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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道中學 105 學年度第一學期英文科教師甄選辦法
1 0 5年 11 月 16 日
一、 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 2 條 第 2 項及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等相關規定。
二、 公告方式:
(一)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網站(http://www.k12ea.gov.tw/)。
(二)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就業大師網站(https://careers.otecs.ntnu.edu.tw/)。
(三)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http://www.tc.edu.tw/)。
(四)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師資培育中心(http://practice2.ncue.edu.tw/)。
(五)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首頁及師資培育中心(http://www.nknu.edu.tw/)。
(六) 國立中興大學師資培育中心(http://www.educ.nchu.edu.tw)。
(七) 國立政治大學師資培育中心(http://ite.nccu.edu.tw)。
(八) 104 人力銀行(http://www.104.com.tw/)。
(九) 1111 人力銀行(含教職網)( http://www.1111.com.tw/)。
(十) 本校校園徵才(http://www.mingdao.edu.tw/personnel/job_teacher.html)。
三、 報名資格條件:
(一) 積極條件:
1、 中等學校各該甄選科別合格教師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已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非 現職教師,92 年 8 月 1 日前未脫離教學工作連續達 10 年以上)。
2、 學經歷及相關專業能力,符合徵聘條件者。
(二) 消極條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 年者。
2、 具教師法第 14 條各款之一情形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各款之一情形或 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
四、 甄選類別:
(一) 專任教師
若甄選結果未符合專任需求,則聘任為代理教師。
甄 聘 科 別 甄 聘 人 數 徵 聘 條 件 說 明
英 文 科
(儲備幹部) 1 名
1. 具英文科合格教師證。
2. 具國際課程教學經驗或行政經驗。(IB 尤佳) 3. 具自身留學經驗或輔導國外留學經驗。
4. 最高學歷學士以上,外文系畢業者佳。
5. 任教年資 3 年以上,任導師經驗 3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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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薪資說明:依學歷起敘,另加職務加給,薪資總額約七萬元。
六、 甄選說明:
(一) 請於線上報名系統填妥履歷表並備齊資料送交本校人力資源發展處。
(二) 甄選採兩階段辦理,第一階段進行履歷資格條件篩選,經通過者始得參與試教及面試;
未達資格條件者,不另行通知。
(三) 經審查履歷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於 105 年 12 月份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第二階段相關訊 息,進入第二階段(試教、面試),擇優錄取。
七、 報名方式:
(一) 線上系統報名時間:105 年 11 月 13 日(週三)起至職缺關閉為止。
(二) 紙本報名資料收件時間:105 年 11 月 13 日(週三)起至職缺關閉為止。
(三) 聯絡方式:明道中學人力資源發展處(台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一段 497 號);
電話(04)2334-1328。
(四) 報名步驟:
1、 至本校校園徵才網頁 (請連結 http://140.128.156.27/TeacherSelection/LoginT.aspx)
「教師甄選報名」網頁填寫個人履歷表後點選送出,如有填寫疑問請來電洽詢。
2、 請點選「線上報名」,確認應徵科別及任教類別後點選報名即可。
3、 請將「預覽履歷表」開啟後,點選 PDF 檔列印其報名表(務必貼上照片),紙本報 名表務必本人簽名。
4、 若目前是在職進修身分或已錄取進修學校,請務於報名表「進修計劃」欄位註明 正在進修或已錄取進修課程,並檢附證明。
5、 如有教師法第 14 條各款之一情形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各款之一情形或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者,倘報名時未發現,於聘用後仍應予解聘。
6、 相關證件佐證資料(以 A4 直式列印):
6.1 合格教師證影本乙份。(有合格教師證者,請提供之)
6.2 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乙份。(持外國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 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並應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6.3 切結書。
6.4 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6.5 相關工作經歷證件影本(含歷年工作經驗)。
6.6 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如:指導學生競賽得獎紀錄)。
7、 請將報名表及相關證件佐證資料(如上述第 7 點說明)
寄至本校校址:414 台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一段 497 號 人力資源發展處 啟
【應徵科別:英文科】;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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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報名後,請將應徵資料寄達學校,俾利履歷資格審查並進行第二階段-試 教、面試。)
8、 完成上述 1~7 點,即完成本校報名程序,僅需等待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
(五) 報名注意事項:
報名期間本校任何通知訊息,係以E-mail、電話通知為主,請應試老師確認報名資料 是否填寫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