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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全國國小、國中、高中職顧牙四格漫畫比賽活動辦法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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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全國國小、國中、高中職顧牙四格漫畫比賽活動辦法

一、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二、 活動目的:促進國小、國中、高中職學生對口腔健康的重視,及提升定 期到牙醫院所保健的習慣。

三、 活動對象:

1. 國小組:全國國小五、六年級生(含應屆國小六年級畢業生) 2. 國中組:全國國中生(含應屆國中三年級畢業生)

3. 高中組:全國高中/職生(含高中/職三年級畢業生) 四、 活動時程:

1. 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 9 月 2 日(星期一)止,親自送件者,9 月 2 日 下午五點前送達本會,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 得獎公布日期:於 10 月 7 日(星期一)公布得獎作品於社團法人中華民國 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網站 www.cda.org.tw[新聞資訊-->最新消息]。

3. 頒獎日期:10 月 20 日(星期日)。

4. 頒獎地點:本會(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 420 號 10 樓)。

5. 得獎名單及頒獎地點、時間若有異動,請洽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 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網站 www.cda.org.tw[新聞資訊-->最新消息]。

五、 比賽辦法:

(一) 題目:

1. 牙齒保健或就診經驗 (牙齒保健包括使用牙線、含氟牙膏、含氟 漱口水、食鹽加氟、塗氟、窩溝封填等保健方式)。

2.拒菸拒檳(與口腔相關)。

(二) 評選標準:

1.內容切合度 40%。

2.創意度 30%(不宜模仿他人或他國之手法)。

3.整體技術(繪圖技術)30%。

4.額外加分:如有相關就診證明文件【如牙醫院所蓋章、與牙科相關 醫護人員合影之照片、在診療椅上之照片、掛號收據(正 副本皆可)等證明,證明文件繳交電子檔或紙本皆可,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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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附於報名表文件證明區欄位】,加 5 分。

(三) 作品規格:

1. 作品以 A4 尺寸橫向十字均分,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呈現四格漫畫格式 (如下圖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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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電腦繪圖投稿者:不接受電腦繪圖投稿。

3.手繪圖投稿者:原始手繪圖稿作品以 A4 大小畫紙繪製(紙張材質不 限),以四格漫畫格式呈現。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以免影響 評選結果。圖中旁白文字必須用手寫,不能以列印方式。

4.其他:不鼓勵圖畫次分割、不套用卡通人物(避免著作權爭議)。正本 以原稿繳交,不可用原稿複印後繳交。

(四) 比賽應繳資料:

1. 作品(手稿)。

2. 報名表。

3. 資料黏貼表。

4. 著作權授權書。

5. 切結書。

(五) 取消得獎資格:

1. 未繳交報名表、資料黏貼表、作品、著作權授權書及切結書。

2. 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如抄襲、重製、侵權、毀謗等)。

3. 經舉發有不實情事者。

4. 已發表過者。

5. 作品不符合四格漫畫格式。

6. 已獲得過去年前三名者,不得參與今年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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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每一參加者以報名 1 件作品為限,參賽作品,一律不退稿,且不負保 管責任。

(七) 收件辦法:請至活動網站(http://www.cda.org.tw,[新聞資訊-->最 新消息])下載報名表及相關附件,報名表請用電腦繕打亦可手寫,相 關證明文件請附於報名表文件證明區欄位。報名表繳交紙本或電子檔 皆可,如繳交電子檔(作品原作仍需繳交)請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並列印紙本連同作品郵寄至臺北市中山區復 興北路 420 號 10 樓『2019 年顧牙四格漫畫徵件小組 收』,即可完成 報名。

六、 評審作業:由活動單位邀請專家學者共同進行評審工作,若評審委員認 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調整錄取名額。

七、 獎勵辦法: 分為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分別排名) 第一名:郵政禮券一萬元與獎狀乙紙。

第二名:郵政禮券捌仟元與獎狀乙紙。

第三名:郵政禮券伍仟元與獎狀乙紙。

優選十名:郵政禮券貳仟元與獎狀乙紙。

佳作十名:郵政禮券壹仟元與獎狀乙紙。

參加獎:獎狀乙紙。

八、 頒獎相關事項:

(一) 時間:10 月 20 日(星期日)。

(二) 地點:本會(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 420 號 10 樓)。

(三) 領獎所須攜帶之文件:

1. 本會將以電話方式通知得獎者,得獎者請於頒獎當日攜帶身分證並 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依稅法申報得獎者所得之用),於本會指定 現場,待通知領取獎項。

2. 領獎者若未滿 18 歲,應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方可領獎。

3. 如得獎者頒獎日未能親自領獎,請務必填寫委託書(附件 1),將委託 書、身分證正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交由被委託人,由被委託人攜 帶上列文件至本會指定現場,並交付得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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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委託人須出示相關證明文件核對,以憑領取獎項。

九、 注意事項:

(一) 作品須為本人之創作,不得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如抄襲、重製、侵 權、毀謗等),如有違反法令,除取消得獎資格及追回獎勵外,將由 參賽者負相關法律責任,概與活動相關單位無關。

(二)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本會所有。得獎者須同意將作品無償由本 會視需要,自行或指定其他第 3 人,不限地域、時間或次數予以重製、

散布、傳送、發行、公開發表,或為其他方式之利用,且不另支稿費 及版稅。

(三)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獎項所得將列 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 據,方可領獎;得獎者須依規定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無法配合,

視為自動棄權,不具領獎資格。領獎者若未滿 18 歲,應檢附戶籍謄 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方可領獎。外籍及大陸人士 (當年度居住未達 183 天),得獎金額超過新台幣 5,000 元,須就得獎所得扣繳 20%稅金。

(四) 得獎者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報名表登錄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 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五) 賽後相關物品寄送地址一律以報名表之聯絡地址。

(六) 關於比賽辦法之內容,本會隨時保有更動的權利。

十、 活動連絡人:劉芳穎 電話:02-2500-0133 分機 254 Email: [email protected] 十一、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補充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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