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豐原國民中學 109 學年度體育班招生甄選入學簡章
壹、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辦理。
貳、招生項目及名額:正取 30 人,備取 15 人,為國民小學應屆畢業生。
1.羽球:正取 16 人,備取 5 人(男女兼收)。
2.角力:正取 8 人,備取 5 人(男女兼收)。
3.拔河:正取 6 人,備取 5 人(男女兼收)。
※備註:各項目應試人員若成績未達標準,該項目則不予錄取。
各單項名額不足時得以其他項目補足,各項擇優備取。
參、公告日期:109 年 4 月 7 日(星期二)至 4 月 17 日(星期五)止。
肆、公告方式:(一)本校網站首頁公告事項處。
(網址:http://www.fyjh.tc.edu.tw/)。 (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伍、報名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一)至 4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九時至十二時,
下午二時至四時。(例假日除外)
陸、報名方式:
一、親自報名:請攜帶相關證件報名。
二、委託報名:請檢附委託報名同意書。
三、一律不接受通訊報名,如為委託報名,請加附委託報名同意書。
柒、報名地點:本校學務處體育組(臺中市豐原區三豐路一段 321 號)。 電話:04-25251200 轉 105。
捌、報名手續:
一、報名費用:免收報名費。
二、索取簡章報名表:自 109 年 4 月 7 日(星期二)起至 4 月 17 日(星期五)止,每日上午八時三 十分至下午四時,向本校警衛室索取或自行至網路下載。
三、填妥報名表及繳交以下文件:
1.報名表及准考證【如附件一】。
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及影印本各一份(正本驗畢歸還)。
3.以報名項目為準,加分標準中,最高分之競賽獎狀或成績證明,正本及影印本各一份(正本 驗畢歸還,加分標準參考第十六條)。
4.本人最近兩吋脫帽半身相片一式二張自行黏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
5.委託同意書一份(若親自報名者,則免填)【如附件二】。 6.健康聲明同意書一份(必填)【如附件三】。
7.通知回郵信封一只(請貼足 28 元掛號回郵)。
玖、考試時間:109 年 4 月 25 日(星期六)上午八時十分至四十分報到(依本校公告行程進行)。
拾、考試地點:本校田徑場、體育館、柔道館、拔河場地。
拾壹、考試方式:共同術科測驗 30%,分組專項測驗 70%
一、共同術科測驗 30%
1.60 公尺 10% 2.10 公尺折返跑×4 10% 3.一分鐘仰臥起坐 10%
二、共同術科測驗給分標準如下:
(一)六十公尺測驗:受測者採站立式起跑,不得穿釘鞋,測驗一次
備註:下雨天取消該測驗項目,分數平均分配至 10 公尺折返跑及一分鐘仰臥起坐。
1.男生標準
速度(秒) 8"66 8"83 9"00 9"16 9"32 9"49 9"66 9"83 10"00 10"16 得分 10 9.5 9 8.5 8 7.5 7 6.5 6 5.5
速度(秒) 10"32 10"49 10"66 10"83 11"00 11"16 11"32 11"49 11"66 11"83 得分 5 4.5 4 3.5 3 2.5 2 1.5 1 0.5 2.女生標準
速度(秒) 9"00 9"16 9"32 9"49 9"66 9"83 10"00 10"16 10"32 10"49 得分 10 9.5 9 8.5 8 7.5 7 6.5 6 5.5
速度(秒) 10"66 10"83 11"00 11"16 11"32 11"49 11"66 11"83 12"00 12"16 得分 5 4.5 4 3.5 3 2.5 2 1.5 1 0.5
(二)10 公尺折返跑×4:持物左右折返 1.男生標準
速度(秒) 9"66 9"83 10"00 10"16 10"32 10"49 10"66 10"83 11"00 11"16 得分 10 9.5 9 8.5 8 7.5 7 6.5 6 5.5
速度(秒) 11"32 11"49 11"66 11"83 12"00 12"16 12"32 12"49 12"66 12"83 得分 5 4.5 4 3.5 3 2.5 2 1.5 1 0.5 2.女生標準
速度(秒) 10"00 10"16 10"32 10"49 10"66 10"83 11"00 11"16 11"32 11"49 得分 10 9.5 9 8.5 8 7.5 7 6.5 6 5.5
速度(秒) 11"66 11"83 12"00 12"16 12"32 12"49 12"66 12"83 13"00 13"16 得分 5 4.5 4 3.5 3 2.5 2 1.5 1 0.5
(三)一分鐘仰臥起坐:
1.男生標準
次數 55 52 49 46 43 40 37 34 31 28 得分 10 9 8 7 6 5 4 3 2 1 2.女生標準
次數 50 47 44 41 38 35 32 29 26 23 得分 10 9 8 7 6 5 4 3 2 1
三、分組專項測驗 70%
(一)羽球:1.基本動作及球路實測 (佔 70%)
2.口試 (佔 30%)
(二)角力:1.基本動作測試及比賽 (佔 80%)
2.口試 (佔 20%)
(三)拔河:1.吊繩測驗 (佔 30%)
2.個人拔河機 (佔 40%)
3.口試(佔 30%)
拾貳、錄取及備取人員名單於 109 年 4 月 25 日(星期六)下午五點前在本校公佈欄及網路公告。
拾參、 凡錄取之考生於 109 年 5 月 1 日 (星期五)下午四時前攜帶錄取通知單至教務處辦理報到,
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各單項其缺額由各單項目備取生依備取順序遞 補,如各單項名額不足時得以其他項目補足,各項擇優備取。
拾肆、考生如欲申請複查成績,請於 109 年 4 月 27 日(星期一)至 4 月 28 日(星期二),向本校體育 班招生委員會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並以一次為限。
拾伍、本簡章經本校體育班發展委員會決議通過、呈報臺中市政府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拾陸、附則:
一、心臟病、癲癇病、氣喘、脊椎畸形發展、不適於激烈運動者,為了顧及學習安全及避免影響 健康,報名前請慎重考慮。
二、體育班學生不願接受訓練或參加比賽者,國民中小學學生非依學區就讀者,應返回原學區學 校或額滿改分發學校就讀。
三、加分標準:加入總分計算
1.羽球加分標準(限六年級個人賽獎狀,不含團體賽)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全國級 10 8 6 4 2 1
2.角力加分標準(限五、六年級獎狀)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全國級 10 8 6
3.拔河加分標準(限五、六年級獎狀)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全國級 10 8 6 5
院轄市級 8 6 4 3
縣市級 6 4 3
四、防疫注意事項:
1.參加考生及陪同家長於考試當天繳交”個人健康狀況聲明切結書”(附件四)。
2.考試當日參加考生及陪同家長建議戴口罩,且不設置家長休息區,請家長自行尋找通風處休 息,且彼此間隔一公尺以上。
3.考生如戴口罩,在考試過程中為查核身分,學生須將取下口罩。
4.請考生及陪同家長提早抵達試場,以進行體溫測量工作(試場外)。
5.體溫測量相關措施:
(1)家長倘有發燒(額溫≧37.5°C)、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者,經耳溫槍≧38°C 確認者,不得進 入試場,由學校人員帶領考生至試場,並請家長聯繫其他人員於考試完畢後至試場接送 學生。
(2)參加考生如有發燒(額溫≧37.5°C)、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者,經耳溫槍≧38°C 確認者,一 律戴口罩,經家長同意,可先至本校隔離區休息,於考試最後階段再進行補考。
6.考試當日確診、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之學生,不得參加鑑定,請於考試前電話通知本校學務 處體育組。
臺中市立豐原國民中學 109 學年度體育班招生甄選
編號:________ 入學測驗報名表
姓 名 生 日 年 月 日 性別
請貼二吋 正面半身 脫帽相片 畢 業
國 小
國小 身 分 證
字 號
年 班 監 護 人
姓 名
聯絡 電話
(宅)
專長 項目
□
羽球□
角力□
拔河(手機)
通 訊 地 址
□□□
縣市 鄉鎮市區 路街 段 巷 弄 號 樓
自 願 切 結 書
本人經家長同意報考臺中市立豐原國民中學體育專長班,倘能錄取,除無條件接受 指導訓練,並代表學校參加各級比賽,以爭取最高榮譽外,願加強行為道德之修養。若有 任何不良行為,經查證屬實,願接受最嚴厲之處分,倘若不再接受訓練指導或不代表學校 參加比賽或行為符合體育班退場機制辦法時,願無條件轉回原戶籍地學校就讀,另依臺中 市政府規定非依學區就讀者,應返回原學區學校或額滿改分發學校就讀,如為本校學籍 者,轉至一般班級就讀,絕無異議。
家長簽章: 學生簽章:
………
臺中市立豐原國民中學 109 學年度 體育班招生甄選入學測驗
准 考 證
注 意 事 項
一、考生須於規定時間,攜帶准 考證到體育館報到。
二、分組專項測驗時程、順序依 現場公告進行。
三、各項測驗唱名三次,未到 者,以棄權論。
四、考羽球項目的考生,請自備 球拍,及穿著羽球鞋應考。
五、考生不得冒名頂替,如有違 規取消考試資格。
六、考生如有共同術科及分組專 項測驗,任何一項未測驗 者,一律不予錄取。
七、考生請穿著運動服應考。
請貼二吋 正面半身 脫帽照片
1、測驗日期:109 年 4 月 25 日(星期六) 2、報到時間:08:10~08:40
3、報名地點:體育館
時 間 科 目 監考老師
09:00~10:00 共同術科測驗 10:20-12:00 分組專項測驗
准考證 號碼
姓名
專長 附件一
委 託 報 名 同 意 書
立委託書人 因故確實無法親自報名 貴校 109 學年度體育 班招生甄選入學考,特委託 代為辦理報名手續。
此致
臺中市立豐原國民中學
委 託 人: (簽章)
住 址:
電 話:
身分證統一編號:
受 委 託 人: (簽章)
住 址:
電 話:
身分證統一編號:
(需檢附委託人及被委託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
中 華 民 國 1 0 9 年 月 日
附件二
健康聲明切結書
敝子弟 ,參加臺中市立豐原國民中學 109 學年 度體育班招生甄選入學考,確定無患有氣喘、心臟血管疾病、癲癇症或重 大疾病等不適體育訓練之情形。倘患有痼疾不適宜訓練時,願意依學校之 決定,辦理轉班或轉學,絕無異議。
謹此
學生簽名:
父母(或監護人)簽章:
:
中 華 民 國 1 0 9 年 月 日
附件三
個人健康狀況聲明切結書
茲保證參加 109 學年度體育班招生甄選入學考,參賽當日前 14 日內,
不屬於「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實施對象之「居家隔離」及「居 家檢疫」及「自主健康管理」之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個案實施之對象者,以 此切結。
此致
臺中市立豐原國民中學
學生簽名:
父母(或監護人)簽章:
:
中 華 民 國 1 0 9 年 月 日
※於 4 月 25 日考試當天繳交 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