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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擬定訪談指引大綱(如附錄一),先提供受訪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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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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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本章旨在說明研究設計及實施,共計四節,依次闡述研究方法、研 究對象、實施程序以及資料處理。

第一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欲探討我國「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政策 制定及執行情形,因此,採用文獻分析及訪談法作為研究方法,以達成 研究目的並回答研究問題。

壹、文獻分析

此為傳統的研究方法,透過蒐集與研究題目相關的書籍、期刊、論 文、報章雜誌等進行內容分析整理,以求是否能符合研究者原先所預期 的目標,其優點為具經濟效益,研究者所花的時間、金錢較少,且允許 研究者進行時間序列的研究;缺點為既有文獻多少含有原來作者的價值 判斷在內,且不一定符合本研究之題旨(楊國樞等,1989)。本研究在 探討相關理論時,參酌既有的研究文獻資料、媒體報導、政府文書、內 部作業資料等,以補訪談資料的不足與限制,據以建立研究分析架構。

貳、訪談法

訪談法係質性研究中蒐集資料的重要方法,能夠深入獲取受訪者對 研究主題所具有的特殊經驗或專業見解,蒐集更有深度、完整的資訊。

訪談的類型,依研究者對訪談結構的控制程度,可分為結構型、無結構 型和半結構型(陳向明,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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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訪談指引大綱(如附錄一),先提供受訪者參考。在訪談過程中,

以一種自然輕鬆的方式,讓受訪者自由表達並能暢所欲言,每次訪談時 間為 60 至 90 分鐘,以充分蒐集所欲研究之資訊。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在訪談對象選擇上,以立意取樣中的關鍵性取樣(critical case sampling)為原則,其目的在於選擇有能力說明政策現象,並能 提供關鍵性線索的對象。對於這些能提供關鍵線索的對象,王麗雲

(2004)則以「菁英」稱之,菁英的特殊身份及獨特經歷,使他們成為 教育政策中相當重要的一群研究對象。一般而言,在教育界的菁英可能 有:決策菁英(如部長、次長、司長、立法委員等)、行政菁英(如校 長、主任、局長、科長)、學術菁英(如學界人士)、壓力團體菁英(如 教師會、家長會等壓力團體的領導階層)及政黨菁英。然而,界定菁英 並非易事,因此為避免研究者獨自找尋受訪者的缺失,另一方面藉由滾 雪球抽樣的方式,請受訪者推薦其他受訪對象。

選擇哪一些菁英進行研究,研究的目的應是最重要的考量。基於本 研究旨在了解國際一流大學政策制定及執行情形,是以在訪談對象選取 上,以決策菁英、行政菁英、學術菁英、壓力團體菁英及政黨菁英為主。

這些菁英對於將國家政策設計轉化為命令往往有相當大的影響力。

本研究自民國 96 年 5 月 9 日起至 96 年 6 月 4 日之間,分別由研究 者親至訪談地點進行訪談工作,計訪問 8 位。考量研究倫理及訪談結果 分析,對訪談對象以匿名呈現,並以代碼編碼名稱使用,有關訪談對象 之基本資料整理如表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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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1 訪談對象基本資料一覽表

菁英類別 相關背景描述 訪談

日期 訪談地點 決策菁英 教育部參與政策制定及執行過程者 96.5.9 教育部 決策菁英 教育部參與政策制定及執行過程者 96.5.15 教育部 決策菁英

行政菁英

參與政策制定過程,曾任大學校級

主管 96.5.11 咖啡館

決策菁英 行政菁英

參與政策制定過程重要角色,現擔

任大學校級主管 96.5.31 該校 辦公室 行政菁英 大學校級主管 96.6.4 該校

辦公室 行政菁英 大學校級主管 96.5.16 該校

辦公室 行政菁英 大學校級主管 96.5.23 教師

研究室 民意代表菁英 參與政策過程之立法委員 96.6.5 立法院 會議室 壓力團體菁英 全國教師會大專委員會委員 96.5.25 老師

研究室 學術菁英 具教育政策與行政相關背景大學助

理教授 96.5.10 該校 會議室

第三節 實施程序

壹、訪談實施前

本研究的訪談對象是屬在政治上、法律上、文化上具有資源與權力 的人,為了接觸這些菁英獲得其同意接受訪談,在訪談二週前,即先以 電子郵件或電話聯絡受訪對象,取得受訪者之同意接受訪談。受訪者同 意接受訪談後,將訪談大綱以電子郵件傳送給受訪者,讓受訪者先瞭解 訪談大綱內容,以深入思考。訪談時間之選定,完全依受訪者之方便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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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作為安排。原則上每次訪談以一個小時為原則。

貳、訪談實施過程

本研究是以半結構式訪談為主,透過事先擬好的訪談大綱來進行訪 談,並徵得受訪者的同意,予以全程錄音,以利於整理訪談紀要或事後 覺得疑惑時之使用。訪談大綱僅在指引訪談的方向,目的在於避免過程 中偏離問題意識,但問題及順序則依當時情境作彈性的調整。另外,在 訪談的過程中,如發現其他值得探究的議題,亦會進一步加以詢問,或 列為下次訪談的問題。

參、訪談實施後

依訪談錄音進行訪談逐字稿之謄寫,並依據不同受訪者加以編號。

而後以電子郵件或傳真傳送給各受訪者,並請其檢視並確認訪談內容,

是否需修正或補充之處,以提高研究的可信度。

第四節 資料處理

壹、資料的整理與分析 一、資料整理分析程序

針對個別受訪者的訪談內容依錄音筆及筆記整理成訪談的逐字 稿,並在逐字稿旁寫下訪談心得、感想與問題,以利後續的編碼與分類 工作。

將訪談對象與問題加以編號處理,再將逐字稿依題序剪開分別貼在 不同卡片上,一人一卡完成資料分析前準備工作。再將卡片依問題順序 進行跨個案整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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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每一題中相同特質之回答聚集在一起,並賦予該特質一概念化的 名稱,此即為達到概念之間應具有的內不一致性。再將資料分析的結果 與文件檔案資料分析作對照,發展研究分析架構與脈絡,且將受訪者的 話列出以做為佐證,最後並提出研究發現。

二、資料分析注意事項

本研究對與政策制定與執行相關的菁英訪談,蒐集到的資料自屬於 菁英的觀點,然而為避免再製有權者的論述,分析訪談資料時須注意避 免只集中在個人層次的分析,還要看看其背後所代表的社會網絡與社會 結構;另外,還要配合其他資料來源解讀訪談內容、了解並描述訪談的 脈絡環境、分析已說與未說的訪談內容,並且避免過度合理化訪談資料

(王麗雲,2004)。

貳、資料的檢正

為提升研究的信實度(trustworthiness),採取下述兩種方法:

一、三角檢正

Patton 提到三角檢正(triangulation)有四種形式:(一)方法的 三角檢正:採不同資料的蒐集方法,以檢驗研究發現的一致性;(二)

來源的三角檢正:在同一方法中檢驗不同資料來源的一致性;(三)分 析者的三角檢正:使用多個分析者重新審查研究發現;(四)理論-觀 點的三角檢正:使用多種觀點和理論去詮釋資料(吳芝儀、李奉儒譯,

1994)。

本研究採用方法的三角檢正和來源的三檢檢正,來對相關資料進行 檢正,以文件分析與訪談兩種不同的方式作為資料蒐集的策略,並就訪 談文字資料、報章雜誌、網路資料、不同人士觀點進行交叉比對,相互 檢正資料的正確性,對不同資料的差距加以探討。

二、受訪者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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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核,查看內容是否有誤或有疑義之處。

數據

表 4-2-1  訪談對象基本資料一覽表  菁英類別 相關背景描述  訪談  日期  訪談地點 決策菁英 教育部參與政策制定及執行過程者 96.5.9  教育部  決策菁英 教育部參與政策制定及執行過程者 96.5.15 教育部  決策菁英  行政菁英  參與政策制定過程,曾任大學校級主管  96.5.11 咖啡館  決策菁英  行政菁英  參與政策制定過程重要角色,現擔任大學校級主管  96.5.31  該校  辦公室  行政菁英 大學校級主管  96.6.4  該校  辦公室  行政菁英 大學校級主管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例如,參閱:黃啟江,《因果、淨土與往生:透視中國佛教史上的幾個面 相》〈第六章·從佛教研究法談佛教史研究書目資料庫之建立〉,(台北:臺 灣學生書局,2004 年),頁 237-252; Yasuhi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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