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年臺南市低碳環保知識挑戰擂台賽實施計畫 壹、 計畫目的 :
一、舉辦臺南市低碳環保知識挑戰擂台賽(以下簡稱本市環保擂台賽),以推廣 環保署「環境E 學院」網站,並提昇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民眾參與環境 教育活動之風氣與意願。
二、促進本市市民及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學生,關注環境保護議題,汲取環 境保護知識,踐履環境保護責任。
三、藉由辦理環保知識競賽,可讓本市市民及學生進一步認識重要環境議題,
並達到正確環保知識的學習與體驗。
四、藉由環保教育之向下扎根與親子互動,達到「環境永續、幸福臺南」的目標。
貳、 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教育部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國立成功大學環境工程學系
協辦單位:臺南市各高中(職) (含五專 1-3 年級學生)、各國民中學、各國民 小學
參、 參賽組別 :
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社會組等4 組。
肆、 參賽資格 :
組別 參賽資格
國小組 103 學年度(8 月以後)校址位於臺南市之國民小學在學學生 國中組 103 學年度(8 月以後)校址位於臺南市之國民中學在學學生 高中(職)
組
103 學年度(8 月以後)校址位於臺南市之高級中學及高級職 業學校在學學生(含五專1-3 年級學生)
社會組 年滿18 歲以上之中華民國國民
備註:每人僅能擇一縣市報名參加,經查如有冒名或重複報名 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伍、 競賽時間及地點:
一、 校內初賽:自計畫公告日起至103 年 10 月 3 日由各校自行安排校內比賽 二、 本市環保擂台賽:
時間:自103 年 10 月 19 日(星期日)上午 8 點 00 分至下午 17 點 00 分止。
地點:國立成功大學環境工程系館及圖書館會議廳(臺南市東區大學路 1 號)
活動流程:詳見附錄一(暫定)
陸、 競賽題目:
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E 學院」網站(http://ivy5.epa.gov.tw/e-school/) 題庫及其他非題庫內的環保知識相關題目。
柒、 辦理方式 :
三、 競賽方式:
(一) 校內初賽:
1. 由校址位於本市之各高中(職) (含五專 1-3 年級學生)、各國民中 學自行安排校內初賽,產生各校各組別前2 名代表該校參加本 市環保擂台賽。
2. 由校址位於本市之各國民小學自行安排校內初賽,班級數 40 班 (含)以上之國民小學,取前 3 名代表;班級數 21 班至 39 班之國 民小學,取前2 名代表;班級數 20 班(含)以下之國民小學,取 第1 名代表該校參加本市環保擂台賽。
(二) 本市環保擂台賽:由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及 國立成功大學環境工程學系聯合辦理,負責競賽活動相關事宜。
四、 校內初賽原則:
基本上形式不拘,惟須注意比賽公開及公平性。以下為建議比賽方案:
(一) 建議方案一:
各校可安排或利用星期三下午時段,將參賽學生集合至學校電腦教室,
在比賽前先請參與者在系統上註冊個人帳號,進入「環境E 學院」網站 (http://ivy5.epa.gov.tw/e-school/)選擇回答環保題庫,直接進行線上測驗,
最後以答對題數最多者為勝。
(二) 建議方案二:
由主辦單位可提供測驗題目50 題,由學校自行安排時間(約 50 分鐘)進 行全校測試(如筆試),以答對題數多寡做為成績高低排序,答對最多者 為勝。測驗題目取自「環境E 學院」網站 (http://ivy5.epa.gov.tw/e-school/) 之題庫為原則。
五、 本市環保擂台賽競賽規則:
採「淘汰賽」及「菁英賽」二階段辦理,各階段賽如遇同分,造成超過或 不足錄取名額情形,再以「PK 賽」決定最後勝出者。
(一) 淘汰賽
1. 國小組參賽者至多 230 位,國中組參賽者至多 160 位,高中組 參賽者至多110 位,社會組參賽者至多 100 位。
2. 參賽者攜帶大會名牌及照片身分證件(學生證、身分證或健保 卡)準時入場,對號入座,所有參賽者統一將身分證置於桌面 左前角,以備核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3. 第一聲鈴響為開始作答提示鈴聲,鈴聲響畢後始可翻閱試題卷,
第二聲鈴響為結束作答鈴聲,鈴聲響畢後始可交卷離場,違者 取消競賽資格。
4. 競賽開始後,如有試題印刷不明之處,應於第一聲鈴響後 5 分 鐘內舉手向裁判提出,由裁判更換試題卷,逾時不得提出。
5. 以畫卡方式答題,大會發放電腦閱卷答案卡,參賽者應自備 2B
鉛筆及橡皮擦,必要時可使用透明墊板或透明鉛筆盒(不得有 圖形、文字印刷於其上),其他非競賽用品請勿攜入賽場,亦 不得向其他參賽者借用文具。
6. 競賽試題皆以「選擇題」4 選 1 的方式進行,競賽時間 40 分鐘,
題目80 題。
7. 答案卡須用黑色 2B 鉛筆畫記,修正時須用橡皮擦將原畫記擦 拭乾淨,不得使用修正液(帶),如有畫記不明顯或污損等情 事,導致電腦無法辨認者,其責任由參賽者自負,不得提出異 議。
8. 答案卡僅可畫記准考證號碼及各題答案,故意或污損答案卡及 損壞試題卷者,取消競賽資格。
9. 第二聲鈴聲響畢後,不論答畢與否應立即停止作答,試題卷與 答案卡一併由大會工作人員收回,不得攜帶出競賽場地,違者 取消競賽資格。
10. 繳交答案卡後,現場以投影方式,每 5 題為一幕公布試題及答 案。若該試題有疑義時,應立即舉手向裁判提出,並當場由裁 判解釋判定,離開競賽會場後將不再受理。
11. 現場公布進入菁英賽名單,各組取分數前 50%名額進入菁英賽,
若前50%之門檻有同分者,最多增額錄取 7 名,人數超過 7 名 則現場以PK 賽決定之。
(二) 菁英賽
1. 國小組參賽者至多 122 位,國中組參賽者至多 87 位,高中組參 賽者至多62 位,社會組參賽者至多 57 位。
2. 參賽者攜帶大會名牌及照片身分證件(學生證、身分證或健保 卡)準時入場,對號入座,並將身分證置於桌面左前角,以備 核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3. 競賽試題以「選擇題」4 選 1 的方式作答,每位參賽者桌上有選 項1 至選項 4 之四面牌子,參賽者以舉牌方式答題,採單題答 錯即淘汰方式進行。
4. 司儀宣讀題目後唸出「請準備」,參賽者手持選定牌子但不舉起,
待司儀唸出「3、2、1,請舉牌」時,全體參賽者必須同時將牌子 舉至胸前高度,未舉牌或舉牌後又換牌者,視同該題答錯立即 淘汰。
5. 答對之參賽者留在原座位繼續回答下一題,答錯之參賽者依賽 場工作人員指示離場,不得於競賽場中逗留。
6. 若未能分出前 10 名名次時,應先進行「PK 賽」決定之。
7. 對試題答案有疑義時,立即舉手向裁判提出,由裁判當場解釋 判定,試題進入下一題或離開競賽會場後將不再受理。
(三) PK 賽
1. 依循「菁英賽」規則第 2 至第 6 點辦理。
2. PK 賽以優先進行後段名次序位賽為原則,若參賽者當場棄權不 予遞補。
3. 「淘汰賽」之 PK 賽直到分出晉級「菁英賽」之參賽者。
4. 「菁英賽」之 PK 賽直到分出前 10 名名次。
5. 對試題有疑義時,同菁英賽規則第 7 點辦理。
捌、 報名辦法 :
六、 校內初賽:
以各校公告之報名方式及時間為準。
七、 本市環保擂台賽:
(一) 經校內初賽獲推派代表各校之國小、國中及高中(職)組參賽選手,
於103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一)前由校方向承辦單位索取報名帳號,
統一上網填寫報名資料(請每一學校皆 依序 填寫該校前五名學生資 料,供報名人數不足時備取使用),並將「校內初賽成果報告」(附錄 二)電子檔寄送至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email protected]),完 成報名程序。
(二) 社會組採個別報名,於 103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一)前,上網填寫 報名資料,完成報名程序,額滿為止。
(三) 報名網址:http://www.epaee.com.tw。
玖、 獎勵辦法 :
八、 進入本市環保擂台賽「菁英賽」之選手,均可獲得主辦單位頒發之合格 證書。
九、 參加本市環保擂台賽「菁英賽」成績前5 名,可獲頒獎盃、獎狀及獎品,
並取得代表本市參加全國環保知識挑戰擂台賽參賽權;「菁英賽」成績 第6 名至第 10 名,可獲得獎狀及獎品。
十、 為獎勵指導老師輔導學生於賽前充實環保知識,凡榮獲本市環保擂台 賽「菁英賽」高中(職)以下組別前三名之本府所屬學校指導教師給予嘉獎,
第1 名給予嘉獎 2 次,第 2 名及第 3 名給予嘉獎 1 次。以報名資料中該 獲獎學生所屬指導老師為準,每位學生限1 位指導老師,每位老師至多 給予2 次嘉獎。
十一、 倘代表本市參賽學生在全國環保知識挑戰擂台賽獲得前五名,本府所 屬學校之指導教師將依得獎名次給予敘獎,每位學生限1 位指導老師。
敘獎辦法詳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業規定。
十二、 環保署已將全國環保知識挑戰擂台賽納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 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之加分項目。
拾、 附則 :
十三、 參賽者應遵守競賽規則,且應準時完成報到手續,未依規定時間報到 者以棄權論。參賽者臨時發生事故,不能入場參加競賽時,應事先向大
會報備棄權。
十四、 各組競賽皆有2 位專家學者擔任裁判,其中 1 位為裁判長,賽事進行中 如有爭議,以裁判長判決為準。
十五、 參賽者如有不可抗拒之因素須調整賽場座位,請於入場5 分鐘內向現場 工作人員提出,競賽說明開始後恕不受理。
十六、 參賽者經判定取消參賽資格時,則同時喪失領奬資格。
十七、 非競賽用品如參考書、文宣品、計算紙等,以及電子辭典、計算機、行動 電話、平板電腦、呼叫器、鬧鐘,及收音機、MP3、MP4 等多媒體播放器 材,一律不准攜入賽場,若攜入賽場,於競賽說明開始前,放置於賽 場內大會工作人員指定之位置;電子產品須先關機或拔掉電池。若未依 規定放置,無論是否發出聲響,經發現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十八、 參賽者競賽時不得飲食、抽煙、嚼食口香糖等,並應保持競賽環境整潔,
並注意安全衛生與公共秩序。
十九、 若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考試時飲水或服用藥物,須於賽前 持相關證明經大會同意,在大會工作人員協助下飲用或服用。
二十、 競賽開始後,若有身體不適請舉手並由大會工作人員陪同至大會服務 中心,進行初步處理(嚴重者將送醫求診),並依競賽者意願可由大 會工作人員陪同回競賽會場,但不得要求延長競賽時間或補考。
二十一、 競賽場內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行為。若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 事實明確者,取消競賽資格。
二十二、 競賽進行中嚴禁參賽者隨意走動進出,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二十三、 參賽者之相關陪同人員請勿進入競賽會場。
二十四、 如遇警報、地震,應遵照大會工作人員指示,迅速疏散避難。
二十五、 有關獲得獎品者之所得扣繳相關事宜,獲獎者依所得稅法第14 條 第8 類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並依同法第 88 條規定,應 繳納所得稅10%。
二十六、 為響應節能減碳,本活動已申請為環保低碳活動,不提供一次用餐 具,請參加活動人員自備環保杯。
二十七、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活動辦法各項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 位保有最終解釋權與增修權,並保留變更競賽活動辦法及獎金、獎品內 容之權利。
二十八、 本規則及競賽相關事項登載於103 年環保知識挑戰擂臺賽全國總決 賽競賽實專屬網站http://www.epaee.com.tw。
二十九、 倘獲得本市環保擂台賽「菁英賽」成績前5 名之選手放棄參加全國環 保知識挑戰擂台賽,則填寫放棄參賽資格切結書後,由下一位名次選 手遞補。
三十、 本規則奉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錄一 臺南市低碳環保知識挑戰擂台賽活動流程(暫定)
時間:自103 年 10 月 19 日(星期日)上午 8 點 00 分至下午 17 點 00 分止。
地點:國立成功大學環境工程系館及圖書館會議廳(臺南市東區大學路 1 號)
時間 競賽組別 備註
08:00~08:30 參賽者報到
08:30~08:45 開幕式(長官致詞) 長官及來賓致詞 各組淘汰賽
08:50~08:55 國中組及高中組競賽規則說明 08:55~09:40 國中組及高中組淘汰賽
09:45~09:50 國小組競賽規則說明 09:50~10:35 國小組淘汰賽
10:40~10:45 社會組競賽規則說明 10:45~11:30 社會組淘汰賽
11:35~12:30 中午休息時間 用餐 12:30~13:00 各組菁英賽選手報到
高中組 13:00~13:05 高中組競賽規則說明及示範 13:05~13:45 高中組菁英賽
國中組 13:50~13:55 國中組競賽規則說明及示範 13:55~14:35 國中組菁英賽
社會組 14:40~14:45 社會組競賽規則說明及示範 14:45~15:25 社會組菁英賽
國小組 15:30~15:35 國小組競賽規則說明及示範 15:40~16:20 國小組菁英賽
16:30~17:00 頒獎、合照留念及閉幕
附錄二 校內初賽成果報告
103 年臺南市低碳環保知識挑戰擂台賽 校內初賽成果報告
學校名稱:
日期:
103 年臺南市低碳環保知識挑戰擂台賽校內初賽
成果報告時 間 地 點
參 與 對 象 人 數
活動內容:
(流程)
成果說明:
須包含校內初賽前五名名單
103 年臺南市低碳環保知識挑戰擂台賽校內初賽成果報告
活動照片:
說明一 說明二
以此類推...
*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