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104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新進教師研習實施計畫
一、 目的:協助新進教師瞭解本市教育施政主軸及推動現況;熟悉教師專業 成長研習機制及教學資源,並增進輔導與管教學生之知能。
二、 研習內容:
(一)促使教師了解自身權利與義務。
(二)宣導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理念。
(三)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消除性別歧視,建立多元平等社會。
(四)增進教師輔導管教知能,確保班級教學及教育活動之正常進行。
三、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五、 承辦單位:臺南市東區崇明國中。
六、 研習日期及時間:
104 年 8 月 24 日(一)上午 08:00 至 12:10;下午 1:30 至 5:30;
104 年 8 月 25 日(二)上午 08:00 至 12:10(分三梯次,請擇一場參 加)。
七、 研習地點:臺南市東區崇明國中(臺南市東區崇明路700 號)
八、 研習內容:詳見課程表(如附件一)。
九、 參加對象:
本市104 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甄選之新進正式教師、外縣市介聘 調入教師、長期代理教師(近 3 年 101-103 學年度已參加過本市新進教師 研習之代理教師毋需參加)。
十一、報名方式:
請學校相關業務單位或人事人員於104 年 8 月 20 日(星期四)前協助參 加研習之教師至本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學習護照網 (http://e-
learning.tn.edu.tw/)完成報名手續。
十二、承辦學校聯絡人:輔導室 胡朝義主任,06-2907261#155,網電:
26031。
報名規定:請教師依自身需求報名適合場次(每場次報名人數上限為 170 人,如該場次已額滿請改報其他場次,(不得現場報名)。
十三、研習學員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4 小時。學員上課態度及出席狀況 異常者將函文所屬學校。
十四、經費來源:教育局相關預算支應。
十五、注意事項:1、依市府規定本次研習無法供應茶水,請自備茶水。
2、停車位有限,請盡量共乘。
十六、承辦本項研習績效良好之相關人員,依權責規定敘獎以資鼓勵。
十七、本計畫經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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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臺南市 104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新進教師研習課程表
地點:崇明國中-3 樓會議室
日期 時 間 課程內容 講師/主持人 備 註
104 年
8 月 24 (一) 上午
、 25
日
(二)
上午
8:00-08:20 報到 崇明國中團隊 08:30-
08:40
長官致詞 始 業 式
教育局 陳局長修平 08:40-9:30 教師權利與義務 教育局人事室
譚光哲專員 9:30-10:20 廉政宣導及案例講習 教育局政風室
黃彥雄科員 10:20-
10:30 中場休息 崇明國中團隊
10:30-
11:20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政策理念及 宣導說明
佳里國小 郭詔維主任 11:20-
12:10 校園性平事件追追追 三股國小 陳易志校長
12:10- 上午場結束~~賦歸
104 年
8 月 24
日 (一) 下午
13:00-
13:20 報到 崇明國中團隊
13:30- 13:40
長官致詞 始 業 式
教育局 陳局長修平 13:40-
14:30 校園性平事件追追追 三股國小 陳易志校長 14:30-
15:20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政策理念及 宣導說明
佳里國小 郭詔維主任 15:20-
15:30 中場休息 崇明國中團隊
15:30-
16:20 廉政宣導及案例講習 教育局政風室 黃彥雄科員 16:20-
17:10 教師權利與義務 教育局人事室 譚光哲專員
17:10 下午場結束~~賦歸
附件二 臺南市東區崇明國中(臺南市東區崇明路700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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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 崇明路
崇明國中 在這
裡仁德交流道 中山高速公路
東門路
中華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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