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衛教》
疾病特性
流感(Influenza)是一種急性病毒性呼吸道疾病,主要致病原為流感病 毒分為A、B、C 三型,其中A型的H1N1、H3N2與B型之流感病毒會 引起大規模的季節性流行。在臨床診斷上,流感不容易與其他急性呼 吸道疾病區分,但流感的咳嗽、倦怠、肌肉痠痛等症狀較一般感冒來 得嚴重,病程持續時間也較長,需1-2週才能痊癒。
傳染途徑
主要經由飛沬或直接接觸病人的分泌物而感染
臨床症狀
主要為發燒、咳嗽、頭痛、肌肉痛、疲倦、流鼻涕、喉嚨痛等症狀,少部分 會出現噁心、嘔吐以及腹瀉等腸胃道症狀伴,高危險群病人可能引發嚴重 併發症,甚至導致死亡,其中最常見的併發症為肺炎。
潛伏期
通常約1-4天,平均為2天;出現併發症時間約在發病後的1-2週內。
防治措施/衛生教育宣導
落實洗手(特別是接觸病人前後及接 觸呼吸道分泌物後)、呼吸道衛生(口 罩配戴需覆蓋口鼻)及咳嗽禮節
若出現發燒、咳嗽等上呼吸道症狀,
宜及早就醫,盡量多休息,宣導「生 病時,不上班,不上課」
無接種禁忌者,請按時接種流感疫苗。 減少出入公共場所,保持室內空氣流 通,注意飲食均衡及適當運動。
有症狀病人移至單人病室或集中隔 離,應與他人應保持至少 1 公尺以上 距離,及限制其應留置於指定之房 室,避免至公共區域。
用餐時,有感染症狀者應避免和非感 染者近距離用餐(應保持至少 1 公尺 以上距離),且避免共食。
(一) 衛教有感染症狀病人須正確佩戴口罩及加強手部衛生,減少病毒傳播 (二) 衛生局規範如下:
1. 有發燒和上呼吸道症狀或癥候的醫療照護工作人員,須盡速就醫、
落實通報,並停止工作至未服用退燒藥且退燒至少滿 24 小時後,
才能返回職場。
2. 若照顧免疫力低下的病人(如造血幹細胞移植者),建議在工作人員 症狀出現後 7 天內或症狀緩解前(以時間較長者為主),暫時另外分 配工作或停止上班。
3. 宣導探病親友,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建議待症狀緩解後再來探 訪,以減少散播病毒之虞、降低住院病人/醫護人員感染風險。
解除隔離條件
至少維持到病人發病7天後,且無發燒、肺炎等急性症狀。
群聚感染加強措施:
(一) 每日以 0.05%(500ppm)漂白水至少執行兩次環境清潔消毒。
(二) 每日監測病人/家屬/工作人員體溫及有無上呼吸道症狀,且落實通報,
直至兩個潛伏期(8 天)無新增個案才准予結案。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