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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函
地址:10608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億光大樓五樓 聯絡人:林明誼
聯絡電話:02-27725333#213 傳真:02-27735633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技專招聯試字第107831006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107學年度四技二專甄選入學第二階段報名(含備審資 料上傳)系統(含練習版)開放使用,相關規定如說明,
請轉知並輔導貴校學生,請查照。
說明:
一、107學年度起所有招生群(類) 報名考生之第二階段備審資 料一概以網路上傳方式繳交。第二階段報名系統包含「在 校學業成績證明」、「證照或得獎加分」及「備審資料及 繳費證明」等項作業。
二、考生之備審資料上傳項目須分項製作為PDF格式檔案,並 逐一上傳,單一項目以5MB為原則,每校系(組)、學程所 有審查項目之檔案大小總和以10MB為限。
三、旨揭第二階段報名(含備審資料上傳)系統【練習版】於 107年4月2日10:00起至107年5月17日17:00止開放,供考 生熟悉系統操作流程,考生可於練習期間至107學年度四技 二專甄選入學招生網站之考生作業系統點選「第二階段報 名(含備審資料上傳)系統【練習版】」進行練習,練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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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有操作過程皆不儲存。
四、第二階段報名(含備審資料上傳)系統【正式版】依簡章規 定於107年6月5日10:00起至各校系科組學程所訂之截止日 24:00截止,期間為24小時開放。各校系科(組)、學程備 審資料上傳暨繳費截止日期,請詳閱校系科(組)、學程「
甄選辦法」。
五、第二階段報名(含備審資料上傳)系統操作手冊及相關事項
,請至本會旨揭招生網頁「網路上傳專區」下載參閱。
正本:107學年度統測高中職集報學校
副本:教育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桃 園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本會試務處 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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