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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廣州亞運會 女子銳劍攻擊之內容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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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體育學系 體育教學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王明泉 博士

2010 年廣州亞運會

女子銳劍攻擊之內容分析研究

研 究 生: 陳奕廷 撰

中 華 民 國 一 ○ 一 年 八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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誌謝辭

謹以此論文 獻給關心我國擊劍同好及我所關心的學生們~

感 謝 指 導 教 授 王 明 泉 教 授 對 我 的 用 心 的 指 導 , 讓 我 受 惠 良 多。感謝口試委員洪煌佳教授、林育毅校長對我的論文提供許多 寶貴的意見。口試時的用心回饋讓我得到多方面思考時以不同角 度來看問題,找到不同的處理方法,碩士學位不是學習的終點,

而是學習的起點,我深刻體認自己在浩瀚知識中的不足。今後更 會努力與精進,才不致辜負師長們的熱心指導。感謝口試委員們 對我在口試時過於緊張的耐心與包容,同時提供我許多值得思考 的方向與鼓勵。

感謝永豐高中校長、同事們以及擊劍好友小炳,這段期間對 我進修的支持與鼓勵。謝謝家人的支持及幫忙,因為有家人們(老 爸、老媽、佳亨、明芳、呈恩)的一路相伴,讓我在家庭生活上 無後顧之憂,得以專心處理學業上的瓶頸。也感謝 7-11 好友立穎 每年不辭勞勞苦,到台東陪伴我面對學習。

最後要感謝最大的功臣,我的摯友昆伶,沒有妳的鼎力協助 我想我是完成不了的,謝謝妳。

獲得碩士學位,完成了自己的夢想,也達成了老媽的期望,

真是太開心了。

陳奕廷謹誌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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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廣州亞運會女子銳劍攻擊之內容分析研究

研究生:陳奕廷 指導教授:王明泉

摘 要

本 研 究 之 目 的 在 探 討 2010 年 廣 州 亞 運 會 女 子 銳 劍 攻 擊 之 內 容 分 析 研 究,主 要 以 2010 年 亞 運 會 參 賽 女 子 銳 劍 選 手 為 研 究 對 象。由 廣 州 亞 運 會 擊 劍 項 目 之 競 賽 組 所 提 供 賽 事 影 片 資 料 蒐 集 。 分 析 比 較 各 國 選 手 在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 不 同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以 及 不 同 場 地 得 分 之 研 究 。 結 果 發 現 : 一 、 在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 分 析 顯 示 女 子 銳 劍 比 賽 中 以 攻 擊 軀 幹 為 主 ; 二 、 在 不 同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 分 析 顯 示 女 子 銳 劍 比 賽 中 攻 擊 動 作 部 分 以 直 接 攻 擊 為 主 , 防 守 動 作 部 分 以 八 分 為 防 守 為 主 , 時 間 差 得 分 部 分 以 同 時 攻 擊 為 主 。 就 整 體 比 賽 中 得 分 動 作 分 析 以 時 間 差 得 分 為 最 多 。 三 、 在 不 同 場 地 得 分 , 分 析 顯 示 女 子 銳 劍 比 賽 中 以 中 央 場 地 偏 對 方 場 地 得 分 最 高 。 根 據 研 究 結 果 可 以 推 論 出 , 擊 劍 是 一 項 開 放 及 對 抗 性 強 的 運 動 , 比 賽 中 雙 方 選 手 對 峙 攻 擊 性 高 , 女 子 銳 劍 選 手 , 所 攻 擊 的 部 位 以 軀 幹 為 主 , 因 軀 幹 為 攻 擊 最 遠 、 面 積 相 對 大 的 部 位,故 在 訓 練 上 應 加 強 爆 發 力 以 及 岀 劍 速 度。在 得 分 動 作 的 訓 練 上,

應 提 昇 攻 擊 技 術 、 時 間 差 技 術 的 果 決 度 。 由 於 研 究 顯 示 女 子 銳 劍 得 分 場 地 為 中 央 偏 對 方 場 地,表 示 銳 劍 選 手 攻 擊 欲 望 高、壓 迫 性 強、積 極 威 脅 對 手 。 在 中 央 場 地 偏 對 方 場 地 得 分 上 佔 有 絕 對 優 勢 。 故 在 訓 練 上 須 加 強 選 手 的 攻 擊 欲 望 、 求 勝 心 、 壓 迫 感 。

關鍵詞:內容分析、不 同 部 位 得 分 、 不 同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 不 同 場 地 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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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 Analysis on Women’s Epee Event in Fencing at 2010 Guangzhou Asian Games

Degree Candidate: Yi-ting Chen Thesis Advisor: ming- Chuan Wang

A b s t r a c 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was to analyze video content of the attacking moves of participants in the women’s epee event in fencing at the 2010 Guangzhou Asian Games; participating epee fencers were the subject of this study that analyzed scored body areas, and attacking posts and locations, with game videos provided by the participating teams.

The results revealed: 1) scoring by target area – the torso was the main target area;

2) scoring by attacking post – direct attacks were the main attacking post, eight-point defenses were the main defending post, and simultaneous hits were the main scoring type for the time difference. During the entire game, most of the hits were scored by time difference; 3) scoring by different locations on the playing area – most hits occurred at the center of the fencing piste or on part of the scored player.

From the results, several conclusions can be drawn: 1) fencing is an open and confrontational sport, and during the game, both players were fierce in their attacks.

For female fencers, they preferred to attack their opponent’s torso as it was the farthest and relatively largest target area and thus, during training, players should focus on enhancing their explosive power and attacking speed; 2) in terms of scoring by post, players should focus on enhancing attacking techniques and the determination to manipulate time differences; 3) as most hits were scored on the center or part of the scored players, this indicates that the scoring players were very aggressive and dominant and sought to actively threaten their opponents. Invading an opponent’s turf (center or the opponent’s part on the piste) would provide an absolute advantage f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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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表 次 ... V 圖 次 ... VI

第壹章 緒論 ... 1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 1

第 二 節 研 究 動 機 ... 4

第 三 節 研 究 目 的 ... 5

第 四 節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 6

第 五 節 名 詞 解 釋 ... 7

第貳章 文獻探討 ... 9

第 一 節 擊 劍 運 動 之 起 源 ... 9

第 二 節 銳 劍 項 目 之 內 容 特 性 ... 11

第 三 節 擊 劍 個 人 及 團 體 技 戰 術 分 析 ... 20

第參章 研究方法與步驟 ... 23

第 一 節 研 究 架 構 ... 23

第 二 節 研 究 對 象 ... 26

第 三 節 研 究 內 容 分 析 ... 28

第 四 節 研 究 工 具 ... 29

第 五 節 資 料 蒐 集 與 統 計 分 析 ...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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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肆章 結果與討論 ... 35

第 一 節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之 分 布 情 況 ... 35

第 二 節 不 同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之 分 布 情 況 ... 39

第 三 節 不 同 場 地 得 分 之 分 布 情 況 ... 52

第伍章 結論與建議 ... 56

第 一 節 結 論 ... 56

第 二 節 建 議 ... 57

參考文獻 ... 58

中 文 部 份 ... 58

英 文 部 份 ... 61

網 頁 部 分 ... 62

附 錄 ... 63

附 錄 一 : 2010 年 亞 洲 運 動 會 女 子 銳 劍 個 人 賽 競 賽 時 程 表 ... 63

附 錄 二 : 2010 年 亞 洲 運 動 會 女 子 銳 劍 個 人 賽 競 賽 複 賽 樹 狀 圖 ... 65

附 錄 三 : 2010 年 亞 洲 運 動 會 女 子 銳 劍 個 人 賽 競 賽 成 績 表 ...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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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次

表 3-1 女 子 銳 劍 個 人 賽 複 賽 單 敗 淘 汰 競 賽 一 覽 表 ... 27

表 3-2 女 子 銳 劍 競 賽 電 腦 標 記 分 析 計 錄 系 統 一 覽 表 ... 31

表 3-3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A)技 術 與 代 碼 ... 32

表 3-4 不 同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B) 技 術 與 代 碼 ... 32

表 3-5 不 同 場 地 得 分 技 術 與 代 碼 ... 32

表 3-6 參 賽 國 家 選 手 代 碼 ... 33

表 4-1 整 體 比 賽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百 分 比 ... 36

表 4-2 各 國 選 手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部 位 百 分 比 ... 37

表 4-3 整 體 比 賽 之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百 分 比 ... 40

表 4-4 各 國 選 手 之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百 分 比 ... 42

表 4-5 整 體 比 賽 之 防 守 還 擊 動 作 得 分 百 分 比 ... 44

表 4-6 各 國 選 手 之 防 守 還 擊 動 作 得 分 百 分 比 ... 46

表 4-7 整 體 比 賽 之 時 間 差 得 分 動 作 百 分 比 ... 47

表 4-8 各 國 選 手 之 時 間 差 得 分 動 作 百 分 比 ... 49

表 4-9 整 體 比 賽 之 得 分 動 作 技 術 百 分 比 ... 50

表 4-10 整 體 比 賽 不 同 場 地 得 分 之 百 分 比 ... 52

表 4-11 各 國 選 手 不 同 場 地 得 分 之 等 級 百 分 比 ... 54

(10)

圖 次

圖 2-1 電 審 器 ... 13

圖 2-2 銳 劍 及 連 接 體 線 ... 13

圖 2-3 面 罩 ... 14

圖 2-4 手 套 ... 14

圖 2-5 劍 服 ... 15

圖 2-6 劍 褲 ... 15

圖 2-7 四 分 之 三 護 身 衣 護 墊 ... 16

圖 2-8 擊 劍 運 動 的 基 本 技 術 ... 18

圖 3-1 擊 劍 運 動 有 效 得 分 之 分 析 內 容 ... 24

圖 3-2 研 究 步 驟 流 程 圖 ... 25

圖 3-3 比 賽 場 地 配 置 情 況 ... 30

圖 4-1 整 體 比 賽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之 大 餅 圖 分 布 情 況 ... 36

圖 4-2 各 國 選 手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之 長 條 圖 分 布 情 況 ... 37

圖 4-3 各 國 選 手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之 大 餅 圖 分 布 情 況 ... 40

圖 4-4 各 國 選 手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之 長 條 圖 分 布 情 形 ... 42

圖 4-5 各 國 選 手 防 守 還 擊 動 作 得 分 之 大 餅 圖 分 布 情 況 ... 44

圖 4-6 各 國 選 手 防 守 還 擊 動 作 得 分 之 長 條 圖 分 布 情 況 ... 46

圖 4-7 各 國 選 手 時 間 差 得 分 動 作 之 大 餅 圖 分 布 情 況 ... 47

圖 4-8 各 國 選 手 時 間 差 得 分 動 作 之 長 條 圖 分 布 情 況 ... 49

圖 4-9 整 體 比 賽 得 分 動 作 技 術 之 大 餅 圖 分 布 情 況 ... 50

圖 4-10 整 體 比 賽 不 同 場 地 得 分 之 大 餅 圖 分 布 情 形 ... 52

圖 4-11 各 國 選 手 不 同 場 地 得 分 之 長 條 圖 分 布 情 況 ...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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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 緒論

本 章 內 容 共 分 為 五 小 節 , 分 別 為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 第 二 節 研 究 動 機 ; 第 三 節 研 究 目 的 ; 第 四 節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 第 五 節 名 詞 解 釋 。

第一節 研究背景

擊 劍 (Fencing)為 歷 史 悠 久 的 傳 統 體 育 項 目 , 於 1896 年 第 一 屆 奧 運 會 列 為 正 式 項 目,當 時 只 有 軍 刀 和 鈍 劍 二 項,然 1900 年 巴 黎 奧 運 會 時 銳 劍 項 目 才 正 式 列 入 競 賽 項 目 之 中 (俞 繼 英 , 2000)。 然 而 銳 劍 項 目 比 賽 的 特 性 與 軍 刀 及 鈍 劍 不 同 , 它 保 存 了 中 世 紀 劍 客 決 鬥 的 本 質 , 以 強 調 擊 中 對 手 為 目 的 (溫 華 昇 、 金 聖 烈 , 2002), 其 攻 擊 範 圍 涵 蓋 頭 部 、 軀 幹 以 及 四 肢 皆 為 有 效 部 位 , 在 沒 有 攻 擊 權 的 限 制 下 , 選 手 可 以 運 用 互 中 策 略 得 分 (沈 易 利 , 2003)。因 此 在 先 發 動 攻 擊 者 未 必 佔 優 勢,在 攻 擊 過 程 中 亦 可 能 被 對 手 擊 中 得 分 , 所 以 其 技 術 與 戰 術 較 軍 刀 與 鈍 劍 複 雜 且 多 變 。

擊 劍 運 動 屬 於 技 擊 類 一 對 一 的 格 鬥 項 目 , 劍 種 區 分 為 鈍 劍 、 銳 劍 、 軍 刀 等 三 種 。 是 由 雙 方 選 手 手 持 鋼 劍 、 頭 戴 面 罩 , 身 著 擊 劍 服 , 在 專 門 的 劍 道 上,依 競 賽 規 則 採 用 刺、劈 (砍 )的 動 作 方 法,進 行 攻 防 的 格 鬥 行 為 (俞 繼 英,2000)。正 式 比 賽 分 為 男 子 組、女 子 組 各 劍 種 之 個 人 及 團 體 共 十 二 個 單 項 。 因 劍 種 器 材 結 構 不 同 , 其 比 賽 規 則 也 不 盡 相 同 , 但 皆 以 對 手 身 體 上 之 有 效 部 位 為 攻 擊 目 標 進 行 攻 防 戰。擊 劍 除 了 銳 劍 之 外,其 餘 劍 種 (鈍 劍、軍 刀 )有 主、被 動 攻 擊 之 分 別 (攻 擊 權 )。擊 劍 賽 制 初 賽 採 分 組 循 環,一 場 比 賽 三 分 鐘 , 計 分 為 五 分 , 複 、 決 賽 以 初 賽 積 分 排 名 , 採 單 敗 淘 汰 制 , 每 場 比 賽 三 分 鐘 三 回 合,期 間 中 場 有 二 次 一 分 鐘 休 息 時 間,計 分 為 十 五 分 (國 際 擊 劍 規 則,2002)。選 手 必 須 要 時 間 內 擊 中 對 方 有 效 部 位。在 得 分 後 便 是 單 次 的 交 鋒 結 束,須 重 新 開 始 回 到 雙 方 預 備 位 置 (En-Gard Line),再 進 行 交 鋒 攻 防 。 因 此 , 擊 劍 運 動 在 雙 方 對 峙 之 下 , 考 驗 選 手 變 與 應 變 , 控 制 與 反 控 制 的 交 鋒 能 力 , 且 比 賽 的 結 果 也 難 以 預 料 。 這 便 是 擊 劍 競 賽 精 采 刺 激 , 扣 人 心 弦 之 處 (國 際 擊 劍 規 則 ,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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擊 劍 運 動 目 前 已 成 為 國 際 間 技 擊 性 運 動 項 目 中 競 相 奪 牌 的 重 點 項 目 之 一,擊 劍 自 1900 年 巴 黎 奧 運 正 式 列 入 競 賽 項 目 以 來,不 斷 廣 泛 發 展,並 受 到 國 際 重 視 。 而 我 國 擊 劍 發 展 自 1973 年 4 月 14 日 , 成 立 中 華 民 國 擊 劍 協 會 , 正 式 成 為 體 育 協 會 單 項 組 織 之 一 。 1982 年 10 月 9 日 正 式 加 入 國 際 擊 劍 總 會 (International Fencing Federation, F.I.E )。並 於 1987 年 舉 辦 第 六 屆 大 洋 洲 擊 劍 錦 標 賽 榮 獲 女 銳 個 人 亞 軍。在 1989 年 參 加 第 一 屆 亞 洲 盃 擊 劍 錦 標 賽 榮 獲 女 子 銳 劍 個 人、團 體 季 軍。在 1991、1993 年 參 加 亞 洲 盃 擊 劍 錦 標 賽,

榮 獲 女 銳、男 軍 個 人 季 軍,男、女 銳 劍 以 及 男 軍 團 體 季 軍。2002 年 參 加 亞 洲 青 年 盃 擊 劍 錦 標 賽 , 鄭 雅 文 獲 女 銳 個 人 組 冠 軍 , 首 度 奪 得 本 會 第 一 面 金 牌 。 顯 示 出 我 國 青 年 選 手 在 國 際 競 爭 力 的 水 準 有 提 升 之 趨 勢 。 其 原 因 固 然 在 體 能 及 心 理 等 因 素 檢 討 改 善 提 升 外 , 技 戰 術 亦 是 影 響 勝 負 的 重 要 因 素 之 一 , 因 此 如 能 藉 由 承 辦 或 參 與 國 際 賽 事 時 蒐 集 競 賽 資 料 並 且 加 以 分 析 , 進 而 掌 握 各 國 競 技 運 動 發 展 的 總 體 水 準 (許 樹 淵 , 2001), 相 信 能 清 楚 瞭 解 競 賽 水 準 以 及 競 爭 對 象 , 進 而 擬 定 因 應 策 略 並 調 整 訓 練 , 以 適 應 日 益 多 變 型 態 的 技 術 , 期 能 在 國 際 擊 劍 舞 台 上 再 創 佳 績 。

伴 隨 著 我 國 選 手 參 加 國 際 賽 事 的 機 會 增 加 , 其 教 練 是 否 須 針 對 國 內 外 選 手 實 力 及 技 術 特 性 作 更 深 的 了 解 , 收 集 相 關 技 術 資 訊 , 即 時 掌 握 國 內 外 擊 劍 趨 勢 及 發 展 , 並 將 所 收 集 之 資 料 數 據 化 、 科 學 化 , 藉 以 提 昇 目 前 台 灣 擊 劍 技 術 水 準 已 成 為 現 今 非 常 重 要 且 刻 不 容 緩 之 課 題 。 近 年 來 各 國 也 紛 紛 開 始 針 對 技 術 透 過 各 種 方 法 進 行 相 關 研 究 , 許 樹 淵 ( 1997) 指 出 , 運 動 比 賽 隨 時 舉 行 , 有 心 者 必 然 在 觀 賞 中 加 以 分 析 記 錄 成 研 究 報 告 。 茲 有 標 記 分 析 的 方 法 運 用 在 足 球 (Hughes & Sykes,1994)、 籃 球 (Miller & Bartlett, 1994)、 網 球 (Hughes & Tillin, 1995)、 排 球 ( 林 常 榮 , 2006)、 桌 球( 侯 淑 玲 、 陳 金 海 、 陳 敬 能 , 2008)、 羽 球 (林 益 民 , 2008; 涂 凱 傑 , 2008; 許 維 茜、溫 卓 謀、涂 凱 傑,2007;溫 卓 謀、周 財 勝、林 常 勝,2006)等 競 賽 情 境 相 關 訊 息 的 分 析 。 二 有 技 術 型 態 分 析 的 方 法 運 用 在 軟 式 網 球 (張 森 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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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 而 , 技 術 分 析 方 法 不 一 而 足 , 呈 現 百 家 爭 鳴 的 現 象 。 由 於 各 方 法 不 一 , 且 目 的 不 同 , 相 關 研 究 及 學 術 著 作 有 限 , 未 來 尚 有 許 多 發 展 的 空 間 。 為 求 擊 劍 成 績 的 突 破 , 顯 示 選 手 攻 擊 之 技 術 分 析 極 為 重 要 。 而 內 容 分 析 除 了 能 夠 了 解 選 手 本 身 比 賽 特 性 外 , 亦 能 清 楚 對 手 實 力 , 以 便 於 賽 後 進 行 訓 練 補 強 工 作 , 且 內 容 分 析 是 一 種 研 究 的 技 術 , 針 對 產 生 的 內 容 做 客 觀 的 、 系 統 的 以 及 量 的 描 述( 王 文 科、王 智 弘,2007;歐 用 生,1991)。所 以,本 研 究 主 要 採 用 內 容 分 析 法 進 行 擊 劍 技 術 的 探 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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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動機

擊 劍 運 動 是 一 項 鬥 智 鬥 勇 的 競 技 運 動 , 在 不 同 的 節 奏 與 交 鋒 距 離 產 生 變 化 莫 測 之 進 行 攻 防 競 賽,選 手 須 經 長 年 的 訓 練 以 提 升 體 能、技 術、戰 術 , 在 戰 場 上 利 用 充 沛 的 體 力 、 敏 捷 的 反 應 、 頑 強 的 鬥 志 、 冷 靜 的 思 維 及 穩 定 的 心 理 。 透 過 技 、 戰 術 配 合 順 利 擊 中 對 手 得 分 , 在 電 子 科 技 進 步 研 究 與 創 新 下,電 審 器 的 研 發 成 功,讓 擊 劍 運 動 走 入 了 電 子 化,使 競 賽 過 程 更 公 正 、 公 平 化 , 藉 此 提 升 賽 事 的 可 看 性 與 競 爭 性 。 劍 手 們 更 須 透 過 平 日 的 科 學 訓 練 來 呈 現 心 理 、 戰 術 與 技 術 等 重 要 條 件 之 發 揮 , 且 隨 著 運 動 科 學 的 進 步 , 選 手 需 擁 有 一 套 結 合 攻 擊 與 防 禦 的 戰 術 技 巧 , 選 手 在 臨 場 技 戰 、 戰 術 應 用 與 技 術 發 揮 是 左 右 勝 負 的 關 鍵 , 確 為 一 項 值 得 深 入 探 討 的 課 題 , 此 為 本 研 究 進 行 的 動 機 之 一 。

不 同 運 動 項 目 因 規 則 不 同 , 在 技 術 以 及 攻 防 戰 術 亦 不 相 同 , 擊 劍 運 動 也 是 如 此 , 就 擊 劍 的 劍 種 而 言 , 可 區 分 為 鈍 劍 、 軍 刀 、 銳 劍 等 三 項 , 在 競 賽 規 則 上 鈍 劍 與 軍 刀 有 攻 擊 權 之 要 求 , 而 銳 劍 則 無 此 項 規 定 , 因 本 研 究 探 討 銳 劍 , 故 鈍 劍 與 軍 刀 不 加 以 論 述 。 銳 劍 技 術 動 作 不 接 觸 劍 的 動 作 技 術 : 直 刺 、 換 側 刺 ……等 , 接 觸 劍 的 動 作 技 術 包 含 敲 劍 、 架 劍 、 壓 劍 , 在 比 賽 攻 防 中 , 可 利 用 接 觸 劍 進 行 攻 擊 或 防 守 , 或 者 不 做 任 何 撥 擋 動 作 閃 躲 對 手 並 加 以 攻 擊 , 若 雙 方 同 時 刺 中 對 方 , 則 雙 方 各 加 一 分 。 在 沒 有 攻 擊 權 的 要 求 下,雙 方 刺 中 的 時 間 只 能 在 1/25 秒 以 內 同 時 出 手 才 會 亮 雙 燈,否 則 只 會 出 現 單 燈 (國 際 擊 劍 規 則 , 2002), 故 銳 劍 項 目 講 求 的 是 速 度 、 準 確 性 、 反 應 時 間 、 動 作 間 的 時 間 差 以 及 防 禦 的 概 念 , 此 為 銳 劍 項 目 刺 激 的 部 份 。 因 筆 者 專 長 項 目 為 銳 劍 , 對 其 專 長 技 戰 術 特 性 鑽 研 甚 篤 , 目 前 中 華 民 國 擊 劍 協 會 將 女 子 銳 劍 列 入 重 點 培 訓 , 且 本 人 訓 練 選 手 中 有 三 位 進 入 培 訓 名 單 中,並 入 選 為 2010 年 廣 州 亞 運 會 代 表 隊,培 訓 隊 目 標 訂 定 為 2010 年、2014 年 亞 運 會 前 三 名 , 身 為 教 練 對 於 各 國 選 手 之 技 戰 術 打 法 深 感 興 趣 , 故 可 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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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目的

擊 劍 運 動 的 技 術 性 高 , 手 部 動 作 變 化 頻 繁 , 步 法 移 動 迅 速 敏 捷 , 攻 防 轉 換 快 , 選 手 必 須 在 快 速 、 複 雜 、 激 烈 的 對 抗 中 , 達 到 各 自 預 期 的 戰 術 目 的 , 在 雙 方 攻 防 動 作 中 , 要 判 斷 真 假 , 調 整 安 全 距 離 , 以 達 到 有 效 的 擊 中 對 手 , 獲 得 勝 利 的 最 終 目 的 。

本 研 究 目 的 如 下 :

一 、 探 討 女 子 銳 劍 選 手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情 形 。 二 、 探 討 女 子 銳 劍 選 手 不 同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情 形 。 三 、 探 討 女 子 銳 劍 選 手 不 同 場 地 得 分 情 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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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 、 研 究 範 圍

本 研 究 以 2010 年 廣 州 亞 運 會 女 子 銳 劍 為 研 究 對 象,分 析 個 人 賽 複 賽 之 技 戰 術 分 析 , 以 探 討 女 子 銳 劍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 不 同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 以 及 不 同 場 地 得 分 為 研 究 範 圍 。

二 、 研 究 限 制

(一 )擊 劍 運 動 包 含 銳 劍 、 鈍 劍 、 軍 刀 等 三 項 , 其 中 各 項 皆 涵 蓋 男 子 組 與 女 子 組 , 本 研 究 僅 以 女 子 銳 劍 為 分 析 對 象 , 擊 劍 技 術 並 不 適 用 於 其 他 劍 種 。

(二 )本 研 究 僅 以 技 術 動 作 內 容 進 行 分 析 , 持 劍 慣 用 手 及 持 劍 劍 柄 不 列 入 研 究 範 疇 。

(三 )頭 部 因 處 於 身 體 上 端,擊 中 頭 部 的 實 戰 情 況 少 之 又 少,且 面 罩 的 材 質 為 金 屬 網 製 成,表 面 較 無 著 力 點,易 造 成 刺 點 上 的 困 難,不 易 得 分 , 故 頭 部 不 列 入 研 究 範 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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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名詞解釋

一 、 內 容 分 析 法

內 容 分 析 法 (content analysis)本 研 究 是 描 述 性 統 計 , 經 由 攝 影 資 料 轉 化 為 量 化 分 析 , 以 間 接 的 方 式 研 究 擊 劍 攻 擊 之 內 容 分 析 。

二 、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銳 劍 有 效 攻 擊 部 位 為 全 身,且 無 攻 擊 權,其 攻 擊 部 位 主 要 區 分 為:手、

腳 、 軀 幹 等 三 個 部 位 。 三 、 不 同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一 )攻 擊 (Attack)

指 劍 手 先 伸 臂 、 出 劍 , 劍 尖 指 向 對 方 並 持 續 威 脅 有 效 部 位 , 是 攻 擊 行 動 的 發 起 , 此 技 術 具 有 攻 擊 權 之 形 式 。

1.直 接 攻 擊 (直 刺 ): 包 含 刺 與 點 的 技 術 。 2.換 側 攻 擊 : 攻 擊 線 自 對 手 的 劍 換 側

(左 轉 右 或 右 轉 左 、 下 換 上 或 上 換 下 )。

3.控 劍 攻 擊 (針 對 動 作 型 態 之 處 理 ) (1)敲 劍 攻 擊 : 各 分 位 敲 劍 。

(2)削 劍 攻 擊 : 轉 變 攻 擊 的 方 向 性 。 (3)壓 劍 攻 擊 : 力 量 作 用 , 正 反 作 用 力 。 (4)架 劍 攻 擊 (Dwasengage):

相 對 側 架 劍 、 對 角 線 架 劍 、 縱 向 架 劍 。

4.重 複 攻 擊 (Redouble):為 了 攻 擊 對 手,第 二 次 失 敗 後,對 手 反 擊 。 5.延 續 攻 擊 (Remwase):要 再 次 發 動 進 攻 後,立 即 封 鎖 對 手 的 初 始 攻

擊 。

(二 )防 守 還 擊 (Riposte)

針 對 劍 手 做 出 的 攻 擊 行 為 , 進 行 有 效 的 防 禦 , 並 加 以 回 擊 。 1.一 分 位 (較 常 用 ); 2.二 分 位 ; 3.三 分 位 ;

4.四 分 位 (較 常 用 ); 5.五 分 位 ; 6.六 分 位 (較 常 用 );

7.七 分 位 (較 常 用 ); 8.八 分 位 (較 常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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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時 間 差

1.同 時 擊 中 (Double hit)

指 雙 方 選 手 在 1/25 秒 內 同 時 擊 中 對 方 , 此 項 技 術 僅 限 於 銳 劍 。 2.間 隙 攻 擊 (Counter- attack)

選 手 在 對 方 發 動 攻 擊 行 動 時 , 不 採 取 防 守 撥 擋 行 為 , 而 是 採 取 相 對 的 攻 擊 對 手 , 為 無 攻 擊 權 之 技 術 (陳 秀 輝 , 2008)。

四 、 不 同 場 地 得 分

以 得 分 選 手 所 站 定 的 位 置 為 主 , 如 獲 勝 者 站 在 右 邊 場 地 則 分 別 表 示 為 甲 (己 方 場 地 )、 乙 (對 方 場 地 )及 中 央 場 地 , 如 圖 1-1 所 示 , 獲 勝 者 如 站 在 左 邊 則 以 此 類 推 (蔣 來 福 、 沈 易 利 , 2009)。

乙 場 地 中 央 場 地 甲 場 地

線 警

告 線

警 告 線 準

備 線

準 備 線 中

央 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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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貳章 文獻探討

本 章 內 容 共 分 為 三 小 節 , 分 別 為 第 一 節 擊 劍 運 動 之 起 源 ; 第 二 節 銳 劍 項 目 之 內 容 特 性 ; 第 三 節 擊 劍 個 人 及 團 體 技 戰 術 分 析 。

第一節 擊劍運動之起源

擊 劍 運 動 是 一 項 歷 史 悠 久 的 傳 統 體 育 運 動 項 目 。 早 在 遠 古 時 代 , 劍 就 是 人 類 為 了 生 存 同 野 獸 進 行 搏 鬥 和 獵 食 所 使 用 的 工 具 。 擊 劍 運 動 真 正 得 到 全 面 的 發 展 還 是 在 法 國 亨 利 三 世 和 亨 利 四 世 時 期。1776 年,法 國 著 名 擊 劍 大 師 拉 薩 布 瓦 西 埃 發 明 了 面 罩 , 這 一 發 明 使 擊 劍 運 動 進 一 步 走 上 了 高 雅 道 路 。 人 們 戴 上 面 罩 、 手 套 、 穿 上 擊 劍 服 , 就 可 以 安 全 地 進 行 一 連 串 的 攻 防 交 鋒 。 面 罩 的 問 世 是 擊 劍 運 動 發 展 的 一 個 里 程 碑 。 16 世 紀 末 和 17 世 紀 初 的 歐 洲 盛 行 決 鬥 。 在 這 種 形 勢 下 , 為 了 滿 足 人 們 對 擊 劍 的 愛 好 和 需 要 , 又 不 至 於 傷 害 生 命 , 一 種 劍 身 較 短 並 呈 四 棱 形 , 劍 尖 用 皮 條 包 紮 的 新 型 劍 被 設 計 出 來,這 就 是 現 在 鈍 劍 的 雛 形。熱 衷 於 決 鬥 的 紳 士 和 貴 族 從 1885 年 開 始 , 在 習 武 廳 進 行 練 習 時 , 使 用 三 棱 形 劍 , 交 鋒 不 限 制 部 位 , 這 就 是 延 續 至 今 的 銳 劍。18 世 紀 末,匈 牙 利 人 對 東 方 波 斯 人、阿 拉 伯 人 及 土 耳 其 人 早 期 騎 兵 用 的 彎 型 短 刀 、 進 行 了 改 革 、 於 劍 柄 上 裝 配 了 一 個 象 彎 月 形 的 護 手 盤 , 在 擊 劍 時 可 以 起 到 保 護 手 指 的 作 用 。 意 大 利 擊 劍 大 師 朱 賽 普 羅 拉 達 葉 利 將 它 進 一 步 改 進 , 使 它 能 在 擊 劍 運 動 和 決 鬥 中 使 用 , 並 根 據 騎 兵 作 戰 的 特 點,規 定 有 效 部 位 為 腰 帶 以 上,成 為 現 代 軍 刀 的 前 身。19 世 紀 初,在 法 國 擊 劍 權 威 拉 夫 熱 耳 的 倡 議 下 , 將 鈍 、 銳 、 軍 等 三 種 不 同 樣 式 劍 的 重 量 再 加 以 減 輕 , 同 時 對 一 些 技 術 原 理 及 戰 術 意 義 進 行 深 入 研 究 , 並 且 在 一 些 歐 洲 國 家 經 常 開 展 競 賽 活 動 。 擊 劍 運 動 由 此 逐 漸 成 為 國 際 性 的 體 育 競 賽 項 目,並 最 早 成 為 奧 林 匹 克 大 家 庭 中 的 一 員 (北 京 奧 運 城 市 發 展 促 進 會 )。1974 年 在 伊 朗 德 黑 蘭 舉 辦 的 第 七 屆 亞 運 會 上 擊 劍 被 列 為 正 式 比 賽 專 案 。 擊 劍 比 賽 使 用 無 線 頻 率 探 測 器 計 算 有 效 點 擊 數 , 以 此 取 代 流 行 了 半 個 世 紀 的 電 子 儀 器 。 擊 劍 是 兩 個 人 之 間 的 對 抗 比 賽 。 比 賽 中 , 一 方 用 劍 尖 刺 擊 對 手 , 使 劍 尖 作 出 , 具 有 接 觸 性 質 的 動 作 , 在 對 手 的 有 效 部 位 , 最 後 有 效 點 擊 中 次 數 多 的 一 方 為 勝 。 擊 劍 運 動 分 三 個 項 目 : 鈍 劍 、 軍 刀 、 銳 劍 。 每 個 專 項 的 有 效 擊 中 點 及 比 賽 規 則 亦 有 不 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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鈍 劍 是 完 全 的 刺 擊 專 項 , 只 有 劍 尖 刺 中 才 有 效 , 劍 身 橫 擊 無 效 。 有 效 擊 中 部 位 是 除 去 四 肢 和 頭 部 的 身 體 軀 幹 部 分 。 有 效 部 位 由 金 屬 衣 裹 覆 , 以 利 電 子 儀 器 便 於 區 分 出 有 效 和 無 效 擊 中 。 鈍 劍 比 賽 也 講 究 攻 擊 之 優 先 權 , 亦 為 攻 擊 權 , 先 攻 擊 而 擊 中 者 得 分 , 被 攻 擊 者 須 先 做 出 有 效 撥 擋 動 作 後 再 進 攻 擊 中 才 有 效 。 雙 方 同 時 擊 中 均 不 得 分 。 軍 刀 是 劈 又 刺 的 項 目 , 以 劈 中 得 分 為 多 。 有 效 擊 中 部 位 是 軀 幹 、 面 罩 及 手 臂 。 有 效 部 位 由 金 屬 衣 裹 覆 , 以 利 電 子 儀 器 便 於 區 分 出 有 效 和 無 效 擊 中 。 軍 刀 比 賽 也 講 究 攻 擊 之 優 先 權 。 先 攻 擊 而 擊 中 者 得 分 , 被 攻 擊 者 須 先 做 出 有 效 撥 擋 動 作 後 再 進 攻 擊 中 才 有 效 。 雙 方 同 時 擊 中 均 不 得 分 。 軍 刀 攻 防 是 三 項 中 速 度 最 快 , 競 賽 時 間 也 為 最 短 。 銳 劍 是 一 項 以 劍 尖 為 武 器 的 劍 種 , 因 此 該 劍 種 的 攻 擊 動 作 是 由 刺 來 完 成 , 必 須 在 劍 尖 達 到 一 定 的 壓 力 時 才 產 生 結 果 。 只 有 劍 尖 擊 中 才 有 效,劍 身 橫 向 擊 中 對 方 則 為 無 效。銳 劍 有 效 部 位 為 全 身,即 為 軀 幹、四 肢 , 以 及 面 罩 。 每 次 擊 中 都 為 有 效 得 分 , 若 雙 方 在 1/25 秒 至 1/20 秒 的 時 間 內 相 互 刺 中 時 , 雙 方 各 得 一 分 。 擊 劍 比 賽 賽 制 分 為 個 人 賽 、 團 體 賽 。 個 人 賽 初 賽 採 用 小 組 5 分 全 循 環,複 賽 至 決 賽 直 接 採 15 分 單 敗 淘 汰 制;團 體 賽 則 直 接 採 用 單 敗 淘 汰 追 分 賽 。 團 體 賽 每 隊 4 名 隊 員 , 3 人 參 加 團 體 對 抗 , 一 名 隊 員 作 為 替 補 。 每 場 3 分 鐘 打 5 劍 , 共 9 場 , 先 得 45 分 的 隊 獲 勝 (國 際 擊 劍 規 則 , 2002)。

目 前 擊 劍 運 動 相 關 國 際 賽 事 規 模 由 大 至 小 有 奧 運 會 、 青 年 奧 運 會 、 世 界 大 學 運 動 會、世 界 盃 擊 劍 錦 標 賽、國 際 A 級 錦 標 賽、B 級 錦 標 賽、世 界 盃 青 年 暨 少 年 擊 劍 錦 標 賽 、 國 際 邀 請 賽 。 亞 洲 地 區 相 關 賽 事 規 模 由 大 到 小 分 別 為 亞 洲 運 動 會、亞 洲 盃 擊 劍 錦 標 賽、亞 洲 盃 23U 青 年 擊 劍 錦 標 賽、亞 洲 盃 青 年 暨 少 年 擊 劍 錦 標 賽。然 而,國 內 賽 事 規 模 由 大 到 小 為 全 國 運 動 會、

全 國 大 專 運 動 會 、 全 國 中 等 學 校 擊 劍 錦 標 賽 、 國 際 邀 請 賽 、 以 及 每 年 度 辦 理 四 次 全 國 成 人 擊 劍 錦 標 賽 、 三 次 全 國 擊 劍 青 年 暨 少 年 擊 劍 錦 標 賽 、 二 次 全 國 國 小 擊 劍 錦 標 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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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銳劍項目之內容特性

一 、 場 地 及 電 審 器 介 紹 (一 )場 地 部 分

擊 劍 運 動 區 分 為 鈍 劍 、銳 劍、 軍 刀 三 種 劍 種。在 正 式 賽 制 中 區 分 為 男 子 、 女 子 各 劍 種 的 個 人 組 及 團 體 組 共 12 個 單 項 。 擊 劍 是 由 雙 方 選 手 手 持 鋼 劍、 頭 戴 面 罩 , 身 著 擊 劍 服, 在 專 門 的 劍 道 上, 依 競 賽 規 則 採 用 刺 、 劈 (砍 )的 動 作 方 法 , 進 行 攻 防 的 格 鬥 行 為。 擊 劍 場 地, 全 長 十 四 公 尺、寬 1.5-2.0 公 尺、高 10-50 公 分 鋁 製 金 屬 板,鋁 製 金 屬 板 的 作 用 是 在 選 手 在 比 賽 時 做 為 絕 緣 的 場 地 , 場 地 上 無 信 號 顯 示 。 場 地 上 畫 分 中 線 , 兩 條 離 中 線 2 公 尺 的 準 備 線 及 兩 條 離 中 線 7 公 尺 的 端 線。用 不 同 的 顏 色 區 分 出 場 地 兩 端 的 2 公 尺 ”警 告 區 ”, 提 醒 選 手 距 離 出 界 線 還 有 2 公 尺 。 兩 端 有 1.50~2 公 尺 的 延 伸 部 分。鋁 製 金 屬 板 是 當 劍 擊 中 場 地 時 電 審 器 不 會 顯 示 信 號 , 可 避 免 許 多 不 必 要 之 誤 判 如 圖 1-1。

(二 )比 賽 用 電 審 器 部 分

鋁 製 金 屬 道 的 兩 邊 末 端 各 有 一 個 捲 線 器 ,內 有 可 自 由 伸 縮 的 電 線 , (目 前 國 際 重 要 賽 事 , 已 採 用 無 線 感 應 接 收 器 )這 條 線 與 選 手 身 上 的 電 線 接 通 , 而 選 手 身 上 的 這 條 線 與 劍 接 通 , 兩 名 選 手 , 電 審 器 , 捲 線 器 相 互 連 接 , 形 成 一 條 環 形 通 路 , 每 當 一 方 以 750 公 克 (銳 劍 )的 力 量 刺 中 另 一 方 時 ,1/25 秒 內 電 路 接 通 ,電 審 器 就 以 燈 號 顏 色 通 知 裁 判 , 這 套 裝 置 可 以 協 助 裁 判 做 出 較 正 確 之 判 決 。 電 審 器 用 於 比 賽 中 , 當 選 手 被 擊 中 的 信 號 用 燈 光 顯 示 出 來。鈍 劍、軍 刀 項 目 共 有 4 個 燈 號,一 側 是 白 燈 和 紅 燈 , 另 一 側 是 白 燈 和 綠 燈 。 白 燈 顯 示 擊 中 無 效 部 位 , 紅 、 綠 燈 顯 示 擊 中 有 效 部 位 。 相 互 擊 中 在 2 秒 鐘 之 內 兩 側 燈 都 顯 示 , 裁 判 會 根 據 優 先 攻 擊 權 規 則 進 行 判 決 。 銳 劍 比 賽 只 有 紅 燈 和 綠 燈 , 同 側 燈 顯 示 同 側 選 手 擊 中 對 方 。 計 分 顯 示 燈 是 以 數 字 來 表 示 選 手 擊 中 劍 數 (即 得 分 數 )的 記 分 設 備 , 並 有 黃 、 紅 小 燈 作 為 警 告 標 誌 , 用 來 表 示 選 手 犯 規 的 紀 錄 。 電 審 器 在 中 間 位 置 設 有 場 次 紀 錄 燈 , 以 數 字 型 態 顯 示 如 圖 2-1 所 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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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銳 劍 的 特 性

銳 劍 (Epee) 源 於 法 國 武 士 決 鬥 時 所 用 的 武 器 , 大 陸 又 稱 重 劍 或 決 鬥 劍,不 像 鈍 劍 或 軍 刀 必 須 取 得 攻 擊 權 才 能 得 分,就 像 是 武 士 在 生 死 決 鬥 時,

誰 先 被 刺 中,誰 就 輸 一 點,若 是 兩 者 同 時 被 刺 中,則 產 生 雙 敗 各 判 輸 一 點 , 而 且 銳 劍 全 身 都 是 有 效 部 位,包 含( 頭、手、腳、軀 幹 )。以 刺、甩 為 主 。 有 效 部 位 為 全 身,而 手 臂、腿、腳 是 攻 擊 的 主 要 目 標 (國 際 擊 劍 規 則,2002)。

因 科 技 進 步 於 是 研 究 者 設 計 能 判 定 肉 眼 無 法 辨 識 之 同 時 刺 的 時 間 差 , 即 在 互 相 刺 中 的 情 況 下 , 秒 數 相 差 在 1/20~1/25 秒 以 上 , 僅 能 在 電 審 器 上 顯 示 出 較 早 刺 中 對 手 的 燈 , 所 以 銳 劍 較 容 易 瞭 解 , 由 於 規 則 和 器 材 的 關 係 , 更 像 是 古 代 武 士 的 決 鬥 , 比 賽 狀 況 也 更 富 刺 激 性 。

三 、 銳 劍 的 裝 備

銳 劍 是 三 項 劍 種 中 最 重 的 一 種 , 它 的 劍 尖 重 量 必 須 超 過 770 公 克 , 長 度 以 110 公 分 為 限,劍 刃 不 得 超 過 90 公 分,劍 鍔 成 碗 狀,最 大 的 直 徑 不 得 超 過 13.5 公 分,劍 條 從 剖 面 看 似 倒 三 角 形,三 面 都 仍 留 有 象 徵 性 的 血 槽 , 如 圖 2-2 所 示 。 將 電 劍 與 電 審 器 之 電 路 連 接 成 一 體 之 短 體 線 。 面 罩 是 以 金 屬 網 製 成 , 如 圖 2-3 所 示 , 用 以 保 護 面 部 與 頭 部 之 裝 備 , 並 且 符 合 國 際 擊 劍 總 會 F.I.E 規 定 的 1600 牛 頓 的 撞 擊 力 量 (中 華 民 國 體 育 運 動 總 會,2002)。

手 套 如 圖 2-4 所 示 。 劍 服 如 圖 2-5 所 示 。 劍 褲 如 圖 2-6 所 示 。 上 述 劍 服 劍 褲 須 符 合 國 際 標 準 規 定 , 可 以 承 受 800 牛 頓 的 撞 擊 力 量 , 四 分 之 三 護 身 衣 護 墊,在 劍 服 內 須 加 穿 一 件 符 合 國 際 標 準 規 定,可 以 承 受 800 牛 頓 的 力 量,

如 圖 2-7 所 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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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1 電 審 器

圖 2-2 銳 劍 及 連 接 體 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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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3 面 罩

圖 2-4 手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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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5 劍 服

圖 2-6 劍 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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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2-7 四 分 之 三 護 身 衣 護 墊

四 、 銳 劍 的 規 則

銳 劍 是 不 受 攻 擊 權 約 束 的 擊 劍 運 動 , 該 劍 種 的 攻 擊 動 作 是 由 刺 來 完 成 以 刺 擊 的 先 後 決 定 勝 負 , 銳 劍 與 鈍 劍 的 差 異 在 攻 擊 權 , 銳 劍 比 賽 中 並 無 規 定 選 手 必 須 取 得 攻 擊 權 方 可 得 分 。 然 而 , 鈍 劍 則 必 須 取 得 攻 擊 權 才 可 攻 擊 得 分 。 而 選 手 只 需 在 被 刺 中 前 先 刺 中 對 方 便 取 得 分 數 。 比 賽 進 行 依 賴 電 審 器 顯 示 之 訊 號 而 定 , 刺 中 即 屬 有 效 。 除 非 在 某 種 因 素 下 , 主 審 終 止 比 賽 後 之 刺 點 , 需 依 規 則 判 定 為 無 效 而 不 予 計 分 , 但 在 比 賽 中 如 果 雙 方 同 時 刺 中 時 , 應 判 定 雙 方 之 刺 點 均 屬 有 效 。

五 、 銳 劍 專 項 技 能 (一 )預 備 動 作

當 選 手 準 備 好 時 , 站 在 預 備 線 上 所 做 出 的 預 備 動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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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手 部 1.攻 擊

(1)直 接 攻 擊 (直 刺 ): 包 含 刺 與 點 的 技 術 。 (2)換 側 攻 擊 : 攻 擊 線 自 對 手 的 劍 換 側 (左 轉 右 或 右 轉 左 、 下 換 上 或 上 換 下 )。

(3)控 劍 攻 擊 (針 對 動 作 型 態 之 處 理 ):

① 敲 劍 攻 擊 : 各 分 位 敲 劍 。

② 削 劍 攻 擊 : 轉 變 攻 擊 的 方 向 性 。 ③ 壓 劍 攻 擊 : 力 量 作 用 , 正 反 作 用 力 。

④ 架 劍 攻 擊 : 相 對 側 架 劍 、 對 角 線 架 劍 、 縱 向 架 劍 。 2.防 禦

(1)一 分 位 (較 常 用 ); (2)二 分 位 ; (3)三 分 位 ;

(4)四 分 位 (較 常 用 ); (5)五 分 位 ; (6)六 分 位 (較 常 用 );

(7)七 分 位 (較 常 用 ); (8)八 分 位 (較 常 用 )。

(四 )複 合 練 習

為 進 行 多 項 單 一 技 能 的 組 合 訓 練 1.個 別 課 訓 練

由 教 練 身 穿 教 練 服 指 導 選 手 一 對 一 的 教 學 , 施 與 動 作 刺 激 , 並 要 求 選 手 做 出 適 當 動 作 反 應 , 並 修 正 其 動 作 、 反 覆 加 強 動 作 、 增 加 動 作 迅 速 , 為 進 階 選 手 之 練 習 。

2.自 由 對 練

兩 位 選 手 依 一 定 動 作 要 領 做 出 相 互 反 應 之 動 作 , 亦 可 視 為 一 種 複 合 訓 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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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擊 劍 運 動 之 基 本 技 術 關 係 如 圖 2-8。

圖 2-8 擊 劍 運 動 的 基 本 技 術 (引 自 許 樹 淵 , 1997)

劈 (砍 )頭 部 、 直 刺 正 反 手 劈 (砍 )、 轉 移 劈 (砍 )擊 打 劈 (砍 )、

時 間 差 擊 劍

直 刺 、 換 側 、 敲 劍 、 壓 劍 、 繞 劍 、 削 劍 、 交 叉 、 複 雜 、 時 間 差 、 刺 手 、 刺 手 臂 、 甩 劍 刺 手 和 臂 、 刺 腿 、 刺 腳 、 刺 軀 幹 頭 部

直 刺 、 換 側 、 敲 劍 、 壓 劍 、 繞 劍 、 削 劍 交 叉、複 雜、時 間 差、

甩 劍 刺 軀 幹 、 刺 軀 幹

 一步(前進、後退)

 交叉步步法 (前 進 、 後 退 )

 長刺

 飛刺

 組合步

 銳劍

 鈍劍

 軍刀

 銳劍、鈍劍:每個部位有二種防守姿勢

 軍刀:腰部以上的部位防守 步 法

進 攻

防 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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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擊 劍 競 賽 規 則

擊 劍 比 賽 場 地 寬 度 為 1.80~2 公 尺 , 長 度 為 14 公 尺 。 設 有 中 線 、 準 備 線 及 端 (底 )線 。 離 端 (底 )線 用 不 同 的 顏 色 區 設 為 "警 告 區 ", 以 示 意 選 手 距 離 端 線 還 有 2 公 尺 。 場 地 材 質 以 金 屬 為 主 , 使 劍 擊 中 場 地 時 電 審 器 不 會 顯 示 燈 號。因 劍 種 結 構 不 同,攻 擊 有 效 部 位 也 不 相 同;銳 劍 有 效 部 位 為 全 身 ; 鈍 劍 有 效 部 位 為 軀 幹 ; 軍 刀 有 效 部 位 為 上 半 身 。 賽 制 初 賽 採 分 組 循 環 , 一 場 比 賽 三 分 鐘 , 計 分 為 五 分 , 複 、 決 賽 以 初 賽 積 分 排 名 , 採 單 敗 淘 汰 , 每 場 比 賽 三 分 鐘 三 回 合 , 期 間 中 場 有 二 次 一 分 鐘 休 息 時 間 , 計 分 為 十 五 分 。 選 手 必 須 要 時 間 內 擊 中 對 方 有 效 部 位,獲 得 勝 利 (中 華 民 國 體 育 運 動 總 會 ,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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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擊劍個人及團體技戰術分析

在 競 技 運 動 中 , 擊 劍 運 動 是 一 種 動 作 細 緻 、 步 法 快 速 、 技 戰 術 多 樣 化 與 對 抗 性 激 烈 的 運 動 項 目 。 在 不 斷 變 化 的 形 勢 下 進 行 攻 防 格 鬥 , 選 手 須 在 不 斷 變 化 交 鋒 距 離 及 節 奏 中 , 通 過 技 、 戰 術 的 創 造 和 捕 捉 最 有 利 的 時 機 , 根 據 交 鋒 採 取 相 應 的 對 策 。 俞 繼 英 (2000)指 出 擊 劍 選 手 能 力 好 壞 , 取 決 於 速 度、力 量、耐 力、敏 捷、協 調、柔 軟 等 身 體 素 質。不 僅 要 求 選 手 在 步 法 、 身 體 素 質、技 術 與 戰 術 之 應 用 皆 要 有 優 異 的 表 現,方 可 掌 握 對 手 回 擊 時 機,

主 動 控 制 比 賽 節 奏 才 能 使 選 手 熟 練 地 掌 握 全 面 性 的 技 戰 術 並 能 精 確 控 劍 , 以 及 具 備 敏 銳 觀 察 判 斷 能 力 , 良 好 的 身 體 素 質 、 穩 定 的 心 理 素 質 , 進 而 贏 取 勝 利 。

一 、 賽 制 介 紹 (一 )個 人 賽 賽 制

首 先 將 參 賽 選 手 分 成 若 干 個 小 組,在 小 組 內 打 循 環 賽,每 場 3 分 鐘,

誰 先 刺 中 對 手 5 劍 , 或 是 3 分 鐘 結 束 誰 的 分 數 高 , 誰 就 取 勝 。 接 著 將 所 有 選 手 按 參 加 小 組 循 環 賽 的 成 績 排 列 , 淘 汰 20%- 30%。 然 後 進 入 單 敗 淘 汰 賽 。 每 場 三 局 , 每 局 3 分 鐘 , 兩 局 之 間 休 息 1 分 鐘 。 誰 先 刺 中 對 方 15 劍,或 是 時 間 到 誰 的 分 數 高,誰 就 贏,一 直 打 到 決 出 冠 軍。在 直 接 淘 汰 賽 中 , 輸 一 場 就 失 去 比 賽 機 會 了 。

(二 )團 體 賽 賽 制

每 隊 四 名 隊 員 , 三 人 參 加 團 體 賽 , 另 一 名 隊 員 作 為 替 補 。 每 場 3 分 鐘 打 5 劍 , 共 打 9 場 , 哪 一 隊 先 打 到 45 劍 得 45 分 , 哪 一 隊 就 贏 。 如 果 有 的 選 手 在 規 定 的 3 分 鐘 內 沒 有 刺 中 對 方 5 劍 , 則 由 下 一 名 選 手 接 著 這 個 比 賽 往 下 打 , 可 以 打 到 他 那 場 應 該 打 到 的 分 數 , 即 : 第 一 場 到 5 分 , 第 二 場 到 10 分,第 三 場 到 15 分 ……,一 直 打 到 取 得 45 分,或 是 比 賽 時 間 結 束 哪 一 隊 的 分 數 高 , 哪 一 隊 獲 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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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銳 劍 技 戰 術 的 發 展 趨 勢 (一 )主 動 積 極 , 先 發 制 人

壓 制 性 去 壓 迫 對 方, 讓 對 手 無 法 招 架, 且 積 極 主 動 尋 求 破 綻 搶 得 先 機,選 手 適 度 的 技 戰 術 變 化 可 讓 對 手 產 生 無 法 捉 摸 的 恐 懼 感,再 加 以 得 分 。

(二 )主 動 觀 察 , 隨 機 應 變

眼 觀 四 面 耳 聽 八 方, 經 由 不 同 的 試 探 以 及 腳 步 變 化,達 到 戰 術 上 的 應 用 ; 設 計 陷 阱 誘 敵 隨 機 應 變 的 反 應 , 可 使 動 作 更 加 靈 活 , 讓 選 手 保 持 在 一 個 有 利 的 位 置 上 , 對 於 獲 勝 有 絕 對 的 助 益 。

(三 )能 攻 善 守 , 掌 握 絕 招

擊 劍 運 動 造 就 你 來 我 往 相 對 的 攻 防 技 術 , 比 賽 過 程 中 每 一 劍 得 劍 劍 到 位 , 手 腳 的 協 調 要 搭 配 得 宜 , 進 退 之 間 要 能 掌 握 得 分 的 時 機 , 絕 對 不 可 靠 單 一 打 法 完 成 一 場 比 賽 , 一 位 好 的 劍 手 不 管 是 攻 擊 型 或 是 防 守 型 都 應 具 備 至 少 三 種 以 上 不 同 的 技 術 才 能 在 場 上 有 效 的 發 揮 使 用 。

(四 )刺 點 多 變 , 動 作 實 用

銳 劍 為 全 身 有 效 得 分 , 無 論 是 擊 中 哪 個 部 位 是 成 立 的 , 所 以 在 刺 點 上 應 要 求 多 方 位 攻 擊,手、腳、軀 幹 、 頭 部 皆 可 互 相 交 換 選 擇 , 攻 擊 部 位 不 宜 太 過 單 一,太 過 單 一 攻 擊 某 一 處 會 使 對 手 有 所 防 範,以 最 短 的 距 離 迅 速 合 理 的 攻 擊 方 式,在 最 短 的 時 間 內 擊 中 對 手,就 可 以 完 成 的 為 最 佳 技 術 。

(五 )男 女 選 手 的 打 法 特 點 和 發 展 趨 勢 分 析 1.男 子 銳 劍

(1)技 術 全 面、特 長 突 出,連 續 的 高 強 度 交 劍 次 數 增 加,選 手 應 具 備 更 強 的 手 部 技 術 並 加 強 力 量 素 質,提 昇 控 劍 及 刺 點 能 力,以 及 動 作 的 連 續 性 。

(2)比 賽 的 節 奏 在 加 快,尋 求 主 動 交劍 的 能 力 在 增 加,優 秀 的 選 手 在 比 賽 中 是 步 步 緊 逼 壓 迫 式 的 打 法;因 此 要 求 選 手 腳 步 的 移 動 更 需 要 積 極 主 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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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女 子 銳 劍

女 子 銳 劍 發 展 至 今 , 近 年 來 在 比 賽 中 以 積 極 主 動 地 創 造 時 機 , 並 勇 於 展 開 近 戰 , 交 劍 動 作 連 貫 流 暢 , 給 對 手 喘 息 的 壓 迫 感 。 甚 至 一 些 選 手 已 趨 向 男 子 技 術 方 向 發 展 , 強 調 快 、 狠 、 準 ; 攻 擊 點 增 多 , 形 成 了 手 部、軀 幹、腳 部 的 多 元 技 術 進 攻 得 分。由 此 得 知,掌 握 全 面 的 攻 、 防 技 術 將 是 女 子 銳 劍 未 來 的 發 展 趨 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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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參章 研究方法與步驟

本 章 主 要 說 明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流 程 , 其 中 包 括 影 片 資 料 的 來 源 、 研 究 工 具、實 施 程 序,以 及 資 料 分 析 的 方 法。全 章 分 為 五 小 節,第 一 節 研 究 架 構 ; 第 二 節 為 研 究 對 象 ; 第 三 節 為 研 究 內 容 ; 第 四 節 為 研 究 工 具 ; 第 五 節 為 資 料 蒐 集 與 統 計 分 析 。

第一節 研究架構

一 、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 一 ) 手 部 ( 二 ) 腳 部 ( 三 ) 軀 幹

二 、 不 同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一 )攻 擊 (Attack) 1.直 接 攻 擊 2.換 側 攻 擊 3.控 劍 攻 擊 4.重 複 攻 擊 5.延 續 攻 擊 (二 )防 守 還 擊 (Riposte)

1.一 分 位 (較 常 用 ); 2.二 分 位 ; 3.三 分 位 ;

4.四 分 位 (較 常 用 ); 5.五 分 位 ; 6.六 分 位 (較 常 用 );

7.七 分 位 (較 常 用 ); 8.八 分 位 (較 常 用 )。

(三 )時 間 差 1.同 時 擊 中

2.間 隙 攻 擊 (Counter- attack) 三 、 不 同 場 地 得 分

( 一 ) 甲 (己 方 場 地 ) ( 二 ) 乙 (對 方 場 地 ) ( 三 ) 中 央 場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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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 效 得 分 之 內 容 分 析 , 詳 如 圖 3-1 所 示 。

有效得分之內容分析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不 同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不 同 場 地 得 分

一 、 手 部 二 、 腳 部 三 、 軀 幹

一 、 甲 方 場 地 二 、 中 央 場 地 三 、 乙 方 場 地

一 、 攻 擊

1.直 接 攻 擊 2.換 側 攻 擊 3.控 劍 攻 擊

☆ 敲劍攻擊

☆ 削劍攻擊

☆ 壓劍攻擊

☆ 架劍攻擊

4.重 複 攻 擊

二 、 防 守 還 擊 1.一 分 位 2.二 分 位 3.三 分 位 4.四 分 位 5.五 分 位 6.六 分 位 7.七 分 位 8.八 分 位

三 、 時 間 差 1.同 時 擊 中

(Double hit) 2.間 隙 攻 擊

(Counter att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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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研 究 問 題 擬 定 與 流 程 , 詳 如 圖 3-2 所 示 。

圖 3-2 研 究 步 驟 流 程 圖 研 擬 研 究 問 題

形 成 研 究 動 機

擬 定 研 究 計 劃 蒐 集 相 關 文 獻

拍 攝 比 賽 現 況

內 容 分 析 記 錄 說 明 :

由 二 位 具 十 年 以 上 擊 劍 比 賽 經 驗 及 具 合 格 教 練 裁 判 證 者 以 及 作 者 , 擔 任 觀 察 記 錄 人 員 , 進 行 女 子 銳 劍 技 術 分 析 。

資 料 統 計 分 析 與 處 理

說 明 :

前 往 亞 運 會 會 場 現 場 錄 影 , 攝 影 機 架 設 於 觀 眾 席 , 因 顧 慮 攝 影 角 度 可 能 產 生 誤 差 , 自 行 錄 影 資 料 為 備 案 。 並 向 大 會 索 取 比 賽 攝 影 資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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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 研 究 對 象 為 參 加 2010 年 廣 州 亞 運 會 女 子 銳 劍 選 手 , 時 間 為 11 月 18-23 日 ; 地 點 為 大 陸 ‧ 廣 州 。 分 析 場 數 為 個 人 賽 複 賽 前 十 六 強 計 15 場 , 參 賽 人 數 計 16 人 , 進 行 相 關 賽 事 統 計 分 析 。

一 、 資 料 取 得

2010 年 亞 洲 運 動 會 女 子 銳 劍 競 賽 影 片 資 料 蒐 集,由 廣 州 亞 運 會 擊 劍 項 目 之 競 賽 組 所 提 供 。 賽 程 紀 錄 表 取 自 廣 州 亞 運 會 官 方 網 站 。 詳 如 附 錄 一 、 附 錄 二 。

二 、 觀 察 員 之 資 格 及 訓 練

觀 察 紀 錄 結 果 彙 整 , 係 由 三 位 具 十 年 以 上 擊 劍 比 賽 經 驗 及 具 合 格 教 練 裁 判 判 證 者 擔 任 觀 察 記 錄 人 員,其 觀 察 記 錄 員 為 姜 昆 伶 老 師 (中 華 民 國 擊 劍 協 會 理 事 )與 陳 炳 宏 老 師 (前 台 東 體 中 擊 劍 隊 資 深 教 練 )以 及 作 者,並 於 觀 察 前 先 說 明「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 不 同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以 及「 不 同 場 地 得 分 」 之 定 義 。 並 且 將 所 有 紀 錄 完 成 之 資 料 , 逐 一 分 項 輸 入 電 腦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 記 錄 資 料 出 現 不 一 致 部 分 再 由 二 位 觀 察 人 員 及 筆 者 進 行 討 論 。 討 論 後 若 再 出 現 不 一 致 時 則 由 筆 者 重 新 觀 察 內 容 後 , 再 進 行 最 後 紀 錄 。

(37)

表 3-1 女 子 銳 劍 個 人 賽 複 賽 單 敗 淘 汰 競 賽 一 覽 表

地 點 小 項 參 賽 者 成 績

廣 大 體 育 館 黃 色 劍 道

女 子 銳 劍 個 人 1/8 淘 汰 賽

許 安 琪

陶 達 姆 ·卡 比 塔 ·黛 維

15 勝 7 負 廣 大 體 育 館

綠 色 劍 道

女 子 銳 劍 個 人 1/8 淘 汰 賽

駱 曉 娟

賈 米 利 婭 ·尤 努 斯 巴 耶 娃

15 勝 8 負 廣 大 體 育 館

紅 色 劍 道

女 子 銳 劍 個 人 1/8 淘 汰 賽

鄭 雅 文

迪 爾 娜 ·瓦 利 亞 帕 蘭 巴 特

15 勝 8 負 廣 大 體 育 館

藍 色 劍 道

女 子 銳 劍 個 人 1/8 淘 汰 賽

楊 翠 玲

拉 裡 莎 ·安 德 列 耶 娃

7 勝 6 負 廣 大 體 育 館

黃 色 劍 道

女 子 銳 劍 個 人 1/8 淘 汰 賽

鄭 孝 正 吳 潤 熙

6 勝 3 負 廣 大 體 育 館

綠 色 劍 道

女 子 銳 劍 個 人 1/8 淘 汰 賽

呂 慧 妍 池 田 惠

15 勝 6 負 廣 大 體 育 館

紅 色 劍 道

女 子 銳 劍 個 人 1/8 淘 汰 賽

奧 克 薩 娜 ·斯 瓦 特 科 夫 斯 卡 婭 中 野 希 望

12 負 15 勝 廣 大 體 育 館

藍 色 劍 道

女 子 銳 劍 個 人 1/8 淘 汰 賽

阮 氏 如 花 徐 若 庭

12 負 15 勝 廣 大 體 育 館

黃 色 劍 道

女 子 銳 劍 個 人 1/4 決 賽

許 安 琪 鄭 孝 正

15 勝 6 負 廣 大 體 育 館

綠 色 劍 道

女 子 銳 劍 個 人 1/4 決 賽

駱 曉 娟 呂 慧 妍

15 勝 9 負 廣 大 體 育 館

紅 色 劍 道

女 子 銳 劍 個 人 1/4 決 賽

鄭 雅 文 中 野 希 望

9 負 15 勝 廣 大 體 育 館

藍 色 劍 道

女 子 銳 劍 個 人 1/4 決 賽

楊 翠 玲 徐 若 庭

15 勝 13 負 廣 大 體 育 館

決 賽 劍 道

女 子 銳 劍 個 人 半 決 賽

許 安 琪 駱 曉 娟

14 負 15 勝 廣 大 體 育 館

決 賽 劍 道

女 子 銳 劍 個 人 半 決 賽

中 野 希 望 楊 翠 玲

6 勝 5 負 廣 大 體 育 館

決 賽 劍 道

女 子 銳 劍 個 人 決 賽

駱 曉 娟 中 野 希 望

13 勝 10 負

(38)

第三節 研究內容分析

一 、 內 容 分 析

內 容 方 析 法 可 以 說 是 : 透 過 量 化 的 技 巧 以 及 質 的 分 析 , 以 客 觀 及 系 統 的 態 度 , 對 文 件 內 容 進 行 研 究 與 分 析 , 藉 以 推 論 產 生 該 項 文 件 內 容 的 環 境 背 景 及 其 意 義 的 一 種 研 究 方 法 。

內 容 分 析 法 以 文 件 (doceument, written or printed material)為 主 要 分 析 對 象 ( 歐 用 生 , 1991)。

二 、 量 的 分 析 與 質 的 分 析 並 用

內 容 分 析 是 一 種 量 化 的 分 析 過 程 , 但 並 不 代 表 是 一 種 純 粹 的 「 量 的 分 析 」,它 是 以 傳 播 內 容「 量 」的 變 化 來 推 論「 質 」的 變 化,因 此 可 以 說 是 一 種 「 質 」 與 「 量 」 並 重 的 研 究 方 法 。

三 、 擊 劍 有 效 攻 擊 之 內 容 分 析

依 據 王 文 科 、 王 智 弘 (2007)指 出 內 容 分 析 是 一 種 研 究 的 技 術 , 針 對 溝 通 產 生 的 內 容 做 客 觀 的 、 系 統 的 , 以 及 量 的 描 述 。 本 研 究 將 擊 劍 運 動 攻 擊 之 內 容 分 析 。

(39)

第四節 研究工具

本 研 究 主 要 工 具 如 下

一 、 Sony 攝 影 機 四 台 , 分 為 設 置 於 紅 、 藍 、 黃 、 綠 四 個 場 地 (本 影 片 取 自 廣 州 亞 運 會 大 會 比 賽 錄 影 )。

二 、 ASUS U6 電 腦 二 部 , 內 含 SPSS 12.0、 Microsoft office 套 裝 軟 體 以 及 Windows Media Player 影 像 播 放 軟 體 。

三 、 賽 程 紀 錄 表 (附 錄 一 ~ 三 )(取 自 : 第 16 屆 亞 洲 運 動 會 官 方 網 站 (http://www.gz2010.cn/)。

四 、 SPSS 12.0 擊 劍 攻 擊 內 容 之 分 析 紀 錄 系 統

本 研 究 以 SPSS 12.0 統 計 軟 體 , 依 據 研 究 目 的 設 計 女 子 銳 劍 攻 擊 內 容 標 記 分 析 紀 錄 表 (如 表 3-2),根 據 本 研 究 所 製 定 之 技 術 與 代 碼 (如 表 3-3~6) 紀 錄 擊 劍 競 賽 每 場 的 競 賽 狀 況 , 包 括 :

(一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1.手

2.腳 3.軀 幹

(二 )不 同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1.攻 擊 (Attack)

(1)直 接 攻 擊 (直 刺 ) (2)換 側 攻 擊

(3)控 劍 攻 擊 (4)重 複 攻 擊 (5)延 續 攻 擊 2.防 守 還 擊 (Riposte)

(1)一 分 位 (較 常 用 ); (2)二 分 位 ; (3)三 分 位 ;

(4)四 分 位 (較 常 用 ); (5)五 分 位 ; (6)六 分 位 (較 常 用 );

(7)七 分 位 (較 常 用 ); (8)八 分 位 (較 常 用 )。

3.時 間 差

(1)同 時 擊 中 (Double hit)

(2)間 隙 攻 擊 (Counter- attack)

(40)

(三 )不 同 場 地 得 分

分 別 為 甲 (己 方 場 地 )、 乙 (對 方 場 地 )及 中 央 場 地

五 、 場 地 配 置 分 為 紅 、 藍 、 黃 、 綠 四 個 場 地 , 詳 如 圖 3-3 所 示 。

圖 3-3 比 賽 場 地 配 置 情 況 藍 色 場 地

綠 色 場 地 黃 色 場 地

紅 色 場 地

(41)

表 3-2 女 子 銳 劍 競 賽 電 腦 標 記 分 析 計 錄 系 統 一 覽 表 國 家

選 手 姓 名

V/D

分 數 得 分 部 位

得 分 動 作

得 分 場 地

得 分 部 位

得 分 動 作

得 分 場 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42)

表 3-3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A)技 術 與 代 碼

技 術 手 腳 軀 幹

代 碼 A-1 A-2 A-3

表 3-4 不 同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B) 技 術 與 代 碼 類

別 攻 擊 (Attack) 防 守 還 擊 (Riposte)

技 術

直 接 攻 擊 ( 直 刺

)

換 側 攻 擊

控 劍 攻 擊

重 複 攻 擊

延 續 攻 擊

一 分 位

二 分 位

三 分 位

四 分 位

五 分 位

六 分 位

七 分 位

八 分 位

碼 B-1 B-2

代 碼

B-1-1 B-1-2 B-1-3 B-1-4 B-1-5 B-2-1 B-2-2 B-2-3 B-2-4 B-2-5 B-2-6 B-2-7 B-2-8

類 別 時 間 差

技 術 同 時 擊 中 (Double hit)

間 隙 攻 擊 (Counter- attack) B-3

代 碼

B-3-1 B-3-2

(43)

表 3-6 參 賽 國 家 選 手 代 碼

國家 代碼 選手

中國 CHN-01 許安琪

中國 CHN-02 駱曉娟

中國香港 HKG-01 呂慧妍

中國香港 HKG-02 楊翠玲

印度 IND-01 迪爾娜·瓦利亞帕蘭巴特

印度 IND-02 陶達姆·卡比塔·黛維

日本 JPN-01 中野希望

日本 JPN-02 池田惠

哈薩克斯坦 KAZ-01 奧克薩娜·斯瓦特科夫斯卡婭 哈薩克斯坦 KAZ-02 賈米利婭·尤努斯巴耶娃

吉爾吉斯坦 KGZ-01 拉裏莎·安德列耶娃

韓國 KOR-01 吳潤熙

韓國 KOR-02 鄭孝正

中華臺北 TPE-01 徐若庭

中華臺北 TPE-02 鄭雅文

越南 VIE-01 阮氏如花

(44)

第五節 資料蒐集與統計分析

一 、 資 料 處 理

本 研 究 之 原 始 資 料 , 係 由 三 位 具 十 年 以 上 擊 劍 比 賽 經 驗 及 具 合 格 教 練 裁 判 證 者 擔 任 觀 察 記 錄 人 員 , 並 於 觀 察 前 先 說 明 「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 、 「 不 同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 及 「 不 同 場 地 得 分 」 之 定 義 , 以 降 低 研 究 者 的 偏 見 。 作 者 事 先 邀 請 姜 昆 伶 老 師 (中 華 民 國 擊 劍 協 會 理 事 )與 陳 炳 宏 老 師 (中 華 民 國 擊 劍 協 會 理 事 )經 過 討 論 和 演 練,且 於 分 析 過 程 中 如 有 資 料 紀 錄 相 異 處,針 對 問 題 再 次 進 行 分 析 討 論 , 以 達 紀 錄 數 據 一 致 化 , 方 可 使 本 研 究 內 容 更 具 可 靠 性 之 信 效 度 。

二 、 統 計 分 析

經 觀 察 紀 錄 後 , 將 所 得 資 料 整 理 完 成 輸 入 電 腦 , 依 本 研 究 目 的 選 擇 描 述 性 統 計 以 了 解 2010 年 廣 州 亞 洲 運 動 會 擊 劍 女 子 銳 劍 選 手 「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 不 同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 不 同 場 地 得 分 」 之 情 形 進 行 分 析 。

(一 )本 研 究 將 所 得 所 有 資 料 以 SPSS for Windows 12.0 統 計 套 裝 軟 體,進 行 資 料 處 理 與 分 析 。

(二 )以 描 述 性 統 計 百 分 比 分 析 下 列 研 究 假 設 :

1.分 析 女 子 銳 劍 選 手 在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手 、 腳 、 軀 幹 )。

2.分 析 女 子 銳 劍 選 手 在 不 同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攻 擊 、 防 守 還 擊 、 時 間 差 )。

3.分 析 女 子 銳 劍 選 手 在 不 同 場 地 得 分 (甲 場 地 、 乙 場 地 及 中 央 場 地 )。

(45)

第肆章 結果與討論

本 章 旨 在 說 明 研 究 分 析 之 結 果 與 討 論 。 全 章 分 為 三 小 節 , 分 別 為 第 一 節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之 分 布 情 況 ; 第 二 節 不 同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之 分 布 情 況 ; 第 三 節 在 不 同 場 地 得 分 之 分 布 情 況 。

第一節 不同部位得分之分布情況

本 節 探 討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之 分 布 情 況,部 位 區 分 為:攻 擊 手 部 (A-1)、腳 部 (A-2)、軀 幹 (A-3)等 三 個 部 分 進 行 整 體 賽 事 及 各 國 選 手 之 得 分 部 位 分 析 。 一 、 在 整 體 賽 事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之 分 析

在 整 體 比 賽 中 , 總 得 分 次 數 為 311 次 。 當 中 以 攻 擊 「 軀 幹 」 的 得 分 是 所 有 攻 擊 得 分 最 高 , 總 得 分 226 次 (86% ), 攻 擊 手 、 攻 擊 腳 得 分 次 數 分 別 為 22 次 、 23 次 , 佔 7%。 如 表 4-1 及 圖 4-1 所 示 。

(46)

表 4-1 整 體 比 賽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百 分 比

部 位 N ﹪

手 (A-1) 22 7%

腳 (A-2) 23 7%

軀 幹 (A-3) 226 86%

合 計 311 100%

圖 4-1 整 體 比 賽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之 大 餅 圖 分 布 情 況

二 、 在 各 國 選 手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之 分 析

在 比 賽 中 各 國 選 手 以 攻 擊「 軀 幹 」總 得 分 次 數 為 226次,佔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之 86%。各 國 選 手 在 攻 擊 軀 幹 得 分 分 布 情 況 為:中國 (CHN)攻 擊 軀 幹 次 數 為 91次( 佔 34%);中國香港 (HKG)攻 擊 軀 幹 次 數 為 45次( 佔 17%);印度 (IND) 攻 擊 軀 幹 次 數 為 12次( 佔 5%);日本(JPN)攻 擊 軀 幹 次 數 為 36次( 佔 14%);

哈薩克斯坦 (KAZ)攻 擊 軀 幹 次 數 為 18次 ( 佔 7%) ; 吉爾吉斯坦(KGZ)攻 擊 軀 幹 次 數 為 0次( 佔 0%);韓國 (KOR)攻 擊 軀 幹 次 數 為 10次( 佔 4%);中華臺北 (TPE) 攻 擊 軀 幹 次 數 為 44次( 佔 17%);越南 (VIE)攻 擊 軀 幹 次 數 為 10次( 佔 4%)。

如 表 4-2及 圖 4-2所 示 。

(47)

表 4-2 各 國 選 手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部 位 百 分 比

N ﹪

國 家 手 A-1

腳 A-2

軀 幹 A-3

手 A-1

腳 A-2

軀 幹 A-3

CHN 2 8 91 9% 35% 34%

HKG 4 1 45 18% 4% 17%

IND 3 0 12 14% 0% 5%

JPN 4 4 36 18% 17% 14%

KAZ 1 1 18 5% 4% 7%

KGZ 1 5 0 5% 22% 0%

KOR 0 1 10 0% 4% 4%

TPE 6 2 44 27% 9% 17%

VIE 1 1 10 5% 4% 4%

合 計 22 23 266 100% 100% 100%

圖 4-2 各 國 選 手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之 長 條 圖 分 布 情 況

(48)

三 、 小 結

從 表 4-1、圖 4-1 數 據 顯 示 本 屆 女 子 銳 劍 個 人 賽 獲 勝 者 之 不 同 部 位 得 分 次 數 與 百 分 比 分 別 為 軀 幹 得 分 為 最 多 之 得 分 位 置 , 其 次 為 腳 部 及 手 部 。 表 4-2、圖 4-2 數 據 顯 示 女 子 銳 劍 個 人 賽 前 三 名 分 別 為 第 一 名 中 國、第 二 名 日 本 、 第 三 名 中 國 香 港 , 在 軀 幹 得 分 之 次 數 與 百 分 比 為 中 國 91 次 ( 34%)、

日 本 36 次 ( 14%)、 香 港 45 次 ( 17%)。 蔣 來 福 與 沈 易 利 (2009)研 究 指 出 2008 年 北 京 奧 運 會 男 子 銳 劍 個 人 賽 得 分 部 位 以 軀 幹 得 分 為 最 多,與 本 研 究 之 結 果 顯 示 相 同 。 本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女 子 銳 劍 選 手 在 進 行 攻 擊 時 , 以 各 部 位 面 積 最 大 的 軀 幹 為 主 要 攻 擊 目 標 。 而 手 部 為 雙 方 對 峙 時 最 近 的 部 位 , 靈 活 性 較 高 , 面 積 較 小 易 閃 躲 ; 腳 部 在 整 場 比 賽 中 扮 演 移 動 保 持 距 離 的 重 要 角 色 , 因 移 動 多 位 置 偏 低 , 面 積 較 小 易 閃 躲 , 但 手 、 腳 也 是 得 分 部 位 之 一 。 本 研 究 結 果 充 分 說 明 在 銳 劍 比 賽 中 , 選 手 攻 擊 得 分 分 布 在 各 部 位 , 在 最 容 易 得 分 之 軀 幹 攻 擊 技 術 則 必 須 強 化 , 由 此 分 析 中 更 可 得 知 , 提 昇 軀 幹 部 位 的 攻 擊 與 防 禦 技 術 , 是 邁 向 頂 尖 銳 劍 選 手 不 可 或 缺 的 要 件 。

(49)

第二節 不同攻擊動作得分之分布情況

本 節 探 討 不 同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之 分 布 情 況 , 動 作 型 態 區 分 為 : 攻 擊 得 分 動 作 (B-1-1、B-1-2、B-1-3、B-1-4、B-1-5)、防 守 得 分 動 作 (B-2-1、B-2-2、

B-2-3、 B-2-4、 B-2-5、 B-2-6、 B-2-7、 B-2-8)、時 間 差 得 分 動 作 (B-3、 B-4) 等 三 大 型 態 進 行 整 體 賽 事 及 各 國 選 手 之 得 分 部 位 分 析 。

一 、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之 分 析

(一 )在 整 體 賽 事 之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分 析

在 整 體 比 賽 中 攻 擊 得 分 動 作 百 分 比 分 布 情 況 , 其 中 以 直 接 攻 擊 (B-1-1)得 分 次 數 為 69 次 (59%)最 高;其 次 分 別 為:換 側 攻 擊 (B-1-2)得 分 次 數 為 22 次 (19%); 重 複 攻 擊 (B-1-4)得 分 次 數 為 10 次 (9%); 控 劍 攻 擊 (B-1-3)得 分 次 數 為 9 次 (8%);延 續 攻 擊 (B-1-5)得 分 次 數 為 7 次 (6%)。如 表 4-3 及 圖 4-3 所 示 。

(50)

表 4-3 整 體 比 賽 之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百 分 比

動 作 型 態 N ﹪

直 接 攻 擊 (直 刺 ) (B-1-1) 69 59%

換 側 攻 擊 (B-1-2) 22 19%

控 劍 攻 擊 (B-1-3) 9 8%

重 複 攻 擊 (B-1-4) 10 9%

延 續 攻 擊 (B-1-5) 7 6%

合 計 117 100%

圖 4-3 各 國 選 手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之 大 餅 圖 分 布 情 況

(51)

(二 )在 各 國 選 手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之 分 析

在 比 賽 中 各 國 選 手 在 攻 擊 得 分 動 作 以「 直 接 攻 擊 」總 得 分 次 數 為 69 次,佔 攻 擊 得 分 之 59%。各 國 選 手 在 直 接 攻 擊 得 分 分 布 情 況 為:中國 (CHN) 直 接 攻 擊 次 數 為 25 次 ( 佔 36%); 中國香港 (HKG)直 接 攻 擊 次 數 為 14 次

( 佔 20%);印度 (IND)直 接 攻 擊 次 數 為 2 次( 佔 3%);日本 (JPN)直 接 攻 擊 次 數 為 10 次( 佔 14%);哈薩克斯坦 (KAZ)直 接 攻 擊 次 數 為 6 次( 佔 9%); 吉爾吉斯坦 (KGZ)直 接 攻 擊 次 數 為 1 次 ( 佔 1%); 韓國 (KOR)直 接 攻 擊 次 數 為 2 次( 佔 3%);中華臺北 (TPE)直 接 攻 擊 次 數 為 7 次( 佔 10%);越南 (VIE)直 接 攻 擊 次 數 為 2 次 (佔 3%)。 如 表 4-4 及 圖 4-4 所 示 。

(52)

表 4-4 各 國 選 手 之 攻 擊 動 作 得 分 百 分 比

N ﹪

直 接 攻 擊

換 側 攻 擊

控 劍 攻 擊

重 複 攻 擊

延 續 攻 擊

直 接 攻 擊

換 側 攻 擊

控 劍 攻 擊

重 複 攻 擊

延 續 攻 國 家 擊

B-1-1 B-1-2 B-1-3 B-1-4 B-1-5 B-1-1 B-1-2 B-1-3 B-1-4 B-1-5

CHN 25 8 2 3 3 36% 36% 22% 30% 43%

HKG 14 0 1 5 2 20% 0% 11% 50% 29%

IND 2 0 0 0 0 3% 0% 0% 0% 0%

JPN 10 1 0 1 0 14% 5% 0% 10% 0%

KAZ 6 0 0 0 0 9% 0% 0% 0% 0%

KGZ 1 2 1 0 0 1% 9% 11% 0% 0%

KOR 2 1 0 1 0 3% 5% 0% 10% 0%

TPE 7 8 5 0 1 10% 36% 56% 0% 14%

VIE 2 2 0 0 1 3% 9% 0% 0% 14%

合 計 69 22 9 10 7 100% 100% 100% 100% 100%

(53)

二 、 防 守 還 擊 動 作 得 分 之 分 析

(一 )在 整 體 賽 事 之 防 守 還 擊 動 作 得 分 分 析

在 整 體 比 賽 中 防 守 還 擊 得 分 動 作 百 分 比 分 布 情 況 , 其 中 以 八 分 位 (B-2-8)得 分 次 數 為 20 次 (45%)最 高;次 之 為 四 分 位 (B-2-4)得 分 次 數 為 12 次 (27%);以 及 六 分 位 (B-2-6)得 分 次 數 為 10 次 (23%)。其 他 分 位 分 別 為 : 一 分 位 (B-2-1)得 分 次 數 為 1 次 (2%); 七 分 位 (B-2-7)得 分 次 數 為 1 次 (2%); 二 分 位 (B-2-2)得 分 次 數 為 0 次 (0%); 三 分 位 (B-2-3)得 分 次 數 為 0 次 (0%); 五 分 (B-2-5)得 分 次 數 為 0 次 (0%), 如 表 4-5 及 圖 4-5 所 示 。

(54)

表 4-5 整 體 比 賽 之 防 守 還 擊 動 作 得 分 百 分 比

動 作 型 態 N ﹪

一 分 位 (B-2-1) 1 2%

二 分 位 (B-2-2) 0 0%

三 分 位 (B-2-3) 0 0%

四 分 位 (B-2-4) 12 27%

五 分 位 (B-2-5) 0 0%

六 分 位 (B-2-6) 10 23%

七 分 位 (B-2-7) 1 2%

八 分 位 (B-2-8) 20 45%

合 計 44 100%

(55)

(二 )在 各 國 選 手 防 守 還 擊 動 作 得 分 之 分 析

在 比 賽 中 各 國 選 手 在 防 守 還 擊 得 分 動 作 以 「 八 分 位 」 防 守 總 得 分 次 數 為 20 次,佔 攻 擊 得 分 之 45%。各 國 選 手 在 防 守 還 擊 得 分 分 布 情 況 為 : 中國 (CHN)防 守 得 分 次 數 為 15 次 ( 佔 75%); 中國香港 (HKG)防 守 得 分 次 數 為 2 次( 佔 10%);印度 (IND)防 守 得 分 次 數 為 1 次( 佔 5%);日本 (JPN) 防 守 得 分 次 數 為 0 次( 佔 0%);哈薩克斯坦 (KAZ)防 守 得 分 次 數 為 0 次( 佔 0%);吉爾吉斯坦 (KGZ)防 守 得 分 次 數 為 0 次( 佔 0%);韓國 (KOR)防 守 得 分 次 數 為 2 次( 佔 10%);中華臺北 (TPE)防 守 得 分 次 數 為 0 次( 佔 0%);

越南 (VIE)防 守 得 分 次 數 為 0 次 ( 佔 0%)。 如 表 4-6 及 圖 4-6 所 示 。

數據

圖 2-1  電 審 器
圖 2-3  面 罩
圖 2-5  劍 服
圖 2-7  四 分 之 三 護 身 衣 護 墊   四 、 銳 劍 的 規 則   銳 劍 是 不 受 攻 擊 權 約 束 的 擊 劍 運 動 , 該 劍 種 的 攻 擊 動 作 是 由 刺 來 完 成 以 刺 擊 的 先 後 決 定 勝 負 , 銳 劍 與 鈍 劍 的 差 異 在 攻 擊 權 , 銳 劍 比 賽 中 並 無 規 定 選 手 必 須 取 得 攻 擊 權 方 可 得 分 。 然 而 , 鈍 劍 則 必 須 取 得 攻 擊 權 才 可 攻 擊 得 分 。 而 選 手 只 需 在 被 刺 中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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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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