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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業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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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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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雄市議會第 2 屆第 3 次定期大會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業務報告

報告人:局長 姚雨靜 日 期:105 年 5 月 10 日

(2)

目錄 頁數 壹、 組織架構與主管人員名冊 1

貳、 前言 3

參、 半年來創新及重要措施 4

肆、 重點業務報告 12

一、兒童少年福利 12

二、婦女福利 28

三、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與性騷擾防治 34

四、老人福利 40

五、身心障礙福利 48

六、社會救助 58

七、石化氣爆災後復原重建工作 63

八、社會工作 66

九、志願服務 67

十、社區發展 69

十一、人民團體 73

十二、其他 74

伍、 未來努力方向 76

陸、 結語 80

(3)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業務報告

壹、組織架構與主管人員名冊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組織架構

西

副局長

主任秘書

副局長

專門委員 專門委員

局長

(4)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主管人員名冊

職稱 姓名

局長 姚雨靜

副局長 謝琍琍

副局長 葉玉如

主任秘書 陳世璋

專門委員 李慧玲

專門委員 林智鴻

人民團體科科長 陳綉裙

社會救助科科長 林欣緯

老人福利科科長 劉華園

身心障礙福利科科長 方麗珍 兒童及少年福利科科長 黃慧琦 婦女及保護服務科科長 劉蕙雯

社會工作科科長 劉玲珍

秘書室主任 陳韻雅

會計主任 張寬楨

政風室主任 蔡仲欣

人事室主任 吳美鳳

仁愛之家主任 姚昱伶

兒童福利服務中心主任 何秋菊

無障礙之家主任 陳桂英

長青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劉耀元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 許慧香

(5)

貳、前言

康議長、蔡副議長、各位議員女士、先生:

欣逢 貴會第 2 屆第 3 次大會,雨靜謹代表本局全體 同仁向議長、副議長及各位議員女士、先生對本市社會福 利工作的支持與指導,表示謝意與敬意。

本局秉持弱勢優先、保護、照顧、支持、發展為推動 社會福利理念,積極推出貼近民眾需求的社會福利,期許 打造高雄成為幸福城市。

近期本局創新及重要成果,在兒少福利部分,完成設 置 16 處公共托嬰中心及 15 處育兒資源中心、辦理全國首 創夜間托育補助、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保障托育品質。在 婦女福利部分,辦理「中醫助好孕、健康坐月子」、設置

「高雄市大專院校多國語言通譯師資資料庫」和「高雄市 政府通譯人才資料庫」。在家庭暴力防治部分,建置兒童 及少年保護案件專家協助評估診斷與鑑定計畫、辦理特殊 境遇婦女自立生活服務計畫、成立幸福天使宣導隊。在老 人福利部分,完成設立 12 處日間照顧中心及 11 處日間托 老據點、積極籌設北長青綜合服務中心、試辦小規模多機 能服務及辦理原區照顧服務員職業訓練。在身心障礙福利 部分,首創輪椅夢公園、辦理身心障礙全面換證實驗計畫。

在社會救助部分,辦理石化氣爆災後復原重建工作、舉辦 全國災害救助業務研討論壇、辦理街友服務及體驗活動及 開辦實物銀行。在社會工作及志願服務部分,規劃辦理本 市社會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相關事宜及培力非營利組織-社 福團體知能。在人民團體及社區發展部分,結合民間力量,

推展社會福利及深化本市社區培力機制。

現謹將本局104年7至12月新辦及重要措施、重要工作執行情 形以及未來努力方向提出報告,敬請指教。

(6)

參、半年來創新及重要措施 一、兒童及少年福利

(一)設置公共托嬰中心及育兒資源中心

為建構友善托育環境,支持家庭生養,整修低度運用 之公共空間籌設公共托嬰中心,提供育兒家庭平價、

優質示範性托育服務。截至 104 年 12 月底,已於三民 (2 處)、鳳山(2 處)、左營、前鎮、仁武、大寮、小 港、新興、岡山、鼓山、林園、前金、路竹及旗山等 區成立 16 處公共托嬰中心,委託民間單位籌設及經營 管理,收托 0-2 歲幼兒,提供幼兒教保、保健、生活 照顧等服務,共計可收托 700 人。另於前鎮(3 處)、三 民(2 處)、鳳山、左營、仁武、大寮、小港、岡山、林 園、前金、路竹及旗山等區設置 15 處育兒資源中心,

並建置托育諮詢服務專線,提供嬰幼兒及其家庭托育 資訊、辦理嬰幼兒課程、親職教育課程及提供民眾關 於保母課程、托育補助之相關訊息等服務,104 年 7-12 月計服務 286,007 人次。

(二)創新辦理夜間托育補助

「支持夜間工作家庭育兒服務」為全國創新措施,自 102 年 8 月開辦本服務,協助因夜間(輪班)工作將 未滿 6 歲之子女送托至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托育人員照 顧之父母,藉由補助夜間托育費用,減輕托育負擔,

促使夜間工作者能安心就業,除「保母托育費用補助

」每月 3,000 元外,市府再加碼每月最高補助 2,000 元。104 年 7-12 月計補助 429 人次、76 萬 6,000 元。

(三)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

因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自 103 年 12 月 1 日

(7)

起全面實施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制,從事居家式托育 服務者(托育人員),收費照顧 3 親等以外幼兒,應依 規定向社會局辦理登記並納入管理,截至 104 年 12 月 底止計有 2,421 人完成托育服務登記。為維護托育服 務品質,本市設置 6 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協助落實 輔導管理居家托育服務人員,並透過訪視輔導、在職 訓練提昇托育人員專業知能。

二、婦女福利

(一)辦理「中醫助好孕、健康坐月子」服務措施

本市自 102 年 4 月開辦坐月子到宅服務以來,截至 104 年底止有 1,404 位產婦媽咪接受坐月子到宅服務,深 受產婦媽咪及新生兒家庭好評。104 年 7 月再創新加 值服務,結合市府衛生局及市立中醫醫院,提供產婦 媽咪 3 次至高雄市立中醫醫院看診免掛號費,讓產婦 媽咪在家健康坐月子。

(二)設置「高雄市大專院校多國語言通譯師資資料庫」及

「高雄市政府通譯人才資料庫」

設置「高雄市大專院校多國語言通譯師資資料庫」,由 本局彙整本市大專院校外國語相關系所之師資及各相 關單位通譯服務資源,供市府各機關團體使用。另成 立「高雄市政府通譯人才資料庫」,協助市府各機關、

本市移民業務單位及民間團體積極培訓優秀的新住民 通譯人才投入新住民家庭照顧服務,增加多元文化及 語言專業知能。

(三)印製「懷孕婦女親善資源手冊-袋鼠媽媽秘笈」第四版 本手冊以關心懷孕婦女的社會及心理層面撰寫,分為

「工作篇」「健康篇」「福利服務」「資源篇」及「友 善懷孕婦女商家」等篇章,彙整提供各項懷孕婦女資

(8)

源及福利資訊,且為服務新住民懷孕婦女,亦增印印 尼文及越南文版本,第四版新增國民年金保險及本局 托育服務內容。自 105 年起本手冊於婦女懷孕產檢 時,由本市 70 家醫療院所婦產科發送。

(四)執行「高雄市男性公務人員分擔家庭照顧工作之初探 研究」

委託學術機構執行「高雄市男性公務人員分擔家庭照 顧工作之初探研究」,呼應本局鼓勵男性參與照顧工作 之政策目標,瞭解本市男性公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 薪之心路歷程,作為未來政策擬定之研究基礎。

三、家庭暴力防治

(一)成立幸福天使宣導隊

103 年 6 月成立「幸福天使宣導隊」走入社區宣導,

透過行動劇演繹生活中常見之家庭內衝突,提供化解 衝突及有效之溝通技巧及妙招,104 年 7-12 月共計辦 理 7 場次、735 人次參加。

(二)辦理特殊境遇婦女自立生活服務計畫

為協助本市受暴婦女自立生活之準備,透過提供個案 輔導、目睹兒少關懷扶助、團體輔導之培力課程及中 長期住宅服務措施等服務,增強婦女權能,達到就業

、累積財富及自立生活能力,104 年 7-12 月受理轉介 計 61 戶,提供居住規劃、就業協助、經濟扶助及法律 扶助等服務計 911 人次。

(三)建置兒童及少年保護案件專家協助評估診斷與鑑定計

為協助研判本市受理之兒童或少年保護案件受虐情事 及傷害程度並提供專業諮詢服務及診斷評估與鑑定,

引入專家協助調查機制,以供案情研判之佐證,提升

(9)

兒童少年驗傷採證及醫療服務品質,健全兒少權益保 護制度,104 年 7-12 月計轉介 24 案,醫療機構(高醫 )協助 20 案次,跨專業網絡研討會 2 場次,有 3 案已 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

四、老人福利

(一)規劃區區有日照(托)服務

為充實本市社區式照顧資源,落實在地老化,104 年 8 月、11 月分別於仁武區、內門區新設日間照顧中心,

於甲仙、大樹、鹽埕、鳳山區輔導社區照顧關懷據點 辦理日間托老服務,另支持茂林、那瑪夏、桃源區文 化健康站結合部落食堂,提供日托服務。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本市共計有 12 處日間照顧中心、11 處日 間托老據點,共涵蓋 16 個行政區。

(二)籌設高雄市北長青綜合福利服務中心

為因應高齡化社會老人多元化之福利需求與平衡區域 資源、落實福利社區化,規劃設置北長青綜合福利服 務中心,採 BOT 方式委託顧問公司辦理,引進民間資 源興建,以建構本市社福兼高齡健康醫學之綜合福利 服務中心。

(三)試辦小規模多機能服務

104 年配合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試辦「社區整體 照顧-小規模多機能服務方案」,已輔導 3 處日間照 顧服務單位辦理,104 年 11 月開辦,104 年計服務 71 人次。

(四)辦理原區照顧服務員職業訓練

104 年 12 月假那瑪夏區開設照顧服務員職業訓練 班,促進在地就業及在地照顧,充實在地長照人力需 求。

(10)

五、身心障礙福利 (一)首創輪椅夢公園

輔導本市身心障礙者輪椅網球推廣協會承租市府工 務局養工處橋頭區竹林公園網球場,以公私部門合作 及社會大眾資源挹注,成立全國首座輪椅夢公園,讓 身心障礙者可於園區內租借手搖式自行車、打網球、

籃球及桌球等運動休閒活動,並提供簡便盥洗及住宿 場所,約計有 384 人次使用。

(二)辦理身心障礙全面換證實驗計畫

身心障礙鑑定及需求評估新制自 101 年 7 月 11 日正 式實施,於 104 年 7 月 11 日至 108 年 7 月 10 日,針 對持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者進行換證。本市規劃身 心障礙證明換發作業依據年齡(出生年次)分 4 年 5 梯 次方式進行,將於指定換證期日前 90 日進行 3 次通 知及受理換證申請,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完成換證 人數為 9,593 人。

六、社會救助

(一)辦理石化氣爆災後復原重建工作

石化氣爆事件捐款截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止總計 45 億 6,451 萬 9,732 元,指定用途部份計 3 億 6,079 萬 526 元,非指定用途部分計 42 億 372 萬 9,206 元,經「高 雄市政府八一石化氣爆民間捐款專戶管理會」核定 47 項計畫、共計 33 億 9,957 萬 6,494 元,核定計畫依「

生活扶助與照顧」「災區救助與振興」,及「安全城市 與防災」等三大面向規劃。

(二)舉辦全國災害救助業務研討論壇

本市歷經莫拉克風災、凡那比水災及八一石化氣爆等 重大災害,累積豐富災害防救應變能力,為有效達成

(11)

縣市交流、研討溝通及經驗傳承,於 104 年 9 月 16 日 辦理全國論壇,針對各項災害救助議題進行深入的對 談,共有衛生福利部、各縣市政府代表計 101 人參與

(三)辦理街友服務

設有三民、鳳山街友服務中心提供收容安置,另為使 街友收容安置更加多元及符合立即性需求,訂定「高 雄市政府街友短期住宿旅館實施計畫」,於颱風、天然 災害及寒流等氣候不良或天災發生時,給予街友短期 安置住宿場所,104 年 7-12 月短期旅館安置服務計 57 人次,並於入冬後提供低溫關懷服務,發放睡袋、外 套、暖暖包等禦寒物品。另為使社會大眾關注街友的 困境與問題,於 104 年 9 月 12 日至 13 日舉辦 2 天 1 夜「漂泊 33」街友生活體驗營,帶領學員親身體驗街 友生活方式與內涵,促使其同理街友生活處境,並在 未來能主動關懷需要幫助的街友,營造友善生活圈。

(四)開辦實物銀行

為有效管理運用各界善心資源,並推展實物給付救助 作業,提供弱勢家庭各項生活物資以維繫其生活所 需,委託民間團體成立「幸福分享中心-高雄市實物 銀行」,自 103 年 11 月起於三民區、小港區及美濃 區分別成立 1 處實體商店,另結合 50 個社福團體於 各區設置 50 處物資發放站,由社工人員針對弱勢民 眾提供服務,民眾可依生活所需選取各項生活物資,

104 年 7-12 月累計服務約 7,423 戶、19,574 人。

七、社會工作與志願服務

(一)規劃辦理本市社會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相關事宜

為保障社工人員執業安全,104 年度第 4 季申請衛生

(12)

福利部補助支給社工人員執業風險工作補助費,計 232 人獲得補助。

(二)非營利組織-社福團體知能培力訓練

為提昇本市非營利組織方案企劃執行、公益行銷與募 款能力,截至 104 年 12 月底辦理「打造社團的小金 庫-培力社團需求評估及方案撰寫知能」「公益行銷

-新媒體關係培力工作坊」及「非營利組織行銷與募 款新通路:網際網路專題演講」計 3 場次 NPO 社福團 體知能培力課程,共計 634 人次參與。

八、人民團體與社區發展

(一)結合民間力量,推展社會福利

扶植本市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除安排中央參訪本市照 顧服務勞動合作社,分享照顧服務產業經驗並促進交 流,另結合本市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辦理「照顧服務 勞動合作社投入長照服務面面觀」研討活動,邀請全 國提供照顧服務之相關單位及各縣市政府,促進對照 顧服務勞動合作社參與長期照顧工作模式之認識與交 流。

(二)深化本市社區培力機制

賡續推動「社區願景培力中心」,延續社區培力基礎,

規劃辦理區域陪伴與培訓課程、社區幹部培訓、社區 協力、區域串聯方案、師資庫建立與媒合等具體作法

,發展本市社區區域網絡,深化社區培力機制。

九、公私協力

(一) 積極結盟民間資源

由本局各單位主動結合民間慈善團體各類資源,用 於本市弱勢民眾濟助、兒少保護方案、新住民婦女 人力教育及產業發展等,104 年 7-12 月共計結盟財

(13)

力、物力 4,548 萬 8,551 元。

(二) 辦理弱勢家庭食物券服務方案

針對本市弱勢家庭,經社工員評估有受助需求且對 改善家庭生活有積極動力之家戶,每戶每月提供最 高 1,500 元食物券或物資,並鼓勵案家參與社區(志 願)服務,104 年 7-12 月累計服務達 642 戶,投入 食物券金額計 235 萬 5,300 元、白米 1,170.8 公斤,

案家提供社區(志願)服務累計達 550 小時。

(三) 辦理港都聯合助學方案

由本局與本市慈善團體聯合總會透過結合本市慈善 團體、企業及善心個人捐贈每學期 5,000 元或 1 萬 元助學金方式,104 年 7-12 月提供 209 位清寒學生 助學金,共計 191 萬元。

(14)

肆、重點業務報告 一、兒童少年福利

至 104 年 12 月底止,本市未滿 12 歲兒童計有 267,619 人,佔全市總人口 9.63%,12 歲以上未滿 18 歲之少年人口數有 180,915 人,佔 6.51%,本局依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性交 易防制條例」等法規,提供托兒服務、兒童少年保護 及輔導工作、貧苦失依及不幸兒童少年照顧、弱勢兒 少社區照顧、經濟扶助、醫療補助、發展遲緩兒童早 期療育及綜合性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重要措施如下

(一)生育、育兒補助及服務

1.本市為支持及服務家庭育兒,迎接新生命的誕生,

辦理生育津貼,補助第 1、2 名每名 6,000 元(或選 擇坐月子到宅服務,價值 1 萬 2,000 元),第 3 名以 上每名 4 萬 6,000 元。104 年 7-12 月計補助 11,394 人、發放 1 億 1,896 萬 4,000 元。另提供第 3 名以 上子女 1 歲前健保費自付額補助每人每月最高 659 元,104 年 7-12 月計補助 436 人、273 萬 6,465 元

2.為傳達市府對於新生兒家庭體貼,於家長辦理新生 兒戶籍登記時,即致贈育兒袋,包含育兒資源手冊

、免費參觀動物園票券、育兒禮物等,104 年 7-12 月計發放 11,825 份。

3.開辦「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對於父或母一方 因照顧未滿 2 歲幼兒致無法就業者,依家庭經濟條 件每月補助 2,500 元至 5,000 元,以支持家庭生養

,104 年 7-12 月共補助 22,158 人,補助金額 2 億

(15)

7,966 萬 1,006 元。

4.設置 15 處育兒資源中心,提供嬰幼兒遊戲空間、親 子活動、親職教育及育兒諮詢等服務,協助支持家 庭育兒,減輕育兒負擔,並結合本市社會福利服務 中心、孕媽咪資源中心等,並設置 14 處育兒資源站

,提供幼兒遊玩空間、多項 0 至 6 歲幼童之玩具及 圖書、托育資源諮詢等服務。另為縮短育兒資源城 鄉差距,更於大旗山 9 區及大岡山(含沿海地區)11 區設置育兒資源車「青瘋俠 1 號」及「草莓妹 1 號

」進行定點定時或接受社區預約育兒巡迴服務,提 供育兒家庭專業完整的托育服務資源。

5.為方便市民快速搜尋本市育兒資源,考慮網站使用 者的使用經驗和需求,運用行動應用程式(APP)的 概念,開發「雄愛生囝仔 FUN 心育兒資源網」(

http://childcare.kcg.gov.tw),呈現出簡潔、溫 馨的網頁介面,讓民眾快速、清楚的找出想要蒐尋 的資訊及服務內容。另為讓育兒家庭熟悉及運用相 關 資 源 , 設 立 托 育 服 務 單 一 窗 口 諮 詢 服 務 專 線 394-3322(就是深深愛兒),提供托育諮詢服務(如 找尋托育人員、托嬰中心、申請補助等),讓市民方 便諮詢。

6.為提升父母親職知能,強化家庭照顧功能,補助辦 理「0~2 歲兒童親職教育」,規劃「兒童發展」「生 活安全」、「親子互動」、「生活照顧」4 項主題課程

(每個主題 3 小時),104 年 7-12 月計辦理 62 場次

、2,370 人次參與;並成立 0 至 2 歲兒童親職教育 臉書粉絲團,運用社群網站推廣育兒親職教育。

(二)兒童托育服務

(16)

1.設置公共托嬰中心

為建構友善托育環境,支持家庭生養,提供育兒家 庭平價、優質、示範性托育服務,已整修低度運用 之公共空間,籌設公共托嬰中心,並委託民間機構 經營管理。截至 104 年 12 月底,已於三民(2 處)、

鳳山(2 處)、左營、前鎮、仁武、大寮、小港、新 興、岡山、鼓山、林園、前金、路竹及旗山等區成 立 16 處,可收托 0-2 歲幼兒 700 名,提供幼兒托育、

保健、生活照顧等服務。

2.為保障托嬰中心收托兒童安全,依法輔導本市立案 托嬰中心為其收托之兒童辦理團體保險。補助托嬰 中心兒童保險費(一般身分補助 3 分之 1;特殊身 分全額補助)。104 學年度第 1 學期補助計 1,343 人、

52 萬 3,260 元。

3.辦理「托嬰中心訪視輔導暨專業人員研習訓練」,依 據中央規定收托動態、環境設施、照護行為等指標 對全市立案托嬰中心進行全面訪視,並對新立案、

訪視結果欠佳之托育機構,強化密集性訪視及後續 輔導事宜,104 年 7-12 月完成 85 家次托嬰中心訪 視輔導、家長電話訪談,104 年 7-12 月辦理托嬰中 心專業人員在職訓練課程 43 小時。

4.聯合市府工務局、消防局、衛生局執行托嬰中心公 共安全聯合稽查。104 年 7-12 月共稽查及輔導 55 家次托嬰中心。

5.為協助家長兼顧就業及育兒問題,委託民間團體及 大專院校承辦本市 6 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截至 104 年 12 月底加入系統納入管理之托育人員計 4,731 人 (含親屬托育人員 2,310 人)。並開辦就業者家庭部

(17)

分托育費用補助,針對育有未滿 2 歲幼兒之家庭依 其家庭經濟狀況及托育人員資格,每月補助 2,000 元至 5,000 元。104 年 7-12 月計補助 5,891 人、補 助金額 7,191 萬 9,538 元。

6.為因應 103 年 12 月 1 日起實施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 制,協助民眾取得合格托育人員資格,辦理托育人 員專業訓練課程,104 年度除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高屏澎東分署辦理公費班 17 班,結訓人員 667 名;

社會局開設托育人員專業訓練課程,自費課程 30 班

,結訓人員 1,313 名。截至 104 年 12 月底,合計開 設 47 班,結訓人員共 1,980 名。

7.全國首創「支持夜間工作家庭育兒服務」,自 102 年 8 月開辦,協助因夜間(輪班)工作將未滿 6 歲之 子女送托至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輔導管理托育人員照 顧之父母,藉由補助夜間托育費用,提升居家托育 人員(保母)收托意願,促使夜間工作者能安心就 業,除「保母托育費用補助」每月 3,000 元外,再 加碼每月最高補助 2,000 元。104 年 7-12 月計補助 429 人次、76 萬 6,000 元。

8.辦理 104 年度優質居家托育人員選拔表揚暨親子嘉 年華活動,推廣優質托育人員專業服務效能,由 44 名參選者中決選出 16 名優質托育人員,並於 104 年 10 月 4 日辦理「Fun 心托育~雄幸福」親子嘉年華暨 優質托育人員表揚活動進行公開表揚。當日親子嘉 年華活動透過短劇演出及設置居家安全體驗區等方 式,宣導本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服務內容、居家式 托育服務登記制規定,讓民眾了解現行相關托育措 施,及建立正確的居家托育環境安全觀念,共計

(18)

1,150 人參加。

(三)重視兒童安全

1.於三民陽明育兒資源中心設立第 1 處兒童居家安全 檢測站及體驗空間,提供嬰幼兒居家安全體驗示範

,由專業人員協助依據「居家安全檢核表」,提供居 家安全檢測服務與諮詢、指導改善方式、學習事故 預防及因應策略,給孩子更安全的成長空間。104 年 12 月底止業於本市 15 處育兒資源中心完成設置

,104 年 7-12 月提供諮詢服務 758 人次及活動參與 2,847 人次。

2.本市於新生兒辦理出生登記時,贈送「高雄寶貝育 兒袋」,內附實用育兒用品及育兒資源手冊,為方便 新手爸媽容易閱讀,104 年特別改版分為 3 篇編輯

,其中編製「居家安全篇」,內容包含居家安全檢核

、兒童居家安全檢測站、居家防護 DIY、兒童居家 安全防護示範,協助新生兒家庭瞭解居家環境佈置

、兒童安全維護實用技巧,104 年 7-12 月共發送 11,825 份。

3.印製居家安全宣導海報及兒童居家環境安全檢核表 各 4 萬 8 千份廣發本市各社福中心、區公所、育兒 資源中心及公私立幼兒園等,提醒兒童照顧者檢視 居家環境,保障兒童居家安全。

(四)失依及受保護兒童及少年安置服務

1.為提供本市失依或需保護安置之兒童少年完善之生 活照顧及適當醫療照護,本市設有 1 家公設公營、4 家公設民營及 11 家私立安置教養機構,並與 7 所身 心障礙教養機構、外縣市 22 所兒童及少年安置機構 簽約委託辦理安置服務。104 年 7-12 月業務執行概

(19)

況如下:

(1)安置人數:提供兒童少年安置服務計 480 人、2,410 人次。

(2)聯繫會議:104 年 11 月 20 日(五)召開「104 年度 兒少安置教養機構第 2 次業務聯繫會報」,邀請本 市各兒少安置教養機構,共計 54 人參加。

2.辦理兒童及少年寄養業務,104 年 7-12 月業務執行 概況如下:

(1)寄養人數:委託寄養 284 人、1,344 人次;自辦兒 童及少年親屬寄養 28 人、141 人次。

(2)本期業務執行概況如下:

A.9 月及 12 月進行寄養家庭第 3、4 季寄養查核,

共計查核 16 戶

B.召開 104 年第 2、3、4 次新進寄養家庭審查會,

審查結果共計 18 戶通過審查。

(五)弱勢兒童少年社區照顧服務

1. 委託或輔導民間團體辦理 17 處弱勢兒童少年社區 照顧服務中心,104 年 7-12 月計服務兒童少年 1,293 人,辦理關懷訪視、課後照顧、團體課程、親職教 育、親子活動及資源媒合等,計服務 101,247 人次。

另普設 60 處弱勢家庭兒少社區照顧服務據點,輔導 民間團體申請本局補助辦理課後生活照顧及相關服 務,減輕弱勢家庭照顧壓力,104 年 7-12 月服務 1,200 名弱勢兒童及少年。

2. 結合民間團體於茂林區、桃源區、那瑪夏區、六龜 區及甲仙區等 5 個莫拉克風災重建區成立「弱勢家 庭兒童及少年社區照顧服務中心」,為失依、單親及 弱勢家庭支持系統較薄弱之莫拉克風災重建家庭提

(20)

供支持性及補充性福利服務,以撫平重建家庭兒童 及少年心理創傷、分擔家庭教養及照顧壓力,104 年 7-12 月計服務兒童少年 274 人,辦理關懷訪視、

課後照顧、團體課程、親職教育、親子活動及資源 媒合等,計服務 20,236 人次;另針對上述 5 處兒少 中心之社工員定期辦理團體督導及聯繫會報,期能 提升工作人員專業知能並增進服務品質,104 年 7-12 月辦理團體督導 3 場次、9 人次參加;聯繫會 報 2 場次、16 人參加。

(六)經濟扶助及醫療補助

1. 為協助遭遇變故之高風險家庭或功能不全之弱勢家 庭紓緩經濟壓力,維持子女生活安定,避免兒童及 少年受虐情事發生,辦理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 生活扶助計畫,補助上述家庭未滿 18 歲子女每人每 月 3,000 元,104 年 7-12 月計補助 829 人、932 萬 6,395 元。

2. 單親家庭子女福利服務

(1)辦理單親家庭子女生活補助,104 年 7-12 月計補 助 20,534 人、2 億 6,455 萬 2,670 元。

(2)辦理單親家庭子女教育補助,104 年 7-12 月計補 助 321 人、224 萬 7,000 元。

3.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提供緊急生活扶助、子女 生活津貼、子女托育津貼及傷病醫療補助等,協助 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緊急照顧,協助 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104 年 7-12 月計核發 緊急生活扶助計 159 人、327 萬 9,380 元;子女生 活津貼補助 612 人、741 萬 2,819 元;子女托育津貼 補助 37 人、20 萬 1,064 元;傷病醫療補助 1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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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0 元。

4.為協助本市列冊中低收入戶生活陷入困境、因懷孕或 生育而遭遇困境之兒童少年,辦理弱勢兒童及少年生 活扶助,104 年 7-12 月計補助 152 人、179 萬 4,200 元。

5.為使弱勢兒童及少年獲得適切之健康照顧,維護其 就醫權益,針對弱勢兒童少年補助相關醫療費用及 協助繳納符合補助資格前未保中斷和欠繳之健保費

,104 年 7-12 月補助 46 人、47 萬 1,550 元。

(七)兒童少年保護業務

1.以本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及 5 區綜合社會 福利服務中心為據點,配置專業社工員分區專責,

結合 24 小時保護專線,提供兒童少年保護個案立即 性的危機處遇及相關協助,104 年 7-12 月計受理兒 童少年保護個案舉報 2,932 案、開案 430 案,提供 關懷訪視輔導或諮詢服務。

2.與兒少保護後續輔導民間單位召開個案討論及業務 協調會議,104 年 7-12 月計 2 次。

3.為加強本市兒少保護直接服務工作同仁專業知能邀 請本市兒少委員及實務專家就兒少保護相關議題講 授,並召開個案研討會,針對個案處遇困境及方向,

提供訓練與諮詢指導,104 年 7-12 月共召開 1 次討 論會議。

4.對於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102 條規 定之父母或監護人施予強制親職教育輔導,委由民 間團體辦理,104 年 7-12 月計新開立 53 人、695 小 時,輔導服務 984 人次。

5.辦理高風險家庭關懷服務方案,分區結合 7 個民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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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提供關懷訪視、情緒疏導、經濟扶助、就醫就 學協助等服務,104 年 7-12 月計接獲案件 1,171 案

,開案服務計 367 案,其餘由本局兒少保護及家防 中心等單位後續協助或轉介其他單位協助。

6.針對本市警政、教育、民政等網絡單位及社區民眾 宣導「高風險家庭之評估通報」及「社區中危機家 庭的辨識與協助」等議題,加強網絡人員及社區民 眾對高風險家庭案件之敏感度與通報,另印製高風 險家庭宣導簡介,於相關活動中加強宣導,104 年 7-12 月共辦理宣導 30 場次。

7.辦理少年自立生活適應協助計畫

協助國中畢業或年滿 15 歲以上,結束安置或經評 估不宜返家,及社區中因原生家庭失功能而需獨立 自立生活之少年,提供短期住宿、安定住所、適切 且即時之心理、就學、經濟、生活適應等服務,104 年 7-12 月追輔服務 76 名自立少年,電訪 331 人 次、面訪 296 人次、生活補助 67 人次、租屋補助 33 人次、學雜費補助 10 人次,並提供 7 名少年入 住自立生活宿舍。

8.辦理提供弱勢兒少餐食計畫,提供本市高風險弱勢 家庭現就讀國中、小子女及兒童、少年保護個案,

於寒暑假期間亦能每日有可溫飽的餐食食用,結合 本市超商及連鎖便當專賣廠商共 617 個兌換點提供 服務,經社工評估的兒童少年持券可至居住處所附 近 24 小時營業便利超商、連鎖便當店換取便當、組 合餐點、麵包、飯糰等餐食補充之服務,104 年度 暑假期間受惠兒少計有 2,337 人次,自 98 年開辦迄 今累計服務 21,666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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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辦理「生命轉彎、傳愛達人」關懷陪伴服務方案,招 募社會善心人士長期陪伴安置機構中的兒童少年,提 供家庭的溫暖,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計有 44 位達人 服務 40 位兒少。

10.辦理「高雄市六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針 對逾期未完成預防接種、戶政機關逕為出生登記者

、未納入全民健保逾一年者、父或母為未滿 18 歲者 及領有低收入戶兒童生活扶助或弱勢兒童及少年生 活扶助者、馬上關懷、急難救助者之六歲以下兒童 家戶進行關懷訪視。104 年 7-12 月完成訪視 2,390 名六歲以下弱勢兒童,其中疑有兒少保護情事,主 管機關需依法介入調查者有 5 位,需列入高風險家 庭追蹤評估有 22 位,其他資源轉介有 42 位,不需 社工後續處遇有 2,032 位,其他(包括已有社工關懷 處遇中、居住外縣市、出境等)共 289 位。

11.本局與本市慈善團體聯合總會共同辦理「港都聯合 助學」方案,透過結合慈善團體、企業及善心個人 捐贈每學期 5,000 元或 1 萬元助學金方式,104 年 7-12 月提供 209 位清寒學生助學金,共計 191 萬元

(八)監護權訪視及收出養服務

1.輔導本市收出養媒合服務者,提升收出養媒合服務 品質,102 年 5 月 13 日率先於南部地區設置「高雄 市兒童及少年收出養資源服務中心」,設置諮詢專線 349-7885,提供民眾單一服務諮詢窗口及公開資訊 交流平台,除凝聚收出養專業團體間服務共識與維 護服務品質外,也讓合法且正確之收出養資訊皆能 即時提供給有需求的民眾,讓兒少權益能獲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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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保障。104 年 7-12 月計服務 4,658 人。

2.受理法院交查「兒童及少年監護訪視調查案件」,委 託民間團體訪視調查,104 年 7-12 月計 925 件;辦 理法院交查「兒童及少年收出養訪視調查業務」,委 託民間團體訪視調查,104 年 7-12 月計 99 件。

(九)設置「高雄市政府駐法院家事資源服務站-社政服務站

,因應家事事件法自 101 年 6 月 1 日施行,本局於臺 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設置高雄市政府駐院家事資源 服務站-社政服務站,提供未成年子女出庭前準備、陪 同出庭服務及相關社會福利諮詢服務,讓有需求之民 眾可就近取得相關服務,以建立友善兒少司法環境。

104 年 7-12 月計服務 1,074 人次。

(十)執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童及少年 性交易防制條例」相關業務

1.對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情事 依法處分,104 年 7-12 月計罰鍰 20 件、金額計 31 萬 9,000 元;強制性親職教育 53 件,時數計 695 小 時。

2.104 年 7-12 月受理兒少性交易防制案件責任通報 70 件、70 人,移請市府警察局調查。對經警方查獲未 滿 18 歲有從事性交易或從事之虞之兒童少年,派員 陪同偵訊,受理陪同兒少共計 37 人。

3.對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安置期滿返 家之兒童少年進行追蹤輔導,104 年 7-12 月計追蹤 輔導 123 人、1,316 人次。

4.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犯罪行為人輔導教育及公告

;104 年 7-12 月安排輔導教育共計 27 人、公告 4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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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參與市府聯合稽查每週 1-2 次,104 年 7-12 月計稽 查 27 次。並每 3 個月參與地檢署「兒少性交易防制 執行小組」「加強婦幼保護」執行會報。

6.委託民間團體至校園辦理「兒少性剝削防制暨社區 預防校園宣導」,透過影片及互動式問答方式,提醒 兒童及少年對於自身安全的警覺性及拒絕有害物質 侵害觀念,104 年 7-12 月共計宣導 6 場次、376 人 次受益。

(十一)提供 0 至 6 歲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

1.設置 4 個通報中心及 6 個個案管理中心,受理通報 轉介並提供個案管理服務,104 年 7-12 月受理新增 通報個案 949 件,截至 12 月底仍持續服務計 3,279 人、16,765 人次。

2.設立 14 處公設民營早療服務據點,辦理發展遲緩兒 童日間托育服務計收托 209 人、1,292 人次,時段療 育訓練計 243 人、5,493 人次。結合社區資源辦理、

親職講座、成長團體、親子活動、早療宣導等活動,

104 年 7-12 月共計服務 16,929 人次。

3.結合社區資源辦理兒童發展篩檢,104 年 7-12 月計 辦理 157 場次,篩檢幼童 1,601 人,發現疑似發展 遲緩個案並進行通報 155 人。

4.對於因經濟困窘、交通不便或家長照顧能力等因素未 能銜接療育資源之個案提供到宅服務,目前服務 61 名幼童、服務 3,249 人次。

5.辦理托嬰中心巡迴輔導服務,計輔導 10 家、14 名 幼兒、入中心輔導 76 次,服務 344 人次。居家托育 服務中心巡迴輔導,計輔導 1 區、1 名幼兒,入區 輔導 9 次、服務 27 人次。

(26)

6.受理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申請,104 年 7-12 月核定補助計 2,406 人次、1,039 萬 6,441 元。

(十二)綜合性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

1.設立兒童福利服務中心,提供 0-12 歲兒童遊戲空 間、親子圖書借閱之場域,104 年 7-12 月計服務 116,663 人次。

2.為增進親子關係,結合學校、社團、社區資源及幼 兒園、社福中心等單位,辦理親子活動 37 場次、2,462 人次參加;並於 104 年 7-8 月辦理暑假活動 20 項 25 梯次,計 567 人次參加。

3.104 年 3 月 26 日啟用「0-未滿 2 歲探索遊戲室」 全國唯一為 0 至未滿 2 歲嬰幼兒打造的專屬遊戲空 間,促進本市嬰幼兒的發展,內部空間有 0-6 個月 寶寶區、軟質玩具及探索區、三角鏡面小隧道、站 立學步步道、滑坡洞穴區及感官體驗地板等多元遊 戲區域,104 年 7-12 月計服務 14,757 人次。

4.「3D 童樂室」於 104 年 8 月開幕啟用,為一個混齡 使用的空間,牆面彩繪設計以 3D 圖面呈現,以本市 著名地景構圖,並提供適合 0-12 歲兒童使用的桌上 型遊戲,高達 44 種 72 樣桌遊,每月上架不同遊戲,

讓玩家每月都有新鮮感,104 年 8-12 月計服務 7,616 人次。

5.設立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設有 0-6 歲親子遊戲 室、兒童科學遊戲室、萬象屋、親子共讀室、康樂 室、青少年圖書室、閱覽室等空間,提供兒童及青 少年休閒成長空間,並增進親子關係,104 年 7-12 月共服務 118,135 人次;另辦理兒童、青少年及親 子等活動,104 年 7-12 月計 135 場次、5,831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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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

6.重視兒童及少年人權,推動落實兒童權利公約,辦 理「兒童權利公約介紹及法規檢視訓練」,提升各局 處推動兒少福利之業務人員相關知能,104 年 7-12 月共辦理 1 場次、13 個局處、54 人參加。另本市各 局處依「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規定,就權管之法 規及行政措施進行檢視,並由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 益保障促進會委員分組進行書面審查後,提報該會 進行審議,104 年 7-12 月完成審議共計 59 案,其 中「高雄市特定行業自治管理條例」列為本市優先 檢視清單,由市府經濟發展局規劃修法期程,預定 106 年 11 月 20 日前完成修訂。

(十三)設置綜合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建構近便福利服務輸 送體系

1.為提供民眾更便捷的福利申請及服務,本局以小社 會局的概念,設置東、西、南、北、中區 5 區綜合 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下設 14 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增 加低(中低)收入戶資格申請(復)、專用停車位識 別證、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醫療補 助)…等福利申辦服務,並朝連結區域性的民間資 源,以推動具地方特色的福利服務。104 年 7-12 月 與在地慈善團體召開聯繫會報計 5 場次、413 人參 與。

2.14 處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皆配置專業社工員,提供社 區內保護個案及弱勢家庭輔導服務,並設置物資站

,結合民間資源,募集食品、生活用品及物資,提 供經濟陷於困境家庭生活基本所需,104 年 7-12 月 共計服務 4,730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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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年齡層不同屬性之需求辦理各項休閒、成長、知 性益智及社區服務等活動,及提供中心各項軟硬體 設施設備使用服務,增進市民餘暇從事休閒活動之 去處與機會,104 年 7-12 月共計服務 143,493 人次

(十四)未成年懷孕防治作為

1.本局結合教育局、衛生局及相關公私立部門機構整 合成立「幸福 885(幫幫我)」關懷小組,針對社會 大眾及父母就未成年懷孕少女相關權益、個案輔導 及後續處遇等議題進行宣導,並提供相關性教育資 訊及未成年懷孕少女適切的服務,104 年 9 月 30 日、

12 月 29 日分別召開 104 年度第 2 次及第 3 次「未 成年懷孕防治作為網絡會議」

2.結合本局各社福中心、家防中心、民間單位提供有 未成年懷孕問題之個案個別化服務,104 年 7-12 月共計服務 137 人;並結合民間單位設置未成年懷 孕服務專線及求助網站,提供未成年懷孕者之諮詢 服務窗口,計提供諮詢服務 242 人次。

3.結合民間團體至校園及社區辦理未成年懷孕預防宣 導活動,包含班級講座、團體活動、高中職建教合 作班及進修學校宣導活動、安置機構青少年團體活 動,共計辦理 24 場次、1,117 人次參加。

(十五)青少年社會參與服務

1.辦理培力第三屆本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促 進會少年代表,辦理兒少代表培訓與輔導,104 年 7-12 月共辦理 14 場次、142 人次參與,培訓內容包 括兒少法之精神與內涵、社會事件的理性思維等,

指導兒少代表進行議題的聚焦,並建立共同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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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於 104 年 9 月 21 日及 12 月 22 日列席本市兒童及 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促進會及於 12 月會議協助提 案「研議提升本市兒童及青少年志願服務品質」,以 兒少觀點提出建言,為本市兒童少年發聲。

2.辦理「大高雄青年圓夢基金」,支持青少年勇於實踐 夢想,鼓勵青少年提案申請,期望促使青少年將夢 想具體化且發揮公益及關懷精神,創造社會正面影 響力,104 年受理 44 件,通過審查 12 件,補助 42 萬元,協助 37 位青少年圓夢。

3.辦理「青春作伴好還鄉—高雄市 2015 青年與社區共 同參與行動計畫」,為鼓勵在地青少年及青年學子關 心及參與在地事務及社區發展,透過實際參與使其 對生活的土地有更進一步的瞭解與認識。104 年 7-12 月共培力 4 支青少年團隊 60 名青少年出隊參 與社區服務,活動效益為 1,280 人次。

(十六)青少年休閒活動

1.委託民間經營五甲青少年中心,提供青少年撞 球、桌球、圖書閱覽、k 書等空間服務。並每週 定期辦理休閒社團活動、學習指導活動,並提供 諮詢、輔導與外展服務,104 年 7-12 月服務 13,596 人次。

2.於高雄捷運美麗島站設置「青春福利社」,委託民 間經營,提供青少年多元的交流平台,讓青少年 方便取得社會福利之各種資訊,提供青少年休憩 娛樂空間、志願服務推廣及媒合、心理諮商輔導 轉介,同時辦理青春講座、青春文創展及青少年 活動等,104 年 7-12 月服務 89,253 人次。

3.設置高雄市探索體驗學園,運用包括巨人梯、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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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路、獨木橋、砲彈穿越及攀岩等探索設施供青 少年探索體驗,以符合少年冒險需求,及培養其 學習重視安全和團隊合作,104 年 7-12 月共計 1,292 人次受惠。

二、婦女福利

至 104 年 12 月底止,本市女性人口計 139 萬 7,929 人,佔全市總人口數 50.3%。本局針對各層面婦女不 同需求,規劃各項福利措施,在一般婦女福利方面,

積極推動權益相關工作及鼓勵婦女知性成長,針對單 親、特殊境遇家庭等弱勢族群,研訂單親家庭補助等 扶助法規與福利措施,並結合單親團體推展支持輔導 措施,以展現對單親及特殊境遇家庭等弱勢者之重視

,重要措施如下:

(一)一般婦女福利服務

1.本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以三級議事機制運作下,

分為小組會議、組長會議及委員會議,規劃研議本 市婦女權益政策措施及議題,104 年 7-12 月計召開 小組會議 1 次、組長會議 1 次及委員會議 2 次。

2.推動婦女成長教育活動計畫,包括婦女社會參與、

增進權能、性別平權及增進婦女權益及自我成長類 活動,並結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

、中高齡弱勢婦女經濟培力方案及男性角色照顧創 意方案等類別之婦女成長議題。104 年 7-12 月計 7,736 人次受益。

3.設置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婦女館提供婦女福利服 務,104 年 7-12 月服務內容如下:

(1)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設施設備空間服務:

①電話諮詢 3,053 人次、面談諮詢 1,524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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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提供 100 位婦女、10,502 小時志願服務工作 參與機會。

②設置女人家、圖書室、親子空間、韻律教室及 舞蹈教室等空間共計服務 47,352 人次;另辦理 婦女自我成長與學習、女性影展、婦女體能休 閒等系列課程共計辦理 114 場次、16,414 人次 參與。

(2)婦女館設施設備空間服務

①電話諮詢 3,108 人次,專線及面談諮詢 153 人 次,免費法律諮詢 59 人次,提供 66 位婦女、

4,757 小時志願服務工作參與機會。

②成立女性圖書史料室,辦理性別議題讀書會、

電影導讀等相關座談,共計 46 場次、2,798 人 次參與。另館藏利用、諮詢、參觀等共計 2,104 人次。

③成立女人空間辦理婦女培力服務成長課程、動 靜態展等,共計 127 場次、2,096 人次參與,

另空間使用、參觀等共計 7,709 人次。

④自行辦理或結合民間婦女團體辦理性別議題講 座、主題活動、展覽及婦女培力課程等,共計 辦理 77 場次、4,608 人次參與。

(3)開辦社區婦女大學

①女性學習系列課程 31 場次、728 人次參與。

②辦理婦女組織經營系列課程,思考女性在公民 社會的角色,進而鼓勵其投入公共事務的參 與,共計 6 場次、98 人次參與。

③辦理社區婦女大學巡迴說明會、講座及影展座 談等培力課程,共計 23 場次、533 人次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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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辦理社區培力系列成長團體及增能成長團 體,共計 38 場次、827 人次參與。

(4)辦理數位婦女創業班及婦女經濟培力方案

①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計有 16 個團體、74 名 婦女加入本方案。

②為增進婦女數位網拍技能,縮短婦女數位落 差,辦理電腦網拍班,共計辦理 2 期、4 班、

120 人報名參加。

③開設「好好逛」實體市集,增加學員與消費者 互動的管道及收入,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共計 16 人設攤,營業額計 195 萬 1,005 元。另成立

「好好逛幸福館」及好好逛粉絲專頁,透過網 路平台以姐妹創業故事行銷產品及與消費者交 流心得,截至 104 年 12 月底共 2,042 人次瀏覽

(二)推動性別主流化

1.104 年 10 月 21 日召開市府 104 年度第 2 次性別主 流化工作小組,審查本市性別人才資料庫推薦名單 以及針對性別影響評估、性別預算、性別統計與性 別意識培力等辦理情形進行追蹤報告。

2.委託民間團體至本市鳳山、岡山、楠梓、甲仙、內 門、美濃及六龜等區域辦理 CEDAW 及性別平等宣導 活動,將性別平權訊息普及於社區中,本期辦理 16 場次、599 人次參加。

3.辦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法規 檢視工作,104 年由本市婦權會與主計處,持續追 蹤自治條例 78 案「性別統計」辦理情形,並針對性 別落差過大者,由法規權管局處進行「性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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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研擬相關解決方案。

(二)執行「高雄市男性公務人員分擔家庭照顧工作之初探 研究」

委託學術機構執行「高雄市男性公務人員分擔家庭照 顧工作之初探研究」,呼應本局鼓勵男性參與照顧工作 之政策目標,瞭解本市男性工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 薪之心路歷程,作為未來政策擬定之研究基礎。

(三)推展「懷孕婦女友善城市」計畫

1.結合市府各局處共同推出友善懷孕婦女之貼心服 務措施;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共募集 44 家懷孕婦 女友善商家、設置 374 格親善汽機車停車位,並於 公共場所設置 179 處哺(集)乳室、認證 24 家母嬰 親善醫院。

2.推出「坐月子到宅服務」友善婦女新措施,培訓坐 月子到宅服務員提供婦女產後身心照顧服務,包括 月子餐料理、簡易家務及婦嬰照顧。可自行選擇生 育津貼 6,000 元現金補助或免費 48 小時(價值 1 萬 2,000 元)坐月子到宅服務。104 年 7-12 月提供服 務項目如下:

(1)服務 320 人,諮詢電話 2,694 人次。

(2)設置「孕媽咪資源中心暨坐月子到宅服務媒合 平台」計 2 處,提供孕媽咪從懷孕到產後坐月 子期間之照護與育兒親子教育,包括辦理父母 成長課程、親職成長教育團體、親子活動及宣 導活動,辦理 34 場次,參與 2,231 人次。

(3)104 年 10-12 月份辦理 2 梯次坐月子到宅服務 員培訓,參訓人數 80 人。

(4)104 年 7 月結合市府衛生局及市立中醫醫院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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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合作「中醫助好孕,健康坐月子」,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發放 323 張社區回診卡。

(四)新住民家庭服務

1.本局分別於本市鳳山、岡山、旗山、前金及路竹區設 立 5 處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提供新住民家庭諮詢 服務、關懷訪視、個案管理及各項福利性、聯誼性 活動等服務,104 年 7-12 月計服務 63,138 人次。

另輔導民間團體設立 19 處社區服務據點,結合在地 社區文化特色,推展新住民輔導服務,以建構多元 文化相互融合之友善城市,104 年 7-12 月計服務 15,926 人次。

2.辦理設籍前外籍配偶遭逢特殊境遇之家庭扶助計 畫,104 年 7-12 月補助子女生活津貼 209 人次、41 萬 7,765 元;緊急生活扶助 3 人次、6 萬 2,425 元,

子女托育津貼 6 人次、9,000 元,上開總計補助 218 人次、48 萬 9,190 元。

3.辦理新住民產業發展,結合新住民社區服務據點發 展「經絡鬆筋」及「別出心裁-二手衣修改」等培訓 計畫,透過技能培力學習,增進新住民就創業之機 會,104 年 7-12 月計 3,030 人次受益,截至 104 年 12 月底止計輔導 33 位新住民姐妹取得餐飲丙級證 照,49 位新住民姐妹取得美容丙級證照,35 位從事 照顧服務工作,1 位考取照服員證,70 位從事美容 挽臉、經絡鬆筋工作,以及設立社區商店 3 家。

4.重視東南亞母國文化保留及傳承教育,辦理新住民 家庭聯誼、親子聯誼、成長團體及母語暨多元文化 學習課程等共辦理 9 項家庭支持性方案,104 年 7-12 月計 4,154 人次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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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為促進同鄉姊妹情誼,協助姊妹適應台灣社區生活之 互助團體,規劃辦理水燈節等節慶活動及新姊妹歡迎 會等活動,提升本市新住民社會參與,104 年 7-12 月辦理 25 場次、3,794 人次參與。

6.結合民間團體出版發行中越文對照版「越南好姊妹 季刊」,內容包含發現高雄、心情故事、活動報導、

姊妹在高雄、友善家園及福利資訊等,發送本市新 住民及相關團體,104 年 7-12 月共計發行 2 期、

11,000 份。

7.開辦「媽媽帶我看世界」多元繪本巡迴導讀計畫,

設置「多元繪本學習角」,培訓新住民擔任種子師 資、繪本導讀人員,強化新住民對服務方案規劃的 認同並重塑新住民女性自我形象,提升新住民輔導 成效,104 年 7-12 月計辦理培訓課程 23 場次、316 人參訓,在職訓練及團督 6 場次、77 人次參與及 巡迴導讀 221 場次、3,281 人次參與。

8.全國首創成立「新移民事務專案辦公室」,設置單一 窗口,招募 21 位志工和 10 位新住民通譯人員提供 多語化諮詢服務,104 年 7-12 月提供面談、電話等 諮詢輔導服務 78 人、轉介其他單位處遇 40 人;辦 理志工與新住民母語通譯人員在職訓練 1 場次、20 人參與。

9.設置「高雄市大專院校多國語言通譯師資資料庫」 由本局彙整本市大專院校外國語相關系所之師資及 各相關單位通譯服務資源,供市府各機關團體使 用。另成立「高雄市政府通譯人才資料庫」,協助市 府各機關、本市移民業務單位及民間團體積極培訓 優秀的新住民通譯人才投入新住民家庭照顧服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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