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109 年提升服務效能執行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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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109 年提升服務效能執行計畫

壹、 計畫依據:行政院 106 年 1 月 9 日院授發社字第 1061300008 號函頒「政 府服務躍升方案」。

貳、 計畫目標:因應國內外環境變動情勢及民眾對多元化公共服務需求,在

「新公共服務」理念、核心基礎上,導入「公平共享」、 「參與合作」及

「開放透明」實施精神,持續營造優質經貿環境,協助業者推廣貿易,

開發市場與商機,及推動服務效率,促使民眾在資訊開放、透明下,享 有專業、便捷及高效率之服務,精進本局為民服務績效。

參、 實施對象:

本局各單位、高雄辦事處 肆、 執行策略及具體作法:

面向 執行策略 具體推動作法

一、基礎服務 (一)服務一致及 正確性

1.訂定申辦業務 標準作業流程

訂定申辦業務標準作業流程,且持續檢討 申辦項目表單,進行簡化及標準化等:

(1)本局業已訂定出進口廠商英文名稱預 查、出進口廠商登記、出進口廠商登 記證明書、出進口廠商登記英文證明 函、出進口實績證明書、申請 CITES 許可證、專案申請中國大陸物品進 口、產證查證及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 出許可證標準作業流程,並持續檢討 申辦項目表單,進行簡化及標準化 等。

(2)除部分特殊原因案件(如代判部稿)須 陳請機關首長代判外,其餘線上服務 案件均已授權承辦單位主管決行,流 程極為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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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執行策略 具體推動作法

2.提升服務及時 性

提升民眾申辦案件的處理效率,確保於處 理時限內完成:

(1)因應貿易便捷化、無紙化作業,以網 路取代馬路措施,民眾申辦出進口廠 商英文名稱預查、出進口廠商登記、

出進口廠商登記證明書、出進口廠商 登記英文證明函、出進口實績證明書 及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等 案件應檢附文件,可透過跨機關電子 閘門或本局資訊平台協助查詢及驗 證,亦可傳真方式補齊文件(例如:

「未開放中國大陸物品專案進口」、

「補標」及「廠商登記申請」等案 件),避免退件,以縮短案件處理時 間。

(2)本局各項電子業務系統均設置時間管 控機制,以提醒同仁時限將至,及時 處理。

3.提高服務人員 專業度

強化機關(單位)服務人員(含委外 call center 人員)對涉及服務業務處理流程 及相關法規之專業與熟悉程度:

(1)訂定處理出進口人違反貿易法規行政 罰鍰及出口人欠繳出口推廣貿易服 務費行政執行標準作業流程,以強化 服務人員處理行政執行及相關法規 之專業與熟悉程度。

(2)建置標準化作業規範及「常見問題 FQA」,強化同仁熟悉業務流程及相關 規定,以減少錯誤,提升服務品質。

(3)配合業務現況更新作業規範及「常見 問題 FQA」,並利用電話測試,針對業 務流程及相關法規進行測試,以督促 同仁持續提升專業能力。

(4)辦理各項業務訓練及研討會,以加強 同仁專業知能,提升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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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執行策略 具體推動作法

(二)服務友善性 1.提升服務設施 合宜度

(1)進行環境美(綠)化及輔以舒適、明 亮、整潔,建置民眾臨櫃洽公的合宜 服務環境:

A.本局委請專業庭園公司對庭園、大廳及 公共區域定期維護管理,進行環境美

(綠)化,並依季節性及節慶更新布 置及植栽。

B.另為營造具國際觀環境,除於本局大 廳、電梯間、6 樓及會議室懸掛各國特 色景觀畫作,並於大廳設置國際禮品 櫃,展示各國致贈之紀念禮品,

C.定期檢視硬體環境加以修繕或汰換,並 保持清潔,以提供更佳(舒適、明亮、

整潔、具美感及特色)的公共空間。

(2)確保服務項目、服務人員(姓名及代 理人)、方向引導等標示正確、易於 辨識,且提供雙語(或多語)標示服 務:

本局於電梯內設有中英文語音引導來 賓,並於各單位辦公室門口標示雙語 名稱及同仁辦公桌前放置雙語職名 牌,另服務項目、流程圖亦有雙語標 示,以供洽公廠商(民眾)便於辨識,

提升洽公方便性;此外,若有廠商(民 眾)洽公需雙語服務,並有專人協助。

(3)妥適規劃申辦動線,以符合民眾使用 習慣:

依廠商(民眾)使用習慣規劃及設置 服務動線指標(雙語服務流程圖),方 便民眾洽公,在大廳(入口處)設有雙 語樓層配置圖、各樓層走廊掛置緊急 避難位置圖,及各出入口裝設 LED 緊急避難指示燈,以引導廠商(民眾)

避難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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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執行策略 具體推動作法

1.提升服務設施 合宜度

(4)檢視各項無障礙措施是否妥適安全 並定期檢測維護:

本局之無障礙措施如愛心鈴、無障礙 停車位、走道、廁所、電梯及輪椅之 使用,均有明確標示,方便廠商(民 眾)洽公時操作使用;並有詳細管理 措施,定期檢視、維護、保養及更新,

使無障礙措施均能維持良好狀態,為 廠商(民眾)提供最佳之服務。

(5) 定 期 檢 查 各 類 硬 體 設 施 ( 如 飲 水 機、公用電話、座椅、盥洗室等),

確保設施品質:

A.本局每月更換飲水機濾心,每季檢測飲 用水質並定期檢視修繕或更換各類硬 體設施,確保設施品質。

B.107 年新大樓洗手間全面翻新,以提供 更佳的公共環境。

(6)提供各種申辦書表及填寫範例:

提供廠商申請出進口廠商英文名稱 預查、出進口廠商登記、出進口廠商 登記證明書、出進口廠商登記英文證 明函、出進口實績證明書、CITES 及 輸出入許可證等申辦書表、相關說明 及填寫範例,供廠商參閱,並置於廠 商服務區櫃檯及本局對外網頁線上 申辦區,方便廠商申辦及參閱。

2.提高網站使用 便利性

(1) 機關(單位)網站應以使用者為導向 設計,版面配置應方便瀏覽、查詢資 料及使用網站服務:

A.本局經貿資訊網將依使用者角度重新 規劃研討會訊息專區,以行事曆方式 呈現各項活動時間方便用戶瀏覽。

B. 協助廠商瞭 解及經 營布局新南 向國 家,持續維護 「新南 向政策專網」

https//www.newsouthboundpolicy.t w,方便民眾查閱,網站內容提供新南 向目標國概況、商機與活動資訊、統 計資料及最新消息等訊息。

C.出進口廠商登記資料登載於政府資料 開放平臺作業,提供各界下載及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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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執行策略 具體推動作法

2.提高網站使用 便利性

(2) 提供多元及便利的資訊檢索服務,以 及關鍵字、全文、交叉、站內、分類 檢索及其他方式等搜尋服務:

本局經貿資訊網透過關鍵字、分類檢 所等服務,增加使用者在資訊搜尋與 檢索上的效率。

(3) 確保網站內容的正確性及有效連結:

經貿資訊網於後台使用工具定期檢 視連結的有效性。

(4) 機關(單位)資訊標示配合電子化政 府入口網 MyEGov 提供分類檢索服務:

將本局各線上申辦服務登載至電子 化政府入口網 MyEGov 提供分類檢索 服務。

(5) 機關(單位)網站至少提供主題、施 政與服務等 3 種分類檢索方式:

本局經貿資訊網於網站首頁區分主 題(輪播圖專區)、施政(業務專區)與 服務(線上申辦專區)等 3 種分類檢索 方式。

(6) 定期更新機關(單位)網頁資訊:

本局經貿資訊網將按月產出節點檢 核表,提供各單位檢視,以維護資訊 適切性。

(7) 網頁引用他人資料將標明出處並提 供連結:

本局網頁針對引用他人資料處皆有 標明其來源,並提供原始連結。

(8) 機關(單位)網站(頁)通過無障礙 檢測,並取得認證標章:

本 局 經 貿 資 訊 網 已 通 過 無 障 礙 檢 測,並取得認證標章,未來將依無障 礙規範持續調整以維持認證標章有 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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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執行策略 具體推動作法

3.提高服務行為 友善性

(1) 重視服務人員的禮貌態度,如現場主 動協助引導民眾、協助民眾檢查攜帶 證件是否齊備或告知標準程序等:

A.推行走動式管理及服務,主動協助、導 引廠商(民眾)申辦相關業務,提升 服務品質。

B.設置「愛心鈴」,提供各項愛心服務,

另若洽公需雙語服務,並有專人協助。

(2) 注重電話禮貌,不定期進行禮貌測 試,每 4 個月至少測試 1 次:

注重電話禮貌,不預警(示)進行禮貌測 試並執行如下:

A.選定受測試單位(原則上以 2 個月輪流 受測試 1 次)、分機及人員。

B.準備電話禮貌測試題目,並由進行電話 禮貌測試題目校正。

C.進行電話禮貌測試,分派各單位紀錄事 項(包含記錄響聲、問候語、報單位 或姓名、答覆事項),開始逐一測試。

另本局高辦處亦配合辦理。

4.提升服務資訊 透明度

(1)資訊公開:以簡明易懂易讀易用之形 式,主動公開服務相關資訊供民眾查 閱或運用,如服務項目、業務承辦資 訊、相關法規、申辦業務標準作業流 程、應備表件、書表範例等:

A.持續進行各項法規英譯、網站優化與精 進線上申辦流程,增進廠商使用之便 利性。

B.配合「政府資訊公開法」將國家賠償案 件統計資料及聲明異議審定書分別置 於政府資訊公開/業務統計及政府資訊 公開/訴願及請願案件項下,提供民眾 參考。

C.本局經貿資訊網主動公開網站熱門關 鍵字與點閱文章,並以簡單明瞭的輪 播圖呈現目前重要經貿資訊與活動。

D.本局網頁建置有出進口廠商英文名稱 預查、出進口廠商登記、出進口廠商登 記證明書、出進口廠商登記英文證明函 及出進口實績證明書等服務項目、業務 承辦資訊、相關法規、申辦案件處理流 程及應備表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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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執行策略 具體推動作法

4.提升服務資訊 透明度

(2)資料開放:盤點業務資料,並於結構 化及去個資識別化後,採開放格式或 應用程式介面方式對外開放,供使用 者依需求連結下載及利用,定期檢視 及更新資料:

A. 本局將定期檢視並更新資料於政府資 料開放平台,並針對民眾經常瀏覽之 各國政經情勢與商機資訊、貨品及規 定生效資料等公開資料定期確認。

B. 於本局網站上提供我國戰略性高科技 貨品出口實體管理名單並提供篩選工 具,供使用者快速查詢;另亦於網站 上提供其他國家出口實體管理名單,

提供我商參考用。

C. 配合金融科技發展、 大數據分析需 要,出進口廠商登記資料提供聯徵中 心參用,並將出進口廠商登記資料登 載於政府資料開放平臺,供使用者依 需求連結下載及利用。

D. 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於本局經貿 資訊網公開主辦研討會相關資訊供廠 商(民眾)查閱及報名,另藉由不定 期電子郵件之發送,主動提供建檔資 料庫廠商(民眾)即時有效之重要公 告、政府資訊及研討會活動等訊息。

(3)提供多元案件查詢管道:如現場、電 話、網路、行動裝置等,方便民眾查 詢案件處理進度:

提供廠商申請出進口廠商英文名稱 預查、出進口廠商登記、出進口廠商 登記證明書、出進口廠商登記英文證 明函、出進口實績證明書、CITES、

專案進口輸出入許可證等案件經核 准後,均由系統自動以 e-mail 通知 申請人,此外,申請人亦可於現場、

電話或透過網路等多元管道洽詢申 辦案件處理進度及審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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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執行策略 具體推動作法

二、服務遞送 (一)服務便捷性 1.檢討既有服務 措施

瞭解民眾需求,檢討既有服務措施,並運 用多元策略,提升服務便捷度:

(1)廠商申請出進口廠商登記證明書、出 進口廠商登記英文證明函及出進口實 績證明書等 3 項證明文件,由系統自 動比對廠商申 請資格 及產出證明文 件,並由廠商自行列印申請之證明文 件,以提升廠商取得該等證明文件服 務便捷度。

(2)改善本局廠商登記資料庫與本部商業 司商工登記資 料庫介 接、調和及整 合,以處理廠商登記相關作業(例如:

廠商登記線上申辦作業,廠商以任何 瀏覽器且無需作任何設定,輸入統一 編號進入申辦畫面後,即可自動帶出 本部商業司商工登記相關資料,簡化 廠商登打及本局承辦人審核該等資料 程序等)。

(3)本局高辦處預定辦理「109 年度為民服 務意見調查」,以瞭解廠商(民眾)對 既有服務措施之意見,俾能及時回應 廠商(民眾)意見,提供更便捷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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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執行策略 具體推動作法

2.建置單一窗口 整合服務

(1)設置全功能單一窗口櫃台(含臨櫃、電 話或網站單一窗口服務),提供整合 服務:

A.於廠商服務區設置提供廠商收、發件及 諮詢整合服務之單一窗口,處理廠商

(民眾)申辦業務,除就應檢附文件 進行審核外,對需以電子方式辦理之 申請案,並協助廠商線上操作。

B.指派熟稔業務人員負責答復廠商臨櫃 或電話查詢,減少電話轉接次數,迅 速提供正確解答,縮短廠商(民眾)

於洽公現場辦理之等候時間。

C.指派專人每日輪值擔任第 1 線服務工 作及午休時間收發櫃檯照常服務,方 便廠商(民眾)隨時到局洽公。

(2)簡化申辦流程,縮短案件處理時間:

廠商(民眾)可以傳真方式補齊文件

(例如:「未開放中國大陸物品專案 進口」、「補標」及「廠商登記申請」

等案件),避免退件,並縮短案件處 理時間。

(3)提供走動式服務或客製化服務方式:

推行走動式管理及服務,主動協助、

導引廠商(民眾)申辦相關業務,以 及時瞭解及處理廠商需求,提升服務 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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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執行策略 具體推動作法

運用跨機關(單位)電子查驗,取代要求 民眾檢附各類紙本書表、證件、謄本之佐 證資料:

(1) 廠商英文名稱預查及廠商登記線上 申辦作業,利用本局廠商登記資料庫 與 本 部 商 業 司 商 工 登 記 資 料 庫 介 接、調和及整合,可於廠商輸入統一 編號進入申辦畫面後,自動帶出本部 商業司商工登記相關資料,取代要求 民眾檢附商工登記證明文件。

(2) 本局「原產地證明及加工證明書線上 作業系統」(下稱產證系統),提供產 證及加工證明書簽發單位運用本局 產 證 系 統 跨 機 關 電 子 查 驗 以 下 資 料,免除申請人須檢附下列之書表:

A.申請人出進口廠商資格(連結經濟部商 業司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

B.申請人工廠登記資料(連結經濟部商業 司工廠公示資料查詢系統)。

C.出口報單內容查詢(連結財政部關務署 /關港貿單一窗口)。

D.優質企業名單(連結財政部關務署/關 港貿單一窗口)。

E.臺銀線上繳款(可於本局產證系統查詢 申請人於臺灣銀行繳款情形)。

4.開辦線上申辦 或跨平臺服務

(1) 提供各類線上服務,如表單下載、服 務申辦、網路繳費、取件通知、及預 約等服務:

於本局網站提供各類線上服務,如出 進口廠商英文名稱預查、出進口廠商 登記、出進口廠商登記證明書、出進 口廠商登記英文證明函及出進口實 績證明書等相關申辦表單下載及線 上申辦服務、網路繳費,並建置「關 港貿單一窗口」,提供廠商(民眾)

使用網路申辦簽審及產證相關作業

【(如原產地證明書線上申辦完全採 取電子印章式產證及線上繳費、輸出 入電子簽審系統增列「輸入許可證專 案申請書(含附件)」申請功能】,加 強民間宣導,推廣廠商(民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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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執行策略 具體推動作法

(一)服務便捷性 4.開辦線上申辦 或跨平臺服務

(2) 開發跨平臺通用服務,透過各式行動 載具閱覽及使用:

本局經貿資訊網建置響應式網頁設 計(Responsive Web Design,RWD), 提供適合各種桌上型及行動裝置閱 讀的多樣化網頁,讓各種裝置都可以 瀏覽同一網站,提供最佳的視覺體 驗。

(3) 向民眾推廣使用網路申辦案件:

透過說明會、同仁電話解說等各種管 道加強說明網路申辦出進口廠商英 文名稱預查、出進口廠商登記、出進 口廠商登記證明書、出進口廠商登記 英文證明函及出進口實績證明書等 案件之便利性,並定期檢視申辦利用 情形,加強提高線上申辦比率。

(4) 定期檢視電子表單之必要性與合宜 性,並執行表單簡化工作,統一電子 表單格式:

訂定出進口廠商英文名稱預查、出進 口廠商登記、出進口廠商登記證明 書、出進口廠商登記英文證明函及出 進口實績證明書等標準作業流程,並 持續檢討申辦項目表單,進行簡化及 標準化等。

(5) 提供線上服務將注意使用者隱私權 保護措施:

本局經貿資訊網會在使用者涉及相 關隱私查詢時,以遮罩查詢功能方 式,來保護其他使用者的隱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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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執行策略 具體推動作法

(二)服務可近性 1.客製化服務 因應所轄地區或業務之特性,整合服務客 群之需求,提供在地化、客製化之服務:

(1)為統合本部所屬各單位對廠商的輔導 資源,協助具有潛力的中小企業拓銷 海外市場,本局委託外貿協會於 105 年 10 月成立「國際行銷諮詢中心」,

提供客製化、一站式的專業諮詢服 務,協助廠商運用適切之政府拓銷資 源,強化出口競爭力,本項工作除客 製化服務外,並具有專人全程服務、

主動服務及優質服務等特點(詳如下 述各執行策略之具體作法)。

(2)針對本局之內部出口管控制度認證提 供專人說明及輔導。

2.專人全程服務 主動檢討服務流程,突破機關或單位間的 隔閡,以跨機關(單位)垂直或水平整合或 由機關 (單位 )內部進行協調整合等方 式,提供專人全程服務:

「國際行銷諮詢中心」之推動作法:已建置 各相關機關之聯繫窗口,不拘任何形式

(如電話、電郵或開會等方式)與該等機 關進行溝通及協調,並更新輔導資源,以 提供廠商專人全程服務。

3.主動服務 針對特殊或弱勢族群、偏遠或交通不便地 區民眾,提供到府、到點服務:

「國際行銷諮詢中心」之推動作法:為服務 中南部之中小企業,會邀集至一定點,由 國際行銷諮詢中心指派專家提供到點諮 詢輔導服務。

(三)服務成長及 優化

1.突破成長 運用創新策略,持續精進服務遞送過程及 作法:考量機關(單位)任務、服務對象 屬性、資源可運用程度後,積極排除各項 不利因素克服劣勢達成服務目標:

2.優質服務 運用自身優勢,採取多元策略,提出符合 機關(單位)任務且較現有服務措施具有 挑戰性,或符合機關(單位)特色且更具吸 引力、豐富性之其他服務措施:

「國際行銷諮詢中心」之推動作法:由具 實務經驗之專家顧問群提供符合中小企 業需求之服務,並量身推薦拓銷資源予其 運用,使等該企業能感受到政府提供之優 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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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執行策略 具體推動作法

三、服務量能 (一)內部作業簡 化

提升同仁行政效 率

聚焦核心業務,運用多元管道蒐集機關

(單位)成員意見,據以檢討及改造內部 流程,精實作業,減省不必要的審核及行 政程序,包括人力、物力或時間,精進服 務:

(二)服務機制精 進

深化服務量能 建立內部常態性服務精進運作機制,首長 領導參與及成員投入服務創新精進:

四、服務評價 (一)提高服務滿 意度

1.辦理服務滿意 度調查

(1) 根據服務對象或特性差異,運用多元 管道定期進行滿意度調查,調查項目 應包含洽公環境、服務禮儀、服務專 業性、服務措施等:

A. 針對「出進口廠商管理系統線上申請 者」及「簽審文件管理系統線上申請 者」進行為民服務滿意度調查,以瞭 解民眾對本局各問項之滿意度。

B. 本局高辦處預定辦理「109 年度為民服 務意見調查」,以瞭解民眾對「為民服 務」各問項之滿意度。

(2)進行內部同仁滿意度調查:

為瞭解本局警衛保全勤務工作執行 概況及各單位滿意度情形,本局不定 期針對委外保全人員服務態度及執 勤品質辦理內部員工滿意度調查,以 期提出機關安全維護策進意見及提 升本局為民服務品質。

(3)提出調查設計、抽樣設計、調查結果、

趨勢分析及檢討改善情形等:

針對上述「出進口廠商管理系統線上 申請者」及「簽審文件管理系統線上 申請者」服務滿意度調查之滿意度趨 勢進行分析,作為加強服務或改善服 務措施之參考。

2.運用其他機制 瞭解民眾對服 務的評價

善用各類意見調查工具與機制,瞭解民眾 對服務的評價及意見,並據以改善既有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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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執行策略 具體推動作法

(二)積極回應民 眾意見

有效及時處理民 眾之意見、抱怨 及陳情

(1) 建置民眾意見反映(含新聞輿情)處 理機制及標準作業程序:

A. 依「本部及所屬各單位新聞處理及聯 繫注意事項」辦理,並為廣宣本局施 政措施,除發布新聞稿,亦適時發布 Line@及臉書。

B. 「民眾信箱處理流程」公布於本局網 站,抱怨民眾除可於洽公現場填寫建 議書,亦可至本局「民意信箱」反映,

可有效及時處理民眾意見;相關規定 如「局長信箱作業要點」、「處理人民 陳情案件注意事項」及「民眾抱怨處 理程序」公布於本局內部網站,週知 同仁據案辦理。

(2) 提供民眾意見反映後續追蹤處理:

按季檢討民意信箱及首長信箱民眾 意見,亦針對民眾反映案件及時處 理,迅速回復,並將回覆情形滿意度 調查結果分析,作為施政或改善服務 態度之參據。

(3) 定期演練及檢討對民眾意見反映之 處理機制及標準作業程序:

針對民眾陳情、申訴或抱怨案件寄送

「人民陳情案件處理情形調查表」予 民眾,瞭解對處理情形之滿意度。民 眾對業務之建議或陳情事項,除積極 列管改善外,並作為修訂是類案件處 理機制及標準作業程序之參考。

五、開放創新 (一)開放參與 適時運用多元管道導入民眾觀點,透過溝 通與對話的方式,共創機關(單位)與民 眾合作契機。如:透過實體或網路管道,

運用多元方法如問卷、訪談、討論、體驗,

蒐集民眾對服務需求;或邀集民眾共同參 與服務設計等:

本局與經常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 許可證之廠商舉行座談,瞭解相關需求,

以利業務推動。

(二)創新服務 提出有別於現行的想法或方式,並對服務 對象具有實質效益。如:在服務遞送構 面,可參酌運用資通訊科技、跨單位及跨 機關服務流程整合、政府資訊資源共用共 享、公私協力或引進民間資源等作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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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執行策略 具體推動作法

六、專案規劃 (一)法規調適及流程簡化 1. 適時檢討及修改現有法規:

2. 簡化內、外部作業流程,擴大本機關

(單位)或第一線機關(單位)服務 措施的運作彈性,提升服務效率:

廠商英文名稱預查及廠商登記線上申 辦作業利用本局廠商登記資料庫與本 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庫介接、調和 及整合,可於廠商輸入統一編號進入 申辦畫面後,自動帶出本部商業司商 工登記相關資料,以簡化廠商登打及 本局承辦人審核該等資料作業流程,

提升服務效率。

(二)跨機關(單位)整合 以政府一體的概念,整併跨單位、跨機 關、跨中央及地方政府間服務流程,提供 全程整合服務;並集結跨機關(單位)資 源共同推動:

廠商英文名稱預查及廠商登記線上申辦 作業利用本局廠商登記資料庫與本部商 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庫介接、調和及整合,

可 於廠商輸入 統一編 號進入申辦 畫面 後,自動帶出本部商業司商工登記相關資 料,簡化廠商登打及本局承辦人審核該等 資料程序。

(三)資料開放及政府資訊資源共 用共享

盤點並開放政府資料,提供各界下載及利 用,藉由資訊資源共用共享,減省機關(單 位)作業成本,並帶動各界加值應用,創 新服務:

本 局經貿資訊 網透過 介接平台共 享資 訊,有效分享及共用資訊,降低重複作業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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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 執行策略 具體推動作法

(四)引進社會資源 透過公私協力或結合民間資源,擴大政府 服務量能及延伸服務據點;或導入社會創 新,善用民間創意及行動力,解決服務或 公共問題:

1.與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灣加工 出口區產業工會聯合會及台南市總工 業會合作辦理「國貿實務班」,預定 109 年下半年分別於高雄及臺南開課,創 造為民服務加乘效果。

2.與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及高雄關合作 辦理「貿易管理說明會」。

3.與外貿協會台中、台南及高雄辦事處及 本處轄區相關政府機關(構)、工商團 體、公協會合作辦理經貿研討會、貿 易商機及政令說明會等活動,整合運 用多方資源, 以提升 舉辦活動之效 益,並符合廠商實際需求。

4.參加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9 年度推動 大專生公部門見習計畫」,以協助大專 生了解政府部 門運作 機制及執行過 程,俾其規劃未來職涯發展。

(五)善用資通訊科技 如建置線上服務系統,或運用行動裝置、

雲端運算科技、巨量資料分析、物聯網等 技術:

1、提供全球經貿 e 指通 APP,蒐集全球 171 個國家/地區最新經貿資料包含 各國經濟與展望、各國進出口產品及 來源、年度重要商展等資料,協助公 司拓展國際市場。

2、提供線上申請以方便廠商申請補助公 司或商號參加海外國際展覽計畫,並 由系統運算補助金額等資料。

(六)分眾服務及其他策略或方法 因應服務對象屬性、居住地區及數位能力 的差異,提供專人全程服務、主動服務或 其他適性服務,降低取得服務成本:

伍、

實施步驟:

一、依據本部提升服務效能實施計畫之執行策略及方法,以創新思維、顧 客滿意及本局業務特性為考量,訂定本局 109 年度提升服務效能執行 計畫,並確實執行。

二、本局將上開執行計畫公開於本局網頁及辦公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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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局辦理上開執行計畫,相關具體推動作法與預期績效由各執行單位 提供,以作為本局自行考評之參據。

四、本局將於 110 年 1 月 15 日前將 109 年度執行績效與成果報部備查。

陸、考核作業:

一、年度查核

(一)結合「政府服務獎」評獎作業,本部將組成初評小組,據以遴選 績優單位推薦參選「政府服務獎」 。初評日期配合當年「政府服務 獎評獎實施計畫」規定本部推薦參獎作業時程提前辦理。

(二)如獲本部指派為參選單位,應依據「政府服務獎評獎實施計畫」

所列評審標準、參獎限制、應備資料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參選。

二、平時考核

(一)自行考核:

1、於 109 年 6 月 15 日及 109 年 11 月 15 日前依本執行計畫及「政府服 務獎評獎實施計畫」之各考核項目及標準進行內部各單位為民服務 工作之自行考核,並由綜企會將前 5 個月實施自行考核結果彙整後 登載於本局網站。

2、為提升本局人員電話服務品質,進行不定期抽測本局同仁電話禮貌 情形,訂定本局電話禮貌測試執行計畫,據以執行,並依據「 (政府 服務獎)電話禮貌測試量表」將測試結果登載於本局網站。

3、各單位應於 110 年 1 月 5 日前將 109 年度執行績效與成果彙送綜企 會,再由綜企會彙辦報部。

4、以上相關評核結果均將登載於本局網頁。

(二)本部考核:

1、由本部研發會不定期邀請專家學者及相關單位派員進行實地查核,

其中連續 3 年未參選「政府服務獎」或外界對服務品質有所批評之 單位,以及當年度參選「政府服務獎」者,當優先列為受輔導(考 核)對象。

2、依「政府服務獎評獎實施計畫」所訂評核項目及標準進行考核。

(18)

(二)本局收到本部不定期考核結果函後,應於 2 個月內就須改進事項 轉請各單位改進,並函報改進情形。

柒、獎勵方式:

一、前 項 不 定 期 考 核 結 果 經 簽 報 本 局 局 長 及 函 知 各 單 位 參 考 改 進 外 並 公布於本局網頁, 年 終 時 納入本局各單位績效考核項目計算。

二、年 度 終 了 , 若 獲 本部推薦參與「政府服務獎」者,依本部提升服務 效能實施計畫獎勵方式之規定,本局局長、主辦單位主管、人員及其 他有功人員等得依權責及規定辦理敘獎。

捌、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依實際需要修正或另行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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