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章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理 論 與 平 面 廣 告 應 用 之 關 聯
3 - 1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要 素 在 廣 告 運 用 上 的 地 位
「 視 覺 傳 達 」是 以 人 類 視 覺 器 官 為 傳 播 媒 介 , 將 一 般 社 會 中 普 遍 事 物 內 容,以 平 易 近 人 的 造 型、色 彩,傳 達 給 欲 傳 達 的 對 象。
其 目 的 在 使 傳 達 者 與 被 傳 達 者 資 訊 的 交 換 、 運 用 視 覺 記 號 與 感 受 , 使 兩 者 得 到 「 相 同 認 知 」 的 交 流 。 並 能 造 成 被 傳 達 者 態 度 轉 變 為 目 的 , 憑 藉 著 科 學 、 技 術 、 與 美 學 等 手 法 , 將 「 外 觀 的 創 意 」, 轉 變 為 「 有 計 畫 的 整 體 構 造 」 [張 繼 文 , 1991]。
在 這 資 訊 日 新 月 異 的 時 代 中,視 覺 傳 達 設 計 在 各 種 物 流 資 訊 交 換 與 互 動 中 , 扮 演 非 常 重 要 的 角 色 。 其 範 圍 包 括 平 面 海 報 、 廣 告 宣 傳 單 、 展 示 場 設 計 、 包 裝 設 計 、 網 頁 設 計 等 。 在 視 覺 傳 達 表 現 形 式 上,張 悟 非 (1992) 提 出 視 覺 傳 達 設 計,其 表 現 形 式 可 分 為 文 字 (Word)、圖 像 (Pictogram)與 符 號 (Symbol)三 種,在 實 務 設 計 表 達 形 式 上 可 以 單 獨 或 混 合 使 用。使 用 文 字 來 做 視 覺 傳 達,一 般 認 為 是 和 語 言 傳 播 一 樣,是 一 種 直 接 傳 達 方 式。至 於 使 用 圖 像 或 符 號 作 為 視 覺 傳 達 表 現 媒 介 , 雖 然 也 被 認 為 是 一 種 傳 遞 訊 息 的 工 具,溝 通 的 一 種 形 式,但 是 要 使 其 像 語 言 或 文 字 一 樣 具 有 充 份 的 直 接 溝 通 本 質 並 非 那 麼 容 易。好 的 圖 像 與 符 號 表 達 卻 能 達 到 文 字 無 法 到 達 的 瓶 頸 [張 繼 文 , 1994]。 因 為 圖 像 與 符 號 沒 有 語 言 和 文 化 的 阻 隔 , 對 複 雜 的 意 念 表 達 也 比 文 字 來 的 簡 明 。
視 覺 圖 像 符 號 和 言 辭 文 字 符 號 對 廣 告 設 計 意 念 傳 達 的 特 性 視 覺 圖 像 符 號 〈 visual symbol 〉 是 能 把 實 際 事 務 的 原 本 型 態 呈 現 出 來 的 符 號,最 典 型 的 例 子 是 圖 畫。言 詞 符 號〈 verbal symbol 〉 基 本 上 是 可 以 讀 出 來 的 符 號,其 主 要 形 式 是 語 言 和 文 字。視 覺 圖 像 符 號 和 言 辭 文 字 符 號 的 差 異 , 如 下 表 所 示 。
表 3.1 視 覺 符 號 和 言 辭 符 號 差 異 對 照 表
視覺圖像符號 言辭文字符號
空間性質的抽象表現,例如形狀、位置 所顯示抽象意念與空間位置無關,例如數
字
不易以溝通方式,使他人產生共鳴 易以溝通方式,使他人了解
傾向個人思考 傾向綜合思考
有統合作用,可顯示整個概念結構外貌。 有分析作用,可顯示整個概念內在細節
可以同時傳達很多概念。直覺式 逐步的傳達一個一個概念。邏輯式
在 視 覺 的 傳 播 領 域 中 , 影 響 人 們 對 圖 像 或 符 號 的 辨 識 與 理 解 , 除 了 外 在 , 如 光 線 的 明 暗 、 距 離 、 色 彩 對 比 等 因 素 外 , 人 們 的 心 理 因 素 其 實 具 有 重 大 的 影 響 力 而 中 間 維 繫 的 關 係 在 於 設 計 者 的 “ 給 予 ” 及 受 訊 者 的 “ 接 受 ”,而 之 間 的 傳 達 過 程 即 是 關 鍵 所 在 。
「 視 覺 訊 息 傳 達 」是 以 人 類 視 覺 器 官 為 傳 播 媒 介 , 將 一 般 社 會 中 普 遍 事 物 內 容 , 以 平 易 近 人 的 造 型 、 色 彩 , 傳 達 給 欲 傳 達 的
對 象 。 其 目 的 在 使 傳 達 者 與 被 傳 達 者 交 換 、 運 用 視 覺 記 號 , 並 使 兩 者 得 到 「 相 同 意 義 」 的 交 流 。
於 此 定 義 下 , 必 須 「 計 畫 」 優 先 於 「 實 行 」。 並 以 能 造 成 大 眾 態 度 轉 變 為 目 的 , 藉 諸 科 學 、 技 術 、 與 美 學 等 手 段 , 將 「 外 觀 的 創 意 」, 轉 變 為 「 有 計 畫 的 整 體 構 造 」 [張 繼 文 , 1994]。 所 以 ,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是 一 種 具 有 計 畫 的 創 造 行 為,也 與 其 他 領 域 一 樣 , 是 兼 具 科 技 性 與 藝 術 性 的 整 合 創 作 , 應 用 於 日 常 生 活 之 中 。
因 此 , 以 認 知 心 理 的 角 度 來 說 , 既 然 任 何 資 訊 的 傳 達 , 最 終 的 對 象 就 是 人 類,其 關 鍵 在 於 設 計 者 所 欲 傳 達 的 訊 息,是 否 能 經 由 很 簡 單 的 圖 案 規 劃 方 式 , 讓 使 用 者 充 分 的 理 解 而 不 至 有 所 誤 解。視 覺 傳 達 是 一 種 認 知 的 歷 程,傳 達 者 與 被 傳 達 者 兩 者 之 間 有 相 互 的 影 響 、 雙 向 、 回 饋 的 循 環 關 係 [張 繼 文 , 1991]。 其 中 重 要 的 關 鍵 是 這 種 被 設 計 出 來 的 意 象,是 否 真 正 忠 實 表 達 出 設 計 者 的 理 念,而 同 時 也 符 合 使 用 者 所 能 認 知 的 方 式,將 是 視 覺 設 計 傳 達 的 主 要 目 的。基 於 此,可 以 瞭 解 使 用 者 的 認 知 心 理 與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息 息 相 關 , 並 為 其 主 要 目 的 。
廣 告 讀 者 認 知 心 理 層 面
科 學 研 究 指 出 人 類 視 覺 (vision) 的 十 分 之 一 是 屬 於 物 理 層 面 , 另 外 的 十 分 之 九 則 屬 於 精 神 層 面 。 雖 然 在 視 覺 過 程 中 , 感 覺 刺 激 是 以 光 的 形 式 透 過 眼 睛 傳 送 到 大 腦 形 成 有 意 義 的 影 像,不 過 觀 者 需 要 靠 其 個 人 的 經 驗 、 知 識 以 及 周 圍 的 環 境 來 詮 釋 此 影 像 [李 賢 輝 , 1997]。
「 認 知 」簡 單 的 說 就 是 知 識 的 獲 得 和 使 用 , 這 牽 涉 到 兩 個 層 面 的 問 題,一 是 知 識 在 我 們 的 記 憶 中 是 如 何 貯 存 的,以 及 貯 存 什
麼 的 記 憶 內 容 問 題。另 一 個 是 知 識 是 如 何 被 使 用 或 處 理 的 歷 程 問 題 。
傳 播 學 者 Schramn 認 為 : 要 產 生 良 好 的 溝 通 必 須 雙 方 都 能 接 受 的 態 度 , 方 能 產 生 相 互 溝 通 的 意 願 , 才 能 進 一 步 的 深 入 溝 通 。 如 果 傳 播 者 的 經 驗 範 圍 與 受 播 者 的 經 驗 範 圍 越 接 近,重 疊 部 分 越 多 , 則 雙 方 共 識 面 越 高 , 溝 通 效 果 就 越 好 [張 悟 非 , 1997]。 而 視 覺 圖 像 傳 達 是 人 類 認 知 與 表 達 其 認 知 事 物 的 重 要 媒 介,也 由 於 人 類 擁 有 這 種 認 知 符 號 的 能 力,才 促 使 人 類 擺 脫 時 空 的 限 制,進 而 能 記 錄 保 存 與 經 驗 累 積 , 乃 至 於 有 文 明 的 建 立 。
在 視 覺 的 傳 播 領 域 中 , 影 響 人 們 對 圖 像 或 符 號 的 辨 識 與 理 解 , 除 了 外 在 如 光 線 的 明 暗 、 距 離 、 色 彩 對 比 等 因 素 外 , 人 們 的 心 理 因 素 其 實 具 有 重 大 的 影 響 力。在 受 訊 者 的 認 知 感 官 中,認 知 心 理 學 為 人 機 互 動 的 心 理 模 式,並 解 釋 使 用 者 在 操 作 過 程 中 學 習 與 適 應 的 問 題 [王 開 立 , 2001]。 以 下 為 以 認 知 心 理 學 的 角 度 所 做 的 歸 納 整 理 :
1. 視 覺 認 知 力
視 覺 的 處 理 是 一 個 動 態 的 過 程 , 透 過 視 覺 的 過 程 將 「 背 景 」 與 「 事 物 」 區 分 出 來 , 然 後 得 以 選 擇 性 的 將 事 物 記 憶 在 腦 中 。
2. 注 意 力
人 們 接 受 大 量 的 資 訊 時 , 為 了 使 資 訊 對 人 們 變 得 有 意 義 時 , 人 們 的 認 知 力 將 受 到 資 訊 加 以 過 濾 , 僅 保 留 引 起 人 們 注 意 的 部 分 。
3. 記 憶 力
對 於 經 歷 過 的 事 物 有 深 刻 的 印 象 都 與 記 憶 力 有 關。而 直 接 的 視 覺 訊 息 傳 送 , 使 用 者 僅 需 去 做「 認 出 」的 動 作 , 無 須 去 回 憶 是 否 有 相 關 經 驗 與 模 式,這 將 可 以 讓 使 用 者 對 於 認 知 的 傳 訊 更 為 快 速 直 接 。
4 .學 習 心 理 模 式
依 現 代 心 理 學 解 釋,學 習 是 因 經 驗 而 使 行 為 或 行 為 潛 意 識 所 產 生 較 為 持 久 改 變 的 歷 程。使 用 者 藉 由 反 覆 的 操 作 來 換 取 經 驗 , 並 嘗 試 發 生 錯 誤 後 修 正 操 作 方 式,這 樣 即 是 達 到 學 習 的 行 為。如 果 設 計 者 的 視 覺 傳 達 的 過 程 不 能 讓 使 用 者 進 行 正 確 的 資 訊 轉 換,就 會 造 成 認 知 的 偏 差 及 判 斷 錯 誤。所 以 設 計 者 必 須 審 慎 思 考 與 使 用 者 的 認 知 問 題 進 行 設 計, 以 達 到 視 覺 訊 息 傳 送 的 互 動 性 。
廣 告 視 覺 設 計 要 素
從 平 面 設 計 的 角 度 來 說 , 從 視 覺 設 計 的 角 度 來 說 , 平 面 設 計 要 素 事 實 上 是 認 知 心 理 和 平 面 設 計 的 組 合。不 同 的 訊 息 依 其 不 同 的 複 雜 度,會 在 所 認 知 的 各 種 過 程 中 有 不 同 的 接 受 程 度。而 影 響 視 覺 訊 息 不 同 的 複 雜 度 取 決 於 以 下 四 大 要 素 : (張 悟 非 1992)
1. 可 識 性:視 覺 訊 息 能 容 易 地 偵 測 與 區 分。此 項 取 決 於 景 與 物 之 對 比 與 明 視 度 的 差 異 。
2. 顯 著 性:和 低 複 雜 度 訊 息 同 時 出 現 時 較 易 突 顯 出 來。此 項 取 決 於 空 間 、 造 型 與 色 彩 的 不 同 安 排 方 式 。
3. 可 讀 性:在 有 文 字 訊 息 顯 現 時 能 提 供 適 當 之 文 字 或 句 子 來 傳 達 訊 息。此 項 取 決 於 所 使 用 文 字 之 文 法 結 構 與 語 法 之 正 確 性 。
4. 涵 意 性:訊 息 被 瞭 解 的 程 度。此 項 牽 涉 到 使 用 者 如 何 賦 予 各 種 訊 息 的 內 在 與 外 在 意 義。而 訊 息 本 身 的 相 似 性、適 切 性 與 使 用 性 等 必 須 有 周 詳 的 考 量 。
這 四 大 要 素 必 須 與 人 類 的 視 覺 認 知 能 力 站 在 相 連 貫 的 關 係 上 。
傳 播 符 號 學
傳 播 符 號 學 由 Fiske 教 授 所 提 出 , 認 為 結 合 符 號 學 、 意 識 形 態 、 結 構 主 義 、 批 判 理 論 等 等 觀 點 所 建 構 的 傳 播 符 號 學 , 可 以 更 深 刻 的 讓 我 們 了 解 大 眾 媒 體 如 何 使 用 語 言 影 像 來 建 構 社 會 的 意 義、神 話 與 意 識 形 態。並 進 而 面 對 那 些 表 面 單 純 的 新 聞 影 像 或 大 眾 電 視 時 , 能 夠 解 讀 其 文 化 意 涵 。
以 實 際 的 圖 像 區 分 圖 像 符 號 的 肖 像 性 (iconic) 、 指 示 性 (index) 、 記 號 性 (symbol) , 並 說 明 這 種 區 分 往 往 是 無 法 截 然 的 區 分 。 造 就 了 圖 文 解 讀 的 多 義 可 能 性 。 (Fiske 傳 播 符 號 學 理 論 )
符 號 系 統 中 區 分 了 設 定 符 號 與 文 化 符 號 :
設 定 符 號( 任 意 符 號 、 邏 輯 符 號 )設 定 符 號 大 體 來 說 是 封 閉 的 系 統,儘 可 能 的 將 意 義 隱 含 在 文 辭 內 容 中,不 期 待 閱 讀 者 在 解 讀 過 程 中 加 入 太 多 自 己 的 想 法 。
文 化 符 號( 傳 統 符 號 ) 傳 統 符 號 則 是 開 放 的 系 統 , 並 且 期 待 讀 者 的 釋 義。傳 統 符 碼 的 極 端 型 態 就 是 所 謂 的 美 學 符 號,有 時 只 能 從 文 本 中 的 線 索 , 才 能 找 出 解 碼 的 方 式 。
由 於 美 學 符 號 變 化 多 端 且 意 義 鬆 散 , 所 以 不 易 界 定 。 文 化 背 景 對 美 學 符 號 而 言 具 有 決 定 性 的 影 響;美 學 符 號 允 許 對 意 義 作 相
當 程 度 的 協 商 及 討 論,歧 異 解 讀 是 常 態;美 學 符 號 擅 於 表 達 內 在 的 主 觀 世 界,美 學 符 號 是 愉 悅 和 意 義 的 泉 源,風 格 式 樣 就 是 類 似 這 樣 的 概 念,傳 統 的 美 學 符 號 的 存 在 需 要 取 得 來 自 相 同 文 化 背 景 的 使 用 者 的 共 識 , 而 大 眾 藝 術 、 民 俗 藝 術 、 服 飾 、 建 築 、 室 內 設 計 等 等 所 採 用 的 正 是 美 學 符 號 。
3 - 2 後 現 代 主 義 對 平 面 廣 告 設 計 影 響 探 討
後 現 代 主 義 的 概 念
所 謂 後 現 代 的 概 念 , 是 起 源 於 50 年 代 英 美 的 文 學 研 究 及 60 年 代 後 現 代 建 築 設 計,80 年 代 這 個 概 念 也 開 始 盛 行 於 社 會 文 化 研 究。而 社 會 文 化 研 究 就 幾 乎 包 含 了 所 有 的 學 科,政 治 學、經 濟 學、
國 際 關 係 , 甚 至 於 傳 播 學 、 媒 體 研 究 、 流 行 研 究 , 以 及 社 會 研 究 和 文 化 研 究。簡 單 的 說,後 現 代 就 是 一 種 既 反 現 代 主 義 又 繼 承 現 代 主 義 的 概 念 , 並 且 正 在 迎 接 後 資 訊 革 命 時 代 的 來 臨 。
「 後 現 代 」 在 設 計 上 是 指 現 代 主 義 設 計 結 束 以 後 的 一 段 時 間,基 本 上 可 說,從 七 十 年 代 以 後 各 種 各 樣 的 設 計 探 索 均 可 以 歸 入 後 現 代 時 期 的 設 計 運 動;而 後 現 代 主 義 是 建 築 設 計 上 發 展 起 來 的 一 個 風 格 明 確 的 設 計 運 動,無 論 從 觀 念 還 是 從 形 式,都 是 非 常 清 晰 的 。 後 現 代 主 義 由 建 築 設 計 影 響 了 產 品 設 計 及 平 面 設 計 。
後 現 代 主 義 風 格 最 早 在 1960 年 代 末 期 已 經 在 平 面 設 計 上 出 現 , 與 建 築 設 計 比 較 起 來 , 它 的 形 式 不 是 那 麼 明 確 , 雖 然 國 際 風 格 主 義 壟 斷 設 計,但 是 在 平 面 設 計 上 的 壟 斷 比 起 建 築 設 計 上 要 鬆 得 多 , 因 為 平 面 設 計 一 直 具 有 強 調 裝 飾 、 幽 默 的 派 別 , 未 因 瑞 士 發 展 起 來 的 國 際 主 義 風 格 的 出 現 而 完 全 消 失。所 謂「 後 現 代 主 義 」 平 面 設 計 , 其 實 是 對 現 代 主 義 的 改 良 , 主 要 的 方 法 是 把 裝 飾 的 、 歷 史 性 的 內 容 加 到 設 計 上,使 之 成 為 平 面 設 計 的 一 個 組 成 因 素 。 [楊 裕 富 、 林 萬 福 , 後 現 代 設 計 藝 術 2002 年 3 月 ]。
後 現 代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思 潮 的 表 徵,是 一 個 以 消 費 者 為 導 向 的 廣 告 設 計 主 流 思 潮。廣 告 設 計 受 到 傳 播 與 符 號 學,還 有 數 位 設 計
與 視 訊 媒 體 技 術 的 影 響 。
構 成 後 現 代 視 覺 傳 達 思 潮 中 最 重 要 的 一 環,其 中 重 要 的 思 想 改 變 為 :
( 1) 以 消 費 者 為 導 向 的 市 場
由 於 全 球 經 濟 市 場 的 變 動 , 從 現 代 主 義 的 生 產 者 導 向 , 推 向 後 現 代 消 費 者 導 向 的 市 場 新 趨 。 凸 顯 了 廣 告 市 場 行 銷 型 態 的 改 變 , 將 廣 告 設 計 轉 為 以 消 費 者 溝 通 、 互 動 為 目 的 特 色 。 致 使 廣 告 策 略 中 產 生 市 場 分 化 的 現 象,將 分 別 區 隔 同 質 化 和 異 質 化 的 市 場 組 成,各 類 市 場 存 在 著 不 同 的 偏 好,最 重 要 的 就 是 影 響 廣 告 本 身 的 形 式 與 內 容 , 針 對 特 定 市 場 表 現 才 能 掌 握 全 盤 的 影 響 力 。
( 2) 傳 播 學 與 符 號 學 的 影 響
傳 播 學 雖 然 直 屬 於 其 他 分 科 主 要 的 研 究,但 是 其 明 顯 的 影 響 可 應 用 在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上 的 分 析。其 中,大 眾 傳 播 與 媒 體 主 要 影 響 力 觀 念 的 詮 釋 有 下 列 幾 點 :
1. 媒 體 就 是 訊 息,訊 息 會 因 為 媒 體 選 擇 不 同 而 改 變 訊 息 的 內 容 。
2. 媒 體 是 人 體 的 延 伸,當 權 者 控 制 了 媒 體,媒 體 的 表 達 即 便 是 當 權 者 權 力 意 思 的 延 伸 。
3. 媒 體 的 滲 透 力 及 說 服 力 之 强,令 閱 聽 者 為 之 意 志 鬆 動。經 過 說 服 , 閱 聽 者 容 易 改 變 原 有 態 度 或 觀 點 。
了 解 傳 播 與 媒 體 的 影 響 力,再 者 探 討 傳 播 學 與 之 廣 告 設 計 的 關 係,基 本 上 是 對 於 傳 播 過 程 的 探 討,符 號 由 符 號 具 和 符 號 義 所 組 成,以 此 針 對 傳 達 過 程 中 意 義 的 表 達 與 溝 通,以 及 意 義 的 產 製
為 主。這 個 過 程 涉 於 廣 告 訊 息 符 號 的 設 計 表 達 與 溝 通 能 力,幾 乎 所 有 的 設 計 都 希 望 能 夠 強 調 設 計 的 溝 通 化,而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更 是 如 此 。
( 3) 故 事 性 與 敘 述 性
設 計 故 事 化 是 後 現 代 主 義 時 代 , 重 新 回 歸 的 一 種 設 計 思 考 。 人 類 本 身 存 在 著 喜 歡 聽 故 事 的 天 性 , 習 慣 從 故 事 中 吸 取 生 活 經 驗,並 接 收 社 會 化 的 過 程。故 事 性 在 於 後 現 代 重 新 回 復 成 為 設 計 表 達 的 一 種 方 式 。
由 後 現 代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思 潮 諸 項 的 探 討 可 知,後 現 代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之 於 溝 通 的 重 要 性,是 在 於 對 傳 播 符 號 與 敘 述 性 的 研 究 。 而 廣 告 影 像 在 傳 遞 訊 息 的 同 時,也 就 必 須 在 設 計 策 略 上 必 須 考 量 傳 達 過 程 之 符 號 意 義 的 產 製,增 強 廣 告 影 像 的 溝 通 力 與 說 服 力 。
廣 告 影 像 的 文 化 符 號
廣 告 影 像 基 本 目 的 在 於 傳 達 訊 息 , 所 以 , 基 本 上 是 ” 物 的 陳 述 ”。其 次 在 於 後 現 代 文 化 現 象,被 消 費 的 物 品 變 貌 成 為 一 種 ” 消 費 符 號 意 象 ”。現 今 廣 告 的 製 作 方 式,是 預 先 取 得 或 設 定 閱 聽 眾 潛 意 識 的 感 性 意 象 , 而 將 其 意 義 隱 含 置 於 廣 告 影 像 之 中 。
廣 告 傳 達 可 以 說 是 由 語 言 的 訊 息、被 符 號 化 的 圖 像 及 未 符 號 化 的 圖 像 訊 息 三 種 訊 息 元 素 組 合 而 成 。 由 以 上 元 素 的 組 成 結 構 上,也 可 分 析 為 傳 達 訊 息 本 身 的 資 訊 符 號,加 上 為 了 獲 得 閱 聽 者 之 共 鳴 所 形 成 感 性 意 象 消 費 般 的 文 化 符 號 。
而 如 何 將 符 號 訊 息 以 上 述 三 項 元 素 挾 帶 於 廣 告 影 像 之 內,也
是 從 符 號 論 的 方 法 分 析 廣 告 影 像 而 得 知 的。探 討 符 號 本 身 意 義 的 轉 化 與 賦 予 感 性 意 象,首 先,從 由 記 號 學 的 方 法 了 解 符 號 與 象 徵 如 何 產 具 意 義 。
廣 告 中 的 文 字 與 畫 面 因 素 發 揮 符 號 具 本 身 的 功 能,激 發 讀 者 的 感 覺 信 念 或 符 號 義。這 些 意 義 是 以 符 碼 作 為 基 礎,而 符 碼 是 透 過 比 喻 、 轉 喻 、 肖 像 、 指 標 、 象 徵 , 形 形 色 色 的 組 合 運 作 而 成 , 這 些 方 法 都 在 廣 告 的 製 作 上 巧 妙 的 運 用 。
後 現 代 平 面 設 計 的 特 色
「 新 浪 潮 平 面 設 計 運 動 」, 由 瑞 士 的 巴 塞 爾 (Basel) 和 幾 個 原 來 與 瑞 士 的 國 際 主 義 平 面 設 計 運 動 關 係 密 切 的 設 計 家 所 發 起。新 浪 潮 的 版 面 設 計 不 但 是 對 於 國 際 主 義 平 面 設 計 風 格 的 挑 戰,更 加 啟 發 了 整 個 平 面 設 計 界 對 於 新 思 路 建 構 的 可 能 性,各 種 曾 經 出 現 的 風 格 例 如 達 達 的 照 片 拼 貼 都 重 新 被 加 以 運 用、大 量 使 用 黑 白 和 空 白 、 疏 密 對 比 的 方 法 , 到 1980 年 代 成 為 西 方 非 常 流 行 的 平 面 設 計 風 格。有 些 設 計 家 一 方 面 使 用 標 準 的 國 際 主 義 平 面 設 計 的 方 格 網 絡 作 為 基 礎,但 在 使 用 時 卻 不 受 其 局 限,而 以 內 容 傳 達 為 中 心,或 者 刻 意 表 現 二 十 年 代 早 期 方 格 網 絡 風 格,以 傳 達 一 種 舊 情 懷。其 中 不 難 看 出 新 浪 潮 對 平 面 設 計 的 影 響。以 下 闡 述 本 時 期 歸 納 出 的 各 設 計 師 表 現 特 點:(詹 和 平 編 著,後 現 代 主 義 設 計,2001 年 8 月 )
(1)字 體 的 縱 橫 編 排 與 隨 意 切 割 、 照 片 拼 貼 組 合
領 導 人 沃 夫 根 . 魏 納 特 (Wolfgang Weingart,1941-) 的 設 計 依 靠 國 際 主 義 的 基 本 構 成 佈 局,對 於 所 有 內 容 包 括 字 體、編 排 的 縱 橫
粗 細 方 式 進 行 切 割、分 解 等 加 工,照 片 插 圖 也 進 行 拼 貼 組 合 而 形 成 新 的 風 格 與 趣 味 性,開 創 嶄 新 的 版 面 設 計 方 式,顯 然 與 國 際 主 義 風 格 單 調 、 刻 板 、 高 度 理 性 的 風 格 不 同 。 (圖 3.1、 3.2)
(2)字 體 多 元 化 、 階 梯 狀 版 面 等 活 化 版 面 的 實 驗
六 O 年 代 初 期,魏 納 特 領 導 學 生 對 平 面 設 計 進 行 改 革,其 實 驗 包 括 採 用 大 寫 的 無 裝 飾 線 來 作 裝 飾、採 粗 壯 的 階 梯 形 尺 度 編 排 版 面 , 生 動 的 運 用 空 間 , 字 體 的 多 元 化 和 混 合 運 用 , 改 變 傳 統 的 字 體 粗 細 等 , 盡 量 使 版 面 生 動 活 躍 。 (圖 3.3)
魏 納 特 印 刷 字 實 驗 1971 魏 納 特「 古 騰 堡 方 式 」維 持 視 覺 傳 達 功 能 的 作 品 魏 納 特 多 圖 層 的 圖 文 設 計
(3)充 滿 動 力 的 三 維 深 度 錯 視 空 間
格 里 曼 的 平 面 編 排 往 往 強 調 二 維 的 平 面 特 點,但 她 也 利 用 三 維 的 深 度 錯 視,運 用 各 種 圖 形 的 重 疊、具 有 指 示 性 的 標 記 線 條 來 產 生 透 視 感 、 幾 何 圖 形 往 往 浮 在 空 中 , 並 且 都 有 陰 影 , 產 生 強 烈 的 立 體 效 果 , 因 此 她 的 般 面 充 滿 了 運 動 的 活 力 。
(4)強 調 信 息 傳 達 決 定 設 計 風 格 及 方 向
Willi Kunz 強 調 以 信 息 傳 達 為 主 導 的 設 計 方 法 和 程 序 , 完 全 不 以 現 代 主 義 預 先 確 定 的 方 格 網 絡 為 基 礎 來 從 事 設 計,而 由 必 須 傳 達 的 信 息 來 決 定 平 面 設 計 的 風 格 和 方 式。由 於 對 於 訊 息 傳 達 的 高 度 重 視 , 使 他 得 到 「 訊 息 建 築 家 」 的 外 號 。
後 現 代 設 計 藝 術 一 書 中 將 其 對 於 後 現 代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的 觀 察 列 出 十 種 風 格 — 復 古 風 格 、 諷 刺 仿 作 風 格 、 鄉 土 風 格 、 高 科 技 風 格、意 識 形 態 風 格、電 腦 疊 文 風 格、電 腦 數 位 風 格、網 頁 風 格 、
攝 影 技 巧 與 疊 圖 風 格 、 文 脈 風 格 及 敘 事 風 格 , 是 更 為 整 體 觀 察 、 反 應 現 今 的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上 的 現 象。其 中 善 用 隱 喻 的 手 法 更 廣 泛 的 運 用 在 後 現 代 平 面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中 。 ( 楊 裕 富 、 林 萬 福 , 後 現 代 設 計 藝 術 , 2002 年 3 月 )。
八 ○ 年 代 以 來 的 平 面 設 計 最 大 的 變 化 之 一 便 是 電 腦 廣 泛 的 被 運 用 到 設 計 領 域,電 腦 科 技 的 快 速 發 展 及 更 容 易 上 手 的 電 腦 輔 助 設 計 軟 體,促 使 平 面 設 計 者 可 以 運 用 電 腦 工 具 掌 握 印 前 的 即 時 修 改 特 性。電 腦 繪 圖 軟 體 及 週 邊 軟 體 的 發 展 使 設 計 者 方 便 處 理 繪 圖 、 照 片 、 編 輯 、 文 字 等 視 覺 要 素 。 設 計 師 不 只 處 理 傳 統 的 平 面 媒 體,數 位 設 計 也 成 為 必 備 能 力,平 面 設 計 的 多 樣 化 也 步 入 新 紀 元 。
圖 3.1 魏 納 特 1974 照 片 拼 貼 版 面 圖
圖 3.2 魏 納 特 1982 赫 伯 特 • 拜 耶 平 面 設 計 展 覽 海 報
圖 3.3 謝 爾 1979 爵 士 樂 唱 片 海 報
圖 3.4 麥 克 . 格 理 夫 斯 1983 展 覽 海 報
3 - 3 廣 告 設 計 中 的 符 號 理 論
符 號 與 廣 告 設 計 概 念
符 號 學 是 研 究 符 號 系 統 的 學 問,最 早 是 本 世 紀 初 由 瑞 士 語 言 學 家 Sauaaure 、 美 國 哲 學 家 和 實 用 主 義 哲 學 創 始 人 Pierce 提 出 的。前 者 著 重 於 符 號 在 社 會 生 活 的 意 義 與 心 理 學 的 關 連;後 者 則 著 重 在 符 號 的 邏 輯 意 義 與 邏 輯 理 論 的 關 聯。本 世 紀 60 年 代 開 始,
符 號 學 才 開 始 成 為 一 門 學 問 加 以 研 究。現 在 符 號 學 已 經 成 為 一 種 科 學 研 究,其 理 論 成 果 也 已 融 入 其 他 學 科 之 中。設 計 與 符 號 關 係 密 切。設 計 一 詞 源 自 于 拉 丁 文 的 Designare,意 思 就 是 畫 記 號。而 大 家 所 熟 悉 的 的 英 文 Design, 也 是 做 記 號 的 意 思 。 研 究 和 運 用 符 號 學 的 一 些 原 理 來 幫 助 設 計 人 員 做 記 號,是 從 事 人 員 的 一 條 重 要 的 途 徑 。
符 號 的 起 源 是 勞 動 生 活 。 早 在 原 始 社 會 , 人 們 就 有 了 實 用 和 審 美 兩 種 需 求,並 且 已 開 始 從 事 原 始 的 設 計 活 動,以 自 然 的 符 號 創 造 豐 富 的 生 活。從 祖 先 的 结 繩 記 事 到 歌 舞 圖 騰,都 是 維 繫 社 會 傳 統 秩 序 的 信 息 符 號 。
符 號 是 肩 負 和 傳 遞 信 息 的 媒 介 , 是 認 識 事 物 的 一 種 簡 化 手 段 , 表 現 為 有 意 義 的 代 碼 。 當 然 , 符 號 所 表 示 的 概 念 延 伸 相 當 廣 泛,設 計 中 的 符 號 作 為 一 種 非 語 言 符 號,與 語 言 符 號 有 許 多 共 通 性 , 使 得 語 意 學 對 設 計 也 有 實 際 的 指 導 功 用 。 通 常 來 說 , 可 以 把 設 計 的 元 素 和 基 本 手 段 當 作 符 號,通 過 這 些 元 素 的 加 工 與 整 合 , 實 現 傳 情 達 意 的 目 的 。
設 計 中 符 號 的 特 性 1 認 知 性
設 計 中 認 知 性 是 符 號 語 言 的 生 命。例 如 一 般 大 銀 行 的 企 業 標 誌 都 採 用 中 國 古 錢 幣 作 為 基 本 圖 型,這 正 是 因 為 古 錢 幣 能 夠 準 確 地 傳 達 金 融 機 構 的 信 息,具 有 很 強 的 認 知 性。如 果 一 項 設 計 作 品 不 能 為 一 般 人 所 認 知,或 讓 人 不 知 所 云,那 它 就 完 全 失 去 了 標 誌 符 號 意 義 。
2 普 遍 性
現 代 設 計 的 應 用 大 都 是 為 工 商 產 業 所 服 務,設 計 作 品 會 在 大 群 廣 眾 間 廣 泛 傳 播。設 計 的 符 號 語 言 因 具 有 普 遍 性,才 能 為 大 家 所 接 受。設 計 人 員 常 常 遇 到 一 種 情 况,自 己 花 了 很 大 功 夫 做 出 的 東 西,卻 不 被 客 戶 所 接 受,此 時 設 計 人 員 也 許 會 抱 怨 客 戶 欣 賞 水 準 不 够,其 實 有 時 客 戶 比 設 計 人 員 更 了 解 一 般 大 眾 的 感 受。設 計 人 員 只 有 找 出 自 己 、 客 戶 、 消 費 者 都 能 理 解 的 設 計 語 言 , 才 能 更 完 美 地 完 成 設 計 任 務,符 號 的 普 遍 性,在 許 多 公 共 場 所 的 標 示 牌 設 計 中 表 現 得 尤 其 充 分。如 公 共 廁 所 的 男 女 標 識,相 信 不 分 男 女 老 幼 , 或 教 育 程 度 高 低 , 都 能 够 清 楚 分 辨 。
3 約 束 性
任 何 語 言 都 只 在 一 定 範 圍 內 才 會 被 理 解,只 有 具 有 相 同 文 化 背 景 的 人 才 能 接 受 到 該 符 號 所 傳 遞 的 信 息。只 有 符 合 特 定 背 景 的 符 號 才 能 在 特 定 區 域 或 階 層 中 被 接 受。比 如,許 多 平 面 設 計 都 是 以 梅 花 作 為 標 誌 或 基 本 圖 型 , 例 如 中 華 航 空 飛 機 以 梅 花 作 為 標
誌 。 另 外 許 多 平 面 設 計 , 採 用 龍 的 圖 案 作 為 訴 求 表 示 工 具 , 梅 花 及 龍 形 象,對 於 不 了 解 中 華 民 族 的 人 而 言,可 能 看 不 懂 作 品 所 要 表 現 的 意 思,只 有 知 道 梅 花 及 龍 對 於 中 國 人 的 特 殊 意 義,才 能 明 白 設 計 者 對 梅 花 及 龍 的 圖 案 如 此 鍾 情 的 原 因 。
4 獨 特 性
符 號 一 般 強 調 “ 求 同 ” , 如 此 才 容 易 被 理 解 。 但 是 , 在 設 計 中 “ 求 異 ” 常 常 是 成 功 的 關 鍵。因 為 比 較 形 式 和 內 容,創 新 絕 對 是 更 值 得 深 人 研 究 的。對 相 同 的 主 題,能 找 出 相 關 的 多 樣 化 的 表 現 形 式,才 能 創 作 出 與 眾 不 同 的 作 品,獲 得 大 部 份 喜 愛 新 鮮 感 客 戶 的 青 睞 。
1970 年 代 產 生 的 另 一 個 重 要 的 後 現 代 主 義 設 計 集 團,是 位 於 義 大 利 米 蘭 市 的 孟 菲 斯 設 計 集 團,這 個 集 團 與 舊 金 山 的 後 現 代 主 義 平 面 設 計 集 團 結 合 在 一 起,成 為 當 時 非 常 重 要 的 設 計 核 心,促 成 後 現 代 平 面 設 計 的 發 展 。「 孟 菲 斯 」 的 名 稱 是 表 現 了 它 對 於 通 俗 文 化 、 大 眾 文 化 、 古 代 文 化 的 裝 飾 的 認 同 立 場 。 從 事 產 品 及 平 面 設 計 。 它 們 在 設 計 中 大 量 採 用 各 種 複 雜 、 色 彩 鮮 豔 的 表 面 圖 案 、 紋 樣 、 肌 理 , 設 計 上 充 滿 了 不 切 實 際 的 幻 想 、 浪 漫 的 細 節 , 往 往 流 於 俗 艷,而 這 種 俗 艷 的 效 果 正 是 他 們 追 求 的,因 為 經 歷 了 長 期 單 調、乏 味 的 國 際 主 義 風 格 壟 斷 之 後,它 們 希 望 透 過 一 種 矯 枉 過 正 的 方 法 達 到 推 翻 國 際 主 義 風 格 的 目 的。[楊 裕 富、林 萬 福 , 2002 年 ] (圖 3.4)
美 國 舊 金 山 和 附 近 的 地 區 因 為 位 於 舊 金 山 灣 , 因 此 被 稱 為
「 灣 區 」,其 平 面 設 計 在 1960 年 代 捲 入 國 際 主 義 平 面 主 義 設 計 風 格 , 到 1980 年 代 中 期 灣 區 全 面 轉 向 後 現 代 主 義 。 其 設 計 打 破 原
來 國 際 主 義 風 格 的 刻 板、沉 悶 的 原 則,突 顯 了 歡 樂 的 樂 觀 主 義 色 彩 、 熱 情 洋 溢 的 幽 默 感 , 對 於 形 式 和 空 間 無 拘 無 束 的 運 用 。 它 們 採 用 自 由 繪 畫 的 手 法 , 加 上 歡 樂 的 色 彩 , 自 由 和 輕 鬆 的 版 面 編 排 , 形 成 了 獨 特 的 、 具 有 感 染 力 的 新 風 格 。 [詹 和 平 2001 年 ]
符 號 在 廣 告 設 計 上 的 應 用
廣 告 設 計 中 符 號 的 應 用 有 直 接 和 間 接 之 分。在 某 些 作 品 中 可 以 直 接 找 到 符 號 性 的 元 素,而 在 另 一 些 作 品 中 卻 似 乎 很 難 發 現 符 號 的 存 在,但 這 並 不 意 味 這 些 設 計 與 符 號 無 關。事 實 上 符 號 是 無 所 不 在 的,只 是 根 據 需 要 運 用 表 現 方 式 不 同 而 已。可 以 分 三 種 運 用 情 況 來 作 進 一 步 分 析 :
對 符 號 的 直 接 運 用 :
作 品 本 身 就 是 以 符 號 的 形 式 架 構 出 來 的 。 比 如 商 標 設 計 , 由 於 這 類 設 計 以 圖 形 為 基 礎 , 以 達 意 為 宗 旨 , 強 調 小 而 精 , 因 此 被 濃 縮 得 幾 乎 等 於 符 號 本 身。例 如 奧 林 匹 克 標 誌 是 以 奧 林 五 色 環 形 成 的 圖 案 , 相 互 環 扣 , 象 徵 世 界 五 大 洲 的 和 諧 發 展 。 過 去 幾 屆 奧 運 的 平 面 廣 告 作 品 幾 乎 都 是 以 主 辦 國 傳 統 圖 案 作 為 基 礎,融 入 奧 林 匹 克 五 色 環 標 誌 來 作 設 計 變 化 組 合,以 突 顯 主 辦 城 市 的 精 神 與 活 力,更 是 為 一 個 國 際 廣 告,表 現 鮮 明 的 主 辦 國 家 及 城 市 獨 特 文 化 與 特 色 。 在 這 類 作 品 中 , 常 常 是 把 幾 個 元 素 巧 妙 地 結 合 起 來 , 然 後 將 其 簡 化 , 得 到 類 似 符 號 的 圖 形 , 也 就 是 將 圖 形 符 號 化 , 形 成 特 殊 的 視 覺 語 言 。
以 符 號 為 基 本 元 素 的 設 計
這 裡 所 謂 的 符 號 可 以 解 釋 為 具 有 既 定 含 義 的 圖 形 或 實 物。這 種 手 法 在 招 牌 設 計 中 運 用 最 多。這 些 作 品 中 設 計 者 對 符 號 配 對 的
熟 練 運 用 有 時 會 令 人 叫 絕 。 作 品 中 含 有 符 號 性 的 因 素
並 非 所 有 符 號 都 是 明 顯 表 達 的 。 相 反 , 大 多 數 設 計 會 以 更 含 蓄 的 方 式 傳 達 信 息 , 而 符 號 本 身 則 藏 在 幕 後 。 換 言 之 , 符 號 可 以 是 一 種 態 度 、 一 種 行 為 方 式 、 一 種 文 化 立 場 等 等 , 經 由 有 形 的 、 有 效 的 媒 介 表 現 出 來 , 而 尋 找 這 種 媒 介 的 過 程 就 是 設 計 。
廣 告 設 計 是 一 門 综 合 性 的 交 叉 學 科 , 它 是 溝 通 和 聯 繫 人 、 產 品 、 環 境 、 社 會 及 自 然 的 中 介 , 直 接 影 響 人 的 生 活 方 式 。 值 得 一 提 的 是,資 源 再 運 用 及 環 保 已 經 成 為 當 今 設 計 的 共 同 主 題。綠 色 設 計 是 以 節 約 資 源 和 保 護 環 境 為 宗 旨 的 設 計 意 念 和 方 法。而 其 他 許 多 方 面 , 如 流 行 風 格 、 民 族 特 徵 、 傳 統 特 色 等 文 化 因 素 也 成 為 未 來 設 計 的 一 大 潮 流。設 計 人 員 應 該 在 以 上 述 方 面 著 手,發 掘 符 號 的 潛 能 , 將 人 文 、 科 技 、 環 保 等 主 題 融 入 設 計 符 號 中 , 傳 達 出 設 計 人 對 社 會 的 關 注 和 對 美 的 追 求 。
3 - 4 海 報 的 種 類
由 於 海 報 的 應 用 層 面 很 廣 泛 , 若 依 海 報 訴 求 的 主 題 、 性 質 , 將 海 報 加 以 分 類 , 大 致 可 分 為 以 下 幾 種 類 型 :
一 、 商 業 海 報 : 又 稱 為 廣 告 海 報 , 以 傳 達 商 業 訊 息 , 達 到 商 品 促 銷 或 推 廣 為 目 的。商 業 海 報 又 可 分 為 二 種 類 型,一 種 以 銷 售 其 特 定 的 產 品 為 目 的; 另 一 種 則 在 宣 傳 與 提 升 企 業 的 形 象 。 (圖 3.5)
二 、 公 益 海 報 : 以 公 共 利 益 為 宣 導 目 的 , 通 常 為 國 家 或 基 金 會 , 為 引 導 民 眾 行 為 或 以 社 會、百 姓 利 益 為 中 心 來 設 計。(圖 3.6) 三 、 活 動 宣 傳 海 報 : 在 文 化 特 性 中 , 大 眾 傳 播 媒 體 海 報 所 占 的 地
位 僅 次 於 商 業 海 報 , 一 般 應 用 於 宣 傳 展 覽 、 博 覽 會 、 會 議 與 競 賽 活 動 時 所 製 作 的 海 報 。 (圖 3.7)
四 、 文 化 海 報 : 此 類 海 報 因 文 化 味 道 濃 厚 、 藝 術 價 值 較 高 , 被 典 藏 機 會 最 大,一 般 應 用 於 表 現 娛 樂 或 藝 術 活 動,透 過 海 報 的 訊 息 傳 達 使 大 眾 能 共 同 參 與 。 (圖 3.8)
五、行 政 宣 導 海 報:主 要 為 政 府 向 民 眾 宣 導 政 策 或 觀 念 的 宣 傳 海 報 。 (圖 3.9)
六、教 育 推 廣 海 報:學 校 與 社 會 教 育 為 了 傳 播 活 動 資 訊 和 觀 念 所 印 製 的 海 報 。 (圖 3.10)
海 報 的 目 的 主 要 是 要 吸 引 觀 眾 去 看,設 計 一 件 海 報 作 品 時 首
先 要 了 解 這 分 海 報 的 種 類 及 目 的,基 本 上 要 蒐 集 有 關 設 計 物 品 的 每 一 個 資 料 細 節,包 括 探 討、調 查 和 詢 問 客 戶 的 需 要 及 充 分 利 用 經 驗 和 對 設 計 物 品 的 認 識 。
要 設 計 一 件 成 功 的 海 報 作 品 , 使 觀 眾 能 注 意 海 報 內 容 , 了 解 海 報 所 傳 達 的 訊 息 , 最 有 效 方 法 就 是「 新 穎 」兩 個 字 , 一 般 人 的 心 理 都 是 好 奇 的,只 要 是 新 鮮、奇 異 或 刺 激 的 事 物 才 能 引 起 觀 眾 注 意 。 故 設 計 海 報 的 首 要 工 作 是 內 容 方 面 的 「 創 意 」, 本 質 上 海 報 上 的 圖 案 是 屬 於 裝 飾 性 藝 術 , 唯 有 解 決「 創 意 」後 , 才 能 做 其 他 構 圖 設 計 。
海 報 表 現 內 容 的 構 成 要 素 , 可 分 為 「 插 圖 」 及 「 文 字 」 兩 部 分,另 外 色 彩 與 編 排 也 必 須 要 注 意,故「 文 字 」、「 插 圖 」、「 色 彩 」 及 「 編 排 」 是 構 成 海 報 的 要 素 。
海 報 的 特 性 :
(一 )張 貼 的 位 置 可 自 由 選 擇 (二 )依 大 小 及 色 彩 使 其 醒 目
(三 )張 貼 時 間 長 具 有 重 覆 宣 傳 效 果
(四 )可 在 同 一 地 點 連 續 張 貼 增 強 視 覺 效 果 (五 )適 合 重 點 式 廣 告
( 鄒 永 勝 視 覺 修 辭 技 巧 在 平 面 設 計 的 應 用 與 探 討 )
海 報 創 造 視 覺 吸 引 力 的 要 領 :
( 一 ) 針 對 對 象 、 廣 告 目 的 , 採 取 正 確 的 視 覺 形 式 。
( 二 ) 對 比 的 力 量 。
( 三 ) 單 純 , 單 純 非 單 調 , 單 純 未 必 不 是 復 雜 。
( 四 ) 掌 握 不 同 的 新 鮮 感 , 重 新 組 合 的 新 創 造 。
( 五 ) 衝 突 的 力 量 。
( 六 ) 形 式 與 內 容 的 一 致 , 使 吸 引 力 深 刻 而 雋 永 。 [鄒 永 勝 , 視 覺 修 辭 技 巧 在 平 面 設 計 的 應 用 與 探 討 ]
海 報 的 色 彩 訴 求,以 傳 達 商 品 色 彩 的 訊 息 運 用 色 彩 的 心 理 效 應 強 化 印 象 的 用 色 技 巧 為 主 。
優 良 的 海 報 要 事 先 預 知 觀 賞 者 心 理 反 應 與 感 受,才 能 使 傳 達 的 內 容 與 觀 賞 者 產 生 共 鳴 ! [歐 秀 明 , 83 年 8 月 , 應 用 色 彩 學 ]
圖 3.5 商 業 海 報 範 例 ,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走 好 運 篇
圖 3.6 公 益 海 報 範 例 , 92 年 資 訊 月 海 報
圖 3.7 活 動 宣 傳 海 報 範 例 ,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海 報 設 計 台 灣 節 慶 活 動 系 列
圖 3.8 文 化 海 報 範 例 , 台 北 縣 政 府 雁 鴨 季 海 報 設 計
圖 3.9 行 政 宣 導 海 報 範 例 ,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藥 品 管 制 局
圖 3.10 教 育 推 廣 海 報 範 例 , 陸 軍 官 校 招 生 海 報
3 - 5 禮 品 平 面 廣 告 之 廣 告 策 略 及 創 意 表 現 形 式
綜 觀 以 往 禮 品 平 面 廣 告 廣 告 策 略 方 面,廣 告 主 張 以 獨 特 的 銷 售 主 張 佔 多 數 。 策 略 運 用 方 式 以 「 品 牌 個 性 」 和 「 產 品 利 益 」 的 方 式 為 訴 求 。 以 產 品 屬 性 而 言 , 以「 理 性 思 考 」的 策 略 為 主 軸 之 廣 告 , 多 使 用 「 品 牌 個 性 」 和 「 比 較 訴 求 」 的 表 現 方 式 ; 以 「 感 性 直 覺 」的 策 略 為 主 軸 之 廣 告,則 以「 凸 顯 主 張 」的 方 式 為 主 ; 而 價 值 較 低 且 以 直 覺 購 買 之 產 品 的 平 面 廣 告,策 略 則 無 特 別 表 現 偏 好 。
廣 告 創 意
目 前 市 面 上 禮 品 平 面 廣 告 之 創 意 大 都 是 來 自 於 產 品 實 用 價 值 及 附 加 利 益 點 的 訴 求,並 大 多 深 入 主 角 產 品 設 計 核 心 概 念,藉 由 一 個 關 鍵 字 、 關 鍵 用 語 或 一 個 具 體 事 物 作 為 傳 達 表 現 工 具 。
創 意 執 行 過 程 不 論 產 品 屬 性,大 都 以 企 劃 工 作 完 成 後 開 始 進 行 創 意 作 業 的 方 式 進 行。創 意 執 行 方 式 以 業 務 人 員 與 創 意 人 員 共 同 討 論 的 做 法 佔 大 多 數 , 其 次 才 是 創 意 人 員 直 接 執 行 。 前 者 方 式,廣 告 創 意 人 員 因 與 企 劃 商 討 廣 告 行 銷 策 略,故 未 直 接 與 消 費 者 直 接 接 觸,其 好 處 是 可 以 充 份 配 合 產 品 本 身 特 性 及 企 業 行 銷 策 略 方 針 , 創 意 空 間 彈 性 也 較 大 。 但 是 禮 品 市 場 行 銷 , 愈 來 愈 講 究 顧 客 導 向,以 顧 客 對 產 品 本 身 的 實 際 感 受 為 最 高 指 導 原 則,禮 品 平 面 廣 告 設 計 也 可 以 走 這 一 條 方 向,廣 告 設 計 創 意 人 員 站 到 第 一 線 直 接 和 顧 客 接 觸,或 者 參 與 市 場 調 查,如 此 可 以 直 接 且 充 份 了 解 顧 客 購 買 禮 品 的 需 求 與 眼 光 。
平 面 廣 告 設 計 思 維 模 式
禮 品 平 面 廣 告 中 , 比 較 常 見 的 一 種 設 計 的 思 維 模 式 , 其 認 為 設 計 的 重 點 不 在 於 平 面 廣 告 設 計 的 實 用 性,而 是 平 面 廣 告 設 計 中 所 涵 蓋 的 歌 頌 、 表 達 的 功 能 。 其 思 考 類 型 有 以 下 幾 類
1. 敘 述 思 考 : 設 計 師 的 設 計 思 維 模 式 使 以 說 故 事 的 方 式 來,陳 述 設 計 作 品 ,其 中 就 包 含 了 設 計 師 的 個 人 價 值 觀 就 在 透 過 說 故 事 的 形 式 對 於 使 用 者 進 行 軟 性 說 服
( 催 眠 ), 將 設 計 作 品 的 隱 喻 效 果 增 加 。
2. 感 性 思 考 : 以 如 何 增 加 設 計 作 品 的 感 染 力 為 主 要 訴 求 , 因 為 一 件 設 計 作 品 若 是 能 夠 引 起 使 用 者 的 同 理 心 即 是 成 功 。
3. 說 服 思 考 : 當 使 用 者 對 於 設 計 品 , 仍 然 存 有 懷 疑 時 , 設 計 師 必 須 要 透 過 設 計 手 法 對 於 作 品 賦 予 感 染 力 , 進 而 產 生 說 服 力 。
4. 創 意 思 考 :設 計 的 構 思 發 想 若 是 能 夠 把 握 創 新 的 原 則 就 可 以 讓 使 用 者 , 耳 目 一 新 而 且 擁 有 創 新 的 思 維 設 計 才 是 設 計 思 維 所 追 求 , 但 是 有 時 候 效 果 (笑 果 )卻 是 很 好 的 構 思 。
敘 述 性 設 計 方 法 , 是 指 運 用 想 像 力 、 編 故 事 說 服 自 己 同 時 也 說 服 他 人 的 能 力 , 但 也 屬 於 不 嚴 謹 的 思 維 法 , 感 性 思 維 、 或 表 達 思 維 的 模 式,在 敘 述 思 維 設 計 方 法 明 箱 裡,明 顯 的 與 程 序 思 維 設 計 方 法 有 著 完 全 不 同 的 重 點。敘 述 思 維 設 計 方 法 比 較 著 力 於 確 定 設 計 任 務 、 構 思 發 想 、 形 成 替 選 方 案
構 思 發 展 階 段 , 著 重 主 題 到 整 個 廣 告 情 境 大 綱 的 完 成 , 強 調
想 像 力 與 類 比 能 力 的 培 養 才 是 敘 述 性 平 面 廣 告 設 計 的 重 點 。 敘 述 性 設 計 是 希 望 設 計 作 品 除 了 滿 足 所 謂 的「 使 用 功 能 」以 外 , 也 要 滿 足 設 計 的 某 些 「 表 達 功 能 」。 一 個 成 功 的 設 計 師 , 在 設 計 作 品 時 , 並 不 只 是 考 慮「 機 能 」問 題 的 解 決 而 已 , 更 要 考 慮 作 品 在 機 能 考 量 之 外 還 能 不 能 傳 達 一 些 「 意 涵 」、 能 不 能 像 文 學 作 品 一 樣 , 透 過 說 故 事 的 方 法 , 而 感 動 消 費 者 、 說 服 消 費 者 。
設 計 創 意 模 式 與 類 型
創 意 通 常 指 對 所 要 進 行 的 事 件 有 較 創 新 、 突 出 、 完 善 的 見 解、想 法 或 安 排。而 設 計 上 的 創 意 則 指:設 計 時 構 想 的 初 步 完 成,
對 所 要 進 行 的 設 計 事 件 有 較 創 新 、 突 出 、 完 善 的 見 解 、 想 法 或 安 排 。 廣 告 設 計 要 處 理 的 〞 事 務 〞 很 多 , 諸 如 : 完 整 的 意 思 表 達 、 字 句 表 達 、 意 像 ( 意 、 文 、 圖 、 音 ) 的 表 達 。 而 廣 告 設 計 最 主 要 的 目 的 就 在 於 完 善 的 表 達 廣 告 主 的 意 見, 對 廣 告 受 眾 傳 達 訊 息 , 進 而 說 服 廣 告 閱 聽 眾 能 依 從 廣 告 主 的 意 見 進 行 特 定 品 牌 商 品 的 消 費。所 以,廣 告 設 計 的 創 意 就 在 於 如 何 將 意 思 表 達、字 句 表 達、
意 像 表 達 作 創 新 、 突 出 、 完 善 的 安 排 , 提 出 好 的 、 可 行 的 構 想 , 終 而 達 到 廣 告 的 目 的 。
不 過 , 廣 告 設 計 的 創 意 , 不 免 也 還 是 由 廣 告 所 能 依 附 的 媒 體 發 展 狀 況 來 實 現 。
依 廣 告 設 計 發 展,設 計 創 意 模 式 大 致 可 分 成 以 下 的 類 型 五 種 類 型 :
1. 文 字 創 意 型
2. 圖 文 配 合 型 3. 圖 文 互 動 型 4. 動 人 故 事 型 5. 意 識 形 態 型
設 計 的 發 展 往 往 是 累 加 的 經 驗 , 所 以 後 期 的 分 類 的 類 型 裡 , 通 常 也 含 有 前 期 的 類 型 的 特 性;另 一 方 面,這 樣 的 分 類 只 是 為 了 分 析 方 便,好 的 創 意 往 往 有 妙 不 可 言 的 碰 巧 因 素,但 就 設 計 專 業 而 言 , 創 意 應 該 是 可 以 分 析 , 同 時 也 可 以 規 劃 出 來 的 。
文 字 創 意 型 的 創 意 模 式 在 於 : 提 出 響 亮 、 順 口 而 又 深 入 人 心 的 字 句 。 要 能 提 出 響 亮 、 順 口 而 又 深 入 人 心 的 字 句 , 顯 然 要 對 語 言 文 字 的 音 韻 、 對 仗 熟 悉 ( 簡 單 的 說 , 要 常 作 詩 ); 要 對 人 心 所 思 十 分 敏 感 , 善 於 察 言 觀 色 , 要 對 商 品 特 性 十 分 了 解 , 要 對 廣 告 主 的 企 圖 心 十 分 清 楚 , 還 要 善 做 白 日 夢 ( 培 養 聯 想 能 力 )。 創 意 就 發 生 於 〞 意 〞 的 連 結 上 。
圖 文 配 合 型 的 創 意 模 式 在 於 : 既 提 出 響 亮 、 順 口 而 又 深 入 人 心 的 字 句 , 又 提 出 亮 麗 、 誘 人 的 意 象 ( 模 糊 的 圖 像 ), 而 且 字 句 與 圖 像 是 相 關 的、互 相 配 合 的。這 裡 除 了 前 一 類 型 提 出 字 句 所 需 的 修 養 外 , 還 要 對 圖 像 的 構 成 有 基 本 的 修 養( 諸 如 : 對 線 條 、 色 彩 、 形 體 、 質 感 、 構 圖 等 等 的 熟 練 , 對 造 形 美 感 的 熟 練 ), 另 外 還 要 有 豐 富 的 想 像 力 ( 不 論 是 具 象 的 想 像 力 或 情 節 的 想 像 力 )。
創 意 就 發 生 於 意 的 連 結 、 象 的 連 結 以 及 意 與 形 象 的 連 結 上 。 圖 文 互 動 型 的 創 意 模 式 在 於 : 追 求 兩 類 的 互 動 , 一 個 是 構 思 與 構 圖 之 間 的 互 動 或 構 思 與 構 思 間 的 互 動,另 一 個 是 預 想 的 圖 文
與 廣 告 閱 聽 眾 間 的 互 動。要 能 構 思 與 構 圖 間 互 動 或 構 思 與 構 思 間 的 互 動,就 要 在 構 思 的 編 排 上 留 有 伏 筆;要 能 預 想 的 圖 文 與 廣 告 閱 聽 眾 間 的 互 動 , 就 要 在 構 思 上 提 出 問 句 , 在 構 圖 上 加 上 留 白 。 創 意 的 發 生 除 了 前 述 類 型 的 連 結 外,重 點 即 在 〃 故 弄 虛 玄、欲 言 又 止 〃 與 〃 話 千 萬 不 要 說 得 太 滿 〃 。
動 人 故 事 型 的 創 意 模 式 一 般 都 以 為 只 適 用 廣 告 影 片 上,其 實 好 的 平 面 廣 告 設 計 依 然 能 說 故 事。動 人 故 事 型 的 創 意 模 式 在 於 : 善 於 編 故 事 , 編 一 些 廣 告 閱 聽 眾 好 像 馬 上 可 以 實 現 的 〞 夢 想 〞,
編 一 些 讓 人 義 憤 填 膺 的 陷 阱,編 一 些 讓 廣 告 閱 聽 眾 很 容 易 投 射 的 主 角 善 良 故 事 , 同 時 還 能 戲 劇 化 的 、 誇 張 的 將 好 場 景 、 妙 對 白 編 出 。
意 識 形 態 型 的 創 意 模 式,其 實 可 以 看 成 動 人 故 事 型 創 意 模 式 的 進 階。意 識 形 態 型 的 創 意 模 式 重 點 在 於:藉 由 有 意 無 意 間 的 資 訊 提 供 ( 此 舉 主 要 在 降 低 戒 心 ), 先 行 顛 覆 閱 聽 眾 的 特 定 領 域 的 價 值 觀 ( 通 常 是 與 特 定 商 品 性 質 有 關 的 領 域 ), 然 後 再 植 入 廣 告 主 的 價 值 觀 。 意 識 形 態 型 的 創 意 模 式 , 其 實 是 非 常 困 難 的 , 設 計 創 作 者 除 了 前 述 類 型 的 修 養 外 , 對 權 力 政 治 學 、 心 理 治 療 、 群 眾 心 理 通 常 也 要 有 一 定 的 專 業 素 養,否 則 很 容 易 走 火 入 魔。從 這 個 角 度 看 廣 告 的 創 意 模 式 與 廣 告 設 計,好 的 廣 告 就 是 要 具 有 集 體 催 眠 的 能 耐,而 好 的 廣 告 設 計 師 也 應 該 是 高 竿 的、專 業 的 心 理 治 療 師 與 催 眠 師 。
平 面 廣 告 設 計 的 功 能 及 內 容
平 面 廣 告 設 計 對 企 業 及 產 品 的 功 能 主 要 有 (1) 傳 播 企 業 的 品
牌 (2) 傳 播 產 品 的 功 能 (3) 企 業 服 務 展 示 (4) 展 示 商 品 及 促 銷 (5) 流 程 展 示 等 。 其 主 要 執 行 內 容 包 括 廣 告 對 象 分 析 、 銷 售 點 環 境 分 析 、 產 品 分 析 、 特 定 性 符 號 和 文 案 設 計 、 文 字 設 計 、 圖 形 設 計 、 色 彩 設 計 、 構 圖 設 計 等 。
就 廣 告 設 計 所 處 理 的 內 容 而 言 , 主 要 有 形 象 企 畫 與 定 位 、 訴 求 重 點 提 出 、 文 案 、 形 象 構 想 、 完 稿 等 等 。 雖 然 也 會 依 媒 體 的 不 同 , 而 有 不 同 的 調 整 , 諸 如 電 視 影 片 廣 告 在 文 案 、 形 象 構 想 部 份 就 是 以 編 寫 劇 本 及 分 鏡 草 圖 來 替 代,完 稿 部 份 則 以 選 擇 角 色,演 出,拍 攝 ....等 等 來 替 代。 以 報 章 為 媒 體 的 廣 告 設 計, 需 要 有 構 思
( 想 點 子 )的 能 力 、 構 思 形 象 化 的 能 力 、 造 形 色 彩 等 等 美 感 的 能 力 、 版 面 安 排 的 能 力 、 溝 通 表 達 的 能 力 、 報 章 媒 體 特 性 的 知 識 、 印 刷 的 知 識 、 商 品 行 銷 企 畫 定 位 的 知 識 .。
以 雜 誌 或 書 品 為 媒 體 的 廣 告 設 計 , 需 要 有 構 思 的 能 力 構 思 形 象 化 的 能 力 、 造 形 色 彩 等 等 美 感 的 能 力 、 版 面 安 排 的 能 力 、 溝 通 表 達 的 能 力 、 雜 誌 媒 體 特 性 的 知 識 、 彩 色 印 刷 的 知 識 、 裝 訂 的 知 識 、 商 品 行 銷 企 畫 定 位 的 知 識 等 等 。
以 電 視 影 片 為 媒 體 的 廣 告 設 計 , 需 要 有 構 思 能 力 、 編 故 事 的 能 力 、 寫 劇 本 的 能 力 、 分 鏡 的 能 力 、 構 思 形 象 化 的 能 力 、 造 形 色 彩 等 等 美 感 的 能 力 、 指 導 演 出 的 能 力 、 電 視 媒 體 特 性 的 知 識 、 拍 電 影 的 知 識 、 商 品 行 銷 企 畫 定 位 的 知 識 等 等 。
傳 統 的 商 業 廣 告 設 計,主 要 是 商 品 訊 息 純 視 覺 美 感 的 傳 達 表 現 , 非 但 商 業 推 廣 機 能 甚 為 貧 弱 , 而 且 形 式 極 為 僵 硬 ﹔ 相 對 的 , 現 代 商 業 廣 告 設 計 則 是 系 統 行 銷 戰 略 之 一,不 僅 重 視 行 銷 與 市 場 問 題 的 正 確 答 案,而 且 強 調 商 業 訊 息 的 符 號 確 能 做 有 效 的 傳 播 ,
並 被 接 受 與 認 同。明 顯 的 現 代 商 業 廣 告 設 計 的 特 質 建 立 在 行 銷 活 動 , 並 以 科 學 和 藝 術 相 互 結 合 的 正 確 基 礎 上 。 因 此 , 現 代 商 業 設 計 工 作 者,除 了 應 具 備 設 計 的 知 識 與 技 能 外,更 應 理 解 商 業 活 動 的 規 模 與 趨 勢,商 品 的 特 性 與 利 益,以 及 分 析 消 費 行 為 的 導 向 與 型 態 。
全 球 化 為 廣 告 設 計 與 創 意 帶 來 更 多 機 會
全 球 化 為 企 業 帶 來 機 會 , 當 然 也 存 在 風 險 , 以 汽 車 業 為 例 , 執 行 一 部 全 球 性 的 車 子 的 廣 告 設 計 就 是 一 大 難 題,因 為 文 化 是 因 地 制 宜 而 非 放 諸 四 海 皆 準 的,像 賓 士 所 生 產 的 車 款 及 廣 告 設 計 , 也 必 須 因 不 同 地 方 的 文 化 而 調 整。雖 然 設 計 師 應 具 備 設 計 多 樣 化 能 力,但 所 作 車 子 廣 告 設 計 也 不 一 定 會 符 合 每 個 地 方 的 風 格,一 項 產 品 不 可 能 包 含 全 球 各 地 的 文 化,但 是 廣 告 設 計 師 可 以 把 在 不 同 國 家 的 工 作 經 驗 與 對 文 化 的 了 解 , 融 入 產 品 廣 告 設 計 中 。
文 化 是 造 就 產 品 廣 告 設 計 差 異 化 的 關 鍵 , 亦 即 產 品 識 別 , 然 而 文 化 的 角 色 不 應 太 過 偏 重,而 讓 產 品 在 地 化。以「 明 基 」為 例 , 其 企 業 廣 告 策 略 主 軸 定 位 在 追 尋 人 文 與 科 技、東 西 與 西 方、簡 約 與 奢 華、機 能 與 感 性 之 間 的 調 和,讓 東 方 與 西 方 文 化 融 和 就 成 為
「 明 基 」的 特 色 , 同 時 掌 握 全 球 的 趨 勢 脈 動 , 塑 造 市 場 差 異 化 與 定 位 區 隔 。
當 全 球 化 使 得 產 業 的 競 爭 舞 台 擴 大 , 如 何 造 就 產 品 的 差 異 化 , 創 造 市 場 價 值 與 獨 特 的 品 牌 定 位 , 透 過 對 當 地 文 化 、 消 費 者 習 慣 與 需 求 的 了 解,找 到 產 品 特 色,透 過 廣 告 設 計 的 創 意 讓 行 銷 與 產 品 做 出 完 美 結 合,才 是 讓 消 費 者 記 憶 的 關 鍵 因 素。在 行 銷 策 略 上,必 須 以 文 化 識 別 做 出 市 場 差 異 化 與 定 位 區 隔,讓 行 銷 與 設 計 人 員 共 同 參 與,為 企 業 建 立 行 銷 優 勢。全 球 化 絕 對 是 一 個 正 面
的 機 會,因 為 它 為 產 品 與 廣 告 行 銷 帶 來 了 更 多 可 能 性,而 如 何 掌 握 這 個 可 能 性 , 創 意 、 設 計 與 行 銷 缺 一 不 可 。
傳 播 科 學 對 平 面 廣 告 設 計 的 影 響
平 面 廣 告 設 計 除 了 造 形 的 技 巧 外 , 首 重 創 意 。 但 是 廣 告 設 計 的 分 析 與 研 究 , 仍 然 常 停 留 在 造 形 技 巧 上 , 或 是 視 創 意 為 〞 黑 箱 〞, 或 是 視 創 作 為 文 、 圖 分 論 。 如 此 一 來 往 往 不 能 精 確 的 分 析 廣 告 設 計 的 巧 妙 之 處 。 事 實 上 , 廣 告 設 計 受 傳 播 學 科 、 文 學 及 造 形 藝 術 的 影 響 甚 鉅 , 到 底 影 響 如 何 , 值 得 討 論 。
國 內 廣 告 界 對 廣 告 設 計 實 務 的 重 視 由 來 已 久,但 是 對 廣 告 設 計 學 術 的 重 視 則 仍 待 加 強。至 今,我 們 廣 告 設 計 界 所 引 用 的 學 術 成 果 , 往 往 還 停 留 於 原 則 、 常 識 階 段 , 否 則 即 為 跨 國 公 司 的 作 業 範 本 所 規 範 , 乃 至 廣 告 設 計 的 評 論 , 多 半 文 、 圖 分 論 , 連 廣 告 設 計 人 才 培 育 也 都 呈 現 文 案 升 至 創 意 總 監,美 工 升 至 美 術 設 計 或 是 藝 術 指 導 。 往 往 沒 有 兼 通 文 、 圖 的 人 才 與 作 品 。
西 方 大 眾 傳 播 的 發 展 與 手 法
探 討 人 類 傳 播 的 發 展 不 免 從 語 言 的 誕 生 、 文 字 的 發 明 、 城 市 的 興 起 、 學 校 制 度 的 設 立 、 印 刷 時 代 的 來 臨 等 等 談 起 ( Schramm 1994), 但 是 若 是 探 討 近 代 傳 播 的 發 展 , 則 大 多 從 大 眾 媒 體 的 誕 生 談 起 。 Schramm 在 << 人 類 傳 播 史 >> 一 書 中 對 大 眾 媒 體 這 麼 下 定 義:大 眾 媒 體 傳 播 就 是 公 開 的、透 過 媒 體 的( 不 是 面 對 面 的 )、
快 速 的、提 供 同 樣 訊 息 的 傳 播,包 括 了 報 紙、雜 誌、電 影、廣 播 、 電 視、等 等,相 對 的 因 大 眾 媒 體 發 達 而 形 成 的 產 業 或 機 制 還 有 娛 樂 業 、 廣 告 業 、 公 關 業 等 等 。( Schramm 1994)
大 眾 傳 播 論 述 與 新 聞 學、社 會 學、政 治 學、心 理 學、語 言 學 、
文 學 批 評 等 等 相 關 學 科 一 起 成 長,早 期 特 別 是 美 國 的 社 會 科 學 家 投 入 大 眾 傳 播 論 述,使 大 眾 傳 播 學 科 帶 有 很 強 的 科 際 整 合 色 彩 。
大 眾 傳 播 研 究 深 受 意 識 形 態 的 影 響 , 明 顯 帶 有 政 治 立 場 傾 向 , 特 別 是 該 時 大 眾 傳 播 研 究 的 任 務 之 一 即 為 政 治 作 戰 。
大 眾 傳 播 研 究 的 發 展 與 市 場 經 濟 同 步 發 展,逐 漸 的 使 大 眾 傳 播 研 究 與 行 銷 結 合 , 加 深 了 對 廣 告 設 計 這 個 主 題 的 重 視 。
經 過 二 十 世 紀 前 半 的 努 力 , 大 眾 傳 播 研 究 專 業 逐 漸 成 形 。 最 顯 著 的 就 是 提 出 傳 播 模 式 的 理 論。這 種 傳 播 模 式 理 論,特 別 著 重 從 意 思 表 達 到 編 碼 、 到 說 話 、 到 媒 體 選 擇 、 到 接 收 訊 息 聽 話 、 到 解 碼 、 到 意 思 理 解 這 個 整 個 過 程 。 在 這 樣 的 完 整 的 傳 播 過 程 中 , 探 討 誰 在 作 意 思 表 達 ( 有 沒 有 影 響 力 )、 說 些 什 麼 、 透 過 何 種 大 眾 傳 播 管 道、傳 達 的 對 象 是 誰、傳 達 的 效 果 如 何 ? 這 方 面 的 研 究。
傳 播 學 或 傳 播 意 識 的 最 大 改 變 還 是 在 80 年 代 , 這 種 改 變 是 透 過 科 技 的 改 變 , 傳 播 體 制 的 改 變 , 進 而 對 人 的 學 習 習 慣 、 生 活 習 慣 、 價 值 觀( 或 是 說 文 化 符 碼 系 統 )產 生 改 變 。 這 些 改 變 包 括 有 線 頻 道 與 衛 星 通 訊 的 商 業 化 , 這 促 成 小 眾 文 化 或 分 眾 誕 生 。
電 腦 網 路 通 訊 、 電 腦 普 及 化 及 複 製 技 術 的 成 熟 , 這 促 成 無 體 財 產 權 的 重 新 界 定。電 腦 網 路 通 訊、電 腦 普 及 化 及 複 製 技 術 的 成 熟 , 這 促 成 知 識 壟 斷 的 重 新 界 定 。
電 腦 網 路 通 訊 、 真 境 模 擬 、 電 腦 普 及 化 與 塑 膠 貨 幣 信 用 卡 的 結 合,這 促 成 實 體 消 費 的 重 新 界 定,甚 至 改 變 了 人 類 對 財 產 的 新 概 念 。
這 些 改 變 , 不 但 豐 富 了 傳 播 學 或 改 變 了 人 類 的 傳 播 意 識 , 事
實 上 也 再 再 的 衝 擊 著 廣 告 設 計 , 再 再 的 衝 擊 著 整 體 設 計 行 業 。 傳 播 論 述 對 廣 告 設 計 影 響 的 階 段 過 程 與 類 型
從 傳 播 學 來 看 廣 告 設 計 時 , 一 般 都 以 報 紙 媒 體 的 出 現 , 視 為 廣 告 設 計 的 源 起 。 顯 然 , 當 時 的 廣 告 設 計 只 是 廣 告 文 稿 的 代 登 。 逐 漸 的 為 了 廣 告 效 果 而 有 插 圖 作 為 廣 告 文 稿 的 輔 助,這 是 廣 告 設 計 裡 文、圖 各 說 各 話 的 階 段。然 後 再 進 入 文、圖 配 合 的 階 段;文 、 圖 對 話 的 階 段 。
早 期 的 圖 限 於 插 畫 , 隨 著 科 技 的 發 展 , 圖 從 插 畫 到 精 畫 、 藝 術 品 、 攝 影 作 品 、 電 影 、 電 視 影 像 、 電 腦 繪 圖 、 虛 擬 實 境 等 。 分 析 傳 播 論 述 對 廣 告 設 計 的 影 響,主 要 在 找 出 這 種 影 響 的 階 段 過 程 與 類 型 。
倒 是 在 廣 告 設 計 本 身 長 期 的 發 展 下,廣 告 設 計 逐 漸 從 只 有 文 字 轉 到 文 、 圖 並 置 , 在 轉 到 文 、 圖 配 合 。
二 次 大 戰 後,60 年 代 前 傳 播 論 述 對 廣 告 設 計 影 響,主 要 是 對 應 於 拉 斯 維 爾 的 〞大 眾 媒 體 社 會 來 臨 〞的 見 解 , 這 些 見 解 對 廣 告 設 計 影 響 主 要 展 現 在 以 下 幾 點 :
1.大 眾 傳 播 研 究 與 市 場 行 銷 研 究 結 合 。
正 因 為 大 眾 傳 播 研 究 與 市 場 行 銷 研 究 結 合,所 以 傳 播 論 述 也 注 意 到 行 銷 理 論,進 而 影 響 到 科 學 的 廣 告 設 計 的 興 起,所 謂 科 學 的 廣 告 設 計,是 將 廣 告 設 計 納 入 市 場 調 查、加 上 閱 聽 眾 或 消 費 者 消 費 心 理 的 調 查 , 進 而 將 廣 告 設 計 視 為 行 銷 中 的 一 環 。
2.傳 播 模 式 裡 的 編 碼 、 解 碼 理 論 的 深 化 。
傳 播 模 式 裡 的 編 碼 、 解 碼 理 論 的 逐 漸 深 化 , 使 廣 告 設 計 者 逐
漸 了 解 怎 麼 說 出 閱 聽 眾 聽 得 懂、看 得 懂 的 故 事,進 而 成 為 文 化 符 碼 研 究 的 先 聲 。
3.傳 播 模 式 裡 的 閱 聽 眾 規 劃 理 論 的 浮 現 。
傳 播 模 式 裡 的 閱 聽 眾 規 劃 理 論 的 浮 現,與 行 銷 學 裡 的 市 場 區 隔、市 場 規 劃 理 論 是 同 樣 的,這 更 促 成 了 廣 告 設 計 對 廣 告 對 象 的 特 性 的 研 究 。
4.媒 體 是 人 體 延 伸 的 概 念,促 成 廣 告 業 界 對 媒 體 產 業 或 廣 告 生 產 過 程 以 及 媒 體 掌 控 機 制 與 權 力 的 重 視 。
5.新 媒 體 創 意 概 念 , 促 成 廣 告 設 計 論 辯 結 構 的 改 變 。
新 媒 體 創 意 概 念 對 廣 告 設 計 的 重 要 影 響 在 於 廣 告 是 動 之 以 情 , 而 不 是 動 之 以 理 , 所 以 廣 告 設 計 的 劇 情 安 排 , 絕 非 說 理 、 說 教 。 其 二 、 廣 告 設 計 要 大 量 的 涉 入 閱 聽 眾 的 價 值 判 斷 , 有 時 可 以 有 擬 似 互 動 的 機 制 。 在 60 年 代 後 , 所 謂 的 新 媒 體 創 意 概 念 在 藝 術 創 作 者 的 角 度 而 言 , 幾 乎 都 是 混 合 媒 體 。 另 一 方 面 , 廣 告 設 計 對 多 重 管 道 的 廣 告 製 作,如 何 求 取 一 致 性,也 可 視 為 混 合 媒 體 的 興 趣 ; 再 一 方 面 , 這 樣 對 混 合 媒 體 的 熱 愛 與 專 注 , 也 逐 漸 養 成 廣 告 設 計 對 企 業 識 別 系 統( C I S )與 試 銷 活 動 的 納 入 專 業 領 域 的 作 法。並 置 敘 述 體 的 概 念 與 腦 力 激 盪 法,共 同 促 成 平 面 廣 告 設 計 跌 入 狀 似 無 厘 頭 其 實 是 老 謀 深 算 的 設 計 策 略 風 行,進 而 為 未 來 的 意 識 形 態 設 計 鋪 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