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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寒害災害 第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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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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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寒害災害 第一節 災害特性及災例

寒流來襲造成氣溫陡降,尤其對熱帶及亞熱帶作物會有生理異常現象,產生 落花、落果,葉片呈水浸狀、局部壞疽,嚴重者黃化脫落,致產品品質及產量下 降。熱帶魚種有凍斃之虞,家畜禽類各類呼吸器官疾病容易發生,嚴重者導致死 亡,造成各項農漁畜產品損失。

第二節 減災計畫

一、 設施減災與補強對策

利用簡易塑膠棚、防風罩、塑膠布、不織布或採隧道棚栽培等方法,降低寒 害所帶來的損失。

二、 災害防救宣導

(一) 十二月初開始防寒宣導

1. 避免水稻在寒流過境時之青插秧作業、俟寒流離境後再進行插秧。

2. 已插秧田區、田間灌溉水深不得淹沒秧苗保護秧苗、俟氣溫回升後則恢復減水 位之灌溉。

3. 受寒流嚴重田區及早補植、以免生育參差不齊。

4. 預估寒流來襲前加強果園灌水。

5. 果實達採收期可提早採收避免損失。

6. 加強果園覆蓋。

7. 包裹樹幹或果實、減少受害。

8. 加強防風措施。

9. 可採收蔬菜立即採收。

10. 短期葉菜類,採用塑膠布(網)、不織布直接覆蓋。

11. 養殖漁業在冬季期間從事水產養殖時應加強防寒措施。

12. 因投飼料而致水質汙濁時、應予常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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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寒流來襲或滯留時、如水溫在攝氏 15 度以下、應採緊急措施,如加溫提高水 溫及打氣增加溶氧、以減少死亡。

14. 畜牧業、將所有畜禽圈入畜舍內、以免凍死。

(二) 定期安排寒害災害防救課程教育及訓練。

1. 透過農會、水利會系統辦理農民講習會,或於產銷班班會時,加強寒害防災宣 導與教育。

2. 輔導落實農委會各試驗改良場,所研發推廣之各項防寒技術運用。

三、 建立防災資料庫

(一) 農產品種植資料:如農產種類、種植面積、種植地點、所有人、連絡方式等。

(二) 養殖漁等資料:如養殖魚種類、魚塭面積、養殖地點、所有人、聯絡方式等。

(三) 畜牧等資料:如禽畜種類、養殖面積、養殖地點、所有人、聯絡方式等。

第三節 整備計畫

一、 防寒災害措施整備 (一) 秧苗之整備措施

1. 育苗場(圃)選擇避風處或設置防寒(風)牆。

2. 育苗場備妥防寒之不織布、塑膠布等以因應寒流來襲時覆蓋。

3. 寒流來襲時,利用不織布或塑膠布覆蓋已綠化中或生育初期之秧苗,並隨時清 除布上之積水,以防低溫凍傷,寒流離境後先開塑膠布。

4. 畦溝灌注淺水保溫。

(二) 水稻之整備措施

1. 避免寒流在過境時期之插秧作業,俟寒流離境後再進行插秧。

2. 已插秧之田區,田間灌溉水宜較深(水深不得淹沒秧苗)保護秧苗,俟氣溫回 升後則恢復淺水位之灌溉。

3. 受寒害嚴重田區及早補植,以免生育參差不齊。一般田則酌施追肥促恢復生長,

增加耐(抗)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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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果樹之整備措施

1. 預估寒害來襲前,加強果園灌水。

2. 果實達採收期可提早採收,立即搶收避免損失。

3. 寒流來襲時實施果園噴灑或噴霧灌水。

4. 田間管理酌量增施鉀肥以增加抗寒力。

5. 加強果園覆蓋。

6. 包裹樹幹或果實,減少受害。加強防風林或防寒措施。

7. 修剪寒害枝條或葉片。

(四) 花卉之整備措施

1. 搭設塑膠棚、溫室等設施。

2. 加強種苗健化管理。

3. 田間管理酌量增施鉀肥。

4. 預估寒流將來襲前實施畦溝灌水。

(五) 蔬菜之整備措施 1. 可採收蔬菜立即採收。

2. 搭設塑膠棚或防風措施等。

3. 預估寒流來襲前一天實施畦溝灌水。

4. 帅苗生育期間田間管理酌量增施鉀肥,以增耐寒力。

5. 短期葉菜類,採用塑膠布(網)、不織布直接覆蓋,並在畦溝灌溉或葉面噴灑水 分以防止葉片凍害。

6. 瓜果類,於風口處之田梗豎立防風網,以屏障作物。

(六) 特用作物之整備措施 1. 加強茶園覆蓋

2. 加強防風林或防風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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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酌施鉀肥以增加抗寒力。

(七) 養畜禽業之整備措施

1. 加強仔禽的保溫及管理,隨時注意畜舍溫濕度,保持通風的環境並防範冷風的 侵襲,避免損失。

2. 畜禽應注意畜禽舍的清潔衛生管理,設置檔風設施。

3. 冬季為家畜禽各類呼吸器官疾病易發生的季節,預防重於治療,應著重消毒及 疫苗注射。

二、 災害防救人員之整備編組

(一) 建立災害緊急應變人員之動員計畫。

(二) 明訂災害應變人員緊急聯絡方法、集合方式、集中地點、任務分配、作業流 程及注意事項等。

(三) 為執行防災業務計畫,並配合市級災害應變中心之指示從事各項災害應變措 施,帄時應於內部成立緊急應變小組。

(四) 建立動員民間組織與志工之整備編組之機制。

(五) 聯繫民間團體、志工等工作團體,確立可配合人員、團體及可協助之災防救 工作項目,建立相關資源及聯繫名冊。

三、 災害防救知識宣導

災前透過傳播媒體之協助,將災害相關應變知識利用統一窗口發布。

四、 災害應變中心之設置規劃

(一) 訂定災害應變中心與前進指揮所之整備事項

1. 訂定寒害災害應變中心成立條件、動員、編組與撤除時機之規定。

2. 確立災害應變中心之編組,並事先指定災害應變中心與各局處間之聯繫人員,

以確保機關間聯繫之暢通。

3. 參加災害應變中心、執行小組、安置所等工作人員,應在每年參加必要之演練 講習,並重新編組造冊,如有異動,應即時通知海洋局、農業局。

(二) 規劃災害應變中心設置須具備之軟、硬體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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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進行相關資訊蒐集與傳遞之硬體設施的補強。

2. 指派專人定期測試維修應變中心內之通訊設備。

五、 災情查報與通報系統之建置

(一) 依災情查報之消防、警察與民政體系進行查報作業 1. 強化災情查報之消防、警察與民政體系。

2. 統一災害應變中心之表單,加速災時資訊傳遞及掌控災情處理狀況。

(二) 強化災情聯繫處理作業

1. 防災編組單位輪值人員進駐後,應先行與各相關單位聯繫。

2. 各組單位輪值人員接獲災害後,立即聯絡緊急應變小組人員、派員搶救。

3. 對重大災情之處置、編組單位應調度相關配合搶救人員至現場協助處理、處理 情形隨時向指揮官報告。

六、 支援協議之訂定

(一) 與其他區簽訂相互支援協定。

(二) 協議訂定對象各依需求彼此相互簽訂支援協議,支援項目視援助提供者及受 援者需求差異選定,支援辦法依支援項目提供方式訂定。

(三) 與民間團體簽訂相互支援協定。

(四) 與國軍部隊進行協商簽訂支援協定。

第四節 應變計畫

一、 災害應變中心之成立與運作 (一) 災害應變中心成立

1. 災害應變中心成立後,立即通知相關人員進駐。

2. 災害應變中心各編組組成單位依指揮官命令,提供人力、機具支援。

3. 視情況需要,開口合約對象、國軍、民間團體、義工、企業組織依相關規定辦 理召集徵調。

(二) 災害應變小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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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災害應變中心時,由區長擔任召集人,主任秘書擔任副召集人,立即由 區應變中心相關單位人員進駐。

二、 災情蒐集、通報及通訊之確保 (一) 災情蒐集

設立各相關單位及機關間災情蒐集體系,以期能迅速掌握災情狀況。

(二) 災情查報

1. 災害來臨前應主動聯繫里、鄰長、里幹事注意災情查報。

2. 建立民政人員緊急聯絡名冊,為便災害發生時、能迅速聯繫各查報人員實施災 情查報。民政單位應建立所屬里、鄰長、里幹事緊急聯絡名冊。

3. 公所應隨時保持橫向聯繫,以避免漏失災情、並將災情逐級呈報市府。

(三) 災情通報

1. 整體性災害依據各區農、林、漁牧查報災情速報市級災害應變中心。

2. 災害應變中心直接受理民眾報案。

三、 提供民眾災情訊息

(一) 為提供民眾有關災情之訊息,得於災時設置專用電話與單一窗口提供民眾災 情之諮詢。

(二) 加強民眾災情資訊之通訊設備,以保持保通訊之暢通。

四、 緊急動員

(一) 災時動員各類專家技術人員及營繕機械等協助救災有關事宜。

(二) 對各單位所擁有可供救災之人力、機具、車輛等所有資源,統一動員、指揮、

調派。

(三) 接獲緊急徵用命令後,應依據救災機具表,緊急調派車輛支援。

(四) 依相關單位需求,向國軍部隊提出支援災害搶救申請。

(五) 填具「申請國軍支援救災兵力及機具統計需求表」告知國軍支援單位災害性 質、災害地點、災害情形、需要支援兵力、機具數量及應向何人報到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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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災情勘查與緊急處理

(一) 辦理農、漁、林、牧業災情查報、設施防護、搶修與善後處理工作等事宜。

(二) 因寒流來襲造成畜禽類死亡,為避免造成環境汙染及疫病蟲傳播,動員相關 機關辦理掩埋、燒毀、管制或採取其他適當因應措施。

(三) 如果大規模水產類死亡應立即掩埋、焚毀,並進行消毒。

第五節 復健計畫

一、 災民慰助及補助

(一) 應協助與輔導救災申請

1. 於災後設立受災民眾綜合性單一諮詢窗口,提供受災民眾政府相關補助資訊,

協助受災民眾申請。

2. 於緊急安置所設置服務處,以電話或面談方式提供受災民眾資訊。

(二) 受災證明書及災害補助金之核發 1. 發放名單確認。

2. 籌措經費來源。

3. 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發放慰助金。

二、 災後紓困服務

(一) 代收賑災物資及發放

1. 調查受賑地區收容救濟站之需求。

2. 選擇適當地點作為集中賑災物資的地點,並代為分送災民。

(二) 稅捐減免或緩繳

1. 依據財政部頒布及相關稅法規定辦理災害稅捐減免。

2. 對需經鑑定之受災部分,經相關單位鑑定結果確定後在再核定減免稅額。

(三) 協調提供紓困貸款:

1. 依受災單位可籌財源核定補助額度及補助方式。

2. 召開災害勘查核定補助經費會議,必要時陳請區長主持再予核撥補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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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災後環境復原 (一) 環境汙染防治 1. 環境清理。

2. 環境消毒。

四、 地方產業振興

(一) 嚴密監控物價波動及市場活動,對於哄抬物價行為者通報相關單位依法處理。

(二) 訂定各項受災企業減稅計畫,依損失大小給予租稅減免,既有貸款得以延後 償還本息以降低資金運轉困難,使企業能儘速復原以免貽誤商機失去市場。

(三) 辦理工商災害損失調查,並協助復原工作事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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