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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述天台圓教「一念無明法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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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略述天台圓教「一念無明法性心」

之兩重存有論及其特殊義涵

林妙貞

摘 要

論文嘗試從天台圓教「一念心」即「一念無明法性心」

之思想,且「一念三千」即「一念無明法性心即具三千」之 架構,說明由「無明即法性,法性即無明」之「法性」與「無 明」詭譎相即,所帶顯出之「兩重存有論」——即「法性無 住,法性即無明」之「執的存有論」與「無明無住,無明即 法性」之「無執的存有論」。並探究此兩重存有論對天台圓 教於淨土權實之特殊義涵,從而於「穢土」(人間)與「淨 土」之關係有所說明。

關鍵字:天台圓教、一念無明法性心、兩層存有論、

人間淨土

【收稿】2011/09/01 【接受刊登】2012/01/03

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通識中心講師

(2)

略述天台圓教「一念無明法性心」

之兩重存有論及其特殊義涵

壹、前言

中國傳統佛教三大宗派之教法皆重於「心」,如禪宗言

「本心」1,華嚴言「真心」2或「真如心」3,天台則言「一 念心」,如《法華玄義》云:

釋心法者,前所明法豈得異心,但眾生法太廣佛法太 高,於初學為難,然心佛及眾生是三無差別者,但自 觀己心則為易,涅槃云一切眾生具足三定,上定者謂 佛性也,能觀心性名為上定,上能兼下即攝得眾生法 也,華嚴云,遊心法界如虛空,則知諸佛之境界,法

1 五祖云:「不識本心,學法無益。」(語自《六祖大師法寶壇經》(卷 1), CBETA, T48, no.2007, p.349, a5)

2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 3:「一佛真心外無別眾生,以眾生真心即 佛真心故。…眾生心外更無別佛,以佛真心即眾生真心故。」(CBETA,

T35, no.1735, p.519, c22)又,《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

34:「即如來 藏中恒沙佛法,真心為體,真心為體即是理性。」(CBETA, T35, no.1735,

p.769, b15-16)

3 《華嚴經》云:「譬如真如,體性堅固。…譬如真如,不可破壞。…

譬如真如,性常清淨…。譬如真如,體性寂靜。…」(見CBETA, T10, no.279, p.162, b27-c18)

(3)

界即中也,虛空即空也,心佛即假也,三種具即佛境 界也,是為觀心仍具佛法,又遊心法界者,觀根塵相 對一念心起,於十界中必屬一界若屬一界即具百界千 法,於一念中悉皆備足。4

「眾生法太廣,佛法太高」,「觀己心則為易」,可見「心」

之於修證實踐上的重要性。

而天台所謂之「一念心」,確切而言,乃「一念無明法 性心」,此「一念無明法性心」不僅義涵「一念三千」之意,

當代哲人牟宗三先生更強調此乃天台所依以而成其圓教系 統之義理,5可見,「一念無明法性心」之義涵於天台圓教之 特殊性。故本文即希冀從天台圓教之「一念心」即「一念無 明法性心」,且此「一念心」乃「一念三千」,即「一念無明 法性心即具三千」之義涵及特質,說明由「無明即法性,法 性即無明」之「法性」與「無明」二元詭譎相即,所帶顯出 之「兩重存有論」——即「法性無住,法性即無明」之「執 的存有論」與「無明無住,無明即法性」之「無執的存有論」; 進而探究此兩重存有論對天台圓教於淨土權實之特殊義

4《妙法蓮華經玄義》(卷 2)(CBETA, T33, no.1716, p.696, a14-25)

5 牟宗三先生明言:「(天台)此一圓教系統所依以成的義理之實是什麼 呢?曰:即『一念心』是。」(語見氏著:《佛性與般若》下冊,台灣,

學生書局,1993,頁 603。)

(4)

涵,從而以之說明天台圓教於「穢土」(人間)與「淨土」

之關係。

貳、「一念無明法性心」之義涵及其圓中特質 關於「一念心」,智者《摩訶止觀》(以下簡稱《止觀》) 云:

然界內外一切陰入皆由心起,佛告比丘,一法攝一切 法,所謂心是。論云,一切世間中,但有名與色,若 欲如實觀,但當觀名色。心是惑本,其義如是。若欲 觀察,須伐其根,如炙病得穴,今當去丈就尺,去尺 就寸,置色等四陰,但觀識陰。識陰者,心是也。6 又知禮《十不二門指要鈔》(以下略言《指要鈔》)云:

今為易成妙解妙觀故,的指一念,即三法妙中特取心 法也,應知心法就迷就事而辨。…四念處節節皆云觀 一念無明心,止觀初,觀陰入心九境,亦約事中明心,

故云煩惱心病心乃至禪見心等,及隨自意中四運心 等,豈非就迷就事辨所觀心。7

由《止觀》可知,所言「觀心」者,「識陰」也,又云:「觀

6 見《摩訶止觀》(卷 9)(CBETA, T46, no.1911, p.52, a25-b1)

7 見《十不二門指要鈔》(卷 1),(CBETA, T46, no.1928, p.706, b18-27)

(5)

陰入心九境」8,且《四念處》亦云:「觀一念無明心」9, 此處知禮則更明言,「一念心」乃「就迷就事而辨」。可知,

天台圓教所謂之「一念心」,乃陰識心、煩惱心、剎那心,

而非凝然真如心10。然天台圓教所言之「一念心」雖是陰識 心,卻與於五陰中所說之識陰為「識心」不同,亦與唯識中 分說八識之「妄識」不同,因為,上述兩種「識心」(陰心、

妄心)皆為「思議」之心,由此「思議心」所生之法,皆為 思境法,即思議之境,非今天台所觀心。見智者《止觀》云:

觀心是不可思議境者,此境難說,先明思議境,令不 思議境易顯。思議法者,小乘亦說心生一切法,…乃 是有作四諦,蓋思議法也,大乘亦明心生一切法,謂

8 《摩訶止觀》(卷 9)云:「此十種境始自凡夫正報終至聖人方便,陰入 一境常自現前,若發不發恒得為觀,餘九境發可為觀,不發何所觀。

又八境去正道遠,深加防護,得歸正轍,二境去正道近,至此位時,

不慮無觀,薄修即正。」(見CBETA, T46, no.1911, p.49, c4-8)可見 此十境皆就迷就事說心。

9 智者《四念處》云:「此之觀慧,只觀眾生一念無明心,此心即是法 性,為因緣所生,即空即假即中,一心三心,三心一心。」(見CBETA, T46, no.1918, p.578, a29-b2)

10 華嚴所解之「心」,乃凝然真如心,即如來藏自性清淨心,或云真性、

真常心。如《華嚴經隨疏演義鈔》云:「不生滅者,是如來藏自性清 淨心。」(CBETA, T36, no.1736, p.235, b14-15)凡此皆非天台所云之

「心」,故知禮斥山外諸師云:「有人解今一念,云是真性,恐未稱文 旨。何者,若論真性,諸法皆是,何獨一念。又諸文多云觀於己心,

豈可真理有於己他。」(見《十不二門指要鈔》(卷 1), CBETA, T46, no.1928, p.706, b28-c1)

(6)

十法界也,若觀心是有有善有惡,…此之十法邐迆淺 深皆從心出,雖是大乘無量四諦所攝,猶是思議之 境,非今止觀所觀也。11

荊溪《止觀輔行傳弘決》(以下略言《輔行》)釋此云:「由 大小乘皆云心生,以教權故不云心具。」12是而可知,就天 台而言,無論大小乘,皆以「心」能「生」一切法,一切法 為「心」所「生」,心法互別而為能所,是故心是「思議心」,

而法則為「思議法」,故《止觀》闡云:「若從一心生一切法 者,此則是縱;若心一時含一切法者,此即是橫。」13則天 台圓教所謂之「一念心」,既非能「生」一切法者,亦非一 切法為心所「含」,乃為「不可思議心」具「不可思議境」。

如《止觀》所云:

縱亦不可橫亦不可,秖心是一切法,一切法是心故,

非縱非橫非一非異玄妙深絕,非識所識,非言所言,

所以稱為不可思議境意在於此。14 又云:

11見《摩訶止觀》(卷 9)(CBETA, T46, no.1911, p.52, b19-c6)

12見《止觀輔行傳弘決》(CBETA, T46, no.1912, p292, c16)

13 《摩訶止觀》(卷 9)(CBETA, T46, no.1911, p.52, a14-15)

14 《摩訶止觀》(卷 9)(CBETA, T46, no.1911, p.52, a15-18)

(7)

若法性生一切法者,法性非心非緣,非心故而心生一 切法者,非緣故亦應緣生一切法,何得獨言法性是真 妄依持耶。若言法性非依持,黎耶是依持,離法性外 別有黎耶依持,則不關法性。若法性不離黎耶,黎耶 依持即是法性依持,何得獨言黎耶是依持。又違經,

經言:「非內非外亦非中間,亦不常自有。」又違龍 樹,龍樹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 因。」…當知四句求心不可得,求三千法亦不可得。

既橫從四句生三千法不可得者,應從一念心滅生三千 法耶,心滅尚不能生一法,云何能生三千法耶。若從 心亦滅亦不滅生三千法者,亦滅亦不滅,其性相違,

猶如水火二俱不立,云何能生三千法耶。若謂心非滅 非不滅生三千法者,非滅非不滅,非能非所,云何能 所生三千法耶。亦縱亦橫求三千法不可得,非縱非橫 求三千法亦不可得,言語道斷心行處滅,故名不可思 議境。15

依上所闡,一切法(三千法)非緣生、非真妄心生,更非依 法性所生、黎(賴)耶而生,換言之,「一念心」之「不可 思議」者,乃非心「生」一切法,亦非心一時「含」一切法,

15 《摩訶止觀》(卷 9)(CBETA, T46, no.1911, p.54, a29-b28)

(8)

亦縱亦橫求三千法不可得,非縱非橫求三千法不可得,而秖

「心是一切法」,「一切法是心」,即「心具一切法」之「不 可思議境」。

故《止觀》云:

不可思議境者,如華嚴云,心如工畫師造種種五陰,

一切世間中莫不從心造。16

《輔行》釋此云:

前云心造即是心具,故引造文以證心具。…言心造者 不出二意,一者約理,造即是具,二者約事,不出三 世。三世又三,一者…無始來及以現在,乃至造於盡 未來際一切諸業,不出十界百界千如三千世間。二 者…逐境心變名之為造,以心有故一切皆有,以心空 故一切皆空。…三者…並由理具方有事用,今欲修觀 但觀理具,俱破俱立俱是法界,任運攝得權實所現,

如向引經,雖復種種,不出十界三世間等。17

依上,就天台圓教而言,一切法為「心造」,而非「心生」,

所言「心造」者,乃即「理造」,「造」即「具」,具一切 法。故《止觀》復云:

16 見《摩訶止觀》(卷 9)(CBETA, T46, no.1911, p.52, c6-8)

17 見《止觀輔行傳弘決》(CBETA, T46, no.1912, p293, a2-13)

(9)

土土不同故名國土世間也,此三十種世間悉從心造,

又十種五陰一一各具十法。…心亦如是具一切相。…

心亦如是具一切五陰性。…心亦如是具有諸力。…若 離心者更無所作,故知心具一切作也。…夫一心具十 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界具三十種世 間,百法界即具三千種世間,此三千在一念心,若無 心而已,介爾有心即具三千。18

又知禮《指要鈔》云:

明理事心之色心者,即事明理具也,初言心者趣舉剎 那也,之者語助也,色心者性,德三千也。圓家明性 既非但理,乃具三千之性也,此性圓融遍入同居剎那 心中,此心之色心乃秖心是三千色心,如物之八相更 無前後,即同止觀心具之義,亦向心性之義,三千色 心一不可改,故名為性,此一句約理明總別,本具三 千為別,剎那一念為總,以三千同一性故。故總在一 念也。19

依上可知,「一念心」即具「十界百界千如三千世間」20

18 《摩訶止觀》(CBETA, T46, no.1911, p.53, a9- p.54, a9)。

19 《十不二門指要鈔》(CBETA, T46, no.1928, p.710, b2-10)

20 所謂「十法界三千世間」者,即十法界詳展之而為三千世間也。蓋

(10)

亦即「一念心」即具「三千法」。簡言之,圓教「一念心」

之特質,即其「不思議」而為「不思議境」者,乃以「心具 一切法」,「心具三千」。是故即此而言,「一念心」雖是 陰識心、煩惱心、剎那心,實際卻是即具一切法,一念具十 法界三千世間法之「一念三千」,故言其是「非縱非橫,非 一非異,玄妙深絕,非識所識,非言所言」之不可思議境心。

所以「不可思議」,是由於它「祗心是一切法,一切法是心」,

非縱亦非橫,十法界三千世間法,並非由一心所生,亦非一 時具於一心之中,不可以言說,非可以識識。故智者《四念 處》又云:

若約識為唯識,論者破外向內,今觀明白十法界皆是 一識。識空,十法界空;識假,十法界假;識中,十 法界中,專以內心破一切法,若外觀十法界,即見內 心。當知若色若識,皆是唯識;若色若識,皆是唯色。

今雖說色心兩名,其實只「一念無明法性」十法界,

即是不可思議一心具一切「因緣所生法」。一句,名 為「一念無明法性心」;若廣說四句,成一偈,即因

一一法界皆具十法界,即成百法界。而百法界之每一法界皆具有十種 眾生世間、十種五陰世間、十種國土世間,共三十種世間。故此三十 種世間於百法界中即成三千世間也。(參見《摩訶止觀》卷5 上。)

(11)

緣所生心,即空、即假、即中。21

《輔行》釋云:

若色心相對,則有色有心,論其體性,則離色無心,

離心無色。若色心相即,二則俱二,一則俱一。故圓 說者,亦應得云唯色、唯聲、唯香、唯味、唯觸,何 但獨得云唯識耶?若合論者,無不皆悉具足法界。…

若約識為唯識,攬外向內,令觀內識皆是一識。識既 空已,十界皆空;識若假者,十界皆假;識若中者,

十界皆中。專於內心觀一切法,觀外十界即見內心。

是故當知若識、若色皆是唯色;若識、若色皆是唯識。

雖說色心,但有二名,論其法體,秖是法性。22 意即,若觀心十法界,則十界法無非一識,此是破外(法)

向內(心),攬外向內,亦即,就十法界法而觀,識空,一 切法皆空,識假,一切法皆假,識中,一切法皆中,故識色 色識,識色不二,是則可言「若色若識,皆是唯識;若色若 識,皆是唯色」23,即一切法趣識、趣色,亦趣不過,即一 切法,即空、即假、即中。是故智者即云,若就此圓說色心

21 見智者大師《四念處》「圓教四念處」語。(CBETA, T46, no.1918, p.578, c18-26)

22 見荊溪:《止觀輔行傳弘決》。(CBETA, T46, no.1912, p.388, a21-b3)

23 見同上註。

(12)

兩名,則色心不二,只是法性。故「不可思議一心」具「一 切因緣所生法」,而十法界三千法,亦得具於「一念無明法 性心」而圓說「唯色、唯聲、唯香、唯味、唯觸、唯識」24。 故智者《止觀》又云:

一念心起即空即假即中者,若根若塵並是法界,並是 畢竟空,並是如來藏,並是中道。…。當知一念即空 即假即中,並畢竟空,並如來藏,並實相,非三而三 三而不三,非合非散而合而散,非非合非非散,不可 一異而一異。…此一念心不縱不橫不可思議。25 既因緣所生(陰入)心,即空、即假、即中,則若根若塵並 是法界,則「無明法性十法界即是不可思議一心」,而更可 言,「一念無明法性心」即具十法界,「一念無明法性心」即 具三千,「一念無明法性心」即具一切法。由此可知,依天 台圓教所說之「一念心」,實即是將唯識宗所說之識心更進 一層開發決了26,而為圓說下「具一切法」之「一念無明法 性心」。如《止觀》云:

24 語見《四念處》。(CBETA, T46, no.1918, p.578, c8-9)

25 見《摩訶止觀》。(CBETA, T46, no.1911, p.8, c24- p.9, a5)

26 「開發決了」,「開」,亦即「開權顯實」;「發」,亦即「發跡 顯本」;「決了」,即就囿於權而不了實者,暢通而了之。此意可詳 見牟著《佛性與般若》下冊,釋「開權顯實,發跡顯本」處。見上引

(13)

若得此意俱不可說俱可說,若隨便宜者應言無明法法 性生一切法,如眠法法心則有一切夢事,心與緣合則 三種世間三千相性皆從心起,一性雖少而不無,無明 雖多而不有,何者,指一為多多非多,指多為一一非 少,故名此心為不思議境也。27

「一念心」雖不縱不橫不可思議,然而若能真切了解其「非 縱非橫」的道理和原則,亦得隨方便法而說它「『無明法法 性』,生一切法」。所謂「無明法法性」生一切法者,即法 性是一,故云「一性雖少而不無」,蓋法性必即于三千法而 為一性也。無明差別是多,故云「無明雖多而不有」,蓋無 明差別法當體即空,一法不可得也。28故《止觀》復云:

若法性無明合有一切法陰界入等,即是俗諦;一切界 入是一法界,即是真諦;非一非一切,即是中道第一 義諦。如是遍歷一切法,無非不思議三諦。29

故而天台圓教之「一念心」雖是識心,卻即是法性;雖是煩 惱,卻即是菩提;雖是剎那,卻即是常住30,故其法理之理,

書,頁589-591。

27 見《摩訶止觀》。(CBETA, T46, no.1911, p.55, a24-29)

28 援引《佛性與般若》(下冊),頁 610。

29 見《摩訶止觀》。(CBETA, T46, no.1911, p.55, b10-13)

30 語見《佛性與般若》(下冊),頁 614。

(14)

即空如實相中道之理,圓具的「不但中」31之中道理,故可 得言之「一念無明法性心」具「不可思議境」。

參、依「一念無明法性心」所開顯之「兩重存有論」

(一)「無明」與「法性」之同體相即

由上所述可知,天台之「一念心」既為圓具一切法之不 可思議「一念無明法性心」,則「一念無明法性心」即具一 切法,亦可言「從一念無明法性心立一切法」,然無明與法 性雖皆為一切法本,卻非「自住」而為本者,如《止觀》所 云:

無明即法性,法性即無明。無明亦非止非不止,而喚 無明為不止,法性亦非止非不止,而喚法性為止。此 待無明之不止,喚法性而為止。無明即法性,法性即 無明。如經法性非生非滅,而言法性寂滅。法性非垢 非淨,而言法性清淨,是為對不止而明止也。…無明 即法性,法性即無明。無明非觀非不觀,而喚無明為

31 「不但中」者,「即一切法趣某,是趣不過」之意。此處指圓教之「一 念無明法性心」乃「一切法趣空、趣假、趣中之三千」,且亦為「一 切法趣色、趣聲、趣香、趣味、趣法、趣觸」,而不只是一念心。此

「不但中」即圓中,即是天台所以為圓教之特質。(此處之說法,援 引見《佛性與般若》(下冊),頁647-648。)

(15)

不觀。法性亦非觀非不觀,而喚法性為觀。如經云,

法性非明非闇,而喚法性為明,第一義空非智非愚,

而喚第一義空為智,是為對不觀而明觀也。32 又云:

對無明稱法性,法性顯,則無明轉變為明,無明破,

則無無明,對誰復論法性耶。33

由上「無明亦非止非不止,而喚無明為不止,法性亦非止非 不止,而喚法性為止」,

「對無明稱法性」所論可知,

無明雖 與法性異名,實為同體,是則無明即法性,法性即無明,故《輔 行》即云:「無明即法性,法性即無明,體同名異,相對立稱。」

34《維摩經玄疏記》又云:

是煩惱說法性體別,則是煩惱法性自住,俱名為自,

亦可云離煩惱外別有法性法性為他,亦可法性為自離 法性外別有煩惱煩惱為他,故二自他並非圓義,以其 惑性定為能障,破障方乃定能顯理,依他即圓者,更 互相依更互相即,以體同故依而復即。35

此同體者,即指無明與法性當體即是,意即,「無明無住」,

32《摩訶止觀》。(CBETA, T46, no.1911, p.21, b29- c21)

33《摩訶止觀》。(CBETA, T46, no.1911, p.82, c29-p.83, a1)

34《止觀輔行傳弘決》。(CBETA, T46, no.1911, p.217, c24-25)

35 引見於《維摩經略疏垂裕記》(CBETA, T38, no.1779, p.830, b16-21)

(16)

無明當體即是法性,非離無明外,別有法性;反之,「法性 無住」,法性當體即是無明,非離法性外,別有無明,故無 明與法性,同體「依而復即」。對此牟先生即云:「此種來 回地『相即』明法性與無明非異體,乃即在『不斷斷』中而 為同體之不思議境也。…此『一念心』(無住本)從無明處 一骨碌即是法性,從法性處一骨碌即是無明:未動無明而言 法性,未動法性而言無明。法性與無明在『不斷斷』中相即 為一,即成『一念無明法性心』36」。

(二)從無住本立一切法

就上所言,無明與法性,同體相即,故「從一念無明法 性心立一切法」,意即從無明立一切法,亦可言從法性立一 切法,如智者《金光明經玄義》云:

初從無住本立一切法,夫三德者名秘密藏,秘密藏 顯,由于三寶,三寶由三涅槃,三涅槃由三身,三身 由三大乘,三大乘由三菩提,三菩提由三般若,三般 若由三佛性,三佛性由三識,三識由三道,此「從法 性立一切法」也。若「從無明立一切法」者,一切眾 生無不具于十二因緣,三道迷惑由十二因緣分說,翻

36 見《佛性與般若》(下冊),頁 611。

(17)

惑由解,即成三識,從識立因,即成三佛性,從因起 智,即成三般若,從智起行,即成三菩提,從行進趣,

即成三大乘,乘辦智德,即成三身,身辦斷德,即成 三涅槃,涅槃辦恩德利物,即成三寶,究竟寂滅,入 于三德,即成秘密藏也。是為逆順次第甚深無量義。

37

由三道即三德,輾轉即為「從法性立一切法」之「法性無住,

法性即無明」;且由三德即三道,輾轉即為「從無明立一切 法」之「無明無住,無明即法性」。上述即顯「無明」與「法 性」雖皆無住,而皆為一切法作本,是則從「法性無住本」

可以立一切法,而從「無明無住本」亦可以立一切法。故荊 溪《法華玄義釋籤》(以下略言《釋籤》)釋云:

「從無住本立一切法」者,無明為一切法作本。無明 即法性,無明復以法性為本,當知諸法亦以法性為 本。法性即無明,法性復以無明為本。法性即無明,

法性無住處;無明即法性,無明無住處。無明法性雖 皆無住,而與一切法為本,故云「從無住本立一切 法」。38

37 見《金光明經玄義》。(CBETA, T39, no.1783, P.2, c4-16)

38 見《法華玄義釋籤》。(CBETA, T33, no.1717, P.920, a25-b2)

(18)

又,荊溪《維摩經略疏》云:

若無明依法性是有始者,法性非煩惱不可指法性為煩 惱本,故言無住則無本,若依法性立一切法者,無明 不出法性,法性即為無明之本,此則以法性為本,今 經撿覈煩惱之本法性非煩惱故言無住無本,既無有 本,不得自住依他而住,若說自住望法性為他,亦得 說是依他住也,說自住即別教意,依他住即圓教意。

39

依上分解,若無明煩惱與法性體別,則無明煩惱與法性

無明不能自住而為本;又,若依法性為本立一切法,則法性

為本。然無明法性雖皆無住,而與一切法為本,故一切法當

無住處,無明即法性」,意即,「一念無明法性心即具一切

無明即法性」,一切法既無住本,故得言「從無住本立一切

皆各自住而為本,則依無明煩惱為本立一切法時,無明煩惱 即為法性之本,然無明煩惱並非法性,亦不能生法性,可見,

即為無明煩惱之本,然法性當無無明煩惱,故法性非自住而

以無住本。又,一切法既無住本,無明與法性非自住,故亦 得方便說是依他住。是則「法性無住處,法性即無明;無明

法」,轉語則為「法性無住,法性即無明」且「無明無住,

39 見《維摩經略疏》。(CBETA, T38, no.1778, p.677, a12-19)

(19)

法」,簡言之,一切法乃無明與法性同體依即(無自住)而 具,意即無明與法性「詭譎相即」之「從無住本立一切法」。

(三)「兩重存有論」之開顯

如上所言,一切法乃無明與法性「詭譎相即」(同體依 即)

而具,故智者云:「從無住本立一切法,無住之理,即 是本時實相真諦也。一切法,即是本時森羅俗諦也。由實相真 本垂於俗跡,尋於俗跡即顯真本,本跡雖殊不思議一也。」40 荊溪《釋籤》云:「無住之本既通,是故真諦指理也,一切 諸法事也,即指三千為其森羅。言從本垂跡者,此理性之本跡,

由此方有外用本跡。」41亦即,「並由理具,方有事用」42,故 荊溪《十不二門》解此無明與法性關係復進一步釋云:

若識無始即法性為無明,故可了今即無明為法性。

性之與無明,遍造諸法,名之為染。無明之與法性,

遍應眾緣,號之為淨。濁水清水,波濕無殊。清濁雖 即由緣,而濁成本有。濁雖本有,而全體是清。以二 波理通,舉體是用。故三千因果俱名緣起,迷悟緣起 不離剎那。剎那性常,緣起理一。43

40 《妙法蓮華經玄義》。(CBETA, T33, no.1716, p.920, b20-23)

93, a17)

41 《法華玄義釋籤》。(CBETA, T33, no.1717, p.920, b2-4)

42 見荊溪《止觀輔行傳弘決》。(CBETA, T46, no.1911, p.2

43 見荊溪《十不二門》〈染淨不二門〉。(CBETA, T46, no.1927,

(20)

「 ),遍造諸法,

此造

乃至說分別智與

法性之與無明」(亦即「無明法法性」

即具,即三千為「染」法;「無明之與法性」(亦即「法 性性無明」),遍應眾緣,即三千為「淨」法。亦即,三千 法既非由一念心所生,實乃「無明」「法性」同體依即而具,

故同一三千法,「法性即無明」時為為「迷」,為「染」,此 時之三千,即念具三千,識具三千;「無明即法性」時為「悟」, 為「淨」,此時之三千,即智具三千。此染淨不二,故智識 不二,而三千不改,故得云「一念無明法性心即具一切法」,

「一念無明法性心即具十法界三千世間法」,亦即,「一念 無明法性心即具一切染淨諸法」。是以:

就「性色」而說分別色與無分別色,

無分別智,與就識而說分別識與無分別識不同。智者 亦只說以唯識為例耳。前者是就智具三千而明智如不 二,色心不二。後者是就識具三千(即「一念無明法 性心」之具三千)而明識色不二。前者是本體界的存 有論,無執的存有論,三千法皆是「在其自己」之實 相法。後者則是現象界的存有論,執的存有論,三千 法皆是念念在執中的現象法,計執法,亦即有執相定

P.703c10-16)

(21)

相的法。44

一三千法,就智具三千而明智如不二

同 ,色心不二;就

識具

講存

三千而明識色不二。亦即,當念具念現時,即由「無明 無住本」立一切法,三千皆染,而為「執的(現象界的)存 有論」;當智具智現時,即從「法性無住本」立一切法,三 千皆淨,即「無執的(本體界的)存有論」。換言之,天台 圓教由此「一念無明法性心具三千法」即開顯出「兩重存有 論」45,亦即,當「無明無住,無明即法性」時,即從法性 無住本立一切法,而有一「無執的存有論」;而當「法性無 住,法性即無明」時,即從無明無住本立一切法,而有一「執 的存有論」。對此「佛教式的存有論」,牟先生云:

本來佛教講無自性,要去掉「存有」,根本不能 有論;但是就著佛性把法的存在保住,法的存在有

44 語見牟宗三著:《現象與物自身》,台北市:臺灣學生書局,1996,

413。

45 對此「兩重存有論」,牟先生名之曰「兩層存有論」,並認為此乃

「哲學之基型」,如其云:「對無限心(智心)而言,為物自身;對 認知心(識心,有限心)而言,為現象。由前者,成無執的(本體界 的)存有論。由後者,成執的(現象界的)存有論。此兩層存有論是 在成聖,成佛,成真人底實踐中帶出來的。就宗極言,是成聖,成佛,

成真人:人雖有限而可無限。就哲學言,是兩層存有論,亦曰實踐形 上學。此是哲學之基型(或原型)。」(見氏著:《現象與物自身》,

序頁15。)本文依其意而云「兩重」者,乃「兩層」有「上下對顯」

義,而「兩重」則有「同體而兩」之義。

(22)

必然性而言,那麼就成功了佛教式的存有論。46 對於一切法作存有論的說明必備兩義:一是其存

牟 教「一念心」之圓具三千,不但說

在之根源,二是其存在之必然。這兩義,就佛家而言,

皆有獨特的姿態。其存在之根源不由於上帝之創造,

亦不由於良知明覺之感應(自由無限心之道德的創 造),而乃由於「一念無明法性心」,「法性即無明」

時之念具念現,「無明即法性」時之智具智現。這就 有一獨特的姿態。當智具智現時,即有一「無執的存 有論」,此時就是智心與物自身之關係。當念具念現 時,即有一「執的存有論」,此時即是識心與現象之 關係。至於一切法底存在之必然性問題,則由於成佛 必備一切法而為佛,此即保住了法底存在之必然性。

天臺宗於這「存有論的圓具」…獨能顯出佛教式的存 有論之特色。47

先生認為,天台圓

明了一切法存在之根源,同時也保障了一切法存在之必然 性。亦即,當「念具念現」時,即為法性無住,法性即無明

46 語見牟宗三著:《中國哲學十九講》〈第十六講:分別說與非分別 說以及「表達圓教」之模式〉,台北市:臺灣學生書局,1993,頁 362。

47 援見牟著:《現象與物自身》,頁 407-408。

(23)

之「迷中三千」,它說明的是識心與現象之間的關係,因而 為一「執的存有論」;當「智具智現」時,即為無明無住,

無明即法性之「智中三千」,此時即智心與物自身之關係,

而為一「無執的存有論」。亦即,「當說『無明即法性』時,

法性即具帶著十法界而為法性,此即所謂性具或理具,此是 悟中的性具或理具;同時,當說『法性即無明』時,無明亦 具帶著十法界而為無明,此是迷中的性具或理具。」48而無 論在迷在悟,三千如故,三千不改,是故智者《玄義》「明 一諦」即云:

明一諦者,大經云:「所言二諦,其實是一,方便說

二。…轉二為粗,不轉為妙。三藏全是轉二,同彼醉 人。諸大乘經帶轉二說不轉一。今經「正直捨方便,

但說無上道」。不轉一實,是故為妙。……諸諦不可 說者,「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那得諸諦紛紜 相礙?一諦尚無,諸諦安有?一一皆不可說。可說為 粗,不可說為妙。「不可說」亦不可說,是妙。是妙 亦妙,言語道斷故。49

48 引自牟宗三著《智的直覺與中國哲學》,台北市:臺灣商務書局,

49 。(CBETA, T33, no.1716, P.705, a14-b1)

1993,頁 231。

見《法華玄義》

(24)

又云:

理事明本跡者,從無住本立一切法。無住之理,

又,《維摩經玄疏》亦云:

云:「從無住本立一切法」。

「所言二諦,其實是一,方便說二」,二諦即真諦與俗 約

即是本時實相真諦也;一切法,即是本時森羅俗諦 也。由實相真本垂於俗跡,尋於俗跡即顯真本,本 跡雖殊不思議一也。50

約理事明本跡者,此經

今明不思議理事為本跡者,理即不思議真諦之理為 本,事即不思議俗諦之事為跡。由不思議真諦之理 本,故有不思議俗諦之事跡。尋不思議俗諦之事跡,

得不思議真諦之理本。是則本跡雖殊,不思議一也。

51

諦也,方便說二,亦即真俗不二。故而不思議真諦理即實相 真本之理,亦即「一念無明法性心」之「無明無住,無明即 法性」,由法性為本立一切法;而不思議俗諦事即是「法性 無住,法性即無明」之森羅俗諦,即以無明為本立一切法。

50 見《法華玄義》。(CBETA, T33, no.1716, p.764, b19-23)

51 見《維摩經玄疏》(卷4)「明不思議本跡義」處。(CBETA, T38, no.1777, P.545, b23-27)

(25)

此二諦既為「一念無明法性心」,「無明與法性」之詭譎相 即而成,故而其實即是一心,方便故說為二。此即不思議「圓 融二諦」,亦即圓教之所以為圓處。故智者「明圓別」云:

明融不融者,別教四門,所據決定妙有善色,不關于 空;據畢竟空,不關于有。乃至非空非有門亦如是。

四門歷別,當分各通。不得意者,作定相取。……圓 門虛融微妙,不可定執。說有不隔無,約有而論無;

說無不隔有,約無而論有。有無不二,無決定相。假 寄於有以為言端。而此有門亦即三門。一門無量門,

無量門一門。非一非四,四一一四,此即圓門相也。

52

由此可知,由於無明與法性這種同體依即,詭譎無住之

53

關係,圓教由「一念無明法性心」為說明一切染(無明法法 性)、淨(法性性無明)二法之存在而開顯出之兩重存有論,

實則「即于一切無明虛妄而顯現清明法性,則一切法作為心 性之迷悟對象時,實有不同的『表象』,如此即成就所謂的 淨善穢惡法門」 。故而:

52 見《妙法蓮華經玄義》(卷 9)。(CBETA, T33, no.1716, p.788, a9-28)

53 援引自尤惠貞:〈「依一心開二門」之思想架構看天台宗「一念無 明法性心」之特殊涵義〉,《中正大學學報》,1 期 6 卷,1995,頁 113。

(26)

就「如是相,性,體,力等等」的差別而究之,既可 是實相無相地(緣起無性地)究之,亦可以有相地(執 有實性自性地)究之。如果是有相地究之,則如是這 般的相,性,體,力,等等,便成「法定象」義的相,

性,體,力等等,此皆是執也。此計執義的相,性,

體,力等等便是「軌持義」的法。軌者軌解,可生物 議,持者任持,不捨自性。任何法皆有其自性,此「自 性」顯是計執義、法定象義的自性,因為因緣生法皆 空無性故,此計執的性,相,體,力等等,即是康德 所說由概念決定成的。依是,吾人依超越地形而上的 體性,實性,而言「無執的存有論」,即「本體界的 存有論」;依計執的,法定象義的(亦內在的)性,

相,體,力,等等,而言「執的存有論」,即「法定 象界的存有論」。前者成真諦,後者成俗諦。54 亦即,由《法華經》所謂之「十如是」可知,就法本身而言,

即就法之「實相無相」地究之,其本身實無所謂差別,無所 謂穢惡淨善,而所成的即是一「無執的存有論」;然就十如 之有相,亦即就法之差別相而言,則一切法即有所執定,此

54 見牟著《現象與物自身》,頁 46。

(27)

即成就所謂「執的存有論」。依此可知,圓教由「無明與法 性」詭譎無住,同體依即,於「三道即三德」之辯證方式下 開展出「兩重存有論」,而此兩重存有論「實已化除了兩層 存有論之間的隔別相,亦可說是具有存有論系統而無系統之 定限相。」55其雖二(重)而實不二,亦雖不二而實為二,

有無融通,染淨無礙,是為即于同一三千法而無可改也。如 此,即保障了一切法之存在,同時也顯示了一種「佛教式的 存有論」之圓具。

肆 依「一念無明法性心」所透顯之「人間淨土」義

性)

依上述「一念無明法性心」為說明一切染(無明法法

、淨(法性性無明)二法之存在而開顯出「兩重存有論」

可知,同一三千法,當「無明無住,無明即法性」時,即法 性為本立一切法,而有一「無執的存有論」;當「法性無住,

法性即無明」時,即無明為本立一切法,而有一「執的存有 論」。就圓教而言,「無執的存有論」即一切法為「實相真 本之理」,「執的存有論」即一切法為「森羅俗諦之跡」,

然,「本跡雖殊,不思議一也」56,二諦雖二,二而不二,

55 同註 53 所引文。見頁 115。

BETA, T33, no.1716, p.764, b23)

56 語見《法華玄義》(卷 7)。(C

(28)

即中道第一義諦。是知森羅「俗諦之迹」(世間諸法),無非 實相真本之垂形,然無森羅俗諦之迹,又豈能顯真本實相?

是則就此而言,淨土(實相真本之理)即權而實,穢土(森 羅俗諦之跡)即實而權,而權實不二。故湛然云:

從無住本立一切法者,無明為一切法作本,無明即法

真諦即理,即常寂光(淨土);一切諸法即事,即三千 世間

性,無明復以法性為本,當知諸法亦以法性為本,法 性即無明,法性復以無明為本,法性即無明,法性無 住處,無明即法性,無明無住處,無明法性雖皆無住 而與一切諸法為本,故云從無住本立一切法,無住之 本既通,是故真諦指理也,一切諸法事也,即指三千 為其森羅。57

相(穢土)。無明與法性與一切諸法為本,是故迷三德 性為三惑染,曰垢心(無明),即「法性無住,法性即無明」, 三千法皆是無明,即感「穢土」;了三德性離三惑染,曰淨 心(法性),即「無明無住,無明即法性」,三千法皆是法性,

即感「淨土」。故知禮《觀音玄義記》又云:

57 《法華玄義釋籤》(卷 15)。(CBETA, T33, no.1717, p.920, a26-b3)

(29)

應知生佛依正,及己色心,皆是法界,無不具足三千 三諦,故內外自地,皆是妙境,但為觀境,近而復要,

莫若內心。故諸經論,多明心法遍攝一切,須知遍攝,

由乎不二,故四念處云:唯是一識,唯是一色。萬象 之色,既許心具,千差之心,何妨色具。眾生成佛是 依報成,國土廢興,豈是他事,…以心例色,乃顯諸 法一一圓具,故云唯色、唯聲、唯香、唯味、唯觸,

況唯心之說,有實有權,唯色之言,非權唯實。58 意即,眾生及佛之依正果報,並是法界,既是色亦是心,即 具三千世間法,亦即,心具三千且色具三千,而色心不二。

因此,心不離色,色不異心,以心例色,方顯一一諸法,而 諸法皆是實相,故可云唯色、唯聲、唯香、唯味、唯觸。此 即知禮《十不二門指要鈔》中所言:「今家明三千之體,隨 緣起三千之用。不隨緣時,三千宛爾。故差別法與體不二,

以除無明有差別故。」59故而,「眾生成佛是依報成」(唯心)

為權但是實,則「國土廢興」(唯色)又豈非權唯實。由此

58 《觀音玄義記》(卷 2)。(CBETA, T34, no.1727, P.907, b26-c9)

59 《十不二門指要鈔》(卷 2)。(CBETA, T46, no.1928, P.715, b19-20)

(30)

色心不二,寂光之有相,亦即常寂光乃「是法住法位,世間 相常住」60之中道實相,得以成立。

是故,天台圓教在其存有論的圓具(一念無明法性心具 一切法)下,一切法,無論淨穢,得以必然而客觀的存在(世 間相常住),同一三千法,以「一念心」或執識識現而成為 所謂的「娑婆穢土」(執的存有論),或智如智現而無非「佛 國淨土」(無執的存有論)。則「土」之「淨」、「穢」關 係,於圓教下,並非截然二分,全然背反,而乃是主觀之執

(迷、染)與無執(悟、淨)。故知禮《指要鈔》即云:「圓 家斷證迷悟,但約染淨論之,不約善惡淨穢說也。」61就圓 教而言,「善、惡、淨、穢」法門,乃客觀本有,故「除無 明有差別」,無明可斷而「三千差別法」不可改;而「斷、

證、迷、悟」,則全為個人之主觀,是故而有同一三千法之

「執」(迷、染)與「無執」(悟、淨),故「娑婆人間」

與「佛國淨土」,亦無非主觀之「迷」與「悟」。故《法華 玄義》即云:「淨穢差別,悉由眾生高下苦樂,不關佛也。」

60 《妙法蓮華經》(卷一)。(CBETA, T9, no.262, P.9, b10)

61 語見《十不二門指要鈔》(卷上)。(CBETA, T46, no.1928, P.707, b20-21)

(31)

62又云:「寂光理通,如鏡如器,諸土別異,如像如假,業 力所隔,感見不同。淨名云:我佛土淨而汝不見,此乃眾生 感見差別,不關佛土也。」63如《維摩詰經》亦云﹕

爾時舍利弗,承佛威神作是念﹕若菩薩心淨則佛土淨 者,我世尊本為菩薩時,意豈不淨,而是佛土不淨若 此﹗佛知其念,即告之言﹕「於意云何﹖日月豈不淨 耶﹖而盲者不見」。對曰﹕「不也。世尊﹗是盲者過,

非日月咎」。「舍利佛﹗我此土淨,而汝不見」。爾時 螺髻梵王語舍利弗﹕「勿作是念﹕謂此佛土以為不 淨。所以者何﹖我見釋迦牟尼佛土清淨﹔譬如自在天 宮」。舍利弗言﹕「我見此土丘陵坑坎,荊棘沙礫,

土石諸山,穢惡充滿」。螺髻梵王言﹕「仁者心有高 下,不依佛慧,故見此土為不淨耳﹗舍利弗﹗菩薩於 一切眾生悉皆平等,深心清淨。依佛智慧則能見此佛 土清淨」。於是佛以足指按地,即時三千大千世界,

若干百千珍寶嚴飾,譬如寶莊嚴佛,無量功德寶莊嚴 土。一切大眾,歎未曾有﹗而皆自見坐寶蓮華。……

佛告舍利弗﹕「我佛國土,常淨若此,……如是舍利

62 見《妙法蓮華經玄義》(卷6)。(CBETA, T33, no.1716, p.751, b16-17)

63 見《妙法蓮華經玄義》(卷7)。(CBETA, T33, no.1716, p.767, a21-23)

(32)

弗,若人心淨,便見此土功德莊嚴。64

換句話說,此已點明,主觀之「心」之感見,並無礙於客觀 之「土」的淨穢與否,更無礙於客觀之「土」的存在與否,

究實而言,更無所謂土之淨穢,而淨穢之別,皆因眾生的無 明感見使然。是故所謂「仁者心有高下,不依佛慧,故見此 土為不淨耳﹗」,即主觀之迷染,則「深心清淨,依佛智慧 則能見此佛土清淨」者,即主觀之悟淨。是故「我此土淨,

而汝不見」,「我佛國土,常淨若此,……,若人心淨,便見 此土功德莊嚴」,即示「穢土即淨土」而「淨穢不二」。故荊 溪《法華文句記》即云:「豈離伽耶,別求常寂;非寂光外,

別有娑婆。」65「非寂光外,別有娑婆」,意即常寂光土(淨 土)即是娑婆(穢土)。正如前所云,「所言二諦,其實是 一,方便說二」,二諦即真諦與俗諦也,方便說二,亦即真 俗不二。故就天台圓教而言,實相淨土與娑婆穢土(人間),

別名為二,其實是一,即佛國與人間相即不二,則天台圓教 之「人間淨土」義,亦即「人間即淨土」。

64 見《維摩詰所說經》(卷 1)。(CBETA, T14, no.475, p.538, c6-29)

65《法華文句記》(卷 9)。(CBETA, T34, no.1719, p.333, c4)

(33)

伍、結語

綜上所述,天台圓教所強調之「一念心」,其義涵乃為「一 念無明法性心」,而其圓教之特質,即建立在「一念無明法性 心即具一切法」之「心具」或「性具」思想上。三千法既非由 一念心所生,實乃「無明與法性」詭譎無住,同體依即而具,

故同一三千法,「法性即無明」時為為「迷」,為「染」,此時 之三千,即念具三千,識具三千;「無明即法性」時為「悟」, 為「淨」,此時之三千,即智具三千。此染淨不二,故智識不 二,而三千不改,故總云「一念無明法性心即具一切法」,「一 念無明法性心即具十法界三千世間法」,亦即,「一念無明法 性心即具一切染淨諸法」。天台圓教即於「一念無明法性心」

為說明一切染(無明法法性)、淨(法性性無明)二法之存在 而開顯出「兩重存有論」,同一三千法,當「無明無住,無明 即法性」時,即法性為本立一切法,而有一「無執的存有論」;

當「法性無住,法性即無明」時,即無明為本立一切法,而有 一「執的存有論」。就圓教而言,前者即「實相真本之理」之

「淨法」,後者即「森羅俗諦」之「染法」,同一三千法,故 淨土(實相真本之理)即權而實,穢土(森羅俗諦之跡)即實

(34)

而權,而權實不二。故天台圓教在其「佛教式的存有論」(成 佛必備一切法而為佛,即即九法界而成佛)之圓具下,一切法,

無論淨穢,得以必然而客觀的存在(法門不改,世間相常住)。

亦即,同一三千法,以「一念心」或執識識現而為「娑婆穢土」

(即現象界,執的存有論),或智如智現而無非「佛國淨土」

(即佛界,無執的存有論)。即此而言,則「土」之「淨」、

「穢」關係,於天台圓教下,並非截然二分,全然背反,而乃 是主觀之執(迷、染)與無執(悟、淨)。故就天台圓教而言,

實相淨土與娑婆穢土(人間),別名為二,實則是一,即佛國 與人間相即不二,而天台圓教之「人間淨土」義,即是「人間 即淨土」。66

66 本文之觀點乃藉天台圓教「一念心」之「無明與法性」詭譎相即所 開顯出之兩層存有論以說明土之「淨」「穢」關係,並就此提出依天 台圓教之圓理,「人間淨土」實則為「人間即淨土」。然則,理即不等 同修證,更不等同究竟圓滿,故有六即,但云「觀心」,如荊溪《十 不二門》云:「剎那染體悉淨,三千未顯,驗體仍迷。故相似位成,

六根遍照。照分十界,各俱灼然,豈六根淨人謂十定十?分真垂跡,

十界亦然,乃至果成,等彼百界。故須初心,而遮而照,照故三千恒 具,遮故法爾空中,終日雙亡,終日雙照,不動此念,遍應無方,隨 感而施,淨穢斯泯。亡淨穢故,以空以中,仍由空中,轉染為淨。」

(見CBETA, T46, no.1927, p.703, c18-24)是故吾人之觀心修證,不 在厭棄此娑婆穢土以追求他方淨土,不在捨此就彼,妄分二土,而在 於真真切切當下修觀,觀心實踐、實現出人間之美好---淨土。

(35)

參考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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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Research the "two-ply ontology"and the implication of "The Heart of One Single

Mind Embracing Ignorance and Dharma-nature Simultaneously" in the

Perfection Doctrine of Tian-tai School

LIN, MIAO-CHEN

Abstract

This paper attempt from the Perfection Doctrine of Tian-tai School to discuss "the heart of one single mind" as well as "The Heart of One Single Mind Embracing

Ignorance and Dharma-nature Simultaneously",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one mind containing three thousand worlds" as well as "The Heart of One Single Mind

Embracing Ignorance and Dharma-nature Simultaneously as three thousand worlds exist where mind exists" explain the "ignorance" namely "dharma nature", which from

"the heart of one single mind embracing ignorance and

dharma-nature simultaneously" that reveals the structure

(37)

of the "two-ply ontology"——the "inflexible ontology" and the "non-inflexible ontology". Furthermore, this paper will research into the implication of the "two-ply ontology"

which the expedience-reality of the pure land in the Perfection Doctrine of Tian-tai School, and so as to

expound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contaminated-land”(the world) and the “pure-land”.

Keywords: the Perfection Doctrine of Tian-tai School,

The Heart of One Single Mind Embracing

Ignorance and Dharma-nature Simultaneously,

two-ply ontology, World pure-land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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