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平科技大學
2015 高中職智慧型機器人與感測實務應用研習營
一、 活動日期:104 年 08 月 18 日(二)。
二、 活動目的
希望藉由智慧型機器人與感測實務應用研習營,提供高職教師與學生相關 軟體設計學習經驗,並充分利用本系的教學設備與輔助工具,重新規劃相關課 程以及協助專題製作的方式。希望透過創新的教學方法激發學生學習軟體設計 的興趣、建立學生學習軟體設計的信心,並提高學生學習軟體設計的能力。
三、 活動型式
1. 研習活動採各別報名參加,參加學生可選擇單獨報名研習活動。
2. 研習活動將透過研習及專題製作研討方式進行,名額限 30 人,以具程式語 言基礎者優先。
四、 參加條件
1. 高中職在學學生。
2. 須自行具備 LEGO 機器人、電腦、手機(具備藍芽功能)。
五、 活動地點:修平科技大學 D0501 教室。
六、 活動內容與行程表
日期
時間 8 月 18 日(二)
09:00~10:00 APP Inventor 開發環境與機器人遙控應用實務研討 (張兆村教授)
10:00~11:00 應用案例研討 (張兆村教授) 11:00~12:00 競賽規則及場地說明
(張兆村教授)
七、 競賽詳細規則辦法
1. 機器人的規格與限制
(1) 限用 Lego 系列(含 NXT、EV3、或兩種混搭組合)樂高機器人,每一參賽機器人 總重量不得高於 1000 克,不限主機及馬達數量。
(2) 競賽隊伍須自備參賽機器人及其他所需之器材,為維持競賽公平性,機器人之 機構材質及感應器皆以 Lego 元件為限、控制軟體(韌體及程式語言)及感應器 種類均不設限,參賽機器人須採無線遙控方式控制樂高機器人(如藍芽手機遙 控)。
(3) 競賽隊伍將登錄參賽機器人照片,不得中途借用他隊作品,競賽中得依需求改 變參賽機器人設計,但不得仿製他隊作品,違反者得由裁判取消該場次出賽資 格。
(4) 比賽當天,參賽隊伍需自備所需之比賽器材、電腦及軟體。
2. 分數計算
(1) 每一組比賽時間為 2 分鐘,參賽機器人需先驗證重量,然後將機器人放置於黃 色起點區預備。參賽機器人走出黃色起點區,才列入正式比賽,開始後 1 分 30 秒內機器人必須進入主場地,否則判定出局,並停止計分,參賽時間結束仍留 在主競賽場中,得 30 分。
(2) 每掉一個零件(元件與主體失連狀況)扣 10 分,直接推出一個對手得 10 分(以 直接推出對手的機器人獲得,若兩人合力推出對手時,由裁判判定平分得分)。
(3) 比賽主場中有加分罐 7 個,直接推出主競賽場,每一個加分罐得 5 分(以直接 推出加分罐的機器人獲得)。
(4) 每一組必須出賽 3 場,總分為 3 場比賽分數的加總,參賽選手可一或兩人遙控 機器人,其餘非遙控人員應退出場地管制範圍。
(5) 機器人在競賽中,若進入主場地前驅動輪碰到地面(可以懸空),該機器人將被 判定出局,並停止計分。機器人進入主競賽場地後,若所有驅動輪皆退出主競 賽場地(含斜坡),該機器人將被判定出局,並停止計分。
(6) 參賽選手於競賽中觸碰參賽中任何機器人,該選手於該場比賽將喪失資格不予 計分。
(7) 參賽機器人於競賽中失去動力(如電力耗盡、傾倒、無法繼續操控時),得由 裁判移出場外,並被判定出局及停止計分。
(8) 單場比賽分數低於 0 分者均以 0 分計算。
(9) 每階段比賽結束時,選手須立即停止機器人,並由工作人員依機器人已完成的 任務計分。
3. 名次
(1) 以總分最高者為冠軍取一名、亞軍取二名、及季軍取三名,將分別頒發獎狀與 獎盃,同分時必須加賽至分出勝負。
(2) 總分 50 分以上(含)將獲頒佳作,總分 80 分以上(含)將獲頒優勝獎狀鼓勵。
4. 其它規定
(1) 比賽時若因大會的場地因素而導致比賽無法順利進行;或因突發因素而無法判 定成績;則由裁判判定重賽,選手不得異議。若是選手認為因大會場地因素而 影響其成績者,參賽選手得當場提出異議要求重賽,由裁判判定該回合是否重 賽,賽後提出則不予受理。若經裁判認定重賽時,以成績較優者為準。
(2) 選手如遇有任何疑議,應於比賽時立即向裁判當場提出,由裁判進行處理或判 決,一旦選手離開比賽場地,則不受理事後提出之異議。如有意見分歧或是規 則認知上之差異,以裁判團最終決議為準(必要時由裁判參考活動錄影,判定 結果,若錄影無法舉證違反已判決之結果,將維持原結果)。
(3) 若競賽規則有未盡事宜或異動,主辦單位有權變更,上網公告;並以活動當日 裁判團公佈為準。裁判團有對競賽規則之最終解釋權。
1. 競賽場地
ps.進入主場地的引導中,上圖灰色 30x30 拼裝地墊高 2 公分,其餘拼裝地墊高 1 公分。
主競賽邊線 直徑10公分圓形加分罐 高160公分、寬140公分六角形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