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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年度臺中市國民中小學閱讀教育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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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年度臺中市國民中小學閱讀教育推動—

第十屆兒童文學創作徵文實施計畫

壹、宗旨:提高本市國民小學師生對兒童文學的閱讀興趣與創作風氣,促進 閱讀成效,提升寫作能力。

貳、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參、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肆、承辦單位:臺中市沙鹿區竹林國民小學

伍、協辦單位:

一、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藝術與人文領域輔導團 二、臺中市國民教育輔導團語文領域輔導團

陸、參加組別:

一、學生組:

(一)國小高年級學生組—分童詩、散文、童話故事、少年小說。

(二)國小中年級學生組—分童詩、散文。

(三)國小低年級學生組—分童詩、散文。

二、教師組:國小教師組—分童詩、散文、童話故事、少年小說。

柒、徵文內容:

一、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教師與學生。

二、內容:題目自訂,內容以適合國小學生閱讀為主。

三、項目:

(一)童詩--教師組以 30 行為限;學生組以 20 行為限【不含題目】。

(二)散文--以 800 字為限,含標點符號。

(三)童話故事--以 1500 字為限,含標點符號。

(四)少年小說--以 2500 字以內為限,含標點符號。

捌、參選方式:

一、各校必須先行辦理校內評選,擇錄優異作品參加徵文,60 班(含)以 下之學校各組項參賽件數以 8 件為限;超過 60 班之學校各組項參賽

(2)

件數以 12 件為限。

二、各校須填製作品數量送件總表如附件三,同一位作者,同類作品以 一件為限,送件總表請逐級核章。

三、各校送件數超過應送件數者,該校所送作品皆不納入評選(請各校審 慎清查並過濾稿件)。

四、送件受理後,不得要求抽換作品。

玖、收件日期及地址:

一、日期:即日起至 109 年 03 月 13 日(星期五)止(郵戳為憑,逾時不 候)。

二、地址:學生參加作品由所屬學校統彙後掛號郵寄或親送至「43342 臺 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 7 段 821 號 竹林國民小學教務處收」(信封請 註明「兒童文學徵文比賽」字樣),恕不接受置放市府交換信箱。

三、聯絡人:竹林國小註冊組長殷懿芬老師,電話:04-26620175#722。

拾、錄取件數:各組錄取第一名一人、第二名二至四人、第三名三至六人、

佳作若干名。依參賽件數多寡及作品水準,酌予增加或從缺 錄取。

拾壹、評審:由承辦單位遴聘專家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

拾貳、獎勵:

一、教師組:榮獲各項第一名者,核給嘉獎乙次,第二、三名及佳作者,

頒發本局獎狀,每人 1 幀。

二、指導獎:各組第一名之指導老師,核給嘉獎乙次,其餘名次指導教 師,頒發本局獎狀,每人 1 幀。

三、學生組:凡得獎者,頒發本局獎狀,每人 1 幀,以資鼓勵。

四、得獎者及指導老師需核給嘉獎者,由承辦單位報本局核定後,函知 相關人員之學校辦理敘獎。

五、得獎者及指導老師需核發獎狀者,由承辦單位報本局核定後,將獎 狀寄送相關人員之學校,由學校轉頒。

(3)

六、承辦本活動工作人員,得依「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人員獎 勵要點」及「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案件 處理要點」等相關規定核予獎勵,活動期間需公(差)假登記之工

作人員,本局不另發文。

拾參、出版及發表:

一、得獎作品第一名確定刊載,其餘按名次依篇幅容量,刊載於本市兒 童文學刊物『小榕樹第十輯』。

二、獲刊登作品之教師與學生及指導老師,均贈送作品專輯乙本。

三、承辦學校將依本市國民小學各校班級數之多寡,郵寄發送各校教務 處二至三本不等之『小榕樹第十輯』刊物,俾供圖書室藏書使用。

拾肆、經費來源:由本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相關經費支應。

拾伍、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一律使用 400 字稿紙,以鉛筆或黑色、藍色原子筆繕寫,

或打字參賽(A4 直式橫打、標楷體 14 級、固定行高 20pt,加頁碼)

並自行列印,一律以書面掛號寄送,為免爭議,不接受電子檔。

二、作品稿紙上面請勿加註校名、姓名、插圖或任何記號,也不要加裝 封面,稿件不符規定將不予評審。稿件要使用另附的「作者資料表」

(如附件一)(【上下分為學生用與教師用之格式,請依使用者類別裁 切成半張使用】,請一律以迴紋針夾在每件作品稿件之正面左上角。

三、參加組別、項目及童詩作品的行數與其餘三類作品的字數之填寫:

請在附件一之『作者資料表』填寫投稿項目、組別編號以及行數/字 數,敬請參照附件四的範例填寫,例如:A1,教師組童詩,行數/字 數(25)行/字;B2,高年級組散文,行數/字數(720)行/字…等。

屆時作品經決選後若發現作品行數或字數超過徵文項目規定之範 圍,經承辦學校精算確認後剔除其入選資格,以符合參賽之公平性。

請注意右上方之欄位是由承辦收件之學校填寫,作者勿填。

四、參賽作品以沒有發表、得獎為限,不得仿作、改寫、翻譯、抄襲,

(4)

若有侵犯智慧財產權,作者自負法律責任外,且追回獎勵並公布撤 銷之得獎與獎勵事項,(歷屆曾發現相關抄襲作品,故請各校老師協 助謹慎審稿)。參賽作品請自留底稿,恕不退稿;文稿經錄用,編輯 有權修改,且市府有發表及使用權。作者需填具作品著作權聲明暨 授權書(如附件二)。

五、得獎名單將於評審後儘速在本局網站公布。

拾陸、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5)

附件一:

臺中市第十屆兒童文學創作徵文作者資料表(學生用)

參加組別、項目

備註

題 目

( )行數/字數 行/字

年 級

作 者 姓 名

學 校 名 稱 區 國民小學

指 導 老 師

※ 本表一律以迴紋針夾在作品稿紙首頁左上角,稿件上不得書寫任何資料。

………

附件一:

臺中市第十屆兒童文學創作徵文作者資料表(教師用)

參加組別、項目

備註

題 目

( )行數/字數 行/字

作者姓名

學校名稱 區 國民小學

※ 本表一律以迴紋針夾在作品稿紙首頁左上角,稿件上不得書寫任何資料。

此欄請填寫投稿項目組別編號 本欄勿填,由承辦學校填寫

此欄請填寫投稿項目組別編號 本欄勿填,由承辦學校填寫

(6)

附件二

臺中市第十屆兒童文學創作徵文 作品著作權聲明暨授權書

本人 (身分證統一編號: ) 參加臺中市第十屆兒童文學創作徵文作品,絕無抄襲或侵犯他 人著作權情事,並自負法律責任。若作品得獎後,同意由主辦 單位無償以不同形式發行、推廣、保存及轉載。

此致 臺中市政府

聲 明 人: (簽名)

連帶保證人: (簽名)

(或指導老師)

中 華 民 國 1 0 9 年 月 日

(7)

附件三:

臺中市第十屆兒童文學創作徵文送件總表

學 校 名 稱 區 國民小學

承 辦 人 聯 絡 電 話

送 件 數 量 總 計

A1: 件 A2: 件 A3: 件 A4: 件

B1: 件 B2: 件 B3: 件 B4: 件 C1: 件 C2: 件

註:請先行辦理校內評選後再

送件,各組項參加件數以 8 件為限。(超過 60 班之學 校以 12 件為限)

D1: 件 D2: 件

承辦人: 處室主任: 校 長:

附件四:投稿項目組別編號參照表 項目

組別 童詩 散文 童話故事 少年小說

教師組

A1 A2 A3 A4

高年級組

B1 B2 B3 B4

中年級組

C1 C2

低年級組

D1 D2

(8)

※請務必於『作者資料表』填寫正確,範例如下:

範例 1:學生組作品

臺中市第十屆兒童文學創作徵文作者資料表(學生用)

參加組別、項目

高年級組散文 備註

題 目

( 720 )行數/字數 行/字

年 級 五年級(或六年級)

作 者 姓 名

學 校 名 稱 ○ ○ 區 ○ ○ 國民小學

指 導 老 師

本表一律以迴紋針夾在作品稿紙首頁左上角,稿件上不得書寫任何資料。

範例 2:教師組作品

臺中市第十屆兒童文學創作徵文作者資料表(教師用)

參加組別、項目

教師組童詩 備註

題 目

( 25 )行數/字數 行/字

作者姓名

學校名稱 ○ ○ 區 ○ ○ 國民小學

本表一律以迴紋針夾在作品稿紙首頁左上角,稿件上不得書寫任何資料。

此欄請填寫投稿項目組別編號

B2

本欄勿填,由承辦學校填寫

此欄請填寫投稿項目組別編號

A1

本欄勿填,由承辦學校填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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