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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國中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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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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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8 年 12 月 2 日中市教特字第 1080110911 號函核定

臺中市 109 學年度

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高級中等學校簡章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學校:臺中市立臺中特殊教育學校

(2)

目 錄

頁數

重要日程表... 3

重要事項表... 4

簡章... 5

附表與附件 【附表一】集體報名名冊... 10

【附表二】學生報名資料檢核表... 11

【附表三】報名表... 12

【附表四】生涯規劃意見表... 14

【附表五】生涯轉銜建議表... 15

附件一:晤談通知單... 17

附件二:晤談委託書... 18

附件三:放棄安置結果聲明書... 19

開缺名額一覽表... 20

(3)

重 要 日 程 表

項次 項目 日期

1 簡章公告

108年12月2日(星期一)起公告於臺 中市特教資訊網,並供下載,網址:

http://spec.tc.edu.tw/

2 公告開缺名額 108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二) 3 國中端志願試探~模擬選填 109 年 1 月 2 日(星期四) 至

109 年 1 月 20 日(星期一) 4 網路報名時程 109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二) 至

109 年 3 月 3 日(星期二) 5 報名資料送件審查 109 年 3 月 4 日(星期三) 至

109 年 3 月 5 日(星期四) 6 晤談作業 109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前 7 公告安置結果 109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 8 寄發「安置結果通知單」 109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 9 公告餘額安置名額 109 年 6 月 8 日(星期一) 10 報到(依各校規定時間辦理報到)

109 年 7 月 8 日(星期三) 至 109 年 7 月 10 日(星期五) 中午 12 時前完成報到

11 餘額安置網路報名時程 109 年 7 月 8 日(星期三) 至 109 年 7 月 13 日(星期一) 12 餘額安置公告安置結果 109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三) 13 餘額安置報到

(依各校規定時間辦理報到) 109 年 8 月 3 日(星期一)前 臺中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查詢網站: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全球資訊網 臺中市特教資訊網 臺中市立

臺中特殊教育學校 http://www.tc.edu.tw/m/9

51 http://spec.tc.edu.tw/ http://www.tcspe.tc.edu.tw/

ischool/publish_page/0/

(4)

重 要 事 項 表

項 目 內 容 學生申請條件

持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 鑑輔會)核發之不含智能障礙類證明,並於民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前在 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有案之確認個案。

安置原則 與作業

一、 晤談作業

(一) 經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鑑輔會適性輔導安置工作小組(以下 簡稱工作小組)審查報名資料,審議學生之身心狀況及其填報 之志願。如因選填志願數不足致無法順利安置或不適性者,由 工作小組進行晤談作業,晤談結果依下列情形處理:

1. 學生經晤談須調整志願者,應當場繳交志願調整表,並以調整 後之志願進行安置。

2. 工作小組同意學生維持原志願者,依學生原志願進行安置。

3. 不接受工作小組建議調整志願者,逕予安置。

4. 須參加晤談而未出席者,逕予安置。

(二) 日期及地點:民國 109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前由承辦學校辦 理晤談作業,晤談時間及地點由承辦學校以晤談通知單【附件 一】個別通知原報名國中,並由該國中轉知學生及學生監護人 或法定代理人。

(三) 參加人員:須晤談之學生與國中教師或輔導教師務必出席,學 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應陪同參加晤談。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 理人未能陪同時,應填寫晤談委託書【附件二】委請原就讀國 中教師、特教組長、輔導主任或學校相關人員參加晤談。

二、 安置作業

(一) 學校提供之安置名額(請參閱第 20 頁)如有調整,以下列網站 公告為準:

1.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tc.edu.tw/m/951)。

2. 臺中市特教資訊網(http://spec.tc.edu.tw/)。

3. 臺中市立臺中特殊教育學校

(http://www.tcspe.t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0/)。

(二) 工作小組依學生志願順序、生涯規劃意見表、生涯轉銜建議 表、學生相關轉銜資料、其他佐證資料及學校資源等綜合研判 之書面審查結果、或晤談結果進行適性安置;如工作小組委員 意見無法取得共識時,依適性輔導、多元學習表現及學習綜合 能力等項目共同研議評定之。

(三) 安置作業按學生選填之所有校科志願依序分發,全部學生自第 1 志願進行分發作業,如無法順利安置於第 1 志願者,再依序 進行第 2 志願分發作業,以此類推。

(四) 須參加晤談而未出席或不接受晤談建議者,工作小組得逕予安 置,且不得參加餘額安置。

(五) 凡依本簡章報名者,不得重複報名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 安置之「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安置簡章,亦不得參加其他直轄市及教育部辦理之適性輔導安 置管道,違者取消本簡章安置資格。

注意事項 本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詳細內容,請詳閱簡章。

(5)

臺中市 109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高級中等學校簡章

壹、 依據

一、 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 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三、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四、 臺中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 貳、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二、 承辦學校:臺中市立臺中特殊教育學校 參、 報名

一、 報名資格:(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一) 應屆畢業生及未曾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含原十二年就學安置)之國中畢(修)業 或具同等學歷(力)者,同等學歷(力)依「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同等學力認定標 準」規定。持有國中階段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 核發之鑑定證明,目前無高中職學籍者。

(二) 民國 108 年 12 月 31 日前在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登錄有案之確認個案。

(三)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統一編號,經其他直轄市、縣(市)政府鑑輔會核發之不 含智能障礙類證明。

二、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民國 109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二)至 3 月 3 日(星期二),學生向原就讀國中辦理 報名,並由國中完成網路報名。簡章與報名表逕至臺中市特教資訊網

(http://spec.tc.edu.tw/)下載。

(二) 民國 109 年 3 月 4 日(星期三)至 3 月 5 日(星期四),國中彙整集體報名名冊,

依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排定審查時間將報名表件送達臺中市 (以下簡稱本市)鑑輔會審查。

(三) 外縣市跨區報名本市之學生,請原就讀國中於民國 109 年 3 月 5 日(星期四) 前依本局排定審查時間將學生報名資料送達本市鑑輔會審查。

(四) 就讀海外設立之臺灣學校及大陸臺商子女學校等相關涉外學校之學生,若符 合報名資格者,直接向就讀學校報名,其資料審查由本市鑑輔會辦理。

三、 報名學生及國中應繳資料:(如有缺件不受理報名) (一) 學校應繳報名資料:

1. 集體報名名冊【附表一】。

2. 每校檢附足額限時掛號郵資 2 份,每份郵資金額如下頁:

(6)

郵資件數(報名人數) 1-3 人 4-8 人 9-25 人 限掛郵資 43 元 51 元 67 元 (二) 學生應繳報名資料

1. 學生報名資料檢核表【附表二】。

2. 報名表【附表三】,並上傳報名時最近 6 個月內脫帽半身正面相片檔案。

3.國中學歷(力)證件影印本:應屆畢業生免附,非應屆畢業及同等學歷(力)者 正本驗畢後發還。

4. 國中階段鑑輔會證明文件。

5. 生涯規劃意見表【附表四】。

6.生涯轉銜建議表(需含適性化職涯性向測驗結果報表及情境式職涯興趣測驗 結果報表)【附表五】。

7.學生相關必附資料: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最近一次 IEP 之能力現況、

國中一年級上學期至國中三年級上學期總成績單、綜合表現紀錄等。

8. 轉銜輔導會議紀錄。

9.其他佐證資料(技能檢定、參加國中技藝教育班等)。

10. 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

四、 志願選填方式:

(一) 學生依序至多選填三個志願群,且第 1~3 志願需為同一群,第 4 志願起得由 其所選擇之三群中選填校科。

(二) 在第 1~3 志願選填時,若學生所選之第一志願群其校科總數未達 3 個,則可 選填第二志願群之校科或不足額選填。

(三) 學生選填之志願數至少需達 10 個校科,至多為 30 個校科。

(四) 若學生選填之三志願群其校科總數未達 10 個,得依序將三志願群中所有校科 選填完畢後,加選第四個志願群或不足額選填。

(五) 學生選填之志願得包含下列學校:

1. 臺中市立啟明學校安置視覺障礙及含視覺障礙之多重障礙學生。

2. 臺中市立啟聰學校安置聽覺障礙及含聽覺障礙之多重障礙學生。

(六) 若因選填志願數不足致無法順利安置者,由本市鑑輔會適性安置工作小組(以 下簡稱工作小組)進行晤談作業後完成安置。

肆、 晤談作業

一、 經工作小組審查報名資料,審議學生之身心狀況及其填報之志願。如因選填志 願數不足致無法順利安置或不適性者,由工作小組進行晤談作業,晤談結果依 下列情形處理:

(一) 學生經晤談須調整志願者,應當場繳交志願調整表,並以調整後之志願進行 安置。

(二) 工作小組同意學生維持原志願者,依學生原志願進行安置。

(三) 不接受工作小組建議調整志願者,逕予安置。

(7)

(四) 須參加晤談而未出席者,逕予安置。

二、 日期及地點:民國 109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前承辦學校辦理晤談作業,確定時 間及地點由承辦學校以晤談通知單【附件一】個別通知原報名國中,並由該國 中轉知學生及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

三、 參加人員:須晤談之學生與國中教師或輔導教師務必出席,學生監護人或法定 代理人應陪同參加晤談。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未能陪同時,應填寫晤談委 託書【附件二】委請原就讀國中教師、特教組長、輔導主任或學校相關人員參 加晤談。

伍、 安置作業

一、 學校提供之安置名額(請參閱第 20 頁)如有調整,以臺中市特教資訊網 (http://spec.tc.edu.tw/)公告為準。

二、 工作小組依學生志願順序、生涯規劃意見表、生涯轉銜建議表、學生相關轉銜 資料、其他佐證資料及學校資源等綜合研判之書面審查結果或晤談結果進行適 性安置;如安置委員意見無法取得共識時,依適性輔導、多元學習表現及學習 綜合能力等項目共同研議評定之。

三、 安置作業按學生選填之所有校科志願依序分發,全部學生自第 1 志願進行分發 作業,如無法順利安置於第 1 志願者,再依序進行第 2 志願分發,以此類推。

四、 須參加晤談而未出席或不接受晤談建議者,工作小組得逕予安置,且不得參加 餘額安置。

陸、 安置結果公告

一、 民國 109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安置結果公告於下列網站查詢:

(一)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tc.edu.tw/m/951)。

(二) 臺中市特教資訊網(http://spec.tc.edu.tw/)。

(三) 臺中市立臺中特殊教育學校

(http://www.tcspe.t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0/)。

二、 民國 109 年 5 月 29 日(星期五),承辦學校將「安置結果通知單」寄交學生就讀 國中轉發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並將安置名冊與報名資料寄至安置學校。

柒、 報到

一、 學生參加適性輔導安置得再參加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經由其他入學管道同時 錄取者,僅能選擇一項錄取結果報到。

二、 民國 109 年 7 月 8 日(星期三)至 7 月 10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完成報到(依安 置學校所訂時間為準),學生攜帶「安置結果通知單」及「學歷(力)證件」至安 置學校辦理報到。

捌、 放棄安置結果

(8)

章所附之「放棄安置結果聲明書」【附件三】,由學生或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 人親送至安置學校辦理放棄安置,否則不得至其他學校辦理重複報到。

二、 聲明放棄安置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且日後不得再參加適性輔導 安置,請學生及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慎重考慮。

玖、 餘額安置

一、 餘額安置名額為適性輔導安置結果公告後所剩之餘額。

二、 未曾參加本安置且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等其他入學管道皆未獲錄取並符合本簡 章報名資格者,得於民國 109 年 7 月 8 日(星期三)至 7 月 13 日(星期一)向原就 讀國中完成餘額安置網路報名。國中端於民國 109 年 7 月 14 日(星期二)將報名 表件送達本局。

三、 民國 109 年 7 月 17 日(星期五)前,工作小組完成資料審核安置。

四、 民國 109 年 7 月 22 日(星期三)公告安置結果於臺中市特教資訊網查詢。

五、 民國 109 年 8 月 3 日(星期一)前(依安置之學校所訂時間為準),學生攜帶「安 置結果通知單」及「學歷(力)證件」至安置學校辦理報到。

拾、注意事項

一、 國中教師或輔導教師應和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及學生充分溝通,事先認識 志願就讀學校環境,俾利學生適性就學。

二、 本管道為適性輔導安置,各校得不足額錄取,得另逕予安置或安置至適合學生 能力、性向等綜合研判之志願。

三、 安置學校於學生報到手續完成後,應將未報到學生之報名表件寄還國中。國中 應於民國 109 年 7 月 31 日(星期五)前,將各項完成之轉銜服務資料送至安置學 校,並轉銜追蹤至少 6 個月。

四、 志願選填綜合高中之學生,一年級為普通科課程,二年級後之普通及職業相關 課程,學生必須充分了解各校之學程科別。每年開設之科別視該校實際選讀人 數而定;學生安置之科別亦由該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決定。

五、 本簡章為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不包含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 育班。

六、 視覺、聽覺等感官障礙類學生得安置其障礙類別之特殊教育學校。

七、 報名期間截止後,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報名資料,報名期間截止前,

原則上若已完成報名作業後,即不得再行更改報名資料;惟遇特殊情形者,經 本市鑑輔會同意後更改。

八、 有關「報名」、「安置作業」、「安置結果公告」、「餘額安置」之相關資訊請參閱下 列網站查詢:

(一)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tc.edu.tw/m/951)。

(二) 臺中市特教資訊網(http://spec.tc.edu.tw/)。

(三) 臺中市立臺中特殊教育學校

(http://www.tcspe.t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0/)。

(9)

九、 凡依本簡章報名者,不得重複報名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之「高級中 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及「特殊教育學校」安置簡章,亦不得參加其他直 轄市及教育部辦理之適性輔導安置管道,違者取消本簡章安置資格。

十、 本市高中教育階段未提供在家教育巡輔服務,學生須可實際到校就讀為主,倘 身心障礙學生經評估後無法到學校接受教育,則應依「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 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協調至社政、勞工或其他相關主管機關銜接提供 福利服務、職業重建、醫療或復健等服務,並由學生原就讀學校追蹤輔導六 個月。

十一、 其他未盡事宜,依本市鑑輔會決議辦理。

(10)

【附表一】

臺中市 109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

「集體報名名冊」

學校名稱:

□是 □否 檢附足額限時掛號郵資 2 份 編

號 姓 名 特教類別/

障礙程度 性別 出生(民國) 畢業學年度 年 月 日

1 □男 □女 □應屆 □非應屆: 學年度

2 □男 □女 □應屆 □非應屆: 學年度

3 □男 □女 □應屆 □非應屆: 學年度

4 □男 □女 □應屆 □非應屆: 學年度

5 □男 □女 □應屆 □非應屆: 學年度

6 □男 □女 □應屆 □非應屆: 學年度

7 □男 □女 □應屆 □非應屆: 學年度

8 □男 □女 □應屆 □非應屆: 學年度

9 □男 □女 □應屆 □非應屆: 學年度

10 □男 □女 □應屆 □非應屆: 學年度

11 □男 □女 □應屆 □非應屆: 學年度

12 □男 □女 □應屆 □非應屆: 學年度

13 □男 □女 □應屆 □非應屆: 學年度

14 □男 □女 □應屆 □非應屆: 學年度

15 □男 □女 □應屆 □非應屆: 學年度

茲證明上列報名之應屆畢業學生確能在 108 學年度取得畢(修)業證書。

承辦人簽章: 行動電話:

學校電話: 傳真電話:

主任核章: 校長核章:

(11)

【附表二】

臺中市 109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

「學生報名資料檢核表」

學生姓名: 編號:

就讀學校: 學校聯絡人:

聯絡人電話:(公) (行動) 傳真電話:

編號 資 料 內 容 國中端 初核✓

鑑輔會 複核✓

備 註

1 學生報名資料檢核表【附表二】

2 報名表【附表三】

3 國中學歷(力)證件影印本:應屆畢業生免附,非應屆畢 業及同等學歷(力)者正本驗畢後發還

4 國中階段鑑輔會證明文件 5 生涯規劃意見表【附表四】

6 生涯轉銜建議表【附表五】

7

學生相關必附資料: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最近 一次 IEP 之能力現況、國中一年級上學期至國中三年級 上學期總成績單、綜合表現紀錄等

8 轉銜輔導會議紀錄

9 其他佐證資料(技能檢定、參加國中技藝教育班等) 10 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

初核

□符合

□不符合

初核人員核章

複核

□符合

□不符合

鑑輔會核章

注意事項:

1. 報名時請將繳交資料依項目次序排好,此表置於最上方。

2. 請依繳交資料於「國中端初核」欄中自行打✓。

(12)

【附表三】

臺中市 109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

「報名表」

編號: 填寫日期:民國 年 月 日

學生姓名

□男

□女

身 分 證

統一編號

相片

系統產出

出生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電 話 ( ) 戶籍地址 □□□-□□

通訊地址 □□□-□□

監護人或 法定代理人

姓名

( ) 行動 電話

教育情形

畢(修)業學校: 縣(市) 國中/高中(國中部)

畢(修)業學年度: 學年度

接受特教服務情形:□普通班,未接受特教服務 □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

□資源班 □集中式特教班 □在家教育 □其他特殊教育安置:

資格證明 持有 縣(市) (學)年度鑑輔會證明,有效日期:民國 年 月 日

(特教類別: )

志願序

*限填 3 群別

*請依個人能力興 趣選填志願

*請盡可能填滿

群 別 科 別 學 校 志願序

(13)

※是否還要參加其他升學管道: □是,參加: □免試入學 □特色招生 □其他 □否

國中繳驗證件及資料:(如有缺件不受理報名)

(一)上傳報名時最近 6 個月內脫帽半身正面相片檔案。

(二)國中學歷(力)證件影本:應屆畢業生免附,非應屆畢業及同 等學歷(力)者正本驗畢後發還。

(三)國中階段鑑輔會證明文件。

(四)生涯規劃意見表【附表四】 (五)生涯轉銜建議表【附表五】

(六)學生相關必附資料: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最近一次 IEP 之能力現況、國中一年級上學期至國中三年級上學期總成 績單、綜合表現紀錄等。

(七)轉銜輔導會議紀錄。

(八)其他佐證資料(技能檢定、參加國中技藝教育班等)。

(九)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

檢查人簽章(國中承辦人)

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核章

監護人或 法定代理人簽章

鑑輔會核章

(審查人員簽章)

備註:完成報名程序之學生,即同意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適性入學委員會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 類別、使用範圍、方式、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並同意該委員會對於學生個人資料進行蒐集或處理。

(14)

【附表四】

臺中市 109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

「生涯規劃意見表」

學生姓名: 就讀學校: 性 別:

適 合 學 校 群 別

□技術型高中及實用技能學程(需勾選下列之選項)

機械群 動力機械群 電機與電子群 化工群 土木與建築群 商業與管理群 外語群 設計群 農業群 食品群 家政群 餐旅群 水產群 海事群 藝術群

□美容造型群(實用技能學程獨有)

□普通型高中

□綜合型高中

【可複選,限填 3 學群】

□特教學校

生 涯 規 劃

學生對未來的規劃/期待:

重要他人的建議:

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 (簽名或蓋章)

聯絡電話: 日期:民國 年 月 日

(15)

【附表五】

臺中市 109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

「生涯轉銜建議表」

學生姓名: 就讀學校: 性別:

障礙 類別

□視覺障礙 □聽覺障礙 □語言障礙

□腦性麻痺 □自閉症

□肢體障礙(部位: ) □學習障礙(類型: )

□情緒行為障礙(類型: ) □身體病弱(病名: )

□其他障礙(不含智能障礙):

□多重障礙(含 □視障 □聽障 □肢障)

就學 型態

□普通班,未接受特教服務 □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

□資源班 □集中式特教班 □在家教育 □其他特殊教育安置:

性向 測驗

名稱:__________(請填入各分測驗得分及百分等級)

如:新編多元性向測驗 *如因施測工具不同,測驗項目、分數無 法順利填入,應附上施測工具測驗結果表

學業性向

(語推+數推+圖推)

PR

語推: 數推: 圖推: 機械: 理工性向

(圖推+機械+空間)

PR

空間: 中文: 英文: 知覺: 文科性向

(語推+中文)

PR 興趣

測驗 其他 心理 測驗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請填入各分測驗得分及百分等級)

如:生涯興趣量表、我喜歡做的事 *如因施測工具不同,測驗項目、分數無 法順利填入,應附上施測工具測驗結果表

得分:

特殊 表現

班級/社團幹部、小老師經歷:

競賽獲獎獎項:

其他(如技能檢定證照、技藝教育表現等)

興趣 專長 表現

能力現況(請檢附最近一次 IEP 之能力現況) 興趣/嗜好:

優勢能力:

較有興趣之學習領域(學科) 表現較佳之學習領域(學科)

評量 方式 評量 標準

七大領域評量方式

(請在適當欄位打勾)

評量方式說明

(評量標準及計分方式請務必說明)

定期評量與平時評量均與一般生相同 平時自編評量,定期評量與一般生相同 全部採用彈性(自編)評量(請以右欄說明)

其他評量方式(請以右欄說明)

(16)

學業 表現

學習 綜合能力

□優等(85%以上) □中上(60%~84%) □中等(40%~59%)

□中下(15%~39%) □低下(14%以下)

【依學生表現實際繕寫,包含內在差異或學科領域間差異的情況】

未來 相關 服務 需求

校園無障礙環境 □無 □教室位置 □桌椅 □室內外設施

□廁所 □坡道 □其他:

相關專業治療 □無 □物理治療 □職能治療 □定向行動訓練

□心理諮商 □聽能訓練 □語言治療 □其他:

教育相關輔助器材 □無 □輪椅 □助行器 □助聽器 □FM 調頻系統

□放大鏡 □擴視機 □溝通板 □其他:

交通服務 □無 □交通車接送 □交通費補助 □其他:

學校生活協助 □無 □協助行動 □如廁 □正向行為支持

□餵食 □錄音 □定向行動 □其他:

彈性評量服務 □無 □延長時間 □報讀 □電腦作答

□放大試卷 □代謄答案 □個別考場 □其他:

家庭支持服務 □無 □家庭輔導 □親職教育 □社會福利申請

□其他:

其他資源及服務 □無 □社工個管 □教師助理員 □志工學伴服務

□其他:

生涯 規劃

學生對未來的規劃/期待:

重要他人的建議:

教師 觀察 綜合 意見

□技術型高中及實用技能學程(需勾選下列之選項)

機械群 動力機械群 電機與電子群 化工群 土木與建築群 商業與管理群 外語群 設計群 農業群 食品群 家政群 餐旅群 水產群 海事群 藝術群

□美容造型群(實用技能學程獨有)

□普通型高中

□綜合型高中

【可複選,限填 3 學群】

□特教學校

綜合 意見

(就學生性向、興趣、特質、學業能力、家庭狀況與期許,參酌導師、輔導教師、

特教團隊建議及生涯發展觀點,陳述適合該生未來就讀之方向)

填表教師: (簽章) 聯絡電話:

特教業務承辦人: (簽章) 處室主任: (簽章)

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核章: 會議日期:

(17)

【附件一】-依需求通知

臺中市 109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

「晤談通知單」

編 號:

就讀國中:

學生姓名:

四、 晤談原因:

□學生個人能力與其填報之志願不相當

□志願表與生涯轉銜建議表內容不相符

□學生填報之志願序需調整

□學生填報之志願數須增加

□其他:

五、 注意事項:

(一)學生務必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到場,以檢 驗身分。

(二)須晤談之學生與國中教師或輔導教師務必 出席,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應陪同參 加晤談。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未能陪 同時,應填寫晤談委託書【附件二】委請 原就讀國中教師、特教組長、輔導主任或 學校相關人員參加晤談。

(三)須參加晤談而未出席或不接受晤談建議 者,本市鑑輔會適性安置工作小組得逕予 安置,且不得參加餘額安置。

(四)參加晤談時,務必攜帶本通知單至指定地 點辦理報到。如不慎損毀,於當日攜學生 之證件及照片乙張至報到地點當場補發。

一、晤談時間:

二、晤談地點:

(一)地址:

(二)交通方式:

三、聯絡電話:

(晤談地點地圖)

(18)

【附件二】-依需求填寫

臺中市 109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

「晤談委託書」

立委託書人(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 因 之故,無法親自到場參與晤談,特委託 先生/女士代為出席。

此 致

臺中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適性安置工作小組

立委託書人:

(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

受託人:

受託人身分證統一編號:

受託人地址:

受託人電話(宅) 行動電話:

學生姓名:

受託人與學生關係:

備註:

1. 立委託書人須為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

2. 本委託書為須晤談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未能親自參與時,委託陪同晤談使用。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月 日

(19)

【附件三】-依需求填寫

臺中市 109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

109 學年度_________(安置學校名稱)適性輔導安置已報到學生

放棄安置結果聲明書

【第一聯 安置學校存查聯】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電話

本人自願放棄貴校之入學安置資格,絕無異議,特此聲明。

此致

(安置學校名稱)

學生簽章:

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簽章:

日期:民國 109 年 月 日 教務處蓋章

- - - -- - - -- - - -- - - -- - -

109 學年度_________(安置學校名稱)適性輔導安置已報到學生 放棄安置結果聲明書

【第二聯 學生存查聯】

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電話

本人自願放棄貴校之入學安置資格,絕無異議,特此聲明。

此致

(安置學校名稱)

學生簽章:

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簽章:

日期:民國 109 年 月 日 教務處蓋章

注意事項:

一、 學生欲放棄安置結果者,請填妥本聲明書並經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簽章後,檢附其他入學管 道報到通知單由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或學生親自送至安置學校辦理。

二、安置學校於聲明書蓋章後,將第一聯撕下由學校存查,第二聯由學生或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 人領回。

三、完成上述手續後,學生始得至其他學校報到。

四、聲明放棄安置結果手續完成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且日後不得再參加適性輔導安置,請學 生及學生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慎重考慮。

(20)

臺中市 109 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高級中等學校開缺名額一覽表

一、 特殊教育學校

視覺障礙類

學校名稱 科別名稱 開班數 安置名額

臺中市立啟明學校 保健按摩服務科

(按摩技能、舒壓保健技能) 1 13

總計 13

聽覺障礙類

學校名稱 科別名稱 開班數 安置名額

臺中市立啟聰學校

資料處理科 1 13

美工科 1 13

總計 26

(21)

二、 高級中等學校

群別名稱 科別名稱 學校 安置人數 備註

學術群 普通科 國立中科實中 4

學術群 普通科 國立興大附中 13

學術群 普通科 市立臺中一中 21

學術群 普通科 市立臺中二中 20

學術群 普通科 市立臺中女中 16

學術群 普通科 市立文華高中 17

學術群 普通科 市立豐原高中 14

學術群 普通科 市立清水高中 13

學術群 普通科 市立大里高中 6

學術群 普通科 市立惠文高中 10

學術群 普通科 市立東山高中 8

學術群 普通科 市立西苑高中 8

學術群 普通科 市立忠明高中 8

學術群 普通科 市立后綜高中 8

學術群 普通科 市立中港高中 6

學術群 普通科 市立龍津高中 4

學術群 普通科 市立長億高中 7

學術群 普通科 市立新社高中 4

學術群 普通科 私立曉明女中 6

學術群 普通科 私立衛道高中 8

學術群 普通科 私立東大附中 6

學術群 普通科 私立弘文高中 12

(22)

群別名稱 科別名稱 學校 安置人數 備註

學術群 普通科 私立立人高中 16

學術群 普通科 私立嶺東高中 5

學術群 普通科 私立常春藤高中 6

學術群 普通科 私立僑泰高中 8

學術群 普通科 私立明道高中 12

學術群 普通科 私立明德高中 6

學術群 普通科 私立新民高中 6

學術群 普通科 私立宜寧高中 2

學術群 普通科 私立葳格高中 5

學術群 普通科 私立大明高中 3

學術群 綜合高中 市立大甲高中 20

學術群 綜合高中 私立青年高中 8

機械群 生物產業機電科 國立興大附農 2

機械群 板金科 市立臺中高工 2

機械群 製圖科 市立東勢高工 2

機械群 製圖科 市立大甲高工 2

機械群 製圖科 市立沙鹿高工 2

機械群 製圖科 私立光華高工 2

機械群 機械科 市立臺中高工 4

機械群 機械科 市立東勢高工 4

機械群 機械科 市立大甲高工 4

機械群 機械科 市立沙鹿高工 2

機械群 機械科 市立霧峰農工 4

機械群 機械科 市立神岡高工 4

(23)

群別名稱 科別名稱 學校 安置人數 備註

機械群 機械科 私立光華高工 2

機械群 機械科 私立僑泰高中 4

機械群 機械科 私立新民高中 2

機械群 機械科 私立致用高中 6

機械群 機械加工科

(實用技能學程) 市立神岡高工 2 日間 機械群 機械加工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僑泰高中 2 日間

機械群 電腦機械製圖科 市立臺中高工 4

機械群 電腦機械製圖科 私立新民高中 2

化工群 化工科 市立臺中高工 4

化工群 化工科 市立東勢高工 4

化工群 化工科 市立沙鹿高工 4

化工群 染整科 市立沙鹿高工 2

化工群 紡織科 市立沙鹿高工 4

電機與電子群 冷凍空調科 市立臺中高工 2

電機與電子群 航空電子科 私立嘉陽高中 2

電機與電子群 航空電子科 私立慈明高中 2

電機與電子群 控制科 市立臺中高工 4

電機與電子群 資訊科 市立臺中高工 4

電機與電子群 資訊科 市立東勢高工 2

電機與電子群 資訊科 市立大甲高工 2

電機與電子群 資訊科 市立沙鹿高工 2

電機與電子群 資訊科 私立嶺東高中 4

電機與電子群 資訊科 私立光華高工 2

(24)

群別名稱 科別名稱 學校 安置人數 備註

電機與電子群 資訊科 私立慈明高中 2

電機與電子群 資訊科 私立僑泰高中 2

電機與電子群 資訊科 私立明道高中 4

電機與電子群 資訊科 私立新民高中 6

電機與電子群 資訊科 私立致用高中 4

電機與電子群 資訊科 私立大明高中 4

電機與電子群 電子科 市立臺中高工 4

電機與電子群 電子科 市立東勢高工 2

電機與電子群 電子科 市立大甲高工 4

電機與電子群 電子科 市立沙鹿高工 2

電機與電子群 電子科 市立霧峰農工 4

電機與電子群 電子科 私立嶺東高中 4

電機與電子群 電子科 私立光華高工 2

電機與電子群 電子科 私立僑泰高中 4

電機與電子群 電子科 私立明道高中 4

電機與電子群 電子科 私立青年高中 2

電機與電子群 電子科 私立致用高中 4

電機與電子群 電機科 市立臺中高工 6

電機與電子群 電機科 市立東勢高工 4

電機與電子群 電機科 市立大甲高工 4

電機與電子群 電機科 市立霧峰農工 4

電機與電子群 電機科 私立光華高工 2

電機與電子群 電機科 私立新民高中 4

電機與電子群 電機科 私立宜寧高中 6

(25)

群別名稱 科別名稱 學校 安置人數 備註 電機與電子群 水電技術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慈明高中 2 日間 電機與電子群 水電技術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宜寧高中 4 日間 電機與電子群 水電技術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青年高中 4 日間 電機與電子群 水電技術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致用高中 4 日間 電機與電子群 水電技術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大明高中 2 日間 電機與電子群 微電腦修護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慈明高中 2 日間 電機與電子群 微電腦修護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宜寧高中 2 日間

動力機械群 汽車科 市立臺中高工 4

動力機械群 汽車科 市立東勢高工 4

動力機械群 汽車科 市立沙鹿高工 4

動力機械群 汽車科 市立霧峰農工 2

動力機械群 汽車科 私立嶺東高中 4

動力機械群 汽車科 私立嘉陽高中 6

動力機械群 汽車科 私立僑泰高中 4

動力機械群 汽車科 私立青年高中 2

動力機械群 汽車科 私立致用高中 4

動力機械群 汽車科 私立大明高中 4

動力機械群 汽車修護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僑泰高中 2 日間 動力機械群 汽車修護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青年高中 2 日間 動力機械群 汽車修護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大明高中 2 日間

動力機械群 飛機修護科 私立嘉陽高中 8

商業與管理群 商業經營科 市立新社高中 2

(26)

群別名稱 科別名稱 學校 安置人數 備註

商業與管理群 商業經營科 市立臺中家商 8

商業與管理群 商業經營科 市立豐原高商 8

商業與管理群 商業經營科 私立嶺東高中 4

商業與管理群 商業經營科 私立明道高中 6

商業與管理群 商業經營科 私立明德高中 2

商業與管理群 商業經營科 私立新民高中 6

商業與管理群 國際貿易科 市立臺中家商 4

商業與管理群 國際貿易科 市立豐原高商 8

商業與管理群 國際貿易科 私立嶺東高中 2

商業與管理群 國際貿易科 私立新民高中 4

商業與管理群 會計事務科 市立臺中家商 4

商業與管理群 資料處理科 市立新社高中 2

商業與管理群 資料處理科 市立臺中家商 6

商業與管理群 資料處理科 市立豐原高商 6

商業與管理群 資料處理科 市立沙鹿高工 2

商業與管理群 資料處理科 私立僑泰高中 4

商業與管理群 資料處理科 私立明道高中 2

商業與管理群 資料處理科 私立明德高中 2

商業與管理群 資料處理科 私立新民高中 2

商業與管理群 資料處理科 私立宜寧高中 6

商業與管理群 資料處理科 私立玉山高中 2

商業與管理群 資料處理科 私立青年高中 2

商業與管理群 資料處理科 私立致用高中 6

商業與管理群 資料處理科 私立明台高中 2

(27)

群別名稱 科別名稱 學校 安置人數 備註

商業與管理群 電子商務科 私立慈明高中 2

商業與管理群 電子商務科 私立新民高中 2

商業與管理群 電子商務科 私立宜寧高中 2

商業與管理群 電子商務科 私立大明高中 2

商業與管理群 商用資訊科

(實用技能學程) 市立沙鹿高工 2 日間 商業與管理群 多媒體技術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宜寧高中 2 日間

外語群 應用日語科 私立常春藤高中 2

外語群 應用日語科 私立慈明高中 4

外語群 應用日語科 私立僑泰高中 2

外語群 應用日語科 私立新民高中 6

外語群 應用日語科 私立宜寧高中 4

外語群 應用英語科 市立臺中家商 4

外語群 應用英語科 市立豐原高商 4

外語群 應用英語科 私立嶺東高中 4

外語群 應用英語科 私立常春藤高中 4

外語群 應用英語科 私立僑泰高中 4

外語群 應用英語科 私立明道高中 4

外語群 應用英語科 私立新民高中 8

外語群 應用英語科 私立宜寧高中 2

外語群 應用英語科 私立致用高中 4

外語群 應用英語科 私立明台高中 2

外語群 應用英語科 私立明德高中 2

設計群 多媒體設計科 私立嶺東高中 4

(28)

群別名稱 科別名稱 學校 安置人數 備註

設計群 多媒體設計科 私立僑泰高中 4

設計群 多媒體設計科 私立明德高中 2

設計群 多媒體設計科 私立新民高中 4

設計群 室內空間設計科 市立東勢高工 2

設計群 室內空間設計科 私立光華高工 2

設計群 室內設計科 私立玉山高中 2

設計群 室內設計科 私立明台高中 4

設計群 美工科 私立明道高中 4

設計群 美工科 私立大明高中 4

設計群 家具設計科 市立東勢高工 2

設計群 圖文傳播科 市立臺中高工 4

設計群 廣告設計科 私立嘉陽高中 2

設計群 廣告設計科 私立慈明高中 2

設計群 廣告設計科 私立僑泰高中 2

設計群 廣告設計科 私立明道高中 6

設計群 廣告設計科 私立明德高中 2

設計群 廣告設計科 私立青年高中 4

設計群 廣告設計科 私立大明高中 6

設計群 多媒體技術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慈明高中 2 日間

農業群 畜產保健科 國立興大附農 2

農業群 森林科 國立興大附農 2

農業群 園藝科 國立興大附農 4

農業群 園藝科 市立新社高中 2

(29)

群別名稱 科別名稱 學校 安置人數 備註

農業群 園藝科 市立霧峰農工 2

農業群 園藝技術科

(實用技能學程) 國立興大附農 2 日間

農業群 農場經營科 國立興大附農 4

農業群 農場經營科 市立新社高中 2

農業群 寵物經營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嘉陽高中 2 日間 農業群 寵物經營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僑泰高中 2 日間 農業群 寵物經營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明台高中 4 日間

食品群 食品加工科 國立興大附農 4

食品群 食品加工科 市立霧峰農工 2

食品群 烘焙食品科

(實用技能學程) 國立興大附農 2 日間 食品群 烘焙食品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嘉陽高中 2 日間 食品群 烘焙食品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明台高中 4 日間

家政群 幼兒保育科 國立興大附農 2

家政群 幼兒保育科 市立臺中家商 4

家政群 幼兒保育科 私立慈明高中 2

家政群 幼兒保育科 私立僑泰高中 2

家政群 幼兒保育科 私立明德高中 4

家政群 幼兒保育科 私立明台高中 2

家政群 流行服飾科 市立臺中家商 4

家政群 流行服飾科 私立僑泰高中 2

家政群 美容科 私立慈明高中 2

家政群 美容科 私立僑泰高中 2

(30)

群別名稱 科別名稱 學校 安置人數 備註

家政群 美容科 私立明德高中 8

家政群 美容科 私立玉山高中 2

家政群 美容科 私立青年高中 2

家政群 美容科 私立致用高中 4

家政群 美容科 私立明台高中 4

家政群 時尚造型科 私立嘉陽高中 4

家政群 照顧服務科 私立慈明高中 2

美容造型群 美髮技術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僑泰高中 2 日間 美容造型群 美髮技術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明台高中 2 日間 美容造型群 美顏技術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慈明高中 2 日間 美容造型群 美顏技術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僑泰高中 2 日間 美容造型群 美顏技術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明台高中 2 日間

餐旅群 餐飲管理科 國立興大附農 4

餐旅群 餐飲管理科 市立霧峰農工 2

餐旅群 餐飲管理科 私立嘉陽高中 6

餐旅群 餐飲管理科 私立慈明高中 4

餐旅群 餐飲管理科 私立僑泰高中 6

餐旅群 餐飲管理科 私立明道高中 6

餐旅群 餐飲管理科 私立明德高中 8

餐旅群 餐飲管理科 私立葳格高中 4

餐旅群 餐飲管理科 私立玉山高中 6

餐旅群 餐飲管理科 私立青年高中 4

餐旅群 餐飲管理科 私立大明高中 4

(31)

群別名稱 科別名稱 學校 安置人數 備註

餐旅群 餐飲管理科 私立明台高中 6

餐旅群 烘焙食品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慈明高中 2 日間 餐旅群 烘焙食品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青年高中 2 日間 餐旅群 餐飲技術科

(實用技能學程) 國立興大附農 2 日間 餐旅群 餐飲技術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嘉陽高中 2 日間 餐旅群 餐飲技術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慈明高中 4 日間 餐旅群 餐飲技術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僑泰高中 4 日間 餐旅群 餐飲技術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致用高中 6 日間 餐旅群 餐飲技術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大明高中 2 日間 餐旅群 餐飲技術科

(實用技能學程) 私立明台高中 6 日間

餐旅群 觀光事業科 國立興大附農 2

餐旅群 觀光事業科 私立嶺東高中 6

餐旅群 觀光事業科 私立慈明高中 2

餐旅群 觀光事業科 私立僑泰高中 4

餐旅群 觀光事業科 私立明道高中 2

餐旅群 觀光事業科 私立明德高中 4

餐旅群 觀光事業科 私立新民高中 6

餐旅群 觀光事業科 私立宜寧高中 6

餐旅群 觀光事業科 私立玉山高中 4

餐旅群 觀光事業科 私立致用高中 4

餐旅群 觀光事業科 私立大明高中 4

餐旅群 觀光事業科 私立明台高中 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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