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光雜誌 2005 年 1 月,第 184 期
什麼是佛所說
佛弟子對於佛教聖典中什麼是「佛說」,什麼是「非佛說」,自部派佛教以來,即有所 爭論。爭論的緣由,主要起因於佛陀說法,並沒有文字的記載,佛般涅槃後,佛弟子對於佛 陀的教說之流傳,是透過師弟間的展轉傳誦。既然是口口相傳,各部派間所傳誦的經文,難 免有所出入,因而對於「佛說」與「非佛說」的判定,也就難免掺雜了部派之見,而各以自 部所傳誦的經,認為是佛所說。
佛法的流傳,一開始既不是根據文字記載,而是透過口傳,那麼所謂「佛說」一詞的意 義如何界定,恐怕不能單純地從字面意義去理解。如印順法師即從佛教聖典的結集,乃是透 過結集者的共同意解而認可,由此而認為「佛說」不是指「佛口親說」,而應指根源於「佛 說」。對於展轉傳下的聖典是否為佛所說,印老曾引法藏部所說:「依經、依律、依法」,
也就是「佛語具三相」—修多羅相應、不越毘尼、不違法性,以作為佛說的判準。其中「依 經、依律」,與原始集出的經與律相應,而「依法」就是不違法性,重於義理,這與非宗教 的世俗的史實考辨不同,而是以佛弟子受持悟入的「佛法」為判準,經多數人的共同意解而 決定。因此「佛說」不能解為「佛口親說」—如是說即如是記載,而應該是根源於「佛說」
代表了當時佛弟子的共同意解。
相較於依經與依律之重文句,「依法」則側重於不違法性的義理。如相傳為大眾系所傳 的根本論—「蜫勒」,其特色是「廣比諸事,(經義)以類相從。」即注重於佛法弘化的適 應與貫通,特別能顯示佛法的無量法義及不同理趣。如《大智度論》說:「若人入蜫勒門,
論議則無窮,其中有隨相門、對治門等種種諸門。」所謂隨相門,乃指但說一法門,當知已 說同相同緣之諸餘門,如《智論》舉佛所說偈:「諸惡莫作,諸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 教。」此偈指出思業與思已業,或即意業與身口業,此中意為先導,若意業清淨,則身口二 業亦清淨(止惡行善)。在思心所上,佛並未詳舉諸心心所法,而但說「自淨其意」,因為 由但說自淨其意,則當知已說餘諸心心所法,這如同俗云:「牽衣一角而衣來」,或如「一 人犯事,舉家受罪。」這就是隨相門。其次所謂對治門,乃指「但說其根本,則知枝條皆 得。」如佛但說常樂我淨四顛倒,此中雖不說四念處,當知已有四念處義。譬如但說藥,則
知其病,或但說病,則知其藥。
除了蜫勒門,《智論》尚指出阿毘曇門及空門,認為若人能入此三種法門,則「觀一切 佛語,皆是實法,不相違背。」這與前述所謂「依於法」的判準,也就是「不違法性」即是 佛說,可以說如出一轍。
「依於法」,不同於依經與依律之重文句,它的特色是重義理,重於眾生不同的理趣而 有種種說法,如《中論》說:「一切實非實,亦實亦非實,非實非非實,是名諸佛法。」佛 陀隨順眾生的根器,或說有或說無、或說我或說非我,或說實或說非實…等等,這一切無不 是隨順眾生說法的佛語。
準此,就「不違法性」即是佛說而言,佛法確是廣大無邊的,而在弘化的適應上,它更 表現出佛法的活潑與種種理趣。只是,在隨順眾生說法的一切佛語中,吾人如何確切掌握佛 語的了義或非了義、如實說或方便說呢?此中,《智論》所說的悟入「空門」—生空(人無 我)與法空(法無我),或能提供吾人一個判定了義說之參考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