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提升國中小學生自然科學實驗操作能力計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中場次 (110 年 7 月 1 日至 5 日)
一、 目的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為落實(一)科學教育向下紮根,提升學生實驗操作能 力、(二)鼓勵女性同學積極參與科學活動,以培養女性科學家、(三)加 強 科 學 英 語 能 力 (將 英 語 融 入 自 然 等 課 程 中 , 讓 教 育 端 把 英 語 當 作 是 可 以 講 、 可 以 用 的 工 具) 的 目 標 。特於 110 年暑 假期間辦理國民中、小學生自然科學實驗操作夏令營活動,冀透過親手操作實驗及在部分課程中使 用英語的環境下,增加學生學習自然科學之興趣,以及提升學生的 科 學 英 語 能 力 。
二、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三) 計畫主持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化學系姚清發教授
(四) 協同主持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化學系陳美玲老師、林文偉教授、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 曹淇峰老師
三、 活動資訊
(一) 活動時間:110 年 7 月 1 日至 7 月 5 日 (共五天,屬於當日來回之活動) 。
(二) 活動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理學院公館校區 (臺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 88 號)。
(三) 聯絡人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化學系 周沅馨 (02-7749-6976、[email protected])
四、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 110 年 3 月 2 日止。
完成報名後,由承辦單位審核報名資料及相關證明後,在教育部國教署的指導下,由委員會進行錄 取作業。
五、 招收對象及檢附證明(因部份實驗可能具有潛在的危險性,故不招收特教學生)
110 年 3 月 2 日當日為七至九年級的國中生,預計招收 220 名,資格不符者請勿報名。
(一) 優先錄取學生(含團隊報名及單獨報名):『需檢附證明』,錄取順序如下~
A. 具有低收入、中低收入證明之學生
出具『鄉/鎮/市/區公所證明』電子檔 (村/里長證明及其他形式之文件概不受理)。
B. 具有原住民身份之學生
出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電子檔 (須有學生的”族別”資訊)。
C. 學校位處外島、偏鄉地區
屬於『偏遠地區中等以下公立學校查詢系統』https://stats.moe.gov.tw/edugis/default.aspx 所 列之學校。由承辦單位進行查詢,無需附上證明。
澎湖縣、連江縣、金門縣三縣合計錄取人數以51 人為上限,三縣各錄取 1/3 名額(17 名,
以報名時間先後為錄取依據),若三縣中有釋出名額才能互相支援。
D. 自然科學領域學習成績需協助之學生
請出具第7 頁「附件一」由臺師大所提供並經承辦人、教務主任以及校長核章後的國中歷 年自然科的成績屬於常態分班中的班排序後二分之一的證明文件 (七年級為生物,八、九年 級同時包括生物及理化。其他形式之文件概不受理)。
*註:請勿偽造資料以免觸法,倘有資料不實時,承辦單位除了取消報名資格外,並依法 追究相關責任。
**註:優先錄取的學生身份屬於上述 A、B、D 者務必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不齊者,視為一 般生。
(二) 一般學生(若有剩餘名額依下列項目適當分配錄取)
(1) 含優先錄取及一般學生所組成的團隊 (2) 全部為一般生所組成的團隊報名 (3) 單獨報名
(三) 檢附『在學證明』:
所有報名的學生,均需提供在學證明,方式如下(二擇一提供):
A. 由臺師大所提供並經讀學校核章的「在學證明」(第 8 頁「附件二」) 。 B. 由學校教務處出具的正式在學證明。
六、 資格審查及錄取順序
(一) 團隊報名:
此計畫的目的除了加強學生實驗操作能力以及科學英語的能力外,同時著重生活訓練及團體紀 律,故積極鼓勵學生組團,以團隊的方式報名參加。
每個團隊包含 7-11 位學生(可以不同性別或不同學校或不同年級的組合),由一位教師或家長 負責帶隊。教師或家長與學生的總人數合計為8-12 位。
教師或家長均不需參加白天之課程活動,僅需早、晚至師大理學院公館校區接送團隊,其餘時 間請自行安排。課程活動中,教師或家長的手機請保持開機狀態,學生有狀況需教師或家長協 助處理時,請於接到通知後盡快至活動地點協助處理。倘無法配合上述要求,請勿報名;另外,
研習過程中如果無法配合要求時,主辦單位有權將全隊立刻退訓。
(二) 單獨報名:包含優先錄取學生及一般學生。
(三) 錄取順序如下:
(1) 團隊報名或單獨報名之優先錄取學生,且學生身分全部屬於上述『五、招收對象』所列之 A. 具有低收入、中低收入證明之學生。
(3) 單獨報名,且屬於上述『五、招收對象』所列之 B、C、D 身份之優先錄取學生。
(4) 一般學生 *請參考上述五之(二)。
*註:承辦單位將提供往年參加活動的學員資料給委員會做為參考。
(四) 學員若有特殊狀況而需要特別照應時,承辦單位得視狀況,可要求全程應有陪同人員 (或團隊之帶 隊教師或家長) 隨行,非帶隊之陪同人員之午餐比照正式學員,但住宿及交通請自理。
*註:無法提供停車位,請多利用大眾交通系統。
七、 費用
(一) 午餐費:
參加學生之午餐費均由教育部全額補助,由臺師大協助訂餐。早餐及晚餐請自理。
(二) 住宿費:
五天的活動均不提供住宿。若有住宿需求者,請於活動前自行尋找住宿地點。具有以下四種身份並 且不是居住在宜蘭縣、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內的其他縣市者,若有住宿需求時,可由 教育部補助部份住宿費,以減輕負擔。
身份別 A: 具有低收入、中低收入證明之學生。
身份別 B: 具有原住民身份之學生。
身份別 C: 學校位處外島、偏鄉地區。
團隊之帶隊教師或家長(學生人數須至少達 7 位,教師或家長與學生的總人數合計為 8-12 位)。
補助金額每位學員每晚最多為新臺幣壹仟元,最多補助四個晚上,合計上限為肆仟元。屆時請於活 動最後一天繳交住宿收據作為領款依據,若住宿費高於肆仟元,則最多補助肆仟元;若住宿費低於 肆仟元時,則核實報支。
(三) 交通費:
(1) 往返臺師大之交通費請自理。若具以下四種身份者,可申請交通費補助。
身份別 A: 具有低收入、中低收入證明之學生。
身份別 B: 具有原住民身份之學生。
身份別 C: 學校位處外島、偏鄉地區。
團隊之帶隊教師或家長(學生人數至少達 7 位,教師或家長與學生的總人數合計為 8-12 位)。
(2) 補助方式,依就讀/任職學校劃分為三大類。
就讀/任職學校在宜蘭縣、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以外的本島其他縣市者:如有
需要時可申請至臺師大(一次的台鐵)往返交通補助 (12 歲以下的學員核發半票)。
就讀/任職學校在宜蘭縣、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者:如有需要時可申請至臺師 大(每日的台鐵或客運)的往返交通補助,核實報支。
就讀/任職學校在外島者:(合計錄取及補助人數以 50 人為上限)
澎湖縣及連江縣憑票可二擇一補助
【1】往返船票(經濟艙雙人床-上下舖)+台鐵。
【2】單程(來程)飛機票。
金門縣憑票可補助單程(來程)飛機票。
八、 報名方式
(一) 上網填寫報名表:
即日起至110 年 3 月 2 日截止,一律採網路報名,請登入 Google 表單進行線上報名。
報名網址:
網址 QR Code
https://reurl.cc/2gLxyX
(二) 檢附證明:
於網路報名後,請迅速透過[email protected] 信箱傳送相關證明 (拍照或掃瞄皆可)。
(1) 所有報名的學生,均需提供『在學證明』,方式如下(二擇一提供):
A. 由臺師大所提供並經就讀學校核章的「在學證明」(第 8 頁「附件二」) 。 B. 由學校教務處出具的正式在學證明。
(2) 優先錄取學生中"身份別"勾選 A、B、D 者,請提出相對應之證明(詳頁 1 及 2)。若為團隊 報名時,請由教師或家長協助,統一收集資料回傳。
*備註:
1. 未完成報名程序者不予受理。完成報名程序但未提供證明文件或文件不全之優先錄取學生者,
視同普通生處理。
2. 請勿跨組報名 (同時報名國中、國小場者,除取消報名資格外,同時通知教育部國教署及所就 讀之學校處理)。
3. 請勿偽造資料以免觸法,倘資料不實時,承辦單位除了取消報名資格外,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4. 本活動不接受現場報名。
九、 錄取公告
(一) 公告日期:原則上於 110 年 3 月 19 日前公告錄取名單。
(二) 公告方式:
自行於臺師大「科學教育中心」網站查詢(http://www.sec.ntnu.edu.tw/),
不再另行通知。(三) 錄取之學員,請於「科學教育中心」網站下載臺師大所提供之『家長同意書』及『切結書』等表單,
填寫及核章後,於3 月 31 日前回傳以確認最終錄取資格,未於期限內回傳者視同放棄錄取。上述 文件的回傳,請拍照或掃瞄成電子檔,以E-mail 傳送至
[email protected]
信箱。十、 課程規劃(暫定)分成多組同時進行
時間 7 月 1 日 (星期四)
7 月 2 日 (星期五)
7 月 3 日 (星期六)
7 月 4 日 (星期日)
7 月 5 日 (星期一) 08:00
至 08:20
報到 報到 報到 報到
08:20 至 09:50
化學實驗(A、B) 刑事科學(A、B) 電解水實驗(A、B) 物理實驗(A、B) 顯微鏡實驗(A、B)
化學實驗(A、B) 刑事科學(A、B) 電解水實驗(A、B) 物理實驗(A、B) 顯微鏡實驗(A、B)
科學英語 (1-10 組)
實驗探究指導暨實驗 資源分享 (分組探討)
09:50 至 09:55
休息 休息 休息 休息
09:55 至 11:25
化學實驗(A、B) 刑事科學(A、B) 電解水實驗(A、B) 物理實驗(A、B) 顯微鏡實驗(A、B)
化學實驗(A、B) 刑事科學(A、B) 電解水實驗(A、B) 物理實驗(A、B) 顯微鏡實驗(A、B)
科學英語 (1-10 組)
實驗探究指導暨實驗 資源分享 (分組探討)
11:25 至 11:30
休息 休息 休息 休息
11:30 至 12:15
12:00 ~ 13:00 報到 13:00~13:30
營務說明
化學實驗(A、B) 刑事科學(A、B) 電解水實驗(A、B) 物理實驗(A、B) 顯微鏡實驗(A、B)
化學實驗(A、B) 刑事科學(A、B) 電解水實驗(A、B) 物理實驗(A、B) 顯微鏡實驗(A、B)
科學英語 (1-10 組)
實驗探究指導暨實驗 資源分享 (分組探討)
12:15 至 13:30
午餐 午餐 午餐 午餐
13:30 至 14:15
化學實驗(A、B) 刑事科學(A、B) 電解水實驗(A、B) 物理實驗(A、B) 顯微鏡實驗(A、B)
化學實驗(A、B) 刑事科學(A、B) 電解水實驗(A、B) 物理實驗(A、B) 顯微鏡實驗(A、B)
化學實驗(A、B) 刑事科學(A、B) 電解水實驗(A、B) 物理實驗(A、B) 顯微鏡實驗(A、B)
科學英語
(1-10 組) 實驗探究發表會
14:15 至 14:20
休息 休息 休息 休息 休息
14:20 至 15:50
化學實驗(A、B) 刑事科學(A、B) 電解水實驗(A、B) 物理實驗(A、B) 顯微鏡實驗(A、B)
化學實驗(A、B) 刑事科學(A、B) 電解水實驗(A、B) 物理實驗(A、B) 顯微鏡實驗(A、B)
化學實驗(A、B) 刑事科學(A、B) 電解水實驗(A、B 物理實驗(A、B) 顯微鏡實驗(A、B)
科學英語
(1-10 組) 實驗探究發表會
15:50 至 16:00
休息 休息 休息 休息 休息
16:00 至 17:30
化學實驗(A、B) 刑事科學(A、B) 電解水實驗(A、B) 物理實驗(A、B) 顯微鏡實驗(A、B)
化學實驗(A、B) 刑事科學(A、B) 電解水實驗(A、B) 物理實驗(A、B) 顯微鏡實驗(A、B)
化學實驗(A、B) 刑事科學(A、B) 電解水實驗(A、B 物理實驗(A、B) 顯微鏡實驗(A、B)
科學英語
(1-10 組) 實驗探究發表會
十一、 注意事項
(一) 報名完畢後請密切注意臺師大之相關回覆及資訊,未能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手續者視同放棄。
倘無正當理由缺席時,學員名單將提供國教署及所就讀的學校處理。
(二) 請務必珍惜資源,錄取後請全程出席。倘無正當理由缺席時,學員名單將提供國教署及所就讀的學 校處理,並需負擔相關費用。如臨時出現特殊情況時,請迅速聯絡臺師大。
(三) 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或病假,請事先提出書面申請,並報請核准 (病假需檢附醫生證明)。
(四) 本次活動若適逢天災如地震、颱風。。。。。。等不可抗拒之因素時,有關延期或取消,將採取適 當措施,並以E-mail 通知學員並於臺師大『科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www.sec.ntnu.edu.tw/)公佈。
(五) 臺師大得保留課程及講師變更之權利。
(六) 活動期間,實驗衣及護目鏡由臺師大統一提供。進入實驗室時,務必全程穿著實驗衣及戴上護目鏡 並遵守相關規定,不符規定者禁止進入實驗室或立刻中止其上課。
(七) 響應環保,活動期間請學員自行攜帶環保杯及環保筷、湯匙。
(八) 上課期間的手機使用與否,視情況決定,請遵守相關規定。
(九) 活動期間除了 7/1 (陪同報到)以及緊急狀況外,上課期間一律不開放探視。
十二、 預期效益
(一) 提升國中學生對於自然科學領域課程之學習興趣,深化其學習成效。
(二) 提供國中學生操作實驗之交流平台,加強國中學生實驗能力。
(三) 配合政府鼓勵女性同學積極參與科學活動,以及培養女性科學家之目標。
(四) 配合加強英語能力的目標(將英語融入自然等課程中,讓教育端把英語當作是可以講、可以用的工 具)。
110 年提升國中小學生自然科學實驗操作能力計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中場次(7/1~7/5) 附件一 證明書
D.自然科學領域學習成績需協助之學生
由就讀學校的承辦人、教務主任以及校長三人同時核章
請勾選:□單獨報名 □團隊報名(可委請教師或家長收集並統一 mail 至
[email protected])
學生姓名學校 班級
學號
國中歷年的自然科成績:
(1) 以下『務必』勾選合適的項目,至目前就讀的年級。
七 年級生物
□ 上學期屬於班排序後二分之一。
□ 下學期屬於班排序後二分之一。
八 年級理化
□ 上學期屬於班排序後二分之一。
□ 下學期屬於班排序後二分之一。
九 年級理化
□ 上學期屬於班排序後二分之一。
(2) 若學校可配合查詢資料,請勾選合適的項目。
□ (七年級)生物 與(八、九年級)生物+理化 總 成績 屬於 常態分班的班排序後二分之一。
□ (七年級)生物 與(八、九年級)生物+理化 總 成績 不屬於 常態分班的班排序後二分之一。
請務必於下方完成學校核章,否則無效。
若有疑問請與桃園市龍岡國中梁忠三校長聯絡03-4562137 分機 110 或 03-4658529。
承辦人 教務主任 校長
(請核章) (請核章) (請核章)
手機:
市話:
手機:
市話:
手機:
市話:
備註:請勿偽造資料以免觸法,倘有資料不實,承辦單位除了取消報名資格外,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110 年提升國中小學生自然科學實驗操作能力計畫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中場次(7/1~7/5) 附件二 證明書
在 學 證 明 書
學生 目前就讀於 縣/市 (學校) (年級請勾選)
□七年級 □八年級 □九年級
謹此證明。
教務處蓋章
此活動係由教育部國教署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於 110 年 7 月份於公館校區所舉辦之實驗操作夏令營,
相關資訊請參閱臺師大『科學教育中心』網站:http://www.sec.ntnu.edu.tw/
※請勿偽造資料以免觸犯法律,必要時主辦單位得予以查核。未完成資料驗證者不予受理錄取資格。
承辦人 教務主任 校長
(請核章) (請核章) (請核章)
手機:
市話:
手機:
市話:
手機:
市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