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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國中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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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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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桃園縣 102 年度「兒童文學獎創作徵文」比賽實施辦法

一、宗 旨:

1. 培養兒童文學創作風氣。

2. 提高本縣語文教育水準。

二、依 據:縣府102 年 4 月 22 日桃教終字第 1020022876 號函辦理。

三、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四、協辦單位:桃園縣議會、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五、承辦單位:桃園縣八德市大勇國民小學

六、創作主題:凡具有民族風格,符合時代精神,適合兒童閱讀之作品均可。

七、徵文組別:

1. 童詩及童謠:行數不限,以六首為一組參賽,否則不予評審。

2. 童話故事:以 1500~2000 字為原則。

3. 少年小說:以 2000~3000 字為原則。

4. 國小學生散文高年級組:不超過 1000 字為原則,題目自訂。

5. 國小學生散文中年級組:不超過 800 字為原則,題目自訂。

6. 國小學生散文低年級組:不超過 500 字為原則,題目自訂。

八、徵文對象:

1. 第 1、2、3 組徵文對象為本縣各級學校教師及設籍本縣或在本縣工 作、就學者。

2. 第 4、5、6 組徵文對象為本縣 102 學年度國小在學學生,並以 102 學年之就學年級為依據區分參賽組別。

3. 101 學年度之國小應屆畢業學生限參加第 1、2、3 組。

九、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02 年 7 月 31 日止。(以線上報名時間為據) 十、收件方式:

A. 各組均不受理紙本作品 (作品繳交相關問題,請洽本校資訊組:

劉文賓老師,洽詢電話:03-3622017 轉 212 或 210)

B. 各組務必以WORD.doc 格式橫式撰寫,字體一律以『標楷 體』、大小以標題『14 號』、內文『12 號』為限,邊界值均為標 準值(上下 2.54cm、左右 3.18cm),段落及行距均為內建標 準值(單行間距),不得異動,規格不符者不予評選;所有作 品均以網頁上傳方式收件(徵文作品電子檔),每人/每組限送 一件作品參賽;競賽相關訊息在本校收件動作完成後,將公布 於本校首頁左上角【102 年兒童文學參賽名單】,以利參賽者 查詢競賽情形,如須更正收件資料,請務必8 月 7 日前逕洽 本校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C. 作品本文內容不得署名或附加任何記號,以便提供評審公開評 閱。

2. 作品提交上傳方式:

A. 檔案上傳:由本校首頁左上角【102 兒童文學作品上傳 】進入

(2)

B. 參賽作品請以WORD.doc 格式以直式橫書方式繕打後上傳

C. 檔案命名方式: (組別)_(學校名稱或任職單位)_(作者)_(標題)

範例: 3_大勇小_陶○○_寒夜孤燈

D. 內容字體大小格式:

標題文字 14 號字

、內文文字12 號;

字體式樣:【標楷體】;邊界值均為標準值(上下 2.54cm、左 右3.18cm),段落及行距均為內建標準值(單行間距)。

E. 線上報名方式請參閱附件一之說明。

十一、評 審:由教育局遴聘學者及作家組成評審小組分初審及決審兩階段進 行評審工作。

十二、獎 勵:

(一) 個人獎部份:

1. 前三組錄取第一、二、三名各一位及佳作三位等,頒給獎座(佳作頒 給獎牌)、獎狀及禮券。

2. 後三組各錄取第一名一位、第二名二位、第三名三位及佳作三位等,

頒給獎牌、獎狀及禮券。

3. 中小學教師獲獎者,由縣府依全縣性比賽敘獎,第一名敘嘉獎乙次,

其餘名次發給獎狀;教師作品獲獎並刊登者發給著作證明0.1 分。

4. 前三組獲獎獎金如下:

第一名 禮券5000 元 第二名 禮券3000 元 第三名 禮券2000 元 佳 作 禮券1000 元 後三組獲獎獎金如下:

第一名 禮券500 元 第二名 禮券300 元 第三名 禮券200 元 佳 作 獎狀1 張

5. 本府所屬教師指導學生參加國小學生組競賽,獲第一名者敘嘉獎 2 次、第二名敘嘉獎1 次、第三名頒給獎狀 1 張獎勵;惟實習教師、社 會人士及非本縣所屬學校之公教人員擔任指導教師者,一律頒發獎 狀乙紙。

十三、附 則:

1. 應徵稿件一律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底稿。

2. 應徵作品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者,且不得抄襲或譯自外文,如有 上述情形除取消名次、追回獲得之獎勵外,並須負本次創作專輯重 印之責,亦將函請上級機關另予行政懲處並自負相關之法律責任。

3. 為擴大兒童文學教育推廣功效,本府有權要求作者修改,並無償利 用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

4. 國小組參賽學生之組別以 102 學年度在學之年級為準(應屆畢業

(3)

之六年級學生參加 1-3 組競賽) 。

5. 各組參賽者務必至本校首頁左上角【102 年兒童文學報名表單 】填寫 線上報名表單,完成報名手續。

十四、辦理本項活動有功人員依縣府獎勵辦法,報請縣政府敘獎。

十五、桃園縣政府編列年度預算支付,如經費概算表。

十六、本計畫經縣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4)

附件一:

電子文件檔案上傳注意事項

a.檔案上傳網址:由本校首頁左上角【102 兒童文學作品上傳 】進入 b.各組參賽作品請以 WORD.DOC 格式,以直式橫書方式撰寫後上傳 c.檔案命名方式: (組別)_(學校名稱或任職單位)_(作者)_(標題)

範例: 3_大勇小_陶○○_ 琪琪的祕密花園

d.內容字體大小格式:

標題文字 14 號字

、內文文字12 號;字體式樣:【標 楷體】;邊界值均為標準值(上下 2.54cm、左右 3.18cm),段落及行距均為 內建標準值(單行間距)。

e.報名表單範例如下:

網址

https://docs.google.com/a/m2.typs.tyc.edu.tw/spreadsheet/viewform

?formkey=cFdXLUJpRDVzY0w5ZmRTVXZOcmRCRVE6MA..

參賽組別及文類 **四、五、六組之參賽人員均以 102 學年度之就學年級為準

1_童詩及童謠(以表單方式點選)(* 必填)

作品篇名

(* 必填)

作者姓名

(* 必填)

身份證字號

(* 必填)

聯絡電話

(* 必填)

第一至三組請務必填寫參賽者行動電話號碼;國小學生組請填指導老師行動電話號碼(請勿填 寫學校之行政單位電話號碼或家用電話,如因此延誤相關訊息之聯絡,其責任自負。)

通訊地址

(* 必填,請務必填寫參賽者之正確通訊地址)。

服務單位或就讀學校、年級 *年級須登錄 102 學年之就學年級

(* 必填)國小學生散文組之服務單位請填寫就讀學校。

指導教師 *指導老師如於 102 學年異動服務單位,請務必來電告知 一二三組參賽者無指導老師時免填。

備註:

1.徵文比賽報名方式一律以線上報名為準,國小學生散文低年級組亦同。

(5)

2.徵文作品請務必以電子檔方式製作,並以 Email 附件方式寄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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