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共 2 頁
臺中榮民總醫院第二人體試驗委員會 第 2 季會議紀錄
會議日期:2014 年 4 月 14 日(Monday)
會議時間:中午 12:00 至下午 18:15 地 點:行政大樓七樓行政會議室
出席委員-非醫療專業(男):蕭良材委員(院外),共 1 位
出席委員-非醫療專業(女):張育華律師(院外)、東海大學許曉芬副教授(院外)、
衛 生 福 利 部 臺 中 醫 院 人 事 室 主 任 童 潔 真 主 任 ( 院 外),共 3 位
出席委員-醫療專業(男):許正園主任委員(院內)、許承恩委員(院內)、李少武委 員(院內),共 3 位
出席委員-醫療專業(女):吳明芬委員(院內),共 1 位
請假委員:劉寶愛委員(院內)、陳得源委員(院內)、中國醫藥大學護理學系 辛幸珍副教授(院內),共 3 位
主席:許正園主任委員
祕書處人員:梁利達執行祕書、楊月華、蘇仲蘭、劉姵君 記錄:楊月華
一、主席報告:
(一)委員會議出席情況應到 11 人,實到 8 人,超過二分之ㄧ,且含非機構內 委員、醫事委員及非醫事、不同性別委員符合規定 1/3 之比率,符合開會 成立之法定人數。
(二)宣讀利益迴避原則。
(三)會議討論與審查案件內容皆須遵守保密,請勿於醫院公開場所,談論審查 內容及議論案件。
二、工作報告:(詳如會議議程)
三、觀摩第一人體試驗委員會進行一般審查案件的審查與討論,會議議程請參閱 第一人體試驗委員會第 161 次會議。
四、臨時動議:無
五、主席結論:
(一)本院第二人體試驗委員會接受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查核謹定於 103 年 5 月 19 日至 103 年 5 月 23 日進行實地訪視,請委員提供 100~103 年「委 員人體研究相關教育訓練時數證明(含:倫理、法規及實務等)」以利查 核,若無 103 年人體研究相關教育訓練時數證明(每年至少 6 小時),請 盡快參加上課。
(二)請祕書處受理送審文件時,建議申請人的文件字體大小至少需 12 號字 體,及裝訂側邊打洞不要影響到審查委員閱讀的文字部份。
第 2 頁,共 2 頁
(三)衛生福利部對於研究計畫中剩餘檢體的處理方式希望能增列相關敘述,這 個部份本會公告的受試者同意書範本應做修改,請 SOP 小組開會討論。
六、會成:(18:15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