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 108 學年度體育班新生暨轉學生入學第 二次甄選簡章
一、 依據:
( 一) 國民教育法、國民體育法第15條及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
( 二) 桃園市 108 學年度體育班申設變更審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 三)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08 年 3 月 4 日桃教體字第1080017811 號函辦理。
二、 班別:體育班。
三、 錄取名額:七年級一班,正取15名,籃球 6 名(限男生)、游泳 5 名、角力 4 名,八年級 籃球4 名(限男生)、角力 4 名、游泳 4 名,各備取若干名。
四、 報名資格:公私立國民小學畢 ( 肄 ) 業生及七年級在學學生,凡具籃球、游泳、角力等專 長者,持在學證明書,均可報考【凡設籍本市者,男女兼收,不受學區之限制;
其它縣市亦可報名參加,惟經錄取後應將戶籍遷至本市,始准報到就讀】。
五、 報名日期:108 年 5 月28日(星期二)至 108 年 6 月11日 ( 星期二 ) 上午 9 時至 12 時,
下午 13時至 16 時。
六、 報名地點:楊明國中學務處(地址:楊梅區新農街337 號,電話: 4781525 分機 302 ,承 辦人:郭秀俐教師),簡章請逕至本校網址:htty://163.30.189.1 下載或至本校校 門口警衛室領取。
七、 報名手續:親自或委託報名(應立委託書),通訊報名恕不受理。
( 一) 填寫報名表(需蓋家長印章)。
( 二) 繳驗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 三) 繳交比賽成績證明影正本(參考用),鄉 ( 鎮 ) 、市級以上比賽成績證明無則免。
( 四) 繳交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書。
( 五) 繳交本人最近 3 個月內之上半身脫帽正面兩吋相片一式 2 張。
( 六) 貼妥限時掛號郵資35元回郵信封 1 個,並填妥姓名、住址、郵遞區號。
( 七) 切結書。
八、 免繳報名費。甄試日期:一般項目:民國108 年 6 月12日(星期三)上午13時30起至15時 止,就各甄選項目測驗之(應穿著適合該項目之運動服裝)。
九、 甄試地點:楊明國中樂群樓【專項考試場所當天公佈】。
十、 甄試項目:
( 一)基本體能測驗30﹪:
甲、10公尺折返跑:計時,重複測 2 次,取最佳之 1 次為測驗成績。
乙、仰臥起坐:連續 1 分鐘,計次。
(三)成績未滿75分不予錄取。
十一、 放榜:民國108 年 6 月12日(星期三)下午 9 時前於本校公佈欄榜示並於本校網頁最新 消息區公佈, 請逕至本校網址: htty://163.30.189.1 查詢錄取榜單。
十二、 複查:考生對成績若有疑問,請於108 年 6 月13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憑准考證或 成績單向本校學務處申請複查。
十三、 報到:錄取者於108 年 6 月14日 ( 星期五 ) 持報到切結書及相關證件向本校教務處辦理 報到手續,逾期以棄權論。七年級新生報到人數未滿核定人數時,依成績之高低由備取依 序遞補。
十四、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第13條及本市體育班審查委員會決議,不予 成班規定如下:
(一) 每年級設有一班之學校,每班學生人數未達十五人。
(二) 每年級設有兩班之學校,兩班學生合計人數未達四十人以上。
十五、 對於適應不良、運動成績不如預期或無法配合教練訓練之學生,經溝通無效後,校方得 責令其轉班或轉學,且家長不得有異議。
十六、 本簡章經 陳報桃園市政府准予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報到切結書
本人 向 楊明國民中學 報到,報到後不再 報考桃園市其他學校體育班,若有違背,願意被撤銷其他 學校體育班錄取資格。特此切結
此致 楊明國民中學
立切結書人:
父母 ( 或監護人 ) 簽章:
聯絡電話:(日)
(手機)
中華民國 年 月
附件 4
桃園市立楊明國中 108 學年度第二次體育班新生暨轉學生報名表
報名年級 : □ 新生□轉學生 就讀國小(中): 班級:
報考項目:
編號:
姓名 性
別
聯絡電話 通訊住址
說明: 1. 報名日期: 108 年 5 月28日(星期二)至 108 年 6 月11日 ( 星期二 ) 。 2. 報名專線: 4781525 –301或 302 (體育組)(傳真) 4881211 3. 甄試日期: 6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3 : 30 起。
4. 施測科目:體適能(仰臥起坐、 10 公尺折返跑、立定跳遠)、專長評量。
5. 甄試試場:楊明國中體育館 ( 專項考試場所當天公佈 ) 。 6. 成績公告: 6 月 12 日公告在本校網站。
家長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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