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1.01 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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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榮民總醫院 111 年社會工作學生實習教學計畫 壹、宗旨
為培養醫務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本院提供各大學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大學部學生實務 訓練教學,協助學生結合理論與實務,增進對醫務社會工作的內涵,瞭解醫務社會工作 實務運用,培養醫務社會工作專科儲備人才。
貳、申請說明
一、實習期間:
暑期期間連續六週,週一至週五,總實習時數為 240 小時。
111 年實習期間為 7 月 4 日(一)至 8 月 12 日(五)。
二、申請資格
(一)社會工作學系大學部修畢三年級之在學學生。
(二)修畢科目及實習申請成績門檻:修畢社會工作概論、個案工作、團體工作、人類 行為與社會環境、醫務(療)社會工作等科目,以上學科修畢成績至少應達73分(含) 以上或等第分法B級以上。
三、實習學生名額
依本院每年督導人力安排,實習名額至多 4 名。
四、實習指導費
依本院規定收取「學生實習指導費」,收費基準按教育部公佈之各大專院校雜費
×50%÷16 週(1 學期 16 週計)×6 週計收。
五、申請程序
(一)應備文件:1.本院社會工作學生實習申請表;2.自傳;3.成績單正本(一年級至三年 級上學期止);4.健康檢查(體檢)報告正本;5. 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影本(第4及 第5項健康檢查事宜請詳見第六點說明)
(二)初審(書面)受理期間:111年3月01日(二)至3月11日(五),僅受理由學校函文選送之 申請學生資料,相關資料請於期限前寄至臺中市407219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臺中 榮民總醫院社會工作室收,並註明「實習申請」字樣。
(三)複審(筆試及面談):符合初審者,由本院通知參加複審。複審日期為111年3月25日 (五)上午。本院將於4月下旬前函覆複審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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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健康狀態標準:必須符合本院對實習生之健康要求,並提出合格醫療院所核發之健 康(體檢)報告,重點如下:
(一)一般理學檢查
(二)胸部X光檢查:110年8月以後之胸部X光檢查結果無傳染性疾病。
(三)麻疹、德國麻疹抗體檢查:5年內麻疹、德國麻疹抗體陽性報告紀錄或15年內完成 二劑MMR疫苗接種紀錄。若麻疹、德國麻疹抗體為陰性,應在提出實習申請前至 少接種一劑MMR疫苗,並提供接種紀錄證明文件。
(四)B型肝炎檢查:B型肝炎表面抗原及表面抗體報告。若B肝抗原及抗體為陰性,應 在提出實習申請前接受第一劑B型肝炎疫苗注射,並於實習申請文件中提供B型肝 炎疫苗第一劑施打證明。B型肝炎疫苗總計需注射三劑,最後一劑應於實習開始日 之前完成,並於報到當日繳交三劑疫苗之施打證明/接種紀錄。
(五) Covid-19疫苗接種:應完整接種2劑COVID-19疫苗滿14天以上。
參、實習教學概要
一、訓練內容
第一週:定向及觀察階段 第二週:見習及實務學習階段 第三~六週:臨床實務及個案研討 二、實習評量標準
學習動機與表現 專業精神及作為 三、實習作業
日誌及週誌
見習(觀察)紀錄 個案服務紀錄 個案研討報告 實習總報告 四、實習督導方式
個別督導 團體督導 個案研討會 實習檢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