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民航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試題
考 試 別:原住民族考試 等 別:四等考試 類科組別:地政
科 目:土地登記概要
考試時間: 1 小時 30 分 座號:
※注意:禁止使用電子計算器。
不必抄題,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試卷上,於本試題上作答者,不予計分。
請以藍、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
代號:60950 頁次:1-1
一、申請登記,權利人為二人以上分別共有時,其應有部分應如何表示之?
已登記完畢之共有土地權利,其應有部分之表示與規定不符者,登記機 關得如何處理?(25 分)
二、和平繼續占有之土地,占有人申請依民法規定登記為所有人之案件,經 地政機關審查證明無誤者,應即公告多少日?公告期間如有異議,而生 土地權利爭執時,地政機關應如何處理?(25 分)
三、土地權利移轉,依法須申報土地移轉現值者,於申報移轉現值後,申請 移轉登記前,如遇有登記義務人死亡或登記權利人死亡之情形時,各得 如何申請登記?請依土地登記規則之簡化作業規定說明之。(25 分)
四、法院囑託登記機關辦理查封登記,如遇下列三種情形時,登記機關各應 如何處理?(25 分)
登記標的物已由登記名義人申請移轉登記,而尚未登記完畢。
登記標的物已由登記名義人申請移轉登記與第三人,並已登記完畢。
登記標的物已經另案辦理查封、假扣押或假處分登記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