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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第101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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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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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業安定基金管理會第101次會議紀錄

時間:111年2月23日(星期三)下午2時 地點:本部601會議室

主席:許召集人銘春

出席單位及人員:如附簽到單 紀錄:黃碧蓮 壹、 確認第100次會議紀錄

決議:會議紀錄確認。

貳、歷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

為辦理「110 年應屆畢業青年尋職津貼計畫」,所需經費約新臺幣16億 750萬元,擬分別於110年度及111年度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國民就業計 畫」預算總額內調整容納,如有不足再以併決算方式辦理一案,提請審 議。(110年第2次臨時會議、第100次會議列管案)

110 年第 2 次臨時會議決議:

一、 同意「110 年應屆畢業青年尋職津貼計畫」所需經費約 16 億 750 萬元,分別於 110 年度及 111 年度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國民就業 計畫」預算總額內調整容納,如有不足再以併決算方式辦理。

二、 請勞動力發展署俟本計畫執行完竣後,提本管理會報告相關執行 成效檢討。

決議:繼續列管。

(2)

參、報告事項

一、移工在臺人數、失業率及就業安定基金收支情形報告

報告單位:勞動力發展署綜合規劃組 (一)移工在臺人數

統計至110年12月底止,本國就業人數計1,148萬人,較上年同期 減少47千人;在臺移工總計66萬9,992人,較上年同期減少3萬9,131人。

1. 產業移工在臺44萬3,104人(與整體就業人數比率3.65%註1),其中製造 業移工42萬5,877人(與整體製造業就業人數比率12.34﹪註2),營造業 移工6,756人(與整體營造業就業人數比率0.73﹪註3),農業移工1萬 471人(與整體農、林、漁、牧業就業人數比率1.90﹪註4)。

2. 社福移工22萬6,888人(與整體就業人數比率1.87%),其中外籍看護工 22萬5,423人(機構及外展外籍看護工與整體醫療保健社會工作服務 業就業人數比率2.99﹪,家庭外籍看護工與整體其他服務業就業人數 比率27.29﹪註5),外籍幫傭1,465人(與整體其他服務業就業人數比率 0.26﹪註6)。

3. 男性移工在臺31萬6,590人(占移工在臺人數比率47.25﹪),女性移工 在臺35萬3,402人(占移工在臺人數比率52.75﹪)。

4.移工在臺人數與本國勞工就業人數比率統計,如會議資料附件2,第31- 35頁。

---

註 1:產業或社福移工與整體就業人數之比率=產業或社福移工在臺人數÷(本國就業人數+產業移工在臺 人數+社福移工在臺人數)

註 2:製造業移工與整體製造業就業人數之比率=製造業移工在臺人數÷(本國製造業就業人數+製造業移 工在臺人數)

註 3:營造業移工與整體營造業就業人數之比率=營造業移工在臺人數÷(本國營造業就業人數+營造業移 工在臺人數)

註 4:農業移工與整體農、林、漁、牧業就業人數之比率=農業移工在臺人數÷(本國農、林、漁、牧業就 業人數+農業移工在臺人數)

註 5:機構及外展外籍看護工與整體醫療保健社會工作服務業就業人數之比率=機構及外展外籍看護工在 臺人數÷(本國醫療保健社會工作服務業就業人數+機構及外展外籍看護工在臺人數)

家庭外籍看護工與整體其他服務業就業人數之比率=家庭外籍看護工在臺人數÷(本國其他服務業就 業人數+家庭外籍看護工在臺人數)

註 6:外籍幫傭與整體其他服務業就業人數之比率=外籍幫傭在臺人數÷(本國其他服務業就業人數+外籍 幫傭在臺人數)

(3)

(二)失業率

1. 110 年 12 月失業率(註 7)為 3.64﹪,較上月續降 0.02 個百分點,較 上年同月亦降 0.04 個百分點。110 年失業率平均為 3.95%,受年中疫 情影響,較上年上升 0.10 個百分點。

2. 110 年 12 月經季節調整後失業率為 3.72﹪,較上月上升 0.01 個百分 點,較上年同月則降 0.03 個百分點。

3. 110 年 12 月失業人數(註 8)為 43 萬 3 千人,較上月減少 3 千人,主 因工作場所業務緊縮或歇業而失業者減少 2 千人;與上年同月比較,

失業人數減少 7 千人。110 年失業人數平均為 47 萬 1 千人, 較上年 增加 1 萬 1 千人。

(三) 就業安定基金收支情形 1.基金來源部分

本年度截至 1 月底止,累計實收數 16 億 2,727 萬 3 千元,累計 分配數 16 億 2,813 萬 2 千元,執行率 99.95%,其中:

(1) 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累計實收數 13 億 8,181 萬 2 千元,累計分 配數 13 億 8,181 萬 2 千元,執行率 100.00%。

(2) 勞務收入:累計實收數 1 億 2,192 萬 8 千元,累計分配數 1 億 2,346 萬 7 千元,執行率 98.75%。

(3) 財產收入:累計實收數 53 萬 2 千元,累計分配數 8 萬 7 千元,執 行率 611.49%,主要係各地方政府繳回辦理各項計畫補助款所生孳 息收入。

(4) 政府撥入收入:累計實收數 1 億 276 萬 6 千元,累計分配數 1 億 2,276 萬 6 千元,執行率 83.71%。

(5) 其他收入:累計實收數 2,023 萬 5 千元,累計分配數 0 元,主要係 收回以前年度經費執行賸餘。

---

註 7:失業率係指失業者占勞動力之比率,失業率(﹪)=失業者/勞動力*100﹪=失業者/(失業者+就業 者)*100﹪。

註 8:失業者指在資料標準週內年滿 15 歲同時具有下列條件者:(1)無工作;(2)隨時可以工作;(3)正在 尋找工作或已找工作在等待結果。此外,尚包括等待恢復工作者及找到職業而未開始工作亦無報酬 者。

(4)

2.基金用途部分

本年度截至 1 月底止,累計執行數 8 億 8,873 萬 7 千元,累計分 配數 6 億 6,600 萬 1 千元,執行率 133.44%,其中:

(1) 促進國民就業計畫:累計執行數 6 億 7,500 萬 9 千元,累計分配數 4 億 7,545 萬 1 千元,執行率 141.97%,主要係:

A. 補助受疫情影響而減班休息之事業單位申請充電再出發訓練計 畫相關訓練費用,致經費執行超出預期。

B. 因應疫情辦理安心即時上工、輔導民間團體即時上工及本部振 興經濟促進就業獎勵計畫等紓困措施,致經費執行超出預期。

(2) 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許可計畫:累計執行數 2,091 萬元,累計分配數 2,480 萬 5 千元,執行率 84.30%。

(3) 提升勞工福祉計畫:累計執行數 1 億 8,440 萬元,累計分配數 1 億 5,536 萬 3 千元,執行率 118.69%。

(4) 勞工權益扶助計畫:累計執行數 7 萬 9 千元,累計分配數 11 萬元,

執行率 71.82%,主要係因訴訟扶助案件屬遇案辦理性質,1 月申請 案件較預期少所致。

(5) 一般行政管理計畫:累計執行數 833 萬 9 千元,累計分配數 1,027 萬 2 千元,執行率 81.18%。

3.基金餘額部分

本年度截至 1 月底止,賸餘 7 億 3,853 萬 6 千元,加上期初基金 餘額 473 億 2,722 萬 3 千元,基金餘額為 480 億 6,575 萬 9 千元。

(5)

就業安定基金 111 年度截至 1 月底止執行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本年度 預算數 (1)

累計分配數 (2)

累計實際數 (3)

比較增減 (3)-(2)

執行率%

(3)/(2)

基金來源 27,188,391 1,628,132 1,627,273 -859 99.95

徵收及依法

分配收入 25,700,011 1,381,812 1,381,812 - 100.00

就業安定

收入 22,000,000 - - - -

就業保險

提撥收入 3,700,011 1,381,812 1,381,812 - 100.00

勞務收入 1,007,189 123,467 121,928 -1,539 98.75

服務收入 1,007,189 123,467 121,928 -1,539 98.75

財產收入 36,194 87 532 445 611.49

租金收入 13,844 87 80 -7 91.95

利息收入 22,350 - 452 452 -

政府撥入收

214,831 122,766 102,766 -20,000 83.71

公庫撥款

收入 194,831 122,766 102,766 -20,000 83.71

政府其他

撥入收入 20,000 - - - -

其他收入 230,166 - 20,235 20,235 -

雜項收入 230,166 - 20,235 20,235 -

(6)

就業安定基金 111 年度截至 1 月底止執行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 目

本年度 預算數

(1)

累計分配數 (2)

累計實際數 (3)

比較增減 (3)-(2)

執行率%

(3)/(2)

基金用途 31,771,803 666,001 888,737 222,736 133.44

促進國民

就業計畫 28,646,018 475,451 675,009 199,558 141.97

外國人聘 僱管理及 許可計畫

1,869,870 24,805 20,910 -3,895 84.30

提升勞工

福祉計畫 988,301 155,363 184,400 29,037 118.69 勞工權益

扶助計畫 85,003 110 79 -31 71.82 一般行政

管理計畫 182,198 10,272 8,339 -1,933 81.18 一般建築及

設備計畫 413 - - - -

本期賸餘

(短絀) -4,583,412 962,131 738,536 -223,595

期初基金餘額 49,243,013 49,243,013 47,327,223 -1,915,790

期末基金餘額 44,659,601 50,205,144 48,065,759 -2,139,385

決議:洽悉,爾後增列移工在臺人數與本國受僱勞工比率。

(7)

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110 年度就業安定基金重要計畫內部管控審核報告 報告單位:勞動力發展署綜合規劃組 (一) 本部勞動力發展署為有效管控就業安定基金各項計畫執行情形,訂有

「就業安定基金內部管控審核作業要點」,以各單位之計畫運用就業安 定基金預算達 5,000 萬元以上,或各單位計畫之預算金額雖未達 5,000 萬元,但屬重大政策、計畫方案,及與業務績效直接關聯者為管控對象,

110 年度計提列 21 項重要計畫。

(二) 上述 21 項重要計畫 110 年 1 至 12 月管控作業辦理情形,除「委外職 前訓練」、「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服務管理」、「身心障礙者進用 暨就業協助計畫」、「提升人才發展品質效能」、「本署推動職能基準發展 與應用」、「辦理技術士技能檢定學術科試務工作計畫」、「入出國外籍勞 工機場關懷服務計畫」、「強化勞動力發展創新效能」及「推動直接聘僱 外國人計畫」計 9 項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以下 稱疫情)影響,預期目標值達成率未達 90﹪外,其餘計畫均依進度執 行。

(三) 預期目標值達成率未達 90﹪之原因及強化措施,摘要說明如下:

1. 「委外職前訓練」、「提升人才發展品質效能」、「辦理技術士技能檢定學 術科試務工作計畫」及「強化勞動力發展創新效能」:因應疫情情勢,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規定,本部勞動力發展署辦理相關防 疫管理措施,致部分執行績效未達預期目標,並於疫情趨緩時,積極辦 理相關業務。

2. 「推動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服務管理」、「身心障礙者進用暨就業 協助計畫」、「本署推動職能基準發展與應用」:因疫情影響個案及民間 單位接受及申請服務之意願,致部分執行績效未達預期目標,本部勞動 力發展署已與相關單位聯繫及加強宣導,積極開發有需求的案源。

3. 「入出國外籍勞工機場關懷服務計畫」及「推動直接聘僱外國人計畫」: 因應疫情,本部勞動力發展署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移工來源 國均實施邊境管制措施,致部分執行績效未達預期目標,實屬不可抗力 因素,外國人來臺工作事項涉邊境管制措施,後續仍將配合中央流行疫

(8)

情指揮中心及移工來源國對疫情之措施,積極辦理各項業務。

(四) 110 年度就業安定基金重要計畫查核重點與查核情形表詳如會議資料 附件 3,第 37-49 頁。

決議:洽悉。

肆、討論提案

提案一 提案單位:勞動力發展署主計室 案由:有關 110 年度就業安定基金決算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 9 條第 3 款規定辦理。

二、本基金 110 年度決算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情形摘述如下:

(一)基金來源部分

110 年度預算數 267 億 2,252 萬 5,000 元,決算數 242 億 9,271 萬 3,796 元,執行率 90.91%,其中:

1. 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預算數 252 億 2,805 萬 3,000 元,決算數 227 億 4,537 萬 1,345 元,執行率 90.16%。

2. 勞務收入:預算數 10 億 3,745 萬元,決算數 7 億 9,496 萬 9,767 元,執行率 76.63%,主要係因疫情影響,技能檢定中心於疫情第 三級警戒期間暫停辦理學術科測試,且部分檢定停止受理報名,又 民眾報檢意願較低,致技能檢定收入未如預期。

3. 財產收入:預算數 3,092 萬 2,000 元,決算數 3,253 萬 7,222 元,

執行率 105.22%。

4. 政府撥入收入:預算數 1 億 9,889 萬 6,000 元,決算數 1 億 8,734 萬 9,446 元,執行率 94.19%。

5. 其他收入:預算數 2 億 2,720 萬 4,000 元,決算數 5 億 3,248 萬 6,016 元,執行率 234.36%,主要係收回以前年度經費執行賸餘。

(9)

(二)基金用途部分

110 年度預算數 319 億 1,472 萬 9,000 元,決算數 360 億 1,155 萬 4,204 元,執行率 112.84%,其中:

1. 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預算數 288 億 9,572 萬 3,000 元,決算數 297 億 861 萬 9,508 元,執行率 102.81%。

2. 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許可計畫:預算數 17 億 4,626 萬 4,000 元,決 算數 14 億 7,400 萬 6,096 元,執行率 84.41%,主要係補助各地方 政府辦理移工管理等相關業務所需費用,因受疫情影響,減少辦理 部分活動所致。

3. 提升勞工福祉計畫:預算數 10 億 614 萬 9,000 元,決算數 46 億 2,121 萬 7,285 元,執行率 459.30%,主要係因應疫情新增辦理部 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計畫所致。

4. 勞工權益扶助計畫:預算數 8,497 萬 5,000 元,決算數 4,692 萬 9,384 元,執行率 55.23%,主要係因訴訟扶助案件屬遇案辦理,且 各級法院於疫情第三級警戒期間暫緩受理訴訟案件,致申請案件較 少;又因地方政府亦有提供相同性質之扶助,勞工可自行選擇較為 合適之扶助措施所致。

5. 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預算數 1 億 8,124 萬 8,000 元,決算數 1 億 6,041 萬 2,680 元,執行率 88.50%,主要係因疫情影響,移工申請 案件減少,所需郵費相對降低,及撙節水電、辦公用品等支出,致 經費執行未如預期。

6. 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預算數 37 萬元,決算數 36 萬 9,251 元,執 行率 99.80%。

(三)賸餘部分

110 年度截至 12 月底止短絀 117 億 1,884 萬 408 元,加計期初 基金餘額 590 億 4,606 萬 3,302 元,共計 473 億 2,722 萬 2,894 元。

三、有關 110 年度就業安定基金「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表」,如會議資 料附件 4,第 51 頁,「平衡表」如會議資料附件 5,第 53 至 54 頁,

(10)

「110 年度就業安定基金(合併)基金用途執行情形總表」,如會議資 料附件 6,第 55 至 56 頁,「110 年度就業安定基金(合併)計畫執行 情形說明表」,如會議資料附件 7,第 57 至 81 頁。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二 提案單位:勞動力發展署訓練發展組 代經濟部提案 案由:有關 111 年「推動機車行升級轉型」續辦第一階段基礎訓練及辦理第

二階段機車行升級轉型技能培訓,敬請同意列入就業安定基金新增 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 依據 108 年 8 月 8 日行政院第 3663 次會議聽取本部「推動機車行 升級轉型」簡報裁示:

(一) 政府有責任兼顧人民不同之需求及權益,因此,在發展電動機車的 同時,也會顧及傳統機車行之生計。

(二) 108 年起到 111 年,分二階段辦理機車行升級轉型輔導,除要求電 動機車廠商釋出維修與銷售機會予傳統機車行外,也將輔導傳統 機車行業者參加基礎與進階訓練,教導其維修新型燃油機車與電 動機車之技能新知,以提升維修技能,擴大營業範圍。

二、 歷年辦理情形:

(一)108 年:勞動部已於 108 年 8 月 23 日以勞動發訓字第 1080511987 號函同意核撥 5,000 萬元辦理全國宣導說明會及開設第一階段機 車維修技術課程(含油電),實際支出 1,658 萬 8,378 元。

(11)

(二)109 年:勞動部已於 109 年 7 月 6 日以勞動發訓字第 1090013468 號函同意核撥 6,018 萬 1,640 元辦理續辦第一階段課程(含油電) 及補助第二階段技能培訓費用,實際支出 763 萬 6,437 元。

(三)110 年:勞動部已於 110 年 7 月 20 日以勞動發訓字第 1100511182 號函同意核撥 1,543 萬 5,800 元辦理第二階段技能培訓費用,實 際支出 205 萬 7,960 元。

三、 前揭 110 年課程經濟部因 5 月 19 日起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提高疫情 警戒至第三級,技能培訓課程涉及術科實作且不適遠距(視訊)教學,

故暫停辦理實體訓練課程,直至 7 月 27 日疫情警戒降至第二級後 始恢復開課,惟多數機車行考量疫情警戒仍維持二級未完全解封、

辦訓場地多為學校單位未開放外借等因素,第二階段技能培訓實際 訓練 160 家(人)。

四、 近年因疫情及車輛電動化影響,電動機車維修需求日益提升,為落 實非品牌授權機車行升級轉型目標,經濟部經詢臺南及高雄等機車 職業工會對機車行轉型需求,一致建議以限額續辦第一階段(基礎 訓練)及第二階段(進階輔導)。

五、 本(111)年輔導機車行升級轉型續辦第一階段基礎訓練及辦理第二 階段機車技能提升培訓,採以「遵守防疫」、「多元形式」與「務實 推動」等 3 原則落實推動,本年度依訓練單位培訓能力估算,第一 階段基礎訓練預計培訓 500 家(人),第二階段機車技能提升培訓至 少訓練 1,200 家(人)。(詳推動機車行升級轉型之從業人員技能訓 練計畫,會議資料附件 8,第 83-151 頁)

六、 本年度所需輔導經費總計 1,710 萬 6,880 元,含第一階段基礎訓練 200 萬元(每班 10 萬元,共 20 班次)及第二階段技能提升培訓補助 1,460 萬 6,880 元等費用,擬請同意以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支應。

七、 本案輔導工作目的為提升機車行從業人員之技能提升,符合勞動部 就業安定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五條用途,擬請同意以勞動部

(12)

就業安定基金支應。

辦法:有關 111 年「推動機車行升級轉型」續辦第一階段基礎訓練及辦理第 二階段技能培訓,所需 1,710 萬 6,880 元由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支 應,如不足視實際需求再爭取資源。

決議:

一、有關「推動機車行升級轉型」111 年度續辦第一階段基礎訓練及第二階 段進階訓練編列經費 1,710 萬 6,880 元,同意由 111 年度就業安定基 金「促進國民就業」預算總額度內調整容納辦理,如仍有不足,再以併 決算方式辦理。

二、另經濟部三年來推動機車產業升級轉型有其成效,請於本計畫 111 年 度辦理結束後,仍依產業創新條例持續加強推動辦理機車產業之人才 培訓,以協助該產業升級及轉型。

伍、臨時動議:無

陸、散會:下午3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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