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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死異國和落葉歸根之間的國與家:以南北朝的降人為考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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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死異國和落葉歸根之間的國與家:

以南北朝的降人為考察中心

蔡幸娟

摘要

四世紀末南北朝政權對峙局面形成之後,南北「和戰」關係的瞬時變化,

以及政權內部頻繁的權力爭奪,自願乃至被迫而不得不流亡或降附於「敵峙」

異國的「降人」很多。他們離開了「國」與「家」而寄寓於異國。頓時之間,

不僅要面對遭遇室家離析之殘酷,忍受與親人生死域隔的苦痛,還要接受新 環境的生活挑戰。

而且,隨著時間的流逝,也得要面對客死異國或落葉歸根的身後喪葬大 事。最後到底是客死異國,還是落葉歸根呢?又,在客死異國和落葉歸根之 間,國與家究竟要擺在什麼位置呢?再者,對故土親人而言,他們該如何處 理這樣橫跨敵峙兩國的喪葬呢?相對地,桑梓故國和降附新國兩者之間,基 於統治之需要,對於降人喪葬是否也有相關規範和限制呢?一旦統治權力涉 入,不論降人本身抑或親屬,他們是屈服地遵守規範,還是違抗地另尋他法 呢?顯然,降人客死異國或落業歸根,不但是個人的喪葬問題,同時也是國 與家的喪葬問題。無疑地,這是一個深富時代意義而值得一探究竟的課題。

本文擬以西元五三四年(西魏文帝大統元年;東魏孝靜帝天平元年;梁 武帝中大通六年)北魏分裂為東魏西魏為界,劃分成南北朝前期和後期,依 時間先後順序進行問題考察與探究。

國立成功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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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國、家、喪葬、降人、南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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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死異國和落葉歸根之間的國與家:以南北朝的降人為考察中心 蔡幸娟 一、前言

二、南北朝前期北降者之客死異國 三、南北朝前期北降者之落葉歸根

四、南北朝前期南降者之客死異國與落葉歸根 五、南北朝後期降人之客死異國與落葉歸根 六、降人客死異國與落葉歸根之間的國與家 七、結語

一、前言

四世紀末1南北朝政權對峙局面形成之後,隨著南北「和戰」關係的瞬時 變化,2一旦戰爭爆發,輸方往往境土淪陷,士庶逃降。此外,政權內部的權 力爭奪,也往往逼使遭忌失權之一方必須流亡或降附於敵峙之異國。3就這 樣,降人來往於南北政權之間4-不論是自願與非自願。他們離開了國與家,

國立成功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

1 西元四世紀末意指西元三九八年(東晉安帝隆安二年;北魏道武帝天興元年)北魏平定 後燕,君臨黃河入主中原的一年。一般蓋以西元四二○年(東晉恭帝元熙二年;北魏明 元帝泰常五年)劉裕代晉建立劉宋,作為南北朝時代的起點。

2 蔡美康,《宋魏和戰考》(台南:文山書局,1990)即就南朝宋與北魏從西元四二○年到西 元四七九年之間雙方的和平交聘與交惡戰爭的史事進行考察與討論。另外,蔡宗憲,《南 北朝交聘與中古南北互動(西元三九八-西元五八九)》(台北:稻鄉出版社,2008)則是 針對南北對峙下的交聘關係,交聘人員遴選、聘使路線與時程、交聘流程等問題作全面 與詳細的考察。

3 降人的具體資料可見蔡幸娟,《南北朝降人研究-西元三九八----五三四年》(台北:國立 臺灣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1986),頁 15-34、頁 77-89、頁 125-138。本文以正史資料 為主,詳盡整理北魏立國期間南北政權的降人,並進一步考察其降叛的原因、與政權發展 的關係,以及相關降人待遇的「客禮」,但並未涉及降人喪葬相關問題的探討。

4 要討論降人,首先須要先界定何謂降人。所謂降人,意指自願投降者。但由於南北朝時代,

史書撰著立場不同,往往對同一人、事、物有不同的書法,致使無法判斷其自願與否。所 以,本文遂將原指自動降附者謂為降人之意義擴大界定,舉凡南北政權敵峙下,因為政治 變動而造成流寓異國之人,不論史書將之記載為「沒」、「奔」、「歸」、「降」、「內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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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寓於「敵峙」的異國。頓時之間,不僅要面對遭遇室家離析之殘酷,忍受 與親人生死域隔的苦痛,還要接受新環境的生活挑戰。而且,隨著時間的流 逝,也得要面對客死異國或落葉歸根的身後喪葬大事。最後到底是客死異國,

還是落葉歸根呢?又,在客死異國和落葉歸根之間,國與家究竟要擺在什麼 位置呢?再者,對故土親人而言,死生域隔之悲苦已相當煎熬,如果不幸的 親人死訊突自敵國傳來,他們又該如何為故人處理喪葬呢?假使決定落葉歸 根,那麼如此橫跨「敵峙」兩國的喪葬,到底將透過什麼樣的途徑-合法抑 或非法,始得順利歸葬呢?不僅如此,對大多數異國再娶的降人來說,倘若 前妻兒女和異國後娶家庭雙方發生意見齟齬之際,問題將會更複雜。最後,

到底應該怎樣解決才能使死者如願地入土為安呢?除此之外,桑梓故國和降 附新國兩者之間,基於統治之需要,對於降人喪葬是否也有相關規範和限制 呢?一旦統治權力涉入,不論降人本身抑或親屬,他們是屈服地遵守規範,

還是違抗地另尋他法呢?顯然,降人客死異國或落業歸根,不但是個人的喪 葬問題,同時也是國與家的喪葬問題。無疑地,這是一個深富時代意義而值 得一探究竟的課題。

本文擬在前輩學者相關著論與拙稿《南北朝降人研究-西元三九八-五 三四年》的研究基礎上,以西元五三四年(西魏文帝大統元年;東魏孝靜帝 天平元年;梁武帝中大通六年)北魏分裂東西而滅亡為界,劃分成南北朝前 期和後期,依時間先後順序,探究政權峙立之下,南人北降和北人南降的降 人喪葬問題。

徙」、「內屬」、「入國」、「歸化」、「請降」、「俘獲」、「逃歸」、「捕歸」等,都屬降人。如此 一來,自然可以克服南北朝史書立場不同,筆法有異之障礙與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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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南北朝前期北降者之客死異國

南北朝前期,立國一百多年的北魏,先後分別與東晉、劉宋、蕭齊,與 蕭梁等政權對峙。立國之初,對外積極拓展,時常發動征伐。在強大武力後 盾的支援下,每每戰敗的南方政權將領與士民,遂乃降附不斷。5前田正名氏 指出,西元三九八(北魏道武帝天興元;東晉安帝隆安二)年,北魏遷都平 城以後,即不斷地把漢人大規模地遷住於國家核心的桑乾河(今永定河)上 游地區。6這正是王畿所在。7儘管太武帝以後的大規模移民行動減少,但是,

與南方政權的交戰還是時而發生。所以,戰輸的南方將領與士民之降附,還 是絡繹不絕。西元四六七(北魏獻文帝皇興元;劉宋明帝泰始三)年在北魏 軍隊南向猛烈攻擊之下,劉宋將領與士民不是被縛伏就是被迫投降,其人數 規模相當大。8

不僅如此,江南士民也經常因皇權統治不穩定、權臣屢屢篡弒、朝代更 替等內在政治爭鬥的演變,不得不「出走」。劉裕禪代東晉之際,東晉宗室司 馬休之、司馬文思、司馬國璠、司馬楚之和司馬元助等司馬氏宗室即輾轉自

5 例如:西元四四五(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六;劉宋文帝元嘉二二)年選六州兵勇猛者二萬 人,為二道,各一萬騎,南略淮泗以北,徙青徐之民以實南北;西元四四六年又擒劉宋降 領王章,攻略金鄉、方與兩地,遷徙民戶五千家於河北。參見魏收(北齊),《魏書》(台 北:鼎文書局,1983),卷四下,〈世祖紀〉下,頁 100。

6 前田正名(日),《平城の歷史地理學的研究》(日本:風間書房,1979),第二章,〈住民 結構〉,第二節,「一世紀より四世紀にいたる桑乾河流域的住民結構」,頁 36 與第三節,

「四世紀後半期より五世紀末にいたる平城‧桑乾河流域の住民構造」,頁 90。

7 魏收(北齊),《魏書》,卷一一○,〈食貨志〉記載:

(北魏道武帝)天興初,制定京邑,東至代郡,西及善無,南極陰館,北盡參合,

為畿內之田;……(頁 2850)

事實來看,王畿幾乎就是整個桑乾河流域,其範圍相當大。這個吾人慣稱為「代」的王畿,

正是北魏國家的核心。參看康樂,《從西郊到南郊》(台北:稻禾出版社,1995),第二章,

〈拓跋魏的國家基礎〉,頁 56-57。

8 魏收(北齊),《魏書》,卷 50,〈慕容白曜傳〉:

……劉彧(劉宋明帝)徐州刺史薛安都、兗州刺史畢眾敬並以城內附,……(北魏 獻文帝)皇興初(467A.D.),……(慕容)白曜攻纂於無鹽城,拔其東郭。其夜纂 遁,遣兵追執之,獲其男女數千口。……白曜以一旬之內,頻拔四城,威震齊土。……

白曜撫慰其民,無所殺戮,百姓懷之。……白曜自瑕丘遣將軍長孫觀等率騎入自馬 耳關赴之。觀至盤陽,諸縣悉降。……二年,崔道固及兗州刺史梁鄒守將劉休賓並 面縛而降。白曜皆釋而禮之。送道固、休賓及其僚屬于京師。後乃徙二城民望於下 館,朝廷置平齊郡,懷寧、歸安二縣以居之。自餘悉為奴婢,分賜百官。……(頁 1116-1119)

(7)

南燕、後秦而來到北魏。9同樣地,蕭齊宗室蕭寶夤也在齊梁禪代之際投附北 魏。10據載,劉宋宗室劉昶也因遭忌而投降北魏。11逮至蕭齊,也多有如王肅 者,在父親王奐和兄弟被齊武帝忌殺後舉家奔北。12

諸如上述,北降者不勝計數。於是,許多人必須離開桑梓而北徙於魏。

北魏如何安置這些降人呢?據載,強制徙住於專門規畫之住處是北魏國家慣 用的方法。誠如上引,三齊平定後設立平齊郡以安置青齊民望就是一顯例。

另外,也將新附民強制分住於特別須要充實之州郡。例如隨著司馬楚之降附 的戶民蓋即被強制遷徙於汝南、南陽、南頓、新蔡,充實豫州之戶口。13。 除此之外,基於管理統治之便,北魏尚於京邑內設立客館以安置初附之降人 士望。14據察,平城時代之客館設於郊郭西南方陰館附近之桑乾河與支流交會 處一帶。15初附降人均先居住於客館「為客數載」或「為客積年」。16遷都洛陽 之後,史傳所記載的北魏客館與客禮則更清楚。依照規定,降人為客必須達 三年始得賜宅他住。17敘述至此可知,北魏對降附者的居處-不論出身貴賤,

18是透過政治力而明確加以限制的。這般作法顯露出,北魏對降附者強烈的警 戒與防範。因為,來自降人本國的招誘與煽動不斷,19百姓始終「狼顧」,而 猶懷「僥倖之心」。藉由居處之嚴格限制,以斷絕降人與本國聯繫之一切可能,

9 蔡幸娟,《南北朝降人研究-西元三九八----五三四年》,頁 17-29、頁 77-86。另見魏收(北 齊),《魏書》,卷 37,〈司馬休之傳〉,頁 853-854。

10 魏收(北齊),《魏書》,卷 59,〈蕭寶夤傳〉,頁 1313。

11 魏收(北齊),《魏書》,卷 6,〈顯祖紀〉,頁 126。

12 魏收(北齊),《魏書》,卷 63,〈王肅傳〉,頁 1407。

13 魏收(北齊),《魏書》,卷 37,〈司馬楚之傳〉,頁 855-857。

14 北魏自道武帝建國之初,即因應國家日益擴充之各方面需求,在欲藉重四方降人之經驗 與才華-尤以南方臣民為主,而有系統地制訂一套客禮制度,按照投降時間、抗拒態度、

身分及舉獻城池戰略地位之重要程度等原則來頒贈降人官爵與賞賜,以達到禮遇。參見 蔡幸娟,〈北魏時期南北降人待遇-客禮-研究〉,《成大歷史學報》第 15 號(台南:國 立成功大學歷史學系,1989.03),頁 377-378。

15 蔡幸娟,〈北魏時期南北降人待遇-客禮-研究〉,頁 361-362。

16 魏收(北齊)《魏書》,卷 24,〈崔玄伯附崔僧祐傳〉,頁 631 與卷 61,〈張讜附張安世傳〉,

頁 1370。

17 楊衒之(北齊)‧范祥雍,《洛陽伽藍記校注》(臺北:華正書局,1980),卷 3,〈城南〉,

「宣陽門」,頁 159-160。

18 事實上,時而有降人恥於居住於住民成份雜沓的客館所在之城南地區。所以,有極少數 的人如蕭寶夤者,也可以藉由特求的管道,蒙獲恩詔而得以不照規定地居住於城南地區。

參見蔡幸娟,〈北魏時期南北降人待遇-客禮-研究〉,頁 360-361。

19 魏收(北齊),《魏書》,卷 50,〈尉元傳〉,頁 1113。

(8)

是統治者制出的必要手段。20北魏以梁朝降人劉峻江南尚有戚屬,而將他強制 遷徙於桑乾,就是具體史例。21毋庸置疑地,北魏強制居處實有安撫「人懷茍 且」新附民之目的。22隨著時間演變,北降者遂乃不得不妥協於北魏的統治,

日益安於現狀,而終至客死異國。

據上推來,北魏對降人的喪葬也有限制。試引《魏書‧王慧龍傳》之載,

證明如下:

王慧龍,自云太原晉陽人,……(北魏明元帝)泰常二年(417),(後 秦)姚泓滅,慧龍歸國(北魏)。……慧龍自以遭難流離,常懷憂悴,

乃作〈祭伍子胥文〉以寄意焉。生一男一女,遂絕房室。布衣蔬食,

不參吉事。……(太武帝太平)真君元年(440),拜使持節、寧南將 軍、虎牢鎮都副將。未至鎮而卒。臨沒,謂功曹鄭曄曰:「吾羈旅南人,

恩非舊結,蒙聖朝殊特之慈,得在疆場效命。誓願鞭屍吳市,戮墳江 陰。不謂嬰此重疾,有心莫遂。非唯仰愧國靈,實亦俯慚后土。修短 命也,夫復何言。身歿後,乞葬河內州縣之東鄉,依古墓而不墳,足 藏髮齒而已。庶魂而有知,猶希結草之報。」時制,南人入國者皆葬 桑乾。曄等申遺意,詔許之。……呂玄伯感全宥之恩,留守墓側,終 身不去。子寶興襲爵。23

誠如上引,至遲在太武帝時北魏已確實施行「南人入國者皆葬桑乾」!推察 來看,如此規定蓋與大多數的降附新民都被強制遷徙寓居於桑乾流域,以及 降人客館設置在王畿南方陰館附近有關。亦即是,遷就大多數降人之住處以 便宜行喪葬儀禮。不僅如此,北魏還設有「不得越關葬於舊兆」之制,引證 史文如下曰:

20 魏收(北齊),《魏書》,卷 50,〈尉元傳〉:

……(尉)元又表曰:「……然彭城、下邳信命未斷,而此城之人,元居賊界,心 尚戀土。輒相誑惑,希幸非望,南來息耗,壅塞不達,雖至窮迫,仍不肯降。……

若四處不服,青冀雖拔,百姓狼顧,猶懷僥倖之心。臣愚以為宜釋青冀之師,先定 東南之地,斷劉彧北顧之意,絕愚民南望之心。……」(頁 1110-1111)

21 魏徵‧姚思廉(唐)《梁書》(台北:鼎文書局,1983),卷 50,〈文學下劉峻傳〉,頁 701。

22 魏收(北齊),《魏書》,卷 88,〈良吏鹿生傳〉:

鹿生,濟陰乘氏人。……時三齊始附,人懷茍且,蒲博終朝,頗廢農業。生立制斷 之,聞者嗟善。(頁 1901)

23 魏收(北齊),《魏書》,卷 38,〈王慧龍傳〉,頁 875-877。

(9)

……(趙)逸兄溫,……太武以溫為難當府司馬,卒于仇池令。溫子 琰,……初為兗州司馬,……時禁制甚嚴,不聽越關葬於舊兆,琰積 四十餘年不得葬二親。及蒸嘗拜獻,未曾不嬰慕卒事。每於時節,不 受子孫慶賀。年餘耳順,而孝思彌篤,慨歲月推移,遷窆無冀,乃絕 鹽粟,斷諸餚味,食麥而已。年八十卒。遷都洛陽,子應等乃還鄉葬 焉。24

承上文可以推知三事:第一、太武帝時代確實有「不聽越關葬於舊兆」之禁 制;第二、當時面對禁制,趙琰毫無抵抗與違逆之力。終其生以「絕鹽粟,

斷諸餚味,食麥而已」的居喪生活來表達,無法遷葬父母二親於桑梓舊兆之 遺憾與孝思;第三、遷都洛陽之後,降人之喪葬明顯解禁,故趙琰子乃得「還 鄉葬焉」。

既是如此,有關降人喪葬之禁制,究竟始制於何時呢?韓延之與魯宗之 二人的喪葬透露出答案。《魏書‧韓延之傳》記云:

韓延之,字顯宗,南陽赭陽人,……(明元帝)泰常二年(417)與司 馬文思來入國,……初延之曾來往栢谷塢,省魯宗之墓有終焉之志。

因謂子孫云:「河洛三代所都,必有治於此者。我死不勞向北代葬也,

即可就此。」及卒,子從其言,遂葬於宗之墓次。延之死後五十餘年 而高祖徙都,其孫即居於墓北栢谷塢。25

誠如上引,同為北降之人,魯宗之和韓延之兩人在死後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 思安葬。推算起來,韓延之約葬於太武帝太延元年(435)到太武帝太平真君 四年(443)之間。而以王慧龍約沒於太平真君元年的時間點來看,即可斷言 南人入國皆葬桑乾之制,蓋始於太平真君元年。亦即是,魯、韓兩人早在太 平真君元年之前-降人喪葬地點限制尚未啟用-即已喪亡,所以可以自由選 葬。就北魏的國家發展歷程來看,太延五年正是消滅五胡十六國最後一個政 權-北涼-之年。自此以後,北魏僅與南方劉宋對峙而已。顯然,喪葬禁制

24 李延壽(唐)《北史》(台北:鼎文書局,1976),卷 34,〈趙逸附趙溫傳〉,頁 1260-1261。

事實上,此事亦見於《魏書》,唯有「琰積四十餘年」和「琰積三十餘年」之不同。(參見 魏收(北齊),《魏書》,卷 86,〈孝感趙琰傳〉,頁 1882。)推算起來,《北史》似乎比較 正確一些。

25 魏收(北齊),《魏書》,卷 38,〈韓延之傳〉,頁 879-880。

(10)

與此有必然關係。

至於北魏制定「南人入國皆葬桑乾」與「不得越關葬舊兆」之意義,吾 人認為應該是要一併思考的。無疑地,北魏制定「南人入國皆葬桑乾」不惟 只是遷就大量南人居住在桑乾河流域之便宜行事而已,其背後著實有「不得 越關葬於舊兆」之動機。而北魏為什麼要統一規範北降者一律葬於平城王畿 所在之桑乾河流域呢?承上可知,一如活著的住處限制一般,除了便利管理 和監督,蓋有進一步促使降人與舊桑梓完全斷割,儘速於北魏國家核心的桑 乾河流域重建新桑梓,並進一步對北魏「必恭敬止」有關!26王畿是最具北魏 國家象徵意義之處。簡言之,北魏確實有積極尋求降人對北魏國家認同的企 圖蘊涵在內。於是,從降人的「生」到「死」,北魏都「一貫」強制安排。畢 竟「桑梓之戀,有懷同德」,「安土樂本」是常情。27而且,南北對峙,邊境地 帶扇動新民的間諜處處潛伏。28所以,受降國北魏除了行仁政、對置刺史以安 撫新附民外,斷絕南望之心的另一方法,就是促使立刻與舊桑梓斷割。在人 懷去就之際,故國桑梓的親人和先祖的墳栢當然是最深的掛念。北魏獻文帝 皇興年間,酈範勸阻慕容白曜切勿接受劉宋青州刺史沈文秀奉牋歸款的一番 話裡,即剖析了這個人情常理。試引史文如下:

軍達升城,……(劉)彧青州刺史沈文秀遣其寧朔將軍張元孫奉牋歸 款,請軍接援。白曜將遣偏師赴之。範曰:「桑梓之戀,有懷同德。文 秀家在江南,青土無墳栢之累。擁眾數萬,勁甲堅城,強則拒戰,勢 屈則走。師未逼之,朝夕無患,竟何所畏,已求援軍?且觀其使,詞 煩而顏愧,視下而志怯,幣厚言甘,誘我也。……」29

按此,北魏唯有將北降者與舊桑梓斷割,新桑梓-北魏,乃能有建立之契機。

因此,北魏除了致力於善政、善治外,尤其對於世號「難治」之青州地,30

26 馬持盈《詩經今註今譯》(台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4),貳,〈小雅〉,五,「小旻之什」,

(三小弁:

……惟桑與梓,必恭敬止。靡瞻匪父,靡依匪母,不屬於毛,不離於裏,天之生我,

我辰安在?(頁 345-346)

27 魏收(北齊),《魏書》,卷 54,〈高閭傳〉,頁 1206-1208。

28 魏收(北齊),《魏書》,卷 50,〈尉元傳〉,頁 1113。

29 魏收(北齊),《魏書》,卷 42,〈酈範傳〉,頁 950。

30 楊衒之(北齊)‧范祥雍,《洛陽伽藍記校注》,卷 2,〈城東〉,「秦太上君寺」:

太傅李延實者,莊帝舅也。(北魏孝莊帝)永安年(528A.D.)中,除青州刺史。臨

(11)

魏自是不得不施之以各種統治力以強制規範降人之居處與喪葬。

然而對第一代降人來說,「離舊適新」終究是煎熬。面對如此動盪播越的 時代,西晉盛彥31即曾撰作〈桑梓敬議〉一文,32以替當時所有僑寓異國者建 構出一套因應時代的「私敬」和「公敬」之安身立命哲學。他以孔子本宋國 人卻道崇闕里而為魯人的事蹟作為典範,指出僑居人不為所居之國修拜揖之 敬的謬誤。他說:「今遠禰之隳館,何若近祖之見廬?迭毀之墳栢,何若祭祀 之封璲?代之官府,何若父兄之朝廷?先業之圃苑,何若今日之丘園?」接 著他又議論說:「所謂桑梓宜以父母為斷,舊壤不復相由。人無二主,官無兩 統。愚謂宜為所寓之主以崇公敬,為先人本邦修私敬而已,散手而跪,捧袖 而揖,以示存舊過厚之義也。」於此不難發現,上述如王慧龍和趙琰兩人,

即是履行盛彥議論之典型。一方面,他們對北魏這個新桑梓崇行「公敬」;相

去奉辭,帝謂實曰:「『懷甎』之俗,世號難治。舅宜好用心副朝廷所委。」(頁 95)

31 魏徵(唐),《晉書》(台北:鼎文書局,1976),卷 88,〈孝友盛彥傳〉:

盛彥字翁子,廣陵人也。……彥仕吳,至中書侍郎。吳平,陸雲薦之於刺史周浚,

本邑大中正劉頌又舉彥為小中正。(西晉武帝)太康中(280-289)卒。(頁 2276-2277)

32 杜佑(唐)《通典》(北京:中華書局,1992),卷 68,〈禮〉二八,「沿革」二八,「嘉禮」

二八,「僑居人桑梓敬」:

竊見今編戶之人,本或僑寓,則不為所居之國,修拜揖之敬,先人舊壤,追為盡 禮。愚懷淺短,良有疑焉。夫人道繁衍,宗流遐大,根生一冑,枝播萬緒。故繁 曠之枝異統,則聖人檢之以禮憲,萬條之流難紀,故王者制之以境域。是以古人 當其理也,則居有常邑,仕有定邦。爰暨六國,至於末代,全固之業傾,瓜分之 務起,農夫不得安其畔,爵士不得報其祿。孔子稱『危邦不入,亂邦不居』,是為 離舊適新之制,背否向泰之文,於斯尚矣。蓋離舊以其無道,適新以其宜宗,背 否以其多難,向泰以其可安。可安則播殖於其野,宜宗則振纓於其朝,在家則人 理足,在官則臣道備。人臣之義同,而彼此之敬異,余竊惑之。昔孔子,宋人也,

上自孔父,逮於弗父何,並服事宋,仕有代祿。至於仲尼,道崇闕里,乃為魯人 矣,而《春秋》之作,內魯外宋,諱我過,彰彼惡,以此徵之,斷可識矣。而觀 今日僑居之族,其先人始祖不出是國,枝葉播越,居之數代,公實編戶而私稱寓 客,營家則號為借壤,進官則名曰寄通,高容雅步,不為有降,一身居之,尚在 難安,或父兄相承,尊長相襲,近經數代,遠或累葉,學道講義,習人之禮,鄉 舉里選,假人之評,居人之境以繁我條,乘人之貸以濟我生,由人之位以光我屬,

恃人之寵以輝我業,朝廷則祖考之所階,山陵則神靈之所憑。昔人思召伯之愛,

尚敬甘棠之木,況父母之所始卒,而不知加尊,推之於心,豈道訓之謂哉!又今 人所追尊舊壤,雖遠而為之敬者何也?猶以有先業墳栢之故瑩,曩代桑梓之舊業 耳。蓋宗廟迭毀,禮有降殺,尊親之至,父祖而已,自此以上,情輕服簡,故大 夫及士,祭極三代,明恩由近始,禮以遠降也。今遠禰之隳館,何若近祖之見廬?

迭毀之墳栢,何若祭祀之封璲?曩代之官府,何若父兄之朝廷?先業之圃苑,何 若今之丘園?雖古人有『維桑與梓,必恭敬止』之文,所謂桑梓,宜以父母為斷,

舊壤不復相由。人無二主,官無兩統。愚謂宜為所寓之主以崇公敬,為先人本邦 修私敬而已,散手而跪,捧袖而揖,以示存舊過厚之義也。(頁 1890-1892)

(12)

對地,就以「絕房室,布衣蔬食,不參吉事」或「絕鹽粟,斷諸餚味,食麥 而已」的如喪生活方式以修對先人本邦和父祖先業墳栢之所謂舊桑梓行「私 敬」。面對北魏之勢盛,客死異國可能就是北降者之宿命了。

在北魏嚴制降人居處和喪葬地點之下,客死異國之北降者若得能蒙賜而 陪葬帝陵-「金陵」,33當然是備極哀榮之事。然而,到底不是所有降人都能 蒙此殊榮。以司馬楚之為例,東晉王室之身分,34以及父子倆相繼出鎮雲中威 服朔土,應該就是得賜陪葬金陵的重要原因!35相反地,縱使貴為江南王室,

一旦謀逆,遭誅之下場則是相當悽慘。司馬國璠和司馬道賜兩人即屬之。36根 據,遷都洛陽以後「謀反者不得葬」,並須「棄尸北芒」來推斷,37平城時代 想必亦如此。

三、南北朝前期北降者之落葉歸根

儘管北降者多得客死異國,但仍然可以見到北降者之落葉歸根-不論是 異國本鄉或是本國本鄉。

北降者該如何落葉歸根呢?從上述王慧龍和趙琰二例可知,欲落葉歸根 者,一可如王氏之向朝廷申述,二則可像趙氏一般,無奈地等待朝廷政策改 變。事實上,太武帝一世,降人喪葬禁制甚嚴。王慧龍得被應允歸葬舊塋,「國」

絕對是關鍵性的因素。亦即說,降人能不能夠不按制度規定行喪,端視皇帝 一人之意願。個別的降人如此,一批批戰敗被俘之殘兵也相同。只要皇帝詔 准,落葉歸根即成為可能。38當然,以贖回而落葉歸根者,國的作用更是顯著。

33 金陵位於古盛樂城之西北,今綏遠省和林格爾縣。北魏建國者道武帝拓跋珪葬其父什翼 犍-後追諡為昭成帝-於此。魏收(北齊),《魏書》,卷 2,〈太祖紀〉:

(太祖)元年,葬昭成皇帝於金陵,營梓宮,木秭盡生成林。……(頁 1)

此後,道武帝、明元、太武、文成和獻文等皇帝亦都葬於此。

34 魏收(北齊),《魏書》,卷 37,〈司馬楚之傳〉:

司馬楚之,字德秀,宣帝弟太常馗之八世孫。……(文成帝)和平五年(464)薨,

時年七十五。高宗悼惜之,……陪葬金陵。(頁 857)

35 魏收(北齊),《魏書》,卷 37,〈司馬楚之附司馬躍傳〉,頁 860。

36 魏收(北齊),《魏書》,卷 37,〈司馬休之傳〉,頁 854。

37 蕭子顯(蕭梁),《南齊書》(台北:鼎文書局,1983),卷 57,〈魏虜傳〉,頁 999。

38 魏收(北齊),《魏書》,卷 6,〈顯祖紀〉:

(獻文帝皇興二年;468)……十有二月甲午,詔曰:「頃張永迷擾,敢拒王威,暴

(13)

以劉靈哲為例,試引史文如下證論之:

(劉靈哲)嫡母崔氏及兄子景煥,(劉宋明帝)泰始中(465-471)沒 虜,靈哲為布衣,不聽樂。……靈哲傾產私贖嫡母及景煥,累年不能 得。世祖哀之,令北使告虜主,虜主送以還南,……39

還有,劉善明贖回親人,也是透過國與國公開交涉的。40誠如上引,北魏皇帝 是唯一關鍵。以王慧龍和張永之殘兵,不論生前與身後得落葉歸根,其獲恩 詔,或說王慧龍「招攜邊遠,歸附者萬餘家,號為善政。」之深受太武帝重 視;41亦有人認為殘廢士兵,對北魏無所用之故。雖然自有道理,但降人能否 歸葬,應該是掌握在皇帝個人手上。

除了經由「國」的正式、公開管道之外,欲落葉歸根者就得尋求其他各 種可能的途徑。據載,私贖者無獨有偶。崔模也如劉靈哲一樣:

始(崔)模在南妻張氏,有二子,沖智、季柔。模至京師,賜妻金氏,

生子幼度。沖智等以父隔遠,乃聚貨物,間託關境,規贖模歸。……42 無論如何,為了讓親人免於客死異國,集聚貨物,甚至傾盡私產都在所不惜。

顯然,途徑或公或私,或合法或非法。於是,就有人叛逃,甚至死後始「偷 路負喪」回國。只是,結果有幸與不幸之別。如張讜落葉歸根之路,就相當 崎嶇:

張讜,字處言,清河東武城人也。……及革徐兗,讜乃歸順於尉元。……

(北魏孝文帝)延興四年(474)卒。……子敬伯,求致父喪,出葬冀 州清河舊墓,久不被許,停柩在家積五六年。第四子敬叔,先在徐州,

初聞父喪,不欲奔赴,而規南叛,為徐州所勒送。至乃自理,後得襲 父爵。……敬叔,武邑太守。父喪得葬舊墓,還屬清河。43

骨原隰,殘廢不少。死生冤痛,朕甚愍焉。天下民一也,可敕郡縣,永軍殘廢之士,

聽還江南;露骸草莽者,收之。」(頁 128)

39 蕭子顯(蕭梁),《南齊書》,卷 27,〈劉懷珍傳〉,頁 504。

40 蕭子顯(蕭梁),《南齊書》,卷 28,〈劉善明傳〉,頁 523。

41 在王慧龍積極效命於北魏的努力下,不僅破除當時「南人不宜委以師旅之任」,更在取得 太武帝的深度信任後,破除了劉宋文帝的反間計。當時,太武帝賜王慧龍璽書就說:「義 隆(劉宋文帝)畏將軍如虎,欲相中害,朕自知之。風塵之言,想不足介意也。」關於此,

可見於魏收(北齊),《魏書》,卷 38,〈王慧龍傳〉,頁 876。

42 魏收(北齊),《魏書》,卷 24,〈崔玄伯附崔模傳〉,頁 627。

43 魏收(北齊),《魏書》,卷 61,〈張讜傳〉,頁 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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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其中有不幸,但是挺而走險孤注一擲者還是不少:

朱脩之,……後隨到彥之北伐,彥之自河南回,留脩之戌滑臺,為虜 所圍,數月糧盡,將士熏鼠食之,遂陷於虜。……脩之潛謀南歸,……

(劉宋文帝)元嘉九年(432),至京邑,……44

不僅如此,還有劉聞慰45與房崇吉也都想辦法「南叛」或「南奔」。46

至於,私下「偷路負喪」者,則更是危險。《魏書》記載一則事實如下曰:

時有齊州人崔承宗,其父於宋世仕漢中,母喪,因殯彼。後青徐歸國,

遂為隔絕。承宗性至孝,萬里投險,偷路負喪還京師。黃門侍郎孫惠 蔚聞之曰:「吾於斯人見廉范之情矣。」……47

相對地,梁初蔡道恭之喪櫬,則是公開尋購再尋求兩國交涉始達到歸葬襄陽 的。《南史》之記載如下:

(梁武帝天監)三年(504),魏圍司州,……會道恭疾篤,乃呼兄子僧 勰、從弟靈恩及將率謂曰:「吾所苦勢不能久,汝等當以死固節,無令 吾沒有遺恨。」又令取所持節授僧勰曰:「稟命出疆,既不得奉以還朝,

方欲攜之同逝。可與棺柩相隨。」眾皆流涕。其年五月卒。魏知道恭死,

攻之轉急。……至八月,城內糧盡,魏剋之。贈鎮西將軍,並尋購喪櫬。

八年,魏許還道恭喪,其家以女樂易之。葬襄陽。……48

據上可知,梁朝感受到蔡道恭的死節之義,而積極尋購喪櫬,終在北魏朝廷 同意之下送回喪柩。綜合而言,落葉歸根之路,有公開合法與私下非法,結 果更有幸與不幸。但是,降人們總是積極地進行著。

敘述至此,想對張讜停柩在家五、六年後,始得有幸地被應允歸葬舊墓 一事深入探究。推算起來,張讜獲允歸葬的時間,應該是北魏孝文帝太和二、

三年間。既然如此,張讜之獲允不正顯現出,北魏在孝文帝太和初年,即已 不再嚴禁降人之歸葬舊塋。再進一步考察史傳後發現,遷洛前後得徙葬舊兆 之降人事例確實不少。例如,高道悅49、王叡50與崔邪利等都是。51他們都在北

44 沈約(蕭梁),《宋書》(台北:鼎文書局,1975),卷 76,〈朱脩之傳〉,頁 1969-1970。

45 魏收(北齊),《魏書》,卷 43,〈劉休賓傳〉,頁 969。

46 魏收(北齊),《魏書》,卷 43,〈房法壽附房崇吉傳〉,頁 974-975。

47 魏收(北齊),《魏書》,卷 86,〈孝感吳悉達傳附崔承宗〉,頁 1885。

48 李延壽(唐),《南史》,(台北:鼎文書局,1976)卷 55,〈蔡道恭傳〉,頁 1364-1365。

49 魏收(北齊),《魏書》,卷 62,〈高道悅傳〉,頁 1399-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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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孝文帝太和年間為自己的親人完成歸葬故鄉的心願。這麼一來,吾人確實 可以斷論,降人葬處之嚴格規範與強制執行,已於孝文帝太和年間有了制度 性的改變。但值得注意的是,這樣的制度改變和開放,卻僅僅只適用於「異 國本鄉」而已。亦即是,隨著北魏勢力版圖之不斷擴展,原屬江南政權的降 人「本國本鄉」,淪陷入北魏後,已變成北魏的「異國」和降人的「本鄉」了。

這種情形下,孝文帝適度開放北降者可以歸葬本鄉舊兆,或者往往還可以按 照「平生本意」歸葬。關於此,傅永之例應該可以進一步證明:

傅永,字脩期,清河人也。幼隨叔父洪仲與張幸自青州入國,尋復南 奔。……自東陽禁防為崔道固城局參軍,與道固俱降,入為平齊民。

父母並老飢寒十數年賴其強於人事,戮力傭丐,得以存立。晚乃被召,

兼治禮郎,詣長安,拜文明太后父燕宣王廟,賜爵貝丘男,加伏波將 軍。……(孝明帝)熙平元年(516)卒永嘗登北邙,於平坦處奮矟躍 馬,盤旋瞻望,有終焉之志。遠慕杜預、近好李沖、王肅,欲葬祔其 墓,遂買左右地數頃,遺敕子叔偉曰:「此吾之永宅也。」……52 還有,王肅於孝文帝太和十七年去世,皇帝詔允其得「遂先志」而葬於(李)

沖、(杜)預兩墳之間。53明顯地,傅永與王肅二人都能如願葬於前賢杜預54和 李沖墓旁,亦賴皇帝個人意願而定。據載,李沖亦降人。孝文帝欲表彰李沖

「國之賢也,朝之望也」,故葬之於杜預墳冢附近。55上述史事皆發生於孝文 帝太和年間及其以後。如此一來即可推得,降人喪葬地點之稍得解禁的時間,

50 魏收(北齊),《魏書》,卷 93,〈恩倖王叡傳〉,頁 1988-1990。

51 蕭子顯(蕭梁),《南齊書》,卷 55,〈孝義崔懷慎傳〉,頁 956。

52 魏收(北齊),《魏書》,卷 70,〈傅永傳〉,頁 1550-1554。

53 魏收(北齊),《魏書》,卷 63,〈王肅傳〉,頁 1407-1411。

54 房玄齡(唐),《晉書》,卷 34,〈杜預傳〉:

(西晉)預初在荊州,……行次鄧縣而卒,……預先遺令曰:「……吾去春入朝,

因郭氏喪亡,緣陪陵舊義,自表營洛陽城東首陽山(今河南偃師西北,為邙山最高 處)之南為將來兆域。而所得地中有小山,上無舊冢。其高顯雖未足比邢山,然東 奉二陵,西瞻宮闕,南觀伊洛,北望夷叔,曠然遠覽,情之所安也。故遂表樹開道,

為一定之制。至時皆用洛水圓石,開隧道南向,儀制取法於鄭大夫,欲以儉自完耳。

棺器小斂之事,皆當稱此。」子孫一以遵之。……(頁 1032-1033)

55 魏收(北齊),《魏書》,卷 53,〈李沖傳〉:

……旬有餘日而卒,時年四十九。高祖(孝文帝)為舉哀於懸弧,……詔曰:「……

沖貞和資性,……可謂國之賢也,朝之望也。……」葬於覆舟山(今江蘇南京城東 北),近杜預冢,高祖之意也。……(頁 1188)。

《魏書》李沖本傳記李沖葬覆舟山,疑有誤。因杜預葬洛陽邙山最高處之首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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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與降人居處限制解禁的時間約略同時的事實。關於此,史載例證尚多。房 景先於「太和中,例得還鄉」,56崔平仲妻「太和中,高祖聽其還南。」57均屬 之。誠如唐長孺所論,所謂例得還鄉,當然不限於房景先一人或房氏一族之 為平齊民者,應該還包括平齊民之配為六鎮鎮兵者,58它應該是太和年間曾經 頒布的條例,准許被徙為平齊郡民的北降者回青州故里。59毫無疑問地,這樣 的開放是在異國北魏的降人「本鄉」範圍之內。

儘管如此,總還是有人堅持「本國本鄉」之落葉歸根,尤其身分特殊如 蕭贊之親屬者。據《魏書》記載,蕭贊本是蕭齊皇室,北降後即為北魏駙馬。

身後北魏朝廷本敕詔其與妻壽陽長公主合葬於洛陽。但事經七、八年後,卻 發生盜喪迎葬江南之事:

……(節閔帝)普泰末(531)敕迎其喪至洛,遣黃門郎鹿護喪事,以 王禮與公主合葬嵩山。至(東魏孝靜帝)元象初(538),吳人盜其喪 還江東,蕭衍猶以為子,祔葬蕭氏墓焉。……60

承上推知,吳人盜其喪而還江東,顯然與南朝梁武帝蕭衍「猶以為子」而企 待其能喪還祔葬蕭氏墳墓有關。只是,其中令人不解的是,梁武帝何以不透 過公開國與國之交涉贖回,何出此「盜其喪」之下策呢?推察來看,極其可 能與蕭贊具駙馬身分,早已與公主合葬,蓋無法令其贖回有關吧!

總之,降人喪葬規制已有了彈性的轉變,姑且不論死者意願,自太和年 間以後,北降者總算有落葉歸根之可能。然而有趣的是,隨著時間的演變與 降人喪葬規定之稍稍鬆綁後,北降者卻反而逐漸未將歸葬故鄉舊塋當作是主 要與唯一的選項。仔細推敲,如此轉變或與平城和洛陽所象徵的民族、文化 意義不同有關。平城終究是遊牧民族之朔土北地,而洛陽到底還是遊牧民族 跨入長城佔據中國北部以前,漢族帝國王朝西晉之首都。當北降者不再執著

56 魏收(北齊),《魏書》,卷 43,〈房法壽附房景先傳〉,頁 978。

57 魏收(北齊),《魏書》,卷 43,〈房法壽傳〉,頁 972。

58 魏收(北齊),《魏書》,卷 24,〈崔玄伯附崔僧淵傳〉:

僧淵入國,坐兄弟徙於薄骨律鎮,太和初得還。……(頁 631)

59 唐長孺,〈北魏的青齊士民〉,收於氏著《魏晉南北朝史論拾遺》(出版不詳),頁 111-112。

唐長孺氏也指出,在當時孝文帝選盡物望之下,這批以平齊郡民為主的青齊士人和許多河 南人士之有才學者咸多蒙擢。

60 魏收(北齊),《魏書》,卷 59,〈蕭寶夤附蕭贊傳〉,頁 1326-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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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歸葬江南,而遺願潛窆於洛陽時,明顯地,洛陽就是民族與文化「根」之 意義其實是蘊涵其中的。更甚而,從北魏初年到北魏孝文帝太和年間,這些 降人的桑梓恐怕也已隨之而有些改變了呢!

四、南北朝前期南降者之客死異國與落葉歸根

整體而論,南北朝前期之北人南降,實無法與南人北降之盛相提並論。

但是,北魏宣武帝即位之後,隨著朝綱弛壞、六鎮反亂、尒朱氏佔領京師並 專擅朝政的發展,卻也一度造成北人-尤其是北魏之宗室-大規模南降。61 按理南方諸政權-包括東晉、62劉宋、蕭齊和蕭梁,也應該都設有客禮 和客館以接待和安置初附之降人。63根據降人史例來看,東晉、劉宋、蕭齊 和北魏峙立之際,「真正」北人南降者極少,逮至梁與北魏對峙,才見到比較 多的北人南降。他們或失勢、或政爭失敗、或受權臣逼迫、或吏治不良,乃 至造反失敗而南降。其中,也有受到梁朝招誘而南降者。64梁武帝普通年間

(520-526)大舉北伐,剋獲相繼之後,北朝將領也紛紛遣使舉地內屬,65一 時之間,降口遂乃驟增。66

61 北人南降人數和政治發展的關係,請參見蔡幸娟,《南北朝降人研究-西元三九八----五 三四年》,第四章,〈南北朝降人事例分析(三)-五○五-五三四年〉,頁 119-178。

62 房玄齡(唐),《晉書》,卷 73,〈庾亮附庾翼傳〉:

……翼綏來荒遠,務盡招納之宜,立客館,置典賓參軍。……(頁 1935)

庾翼於地方設客館以綏來荒遠,何況中央之建康城,想必亦設置客館。

63 據《通典‧職官》諸卿條所載,晉有「典客」;宋有「南北客館令」;齊、梁、陳也設客 館令與丞,即是充分證明。而宋、齊兩代之客館置於建康城城南十三里處,而梁一代客館 更臻完善。據《禁扁》之載,梁設顯仁館居高麗、集雅館居百濟、顯信館居土蕃、職方館 則置尉佗人、行人館置北方人、來遠館則居蠕蠕人。《輿地紀勝》和《宮苑記》所記錄其 確切位置蓋與宋、齊客館相近,唯置北方人的行人館於婁湖離門外,較其他五館的位置偏 建康城南。毫無疑問地,蓋是與梁朝和北朝政權的相對地理位置有關。其主要目的應該就 是考慮管理與防範叛逃之更便宜。參見蔡幸娟,〈北魏時期南北朝降人待遇-客禮-研 究〉,頁 362-364。

64 蔡幸娟,《南北朝降人研究-西元三九八----五三四年》,第四章,〈南北朝降人事例分析

(三)-五○五-五三四年〉,頁 33-34、頁 88-89、頁 129-138。

65 魏徵‧姚思廉(唐),《梁書》,卷 38,〈朱异傳〉:

(梁武帝)普通五年(524),大舉北伐,魏徐州刺史元法僧遣使請舉地內屬,詔有 司議其虛實。(朱)异曰:「自王師北討,剋獲相繼,……」(頁 538)

66 誠如上述,梁武帝之大舉北伐,光普通五年的下半年即有上述之剋獲。淪陷地區之新附 民自是不勝計數。是引史例說明如下。魏徵‧姚思廉(唐),《梁書》,卷 28,〈韋放傳〉:

……渦陽城主王緯以城降。放乃登城,簡出降口四千二百人,……(頁 423)

(18)

據載,在梁武帝往往詔賜「新附民長復除,應諸罪失一無所問。」之下,

67這一批批南降者,也就只得暫寓江南。隨著時間演進,他們到底也得面對 客死異國或落葉歸根的選擇。其中自然有人客死江南而不曾再北回。元法僧 屬其一:

元法僧,魏氏之支屬也……(梁武帝)普通五年(524),魏室大亂,

法僧遂據鎮稱帝,誅鋤異己,立諸子為王,部署將帥,欲議匡復。既 而魏亂稍定,將討法僧,法僧懼,乃遣使歸款請為附庸,高祖(梁武 帝)許焉,……既至,甚加優寵。時方事招攜,撫悅降附,賜法僧甲 第女樂及金帛,前後不可勝數。(梁武帝)大同二年(536)……薨,

時年八十三。……68

誠如上述,梁武帝自普通年間即積極招攜四方和撫悅降附。如王神念、69羊 侃70等,在當時都曾受到厚待。其中北魏宗室之南降者,尤其受到禮遇。魏 支庶元願達一如元法僧一樣,受賜甲第女樂。71如此一來,客死江南者不少。

當然,如果造反就得遭受誅戮-下場即如杜景一樣悽慘。72

儘管如此,梁朝一代,北人南降而尋求落葉歸根者還是很多。首先,吾 人可以發現,透過公開乞請而放還是合法的。試引史例論證如下:

是時,蕭衍遣將圍逼溫湯,會尒朱榮入洛,殺害元氏。(元)彧撫膺慟 哭,遂奔蕭衍。衍遣其舍人陳建孫迎接,……及知莊帝踐阼,彧以母 老請還,辭旨懇切。衍惜其人才,又難違其意,遣其僕射徐勉私勸彧 曰「昔王陵在漢,姜維相蜀,在所成名,何必本土。」彧曰;「死猶願 北,況於生也。」衍乃以禮遣。……73

67 魏徵‧姚思廉(唐),《梁書》,卷 3,〈武帝紀〉下,頁 69。

68 魏徵‧姚思廉(唐),《梁書》,卷 39,〈元願達傳〉,頁 553-554。

69 魏徵‧姚思廉(唐),《梁書》,卷 39,〈王神念傳〉,頁 556。

70 魏徵‧姚思廉(唐),《梁書》,卷 39,〈羊侃傳〉:

(羊)侃以(梁武帝)大通三年(529A.D.)至京師,詔授使持節、……徐州刺史,

并其兄默及三弟忱、給、元,皆拜為刺史。……遘疾卒於臺內,時年五十四。(頁 558-561)

71 魏徵‧姚思廉(唐),《梁書》,卷 39,〈元願達傳〉,頁 555。

72 魏徵‧姚思廉(唐),《梁書》,卷 9,〈王茂傳〉:

(王茂)子貞秀嗣,以居喪無禮,為有司奏,徙越州,後有詔留廣州乃潛結仁威府 中兵參軍杜景,欲襲州城,刺史蕭昂討之。景,魏降人,與貞秀同戮。(頁 177)

73 魏收(北齊),《魏書》,卷 18,〈太武五王臨淮王拓跋譚附元彧傳〉,頁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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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賀拔勝和史寧亦乞請北歸74。事實上,當時還有盧柔、崔說等人一 同乞請北回。75此外,如薛曇尚、76劉世明77等人也都是經由乞請而回北。承上 來看,有乞請者梁武一概皆准。其次,南降者同樣也可透過國(梁朝)與國

(北魏)的官方交涉而互放降俘的方式被釋回。以董紹為例說明如下:

董紹,……為賊所襲,囚送江東,仍被鎖禁。蕭衍領軍將軍呂僧珍暫 與紹言,便相器重。衍聞之,遣使勞紹云:「忠臣孝子,不可無人。今 當聽卿還國。」紹對曰:「老母在洛,無復方寸,既奉恩貸,實若更生。」

衍又遣主書霍靈超謂紹曰:「今放卿還,令卿通兩家之好,彼此息民,

豈不善也。」對曰:「通好息民,乃兩國之事,既蒙命及,輒當聞奏本 朝。」衍賜紹衣物,引入見之,令其舍人周捨慰勞,并稱:「戰爭多年,

民物塗炭,是以不恥先言,與魏朝通好。比亦有書。都無報旨。卿宜 備申此意,故遣傳詔周靈秀送卿至國,遲有嘉問。」又令謂紹曰:「卿 知所以得不死不?今者獲卿,乃天意也。夫千人之聚,不散則亂,故 須立君以治天下,不以天下養一人。凡在民上,胡不思此?若欲通好,

今以宿豫還彼,彼當以漢中見歸。」先是詔有司以所獲衍將齊茍兒等 十人欲以換紹,……及紹還,……紹雖陳說和計,朝廷不許。……78 顯然,梁武帝企圖釋回董紹以通兩國之好。同樣地,北魏也打算以梁武帝之 將領齊茍兒等十人作為交換。另外,北魏宗室元略與梁朝之江革、祖暅之交 換亦是典型。《梁書》記曰:

74 令狐德棻(唐),《周書》(台北:鼎文書局,1983),卷 28,〈史寧傳〉:

……屬魏孝武西遷,東魏遣侯景率眾寇荊州,寧隨(賀拔)勝奔梁。……在梁二年,

勝乃與寧密圖歸計。寧曰:「朱异既為梁主所信任,請往見之。」勝然其言。寧乃 見异,申以投分之言,徵託思歸之意,辭氣雅至。异亦嗟挹,謂寧曰:「桑梓之思,

其可忘懷?當為奏聞,必望遂所請耳。」未幾,梁主果許勝等歸。(西魏文帝)大 統二年(536A.D.)寧自梁歸闕,…… (頁 466)

75 令狐德棻(唐),《周書》,卷 32,〈盧柔傳〉,頁 563 與卷 35,〈崔謙附崔說傳〉,頁 614。

76 魏收(北齊),《魏書》,卷 55,〈薛野猪附薛曇尚傳〉,頁 999。

77 魏收(北齊),《魏書》,卷 55,〈劉芳附劉世明傳〉,頁 1231。

78 魏收(北齊)《魏書》,卷 79,〈董紹傳〉,頁 1758-1759。此事魏收(北齊),《魏書》,卷 37,〈司馬楚之附司馬悅傳〉《魏書‧司馬悅傳》亦有記載,其文如下曰:

(北魏宣武帝)永平元年(508A.D.)城人白早生謀為叛逆,遂斬悅首,送蕭衍。

既而邢巒復懸瓠,詔曰:「司馬悅暴罹橫酷,身首異所,國戚舊勳,特可悼念。主 書董紹,銜命公行,囚漂殊域,事可矜愍。尚書可量賊將齊茍兒等四人之中分遣二 人,敕揚州為移,以易悅首及紹,迎接還本。用慰亡存。」……(頁 859)

(20)

……(江)革素不便馬,……遂為魏人所執。魏徐州刺史元延明聞革 才名,厚加接待,革稱患腳不拜,延明將加害焉,見革辭色嚴正,更 相敬重。時祖暅同被居執,……延明逼之逾苦,將加箠撲。革厲色而 言曰:「江革行年六十,不能殺身報主,今日得死為幸,誓不為人執筆。」

延明知不可屈,乃止。日給脫粟三升,僅餘性命。值魏主請中山王元 略反北,乃放革及祖暅還朝。……79

上述事實顯現出,南北雙方雖處於敵立,但交涉互換釋回降人的管道,仍然 是暢通的。於此吾人更可發現,梁武帝相當重視降人之釋放。誠如史載,不 僅設宴款待餞別,還常常附贈金銀財寶,並派遣衛隊護送,實前所未見。無 疑地,南降之落葉歸根者驟增,蓋與梁武帝獨特的性格有關。與北魏皇帝一 樣,作為政權統治代表的梁武帝掌握著南降者之能否落葉歸根。

不僅如此,吾人進一步考察又可發現,此時期有許多南降者可以主動被 梁武帝釋回,其背後實際是被賦予特殊外交任務的。上述董紹是一例,傅敬 和也是。80值得注意的還有,具有北魏宗室身分之南降者,尤其要特別先被立 為「魏主」之後再北回履踐梁武帝託負的使命。《魏書》記載元悅北回經過如 下:

汝南王(元)悅,……及尒朱榮舉兵向洛既憶人間。俄而聞榮肆毒於 河陰,遂南奔蕭衍。衍立為魏主,號年更興。衍遣其將軍王辯送置於 境上,以覬侵逼。及齊獻武既誅榮,以悅高祖子,宜承大業,乃令人 示意。悅既至,清狂如故,動為罪失,不可扶持,乃止。出帝初,除 大司馬。卒。81

元顥南降,境遇也相同。82考察史傳後發現,梁武帝冊立北魏宗室之南降者

79 魏徵‧姚思廉(唐),《梁書》,卷 36,〈江革傳〉,頁 524。

又,魏收(北齊),《魏書》,卷 19 下,〈景穆十二王南安王拓跋楨附元略傳〉:

(元)誘弟略……略雖在江南,自以家禍,晨夜哭泣,身若居喪。又惡法僧為人,

與法僧言,未嘗一笑。……會(蕭)綜以城歸國,綜長史江革、司馬祖暅、將士五 千人悉見擒虜。肅宗(孝明帝)敕有司悉遣革等還南,因以徵略。衍乃備禮遣之。

略之將還也,衍為置酒餞別,賜金銀百斤,衍之百官,悉送別江上,遣其右衛徐確 率百餘人送至京師。…… (頁 506-507)

80 魏收(北齊),《魏書》,卷 70,〈傅豎眼附傅敬和傳〉,頁 1560。

81 魏收(北齊),《魏書》,卷 22,〈孝文五王汝南王元悅傳〉,頁 597。

82 魏收(北齊),《魏書》,卷 21 上,〈獻文六王北海王元詳附元顥傳〉,頁 565。

(21)

為魏主並假之兵將者很多。83無論如何,這是策略運用降人所意外促成的降 人落葉歸根。據此來看,梁武帝送回降人之動機甚明。配合時間推察,梁武 帝積極恢復中原夢想的手段,84顯然是有逐漸轉為消極的趨勢。85從梁武帝初 代蕭齊而下詔北伐,到不恥主動與北朝輸誠,確實是有跡可循。他仁慈不忍 戰爭之生民塗炭,以致願意低調求和於北魏。上引其對董紹說「戰爭多年,

民物塗炭」,「凡在民上」,「是以不恥先言,與魏朝通好。」就是力證。所以,

梁武帝毅然放棄直接對戰而轉為扶植降人偽政權以達到佔取洛陽、收復中原 的目標。意外地,這樣的轉變促成更多南降者落葉歸根之機會與可能。

承繼上論,活著被釋回的南降者不少,當然,身後歸葬的機會自然也存 在。下引史實正是喪柩得以北回之例:

胡小虎,河南河陰人也。(北魏孝明帝)正光末(524),為統軍於晉壽。

孝昌中,蕭衍將樊文熾等寇邊,益州刺史邴虬遣長史和安固守小劍文 熾圍之。虬命小虎與統軍崔珍寶同往防拒。文熾掩襲小虎、珍寶並擒 之。……小虎乃慷慨謂安曰:「我柵不防,為賊所虜。觀其兵士,勢不 足言,努力堅守。魏行臺傳梁州遣將已至。」賊以刀毆擊,言不得終,

遂害之。三軍無不歎其壯節,哀其死亡。賊尋奔敗,禽其次將蕭世澄、

陳文緒等一十一人。行臺魏子建壯其氣概,啟以世澄購其屍柩,乃獲 骸骨歸葬。86

誠如史載,儘管胡小虎客死江南,然得購屍柩以獲骸骨歸葬,蓋亦不幸之幸。

綜上敘述,客死江南縱然是南北對峙前期南降者之一般宿命,但是,在 梁武帝普通年間,卻有不少人乞請北回,也有透過官方交涉而被交換釋回,

更有人被政策性運用地主動送回。如此一來,就有許多降人可免於客死江南。

83 元翼被封為咸陽王;元樹被封為魏郡王,後改封為鄴王;元貞亦被封為咸陽王;元曄被 封為桑乾王等。參見李延壽(唐),《北史》,卷 19,〈獻文六王咸陽王元禧附元翼傳〉,頁 692 與魏收(北齊),《魏書》,卷 21 上,〈獻文六王趙郡王元幹附元曄傳〉,頁 541。。

84 魏徵‧姚思廉(唐),《梁書》,卷 38,〈朱异傳〉:

高祖(梁武帝)夢中原平,舉朝稱慶,旦以語异,异對曰:「此宇內方一之徵。」……

(頁 539)

85 蔡幸娟,《南北朝降人研究-西元三九八----五三四年》,第四章,〈南北朝降人事例分析

(三)-五○五-五三四年〉,頁 169-172。

86 魏收(北齊)《魏書》,卷 87,〈節義胡小虎傳〉,頁 1895。胡小虎於《北史》卷八五,〈節 義胡小彪傳〉作「胡小彪」,蓋避唐諱而改。(頁 2847)

(22)

無疑地,這正是配合國家外交軍事發展需要下的意外結果。於此仍然可以看 到,「國」還是決定南降者客死異國或落葉歸根的主要關鍵。

五、南北朝後期降人之客死異國和落葉歸根

南北朝後期,東魏-北齊、西魏-北周和梁,以及北齊、北周和陳三國 鼎立之勢形成。誠如史載,三國「各圖進取」,競爭相當激烈:

及華皎來附,詔立衛公直督元定等援之。與陳人交戰,我師不利,元 定等竝沒。自是,連兵不息,東南騷動。高祖(北周武帝)患之,乃 授杲御正中大夫,使於陳,論保境 息民之意。陳宣帝遣其黃門侍郎徐 陵謂杲曰:「兩國通好,本欲救患分災,彼朝受我叛人,何也?」杲答 曰:「……郝烈之徒,邊民狂狡,曾未報德,而先納之。今受華氏,正 是相報。過子彼始,豈在本朝。」陵曰:「彼納華皎,志圖吞噬。此受 郝烈,容之而已。且華皎方州列將,竊邑叛亡。郝烈一百許戶,脫身 逃竄。大小有異,豈得同年而語乎?」杲曰:「大小雖殊,受降一也。

若論先後,本朝無失。」陵曰:「周朝送主上還國,既以為恩;衛公共 元定渡江,孰云非怨。計恩之與怨,亦足相埒。」杲曰:「元定等兵敗 身囚,其怨已滅。陳主負扆馮玉,其恩猶在。且怨繇彼國,恩起本朝,

以怨酬恩,未之聞也。」陵乃笑而不答。杲因謂之曰:「今三方鼎立,

各圖進取,茍有釁隙,實啟敵心。本朝與陳,日敦鄰睦,輏軒往返,

積有歲年。比為疆場之事,遂為仇敵,構怨連兵,略無寧歲,鷸蚌狗 兔,勢不俱全。若使齊寇乘之,則彼此危矣。孰與心忿悔禍,遷慮改 圖,陳國息爭桑之心,本朝弘灌瓜之義,張旃拭玉,脩好如初,共為 掎角,以取齊氏。非唯兩主之慶,實亦兆庶賴之。」陵具以聞,陳宣 帝許之,遂遣使來聘。87

彼此之間的競爭,正可由高歡對大臣杜弼所說的:「天下濁亂,習俗已久。今 督將家屬多在關西,黑獺常相招誘,人情去留未定。江東復有一吳兒老翁蕭 衍者,專事衣冠禮樂,中原士大夫望之以為正朔所在。我若急作法網,不相

87 令狐德棻(唐),《周書》,卷 39,〈杜杲傳〉,頁 703。

(23)

饒借,恐督將盡投黑獺,士子悉奔蕭衍,則人物流散,何以為國?」一番話 窺知。當時三國積極招誘人材的用心,實顯露無遺。88在此形勢中,南降與北 附、東來西往自是從未間斷。

(一)、北降者之客死異國與落葉歸根

北魏分裂成東、西魏後,北降人數即一度驟減。89但是,在北齊、北周 和梁、陳鼎立局勢形成後,北降人數有增加之勢。為了處理與安置降附士民,

北朝各政權均設有「客禮」和「客館」。不僅如此,其對待降人亦如北魏之客 禮一般,也是按照投降者投降順序先後、快慢,或出身,以及附帶而來的政 治價值而區別出等級對不同。90 從庾信之例可知,降附者蓋亦須先為客三 年。91不過客館地點,史文卻未明載。至於北齊與北周兩國,是否規範並強制 北降者之住處與喪葬地點,史文仍未詳明。推察來看,或不如北魏嚴格與周 詳。儘管如此,南北朝後期投降北齊或北周者,蓋多暫寓異國並終死北地。

試以蕭祇、蕭退降北齊為例證論之:

蕭祇……(梁武帝)太清二年(548),侯景圍建鄴。祇聞臺城失守,

遂來奔。以(東魏孝靜帝)武定七年(549)至鄴,……齊(文宣帝)

88 李百藥(唐),《北齊書》(台北:鼎文書局,1983),卷 24,〈杜弼傳〉,頁 348。

89 南人北降的人數和政治發展的關係,請參見蔡幸娟,《南北朝降人研究-西元三九八---- 五三四年》,第四章,〈南北朝降人事例分析(三)-五○五-五三四年〉,頁 119-178。

90 令狐德棻(唐),《周書》,卷 42,〈蕭大圜傳〉:

(西)魏恭帝二年(555),客長安,太祖(宇文泰)以客禮待之。保定二年,詔曰:

「梁汝南王蕭大封、晉熙王蕭大圜等,梁國子孫,宜存優禮,……」……(頁 757)

又,令狐德棻(唐),《周書》,卷 27,〈宇文測傳〉:

(西魏文帝)大統四年(538),……(宇文)測政存簡惠,頗得民和。地接東魏,

數相鈔竊,或有獲其為寇者,多縛送之。測皆命解縛,置之賓館,然後引與相見,

如客禮焉。仍舍設酒餚宴勞,放還其國,并給糧餼,衛送出境。……(頁 454)

又,李百藥(唐),《北齊書》,卷 38,〈辛術傳〉:

辛術,……文襄嗣事,與尚書左丞宋遊道、中書侍郎李繪等並追詣晉陽,俱為上 客。……(頁 501)

91 令狐德棻(唐),《周書》,卷 41,〈庾信傳〉:

……時陳氏與朝廷通好南北流寓之士,各許其還國。陳氏乃請王褒及信等十數人。

高祖唯放王克、殷不害等,信及褒竝留而不遣。……信雖位望通顯,常有鄉關之思。

乃作〈哀江南賦〉以致其意云。其辭曰:粵以戊辰之年(梁武帝太清二年;西魏文 帝大統十四年;548),建亥之月,大盜移國金陵瓦解。余乃竄身荒谷,公私塗炭。

華陽奔命,有去無歸,中興道消,窮於甲戌(梁元帝天正三年;西魏恭帝元年;554) 三日哭於都亭,三年囚於別館。……(頁 734)

(24)

天保初(550),……時梁元帝平侯景,復與齊通好,文宣欲放祇等還 南。俄而西魏剋江陵,遂留鄴都,卒。……92

蕭撝降北周亦然。93當然,也有慘遭橫死之終卒於異國。萬大通即屬之:

萬寶常,不知何許人也。父大通,從梁將王琳歸于齊。後復謀還江南,

事泄,伏誅。由是寶常被配為樂戶,……94

縱觀史傳,企圖謀反遭誅並客死異國者,在南北朝後期實不多見。如此事實,

不就是政治形勢日益「北強南弱」作用下的結果嗎?當然,西元五五四年(梁 元帝承聖三年;西魏恭帝元年;北齊文宣帝天保五年)江陵為西魏所克,以 及西元五八九年(陳後主禎明三年;隋文帝開皇九年)陳朝為隋文帝所禪代。

正是此發展之力證。隨著南朝這兩次政權滅亡的政治大變動,江南士民大規 模地被強制遷徙入北。面對政權之淪陷,他們被強制「隨例」入北後,也就 只得「生」活於異國異地並客「死」異國異鄉了!據載,江陵亡陷,「朝士皆 俘入關」,幾乎無一倖免。其中像張綰以「疾」而倖免者,蓋絕無僅有!95當 時隨例入長安之著者,如宗懍與王褒:

宗懍……及江陵平,與王褒等入關。太祖以懍名重南土,甚禮之。……

(北周武帝)保定中(561-565)卒,……96

此外,還有劉祥、97庾季才、98陸從典99……等。那麼,一如前例,陳亡隨例入 關者,任忠、礬毅、蔡徵都是。100特別值得注意的,姚僧垣和姚察父子兩人,

92 李百藥(唐),《北齊書》,卷 33,〈蕭祇傳〉,頁 443。 同樣地,還有蕭退之例。李百藥

(唐),《北齊書》,卷 33,〈蕭退傳〉:

蕭退,……建鄴陷,與從兄祇俱入東魏。齊天保中,位金紫光祿大夫,卒。……(頁 443)

93 令狐德棻(唐),《周書》,卷 42,〈蕭撝傳〉,頁 752-753。

94 魏徵等(唐),《隋書》(台北:鼎文書局,1983),卷 78,〈藝術萬寶常傳〉,頁 1783。

95 魏徵‧姚思廉(唐),《梁書》,卷 34,〈張緬附張綰傳〉:

……明年,江陵陷,朝士皆俘入關,綰以疾免,後卒於江陵,時年六十三。(頁 504)

96 令狐德棻(唐),《周書》,卷 42,〈宗懍傳〉,頁 760。

97 令狐德棻(唐),《周書》,卷 42,〈劉璠附劉祥傳〉:

(劉祥)江陵平,隨例入國。……(北周靜帝)大象二年(580),卒於官,……(頁 765)

98 魏徵‧姚思廉(唐),《梁書》,卷 51,〈處士庾詵傳〉:

(庾)子季才,有學行,承聖中,仕至中書侍郎。江陵陷,隨例入關。(頁 752)

99 魏徵‧姚思廉(唐),《陳書》(台北:鼎文書局,1983),卷 30,〈陸瓊附陸從典傳〉:

(陸瓊)第三子從典,……俄屬金陵淪沒,隨例入關右。……(頁 398)

100 魏徵‧姚思廉(唐),《陳書》,卷 31,〈任忠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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