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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榮民總醫院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
VEKLURY®使用流程圖
醫院收治重度 SARS-CoV-2 確診個案,經醫師評估需使用 VEKLURY®
1.當科醫師通知感管師並簡述病情,由感管師先連繫疾管署中區管制中心陳小姐 (04-24739940 #212,下班時間:0928-654112(值班手機)),告知區管『病人法定 傳染病編號、確認為確診個案及目前病況』。
2.當科醫師填妥『公費抗 COVID-19 病毒藥劑 VEKLURY® 申請書暨審查表』(夜 間申請可後補)給感管中心,感管中心將『公費抗 COVID-19 病毒藥劑
VEKLURY® 申請書暨審查表』傳真或 e-mail 傳送區管中心,並上傳相關病歷與 檢驗報告至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
3.區管中心將資料上傳防疫醫師,由防疫醫師審核用藥。
防疫醫師審核通過用藥後,由區管通知感管中心,感管中心通知醫院藥學部窗口開 放醫令系統,由藥師通知臨床醫師開立處方領藥。(目前同一病人只能申請一次用 藥,1100524 與區管確認)。
追蹤病人用藥狀況:
如遇個案發生藥物不良反應,當科醫師需進行院內『藥物不良反應通報』。
109 年 8 月 20 日製訂 110 年 3 月 22 日一修 110 年 5 月 24 日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