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103 年 2 月 27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019275 號函備查 教育部 103 年 2 月 27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30019275A 號函核定 屏東縣政府 103 年 2 月 27 日屏府教課字第 10303220400 號函核定 高雄市政府 103 年 3 月 7 日高市教高字第 10331525500 號函核定
103學年度屏東區高級中等學校 免試入學簡章
承辦學校: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校 址:屏東縣內埔鄉水門村成功路 83 號 聯絡電話:(08)7993095
傳 真:(08)7991221
網 址:http:// www.npvs.ptc.edu.tw
103 學年度屏東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 編印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103 學年度屏東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重要日程表
項 目 日 期 地點、摘要說明 簡章及報名表訂購
調查 (集體)
103 年 4 月 2 日(星期三)至 103 年 4 月 4 日(星期五)
簡章及報名表購買 (個別)
103 年 4 月 2 日(星期三)至 103 年 6 月 11 日(星期三)
承辦學校: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 業學校
地址:屏東縣內埔鄉水門村成功 路83 號
可於屏東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 學委員會網站下載
http://www.npvs.ptc.edu.tw 超額比序多元學習
表現積分採計日期 10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 參閱簡章第8 頁 報名 103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至
103 年 5 月 30 日(星期五) 逕向所就讀之學校報名 錄取公告 103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
上午11 時 原就讀之學校 報到日期 103 年 6 月 7 日(星期六) 原就讀之學校 已 報 到 學 生 聲
明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103 年 6 月 9 日(星期一)
中午12 時 逕向原就讀之學校辦理 直
升 入 學
申訴期限 103 年 6 月 9 日(星期一) 中午
12 時 逕向原就讀之學校辦理
變 更 就 學 區 申 請期限
103 年 5 月 5 日(星期一)至 103 年 5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
參閱簡章第6頁 變 更 就 學 區 申
請結果通知
103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 下
午5 時前 參閱簡章第6頁 公 告 實 際 招 生
名額
103 年 6 月 4 日(星期三) 上午10 時
技優甄審名額流入,實際招生名 額請以
http://www.npvs.ptc.edu.tw 公告為主
網 路 選 填 志 願 日期
103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0:00 至6 月 10 日(星期二)中午 12:00
參閱簡章第7頁 103 年 6 月 11 日(星期三)
103 年 6 月 12 日(星期四)
集體報名:各國中向承辦學校報 名
第 一 次 免 試 入 學
報名日期
103 年 6 月 12 日(星期四) 個別報名:學生向國立內埔農工 (免試入學委員會)報名
項 目 日 期 地點、摘要說明 錄取公告 103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
上午11 時 各招生學校,參閱簡章第10 頁 報到日期 103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一) 各錄取學校
結果複查 103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5 時前
國立內埔農工 (免試入學委員會) 申訴期限 103 年 6 月 24 日(星期二) 下
午5 時前
國立內埔農工 (免試入學委員會) 已 報 到 學 生 聲
明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103 年 6 月 25 日(星期三)中
午12 時前 各錄取學校
公 告 實 際 招 生 名額
103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 上午10 時
直升入學及第一次免試入學餘額 併入第二次免試入學名額
實際招生名額請以
http://www.npvs.ptc.edu.tw 公告為主
變 更 就 學 區 申 請期限
103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至 103 年 7 月 4 日(星期五) 下 午5 時前
參閱簡章第6頁 變 更 就 學 區 申
請結果通知
103 年 7 月 16 日(星期三) 下
午5 時前 參閱簡章第6頁 網 路 選 填 志 願
日期
103 年 8 月 3 日(星期日)0:00 至8 月 7 日(星期四)中午 12:
00
參閱簡章第7頁 103 年 8 月 8 日(星期五)
103 年 8 月 9 日(星期六)
集體報名:各國中向承辦學校報 名
報名
103 年 8 月 9 日(星期六)
個別報名:學生向學生向國立內 埔 農 工( 免 試 入 學 委 員會)報名
錄取公告 103 年 8 月 13 日(星期三)
上午11 時 各招生學校,參閱簡章第10 頁 報到日期 103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五) 各錄取學校
結果複查 103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五) 下 午5 時前
國立內埔農工 (免試入學委員會) 第
二 次 免 試 入 學
申訴期限 103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五) 下 午5 時前
國立內埔農工 (免試入學委員會)
※注意:
一、本日程表如有變動,以相關公告為準。
二、報名辦法請詳閱本簡章第肆部分之說明。
目 錄
※重要日程表 (封面內頁)
※103 學年度屏東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招生學校一覽表 ... 1
※103 學年度屏東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簡章 ... 4
壹、依據 ... 4
貳、承辦學校 ... 4
參、招生對象及名額 ... 4
肆、報名辦法 ... 5
伍、錄取名額 ... 8
陸、超額比序方式 ... 9
柒、錄取公告 ...10
捌、報到入學 ...10
玖、放棄錄取資格 ...11
拾、複查 ...11
拾壹、申訴 ... 11
拾貳、其他 ... 12
拾參、直升入學招生名額一覽表 ... 15
拾肆、免試入學招生名額一覽表 ... 19
附錄一 103 學年度屏東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各種身分學生應繳證明文件表 …... 29
附錄二 各特殊身分學生升學優待標準 ... 30
附錄三 103 學年度屏東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國中集體報名作業注意事項 ……... 34
附錄四 103 學年度屏東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工作日程表 ... 37
附錄五 全國辦理技術型及單科型單獨招生學校一覽表 ... 40
附錄六 屏東區國中學校代碼表 ... 41
附錄七 非應屆畢業、轉學、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資賦優異縮短修業年限、國外就學返國等 學生,在超額比序部分項目之採計審查原則 ... 42
附錄八 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 ... ... 43
附錄九 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加權一覽表 ...47
附表一 變更就學區申請書 ... 51
附表二 103 學年度屏東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已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 ... 53
附表三 103 學年度屏東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結果複查申請書 ... 55
附表四 103 學年度屏東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學生申訴書 ... 57
附表五 103 學年度屏東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確認表... 59
附圖一 國立內埔農工學校位置圖... 61
※103 學年度屏東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報名表(國中集體報名、個別報名用) ...63
※103 學年度屏東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報名表(直升入學用) .. ... ... ... ...65
※簡章(含報名表件)發售辦法 ... (封 底)
103 學年度屏東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招生學校一覽表
壹、直升入學招生學校
招生學校名稱 頁 碼
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17
屏東縣立枋寮高級中學
17
屏東縣立來義高級中學
17
屏東縣立東港高級中學
17
私立美和高級中學
17
私立陸興高級中學
17
貳、免試入學招生學校
一、本區各高級中等學校【日間部】
招生學校名稱 頁 碼
國立屏東女子高級中學
21
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21
國立潮州高級中學
21
國立屏北高級中學
21
財團法人屏榮高級中學
21
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22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22
國立佳冬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23
國立東港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23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23
私立陸興高級中學
24
私立美和高級中學
24
私立新基高級中學
24
私立民生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24
1
招生學校名稱 頁 碼
私立華洲高級工業家事職業學校
24
私立日新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25
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25
屏東縣立枋寮高級中學
25
屏東縣立東港高級中學
25
屏東縣立來義高級中學
25
二、共同就學區各高級中等學校【日間部】
招生學校名稱 頁碼
高雄市林園高級中學
26
2
三、本區各高級中等學校附設進修學校【夜間上課】
招生學校名稱 頁碼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27
國立佳冬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27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27
私立民生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27
財團法人屏榮高級中學
28
私立新基高級中學
28
私立華洲高級工業家事職業學校
28
私立日新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28
四、本區綜合高級中等學校開設學程一覽表
招生學校名稱 學術學程 專門學程 頁碼
國立屏北高級中學 自然、社會 餐飲服務、商業服務
21
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自然、社會 餐飲服務、食品加工、機械技術、
電腦製圖、原住民藝能
22
國立佳冬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自然、社會
園藝與休閒、園藝技術、
食品技術、生物產業機電、
幼兒保育、應用英語、資訊技術
23
3
103 學年度屏東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簡章
壹、依據
一、中華民國 102 年 7 月 10 日華總一義字第 10200131151 號令公布之「高級中等教 育法」第三十五條至第四十一條。
二、教育部102 年 8 月 23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078575A 號令發布之「高級中等 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三、教育部102 年 8 月 2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20078504 號函備查之屏東區高中高 職免試入學作業要點。
貳、承辦學校
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103 學年度屏東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
參、招生對象及名額
一、報名資格及條件凡具備下列資格之本區(屏東縣) 學生,均得報名參加:
(一)本區內國民中學畢業生 (含應屆、非應屆、具同等學力資格、非學校型態實驗 教育)。
(二)符合「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之規定者。
(三)就讀海外設立之臺灣學校及大陸臺商子女學校,且設籍本區之學生。
(四)因戶籍遷徙或特殊理由,申請變更就學區,獲本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 會 (以下簡稱本會) 核准者。
二、招生名額
(一)各高級中等學校直升入學之招生名額,請參閱簡章第 15 頁至第 17 頁「各高級 中等學校直升入學招生名額一覽表」。
(二)各高級中等學校第一次免試入學之招生名額,請參閱簡章第 19 頁至第 28 頁「各 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招生名額一覽表」。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職業類科辦理國 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錄取報到後之缺額(含報到後放棄錄取資格),納 入第一次免試入學招生名額,並於103 年 6 月 4 日(星期三)由本會承辦學校公 告於http://www.npvs.ptc.edu.tw網頁。
4
(三)屏東區各高級中等學校第二次免試入學之招生名額,為直升入學與第一次免試 入學辦理招生錄取報到後之缺額,並於103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 由本會承辦 學校公告於 http://www.npvs.ptc.edu.tw 網頁。
肆、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類別 報名方式 報名日期
直升入學 逕向所就讀 學校報名
103 年 5 月 26~30 日(星期一~五)
上午8:00 至 12:00,下午 1:00 至 5:00。
集體報名 103 年 6 月 11~12 日(星期三~四)
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第一次 免試入學
個別報名 103 年 6 月 12 日(星期四)
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集體報名 103 年 8 月 8~9 日(星期五~六)
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第二次 免試入學
個別報名 103 年 8 月 9 日(星期六)
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二、報名地點
(一)直升入學:依原就讀學校之規定。
(二)第一次、第二次免試入學
1. 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屏東縣內埔鄉水門村成功路 83 號)。
2. 聯絡電話:08-7991103#234、211 (國立內埔農工 註冊組)
三、報名方式
(一)直升入學:依原就讀學校之規定。
(二)第一次、第二次免試入學
1. 集體報名:各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應備妥報名所需文件,向原就讀學校報名,
再由各國民中學彙整後向承辦學校 (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集體報名。
2. 個別報名:非應屆畢業生、具同等學力資格者、就讀海外設立之臺灣學校及大 陸臺商子女學校、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或申請變更就學區獲本會核准 者,得檢附報名所需文件向承辦學校 (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個別報 名。
5
四、變更就學區之申請 (一)申請資格
非本區學生,如有下列特殊因素之一者,得向本會申請參加本區之免試入學。凡 第一次免試入學獲本會核准者,第二次免試入學視同本區之學生。
1. 學生就讀或畢業國中學籍所在之免試就學區,未設置學生適性選擇的高中職課 程群別或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者。
2. 學生因搬家遷徙者。
3. 學生在國中階段跨區就學,但未遷移戶籍,並計畫返回原戶籍所在地就讀高中 職者。
4. 其他經核定的特殊因素。
(二)申請方式
1. 應屆畢業生(含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由學生填寫申請表 (如附表一,第 51 頁),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就讀之國民中學提出申請,各國民中學彙 整各學生之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後,發函至本會辦理。
2. 非應屆畢業生、具同等學力資格者、就讀海外設立之臺灣學校及大陸臺商子女 學校者:由學生填寫申請表 (如附表一,第 51 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直接 向本會提出申請。
(三)申請日期
1. 第一次免試入學:103 年 5 月 5 日(星期一)至 103 年 5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前。
2. 第二次免試入學:103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至 103 年 7 月 4 日(星期五) 下午 5 時前。
(四)審查結果通知
1. 第一次免試入學:103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 下午 5 時前。
2. 第二次免試入學:103 年 7 月 16 日(星期三) 下午 5 時前。
五、報名費用
(一)報名學生每人繳交報名作業費
1.第一次免試入學:新台幣 230 元整。
2.第二次免試入學:已報名參加屏東區第一次免試入學學生,第二次免試入學 免繳費,若未報名參加屏東區第一次免試入學學生,第二 次仍需繳費100 元。
(二)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報名作業費全部減免,報 名時請檢齊下列證明文件:
6
1.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 本及戶口名簿影本。
2.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
(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 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三)中低收入戶子女,報名作業費減免 30%(第一次免試入學新台幣 160 元整;
第二次免試入學免繳費,但若未參加屏東區第一次免試入學者應繳新臺幣 70 元整);報名時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 及戶口名簿影本。
(四)報名「103 學年度屏東區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技優生甄審入學」者,得免繳 第一次免試入學報名費。
六、報名程序
(一)直升入學:依原就讀學校之規定。
(二)第一次、第二次免試入學:
符合報名資格之學生應依下列程序,準備報名資料,應屆畢業生一律參加 集體報名,集體報名者應依原就讀學校所規定之日期繳交,非應屆畢業生、具 同等學力資格者、就讀海外設立之臺灣學校、大陸臺商子女、非學校型態實驗 教育學生及申請變更就學區獲本會核准者、個別報名者應依本會規定個別報名 時間及地點,親自辦理報名。
1. 屏東縣 12 年國教資訊管理系統自 103 年 5 月 1 日(星期四)起開放,學生多 元學習表現積分上傳資料庫截止日期:103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5:00 前;將紙本送免試入學委員會截止日期:103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 下午 5:00 前。
2. 檢具報名表件:每位報名學生均需填寫報名表,非集體報名者另需繳交國 中成績證明書正本及其他證明文件(屏東區超額比序積分 證明文件及身份證明文件),若為影本需由原就讀學校核章 證明與正本相符。
3. 志願選填:
(1)參加屏東區免試入學之學生需先至「屏東縣 12 年國教資訊管理系統」
(http://app.ptc.edu.tw/e12s)完成線上報名。
(2)志願選填系統開放日期:第一次免試入學:103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0:
00~6 月 10 日(星期二)中午 12:00;第二次免試入學:103 年 8 月 3 日(星期日)0:00~8 月 7 日(星期四)中午 12:00。
7
(3)學生線上自行選填志願後,需列印分發志願表簽章後,集體報名同學 由國中端收齊,個別報名同學逕自向本會(國立內埔農工)報名。
(4)屏東區免試入學志願選填採高職以校、科結合為單位、高中以校為單 位,至多可選填30 個志願。
七、應繳報名表件內容說明
(一)報名表:請用正楷詳實填寫報名表各項欄位(請於報名網站填妥各項欄位後,
列印成紙本並簽名)
(二)志願選填表:學生線上自行選填志願後,系統會自動計算各志願序積分,以供 參考,集體報名同學確認志願選填無誤後需列印分發志願表簽 章後由國中端收齊,個報同學逕自向本會(國立內埔農工)報名。
(三)超額比序積分確認表:
1. 屏東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積分採計截止日期:103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
2. 103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本會將積分審查結果通知國中端並開放學生個人 查詢,有疑義的同學可於5 月 28 日(星期三)前向本會申請複查。
(四)身分證明文件
符合「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規定者、低收入戶生、
原住民生、身心障礙生、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
僑生、蒙藏生,應繳交身分證明文件,請參閱附錄一(本簡章第29 頁)。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應屆畢業生應由原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已委託原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 者,不得再辦理個別報名,違者取消個別報名資格。
(二)完成報名手續後,不得要求撤銷報名或申請退還報名費,報名資料不得要求修 改、更換志願順序、補件或抽換,且所繳資料一概不予退還。
(三)志願選填表內之報名類別欄位,若校名、科別與簡章不符、書寫不清或錯誤,
而導致無法辨識時,該項志願視同作廢,由報名學生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四)報名學生填妥報名表件後,請自行備份留存,報名時應繳交正本。
伍、錄取名額
8
一、學生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核定招生名額者,全額錄取。
二、學生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核定招生名額者,採超額比序方式錄取,若經超額比序 後至最後順次仍同分時,則增額錄取,不予抽籤。
三、特殊身分學生之名額依其相關法規辦理,請參閱附錄二(本簡章第30 頁)。
四、錄取名額之流用方式
(一) 各高級中等學校於直升入學、技術型及單科型學校單獨辦理免試招生與第一 次免試入學錄取報到後仍有缺額時,其缺額(含報到後放棄錄取資格)於扣除增 額錄取名額後之餘額,納入第二次免試入學招生名額。
(二)位於共同就學區之各高級中等學校之招生名額,於第一次免試入學報到後仍有 缺額(含報到後放棄錄取資格),原則納入第二次免試入學之招生名額,但各高 級中等學校得經其所屬就學區免試入學委員會同意後,至多回流 50% 之招生 名額至其所屬就學區。
(三) 特殊身分學生之外加名額,於直升入學、技術型及單科型學校單獨辦理免試 招生與第一次免試入學報到後仍有缺額時,其缺額(含報到後放棄錄取資格)納 入第二次免試入學特殊身分生外加名額。
陸、超額比序方式
一、積分採計(一)由「屏東縣 12 年國教資訊管理系統」依「屏東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 照表」(附錄八)自動計算超額比序積分。
(二)屏東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所列項目應全數採計,並得依學校發 展特色及群科特性,至多擇3 項加權計分,但其加權各以 50%為上限;如擇教 育會考成績為加權項目時,至多擇2 科,但其加權各以 50%為上限,加權後亦 不得超過總積分的1/3。屏東區各高級中等學校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加權一覽表(附 錄九)。
(三)103 學年度免試入學管道採計國中教育會考成績時扣分方式:對於記違規 1 點 者,扣其該區國中教育會考總積分的百分之一;記違規2 點者,扣其該區國中 教育會考總積分的百分之二。屏東區國中教育會考總積分為25 分,故考生違規 1 點扣 0.25 分、違規 2 點扣 0.5 分,依此類推;扣於該科積分上。
二、比序方式
(一)總積分相同時,依超額比序項目依序逐項比較,逐項比較後,會考總積分仍相 同時,進行會考成績逐科比序(比序順序為國→英→數→社→自)(
A
>B
>9
C),逐科比序後仍同分者,進行會考成績逐科成績標示(比序順序為國→英→
數→社→自) (
A
>A >A
>B
>B
>B
>C)比序。(二) 仍同分超額時,不予抽籤,逕報各該主管機關核准,增加名額。
(三) 逐項比序時,多元學習視為一項;但加權計分時服務表現、品德表現、競賽表 現、體適能各視為一項。
柒、錄取公告
一、放榜日期(一)直升入學:103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上午 11 時。
(二)第一次免試入學:103 年 6 月 20 日(星期五)上午 11 時。
(三)第二次免試入學:103 年 8 月 13 日(星期三)上午 11 時。
二、公告方式
(一)直升入學:由原就讀學校自行公告。
(二)第一次、第二次免試入學
1. 各招生學校於學校網頁及校門口公告錄取名單。
2. 集體報名學生之錄取通知單由各招生學校郵寄,並由本會提供各國中錄取 名單。個別報名學生之錄取通知單,則由本會承辦學校直接郵寄。
3. 由報名學生自行上網查詢。
網站網址 http://www.npvs.ptc.edu.tw
捌、報到入學
一、報到日期及方式 (一)直升入學
報到日期:103 年 6 月 7 日 (星期六)。
報到方式:由原就讀學校自行公告。
(二)第一次免試入學
報到日期:103 年 6 月 23 日 (星期一)。
報到方式:錄取學生應持「錄取通知單」、身份證或戶口名簿及國中畢(修)業證 書,依各校指定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
(三)第二次免試入學
報到日期:103 年 8 月 15 日 (星期五)。
報到方式:錄取學生應持「錄取通知單」、身份證或戶口名簿及國中畢(修)業證 10
書,依各校指定時間及方式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
二、錄取學生註冊入學之後,如有發現冒名頂替或申請資料與事實不符者,取消其 錄取資格並負法律相關責任;如責任在原本之畢、結業學校時,報請其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追究學校有關人員之行政責任。
玖、放棄錄取資格
一、直升入學已報到之學生,應於103 年 6 月 9 日 (星期一) 中午 12 時前,填具本 簡章所附之「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附表二,第 53 頁),由學生或家長親送至 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始得報名參加第一次免試入學或其他入學管道。
二、第一次免試入學已報到之學生,應於103 年 6 月 25 日 (星期三) 中午 12 時前,
填具本簡章所附之「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附表二,第 53 頁),由學生或家長 親送至錄取學校辦理放棄錄取,始得報名參加第二次免試入學或其他入學管道。
拾、複查
報名學生或家長對錄取結果有疑義時,由學生或家長直接向本會承辦學校申請 複查,逾期不再受理。
一、申請日期
(一)直升入學:依原就讀學校規定。
(二)第一次免試入學:103 年 6 月 23 日 (星期一) 下午 5 時前。
(三)第二次免試入學:103 年 8 月 15 日 (星期五) 下午 5 時前。
二、申請手續
(一)由學生或家長填寫本簡章所附之「免試入學結果複查申請書」(附表三,第 55 頁),並持免試入學錄取結果通知書親自向本會(國立內埔農工)申請。
(二)複查時繳交複查費新台幣 50 元及貼足限時郵票之回郵信封。
(三)不受理郵寄申請。
三、複查結果若符合錄取標準,則增額錄取。
拾壹、申訴
報名學生個人及家長若有疑義事項,得以書面提出申訴。
一、申請日期
(一)直升入學:103 年 6 月 7 日 (星期六) 中午 12 時前 11
(二)第一次免試入學:103 年 6 月 24 日 (星期二) 下午 5 時前。
(三)第二次免試入學:103 年 8 月 15 日 (星期五) 下午 5 時前。
二、申請手續
由學生或家長填寫本簡章所附之「免試入學申訴書」(附表四,第 57 頁),以限 時掛號郵寄至 103 學年度屏東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國立內埔高級農工 職業學校,地址:912 屏東縣內埔鄉水門村成功路 83 號、電話:08-7991103 轉 234、
211)提出申訴。
三、本會於收到後,經申訴案件處理小組討論研議後,以書面函覆。
拾貳、其他
一、各招生學校應於學校資訊網站公告前一學年度各項收費項目、用途及數額;其 當學年度收費標準有調整者,應即時於學校資訊網路公告。
二、建議有下列情形者,請慎選報名入學之科別:
(一)報名電子、控制、資訊、冷凍空調、電機、電工、化工、汽車、輪機、航海、
漁業、圖文傳播、美工、廣告設計、畜產保健、美容、服裝、流行服飾、室內 設計、觀光事業、多媒體設計、多媒體動畫等科,請審慎考量實務操作上之色 彩辨識需求。
(二)報名機械、模具、電機、板金、冷凍空調、鑄造、汽車、建築、農業機械、營 建配管、土木測量、土木施工、生物產業機電、觀光事業、表演藝術等科,請 審慎考量實務操作上之肢體動作需求。
(三)嚴重肢體障礙者,報名幼兒保育、美容、表演藝術等科,請審慎考量。
三、產業特殊需求類科相關規定如下:
(一)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辦理科別
1. 機械群:模具科、鑄造科、板金科、機械木模科及配管科。
2. 動力機械群:重機科及農業機械科。
3. 化工群:紡織科及染整科。
4. 設計群:家具木工科。
5. 土木與建築群:土木科、空間測繪科。
6. 農業群:農場經營科、野生動物保育科、畜產保健科及森林科。
7. 食品群:水產食品科。
8. 海事群:航海科及輪機科。
12
9. 水產群:漁業科及水產養殖科。
(二)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學生補助、奬助原則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就讀產業特殊需求類科之學生除適用三年(夜間部學生四年) 免繳學費外並免繳雜費,餘依教育部訂頒之各該年度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奬補助 暨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三)產業特殊需求類科資訊網 http://www.tsvs.tc.edu.tw (由國立東勢高級工業職業 學校連結)
四、本會對於考生個人資料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如下:
(一)本會之集體報名資料檢核表或個別報名表之資料係依「103 年國中教育會考全 國試務會」中考生授權使用。
(二)學生於完成本會之報名程序後,即同意本會因作業需要,經由「103 年國中教 育會考全國試務會」光碟及網路傳遞取得考生之身分基本資料與國中教育會考 成績資料,作為本會之學生身分認定、成績計算作業運用。
(三)本會於報名表中對於學生資料之蒐集,係為學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登記、
分發及報到作業等招生作業之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學生至各委員 學校報到註冊作業使用,考生資料蒐集之範圍以本會報名表所列各項內容及由
「103 年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所轉入之考生身分基本資料、國中教育會 考測驗成績資料為限。
(四)本會蒐集之學生資料,因招生、統計與考生註冊作業需要,於學生完成報名作 業後,即同意本會、所屬各委員學校及教育部進行使用,使用範圍亦以前項規 定為限。
(五)學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依該法行使之權利,將不因報名作 業而拋棄或限制,惟考量招生作業之公平性,學生報名之相關證明文件應於報 名時一併提出,完成報名作業後不得要求補件、修改或替換,未附證明文件或 證明書中各欄填寫不全者,一律不予採認,所繳報名費用及相關證明文件亦不 退還。若學生不提供前開各項相關個人資料,本會將無法進行該學生之分發作 業,請特別注意。
(六)完成報名程序之學生,即同意本會對於學生個人資料蒐集類別、使用範圍、方 式、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並同意本會對於學生個人資料進行蒐 集或處理。
五、如遇颱風警報或發生重大天然災害時,請至本會查詢所發布之緊急措施消息。
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會審議辦理。
13
14
(彩色隔頁)
拾參、直升入學招生名額一覽表
15
16
屏東區辦理直升入學之高級中等學校一覽表
外加名額 身心障礙 原住民
學校名稱
部別上課時段 科別 性別 直升 名額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校址:907屏東縣屏東市和平路429 號 電話:08-7663916
網址:http://web.dtjh.ptc.edu.tw
日間部 普通科 不限 60 2 2 2 2
屏東縣立枋寮高級中學
校址:940屏東縣枋寮鄉新龍村義民路3 號 電話:08-8782095
網址:http://www.flhs.ptc.edu.tw
日間部 普通科 不限 64 2 2 2 2
屏東縣立來義高級中學
校址:922 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村中正路 147 號 電話:08-7850086
網址:http://web.lyhs.ptc.edu.tw/tw/
日間部 普通科 不限 36 1 1 1 1
屏東縣立東港高級中學
校址:928屏東縣東港鎮船頭路1 號 電話:08-8322014
網址:http://www.dkjh.ptc.edu.tw/
日間部 普通科 不限 96 2 2 2 2
日間部 普通科 不限 67 2 2
日間部 資訊科 不限 9 1 1
私立美和高級中學
校址:912 屏東縣內埔鄉美和村學人路 323 號 電話:08-7792045#34
網址:
http://www.mhsh.ptc.edu.tw/0418/index8.asp 日間部 電機科 不限 14 1 4
1 4
私立陸興高級中學
校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廣東路150 號 電話:08-7225837
網址:http://www.lssh.ptc.edu.tw/
日間部 普通科 不限 71 2 2 2 2
17
18
(彩色隔頁)
拾肆、第一次及第二次免試入學招生名額一覽表
一、報名參加第一次及第二次免試入學學生,應依本簡章規定之時 間及方式,選填本處所列招生學校作為志願學校。
二、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職業類科辦理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 學錄取報到後缺額(含報到後放棄錄取資格),納入第一次免試 入學招生名額,並於103 年 6 月 4 日(星期三)由本會承辦學校 公告於http://www.npvs.ptc.edu.tw
三、第二次免試入學招生名額,將於103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 由 本會承辦學校公告於http://www.npvs.ptc.edu.tw
19
欄位說明
欄位
1 2 3 4 5 6 7
外加名額 身心障礙 原住民生
學校名稱
上課時段部別 科別學校 科組 代碼
性別 招生 名額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資料處理科 不限 40 (1) (1) 國際貿易科 不限 40 1 1 欄
位 內
容
國立○○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校址:412 ○市○區○路○號 電話:0*-********#321、323 網址:http://www.***.**.edu.tw
日間部
商業經營科 不限 40 (2) 3
(2) 3
欄位1 學校名稱:有進修學校者,係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設立。
欄位2 部別(上課時段):日間部修業3年,夜間部修業4年,進修學校修業3年;分校加註(分 部);進修學校(夜)係指夜間上課,進修學校(日)係指日間上課,進修學校(週末)係指 週六及週日之日間上課,進修學校(二日班)係指每週擇兩日之下午及夜間上課(詳情 請逕洽招生學校)。
欄位3 科別:高中或高職附設普通科者為「普通科」,職業學校或高中附設職業類科者,
明列其科別名稱,綜合高中為「綜合高中」(設有綜合高中之招生學校,其所開設之 學程請參閱簡章第 2 頁),若科別加註「產特」者,表該科別為產業特殊需求類科,
請參閱簡章第 11 頁之相關規定。
欄位4 學校科組代碼
欄位5 性別:註明「男」者為僅收男生,註明「女」者為僅收女生,註明「不限」者為男 女兼收。
欄位6 招生名額: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不含特殊身分學生外加名額)。
欄位7 外加名額
身心障礙生外加名額:加註 ( ) 者係各高級中等學校科組得提供之招生名額,各高 級中等學校科組身心障礙生外加錄取人數達到「身心障礙之全校外加總名額」時,
即不再錄取;未加註 ( ) 者為各高級中等學校科組確定之外加名額。
身心障礙生之總計外加名額:各高級中等學校身心障礙生外加名額總數為原核定招 生名額乘以 2% (小數點無條件進位取整數)。
原住民之各科外加名額:加註 ( ) 者係各高級中等學校科組得提供之招生名額,各 高級中等學校科組原住民外加錄取人數達到「原住民之全校外加總名額」時,即不 再錄取;未加註 ( ) 者為各高級中等學校科組確定之外加名額。
原住民之總計外加總額:各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外加名額總數為原核定招生名額乘 以 2% (小數點無條件進位取整數)
備註:其他特殊身分學生外加名額依簡章附錄二說明辦理。
20
一、屏東區各高級中等學校【日間部】
外加名額 身心障礙 原住民生
學校名稱
部別/
上課 時段
科別 學校科 組代碼
性 別
招 生 名 額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國立屏東女子高級中學
校址:900屏東縣屏東市仁愛路94 號 電話:08-7362204
網址:http://www.ptgsh.ptc.edu.tw
日間部 普通科 130302/
101 女 570 12 12 22 22
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校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忠孝路231 號 電話:08-7656444
網址:http://www.pths.ptc.edu.tw
日間部 普通科 130305/
101 男 670 15 15 14 14
國立潮州高級中學
校址:920 屏東縣潮州鎮中山路 11 號 電話:08-7882017 轉 203
網址:http://www.ccsh.ptc.edu.tw
日間部 普通科 130306/
101
不
限 520 11 11 11 11
國立屏北高級中學
校址:907屏東縣鹽埔鄉彭厝村莒光路 168 號
電話:08-7937493
網址:http://www.ppsh.ptc.edu.tw
日間部 綜合高中 130322/
109
不
限 304 7 7 7 7
普通科 131307/
101
不
限 225 4 5 資訊科 131307/
305 不
限 144 3 7 電子科 131307/
306 不
限 96 3 7 國際貿易科 131307/
402 不
限 96 3 5 資料處理科 131307/
404 不
限 144 5 5 餐飲管理科 131307/
408 不
限 384 2 4 應用外語科
(日文組)
131307/
421 不
限 96 3 5
財團法人屏榮高級中學
校址:900 屏東縣屏東市民學路 100 號 電話:08-7223409
網址:http://www.prhs.ptc.edu.tw
日間部
幼兒保育科 131307/
503 不
限 48 2 25
6 44
21
綜合高中 130401/
109 不
限 110 6 5
農場經營科 130401/
201 不
限 35 2 2
農業機械科 130401/
205 不
限 35 0 2
食品加工科 130401/
206 不
限 35 0 2 野生動物
保育科
130401/
214 不
限 35 1 2 機械科 130401/
301 不
限 35 0 2 汽車科 130401/
303 不
限 35 0 2 電機科 130401/
308 不
限 35 0 2
國立內埔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校址:912 屏東縣內埔鄉水門村成功路 83 號
電話:08-7991103
網址:http://www.npvs.ptc.edu.tw
日間部
家政科 130401/
501 不
限 35 0 9
2 21
機械科 130403/
301 不
限 71 (2) (2)
汽車科 130403/
303 不
限 70 (2) (2)
電子科 130403/
306 不
限 72 (2) (2)
電機科 130403/
308 不
限 72 (2) (2)
建築科 130403/
311 不
限 71 (2) (2)
化工科 130403/
315 不
限 72 (2) (2)
製圖科 130403/
363 不
限 36 (2) (1)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校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25 號 電話:08-7523781
網址:http://www.ptivs.ptc.edu.tw
日間部
土木科 130403/
365 不
限 71 (2) 12
(2) 13
22
綜合高中 130404/
109 不
限 152 2 (4) 農場經營科 130404/
201 不
限 36 1 1 園藝科 130404/
202 不
限 36 1 1 農業機械科 130404/
205 不
限 36 1 1 食品加工科 130404/
206 不
限 72 2 2 畜產保健科 130404/
217 不
限 36 1 1
國立佳冬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校址:931 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農街 67 號
電話:08-8662726
網址:http://w3.ctvs.ptc.edu.tw
日間部
餐飲管理科 130404/
408 不
限 36 1 9
1 9
電子科 130410/
306 不
限 71 1 2 家政科 130410/
501 不
限 35 1 1 輪機科 130410/
702 不
限 72 1 2 水產養殖科 130410/
705 不
限 36 1 1 航運管理科 130410/
717 不
限 71 2 1
國立東港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校址:928屏東縣東港鎮豐漁街66 號 電話:08-8333131
網址:http://www.tkms.ptc.edu.tw/
日間部
水產食品科 130410/
718 不
限 72 2 8
1 8
普通科 130417/
101 不
限 36 2 (2) 資訊科 130417/
305 不
限 33 1 (2) 電子科 130417/
306 不
限 33 1 (2) 電機科 130417/
308 不
限 72 1 (2) 資料處理科 130417/
404 不
限 70 1 (2) 觀光事業科 130417/
407 不
限 72 1 (2)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校址:946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 38 號 電話:08-8892010 # 212
網址:http://www.hcvs.ptc.edu.tw
日間部
餐飲管理科 130417/
408 不
限 36 1 8
(2) 8
23
屏東縣私立陸興高級中學
校址:900 屏東縣屏東市廣東路 150 號 電話:08-7225837
網址:http://www.lssh.ptc.edu.tw/
日間部 普通科 131308/
101 不
限 244 7 7 7 7
普通科 131311/
101 不
限 158 5 5 資訊科 131311/
305 不
限 39 1 1
私立美和高級中學
校址:912 屏東縣內埔鄉美和村學人路 323 號
電話:08-7792045
網址:http://www.mhsh.ptc.edu.tw
日間部
電機科 131311/
308 不
限 34 1
7
1
7
資料處理科 131312/
404 不
限 46 1 1 觀光事業科 131312/
407 不
限 46 1 1
私立新基高級中學
校址:928 屏東縣東港鎮新基街 128 號 電話:08-8322055#12
網址:http://www.hcsh.ptc.edu.tw
日間部
餐飲管理科 131312/
408 不
限 46 1 3
1 3
資訊科 131409/
305 不
限 46 1 1 資料處理科 131409/
404 不
限 46 1 1 廣告設計科 131409/
406 不
限 46 2 2 觀光事業科 131409/
407 不
限 46 2 2 餐飲管理科 131409/
408 不
限 184 2 2
私立民生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校址:900 屏東縣屏東市民生東路 12 號 電話:08-7223029
網址:http://www.msvs.ptc.edu.tw/
日間部
美容科 131409/
504 不
限 92 2 10
2 10
普通科 131416/
101 不
限 34 1 (1)
汽車科 131416/
303 不
限 48 1 (2)
資料處理科 131416/
404
不
限 48 1 (2) 餐飲管理科 131416/
408 不
限 96 2 (2)
私立華洲高級工業家事職業學校
校址:900屏東縣屏東市歸心里歸仁路 63 巷 99 號
電話:08-7521516
網址:http://www.hcivs.ptc.edu.tw/
日間部
美容科 131416/
504 不
限 48 1 6
(2) 6
24
汽車科 131418/
303 不
限 96 2 2 資訊科 131418/
305 不
限 48 1 1 資料處理科 131418/
404 不
限 48 1 1
私立日新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校址:920 屏東縣潮州鎮五魁里太平路 224 號
電話:08-7882343 # 12
網址:http://www.jhvs.ptc.edu.tw/
日間部
餐飲管理科 131418/
408 不
限 48 1 5
1 5
屏東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校址:907 屏東縣屏東市和平路 429 號 電話:08-7663916
網址:http://web.dtjh.ptc.edu.tw
日間部 普通科 134304/
101
不
限 140 3 3 3 3
屏東縣立枋寮高級中學
校址:940 屏東縣枋寮鄉新龍村義民路 3 號
電話:08-8782095
網址:http://www.flhs.ptc.edu.tw
日間部 普通科 134321/
101
不
限 95 4 4 5 5
屏東縣立東港高級中學
校址:928 屏東縣東港鎮船頭路 1 號 電話:08-8322014
網址:http://www.dkjh.ptc.edu.tw/
日間部 普通科 134324/
101
不
限 141 3 3 3 3
屏東縣立來義高級中學
校址:922 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村中正路 147 號
電話:08-7850086
網址:http://web.lyhs.ptc.edu.tw
日間部 普通科 134334/
101
不
限 74 3 3 3 3
25
二、共同就學區各高級中等學校【日間部】
學校名稱
部別上課時段 科別 學校
科組代碼 性別 招生名額
高雄市立林園高級中學
校址:832 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北路 481 號 電話:07-6412059
網址:http://www.ly.ks.edu.tw/
(限東港鎮之國民中學畢業生填報)
日間部 普通科 C1567 不限 3
26
三、各高級中等學校附設進修學校【夜間上課】
外加名額 原住民
生
學校名稱
部別上課時段 科別 學校科
組代碼 性 別
招 生 名 額
身 心 障 礙 生
各 科 名 額
總 計 名 額 汽車科 130C03/303 不
限 80 1 2 電子科 130C03/306 不
限 80 1 2 電機科 130C03/308 不
限 40 1 1 化工科 130C03/315 不
限 40 1 1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校址:900 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 25 號 電話:08-7523781
網址:http://www.ptivs.ptc.edu.tw
進修學校 夜間上課
製圖科 130C03/363 不
限 40 1 1 7
國立佳冬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校址:931屏東縣佳冬鄉佳冬村佳農街67 號
電話:08-8662726 # 111 網址:http://w3.ctvs.ptc.edu.tw
進修學校
夜間上課 食品加工科 130C04/206 不
限 13 1 1 1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校址:946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 38 號 電話:08-8892010 # 300
網址:http://163.24.155.9/index.php
進修學校
夜間上課 觀光事業科 130C17/407 不
限 5 1 1 1
資料處理科 1314C9/404 不
限 100 2 2 觀光事業科 1314C9/407 不
限 50 1 1 餐飲管理科 1314C9/408 不
限 150 3 3
私立民生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校址:900 屏東縣屏東市民生東路 12 號 電話:08-7223029 # 17
網址:http://www.msvs.ptc.edu.tw/
進修學校 夜間上課
美容科 1314C9/504 不
限 50 1 1 7
27
資料處理科 131B07/404 不
限 50 2 7
財團法人屏榮高級中學
校址:900 屏東縣屏東市民學路 100 號 電話:08-7223409
網址:http://www.prhs.ptc.edu.tw
進修學校 夜間上課
餐飲管理科 131B07/408 不
限 50 1 7 14
私立新基高級中學
校址:928 屏東縣東港鎮新基街 128 號 電話:08-8322055 # 12
網址:http://www.hcsh.ptc.edu.tw
進修學校
夜間上課 資料處理科 131B12/404 不
限 100 2 2 2
私立華洲高級工業家事職業學校
校址:900 屏東縣屏東市歸心里歸仁路 63 巷99 號
電話:08-7521516
網址:http://www.hcivs.ptc.edu.tw/
進 修 學 校
夜間上課 資料處理科 131C16/404 不
限 50 1 1 1
汽車科 131C18/303 不
限 50 0 1
資料處理科 131C18/404 不
限 50 2 1
私立日新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校址:920 屏東縣潮州鎮五魁里太平路 224 號
電話:08-7882343
網址:http://www.jhvs.ptc.edu.tw/
進修學校 夜間上課
餐飲管理科 131C18/408 不
限 50 1 1 3
28
附錄一 103 學年度屏東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各種身分學生應繳證明文件表
各種身分別 應繳證明文件
符合「特殊教育學 生調整入學年齡及 修 業 年 限 實 施 辦 法」之規定者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核定證明文件。
低收入戶生 中低收入戶生
持有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正本並應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 領失業給付者
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 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 日期為準)。
原住民生 1.本人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一份,戶口名簿上並應有山地原住民 或平地原住民記事。
2.原住民族語認證(無者免附)
身心障礙生
持有下列證明之一者:
1.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鑑 定為身心障礙,應安置就學之證明文件。
境外優秀科技人才 子女
1.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分發「國民中學」入學函件。
2.就讀學校成績單。
政府派赴國外工作 人員子女
1.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分發「國民中學」入學函件。
2.就讀學校成績單。
僑生 僑務委員會僑生輔導室核發報名本年度高中高職五專入學之僑 生身分證明。
蒙藏生 1.蒙藏委員會核發之族籍證明。
2.蒙語或藏語甄試合格證明。
3.戶口名簿影本。
退伍軍人
1.軍官:國防部核准退伍證明文件。
2.士官、士兵:各主管總司令部核准退伍證明文件。
3.替代役:主管機關核准退役證明文件。
4.因殘免役或除役者:主管機關核准免役或除役證明文件。
5.退伍日期在 103 年 8 月 31 日(含) 以前並檢具「退伍時間證明」
文件者,准以退伍軍人身分報名。
註:原住民生、身心障礙生、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
僑生、蒙藏生、退伍軍人,若具有兩種以上特殊身分者,應自行擇一繳驗該項證 明文件,審驗合格後,以該身分為優待依據。
29
附錄二 各特殊身分學生升學優待標準
特殊身分別 升學優待標準 備註
身心障礙生
法規: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一、身心障礙生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不占各 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各校(系、科)招生名額:參加 免試入學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加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二、身心障礙生外加名額,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 計算,其計算遇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 算。身心障礙生依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進行比序,但成 績總分或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相同,如訂有分項比序或 同分參酌時,經比序或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結果均相同 者,增額錄取,不受百分之二限制。
原住民生
法規: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 一、原住民生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不占各級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各校(系、科)招生名額:參加免 試入學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加百分之十計算。但取得 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超額比序總積分加百分 之三十五計算。
二、原住民生外加名額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 算,其計算遇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
原住民生依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進行比序,但成績總分 或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相同,如訂有分項比序或同分參 酌時,經比序或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結果均相同者,增 額錄取,不受百分之二限制。
三、原住民聚集地區、重點學校及特殊科系,得衡酌學校資 源狀況、區域特性及入學管道,依原住民學齡人口分布情 形及就讀現況專案調高比率;其調高之比率,高級中等學 校,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僑生
法規: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
一、僑生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不占各級主管 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各校(系、科)招生名額:參加免試入 學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加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二、僑生外加名額,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算,
其計算遇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僑生 依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進行比序,但成績總分或總積分經 加分優待後相同,如訂有分項比序或同分參酌時,經比序 或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結果均相同者,增額錄取,不受百 分之二限制。
僑生不得申 請就讀各級 補習與進修 學校,及其 他僅於夜 間、例假日 授課之班別
30
特殊身分別 升學優待標準 備註
蒙藏生
法規: 蒙藏學生升學優待辦法
一、蒙藏學生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不占各級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各校(系、科)招生名額:參加免 試入學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加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二、蒙藏學生外加名額,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 算,其計算遇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
蒙藏學生依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進行比序,但成績總分或 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相同,如訂有分項比序或同分參酌 時,經比序或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結果均相同者,增額錄 取,不受百分之二限制。
政府派外工作 人員子女
法規: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
一、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 式辦理,不占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招生名額,
其加分優待規定如下:
(一)返國就讀一學年以下者,參加免試入學者,其超額比序 總積分以加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二)返國就讀超過一學年且在二學年以下者,參加免試入學 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以加百分之十五計算。
(三)返國就讀超過二學年且在三學年以下者,加免試入學 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以加百分之十計算。
二、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外加名額,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 加百分之二計算,其計算遇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
取整數計算。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依總積分經加分優 待後進行比序,但成績總分或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相 同,如訂有分項比序或同分參酌時,經比序或同分參酌 至最後一項結果均相同者,增額錄取,不受百分之二限 制。
境外優秀科技 人才子女
法規: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來臺就學辦法
一、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式辦 理,不占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各校(系、科)招生 名額,其加分優待規定如下:
(一)來臺就讀一學年以下者,參加免試入學者,其超額比序 總積分以加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二)來臺就讀超過一學年且在二學年以下者,參加免試入學 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以加百分之十五計算。
(三)來臺就讀超過二學年且在三學年以下者,加免試入學 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以加百分之十計算。
二、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其外加名額,以原核定招生名額
31
特殊身分別 升學優待標準 備註 外加百分之二計算,其計算遇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
法,取整數計算。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依總積分經加 分優待後進行比序,但成績總分或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 相同,如訂有分項比序或同分參酌時,經比序或同分參 酌至最後一項結果均相同者,增額錄取,不受百分之二 限制。
退伍軍人
法規:退伍軍人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優待辦法
一、退伍軍人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不占各級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各校(系、科)招生名額,其加分 優待規定如下:
(一)在營服役期間五年以上:
1.退伍後未滿一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總 分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2.退伍後一年以上,未滿二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二十計算。
3.退伍後二年以上,未滿三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十五計算。
4.退伍後三年以上,未滿五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十計算。
(二)在營服役期間四年以上未滿五年:
1.退伍後未滿一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總 分百分之二十計算。
2.退伍後一年以上,未滿二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十五計算。
3.退伍後二年以上,未滿三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十計算。
4.退伍後三年以上,未滿五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五計算。
(三)在營服役期間三年以上未滿四年:
1.退伍後未滿一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總 分百分之十五計算。
2.退伍後一年以上,未滿二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十計算。
3.退伍後二年以上,未滿三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其採計 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五計算。
4.退伍後三年以上,未滿五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
以加原始總分百分之三計算。
(四)在營服役期間未滿三年,已達義務役法定役期(不含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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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身分別 升學優待標準 備註 補充兵役、國民兵役及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滿者),且
退伍後未滿三年,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總 分百分之五計算。
(五)在營服現役期間因下列情形不堪服役而免役或除役,領 有撫卹證明,於免役、除役後未滿五年:
1.因作戰或因公成殘,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 總分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2.因病成殘,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總分百分 之五計算。
二、退伍軍人外加名額,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 算,其計算遇小數點時,採無條件進位法,取整數計算。
退伍軍人依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進行比序,但成績總分 或總積分經加分優待後相同,如訂有分項比序或同分參 酌時,經比序或同分參酌至最後一項結果均相同者,增 額錄取,不受百分之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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