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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傳達設計系專題設計製作內容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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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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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朝陽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進修部專案製作實施辦法

102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4 次系務會議通過(102.12.12) 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3 次系務會議通過(105.01.18)

第一條 為有效評量本系學生之專業能力,充實學生與規範本系進修部四技畢業班學生修習「專 案製作」(以下簡稱本課程),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須於大三下修畢所有本系專業必修學分即可同時修習本課程。

第三條 本課程之實施分為兩個部份,一部份為專案製作,佔總成績百分之八十;另一部份為 專業證照與校外專業競賽(含學術發表)之積分,佔總成績百分之二十。

第四條 本課程以主題系列之實務設計製作為實施方式,其規定如下:

一、人數限制:以 1~3 人為 1 組。

二、本課程主題分為七大類別:(一)互動媒體;(二)動畫;(三)書籍設計;(四)形象 設計:(五)海報設計;(六)包裝設計;(七)創意產品,由同學自行選定。(各類主 題規範如附錄一)

三、課程開始前一學期(大三上)之期中考後辦理說明會,開始分組選擇製作類別,並 於期末前繳交如下分組資料:組員名單、製作類別及主題構想。

第五條 本課程之授課指導方式規定如下:

本課程授課方式由系上聘請數位業界的教師指導,每週依照排定的時間上課,並填寫 課程進度管制表。

第六條 本課程之組別與指導教師變更規定:

一、組員或製作類別異動:大四上學期第一次提案前,若有異動,得填寫畢業專題異 動申請單,始可變更(變動後組員人數仍為 1~3 人),其後不得再變更。

二、除非製作類別異動申請通過,指導老師不得異動。

四、若有個案特殊情形,由指導老師提送系務會議審議。

第七條 本課程之成果規定:

本課程必須出版為作品專輯及數位媒體光碟,若未繳交作品者,本課程視為未完成。

第八條 本課程評分方式:

由所有任課教師於期中與期末共同會審,進度由教師共同訂定之。

(2)

第九條 專業證照與校外專業競賽(含學術發表)之積分採計方式規定如下:

一、專業證照採計時間至畢業當學年之四月份為止,凡持有本系認定之專業證照,均 可依據證照積分採計表計算積分,最高上限二十分。(參照附錄二)

二、校外專業競賽成果採計時間從入學本系開始,至畢業當學年之四月份為止,期間 凡參加各類校外專業競賽評比之獲獎與獲選成果,均可依據校外專業競賽成果積 分表計算積分,最高上限二十分。(參照附錄二)

三、專業證照與校外專業競賽成果之總積分,合計最高上限為二十分,相當於專題設 計總成績二十分。

四、本系學生持有證照、競賽獲獎或學術發表,須檢具相關證明文件至系辦公室登錄 建檔,以便日後核算。

第十條 專案製作之原始成績未達六十分者,無論證照與比賽積分多寡,皆須延畢,並重新執行 畢業製作;而畢業製作成績已達六十分,但因專業證照與校外競賽成果之總積分不 足,而導致專題設計總成績未達六十分者,亦須延畢補足積分,但不須重新執行畢業 製作,故學生宜儘早開始規劃準備。

第十一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應提系務會議討論審議。

第十二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3)

視覺傳達設計系專題設計製作內容的規範

製作類別 規範內容

互動媒體 1.作品內容: 網路廣告、商業簡報、作品集錦、互動教材、數位媒體視覺創作、遊 戲設計、影片...等等。

2.設計項目(1)多媒體企畫書。

(2)完整的電腦多媒體作品/網站。

(3)多媒體外包裝設計。

(4)配合主題文宣海報。

動畫 1.作品內容:3D 電腦動畫、2D 電腦動畫、手繪動畫、停格動畫、動態圖像等。

2.設計項目:(1)長度─2 分鐘以上(不含片頭片尾),720*480 像素,或 1920*1080 像素,Quicktime 或 Avi 格式輸出。

(2)動畫專題企劃書。

(3)光碟外包裝設計。

(4)配合主題文宣海報

形象設計 1.作品內容:企業、機構、品牌或活動識別設計。

2.設計項目:(1)VI 系統與實品的應用設計。

(2)完整 CI 手冊編輯設計。

(3)配合主題文宣海報。

包裝設計 1.作品內容:具明確主題且符合 3R 原則之商業性或實驗性包裝設計。

2.設計項目:(1)包含包裝展開圖、個裝包裝(內包裝)、集合式包裝(外包裝)等 系列性之包裝設計(至少 2 大系列)。

(2)配合主題文宣海報。

書籍設計 1.作品內容:以書籍形式之主題性視覺傳達設計;建議以現有主題內文為原則,強 調圖像與文字創意的傳達設計,型塑版面與裝幀之風格特質。

2.設計項目:(1)單本至少 B5 尺寸(17x25cm)48 頁以上。若為套書則每本頁數可酌 減,須正式印刷輸出並裝幀 5 本(套)以上,手工創意書則另要求 製作精緻度。

(2)若為繪本類:插畫繪圖或圖像原稿至少要 24 張 A3。

(3)包裝紙(盒、袋)、藏書票等週邊設計項目,其餘週邊相關產品設 計可自行斟酌補充。

(4)配合主題文宣海報。

附錄一

(4)

製作類別 規範內容

系列海報 1.作品內容:A 類:文化;B 類:公益;C 類:社會議題;D 類:創作表現

2.設計項目:(1)至少需有三份系列稿,每系列至少四張以上(12 張);或四份系列 稿,每系列三張以上(12 張)。

(2)輸出大小至少 A1 以上,輸出加背膠及背板。

(3)創作說明書─從創(作策略規劃到草圖、色稿到精稿輸出,需依歷 程完整集結於此說明書裡(12 字級,不含封面至少 20 頁內容)。

另,此創作說明書之內外設計亦需符合系上設計美感(視覺設計) 之專業要求。

(4)海報主題延伸的周邊商品或文宣品設計 (5)整體形象展示海報

創意產品 1.作品內容:應用文化資源開發的生活用品童玩、遊戲、棋具、藝術商品、公仔…

等。

2.設計項目:(1)系列產品

(2)周邊設計,完整的包裝、說明與宣傳物

(3)企劃書(12 字級,不含封面至少 20 頁內容,設計亦需符合系上設 計美感(視覺設計之專業要求)等。

(4)背板說明海報。

(5)配合主題文宣海報。

(5)

95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系務會議訂定(95.10.03) 9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5 次系務會議修正(97.01.15) 98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5 次系務會議修正(99.01.20)

一、證照部份積分:(最高上限 30 分/進修部 10 分) (一)經政府機關考試通過所發證照:

級數 甲級(含入學前取 得)

乙級(含入學前取得) 丙級(入學前取得不予採計)

積分 15 分 10 分 3 分

(二)國際認證考試之證照:ACA-5 分(98 學年度入學後不算積分,屬資訊能力的認定)(最 高 15 分)、ACE─10 分。

(三)其他國內認證考試之證照:如 TQC Word-2 分、TQC Excel─3 分(最高 10 分)。

(四)有報考證照未通過者,請持報考成績正本可申請積分,報考 1 次 1 分(最高 5 分)。

二、專業競賽積分:(最高上限 30 分/進修部 10 分)) (一)獲獎部分:

教育部認定的國際競賽 30 分 (第一等)

25 分 (第二等)

20 分 (第三等)

─ 得獎名次

主辦單位分類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其他獎項 其他國際性競賽/展覽(有審查

機制通過者)

15 分 12 分 10 分 7 分 縣市級以上機關或全國性組織 7 分 5 分 3 分 2 分 鄉鎮機關或地區公民營單位 5 分 3 分 2 分 1 分 校內競賽/系上聯合評圖甄選 3 分 2 分 1 分 1 分 (二)未獲獎部分:

只要有參加校內外專業競賽未獲獎者,附上參賽證明及作品,累積參加 3 次專業競賽 者,即可採計積分 1 分,以此類推,另參加國際(大陸競賽除外)競賽,未獲獎 1 次 1 分。

三、其他部份積分:

(一)大專生國科會─10 分。

(二)參與產學合作案有簽約,未支領工讀費─由計畫主持人提報,每案不超過 5 分。

(三)社區服務(專業)─1 分。

(四)其他特殊專業榮譽表現(附佐證資料,提系務會議認證決議)。

四、以上積分採計,請檢附證明文件(如證照影本、競賽得獎獎狀影本、獎牌或獎杯相片(相片 需清晰可見內容之文字)得獎公文影本、作品電子檔等),提系務會議認證決議後再採計積 分。

五、專業證照、專業競賽成果及其他部份之總積分,合計最高上限為三十分(進修部十分),相 當於專題設計總成績三十分(進修部十分)。其累積採計積分至畢業當學年之四月份為止。

六、轉學生(含外籍生)積分計算方式:

(一)大二轉學生(含外籍生),積分最高上限為二十分(進修部十五分)。

(二)大三轉學生(含外籍生),積分最高上限為十分(進修部五分)。

(三)轉學生(含外籍生)轉入前之學校(進入大學後),其證照與專業表現成果,皆可採計(附 證明)。

(四)進修部 97─10 分 / 98─15 分 / 99 以後─20 分

附錄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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