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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報告 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目 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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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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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2 年度雲嘉南工業區就業市場調查」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雲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

期末報告

執行機構:異視行銷市場調查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期間:102 年 8 月 13 日~102 年 11 月 22 日

(2)
(3)

第一章 計畫概述 ... 1

 

一、計畫背景 ... 1 

二、計畫目的 ... 2 

三、計畫架構 ... 2 

四、研究架構 ... 5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11

 

一、就業市場概況 ... 11 

二、就業穩定度 ... 11 

三、臺灣就業市場現況分析 ... 13 

四、雲嘉南就業市場現況 ... 18 

五、雲嘉南重點行業整理 ... 20 

第三章 調查方法說明 ... 43

 

一、焦點座談會 ... 43 

二、問卷調查 ... 52 

三、深度訪談 ... 64 

第四章 調查結果 ... 70

 

一、焦點座談會 ... 70 

二、問卷調查 ... 74 

三、深度訪談結果 ... 97 

四、就業博覽會概況分析 ... 101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114

 

一、量化調查結論 ... 114 

二、量化調查建議 ... 114 

三、質化調查結論 ... 115 

四、質化調查建議 ... 119 

附件 ... 123

 

附件一、參考文獻 ... 123 

附件二、調查問卷 ... 125 

錄

(4)

附件三、焦點座談會議題 ... 137 

附件四、深度訪談大綱 ... 138 

附件五、焦點座談會簡報資料 ... 140 

附件六、焦點座談會簽到表 ... 151 

附件七、焦點座談會受訪者逐字稿 ... 163 

附件八、深度訪談受訪者逐字稿 ... 173 

附件九、期末審查會議紀錄 ... 188 

附件十、期末審查會議紀錄回應表 ... 190 

(5)

表2-1 相關研究蒐集 ... 11 

表2-2 人力資源調查統計指標摘要 ... 16 

表2-3 塑膠製品製造業之行業名稱 ... 20 

表2-4 塑膠製品製造業歷年受僱員工人數統計表 ... 21 

表2-5 塑膠製品製造業歷年薪資條件統計表 ... 22 

表2-6 塑膠製品業受僱人數─按主要職業分 ... 23 

表2-7 塑膠製品業受僱人員平均薪資─按主要職業分 ... 24 

表2-8 機械設備製造業之行業名稱 ... 25 

表2-9 機械設備製造業歷年受僱員工人數統計表 ... 26 

表2-10 機械設備製造業歷年薪資條件統計表 ... 27 

表2-11 機械設備製造業受僱人數之職類分布 ... 28 

表2-12 機械設備製造業受僱人員平均薪資─按主要職業分 ... 30 

表2-13 金屬製品製造業之行業名稱 ... 31 

表2-14 金屬製品製造業歷年受僱員工人數統計表 ... 32 

表2-15 金屬製品製造業歷年薪資條件統計表 ... 33 

表2-16 金屬製品業受僱人數─按主要職業別分 ... 34 

表2-17 金屬製品業受僱人員平均薪資─按主要職業分 ... 36 

表2-18 食品製品製造業之行業名稱 ... 37 

表2-19 食品製品製造業歷年受僱員工人數統計表 ... 38 

表2-20 食品製品製造業歷年薪資條件統計表 ... 39 

表2-21 食品製品製造業受僱人數-按主要職業分 ... 40 

表2-22 食品製品製造業受僱人員薪資-按主要職業分 ... 41 

表3-1 廠商負責人或人事主管 ... 44 

目錄

(6)

表3-2 本計畫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 ... 45 

表3-3 地方政府或臺南職訓及所屬單位代表人員 ... 46 

表3-4 工作時程表 ... 49 

表3-5 經濟部雲嘉南地區工業區家數統計表 ... 52 

表3-6 工業區整理表 ... 54 

表3-7 地區及行業別抽樣分配表 ... 55 

表3-8 營收分層抽樣分配表 ... 56 

表3-9 接觸紀錄表 ... 59 

表3-10 雲嘉南地區工業區整理表 ... 65 

表4-1 行業別統計表 ... 74 

表4-2 地區別統計表 ... 74 

表4-3 營收分層別統計表 ... 75 

表4-4 未來一年內預計招募員工情形統計表 ... 75 

表4-5 未來一年內預計招募員工情形與基本資料交叉統計表 ... 76 

表4-6 未來一年人力增加原因 ... 77 

表4-7 未來一年人力增加原因與基本資料交叉統計表 ... 78 

表4-8 未來一年人力縮減原因 ... 78 

表4-9 未來一年人力縮減原因與基本資料交叉統計表 ... 79 

表4-10 塑膠製品製造業預計招募員工數 ... 80 

表4-11 塑膠製品製造業較需要之人員 ... 80 

表4-12 塑膠製品製造業較需要之技能 ... 81 

表4-13 塑膠製品製造業願意給予的待遇 ... 82 

表4-14 機 械 設 備 製 造 業 預計招募員工數 ... 82 

表4-15 機械設備製造業較需要之人員 ... 83 

表4-16 機械設備製造業較需要之技能 ... 84 

(7)

表4-18 金 屬 製 品 製 造 業 預計招募員工數 ... 85 

表4-19 金屬製品製造業較需要之人員 ... 86 

表4-20 金屬製品製造業較需要之技能 ... 87 

表4-21 金屬製品製造業願意給予的待遇 ... 88 

表4-22 食 品 製 品 製 造 業 預計招募員工數 ... 88 

表4-23 食品製品製造業較需要之人員 ... 89 

表4-24 食品製品製造業較需要之技能 ... 90 

表4-25 食品製品製造業願意給予的待遇 ... 91 

表4-26 四個行業別願意給予的待遇與有/無技能需求交叉統計表 ... 92 

表4-27 需要職訓局的支援服務情形 ... 93 

表4-28 公司目前需要就業服務中心的支援服務情形 ... 93 

表4-29 公司目前員工數 ... 94 

表4-30 公司外籍員工數 ... 95 

表4-31 公司的員工年齡層分佈最高情形 ... 95 

表4-32 年齡層分佈大約佔全公司員工百分比 ... 96 

(8)

圖1-1 調查設計架構圖 ... 4 

圖1-2 研究設計架構圖 ... 10 

圖2-1 塑膠製品製造業歷年受僱員工人數統計圖 ... 21 

圖2-2 塑膠製品製造業歷年薪資條件統計圖 ... 22 

圖2-3 機械設備製造業歷年受僱員工人數統計圖 ... 26 

圖2-4 機械設備製造業歷年薪資條件統計圖 ... 27 

圖2-5 金屬製品製造業歷年受僱員工人數統計圖 ... 33 

圖2-6 金屬製品製造業歷年薪資條件統計圖 ... 34 

圖2-7 食品製品製造業歷年受僱員工人數統計圖 ... 38 

圖2-8 食品製品製造業歷年薪資條件統計圖 ... 39 

圖3-1 焦點團體之執行流程 ... 50 

圖3-2 焦點團體資料處理流程圖 ... 51 

圖3-3 親訪調查首頁示意圖 ... 58 

圖3-4 前測流程圖 ... 61 

圖3-5 資料檢誤流程圖 ... 63 

圖3-6 質化資料分析模式五步驟 ... 68 

圖4-1 深度訪談因果要徑圖 ... 97 

目錄

(9)

摘要

為 整 合 雲 嘉 南 地 區 所 轄 工 業 區 資 源 , 強 化 跨 區 域 合 作 機 制 , 本(102)年 度 辦 理「102 年 雲 嘉 南 工 業 區 就 業 市 場 調 查 」,先 行 盤 點、歸 納 與 整 理 在 地 工 業 區 就 業 服 務 資 源 與 職 業 訓 練 需 求,期 能 提 供 勞 雇 雙 方 就 業 市 場 情 勢 及 就 業 訊 息 , 並 瞭 解 僱 用 廠 商 職 業 訓 練 需 求,提 早 規 劃 職 涯 發 展,進 而 對 公 立 就 服 及 職 訓 機 構 可 調 整 的 服 務 項 目 內 容 及 未 來 努 力 方 向,提 出 相 關 建 議。爾 後,也 將 依 據 盤 點 之 服 務 資 源,對 應 中 心 資 料 庫 規 劃 適 切 性 就 業 媒 合 或 職 業 訓 練 規 劃,達 成 就 業 市 場 供 給 面 與 需 求 面 均 衡 的 目 標 。

一、量化調查概述

量 化 調 查 於102 年 8 月 22 日 至 10 月 31 日 進 行 正 式 調 查,抽 樣 方 法 以 CATI 系 統 進 行 電 腦 全 面 普 查,本 調 查 最 後 回 收 有 效 樣 本 共 2,325 份,在 95%的 信 心 水 準 下 , 抽 樣 誤 差 為 正 負 1.63 個 百 分 點 。

調 查 發 現 有 一 成 三(13.3%)的 受 訪 者 未 來 一 年 內 會 招 募 員 工 , 以 食 品 製 品 製 造 業 的 14.4%、雲 林 地 區 (15.0%)、營 收 分 層 以 超 過 1000 萬 元 (15.2%)等 比 例 較 高。各 行 業 別 皆 是 以 生 產 線 上 組 裝(現 場 )人 員 的 需 求 最 高 (塑 膠 製 品 製 造 業 : 72.2%、機 械 設 備 製 造 業:31.7%、金 屬 製 品 製 造 業:54.1%、食 品 製 品 製 造 業 : 74.2%)。

各 行 業 別 需 要 技 能 方 面 , 塑 膠 製 品 製 造 業 較 需 要 射 出 機 械 設 備 操 作 技 能 (34.7%),機 械 設 備 製 造 業 較 需 要 車 床 /銑 床 操 作 技 能 (28.6%),金 屬 製 品 製 造 業 較 需 要 機 台 操 作 技 能(18.8%), 食 品 製 品 製 造 業 較 需 要 手 工 或 是 小 型 的 手 持 工 具 操 作 技 能(20.2%)。

依 照 給 予 月 薪 的 比 例 進 行 分 類 ,19,000~21,999 元 較 高 的 比 例 為 塑 膠 製 品 製 造 業(34.7%)及 食 品 製 品 製 造 業 (16.9%),22,000~24,999 元 較 高 的 比 例 為 機 械 設 備 製 造 業(25.4%)及 金 屬 製 品 製 造 業 (23.5%)。

調 查 建 議 有 二,一 為 相 關 單 位 要 對 於 雲 林 地 區 的 食 品 製 品 製 造 業 進 行 調 查 , 以 瞭 解 各 工 業 區 需 要 的 人 力 資 源 多 寡,引 進 當 地 附 近 鄉 鎮 市 的 二 度 就 業 婦 女 或 中 年 失 業 人 口 等,提 高 基 層 人 力 的 缺 工 率,補 充 傳 統 製 造 業 最 缺 乏 的 人 力;二 為 依 照 四 個 行 業 中 需 要 的 第 一 線 人 力 基 本 技 能,其 訓 練 資 源 先 以 基 本 技 能 為 主

(10)

要 定 位 分 配,並 針 對 技 能 相 近 的 廠 商 予 以 搭 配,使 其 同 時 訓 練,以 節 省 有 限 資 源 , 創 造 資 源 利 用 最 大 化 。

二、質化調查概述

質 化 調 查 分 成 6 場 座 談 會 及 15 位 廠 商 深 度 訪 談 , 座 談 會 於 8 月 13 日 ~8 月 14 日 完 成 前 3 場,及 10 月 28 日 ~10 月 29 日 完 成 後 3 場;深 度 訪 談 8 月 22 日 完 成 2 位 , 11 月 4 日 ~11 月 7 日 完 成 13 位 。

將 兩 種 質 化 調 查 資 料 整 理 後,分 成 五 個 構 面 進 行 說 明,包 括 供 給 面、需 求 面 、 環 境 面 、 政 府 面 、 學 校 面 等 , 以 下 將 一 一 敘 述 :

結論1:供給面

供 給 面 結 論 有 三 點,一 為 雲 嘉 南 工 業 區 多 數 廠 商 仰 賴 廠 房 為 產 品 生 產 中 心,技 術 是 最 基 本 的 核 心,在 年 資 較 長 的 技 術 人 員 選 擇 離 職 後,技 術 斷 層 成 為 雲 嘉 南 地 區 廠 商 潛 在 之 隱 憂;二 為 部 分 求 職 者 動 機 並 非 獲 得 一 個 穩 定 工 作 , 而 是 為 了 蓋 圖 章 來 領 取 失 業 津 貼,進 而 帶 給 廠 商 有 不 好 的 印 象;三 為 學 習 符 合 企 業 的 技 能 可 以 進 入 公 司 後 再 學 習 及 培 養,多 數 廠 商 認 為 擁 有 一 個 良 好 學 習 態 度 的 人 才 是 較 為 重 要 的 。

結論2:需求面

需 求 面 結 論 有 五 點,一 為 雲 嘉 南 工 業 區 因 為 製 造 業 廠 房 環 境 不 佳,無 法 招 募 到 足 夠 的 基 層 人 員,又 因 為 旺 季 加 班,在 增 加 既 有 基 層 員 工 之 工 作 量 , 造 成 惡 性 循 環,使 缺 工 率 無 法 降 低;二 為 流 動 率 相 對 低 及 穩 定 的 中 高 階 人 員,

若 因 為 生 涯 規 劃 而 離 職,廠 商 會 無 法 迅 速 找 到 缺 額 補 上,產 生 管 理 困 擾 的 問 題;三 為 徵 才 管 道 的 使 用 成 效 上,若 尋 求 中 高 階 員 工 或 是 有 專 業 技 術 的 高 階 人 員,會 仰 賴 擁 有 大 量 資 料 庫 的 網 路 人 力 銀 行 為 主,而 尋 求 基 層 員 工,會 以 就 業 博 覽 會 及 政 府 的 介 紹 管 道 來 尋 求 人 才 。

四 為 規 模 較 小 的 廠 商 希 望 政 府 能 夠 提 供 廠 商 更 多 元 的 補 助 和 資 源,展 望 未 來 發 展,多 數 廠 商 表 示 希 望 能 力 求 轉 型,期 待 能 降 低 營 運 成 本,發 展 新 型 經 濟 效 益;五 為 規 模 較 大 的 廠 商 會 逐 漸 增 強 其 廠 房 內 的 硬 體 設 備,轉 以 設 備

(11)

結論3:環境面

環 境 面 結 論 有 三 點,一 為 雲 嘉 南 工 業 區 因 位 處 臺 灣 南 部 腹 地 廣 大 之 地 區 , 公 司 位 址 對 外 連 絡 道 路 便 利,附 近 臨 近 的 居 民 多 數 會 匯 集 到 工 業 區 就 業 或 求 職,工 業 區 的 設 立 幫 助 在 地 居 民 就 業;二 為 傳 統 製 造 業 環 境 特 性 屬 於 無 冷 氣 設 備、悶 熱、擁 擠 等 形 態,甚 至 因 為 工 作 型 態 的 考 量,工 作 時 間 只 能 久 站 , 或 廠 房 環 境 不 乾 淨 等 各 種 環 境 因 素,且 廠 房 裡 的 機 台 或 設 備 是 屬 較 危 險 性 的 操 作,造 成 員 工 安 全 的 危 險 性 也 比 其 他 產 業 高,實 為 年 輕 族 群 不 願 意 進 入 的 劣 勢 環 境;三 為 人 才 需 求 多 以 基 層 人 員 為 主,雲 嘉 南 工 業 區 的 平 均 薪 資 條 件 約 落 在 三 萬 元 以 下 。

結論4:政府面

政 府 面 結 論 有 四 點,一 為 廠 商 會 利 用 政 府 資 源,與 職 訓 局 合 作 來 培 養 符 合 企 業 的 基 層 人 才,但 由 於 申 辦 手 續 繁 雜 性,寧 願 選 擇 用 公 司 內 部 資 源 來 針 對 員 工 進 行 受 訓;二 為 就 服 中 心 合 作 方 面,以 參 加 就 業 博 覽 會 的 活 動 為 主 , 若 遇 到 現 場 公 司 有 服 務 業 或 高 科 技 產 業,求 職 者 會 被 其 他 產 業 吸 引,傳 統 產 業 較 不 願 意 參 加;三 為 外 勞 政 策 限 制 下,無 法 有 效 因 應 接 單 量 大 的 問 題,產 值 無 法 再 度 增 加,希 望 政 府 能 在 放 寬 外 勞 限 制;四 為 部 分 不 想 工 作 的 民 眾 利 用 政 府 美 意,尋 求 蓋 章 紀 錄 以 領 取 補 助,已 請 就 業 服 務 站 人 員 呼 籲 各 廠 商 若 有 遇 到 此 問 題 , 立 刻 打 電 話 告 知 , 留 下 記 錄 並 追 蹤 。

結論5:學校面

學 校 面 結 論 有 二 點,一 為 學 生 個 人 的 學 習 態 度 和 工 作 價 值 觀 與 廠 商 有 衝 突,不 願 意 從 基 本 實 務 技 能 學 起,然 而 期 待 找 尋 到 高 階 的 工 作 職 缺,卻 又 能 力 不 足 的 情 況;二 為 學 校 過 多,造 成 大 學 生 氾 濫,因 此 無 人 願 意 作 體 力 的 工 作 , 會 以 選 擇 辦 公 室 工 作 為 主 。

最 後,針 對 現 場 提 出 的 遭 遇 情 況,提 出 可 供 改 進 之 方 向,其 內 容 可 能 只 是 單 一 廠 商 的 情 況 , 建 議 僅 供 委 託 單 位 參 考 :

建議1:政府單位行政流程優化

(12)

相 關 單 位 對 於 申 請 專 案 卻 未 通 過 的 廠 商,派 遣 專 人 進 行 瞭 解,並 且 蒐 集 資 料,找 出 登 錄 問 題 較 多 處 是 位 於 哪 個 環 節,定 期 開 會 進 行 修 正;其 次,主 動 電 話 協 助 改 善,既 可 幫 助 廠 商 善 用 政 府 資 源 外,也 能 提 升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的 良 好 印 象 , 增 加 政 府 資 源 的 使 用 效 率 。

建議2:政府單位與產業建立共識

若 有 求 職 者 只 是 來 要 求 蓋 章 之 程 序,請 廠 商 主 動 通 知 就 業 服 務 中 心,並 且 派 遣 個 案 管 理 員,深 入 了 解 每 一 個 個 案 之 工 作 情 形、背 景 及 求 職 動 機;並 且 主 動 與 廠 商 及 求 職 者 進 行 輔 導,增 強 廠 商 及 員 工 雙 方 間 的 合 作 關 係,杜 絕 立 意 不 良 , 僅 想 領 取 失 業 津 貼 之 求 職 者 。

建議3:政府單位與產學合作

職 訓 局 可 以 從 三 方 面 進 行 協 助,一 為 開 設 管 理 專 班,協 助 廠 商 把 年 資 高 的 技 術 人 員 轉 換 成 有 管 理 能 力 的 高 階 人 才;二 為 定 期 邀 請 小 廠 商 之 中 高 階 人 員 或 高 級 主 管 共 同 拜 訪 大 規 模 的 企 業;三 為 藉 由 工 會 或 協 會 自 治,共 同 推 動 勞 工 領 袖 大 學 。

建議4:技術斷層之預防及執行方案

職 訓 局 可 以 採 用 三 種 方 法 進 行,一 為 持 續 推 廣 給 廠 商 名 師 出 高 徒 之 相 關 訊 息,鼓 勵 廠 商 申 請 師 徒 制 津 貼,並 將 成 功 的 範 例 做 成 手 冊 或 DM 發 放 至 各 廠 商 處;二 為 職 訓 局 鼓 勵 工 業 區 性 質 相 同 之 廠 商 採 取 異 業 同 盟 之 策 略,將 共 同 需 求 之 人 才 條 件,採 自 治 規 劃 課 程 或 委 外 專 業 培 訓;三 為 開 設 管 理 課 程 , 將 政 府 單 位 訓 練 資 源 重 新 規 劃 , 部 份 資 源 轉 移 至 高 階 人 才 的 訓 練 課 程 上 。

建議5:建立產學接軌橋樑

由 雲 嘉 南 就 服 中 心 擔 任 學 校 與 廠 商 間 的 橋 樑,設 施 由 廠 商 派 人 管 理,企 業 提 供 機 器 設 備,學 校 提 供 場 地,如 將 空 教 室 改 建 成 實 習 工 廠,全 面 引 進 工 廠 實 際 環 境 模 擬,讓 有 意 參 與 之 學 子,於 在 學 期 間 就 投 入 實 習 工 廠 學 習,並 輔 以 學 校 正 規 教 育 的 管 理 知 識,讓 學 子 於 畢 業 後 能 順 利 與 產 業 界 接 軌;若 要 針 對 某 些 有 較 大 人 力 需 求 的 廠 商,在 進 行 招 募 的 時 候,可 以 限 制 某 些 門 檻 , 讓 企 業 可 以 找 到 最 符 合 的 員 工 。

(13)

建議6:產官學合作以因應未來趨勢

由 政 府 單 位 資 源 輔 助 導 師 費 等,讓 規 模 較 大 之 廠 商 推 派 優 秀 之 業 界 專 才 , 至 較 小 規 模 之 廠 商 進 行 授 課、輔 導 或 培 訓,或 是 到 學 校 開 班 授 課 或 舉 辦 知 識、

工 作 經 驗 的 演 講 , 讓 小 廠 商 及 在 學 學 生 有 機 會 獲 得 成 功 廠 商 的 經 驗 。

建議7:調整課程規劃並宣導政府資源

職 訓 局 要 能 提 供 精 緻 化,符 合 基 層 人 力 工 企 業 機 構 良 好 的 人 力,將 最 基 礎 的 能 力 縮 短 至 3~6 個 月 完 成,並 在 中 間 安 排 企 業 實 習,依 據 企 業 需 求 進 行 技 能 學 習 用;其 次,可 以 先 把 申 請 計 畫 的 所 有 廠 商 羅 列,找 出 哪 一 項 計 畫 是 最 多 廠 商 使 用 的,並 主 力 宣 傳 2~3 種 計 畫,讓 未 用 過 的 廠 商 將 其 經 驗 宣 傳 , 提 高 政 府 資 源 的 能 見 度 。

建議8:調整失業津貼部分轉成長期工作鼓勵金

將 部 分 失 業 津 貼 轉 移 至 長 期 工 作 的 鼓 勵 金,如 在 3~6 個 月 內,依 照 每 個 月 給 予 1,000~2,000 元 的 鼓 勵 金,讓 勞 工 在 原 有 的 薪 資 下,增 加 更 多 的 收 入 , 當 勞 工 願 意 留 在 此 工 作 的 機 會 增 加 , 流 動 率 也 會 下 降 。

建議9:工業區閒置處轉成托育中心

政 府 單 位 與 各 工 業 區 中 心 進 行 協 商,讓 職 業 婦 女 的 孩 子 來 到 此,並 且 讓 更 多 孩 子 一 起 學 習,也 可 請 有 相 關 經 驗 的 老 師 進 行 教 學 並 照 顧,形 成 一 個 社 區 化 的 托 育 中 心 , 幫 助 更 多 人 從 事 工 業 區 的 工 作 , 讓 廠 商 有 更 多 人 力 能 選 擇 。

(14)

Abstract

To integrate resources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industrial parks in the Yunlin-Chiayi-Tainan region for developing an enhanced cooperation mechanism, a survey was conducted in 2013 with a view to understanding the latest job market in the area. Researchers started by checking into employment resources and the needs for training to obtain first-hand information. Suggestions based on the findings were then made for ways employment and training units could explore to improve their service so that a balance between market offers and job needs can be achieved in the future.

1. A Description of Quantitative Survey

The quantitative survey was conducted from August 22 to October 31, 2013, using the CATI system to collect a total of 2,325 valid samples. At a confidence level of 95%, its sampling error of percentage figures was less than 1.63 percentage points.

According to the findings, 13.3% of the polled indicated they will recruit workers in the coming year, with foods manufacturing (14.4%), the Yunlin region (15%), and departments with turnovers surpassing NT$10 million (15.2%) topping the list. The most needed are workers on the assembly line: foods manufacturing, 74.2%; plastics manufacturing, 72.2%; metals manufacturing, 54.1%; and mechanical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31.7%.

In terms of skills, plastics manufacturing needs mechanical equipment fluidics technicians (34.7%), mechanical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looks for turnings (28.6%), metals manufacturing seeks platform operators (18.8%), and foods manufacturing wants hand workers or those with small hand tools (20.2%).

In terms of salary categories, the highest goes to mechanical equipment and metals manufacturing at the level of NT$22,000-NT24,999 per month, followed by plastics (34.7%) and foods (16.9%) manufacturing at the level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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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o suggestions, as far as the survey is concerned, were made: (1) Authorities concerned must probe into foods manufacturing in the Yunlin area to gain information about manpower needs in its various industrial parks so as to bring in woman or middle-aged people looking for their second employment as a way to fill the manpower gap. (2) Training must be prioritized for people needing skills for working on the assembly line, with these workers from the four occupation categories supplementing each other to not only conserve but optimize resources.

2. A Description of Qualitative Survey

Altogether six seminars were held and 15 manufacturers contacted for in-depth talks. Both the seminars and talks were conducted in two batches during the survey period. The first three seminars were given on August 13 and 14 and the final three on October 28 and 29 while the in-depth talks for the first two manufacturers took place on August 22 and those for the 13 others from November 4 to November 7. The findings are divided into five facets for illustration:

Finding 1: Supply

(1) With senior technicians leaving, technical gap must be bridged as soon as possible in the area since skill is the core for the survival of most local manufacturers. (2) Attention must be paid for those coming for endorsement for obtaining unemployment allowances rather than for seeking a stable job, resulting in giving the manufacturers a negative impression. (3) Most manufactures now realize what they really need is those longing for learning skills.

Finding 2: Demand

(1) There is a shortage of grass-roots workers because of the bad working environment in the industrial sector. A vicious circle occurs when the workload of existing personnel is increased. (2) With people at both middle and higher management levels leaving for other career goals, manpower gap must 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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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ckled. (3) Online employment banks are used for tapping senior workers or those with special skills while employment fairs and government channels are used for recruiting the grass-roots staff.

(4) Smaller manufactures hope that the government can offer more multiple types of assistance and pour in more resources as well as that they can transform into other businesses with more economic benefits. (5) Larger manufactures wish to install more facilities or even go fully automatic in the near future.

Finding 3: Environment

(1) Because of their convenient location, the industrial parks are able to entice workers from nearby communities and help community residents to land jobs closer to home. (2) Young workers are reluctant to work for traditional manufacturers as their factories are old, sticky, crowded, and dirty without air conditioning, running the risk of facing the danger of all sorts, including that from those operations of being unsafe in nature. Besides, because of the old-fashioned type of work and equipment in the factories, operators usually have to stand for a long period of time when doing their jobs. (3) The monthly salary for the grass-roots workers in the region is less than NT$30,000.

Finding 4: Government

(1) Manufacturers prefer in-house training as they usually have to go through a complicated application process for assistance from vocational authorities. (2) Traditional manufactures usually attend employment fairs for recruitment, but try to get away from high-tech operators or service providers as these firms might attract their workers. (3) Manufacturers hope that the government will lift restrictions on the employment of foreign labors for the benefit of dealing with a larger batch of orders so as to increase production values. (4) Government authorizes have asked manufactures to report cases in which some local residents go to the firms to obtain endorsement for unemployment allowances form the government instead of seeking r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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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ding 5: School

(1) Many students do not want to start work at the basic level, but have no capability when trying to land a higher level job. (2) Collge graduates prefer office work to working in factories.

Finally, a total of 9 suggestions are made here for reference by authorities concerned:

Suggestion 1: Optimizing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s of government units

Officials must be assigned to look into why some applications from manufacturers for assistance are not approved so as to improve its internal procedures. In addition, phone calls are made to offer government help so as to save time and enhance efficiency.

Suggestion 2: Consensus built between industry and government

Manufacturers are urged to report to government units concerned of cases in which some job seekers come only for endorsement for unemployment allowances. And responsible government units must make efforts to understand each specific case into its motive, background and other factors and to see if there are opportunities for the manufacturer and the job seeker to work together for a resolution.

Suggestion 3: Cooperation among industry, academics, and government

The Bureau of Employment and Vocational Training can do three things:

(1) Devise classes on management to help workers with high-end skills to become senior managers. (2) Invite middle and senior level workers at smaller manufacturing firms to visit larger enterprises. (3) A labor university is encouraged for establishment with the assistance from industrial labor unions or concerned self-help associations.

Suggestion 4:Ways to bridge technical gap

The Bureau of Employment and Vocational Training can do the following three things: (1) Manufacturers are encouraged to apply for tutorship

(18)

allowances, with success cases made into brochure or DM for distribution as a role model reference. (2) Manufacturers with like nature are encouraged to work together for training personnel in demand. (3) Management classes are created to train people for becoming senior managers.

Suggestion 5:Seamless connection between industry and academics

Assign the employment center for the Yunlin-Chiayi-Tainan region to serve as a bridge between schools and manufacturers, with schools providing sites, businesses offering equipment, and manufacturing sending managers.

Empty classrooms can be turned into factories for internship so that students, when graduating, are able to join the job market immediately.

Suggestion 6: Cooperation between industry, government, and academics to deal with future trends

With assistance in teaching fees from government units, experts in large manufacturing companies can be assigned to conduct related courses for smaller manufacturers so that the latter are able to learn from success stories.

Suggestion 7: Adjust courses and promote governmental resources

The Bureau of Employment and Vocational Training should be able to develop a set of 3-6 month courses to train basic level workers and arrange internship opportunities. The most needed two or three projects to be applied for by manufacturers are promoted to promulgate success experience so as to enhance the visibility of government resources.

Suggestion 8: Transforming unemployment allowance into long-term work encouragement fund

A monthly NT$1,000-NT$2,000 encouragement fee under the name of long-term work transferrable from unemployment allowances for, say, the first three to six months, in addition to their existing salary, may help increase the opportunity of retaining workers so that turnover can be reduced.

Suggestion 9: Transforming idled place into learning center

(19)

Through agreement between government units and industrial centers, children of women working in the industrial parks are encouraged to come to the work sites for further learning in order for the manufacturers to diversify the selection in manpower in the long run. Besides, experienced teachers can be hired to teach and take care of the children, a move being able to create day-care centers for the communities.

(20)
(21)

第一章 計畫概述

一、計畫背景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雲 嘉 南 區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始 於 民 國 55 年 成 立 , 原 機 關 名 稱 為「 臺 灣 省 台 南 區 國 民 就 業 輔 導 中 心 」隸 屬 於 臺 灣 省 政 府 社 會 處 , 並 先 後 於 雲 林 縣、嘉 義 縣 市、臺 南 縣 市 轄 區 內 成 立 斗 六、北 港、嘉 義、朴 子 、 新 營 等 就 業 服 務 站 。

民 國 76 年 11 月 7 日 臺 灣 省 政 府 勞 工 處 成 立 , 77 年 1 月 改 隸 勞 工 處 , 83 年 7 月 配 合 組 織 規 程 修 正 更 名 為「 臺 灣 省 政 府 勞 工 處 台 南 區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

並 以 協 助 民 眾 求 職 、 雇 主 求 才 為 主 要 職 掌 業 務 , 並 自 88 年 1 月 起 開 始 受 理 勞 工 保 險 失 業 給 付 認 定 業 務 。

民 國 88 年 7 月 1 日 臺 灣 省 政 府 功 能 業 務 與 組 織 調 整 , 本 中 心 同 時 配 合 改 隸 於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更 名 為「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台 南 區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 。92 年 新 設 永 康 就 業 服 務 站 , 增 加 原 臺 南 縣 曾 文 溪 以 南 近 都 會 區 民 眾 求 職 之 便 利 性,嘉 義、北 港、斗 六、新 營 等 就 業 服 務 站 亦 分 別 租 用 新 辦 公 廳 舍 擴 大 服 務 場 域 , 一 改 以 往 擁 擠 窘 況 ,93 年 3 月 1 日 台 南 就 業 服 務 站 成 立,轄 區 內 7 個 就 業 服 務 站 架 構 于 焉 成 形。又 為 回 應 地 方 民 意 需 求 使 與 機 關 名 稱 能 涵 蓋 其 服 務 區 域,94 年 6 月 21 日 正 式 更 名 為「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雲 嘉 南 區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 迄 今 。

因 應 行 政 院 組 織 改 造,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改 為 勞 動 部,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職 業 訓 練 局 將 改 為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而 各 職 業 訓 練 中 心 及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將 整 併 為 勞 動 力 發 展 分 署;本 中 心 以 雲 嘉 南 地 區 為 服 務 範 疇,為 因 應 地 區 產 業 發 展 重 點 及 特 性,並 隨 時 有 效 掌 握 所 轄 人 力 資 源 需 求;期 能 有 效 整 合、規 劃、連 結 相 關 資 源,提 供 事 業 單 位、勞 工、民 眾 更 為 適 合 及 高 品 質 就 業 服 務,降 低 人 力 供 需 落 差,故 辦 理 本 計 畫,作 為 未 來 分 署 就 業 服 務 及 開 辦 訓 練 課 程 等 相 關 業 務 參 考 之 依 據。為 進 一 步 整 合 所 轄 工 業 區 資 源,強 化 跨 區 域 合 作 機 制,本(102) 年 度 辦 理「102 年 雲 嘉 南 工 業 區 就 業 市 場 調 查 」,先 盤 點、歸 納 與 整 理 在 地 工 業 區 就 業 服 務 資 源 與 職 業 訓 練 需 求,期 能 提 供 勞 雇 雙 方 就 業 市 場 情 勢 及 就 業 訊 息,及 瞭 解 僱 用 廠 商 職 業 訓 練 需 求,提 早 規 劃 職 涯 發 展,進 而 對 公 立 就 服 及 職 訓 機 構 可 調 整 的 服 務 項 目 內 容 及 未 來 努 力 方 向,提 出 相 關 建 議。爾 後,也 將 依

(22)

據 盤 點 之 服 務 資 源,對 應 中 心 資 料 庫 規 劃 適 切 性 就 業 媒 合 或 職 業 訓 練 規 劃,達 成 就 業 市 場 供 給 與 需 求 面 均 衡 的 目 標 。

二、計畫目的

本 計 畫 須 完 成 兩 大 調 查 主 軸 如 下 :

(一 )工 業 區 產 業 近 況 發 展 之 情 勢 , 以 及 連 帶 對 人 才 僱 用 質 量 分 析 。 (二 )分 析 轄 區 徵 才 活 動 媒 合 情 形 。

三、計畫架構

為 達 成 上 述 目 的,本 計 畫 除 了 進 行 相 關 文 獻 探 討 外,採 用 質 化 量 化 並 重 的 調 查 方 法,在 量 化 部 份,採 用 問 卷 調 查,針 對 廠 商 進 行 相 關 議 題 的 訪 問,在 質 化 部 份 則 採 用 焦 點 座 談 會 與 深 度 訪 談 兩 種 方 法,收 集 相 關 資 料,為 達 成 上 述 目 的 , 本 專 案 將 分 成 六 個 階 段 進 行 :

( 一 ) 文 獻 蒐 集 與 整 理

文 獻 資 料 蒐 集 與 整 理 , 確 認 本 次 專 案 目 的 後 , 收 集 相 關 文 獻 資 料 , 包 括 : 就 業 市 場 概 況 、 臺 灣 地 區 就 業 市 場 概 況 及 雲 嘉 南 就 業 市 場 況 , 發 掘 不 同 區 域 間 差 異 性 , 並 鎖 定 於 雲 嘉 南 地 區 的 重 點 產 業 進 行 資 料 整 理 , 整 理 出 相 關 職 務 及 專 業 技 能 等 。

( 二 ) 設 計 調 查 問 卷 與 訪 談 大 綱

依 專 案 目 的 , 結 合 文 獻 資 料 提 出 的 重 點 產 業 設 計 量 化 調 查 問 卷 、 焦 點 座 談 會 議 題 及 深 度 訪 談 大 綱 , 並 進 行 期 初 規 劃 書 審 查 會 , 及 本 專 案 之 顧 問 團 隊 進 行 審 查 確 認 , 待 規 畫 書 內 容 可 行 後 , 才 正 式 執 行 。

( 三 ) 第 一 階 段 調 查 執 行

質 化 與 量 化 調 查 的 執 行 , 針 對 第 二 階 段 之 焦 點 座 談 會 議 題 、 調 查 問 卷 及 深 度 訪 談 大 剛 開 始 進 行 3 場 焦 點 座 談、問 卷 調 查 及 2 位 廠 商 的 深 度 訪 談 , 並 針 對 所 蒐 集 而 得 資 料 進 行 檢 誤 處 理 、 統 計 分 析 與 撰 寫 期 中 報 告 調 查 結 果 。 瞭 解 工 業 區 廠 商 人 力 需 求 增 減 、 近 年 需 求 趨 勢 、 專 業 技 能 需 求 調 查 、 就 業 服 務 中 心 之 相 關 建 議 , 為 雲 嘉 南 地 區 提 供 意 見 與 建 議 。

( 四 ) 辦 理 期 中 審 查 會

(23)

撰 寫 期 中 報 告 並 辦 理 審 查 : 針 對 第 三 階 段 質 化 與 量 化 調 查 進 行 報 告 撰 寫 , 並 藉 由 顧 問 團 所 提 供 之 意 見 增 修 報 告 內 容 , 使 報 告 能 符 合 專 案 目 的 。

( 五 ) 第 二 階 段 調 查 執 行

持 續 進 行 後 半 段 質 化 與 量 化 調 查 的 執 行 , 針 對 第 四 階 段 之 焦 點 座 談 會 議 題 、 調 查 問 卷 及 深 度 訪 談 大 綱 , 修 正 後 續 3 場 焦 點 座 談 會 議 題 、 半 數 的 問 卷 調 查 及 13 位 廠 商 的 深 度 訪 談 , 並 針 對 所 蒐 集 而 得 資 料 進 行 檢 誤 處 理 、 統 計 分 析 與 撰 寫 期 末 報 告 調 查 結 果 。

( 六 ) 辦 理 期 末 審 查 會

撰 寫 期 末 報 告 並 辦 理 審 查 : 針 對 第 五 階 段 質 化 與 量 化 調 查 進 行 報 告 撰 寫 , 並 藉 由 顧 問 團 所 提 供 之 意 見 增 修 報 告 內 容 , 使 報 告 能 符 合 專 案 目 的 。

(24)

圖1-1 調查設計架構圖

動機的形成、釐清專案目的

文獻蒐集

設計量化問卷

期初規劃書審查會

執行量化調查 執行3 場次焦點座談會

及2 位廠商深度訪談 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

第三階段

第四階段

撰寫期中報告初稿

焦點座談會大綱

量化資料處理分析 質化資料處理分析

期中報告審查會

撰寫期末報告初稿

期末報告審查會 第五階段

執行量化調查 執行3 場次焦點座談會

及13 位廠商深度訪談

量化資料處理分析 質化資料處理分析

第六階段

(25)

四、研究架構

由 文 獻 蒐 集 中,找 出 與 雲 嘉 南 工 業 區 就 業 市 場 相 關 的 五 個 構 面,包 括 供 給 面、需 求 面、環 境 面、政 府 面、學 校 面 等,並 針 對 各 構 面 中 設 計 調 查 主 題,以 調 查 出 能 符 合 現 況 的 分 析 方 向 , 圖 1-2 是 本 計 畫 的 研 究 架 構 圖 :

( 一 ) 供 給 面

包 含 工 作 需 求 、 工 作 訓 練 、 技 能 培 養 。 對 應 之 題 項 包 含 如 下 :

【 焦 點 座 談 會 議 題 】

1.

4、針對上述這些重點產業,須培養何種人員能適才適用?可以利用何 種方法培養這些人才?有引進職業訓練局培訓的人才嗎?當初為什麼 選擇/不選擇的原因?

( 二 ) 需 求 面

包 含 產 業 需 求 、 缺 乏 職 缺 、 人 才 管 道 、 未 來 願 景 。 對 應 之 題 項 包 含 如 下 :

【 問 卷 】

1.

Q1、 請 問 貴 公 司 於 未 來 一 年 內 是 否 預 計 需 要 招 募 員 工

2.

Q1.1、增加原因

3.

Q1.2、縮減原因為

4.

Q3、請問貴公司經營的塑膠製品製造過程中,較需要何種人員?

5.

Q4.1、Q4.3、Q4.5、Q4.7、Q4.9 請問貴公司(塑膠製品製造業)需要的人 員,主要較需要何種技能?

6.

Q4.2、Q4.4、Q4.6、Q4.8、Q4.10 請問貴公司(塑膠製品製造業)需要的 人員,願意給予的待遇(月薪)是多少?

7.

Q5、請問貴公司經營的機械設備製造過程中,較需要何種人員?

(26)

8.

Q6.1、Q6.3、Q6.5、Q6.7、Q6.9 請問貴公司(機械設備製造業)需要的人 員,主要較需要何種技能?

9.

Q6.2、Q6.4、Q6.6、Q6.8、Q6.10 請問貴公司(機械設備製造業)需要的 人員,願意給予的待遇(月薪)是多少?

10.

Q7、請問貴公司經營的金屬製品製造過程中,較需要何種人員?

11.

Q8.1、Q8.3、Q8.5、Q8.7、Q8.9 請問貴公司(金屬製品製造業)需要的,

主要較需要何種技能?

12.

Q8.2、Q8.4、Q8.6、Q8.8、Q8.10 請問貴公司(金屬製品製造業)需要的,

願意給予的待遇(月薪)是多少?

13.

Q9、請問貴公司經營的食品製品製造過程中,較需要何種人員?

14.

Q10.1、Q10.3、Q10.5、Q10.7、Q10.9 請問貴公司(食品製品製造業)需 要的,主要較需要何種技能?

15.

Q10.2、Q10.4、Q10.6、Q10.8、Q10.10 請問貴公司(食品製品製造業) 需要的,願意給予的待遇(月薪)是多少?

【 焦 點 座 談 會 議 題 】

1.

3、對於比例佔據較大的產業,如塑膠製品製造業、機械設備製造業、

金屬製品製造業及食品製品製造業的前景有何看法?員工數、薪資、未 來發展願景?

2.

5、人才根據不同職級可分成基層、中階與高階人力,工作職系則分為 主管職、技術職、行政職、作業員等人力,請問貴公司目前較缺乏的人 才以哪一方面為多(提示:不同基中高職級、或是不同類型工作職系)?

如何加強不同人才所需的職能為何(如高階人才的管理技能等)?(雲 林/嘉義/台南)在地產業最常使用何種管道去找尋符合公司的人才?最 不喜歡使用何種管道去尋找人才,為什麼?

【 深 度 訪 談 問 項 】

1.

B1、請問貴公司最近一年有增加或減少人力需求嗎?增加或減少多少 人呢?是考量什麼原因呢?預計未來一年人力變動的計劃?展望未來 長期的人力計劃?

(27)

2.

B2、人才根據不同職級可分成基層、中階與高階人力,工作職系則分 為主管職、技術職、行政職、作業員等人力,請問貴公司目前較缺乏的 人才以哪一方面為多(提示:不同基中高職級、或是不同類型工作職系)?

所需的職能為何(提示:如知識、技能、態度與其他等)?人才之間的 職能缺口差距,可以用何種方法解決?可以利用何種方法培養這些人 才?

3.

B3、請問貴公司最常使用何種管道去找尋符合公司的人才?使用求才 管道的情形及經驗為何?最不喜歡使用或是拒用的管道為何?為什麼?

人才之間的數量缺口差距,可以用何種方法解決(提示:如簽約等)?成 效如何?

( 三 ) 環 境 面

包 含 雲 嘉 南 地 區 發 展 現 況 、 雲 嘉 南 地 區 優 勢 及 劣 勢 。 對 應 之 題 項 包 含 如 下 :

【 問 卷 】

1.

Q2、請問貴公司屬於哪一個行業別?

2.

S1、 貴 單 位 名 稱 、 填 表 人 姓 名 、 貴 單 位 電 話 、 職 稱 、 貴 公 司 成 立 時 間 ?

3.

S2、 請 問 貴 公 司 目 前 員 工 幾 人 ?

4.

S3、 請 問 貴 公 司 目 前 有 幾 位 外 籍 員 工 ?

5.

S4、 請 問 貴 公 司 的 員 工 年 齡 層 分 佈 情 形 , 以 哪 個 年 齡 層 最 高 ?

6.

S5、 請 問 貴 公 司 的 年 營 業 額 ?

7.

S6、 請 問 貴 公 司 資 本 額 是 多 少 ?

【 焦 點 座 談 會 議 題 】

1.

1、 (雲 林 /嘉 義 /台 南 )的 就 業 市 場 , 主 要 以 哪 一 類 的 行 業 最 多 ? 目 前 工 作 環 境 及 條 件 以 哪 種 情 形 為 多 ? 對 於 未 來 的 地 方 發 展 有 何 幫 助 及 影 響 ?

(28)

2.

2、(雲林/嘉義/台南)的就業者與其他地方的就業者,其擁有的優勢及劣 勢為何?(雲林/嘉義/台南)仍可繼續吸收人員的主要優勢及因素為何?

若以個人因素及社會層面來看,有何就業困境?未來有方法可以解決 嗎?

【 深 度 訪 談 問 項 】

1.

A1、請問貴公司目前提供給員工之工作環境及制度為何(提示:如廠房 環境、空調設備、硬體設備、工作時數、用餐及午休制度、加班制度、

補貼制度、公司福利等)?未來一年是否有對環境及制度轉型的考量(提 示:如廠商環境重整為類似服務業環境之型態)?

2.

A2、請問貴公司的員工流動率約為多少%?普遍離職的原因為何?不同 年齡層、性別、職級(基層、中階與高階)與工作職系(主管職、技術 職、行政職、作業員)等員工於貴公司的工作情形或離職比例是否有差 異?

3.

A3、請問貴公司認為目前所在地區的就業市場,對於未來的地方發展 有何幫助及影響?

4.

A4、請問貴公司認為目前所在地區的就業者與其他地方的就業者,其 擁有的優勢及劣勢為何?若以個人因素及社會層面來看,有何就業困境?

未來有方法可以解決嗎?

( 四 ) 政 府 面

包 含 職 訓 中 心 合 作 情 況 、 就 服 中 心 合 作 情 況 、 外 勞 政 策 現 行 措 施 、 失 業 給 付 政 策 、 其 他 相 關 政 策 。

對 應 之 題 項 包 含 如 下 :

【 問 卷 】

1.

Q11、請問貴公司的目前是否需要職訓中心的支援服務?

2.

Q11.1、請問貴公司需要職訓中心的支援服務包括什麼?

3.

Q12、請問貴公司的目前是否需要就服中心的支援服務?

4.

Q12.1、請問貴公司需要就服中心的支援服務包括什麼?

(29)

5.

S7、請問貴公司是否願意收取職訓中心或就服中心的相關資訊?

【 焦 點 座 談 會 議 題 】

1.

6、就業服務中心會定期舉辦就業博覽會、就業媒合,提供政府補助人 才就業資訊(勞委會青年就業讚計畫、政府部門協力促進就業計畫、就 業多媽媽、全國就業e 網)等,請問您曾使用過這些方式徵才嗎?還是 利用其他方式徵才嗎(如村里長推薦、校園媒合、軍中求才等)?近年您 使用這些方式還滿意嗎?有什麼需要改進的地方嗎?並且希望政府提 供何種資源,協助企業因應未來就業市場變化?

【 深 度 訪 談 問 項 】

1.

C1、政府會提供許多資源(如就業服務中心會定期舉辦就業博覽會、雲 嘉南區就業服務中心、勞委會青年就業讚計畫、政府部門協力促進就業 計畫、就業多媽媽、全國就業e 網等),請問貴公司是否有運用政府提 供的資源?成效如何?是否滿意?是否有建議或改進之處?最需要政 府提供何種資源?(訪問時請訪員展示 DM 給受訪者瀏覽)

( 五 ) 學 校 面

包 含 工 作 訓 練 發 揮 程 度 、 實 習 與 工 作 連 結 、 工 作 態 度 培 養 。 對 應 之 題 項 包 含 如 下 :

【 深 度 訪 談 問 項 】

1.

B4、請問貴公司目前不易補齊之職缺及該職缺需求的職能是什麼(提示:

如知識、技能、態度與其他等)?不易補齊的原因為何?若能找到符合 本工作的相關科系是否比較能夠進入貴公司?證照、執照是否影響晉用 人才考量,以哪一種證照、執照需求量最多?請問貴公司會用何種訓練 或獎勵方式來增加內部員工的能力(提示:如獎學金制度)?成效如何?

(30)

圖1-2 研究設計架構圖

供給面

學校面

政府面 環境面

需求面

(31)

第二章 文獻探討

一、就業市場概況

全 球 國 際 化 的 快 速 變 遷 下,企 業 面 對 著 經 濟 的 全 球 化 競 爭、產 業 環 境 結 構 的 變 化,其 就 業 市 場 認 知 應 以 多 層 面 的 衡 量 方 式 為 佳,並 以 內、外 部 勞 動 市 場 、 個 人 或 職 業 屬 性 為 兩 軸 , 建 置 出 四 個 構 面 來 探 討 個 體 認 知 受 僱 就 業 能 力

(Andrew& John, 2007)

表2-1 相關研究蒐集

年代 作者 研究概要

1982 Michael&

Spector

認為人們對勞動市場的認知選擇和實際市場的狀況是低度關 連或兩者之間是有落差的。

1989 Steel&

Griffeth 工作市場包含了個體對不同職業、產業、地域市場的綜合概念 1995 Griffeth 對勞動市場的認知選擇,反映員工主觀對於勞動市場的瞭解程

度 1995 Hom&

Griffeth 國外早期59%的研究僅以單一選項來量測就業市場認知

2003 鄭修明

依據Ajzen(1985)所提出的計劃行為理論,根據半開放式引導問 卷及焦點群體法編撰而成「外部發展工作認知問卷」。其將「外 部發展工作認知」區分為兩構面,分別為「本身工作能力評估」

及「社會環境就業機會」。

2004 Steel 人們對於就業市場的認知,或是進一步的工作搜尋,其實只是 關心與自己相關的市場區隔,而非整個就業市場的狀況 2006 Hwang & Kuo 當工作市場失業率下降時,個體會感受到有較多的工作選擇機

會,而失業率提升時,則會有相反的感受

2007 林政耀 就業市場認知,簡單來説,乃個體對於工作市場瞭解的程度,

亦可解釋為對就業機會、經濟市場狀況、轉業機率的熟悉度 2007 Andrew&

John

認為就業市場認知應以多層面的衡量方式為佳,並以內、外部 勞動市場、個人或職業屬性為兩軸,建置出四個構面來探討個 體認知受僱就業能力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就業穩定度

( 一 ) 就 業 力

(32)

就 業 力 「employability」 , 自 1990 年 起 成 為 了 許 多 先 進 國 家 高 度 重 視 的 青 年 政 策 議 題 亦 是 勞 動 市 場 的 熱 門 話 題 。 英 國 工 業 聯 合 會 於 2007 年 更 提 出 , 在 面 臨 了 彈 性 和 快 速 變 遷 的 經 濟 下 , 勞 動 者 有 必 要 具 備 一 定 的 就 業 能 力,來 為 自 我 本 身 以 及 雇 主 做 出 貢 獻。Harvey、Locke 和 Morey (2002) 認 為 就 業 力 的 本 質 是 : 「 個 人 在 經 過 學 習 過 程 後 , 能 夠 具 備 獲 得 工 作 、 保 有 工 作 、 以 及 必 要 時 獲 得 新 就 業 的 能 力 」 。 社 會 的 新 鮮 人 需 要 有 良 好 的 就 業 能 力 , 才 能 在 勞 動 市 場 中 與 他 人 競 爭 獲 取 工 作 機 會 ; 而 在 職 的 勞 動 者 亦 將 具 備 優 秀 的 就 業 能 力 , 得 以 使 工 作 生 涯 發 展 順 遂 。

就 業 力 是 經 由 學 習 而 得 的 個 人 獲 得 工 作 、 保 有 工 作 、 以 及 做 好 工 作 的 能 力 , 為 得 到 更 高 的 價 值 , 人 們 持 續 追 求 核 心 就 業 力 , 以 就 業 態 度 及 個 人 特 質 發 展 , 擁 有 自 我 行 銷 與 職 涯 管 理 能 力 , 具 有 學 習 的 積 極 意 願 , 並 能 反 思 所 學 。 (Harvey et al., 2002, 英 國 官 方 報 告 )

就 業 力 技 能 為 個 人 所 需 具 備 的 技 能 , 其 目 的 不 只 為 了 就 業 , 也 為 了 讓 個 人 能 在 企 業 內 進 步 , 以 實 現 個 人 潛 能 , 並 成 功 對 企 業 的 策 略 方 向 做 出 貢 獻 。 」 (Employability Skills for the Future, 澳 洲 官 方 報 告 )

知 識 經 濟 的 能 力 要 求 : 團 隊 合 作 、 能 在 不 明 確 的 環 境 中 進 行 協 作 、 問 題 解 決 、 能 處 理 非 例 行 程 序 、 能 擔 負 決 策 責 任 、 溝 通 技 能 、 以 及 能 從 較 寬 廣 的 脈 絡 來 理 解 工 作 場 所 的 發 展 。 (OECD, 2001)

( 二 ) 就 業 穩 定 度 與 離 職 行 為 的 影 響 因 素

由 於 就 業 穩 定 度 探 討 之 文 獻 較 為 缺 乏 , 但 探 討 離 職 行 為 之 文 獻 較 為 足 充 , 由 於 就 業 穩 定 度 與 離 職 行 為 恰 好 是 反 向 內 容 , 因 此 整 理 離 職 行 為 相 關 研 究 , 輔 助 就 業 穩 定 度 之 探 討 。

有 關 離 職 行 為 之 研 究 Mobley et al.(1978)認 為 個 人 的 離 職 傾 向 是 一 種 退 縮 行 為 的 前 因 , 並 利 用 此 簡 易 模 式 來 解 釋 員 工 離 職 行 為 的 過 程 , 在 此 模 式 中 , 指 出 個 人 的 年 齡 或 年 資 與 其 對 工 作 滿 意 度 有 顯 著 正 相 關 , 而 個 人 工 作 滿 意 度 與 其 離 職 念 頭 則 又 顯 著 負 相 關 , 如 果 有 其 他 工 作 可 選 擇 , 亦 會 影 響 離 職 行 為 , 而 離 職 傾 向 是 離 職 行 為 的 前 因 變 項 。Arnold &

Feldman(1982)參 考 有 關 離 職 文 獻 內 容 的 主 要 影 響 離 職 之 變 數 , 更 進 一 步 整 合 提 出 離 職 過 程 的 修 正 模 式 , 將 「 找 尋 新 工 作 傾 向 」 的 前 置 因 素 為 年

(33)

齡、工 作 滿 足、組 織 承 諾。其 實證結果發現尋找新工作與離職行為有較強的相 關性,年資和工作穩定性認知兩變數會直接影響離職行為。

三、臺灣就業市場現況分析

近 年 來,國 內 外 經 濟 景 氣 穩 定 成 長,在 政 府 推 動 各 項 振 興 經 濟 方 案 及 相 關 促 進 就 業 措 施 下,國 內 勞 動 市 場 供 需 持 續 活 絡,勞 動 力 參 與 率 明 顯 提 升,勞 動 力 與 就 業 人 數 均 大 幅 增 加,失 業 情 況 已 逐 漸 獲 得 改 善。但 受 到 全 球 油 價 及 原 物 料 上 漲,以 及 全 球 金 融 風 暴 等 影 響,我 國 勞 動 市 場 面 臨 企 業 成 本 上 升 可 能 排 擠 勞 動 成 本 , 以 及 經 濟 景 氣 走 緩 導 致 就 業 市 場 前 景 不 樂 觀 等 問 題 。

102 年 10 月 就 業 人 數 為 1,099 萬 6 千 人,較 上 月 增 加 1 萬 6 千 人 或 0.14%;

失 業 人 數 為 48 萬 7 千 人 , 較 上 月 增 加 1 千 人 , 其 中 因 工 作 場 所 業 務 緊 縮 或 歇 業 而 失 業 者 增 加 2 千 人,因 對 原 有 工 作 不 滿 意 而 失 業 者 亦 增 加 1 千 人,初 次 尋 職 失 業 者 則 減 少 2 千 人 ; 失 業 率 為 4.24%, 與 上 月 持 平 , 較 上 ( 101) 年 同 月 下 降 0.09 個 百 分 點 ; 經 調 整 季 節 變 動 因 素 後 之 失 業 率 為 4.17%, 較 上 月 下 降 0.01 個 百 分 點 。 10 月 勞 動 力 參 與 率 為 58.52%, 較 上 月 上 升 0.05 個 百 分 點 。

( 一 ) 勞 動 力 狀 況

本 年 10 月 勞 動 力 人 數 為 1,148 萬 3 千 人 , 較 上 月 增 加 1 萬 7 千 人 或 0.14% ; 如 與 上 年 同 月 比 較 , 亦 增 9 萬 2 千 人 或 0.81% 。 10 月 勞 動 力 參 與 率 為 58.52% , 較 上 月 上 升 0.05 個 百 分 點 , 較 上 年 同 月 亦 升 0.07 個 百 分 點 。1 至 10 月 平 均 勞 動 力 參 與 率 為 58.41% , 較 上 年 同 期 上 升 0.09 個 百 分 點 。

按 年 齡 層 觀 察 ,15 至 24 歲 年 齡 者 勞 動 力 參 與 率 30.04% ; 25 至 44 歲 年 齡 者 為 86.69% 最 高 ; 45 至 64 歲 年 齡 者 則 為 60.87% 。

( 二 ) 就 業 狀 況

10 月 就 業 人 數 為 1,099 萬 6 千 人,較 上 月 增 加 1 萬 6 千 人 或 0.14% ; 如 與 上 年 同 月 比 較 , 亦 增 9 萬 9 千 人 或 0.90% 。 1 至 10 月 平 均 就 業 人 數 為 1,095 萬 6 千 人 , 較 上 年 同 期 增 加 10 萬 9 千 人 或 1.00% , 其 中 大 專 及 以 上 程 度 者 增 加 15 萬 7 千 人 或 3.20% , 高 中 ( 職 ) 程 度 者 則 減 少 1 萬 1

(34)

千 人 或 0.32% , 國 中 及 以 下 程 度 者 亦 減 少 3 萬 7 千 人 或 1.61% , 大 專 及 以 上 程 度 者 占 全 體 就 業 者 比 率 持 續 提 升 至 46.19% 。

10 月 各 部 門 就 業 人 數 與 上 月 比 較,服 務 業 部 門 增 加 1 萬 2 千 人 或 0.19

% , 工 業 部 門 亦 增 3 千 人 或 0.09% , 農 業 部 門 則 微 減 1 千 人 或 0.12% 。 若 與 上 年 同 月 比 較,服 務 業 部 門 與 工 業 部 門 分 別 增 加 6 萬 6 千 人 與 3 萬 2 千 人 或 1.03% 與 0.83% ; 農 業 部 門 則 微 減 1 千 人 或 0.08% 。

( 三 ) 失 業 狀 況

10 月 失 業 人 數 為 48 萬 7 千 人,較 上 月 增 加 1 千 人,其 中 因 工 作 場 所 業 務 緊 縮 或 歇 業 而 失 業 者 增 加 2 千 人 , 因 對 原 有 工 作 不 滿 意 而 失 業 者 亦 增 加 1 千 人 , 初 次 尋 職 失 業 者 則 減 少 2 千 人 。 與 上 年 同 月 比 較 , 失 業 人 數 減 少 6 千 人。1 至 10 月 平 均 失 業 人 數 為 47 萬 9 千 人,較 上 年 同 期 微 減 1 千 人 。

10 月 失 業 率 為 4.24%,與 上 月 持 平;如 與 上 年 同 月 比 較,則 下 降 0.09 個 百 分 點 。 經 季 節 調 整 後 失 業 率 為 4.17% , 較 上 月 下 降 0.01 個 百 分 點 ; 與 上 年 同 月 比 較 , 亦 降 0.11 個 百 分 點 。 1 至 10 月 平 均 失 業 率 為 4.19% , 較 上 年 同 期 下 降 0.05 個 百 分 點 。

按 教 育 程 度 別 觀 察 , 國 中 及 以 下 程 度 者 失 業 率 3.47% ; 高 中 ( 職 ) 程 度 者 失 業 率 4.18% ; 大 專 及 以 上 程 度 者 失 業 率 4.61% , 其 中 大 學 及 以 上 程 度 者 失 業 率 5.35% 。

按 年 齡 層 觀 察 失 業 率 差 異 情 形 ,15 至 24 歲 年 齡 者 失 業 率 13.89% 最 高 ;25 至 44 歲 年 齡 者 為 4.34% 次 之 ; 45 至 64 歲 年 齡 者 2.16% 。

10 月 失 業 者 平 均 失 業 週 數 為 25.8 週 , 較 上 月 延 長 0.2 週 , 其 中 初 次 尋 職 者 為 25.5 週 , 較 上 月 延 長 2.2 週 ; 非 初 次 尋 職 者 為 25.8 週 , 較 上 月 縮 短 0.6 週 。 10 月 失 業 期 間 達 1 年 以 上 之 長 期 失 業 人 數 為 7 萬 5 千 人 , 較 上 月 增 加 1 千 人 。

(35)

( 四 ) 非 勞 動 力

10 月 非 勞 動 力 人 數 為 813 萬 8 千 人 , 較 上 月 減 少 7 千 人 或 0.08%,

其 中 想 工 作 而 未 找 工 作 且 隨 時 可 以 開 始 工 作 者 15 萬 人 , 較 上 月 亦 減 少 2 千 人 ; 求 學 及 準 備 升 學 者 210 萬 3 千 人 ; 料 理 家 務 者 244 萬 4 千 人 ; 高 齡 、 身 心 障 礙 者 244 萬 3 千 人 。 如 與 上 年 同 月 比 較 , 計 增 4 萬 1 千 人 或 0.51%。1 至 10 月 平 均 非 勞 動 力 人 數 為 814 萬 3 千 人,較 上 年 同 期 增 加 4 萬 9 千 人 或 0.60% 。

( 五 ) 年 度 趨 勢 分 析

根 據 行 政 院 主 計 總 處 「102 年 10 月 人 力 資 源 調 查 統 計 結 果 」 , 近 三 年(民 國 99 年 至 101 年 )平 均 勞 動 力 由 1,091 萬 7 千 人 成 長 至 1,134 萬 1 千 人 , 其 中 平 均 就 業 者 由 1,049 萬 3 千 人 成 長 至 1,086 萬 人、平 均 失 業 者 由 57 萬 7 千 人 下 降 至 48 萬 1 千 人;近 三 年 平 均 非 勞 動 力 由 799 萬 2 千 人 成 長 至 809 萬 6 千 人,其 中 平 均 想 工 作 而 未 找 工 作 者 由 16 萬 1 千 人 降 至 15 萬 人;近 三 年 平 均 勞 動 力 參 與 率 由 58.07%成 長 至 58.35%,其 中 季 節 後 調 整 由 58.07%亦 成 長 至 58.35%;近 三 年 平 均 失 業 率 由 5.21%下 降 至 4.24%,

其 中 季 節 後 調 整 由 5.21% 亦 下 降 至 4.24% ; 近 三 年 平 均 廣 義 失 業 率 由 6.57%下 降 至 5.49%, 各 年 平 均 數 據 如 下 表 所 示 。

失 業 率 按 教 育 程 度 分 別 , 近 三 年(民 國 99 年 至 101 年 )平 均 國 中 及 以 下 學 歷 者 由 4.83%下 降 至 3.52%、 高 中 (職 )由 5.58%下 降 至 4.22%、 大 專 及 以 上 由 5.12%下 降 至 4.58%、 大 學 及 以 上 5.62%下 降 至 5.37%; 失 業 率 按 年 齡 分 別,近 三 年 平 均 15~24 歲 年 齡 者 由 13.09%下 降 至 12.66%、25~44 歲 由 5.35%下 降 至 4.38%、 45~64 歲 由 3.39%下 降 至 2.31%; 近 三 年 平 均 受 失 業 波 及 人 口 由 116 萬 6 千 人 下 降 至 91 萬 8 千 人 , 各 年 平 均 數 據 如 下 表 所 示 。

(36)

表2-2 人力資源調查統計指標摘要 單位:千人

年 月 別

15 歲 以上 民間 人口

勞 動 力 勞 動 力 勞 動 力 參 與

失業率

廣 義 失業率 就業者 失業者 (%)

想工作而 未找工作

(%) 季節

調整後 (%) 季節 調整後

92 年平均 17 572 10 076 9 573 503 7 495 229 57.34 57.34 4.99 4.99 7.11

93 年平均 17 760 10 240 9 786 454 7 520 230 57.66 57.66 4.44 4.44 6.54

94 年平均 17 949 10 371 9 942 428 7 578 209 57.78 57.78 4.13 4.13 6.02

95 年平均 18 166 10 522 10 111 411 7 644 198 57.92 57.92 3.91 3.91 5.68

96 年平均 18 392 10 713 10 294 419 7 679 191 58.25 58.25 3.91 3.91 5.59

97 年平均 18 623 10 853 10 403 450 7 770 168 58.28 58.28 4.14 4.14 5.61

98 年平均 18 855 10 917 10 279 639 7 937 177 57.90 57.90 5.85 5.85 7.35

99 年平均 19 062 11 070 10 493 577 7 992 161 58.07 58.07 5.21 5.21 6.57

100 年平均 19 253 11 200 10 709 491 8 053 152 58.17 58.17 4.39 4.39 5.67

101 年平均 19 436 11 341 10 860 481 8 096 150 58.35 58.35 4.24 4.24 5.49

9 月 19 471 11 369 10 878 491 8 102 153 58.39 58.38 4.32 4.28 5.59

10 月 19 487 11 391 10 897 493 8 097 152 58.45 58.40 4.33 4.28 5.59

11 月 19 503 11 405 10 918 487 8 098 151 58.48 58.37 4.27 4.24 5.52

12 月 19 518 11 408 10 931 477 8 110 153 58.45 58.40 4.18 4.21 5.45 102 年 1 至 10 月 19 578 11 435 10 956 479 8 143 153 58.41 58.42 4.19 4.18 5.45

1 月 19 531 11 410 10 935 475 8 121 154 58.42 58.41 4.16 4.20 5.44

2 月 19 544 11 398 10 915 483 8 146 156 58.32 58.41 4.24 4.16 5.53

3 月 19 555 11 396 10 921 475 8 159 155 58.28 58.40 4.17 4.18 5.45

4 月 19 564 11 392 10 929 464 8 171 154 58.23 58.41 4.07 4.19 5.35

5 月 19 573 11 401 10 939 463 8 171 152 58.25 58.42 4.06 4.19 5.32

6 月 19 583 11 432 10 959 473 8 151 150 58.38 58.43 4.14 4.17 5.38

7 月 19 592 11 471 10 984 487 8 121 152 58.55 58.40 4.25 4.18 5.50

8 月 19 602 11 498 11 000 497 8 104 154 58.66 58.39 4.33 4.19 5.59

9 月 19 611 11 466 10 980 486 8 145 152 58.47 58.46 4.24 4.18 5.49

10 月 19 620 11 483 10 996 487 8 138 150 58.52 58.47 4.24 4.17 5.47

當月較上月

增 減 ( % ) 0.05 0.14 0.14 0.21 -0.08 -1.72 ( 0.05) ( 0.01) ( 0.00) (-0.01) (-0.02)

當月較上年

月 增 減(%) 0.68 0.81 0.90 -1.28 0.51 -1.45 ( 0.07) ( 0.07) (-0.09) (-0.11) (-0.12)

本年累計較上年

同期增減(%) 0.80 0.95 1.00 -0.30 0.60 2.24 ( 0.09) - (-0.05) - (-0.04)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總處「102 年 10 月人力資源調查統計結果」。

附註:1.括弧( )內數字係增減百分點。2. 人力資源調查對象不包括武裝勞動力及監管人口。3. 失業率

= 失業者 / 勞動力 * 100%。4. 廣義失業率 =(失業者+想工作而未找工作者)/(勞動力+想工作而未找工作者)* 10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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