發 生 的 真 實 事 件 為 基 礎20, 時 人 宋 懋 澄 於 萬 曆 三 十 五 年 , 據 以 寫 成 文 言 故 事 〈 負 情 儂傳 〉, 收 入《 九 籥 集 》卷 五21, 馮 夢 龍 以 之 為 藍 本 , 將 故 事 改 編 成 擬 話 本 , 收 入《 警 世 通 言 》卷 三 十 二 。22 故 事 所 敘 , 宦 家 子 弟 李 甲 與 京 城 名 妓 杜 十 娘 相 戀 , 耗 盡 錢 財 。 十 娘 助 李 甲 以 三 百 金 將 她 贖 身 , 以 圖 與 李 生 白 頭 偕 老 , 不 料 途 中 被 李 生 所 賣 。 十 娘 絕 望 , 與 隨 身 所 帶 珠 寶 一 起 投 入 江 中,故 事 的 結 局 強 化 了 這 段 文 人 與 妓 女 感 情 糾 葛 的 悲 劇 性 質。

文 人 與 妓 女 的 愛 情,在 傳 統 的 中 國 敍 事 文 學 裏,是 一 個 熱 門 主 題,

然 而 圍 繞 此 一 主 題 所 作 的 敍 述 , 卻 各 有 不 同 。 本 文 旨 在 討 論〈 杜 十 娘 怒 沉百 寶 箱 〉的 敍 述 結 構 及 其 特 徵,並 由 此 結 構 中 看 到 敍 述 人 或 作 者 預設 的 敍 述 立 場。這 一 立 場 隱 含 在 敍 述 的 過 程 之 中,它 包 括 了 作 者 對 故 事 所 賦 予 的 社 會 的 、 道 德 的 、 以 及 美 學 的 寓 意 。

1. 對 應 式 的 敍 述 結 構

出 於 結 構 的 需 要,作 者 在 構 成 故 事 時,通 常 會 考 慮 到 敍 述 在 某 些 層次 上 的 對 應 關 係。這 種 對 應 關 係 或 者 體 現 在 兩 組 主 要 事 件 之 間 的 呼 應 上,從 而 構 成 一 段 完 整 的 情 節 敍 述;或 者 通 過 兩 類 不 同 角 色 間 的 對

19 本 節 所 論 , 曾 以 〈 重 讀 《 杜 十 娘 怒 沉 百 寶 箱 》〉 為 題 , 發 表 於 臺 灣 中 央 研 究 院 文 哲 研 究 所 《 中 國 文 哲 研 究 集 刊 》 第 18 期 (2001 年 ), 以 及 周 建 渝 著 《 傳 統 文 學 的 現 代 批 評 》 (北 京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出 版 社 , 2002 年 )。 本 節 略 有 修 訂 。

20 同 注 2, 頁 557。

21 〔 明 〕宋 懋 澄 撰,王 利 器 校 錄《 九 籥 集 》( 北 京:中 國 社 會 科 學 出 版 社,1984),

頁 112, 234。 本 故 事 曾 在 《 九 籥 別 集 》、《 情 史 》、《 文 苑 楂 桔 》、《 史 外 叢 談 》 等 書 中 均 有 轉 載,見 譚 正 璧《 話 本 與 古 劇 》(上 海:古 典 文 學 出 版 社,1956),頁 117;

韓 南( Patrick Hanan),《〈 蔣 興 哥 重 會 珍 珠 衫 〉與〈 杜 十 娘 怒 沉 百 寶 箱 〉的 成 書 》 ( T h e M a k i n g o f T h e P e a r l - S e w n S h i r t a n d T h e C o u r t e s a n ’s J e w e l B o x ), Harvard J o u r n a l o f A s i a t i c S t u d i e s, v o l . 3 3( 1973),pp. 124-126;胡 士 瑩《 話 本 小 說 概 論 》,

頁 557。其 他 相 關 的 討 論 還 見 於 譚 正 璧《 三 言 兩 拍 資 料 》(上 海: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 1 9 8 0 ), 頁 350-355。

22 同 注 2, 頁 421-425, 557。

(17)

比加 以 實 現 , 以 便 有 效 地 揭 示 出 故 事 的 主 題 。 然 而 , 無 論 是 相 似 性 的 類 比 或 是 相 異 性 的 反 比 , 都 可 以 構 成 某 種 程 度 的 對 應 關 係 。

我 們 首 先 注 意 到,十 娘 與 李 甲 在 敍 述 中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及 其 作 用 , 具有 對 應 的 關 係 。 在 故 事 前 面 部 分「 出 院 」的 敍 述 中 , 十 娘 與 鴇 母 周 旋時,表 現 得 十 分 機 智,例 如 她 智 逼 鴇 母 許 諾 三 百 兩 銀 子 為 贖 身 之 費,

並 慷 慨 解 囊,資 助 李 甲 籌 得 贖 金。「 出 院 」以 後,她 又 一 再 資 助 李 甲 。 與 十 娘 這 種 機 智 主 動 的 性 格 特 徵 相 對 應 的,是 李 甲 的 懦 弱 與 無 能。他 在 耗 盡 錢 財 之 後 , 既 迷 戀 十 娘 , 又 無 力 幫 助 十 娘 贖 身 。 在 幫 助 十 娘 脫 離 妓 院的 過 程 中 , 李 甲 的 被 動 與 軟 弱 , 恰 好 與 十 娘 的 主 動 、 倔 強 構 成 一 對 應 的 關 係,這 種 對 應 關 係 是 以 兩 個 角 色 的 相 異 性 為 基 礎 的。後 者 的 被 動 與 軟 弱 旨 在 突 顯 前 者 的 主 動 與 倔 強 , 反 之 亦 然 。

對 應 的 特 徵 同 樣 體 現 在 故 事 前、後 兩 個 部 分 之 間 的 敍 述 關 係 上 。 前 部 分 以 「 出 院 」 為 敍 述 中 心 , 後 部 分 以 「 投 江 」 為 敍 述 焦 點 。「 出 院」 的 敍 述 , 旨 在 突 出 十 娘 對 於 脫 離 妓 女 生 涯 的 渴 望 ; 可 是 「 投 江 」 的 敍 述 , 則 用 十 娘 的 絕 望 呼 應 了 她 先 前 的 渴 望 。 前 面 的「 從 良 」之 希 望與 後 面「 不 遂 」之 失 望 兩 者 之 間,在 情 緒 的 強 烈 程 度 上 是 成 正 比 的 , 並 由 此 造 成 作 品 敘 述 的 張 力 ( tension)。 正 是 這 種 敘 述 的 張 力 震 撼 和 激動 着 讀 者 。

然 而 更 加 值 得 注 意 的 是,故 事 整 體 敍 述 中 隱 含 的 兩 個 角 色 於 社 會 地 位 與 道 德 水 準 之 間 的 差 異,在 作 者 的 精 心 設 計 下,構 成 了 結 構 上 的 一 種 對 應 特 徵。首 先 來 看 李 甲 與 十 娘 兩 個 角 色 在 社 會 地 位 上 的 差 異 。 在 敍 述 人 的 交 待 中 , 李 甲 出 身 官 宦 之 家 , 其 父 為 布 政 , 李 甲 本 人 係 國 子 監 太 學 生。這 樣 的 敍 述 無 疑 為 了 說 明,李 甲 屬 於 有 身 分 地 位 那 一 階 層的 人 。 至 於 杜 十 娘 , 敍 述 人 描 述 她 為 京 城 名 妓 , 雖 然 憑 其 美 色 , 贏 得 過 多 少 公 子 王 孫 的 迷 戀,然 而 地 位 卻 是 低 下 的,因 為 她 畢 竟 是 供 人 玩樂 或 洩 慾 的 對 象。正 因 為 如 此,敍 述 人 要 用 憐 憫 的 眼 光 來 描 述 十 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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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 憐 一 片 無 瑕 玉 , 誤 入 風 塵 花 柳 中 」。23 在 故 事 的 開 頭 為 兩 個 主 要 角 色 作 如 是 的 背 景 介 紹,實 際 上 已 經 造 成 了 在 敍 述 上 的 對 應 效 果,因 為 李 甲 地 位 之 高 與 十 娘 地 位 之 低 恰 好 構 成 一 對 應 關 係 。

然 而,作 者 的 用 意 並 非 僅 止 於 此,他 設 置 這 種 社 會 地 位 的 對 應 其 實 是 為 了 與 另 一 組 對 應 關 係( 即 道 德 水 準 的 對 應 )構 成 一 個 更 大 的 對 應 結 構,因 為 在 交 待 了 十 娘 與 李 甲 兩 人 社 會 地 位 的 差 異 之 後,作 品 就 很 快 進 入 圍 繞 十 娘「 從 良 」的 焦 點 敍 述 , 並 且 通 過 李 甲 與 十 娘 在「 從 良」過 程 中 心 境 與 行 為 發 生 的 不 同 變 化,來 揭 示 兩 人 道 德 水 準 的 差 異。

以 十 娘 為 例 , 故 事 敍 述 她 「 久 有 從 良 之 志 」, 以 改 變 自 己 作 為 妓 女 的 身分 ;「 又 見 李 公 子 忠 厚 志 誠 」24, 便 開 始 了 「 出 院 」 的 冒 險 經 歷 。 從 敍述 人 的 立 場 來 看 , 妓 女 從 事 的 色 情 交 易 , 具 有 不 道 德 的 性 質 , 因 為 她 使得 眾 多 公 子 王 孫 情 迷 意 蕩 , 破 家 蕩 產 。25 在 此 情 況 下 , 十 娘「 從 良」 的 行 為 , 是 值 得 稱 道 的 、 有 道 德 的 行 為 。

這 種 對 於 十 娘 道 德 水 準 的 稱 道 , 還 特 別 通 過 十 娘 後 來「 投 江 」的 情 節 敍 述 得 到 進 一 步 強 化 。「 投 江 」 情 節 的 設 置 , 意 在 顯 示 十 娘 寧 願 自 我 毀 滅,也 不 願 因 為 從 良 而 隨 便 嫁 給 自 己 不 愛 的 人,更 何 況 被 賣 給 自 己 素 不 相 識 的 商 人 孫 富,這 就 從 敍 述 人 的 角 度 頌 揚 了 十 娘「 寧 為 玉 碎, 不 為 瓦 全 」的 道 德 行 為 。 正 是 由 於 這 樣 的 結 局 處 理 , 作 品 為 一 個 社會 地 位 低 下 的 妓 女 賦 予 了 一 種 時 人 視 為 高 尚 的 道 德 品 格。與 之 相 反 , 李 甲 雖然 身 處 社 會 地 位 較 高 的 階 層,可 是 從 故 事 敍 述 中 我 們 看 到,他 的 道 德 水 準 遠 低 於 十 娘 。 例 如 , 在 小 說 前 面 部 分 , 李 甲 被 描 述 成 一 個

「 撒 漫 用 錢 , 大 差 大 使 」 的 紈 絝 子 弟26, 因 為 迷 戀 煙 花 而 耗 盡 錢 財 , 並 斷 送 了 自 己 的 學 業 , 還 惹 怒 家 中 嚴 父 。 顯 然 , 李 甲 這 些 行 為 的 道 德 水準 受 到 了 敍 述 人 的 質 疑 與 嘲 諷 。 不 僅 如 此 , 敍 述 人 還 告 訴 我 們 , 十 娘 之 所 以 要 於 此 時 「 出 院 」, 完 全 是 因 為 鍾 情 於 李 甲 , 這 就 加 重 了 李

23〈 杜 十 娘 怒 沉 百 寶 箱 〉,《 警 世 通 言 》, 頁 486。

24 同 前 注 。

25 同 前 注 。

26 同 前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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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對 於 十 娘 的 道 德 責 任。另 一 方 面,小 說 一 再 提 及 李 甲 對 十 娘 表 示 有 心 娶 她27, 因 為 若 非 十 娘 相 助 , 李 甲 早 已 流 落 他 鄉 , 死 無 葬 身 之 地 , 因 此,他 對 十 娘 的 恩 德 永 世 不 敢 忘 懷。28 所 有 這 些 對 兩 人 情 愛 關 係 的 敍述 , 都 旨 在 強 調 李 甲 應 對 十 娘「 出 院 」後 的 命 運 , 負 有 不 可 推 卸 的 責 任。 然 而 , 作 品 卻 在 故 事 的 後 半 部 , 設 置 了 李 甲 背 着 十 娘 , 將 她 賣 給了 萍 水 相 逢 的 商 人 孫 富。作 品 在 這 裏 有 意 將 李 甲 對 十 娘「 中 道 見 棄 」 的 行 為 與 十 娘 對 他 的 一 片 真 情 構 成 對 比,這 種 對 比 在 敍 述 上 形 成 了 一 種 以 道 德 水 準 差 異 為 特 徵 的 對 應 關 係:在 十 娘 對 李 甲 愈 加 信 賴 的 同 時 , 李 甲內 心 卻 離 開 她 愈 來 愈 遠。敍 述 人 對 兩 個 角 色 行 為 作 這 樣 的 對 應 式 敘 述,其 用 意 旨 在 從 道 德 的 層 面 上,肯 定 十 娘 鍾 情 與 真 誠 品 格 的 高 尚,

貶 責 李 甲 背 叛行 為 的 卑 劣 。 十 娘 與 李 甲 , 一 個 社 會 地 位 卑 微 , 道 德 品 格 卻 高 尚; 另 一 個 社 會 地 位 高 , 道 德 品 格 卻 卑 劣 。 對 兩 個 角 色 作 這 樣 的 形 象 塑 造,顯 示 作 者 試 圖 用 道 德 水 準 的 差 異 來 平 衡 與 對 應 社 會 地 位 的 差 異。它 試 圖 說 明,一 個 人 社 會 地 位 的 高 下 並 不 決 定 或 等 於 其 道 德 水準 的 高 下。杜 十 娘 與 李 甲 兩 個 形 象 告 訴 我 們,社 會 地 位 較 高 的 文 人,

其 道 德 水 準 可 能 比 社 會 地 位 較 低 的 妓 女 還 要 低 下 。

然 而,兩 個 角 色 之 間 的 這 種 差 異 又 引 出 另 一 個 更 為 深 刻 的 問 題 : 在 社 會 地 位 與 道 德 水 準 兩 者 間,何 者 在 小 說 中 顯 得 更 為 重 要 ?〈 杜 十 娘 〉一 文 在 故 事 開 端 交 待 人 物 背 景 時,提 及 兩 個 角 色 社 會 地 位 的 差 異,

然 而,整 個 故 事 敍 述 的 重 點 並 不 在 其 社 會 地 位 的 差 異,而 在 於 兩 個 角 色 道 德 水 準 的 差 異 。 這 一 點 , 恰 好 印 證 了 厄 爾 ‧ 邁 納 ( Earl Miner)

的 論 斷 :「 敍 事 需 要 以 道 德 差 異 為 基 礎 。 」29

隨 着 敍 述 的 層 層 推 進,敍 述 人 有 意 識 地 彰 顯 與 擴 大 兩 個 角 色 間 在 道 德 水 平 上 的 差 距 , 特 別 是 圍 繞「 投 江 」一 段 的 敍 述 , 敍 述 人 有 意 將 十 娘「 寧 為 玉 碎 , 不 為 瓦 全 」的 人 格 與 李 甲 的 自 私 與 負 心 兩 相 對 比 ,

27 同 前 注 。

28 同 前 注 , 頁 492。

29 E a r l M i n e r, C o m p a r a t i v e P o e t i c s : A n I n t e rc u l t u r a l E s s a y o n T h e o r i e s o f L i t e r a t u re ( P r i n c e t o n : P r i n c e t o n U n i v e r s i t y P r e s s , 1 9 9 0 ) , c h . 4 , p . 1 3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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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而 有 力 地 強 化 了 兩 者 間 的 道 德 差 異 。 由 此 , 社 會 地 位 雖 低 、 道 德 水 準 卻 高 的 十 娘 與 社 會 地 位 雖 高、道 德 水 準 卻 卑 劣 的 李 甲 之 間 形 成 一 種 特 殊 的 對 應 關 係 。 如 果 說 ,「 出 院 」 與 「 投 江 」 兩 部 分 的 對 應 敍 述 , 構 成 本 作 品 外 在 形 式 的 結 構,那 麼,十 娘 與 李 甲 兩 個 角 色 間 在 社 會 地 位 與 道 德 水 準 上 的 對 應 關 係,則 構 成 作 品 內 在 理 路 的 結 構,因 為 它 代 表 了 作 品 蘊 含 的 寓 意 或 意 識 形 態。正 是 從 這 種 對 應 式 結 構 的 敍 述 中 , 讀者 領 悟 了 敍 述 人 及 其 作 者 更 為 關 注 的 焦 點,是 角 色 道 德 水 準 之 優 劣 , 而 非 社 會 地 位 之 高 低。這 一 點,顯 然 與 中 國 文 學 及 史 學 中 注 重 以 道 德 優 劣 臧 否人 物 、 而 非 以 成 敗 論 英 雄 的 歷 史 傳 統 相 符 合 。

2. 百 寶 箱 在 敍 述 中 的 作 用

百 寶 箱 在 敍 述 中 的 作 用 實 在 令 人 關 注。它 首 先 出 現 於 小 說 的 標 題 , 然 後 在 小 說 後 半 部 分 的 敍 述 中 一 再 被 提 及。敍 述 人 有 意 採 用 誇 張 的 手 法 , 鋪 張 揚 厲 地 敍 述 箱 內 珍 藏 的 古 玉 紫 金 、 夜 明 珠 、 祖 母 綠 、 貓 兒 眼 等 , 其 意 在 於 向 讀 者 張 示 , 這 諸 般 異 寶 的 價 值 是 無 法 估 量 的 。 然 而 , 當 眾 人 珍 視 的 寶 箱 與 其 持 有 人 雙 雙 毀 滅 時,其 悲 劇 性 的 震 撼 力 量 足 以 令人 驚 心 動 魄 。

以 往 的 論 者 通 常 注 意 到 十 娘 與 李 甲 兩 個 主 角 在 小 說 敍 述 中 的 關 係,卻 相 對 忽 略 了 百 寶 箱 的 意 義。百 寶 箱 並 非 僅 僅 是 一 筆 附 屬 於 十 娘 的 財 產 而 已,它 在 小 說 的 敍 述 結 構 中 實 在 有 着 舉 足 輕 重 的 作 用。在「 三 言 」眾 多 故 事 中,我 們 常 常 看 到 諸 如 百 寶 箱 一 類 物 件 的 設 置,例 如〈 蔣 興 哥 重 會 珍 珠 衫 〉 裏 的 「 珍 珠 衫 」、〈 沈 小 霞 相 會 出 師 表 〉中 的「 出 師 表 」、〈 滕 太 尹 鬼 斷 家 私 〉裏 的 「 行 樂 圖 」 等 等 , 這 些 物 件 看 似 敍 述 人 信 手 拈來 的 小 道 具 , 其 實 , 它 們 在 敍 述 中 所 起 的 作 用 非 同 小 可 , 儘 管 其 在 各 自 的 作 品 裏 具 有 不 同 的 特 徵 。〈 杜 十 娘 〉 裏 的 百 寶 箱 對 於 推 進 故 事 的 敍 述 、 塑 造 角 色 形 象 以 及 呈 現 故 事 主 題 , 都 深 具 意 義 , 儘 管 它 在 敍 述 的 開 端 並 未 出 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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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 先 我 們 看 到,百 寶 箱 秘 密 的 逐 漸 揭 開,對 於 推 進 故 事 敍 述 有 着 十 分 重 要 的 作 用,這 一 點,可 從 它 與 李 甲 這 一 角 色 的 互 動 關 係 中 得 到 解 釋。箱 中 秘 密 的 逐 步 揭 開,與 李 甲 對 於 十 娘 的 誠 心 逐 漸 變 質 幾 乎 是 同 步 發 生 的 。 小 說 開 始 的 敍 述 中 , 透 過 十 娘 的 眼 睛 , 交 待 了 李 公 子 是 一 「 忠 厚 志 誠 」、 可 托 終 身 的 男 子 , 由 此 開 啟 了 十 娘 攜 帶 寶 箱 , 從 良 李 甲的 冒 險 經 歷。李 甲 當 初 並 不 知 道 十 娘 有 百 寶 箱,這 一 事 實 恰 好 與 他 不 懂 得 為 十 娘 落 籍 是 一 致 的。在 十 娘 的 鼓 勵 下,李 甲 開 始 了 贖 妓 的 行 動 , 先 是 向 親 友 借 錢 , 屢 遭 碰 壁 , 然 而 , 這 畢 竟 顯 示 出 他 的 誠 心 。 於 是,十 娘 先 則 施 銀 一 百 五 十 兩 予 李 甲 助 其 贖 身,繼 之 予 銀 二 十 兩 作 舟 車之 費,可 說 是 百 寶 箱 秘 密 顯 露 的 開 始。30 殆 及 十 娘 離 開 妓 院,與 李 甲同 回 南 方,途 中 再 次 取 出 五 十 兩 銀,這 時 百 寶 箱 已 從 暗 處 來 到 明 處。不 過 敍 述 人 有 意 安 排 李 甲 因 為 自 慚 無 能,「 不 敢 窺 覷 箱 中 虛 實 」31, 百 寶 箱 的 秘 密 仍 然 未 被 徹 底 揭 開。作 者 作 這 樣 的 情 節 安 排,是 為 了 對 應 李 甲 一 方 尚 無 勇 氣 面 對「 嚴 親 懷 怒 」這 樣 一 個 事 實。32 而 寶 箱 秘 密 的 最 終 揭 開 , 則 因 應 了 李 甲 的 「 中 道 見 棄 」。 一 方 面 是 滿 箱 珠 寶 的 呈 現,一 方 面 是 對 此 珠 寶 的 失 去:當 燦 爛 美 麗 的 無 價 之 寶 終 於 顯 現 之 日,

也 就 是 它 永 遠 逝 去 之 時,這 種 極 具 戲 劇 性 的 情 節 設 計,為 小 說 的 敍 述 創 造 了 富 有 寓 意 的 高 潮,它 將 極 為 珍 貴 的 珠 寶 與 李 甲 的 錯 失 寶 珠 置 於 一 對 立 的 關 係 上,從 而 通 過 前 者 的 珍 貴 與 永 遠 失 去 來 強 化 後 者 的 愚 蠢 與 錯 失 良 機 , 就 如 十 娘 投 江 前 對 李 甲 所 說 的 那 樣 :「 妾 櫝 中 有 玉 , 恨 郎 眼內 無 珠 」33, 作 品 的 諷 喻 性 質 由 此 得 到 淋 漓 盡 致 的 發 揮 。

故 事 把 百 寶 箱 與 十 娘 始 終 結 合 在 一 起,勢 必 暗 示 了 兩 者 間 存 在 着 某種 內 在 的 關 係 。 一 方 面 , 箱 內 夜 明 之 珠 盈 把 , 多 為 無 價 之 寶 。 箱 中 珍 寶 的 價 值 , 足 以 應 付 十 娘 與 李 甲 浮 居 蘇 杭 勝 地 的 餘 生 。 然 而 , 十 娘 並 未 向 李 甲 洩 露 這 一 秘 密。這 種 懸 念 的 背 後 暗 示 了 十 娘 性 格 的 內 斂 ,

30 雖 然 這 裏 的 銀 兩 是 以 藏 在 絮 褥 的 方 式 轉 予 的,可 是 作 為 財 富,它 卻 與 百 寶 箱 中 的 秘 密 直 接 相 關 。 我 們 甚 至 可 以 推 測 , 那 也 是 從 百 寶 箱 裏 取 出 來 的 。

31 同 注 23, 頁 492。

32 同 前 注 , 頁 495。

33 同 前 注 , 頁 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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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為 從 「 贖 身 」 到 「 南 歸 」 的 整 個 過 程 中 , 十 娘 給 予 讀 者 的 印 象 , 是 處 事 深 思 熟 慮 , 而 非 外 表 浮 華 、 內 心 空 虛 。 另 一 方 面 , 身 為 妓 女 的 十 娘 立 志 「 從 良 」, 並 為 此 費 盡 心 機 。 在 敍 述 人 看 來 , 這 無 疑 是 值 得 褒 讚的 道 德 行 為。滿 箱 的 珠 寶 與 從 良 的 行 為,前 者 以 物 質 的 具 體 形 態 體 現 了 眾 所 珍 視 的 價 值,後 者 以 道 德 的 抽 象 形 態 突 顯 了 同 為 珍 貴 的 價 值 。 兩 種 價 值 與 財 富 相 互 說 明 , 結 構 了 故 事 的 敍 述 主 榦 。

然 而,兩 者 間 所 以 能 夠 相 互 說 明,實 在 是 由 於 百 寶 箱 與 十 娘 之 間 具有 一 層 隱 喻 關 係 。 寶 箱 的 出 現 , 是 與 十 娘 的「 出 院 」同 時 產 生 的 。 在 十 娘「 出 院 」之 前 , 寶 箱 隱 藏 着 不 見 天 日 , 這 一 點 恰 好 暗 喻 十 娘 在 妓 院裏 的 生 活 境 遇 , 是 「 不 見 天 日 」 的 。 當 十 娘 離 開 那 「 不 見 天 日 」 的 風 塵 生 涯 時 , 寶 箱 也 隨 之 見 了 天 日 。 寶 箱 由 暗 處 走 向 明 處 , 隱 喻 着 十 娘 脫 籍、回 到 正 常 人 的 生 活。然 而 在 那 時,箱 內 的 珠 寶 仍 藏 而 不 露 , 則 又 以 對 應 的 方 式 暗 示 十 娘「 出 院 」後 依 然 前 途 未 卜 這 一 事 實 。 寶 箱 秘密 揭 開 那 一 瞬 間,也 是 十 娘 人 格 形 象 被 以 聚 焦 形 式 強 化 呈 現 的 那 一 瞬間 。 寶 箱 秘 密 揭 開 的 同 時 , 也 就 是 它 永 遠 消 逝 之 時 ; 與 這 一 事 件 對 應 的 是 , 十 娘 以 投 江 而 死 的 行 為 , 拒 絕 了 李 甲 與 孫 富 的 交 易 。

兩 個 事 件 的 並 置 敍 述 有 力 地 強 化 了 百 寶 箱 與 十 娘 兩 者 間 的 隱 喻 關 係 。 當 十 娘 懷 着「 寧 為 玉 碎 , 不 為 瓦 全 」的 那 種 時 人 視 為 珍 貴 的 道 德 決 心 投 入 浩 瀚 江 流 之 時,那 滿 箱 的 無 價 珍 寶 也 同 時 被 拋 入 一 去 不 返 的 江 水 。 作 者 作 這 樣 的 設 計 是 頗 為 出 色 的 , 他 用 具 體 的 、 世 人 珍 視 的 那一 箱 寶 珠,隱 喻 和 強 化 了 十 娘 投 江 行 為 所 蘊 涵 的 道 德 性 質。十 娘 投 江之 前 曾 對 李 甲 說 :「 妾 櫝 中 有 玉 , 恨 郎 眼 內 無 珠 。 」「 櫝 中 有 玉 」 實 際上 暗 喻 了 十 娘 的 人 格,並 為 後 面 的 人 玉 俱 毀 作 了 注 釋;「 眼 內 無 珠 」 則 諷 喻 了 李 甲 人 格 的 淺 薄,他 本 期 望 以 賣 掉 十 娘 所 得 的 千 金,回 家 抵 償京 城 生 活 的 過 失,卻 沒 料 到 因 此 失 去 了 價 值 遠 遠 超 過 千 金 的 百 寶 箱 以 及 他 仍 然 眷 念 的 美 人 。 如 果 說 , 十 娘 為 妓 , 猶 如 百 寶 為 黑 箱 籠 罩 , 無 見 天之 日 , 那 麼 , 一 旦 「 從 良 」 不 逞 , 百 寶 也 就 隨 之 泯 滅 。 十 娘 與 百 寶 箱 雙 雙 毀 滅 的 結 局 設 計,既 有 效 地 突 顯 了 李 甲 在 感 情 上 首 鼠 兩 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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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付 出 的 巨 大 代 價 , 又 有 力 地 強 化 了「 明 珠 暗 投 」的 小 說 主 題 , 同 時 在 敍 述 上,產 生 出 激 動 人 心 的 美 學 效 果。讀 者 以 及 故 事 中 兩 岸 圍 觀 的 群眾 被 深 深 打 動 而 又 深 為 歎 惜 的,既 是 十 娘 拋 棄 的 滿 箱 珠 寶,又 是 那 箱 珠 寶 所 暗 喻 的 「 全 玉 而 毀 」 的 人 格 。

如 前 所 述,無 論 在 經 濟 的 天 平 上 或 是 道 德 的 天 平 上,百 寶 箱 所 代 表 的 財 富 與 十 娘 立 志 從 良 的 意 志 都 是 無 價 之 寶。然 而,敍 述 人 既 不 讓 十 娘 用 此 珍 寶 來 解 脫 李 甲 的 財 源 之 窘,也 不 安 排 十 娘 離 開 李 甲 與 孫 富 , 帶着 滿 箱 珍 寶,毅 然 另 尋 生 路,卻 安 排 十 娘 與 此 寶 箱 雙 雙 俱 毀 ! 在 這 種 令 讀 者 大 為 歎 惜 的 結 局 處 理 背 後,自 然 有 其 寓 意。由 於 滿 箱 珠 寶 被 用 來 譬 喻 十 娘 「 捨 妓 從 良 」 及 「 全 玉 而 毀 」 的 道 德 人 格 , 那 麼 , 當 這 一 人 格 的 載 體( 十 娘 )投 江 以 後 , 寶 箱 所 喻 的 主 體 已 經 不 復 存 在 , 則 寶 箱 的 繼 續 留 在 人 間,也 就 失 去 意 義。由 此 我 們 進 一 步 看 到 百 寶 箱 與 十 娘 之 間 存 在 的 隱 喻 關 係,並 理 解 了 小 說 何 以 要 安 排 十 娘 與 寶 箱 的 雙 雙 俱 亡。

然 而,用 百 寶 箱 隱 喻 十 娘 的 方 式 也 凸 現 了 敍 述 人 持 有 的 道 德 立 場 , 因 為 在 敍 述 人 看 來,如 果 十 娘 未 能 從 良,她 就 永 世 得 不 到 道 德 拯 救 , 也 就 如 盈 把 的 珠 寶 , 永 遠 被 封 閉 在 那 個 盒 子 裏 。

3. 男 權 中 心 的 敍 述 視 角

如 同 很 多 「 文 人 與 妓 女 」 敘 述 那 樣34, 杜 十 娘 作 為 妓 女 , 都 有 待 於 男 人 去 拯 救。小 說 這 樣 的 敍 述,引 導 我 們 看 到 其 背 後 隱 藏 着 男 權 中 心 的 預 設 立 場 。

在 傳 統 文 學 中,女 性 的 行 為 方 式 為 傳 統 的 文 化 所 拘 囿,而 傳 統 文 化 的 規 則 卻 是 由 男 人 權 力 所 制 定 的,由 此 決 定 了 女 性 在 社 會 生 活 中 的 弱 勢地 位 。 女 性 在 文 學 中 的 形 象 , 通 常 是 被 動 的 、 受 男 性 支 配 的 、 不

34 例 如 唐 代 傳 奇 〈 李 娃 傳 〉 等 作 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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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自 主 自 己 命 運 的、邊 緣 化 的,在 社 會 政 治 舞 臺 上 是 沉 默 的,因 為「 修、

齊、 治 、 平 」、 建 功 立 業 通 常 是 男 人 的 理 想 和 抱 負 , 與 女 子 無 緣 。 與 之 相 反,歷 代 出 現 的 女 性 干 政 的 事 件,在 文 學 作 品 裏 多 被 賦 予 負 面 特 徵。《 封 神 演 義 》裏 的 妲 己,是 害 人 的 妖 精;《 飛 燕 外 傳 》裏 的 趙 飛 燕 , 是 以 色 禍 國 的 標 誌;〈 長 恨 歌 〉中 的 楊 貴 妃,被 當 成 引 發「 安 史 之 亂 」 的 禍 源 。「 女 禍 」 說 在 中 國 文 學 傳 統 裏 是 一 個 敍 述 的 主 題 。

從 女 權 批 評 的 角 度,可 以 幫 助 我 們 去 質 疑 以 往 作 品 中 描 述 女 性 形 象之 背 後 的 種 種 假 設 前 提,以 及 那 種 以 男 性 為 中 心 的 道 德 標 準 等 等 。 為 何 西 門 慶 能 夠 縱 慾,潘 金 蓮 卻 不 能 有 婚 外 情 ? 為 什 麼 沈 復 能 納 妾 嫖 妓, 陳 芸 卻 只 能 從 一 而 終 。 人 們 可 以 作 如 此 簡 單 的 回 答 : 因 為 當 時 的 社會 使 然 。 然 而 這 樣 的 回 答 僅 是 社 會 學 的 、 而 非 文 學 的 。 我 們 所 關 注 的 是,作 者 為 什 麼 要 從 這 樣 的 角 度 去 結 構 一 種 敍 述 ? 從 這 樣 的 敍 述 中 隱 含了 怎 樣 的 社 會 與 道 德 寓 意 ? 文 學 又 是 怎 樣 通 過 這 樣 的 敍 述,強 化 了 源 遠 流 長 的 以 男 性 為 權 力 中 心 的 意 識 形 態 ?

十 娘 因 為 靠 李 甲 解 脫 自 己 的 希 望 遭 到 破 滅 而 自 沉,李 娃 卻 通 過 拯 救 滎 陽公 子 的 功 名 前 程,而 拯 救 了 自 己,這 樣 的 敍 述 背 後 潛 在 着 男 權 中 心 觀 念 。

如 前 所 述 , 在 「 出 院 」 與 「 投 江 」 的 整 個 情 節 敍 述 中 , 十 娘 的 主 動 機 智 處 處 與 李 甲 的 懦 弱 猶 豫 、 不 知 所 措 形 成 強 烈 對 照 。「 出 院 」 過 程 的 整 個 敍 述 給 予 讀 者 這 樣 的 印 象:若 不 是 十 娘 精 心 策 劃,李 甲 非 但 得 不 到 十 娘 , 而 且 很 可 能 因 此 窮 愁 潦 倒 , 落 得 像〈 李 娃 傳 〉中 滎 陽 公 子 行 乞 的 下 場 。 另 一 方 面 , 作 品 巧 妙 地 通 過 一 個 個 事 件 , 突 顯 了 十 娘 在 故 事 情 節 發 展 中 所 起 的 主 導 作 用。從 當 初 與 鴇 母 周 旋,智 訂 三 百 兩 銀子 為 贖 身 之 費 , 到 幫 助 李 甲 籌 得 銀 兩 、 以 死 威 逼 鴇 母 不 得 食 言 , 以 及 出 院 之 後 對 李 甲 的 資 助 等 等 , 在 在 顯 示 出 十 娘 的 聰 明 機 智 。

然 而 頗 具 反 諷 意 味 的 是,懦 弱 被 動 的 李 甲 在 實 質 上 卻 對 十 娘 的 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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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起 着 主 動 的、決 定 性 的 作 用。十 娘 費 盡 心 機,雖 然 擺 脫 了 妓 院 生 活 , 卻 終於 擺 脫 不 了 李 甲 對 她 命 運 的 主 宰。今 天 的 讀 者 也 許 會 問,為 什 麼 作 者 要 安 排 十 娘 在 發 現 李 甲 負 心 之 後,投 江 自 絕 於 人 世 ? 難 道 不 能 讓 十 娘 有 別 的 選 擇,譬 如 安 排 她 帶 着 那 箱 珠 寶 告 別 李 甲,開 始 獨 自 的 生 活 。 然 而 , 作 者 顯 然 注 意 到 這 種 結 局 的 不 可 能 性 , 因 為 在 一 個 以 男 權 為 中 心 的 社 會 裏 , 像 十 娘 這 樣 的 女 子 , 是 很 難 得 以 獨 立 於 世 的 。 如 果 作 品 讓 十 娘 離 開 李 甲 後,重 操 舊 業,那 麼 整 個 故 事 的 主 題 將 會 受 到 影 響,這 一 可 能 性 也 是 作 者 不 願 看 到 的。在 十 娘 投 江 這 一 結 局 安 排 的 背 後 , 似 乎 存 有 這 樣 的 寓 意 : 一 個 女 子 命 運 的 吉 凶 與 否 , 決 定 於 男 子 對 她的 取 與 捨 , 取 之 則 吉 , 捨 之 則 凶 。 一 方 面 , 無 論 十 娘 多 麼 聰 明 , 怎 樣 地 為 改 變 命 運 而 努 力,她 總 是 不 能 離 開 男 人 而 自 主 自 己 的 命 運;另 一 方 面,李 甲 這 一 角 色 儘 管 十 分 軟 弱,卻 竟 然 在 未 與 十 娘 商 量 的 情 況 下,有 權 力 將 十 娘 賣 與 鹽 商 孫 富。且 不 說 十 娘 贖 身 的 三 百 兩 銀 子 中 有 一 半 是 出 自 她 自 己 的 , 且 不 說 加 上 出 院 後 的 旅 資 , 十 娘 所 出 , 何 止 一 百 五 十 兩 ? 可 是 在 作 品 的 敍 述 中,所 有 這 些 付 出 以 及 在 此 付 出 背 後 蘊 含的 十 娘 的 真 情 與 苦 心,在 李 甲 與 孫 富 的 交 易 面 前 被 擊 得 粉 碎。如 果 我 們 注 意 到 賦 予 李 甲 這 種 決 定 與 改 變 十 娘 命 運 的 權 力 的,是 他 們 所 處 社會 裏 男 性 支 配 女 性 的 那 一 整 套 道 德 觀 念,也 就 不 難 理 解 李 甲 為 何 膽 敢賣 掉 十 娘,以 及 為 何 十 娘 的 抗 爭 竟 表 現 為 自 我 的 毀 滅。從 個 人 為 了 改變 命 運 而 奮 鬥 的 一 面 看,十 娘 似 乎 居 於 強 勢 的 地 位,李 甲 則 處 於 弱 勢; 然 而 , 從 以 男 權 為 中 心 的 社 會 價 值 觀 看 , 李 甲 卻 處 於 強 勢 , 十 娘 則 居 於 弱 勢。作 品 有 意 讓 她 脫 離 不 了 李 甲 作 為 男 性 對 於 女 性 的 控 制 力 量 , 使 她 終 於 被 當 作 商 品 或 奴 隸 一 樣 , 被 賣 給 另 一 個 商 人 。 如 此 設 計 實 在 是 基 於 這 樣 的 假 設 前 提:紅 顏 女 子 命 運 的 吉 凶,取 決 於 男 性 的 選 擇;如 果 淪 為 妓 女,就 更 得 靠 男 人 拯 救 而 不 能 自 拔。即 使 她 既 具 美 貌 , 又 有 萬 貫 資 財 , 也 仍 要 受 制 於 男 性 的 取 捨 , 取 之 則 貴 , 捨 之 則 賤 。 即 使男 性 是 一 個 懦 弱 無 能 之 輩,女 人 的 價 值 也 有 待 他 的 承 認 與 接 受。這 一 預 設 前 提 充 滿 了 傳 統 中 國 社 會 裏 男 權 中 心 的 文 化 意 味。一 方 是 財 色 俱 佳, 其 命 運 卻 受 人 制 約 , 就 因 為 她 是 女 人 ; 另 一 方 既 無 財 、 又 談 不 上 色 , 也 無 傑 出 的 才 , 卻 能 夠 左 右 另 一 方 的 命 運 , 就 因 為 他 是 男 人 。

(26)

這 些 在 現 代 社 會 裏 被 視 為 荒 誕 而 不 可 思 議 的 兩 性 關 係,在 故 事 裏 卻 是 不 可 動 搖 的 人 倫 法 則 。

人 類 力 量 的 強 與 弱,是 以 性 別 差 異 為 基 礎 的。基 於 性 別 差 異 的 強 弱之 力 量 對 比,又 是 以 表 象 與 實 質 對 立 的 方 式 體 現 出 來 的。表 面 的 強 勢 背後 隱 含 的 是 實 質 的 弱 勢,內 在 的 優 勢 則 是 以 懦 弱 無 能 為 表 象 的 ,

〈 杜 十 娘 〉 對 兩 個 主 要 角 色 的 形 象 設 計 實 際 上 蘊 涵 了 反 諷 的 寓 意 。

反 諷 的 寓 意 還 見 於 作 品 對 李 甲 道 德 品 格 的 敍 述 中。作 品 開 始 不 久 , 就 通 過 十 娘 的 視 角 , 確 認 了 李 甲 是 一 位「 忠 厚 志 誠 」的 公 子 。35 從 傳 統 的 婚 姻 道 德 標 準 看 , 這 是 一 種 至 關 重 要 的 人 品 。 也 正 因 如 此 , 十 娘 才 與 李 甲「 真 情 相 好 , 見 他 手 頭 愈 短 , 心 頭 愈 熱 。 」36 這 種「 忠 厚 志 誠」的 品 質 在 故 事 往 後 的 敍 述 中,得 到 不 斷 的 強 化。當 李 甲 周 旋 親 友 , 以「 假 貸 路 費 」 為 由 , 企 圖 為 十 娘 湊 得 贖 金 , 卻 四 處 碰 壁 。 十 娘 助 其 一 半 贖 金 , 是 因 為 看 重 他 的 「 忠 厚 志 誠 」。 如 前 所 述 , 作 品 細 寫 李 甲 對 於 十 娘 一 再 資 助 的「 感 激 流 涕 」, 也 旨 在 突 顯 李 甲 的「 忠 厚 志 誠 」。

可 是 在 這 樣 的 一 再 鋪 敍 之 後,作 品 於 後 面 卻 安 排 了 李 甲「 中 道 見 棄 , 負 妾 一 片 真 心 」的 事 件 , 來 為 故 事 主 角 這 段 感 情 糾 葛 劃 上 休 止 符 。 作 品 後 面 部 分 的 敍 述 徹 底 顛 覆 了 前 面 部 分 的 敍 述,敍 述 人 用 李 甲「 中 道 見 棄」 的 行 為 , 委 實 嘲 諷 了 他 的 「 忠 厚 志 誠 」。

4. 故 事 的「 急 轉 」( reversal of the situation)和「 發 現 」( recognition)

放 在 最 後 作 結 局,使 這 個 故 事 具 有 強 烈 的 戲 劇 效 果( 和 戲 劇 性 特 徵 )。

其 情 節 敍 述 是「 事 實 的 發 現 導 致 人 物 命 運 的 逆 轉 」的 典 型 例 子 : (1) 李 甲 負 心 之 真 相 揭 開 , 導 致 十 娘 對 生 活 的 充 滿 信 心 逆 轉 為 對 生 活 的 絕 望 。

(2) 百 寶 箱 秘 密 揭 開 , 使 得 李 甲 因 為 轉 賣 十 娘 所 得 「 千 金 」, 而

35 同 前 注 , 頁 496。

36 同 前 注 , 頁 487。

(27)

失 去眾 多 的 「 無 價 珍 寶 」, 終 至 「 人 財 兩 空 」。

作 為 本 講 的 結 論,〈 杜 十 娘 怒 沉 百 寶 箱 〉採 用 對 應 式 的 敍 述 結 構 , 在 揭 示 故 事 角 色 之 間 社 會 地 位 之 差 異 與 道 德 水 準 之 差 異 的 同 時,更 強 調了 角 色 道 德 水 準 之 差 異,從 而 有 效 地 彰 顯 了 故 事 的 寓 意。百 寶 箱 與 十 娘 之 間 的 隱 喻 關 係,從 另 一 方 面 促 成 了 角 色 形 象 的 成 功 塑 造。至 於 十 娘 的 悲 劇 結 局,既 從 反 面 強 化 了 傳 統 文 人 追 求 功 名 的 價 值 觀,又 從 正 面 顯 示 出 具 有 男 權 中 心 色 彩 的 敍 事 之 預 設 前 提 。

(28)

( 三 ) 〈 白 娘 子 永 鎮 雷 峰 塔 〉 分 析

37

這 篇 小 說 載 於《 警 世 通 言 》卷 二 十 八,是 歷 史 上 有 關「 白 蛇 敘 述 」 的 一 篇 經 典 作 品 。

1. 白 蛇 故 事 的 形 成

關 於 白 蛇 故 事 的 形 成,已 有 不 少 學 者 作 過 探 源 性 研 究。有 人 推 測 它 源 自 印 度 , 後 分 兩 支 , 一 支 傳 至 希 臘 , 一 支 流 入 中 國 , 曾 為 南 宋 時 期 的 話 本 。38 還 有 人 追 溯 至 唐 代 無 名 氏 所 撰 《 白 蛇 記 》, 視 其 為 最 早 的 白 蛇 故 事 。39 在 論 及 《 警 世 通 言 》 所 收 〈 白 娘 子 〉 故 事 時 , 論 者 亦 提 及 此 前 一 些 有 關 白 蛇 的 故 事,把 它 們 看 作 是〈 白 娘 子 〉故 事 的 前 身 , 例 如 :

(1)《 太 平 廣 記 》 與 《 古 今 說 海 》 載 〈 白 蛇 記 〉, 言 唐 人 李 黃 途 遇 白 衣 美 姝 , 慕 其 色 , 受 邀 前 往 其 家 , 同 居 三 日 , 飲 樂 無 所 不 至 。 第 四 日 返 家 後 , 覺 身 垂 頭 旋 , 臥 床 不 起 , 被 底 身 漸 消 盡 , 化 作 一 灘清 水,唯 有 頭 存。家 人 尋 至 女 方 居 處,方 知 原 為 白 蛇 所 害(《 太 平 廣 記 》 同 卷 載 李 琯 事 , 類 似 )。

(2) 《 西 湖 三 塔 記 》 言 宋 人 奚 宣 贊 清 明 遊 西 湖 , 為 白 衣 婦 人 設 計 誘至 其 所,留 住 半 月,險 被 婦 人 食 其 心 肝。得 婦 人 手 下 卯 奴 相 助 , 逃回 家 後,又 被 白 衣 婦 人 遣 鬼 抓 回,以 食 其 心 肝,再 被 卯 奴 所 救 。

37 本 節 部 分 內 容 曾 以 〈「 色 誘 」: 重 讀 《 白 娘 子 永 鎮 雷 峰 塔 》〉 為 題 , 發 表 於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 二 十 一 世 紀 》 第 62 期 ( 2000 年 ), 修 訂 稿 載 於 周 建 渝 著 《 傳 統 文 學 的 現 代 批 評 》 (北 京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出 版 社 , 2002 年 )。 此 處 再 有 修 訂 。

38 趙 景 深〈 白 蛇 傳 考 證 〉, 載 王 秋 桂 編《 中 國 民 間 傳 說 論 集 》(臺 北 : 聯 經 出 版 事 業 公 司 , 1980), 頁 161-163。

39 潘 江 東〈 白 蛇 故 事 的 發 展 〉,載《 中 華 文 化 復 興 月 刊 》(臺 北 ),12 卷,10 期 (1979),

頁 57。 潘 氏 提 及 《 白 蛇 記 》 收 於 三 部 古 籍 : 明 人 陸 楫 《 古 今 說 海 》、 唐 人 鄭 還 占

《 博 異 志 》以 及 宋 人 李 昉《 太 平 廣 記 》卷 458「 李 黃 」條。今 檢 閱 三 書,僅 見《 古 今 說 海 》 與 《 太 平 廣 記 》 有 此 記 載 ,《 博 異 志 》 則 無 所 載 。 然 而 《 太 平 廣 記 》 所 輯 正 文 後 , 注 明 本 故 事 出 自 《 博 異 志 》, 疑 今 存 《 博 異 志 》 與 《 太 平 廣 記 》 所 提

《 博 異 志 》 非 同 一 書 , 或 今 存 本 非 原 書 全 本 , 或 江 氏 所 言 另 有 所 本 。

(29)

後 經 宣 贊 叔 父 奚 道 人 收 之,原 來 白 衣 婦 人 即 白 蛇,終 與 其 同 夥 烏 雞、 獺 被 道 人 分 別 鎮 於 西 湖 三 塔 。

(3) 《 情 史 》 所 敘 , 言 宋 人 芮 不 疑 路 遇 青 衣 小 鬟 , 邀 至 華 宅 , 與 麗 婦人 同 居 十 日 , 家 後 , 婦 人 謁 至 門 上 , 同 居 歲 餘 , 後 為 屈 道 人 識破 致 死 , 婦 人 原 係 一 巨 莽 。

這 幾 個 故 事 的 主 題 十 分 相 似,都 涉 及 蛇 怪 化 成 美 女,誘 惑 年 輕 男 子 , 通 過 性 事 害 其 性 命 , 是 十 足 的 「 色 誘 害 人 」 主 題 , 其 故 事 主 角 也 是 幻 化 成 美 婦 人 的 蛇 怪 與 年 輕 男 子。可 以 說,這 兩 點 與 今 天 要 討 論 的

〈 白 娘 子 永 鎮 雷 峰 塔 〉十 分 相 似 , 然 而 除 此 之 外 , 其 故 事 主 要 情 節 和 事 件 之 結 構 , 則 與 後 者 十 分 不 同 。

2. 本 小 說 的 主 題

馮夢 龍 以 後 , 白 蛇 的 故 事 被 人 們 不 斷 地 演 繹 , 踵 事 增 華 , 致 使 其 主 題 等 多 方 面 發 生 了 很 大 變 化。特 別 是 入 清 以 後 陸 續 出 現 的 傳 奇、彈 詞 、 寶 卷 、 皮 黃 戲 等 作 品 , 在 話 本 基 礎 上 作 了 大 量 的 改 動 。 這 集 中 體 現 在 增 加 了 與 白 娘 子 行 為 有 關 的 大 量 情 節,例 如,她 向 南 極 仙 翁 求 仙 草 救活 其 夫 ; 乞 法 海 還 其 夫 , 遭 拒 後 , 乃 水 漫 金 山 ; 娘 子 產 子 、 其 子 祭 塔, 法 海 放 出 白 蛇 , 白 蛇 與 許 宣 同 升 仙 界 等 等 。 由 於 在 白 蛇 身 上 大 做 文 章,導 致 整 個 故 事 的 主 題 發 生 了 重 要 變 化,一 如 趙 景 深 先 生 所 言:

「 大 家 喜 歡 看 白 蛇 生 狀 元 , 大 家 同 情 於 白 娘 娘 , 於 是 , 白 娘 娘 的 地 位 就 逐 漸 抬 高 , 變 成 一 個 富 有 情 感 的 可 愛 的 人 。 」40 由 此 , 白 蛇 故 事 的 主 題 逐 漸 演 變 成 為「 愛 情 」或 白 蛇 為 愛 情 而 抗 爭 。 特 別 是 民 國 以 來 , 在 崇 尚 個 人 自 由 的 新 風 氣 影 響 下 , 這 種「 愛 情 」主 題 受 到 強 化 , 以 致 於 我 們 今 天 看 到 的 有 關《 白 蛇 傳 》戲 劇 或 故 事 , 都 正 面 地 凸 顯 了 白 蛇 對 於 愛 情 的 追 求。這 樣 的 改 變 讓 白 娘 子 變 成 了 一 個 愛 人 倫 之 樂 的 常 人 ,

40 同 注 38, 頁 173。

(30)

而 不 再 是 妖 怪。但 妖 怪 是 不 可 能 有 人 的 本 性 的,而 且 蛇 妖 想 得 人 體 精 華 也 不 是 用 來 生 小 孩 的 。 因 此 , 這 一 改 變 的 情 節 是 與「 三 言 」原 著 相 矛 盾的 。

然 而 ,「 愛 情 」 主 題 並 非 從 白 蛇 故 事 的 一 開 始 就 有 的 , 它 只 存 在 於 清 代 以 來 部 分 而 非 全 部 的 作 品 裏。我 們 今 天 看 到 的〈 白 娘 子 永 鎮 雷 峰 塔〉, 有 不 少 學 者 把 它 的 故 事 主 題 理 解 成「 愛 情 」, 甚 至 有 人 提 出 了

「 感 情 三 階 段 」 的 解 釋 。41

事 實 上 , 如 果 從「 愛 情 」主 題 的 角 度 去 看 故 事 , 實 在 不 能 令 人 滿 意 地 解 釋 白 娘 子 對 許 宣 一 次 又 一 次 的 傷 害。在 傳 統 中 國 小 說 的 愛 情 故 事 中 , 情 人 間 的 傷 害 , 或 起 於 當 事 人 雙 方 的 誤 解 , 或 由 於 外 人 作 梗 , 如 清 代 才 子 佳 人 小 說 中 的 所 謂「 小 人 」。42 可 是,這 些 均 與〈 白 娘 子 〉 中 的 情 節 不 同 ,〈 白 娘 子 〉 的 敍 述 中 並 沒 有 許 宣 與 白 娘 子 之 間 對 愛 情 的 誤 解,因 為 故 事 中 對 愛 情 的 誤 解,通 常 會 以 當 事 人 最 終 的 理 解 或 諒 解 為 結 果,可 是 許 宣 與 白 娘 子 之 間 的 任 何 一 方 最 終 都 清 楚 地 知 道,對 方 並 非 真 心 愛 自 己。故 事 的 敍 述 人 通 過 對 其 結 局 的 處 理,也 充 分 暗 示 了 這 一 點,因 為 他 把 一 個 鎮 壓 在 雷 峰 塔 下,以 斷 絕 她 繼 續 捉 弄 和 陷 害 許 宣 的 機 會 ; 另 一 個 呢 , 讓 他 做 了 和 尚 , 以 顯 示 他 與 白 娘 子 的 決 絕 。

那 麼,許 宣 遇 上 的 是 怎 樣 的 一 種 禍 害 呢 ? 答 案 應 當 是:化 妝 成 美 女的 蟒 蛇 利 用 凡 人 耽 於 色 慾 的 弱 點,進 行 嘲 弄 性 禍 害,最 終 由 於 法 師 干 預, 蟒 蛇 遭 到 懲 罰 , 凡 人 也 汲 取 教 訓 , 斬 斷 色 慾 , 由 此 彰 顯 了 本 故 事 的 主 題 : 色 誘 。

41周 振 甫 〈 讀 「 白 娘 子 永 鎮 雷 峰 塔 」〉,《 古 代 白 話 短 篇 小 說 鑒 賞 集 》 (北 京 : 人 民 文 學 出 版 社 , 1986), 頁 143-144。

42 有 關 這 方 面 的 論 述 , 見 周 建 渝 《 才 子 佳 人 小 說 研 究 》( 臺 北 : 文 史 哲 出 版 社 , 1 9 9 8), 頁 181-184。

(31)

3. 對 應 式 的 敘 述 結 構

主 題 在 敍 述 過 程 中 得 以 呈 現,而 敘 述 通 常 由 兩 種 不 同 性 質 的 因 素 通 過 對 應 的 關 係 來 實 現 的 。

首 先 就 故 事 角 色 而 言,我 們 看 到 作 品 的 敍 述 是 由 兩 方 面 構 成:一 方 為 誘 人 之 物 : 白 娘 子 ( 實 為 白 蛇 ), 一 方 為 被 誘 者 : 許 宣 。 前 者 是

「 色 」的 主 體 , 後 者 是 「 色 」 誘 惑 的 對 象 ; 前 者 處 處 主 動 靠 攏 對 方 , 後 者 事 事 謹 慎 地 躲 避 對 方;前 者 不 斷 地 惹 是 生 非,後 者 懦 弱 而 又 委 曲 求全,兩 個 角 色 既 具 有 對 立 的 性 質,同 時 又 恰 好 形 成 一 對 應 的 關 係 , 然 而 正 是 兩 個 角 色 之 間 的 互 動,把 小 說 敍 述 層 層 推 進,從 而 彰 顯 了 故 事 的 主 題 。

從 作 品 的 敍 述 結 構 來 看 , 是「 色 誘 」而 不 是 愛 情 , 恰 好 構 成 了 故 事 的 整 體。故 事 開 端,白 娘 子 初 遇 許 宣 於 船,是「 色 」對 於 人( 許 宣 ) 的 顯 示 , 作 品 作 如 是 安 排 , 旨 在 考 驗 許 宣 這 個 凡 人 是 否 為 其 所 誘 。 接 下 來 , 故 事 中 每 一 次 白 娘 子 與 許 宣 相 聚 , 都 標 示 了 人 為 色 所 誘 惑 。 似 乎許 宣 得 到 了 色 慾 的 滿 足 , 其 實 不 然 , 他 卻 為 此 付 出 重 大 代 價 : 當 他 信以 為 真 地 要 娶 白 娘 子 為 渾 家 時,卻 被 娘 子 坑 害 了 一 遭,捲 入 邵 太 尉 庫 銀的 失 竊 案 , 被 發 配 蘇 州 府 牢 城 營 做 苦 工 。43當 許 宣 收 留 了 再 次 找 上 門 來 的 白 娘 子 後44, 又 被 娘 子 害 了 一 回 : 為 周 將 仕 庫 內 金 珠 寶 物 失 竊案 所 牽 連 , 被 杖 一 百 , 配 三 百 六 十 里 , 押 發 鎮 江 府 牢 城 營 做 苦 工 。

45 後 來 , 當 許 宣 被 娘 子 一 番「 情 似 泰 山 , 恩 同 東 海 」的 信 誓 旦 旦 弄 得

「 回 嗔 作 喜 」, 重 新 與 之 留 連 不 返46, 結 果 使 他 不 得 安 寧 , 無 法 避 之 , 被 迫 自 殺47, 若 不 是 法 師 相 救 , 他 必 死 於 娘 子 手 中 。 這 樣 一 些 情 節 設 置 實 已 暗 示,在 許 宣 耽 於 色 誘 的 程 度 逐 步 加 深 的 同 時,他 受 到 的 懲 罰

43〈 白 娘 子 永 鎮 雷 峰 塔 〉, 馮 夢 龍 編 《 警 世 通 言 》 (北 京 : 作 家 出 版 社 , 1956), 卷 2 8, 頁 428。

44 同 前 注 , 頁 430。

45 同 前 注 , 頁 434。

46 同 前 注 , 頁 436。

47 同 前 注 , 頁 444。

(32)

也 逐 漸 加 重 。 與 之 相 反 , 每 一 次 擺 脫 娘 子 後 , 許 宣 都 重 新 獲 得 自 由 , 過着 寧 靜 生 活,直 到 白 娘 子 再 次 纏 上 他。例 如 第 一 次 當 他 捲 入 邵 太 尉 庫 銀 失 竊案 時 , 白 娘 子 避 禍 逃 走 , 許 宣 雖 然 被 判 發 配 牢 城 , 卻 遇 他 人 作 保 而 不 入 牢 中,在 外 過 了 半 年 的 平 靜 日 子。48 當 他 第 二 次 為 娘 子 所 陷, 捲 入 周 將 仕 庫 物 失 竊 案 時 , 娘 子 再 度 逃 走 。 許 宣 再 度 被 判 入 牢 城 營做 苦 工 , 可 是 又 受 人 相 助 , 取 保 在 外 , 生 活 也 再 次 平 靜 下 來 。 整 篇 小 說 故 事 情 節 的 設 置 突 顯 了 這 樣 一 個 與 主 題 密 切 相 關 的 寓 意:每 當 許 宣 接 受 了 白 娘 子 , 就 是 他 溺 於 「 色 誘 」的 標 誌 。 隨 之 而 來 的 , 便 是 他 為 此 付 出 巨 大 代 價 : 遭 受 官 司 , 發 配 流 放 , 失 去 原 來 寧 靜 安 定 的 小 市 民 生 活 , 身 份 也 隨 之 墮 落 。 作 者 對 故 事 情 節 作 如 此 安 排 , 想 必 是 為 了 警 示 讀者 : 只 有 擺 脫 了 「 色 誘 」, 人 們 才 有 平 安 寧 靜 的 生 活 。

其 次,對 應 的 敍 述 原 則 明 顯 地 運 用 到 故 事 事 件 的 設 置 中。讀 者 不 難發 現,幾 乎 每 一 次 許 宣 接 受 了 白 娘 子,就 會 惹 上 一 場 麻 煩 的 官 司 。 為 甚 麼「 色 誘 」的 後 果 總 是 與 官 司 有 關 ? 作 者 把 兩 者 以 因 果 關 係 的 方 式 結 構 在 一 起 到 底 有 何 寓 意 ?

從 兩 者 的 特 徵 看,官 司 是 事 件 外 在 化 的 表 現,它 具 有 公 開 的 或 社 會 警 示 的 性 質 , 因 為 它 既 驚 動 了 官 府 , 又 驚 動 了 世 人 ; 色 慾 則 與 心 理 活 動 相 關,且 具 有 個 人 隱 私 性 質,往 往 與 背 地 裏 進 行 的 性 行 為 相 關 。 因 此 , 官 司 與 色 誘 , 一 為 公 開 性 質 , 一 為 隱 私 性 質 , 小 說 把 官 府 的 懲 戒與 白 娘 子 的 色 誘 以 及 許 宣 的 為 蛇 所 誘 並 置 於 故 事 敍 述 中,刻 意 將 兩 者 對 應,把 一 個 公 諸 於 眾 的 事 件 做 為 一 個 隱 私 事 件 的 結 果,這 樣 的 敍 述 結 構 與 情 節 設 置 有 助 於 達 到 如 此 效 果:把 一 個 具 隱 私 性 質 的 行 為 昭 示於 社 會。它 似 乎 暗 示 了 這 樣 的 寓 意:個 人 行 為 與 社 會 道 德 標 準 是 有 關 聯 的 , 前 者 需 受 到 後 者 制 約 。 所 以 , 不 要 小 看「 色 誘 」這 樣 的 個 人 私事 , 它 的 道 德 性 質 可 以 是 具 社 會 性 的 , 而 且 , 它 所 引 起 的 後 果 也 可 能 是 社 會 性 的。吃 官 司 與 流 放 似 乎 是 以 一 種 耳 目 所 見 的 方 式 將 許 宣 在

48 同 前 注 , 頁 428。

(33)

隱 私 領域 裏 為 色 所 誘 的 性 心 理 與 性 行 為 加 以 外 在 化,從 而 強 調 為 色 所 誘所 需 付 出 的 代 價。以 一 個 外 在 行 為 做 為 一 個 內 在 行 為 的 代 價,用 社 會 性 的 事 件( 官 司 )來 解 決 個 人 的 性 道 德 行 為 , 就 像 我 們 小 時 候 常 聽 到 家 長 警 告 的 那 樣:老 天 有 眼,一 個 人 如 果 不 忠 不 孝,會 被 天 打 雷 轟 。 在 我 們 面 對 的 小 說 裏,這 個 老 天,自 然 是 故 事 的 敍 述 者 及 其 背 後 站 着 的 作 者 , 或 者 說 是 作 者 所 秉 持 的 道 德 立 場 。

接 下 來 的 問 題 是,為 甚 麼 許 宣 惹 上 的 兩 次 官 司 都 涉 及 偷 竊 財 物 的 行 為 ( 不 管 是 他 「 偷 」 或 是 她 「 偷 」) ? 故 事 作 這 樣 的 事 件 設 置 想 必 深 具 意 味。如 果 從 較 為 抽 象 的 層 面 上 理 解,則 官 司 與 色 誘 兩 個 事 件 的 對 應 敍 述 具 有 某 種 象 徵 性 意 義 。 官 司 , 作 為 公 開 的 社 會 行 為 , 旨 在 對 人 間 違 法 或 不 公 正 行 為 的 裁 判 與 處 罰;色 誘,從 傳 統 的 道 德 標 準 來 看,

是 一 種 違 反 道 德 的 行 為。把 官 司 與 色 誘 兩 個 事 件 並 置 於 小 說 敍 述 中 , 實 際 上 強 調 了 兩 件 事 所 具 有 的 相 似 性 質,色 誘 或 為 色 所 誘 與 偷 人 財 物 , 一 為 「 偷 色 」, 一 為 「 偷 財 」, 兩 件 事 都 具 「 偷 」 的 性 質 , 性 質 的 相 似 構 成 兩 個 事 件 並 置 的 基 礎 。 在 此 並 置 中 , 又 以 因 果 關 係 為 特 徵 , 加 強 了 兩 者 在 敍 述 過 程 中 的 對 應 關 係。在 此 對 應 結 構 中,敍 述 人 以「 偷 財 」 比 喻「 偷 色 」, 其 意 義 在 於 , 它 把 許 宣 的 「 戀 色 」 看 作 是 如 「 偷 財 」 那樣 的 不 道 德 行 為 , 從 而 通 過 把「 偷 財 」與「 偷 色 」兩 個 事 件 的 對 應 敍述,用 前 者 的 不 道 德 性 來 比 喻 和 強 化 後 者 的 不 道 德 性,從 而 為 故 事 對「 色 誘 」所 作 的 負 面 性 敍 述 提 供 了 道 德 依 據 。 反 言 之 , 如 果 本 故 事 的 主 題 是 「 愛 情 」, 是 對 兩 個 主 角 關 係 的 正 面 肯 定 , 那 麼 , 何 以 要 用

「 偷 財 」 這 種 眾 所 公 認 的 缺 德 行 為 與 它 扯 到 一 起 ?

自 從 官 司 的 出 現 , 所 有 以 往 短 篇 愛 情 故 事 ( 特 別 是 唐 代 傳 奇 中 的 愛 情 故 事 )中 常 有 的 和 諧 性 都 被 顛 覆 了。作 品 最 後 通 過 許 宣 以 佛 缽 鎮 壓白 娘 子 , 宣 告 他 與「 色 誘 」的 最 終 決 裂 。 整 個 故 事 情 節 置 於 如 此 一 種 富 於 因 果 意 味 的 結 構 中 ,「 色 誘 」 的 主 題 恰 好 在 這 樣 的 對 應 式 敘 述 結 構 中 得 到 充 分 實 現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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