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
第一節 柯林頓時期美國霸權對兩岸政策的回顧
一、 柯林頓政府官方的亞太安全戰略
從上任之初,柯林頓總統就以恢復美國經濟發展為主要施政大綱,致力於恢 復美國的經濟力量、寄望恢復在世界經濟發展上的領導地位、迎接日本與歐洲共 同體的挑戰;在國際政治裡則主要尋求國際合作,在少數幾個案例中則以獨自干 預的方式降低或減少區域衝突的程度。
在亞太區域,則以維持美國在區域裡的存在,並掌握區域發展的主導權為主 要目標,其中包括:(一)推展信仰的民主信念,建立民主政府,並嚇阻對於美 國領土的攻擊;(二)維持亞太區域的穩定,制止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的擴散,藉 以避免對美國與盟國構成威脅;(三)使支持美國和東亞國家經濟的海運線維持 順暢;(四)維持和日本的經濟和安全關係,賦予美日安保條約更重要的功能,
並讓日本分擔部分安全責任;(五)繼續駐守南韓,並信守對南韓的安全義務;(六)
繼續參與中共的現代化建設,並將中共納入全球經濟體系;(七)維持和東南亞 友好國家的貿易與政治關係;(八)繼續保持與澳洲的密切聯繫。195
在軍事戰略上的目標包括:(一)維持在西太平洋的優勢軍力,避免產生權 力真空並誘使新興挑戰者以軍事力量加以填補;(二)反對任何正式的地區性安 全架構,藉以維持冷戰時代與各盟國簽訂條約及建立的雙邊軍事聯盟的存在,並 在後冷戰時代賦予新的意義,例如美日安保條約的調整與再定義;(三)防止潛 在挑戰者的軍事挑戰,包括日本、中共與北韓在內;(四)維持亞太區域的軍力 平衡,並藉由國際性組織(如聯合國)和雙邊軍事聯盟的合作,防止大規模毀滅 性武器的擴散;(五)關注『危險地區』的發展,預防地區性武裝衝突的發生,
包括朝鮮半島、台灣海峽、菲律賓、印尼、緬甸等地。
在經濟戰略上的目標包括:(一)確保亞太區域的經濟發展,由於美國與亞 太區域的貿易關係,占美國外貿總額的四成以上,故必須保證美國能夠參與亞太 區域經濟發展;(二)美國認為『亞太經濟繁榮在相當程度上,是美國促成的』,
195 李明,「柯林頓政府亞太政策之展望」,美國月刊,第 8 卷 12 期(民 92 年 12 月),頁 23-36。
亦即美國維護二戰之後的區域和平與穩定,提供一個可以穩定發展的基礎環境,
因而造就了亞太經濟發展的繁榮;(三)亞太區域的經濟發展程度相當快速,可 以提供一個市場,讓美國的經濟早日復甦;(四)支持亞太經合會,藉由支持並 參加一個鬆散的國際經濟組織,讓美國獲得它在亞太經濟發展的主導權與參與的 地位,並減少被排除在外的風險;(五)支持關稅暨貿易總協定的烏拉圭回合談 判,使其早日轉形成世界貿易組織,早日完成全球性貿易體制的建立。
柯林頓的亞太安全戰略的目的是建立一個『新太平洋共同體(A New Pacific Community)』,此一構想最早是在 1993 年 3 月由亞太事務助卿羅德(Winston Lord)在聽證會中提出,內容在於冷戰後的亞太區域出現一個機會可以建立一個 新的共同體,由美國、日本和盟國一起提攜其他亞洲國家,在經濟、人權、民主 和貿易等領域朝向更開放、自由的方向前進;在安全事務上,主要考量的是『防 制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和區域內的多邊安全對話』,柯林頓希望藉由美國的強 大國力,拉近美國與亞太區域國家之間的距離,並推動民主、人權、安全合作、
防制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自由貿易等議題上的合作。196
柯林頓政府隨即提出一個新名詞:安全多元主義(Security Pluralism),「其 意義是在一個合作且互補的架構內,國家可在其中建立雙邊或多邊的關係及對 話,處理安全議題』」。197 第一個嘗試就是試圖建立『東北亞國家協會
(Association of Northeast Asian Nations, ANEAN)讓朝鮮半島與東北亞成 為一個無核區;北韓在 1994 年 10 月與美國簽訂《架構協定(U.S.-North Korea Agreed Framework)》後,周圍鄰國共同成立朝鮮半島能源開發組織(Korea Energy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 KEDO),為北韓提供傳統發電燃料,藉以安撫並阻 止北韓建立核電廠。
二、 柯林頓總統台海政策中的決策者個人因素
從長遠的歷史發展角度來看,亞太區域裡最有可能發生不穩定與衝突的『熱 點』地區就以朝鮮半島與台灣海峽獲得最多的關注,在後冷戰時代亦然;台灣海 峽附屬在亞太區域裡,因此維繫台灣海峽穩定與和平,就成為亞太政策的另一個
196 Winston Lord, “It Is Time for America to Help Build a New Pacific Community”, 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 April 9, 1993; President Bill Clinton, “Fundamentals of security for a new Pacific community”, US Department of State Dispatch, July 19, 1993; Winston Lord, “Vision for a new Pacific community”, US Department of State Dispatch, Sept 6, 1993.
197 Harding, “Cooperative Security in the Asia-Pacific Region” in Janne Nolan, ed., Global Engagement:. Cooperation and Security in the 21st Century, (Washington, D.C.: Brookings Institution, 1994).
重要環節。
國家政策有其延續性,而每一任總統在延續國策的行動中則有其獨特的階段 性風格。柯林頓總統上任後仍繼續延續建立和平穩定的亞太政策與台海政策,並 在實施策略的技術上展現自己獨特的風格與特色。影響柯林頓總統台海政策的第 一個面向是個人施政經驗。在就任總統之前既沒有任職於外交機構,也沒有駐外 的經驗,是故柯林頓總統的台海政策在第一任期初期擁有反覆且成效低落的特 徵,例如他在 1993 年為了落實人權政策而將人權與提供中共最惠國待遇掛勾,
並在一年後脫勾;又例如在 1993 年 9 月簽署由國家安全顧問萊克擬定的行動備 忘錄,但是在經歷過銀河號事件、人權與最惠國待遇掛勾、美中智慧財產權紛爭 等事件後,又在 1995 年才提出正式的『全面交往政策』。
影響柯林頓總統的台灣海峽政策第二個重要因素是國會。由於美國是三權分 立的國家,總統權力相當龐大,相對地,國會也擁有相當大的制衡力;在歷史上,
行政與立法部門爭奪對華政策主導權並不少見,而在柯林頓總統任期內,國會與 總統對華政策不一致且對立的情況也更為明顯。
第三個面向是意識型態上的不一致。柯林頓總統在許多施政方針上帶有明顯 的自由派風格,而且後冷戰時代國際體系的變化比冷戰更多樣化、異質化,美國 不僅在外貿上需要中國市場與廉價勞力,更需要在對外政策上降低與中共對立、
衝突的機率,並強調將中共納入世界經濟體系內的重要性;並在必要之時展現強 大武力對中共施加恫嚇。
布林克利(Douglas Brinkley)指出柯林頓準則的核心就是民主擴展
(Democratic Enlargement)。198例如他在 1992 年總統選舉時,就以譴責「我們 決不能姑息從巴格達到北京的暴君」作為選舉口號,並譴責布希總統對中共在 1989 造成天安門事件後依舊對其寬容的政策,並保證在當選總統後致力改善中 國人權成為一大任務;並在 1993 年 5 月 28 發佈行政命令,要求中共改善人權狀 態並與最惠國待遇掛勾;之後又在 1994 年 7 月發表所謂的「交往與擴大政策
(Engagement and Enlargement)」;1995 年,美國國防部公佈的「東亞戰略報 告(United States Security Strategy for the East Asia-Pacific Region)」
中,指出美國亞太戰略有三大主軸,分別是交往、擴大與多邊安全機制:所謂的 交往是指強化與傳統盟國的關係,而擴大是指越過傳統盟國,開發俄羅斯、中共 與越南的交往關係,多邊安全機制則是在現存的多邊合作的國際性組織進行安全 政策。199
198 Douglas Brinkley, “Democratic Enlargement: The Clinton Doctrine”, Foreign Policy, Vol. 106 (Spring 1997) p.111-127.
199 United States Security Strategy for the East Asia-Pacific Region (Washington, D.C.: Department of Defense, February 1995
第四個面向則是戰略模糊策略實施方向的不一致。與國會和前任幾位總統的 施政路線上相比較,他們施政大多向台灣友好且盡力避免表示立場,僅依照一個 中間調解人的立場,在必要時刻表示忠於三個美中公報與台灣關係法建構而成的
『一個中國政策』的法理架構;相較之下,柯林頓總統也盡力於充當中間調解人 並重視一個中國政策,與國會和前後任總統不同之處在於,其立場偏好於中共的 方向。
三、 柯林頓總統的政策取向:強化美中關係
人權、經貿與交往成為柯林頓建構中國政策的主要因素。他在剛掌權初期嘗 試對中國政策採取強硬行動。他在 1993 年 5 月 28 日發表第 128590 號行政命令,
要求中共以改善人權狀況換取延長次年的最惠國待遇作為條件,並在聲明中強 調:
中國在全球社會中越來越重要,我們不想孤立中國…對中國的發展和經濟改 革過程將伴隨更大的政治自由抱著希望。200
但是當掛勾政策明顯不敵美中經濟關係裡的龐大商貿利益失效後,他在 1994 年 5 月 26 日嘗試以對話取代之前的強硬作法:
我們將有更多的聯絡。我們將有更多的貿易。我們將有更多的國際合作。我 們將有關於人權問題的更認真、更持久的對話。201
美國嘗試在交往政策同時提高美中關係與美台關係。1994 年 9 月 27 日正式 核定『對台政策檢討報告(Taiwan Policy Review)』,內容包括:(一)將台灣 的駐美代表處名稱從『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更改為『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二)
允許美國經濟及技術機構之高層官員和國務院資深經濟與技術官員訪問台灣並 會見台灣官員;(三)允許美國內閣中的經濟及技術部會成員,經由美國在台協 會安排前往訪問台灣;(四)美國在台協會正副處長等所有職員都可進入台灣外 交部洽公;(五)在適當時機支持台灣加入不限以國家為會員的國際組織,並設 法在無法以國家身份加入的國際組織裡表達意見;(六)允許台灣的正副總統與 正副行政院長過境美國,但不得從事公開活動;(七)授權美國在台協會舉辦雙
200 “Winston Lord White House Briefing May 28, ” Bulletin of USIS, May, 29, 1993.
201 藍普頓著,計邱楓譯,《同床異夢》(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民 92 年),頁 33。
邊的部長級經濟性談話,並談判簽訂貿易投資架構協定。202
雖然美台之間的正式關係升高交流層次,但是不久發生台海危機,美台之間 的正式關係就再也沒有繼續發展。國會則實施親近台灣的政治路線。1995 年 5 月 2 日,眾議院以 390 比 0 的票數、參議院以 97 比 1 的票數,要求行政部門授 權發放簽證給李登輝總統訪問康乃爾大學的活動。克里斯多福國務卿最初在 2 月 15 日代表柯林頓總統的立場表示反對,『那將不符合美國對台關係的非官方性 質』;但礙於國會的壓力與親善盟國領袖的義務,甚至害怕國會修改《台灣關係 法》,國務院在 5 月 22 日『允許包括李總統在內的台灣高層領袖偶爾來美國,進 行私人訪問』。203
美台關係在 1994 年升級、李登輝總統在 1995 年訪美、和台灣在 1996 年進 行總統選舉,這個持續發生的過程引發中共的不滿,因而在 1995-1996 年兩次在 台灣海峽試射飛彈。從中共的角度來看,進行這項軍事行動是有必要的,因為容 許台灣領導人到美國參加活動並發表政治性演說,超出了中美之間一個中國政策 的所容許的範圍、而且李登輝本人並不接受中共版的一個中國政策;另外李登輝 本人被視為是『台獨份子』,他的連任將不利於推行中共版的一個中國政策,並 將繼續推動台灣擴大國際間能見度的政策,這些因素造就中共連續兩年在台灣海 峽試射飛彈的軍事行動;另外還延遲國防部長遲浩田、空軍司令於振武、國務委 員李貴鮮的訪美活動,並召回駐美大使李道豫返國述職,藉以向美國展現中共的 強硬立場。
1995-6 年的飛彈試射造成美國台海政策的多項變化。首先在台灣海峽,美 國迅速地派遣尼米茲號航行穿越海峽,作為 1995 年飛彈試射後的第一次回應,
並展現美國軍事力量的威嚇行動;1996 年,美國繼續派遣以尼米茲號航空母艦
(USS Nimitz CVN-68)組成的獨立戰鬥團前往台灣外海與另一艘獨立號航空母 艦會合,除了強化軍事威嚇的力量之外,也在政治上展現美國對台灣的安全承諾
-捍衛海峽和平。反過來說,若美國對中共的軍事行動表示沈默或不做回應,則 會危及到美國在亞太區域盟國之間遵守承諾的可信度,並讓中共誤解美國的意圖
-容忍它擴大軍事威嚇行動的規模。
其次在中美關係上,美國瞭解到中共不會在對台灣政策上退縮的決心,為了 防止中共的飛彈試射行動超出可控制的範圍,使美中關係不至於惡化,1996 年 3 月 7 日,國防部長裴里、國務卿克里斯多福和國家安全事務助理萊克一起接見當 時正在華盛頓訪問的中共外交部副部長劉華秋,雙方在會談後決定進行加強接觸
202 Winston Lord, Assistant Secretary for East Asian and Pacific Affairs Statement before the Senate Foreign Relations Committee, “Taiwan Policy Review, ” Washington, DC, September 27, 1994.
203 Warren Christopher, In the stream of history: shaping foreign policy for a new era,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p.286-287.
並展開『戰略性對話』,萊克並決定前往中國訪問;1996 年 5 月 16 日,克里斯 多福在外交關係委員演說中提到柯林頓政府對華政策的三個重要成分:
(一)鼓勵中國繼續穩定且繁榮地成長,而不是去阻止;(二)支持中國不 僅要和國際規則站在同一邊,更要扮演積極其重要的角色去落實這些制度;(三)
儘管存在著許多差異,我們將會率直且有力地表達我們的觀點與利益。因此,我 們將會透過接觸來解決這些差異,落實的方式包括建立正式的對話、在兩國首都 之間定期舉行內閣層級的協商,促進意見的交流、以更有效的方法管理特定問 題,並讓我們在一個更廣泛的戰略架構裡處置個別的議題。204
國家安全事務助理萊克在 1996 年 7 月 6 日前往訪問,並在 10 日會見中共國 家主席江澤民,會後宣布雖然雙方在人權和台灣問題上仍存在分歧,卻為兩國領 袖互訪建立基礎,兩國領袖也陸續在 1997-8 年間進行互相訪問,藉以修補危機 後的雙邊關係。台海軍事衝突結束後,柯林頓總統決定與中共建立戰略伙伴關係。
在美台關係上,美國雖然不能與台灣進行正式的官方交流,但是台海危機卻 讓美國增加對台灣的武器銷售腳步。1996 年 3 月 20 日,美國隨即出售 M60A3TTS 戰車 300 輛、刺針防空飛彈 1299 枚、AH-1W 超級眼鏡蛇攻擊戰鬥直昇機 21 架,
並在 1998 年出售諾克斯級驅逐艦 3 艘、E-2T 型預警機 3 架,這些武器的轉移提 高了台灣對中共的飛彈防禦能力。此外,美國和台灣進行了低調且秘密的軍事交 流,包括每半年進行一次的美台軍事戰略對話,美方由國防部副助理部長率領來 自國防部、美軍太平洋總部、和美國在台協會、國務院、國家安全委員會、中央 情報局等行政單位的人士前來台灣進行交流與諮詢,為台灣軍事改革提供意見。
在區域安全事務上則加速美日軍事關係的轉型。台海危機結束後不久,柯林 頓總統隨即在 4 月 17 日與橋本龍太郎首相一起在東京發表《美日共同安全宣 言》,並在次年 9 月發表《日美安全防衛合作指針》並將台灣海峽列入『周遭區 域』;藉由更新軍事關係並賦予新的意義與安全任務,強化區域安全合作並防止 區域衝突的產生與擴大。類似的事情也包括美國與澳洲在 1996 年 7 月,共同發 表《美澳共同安全宣言》,更新並強化雙邊軍事同盟關係與軍事合作。
但是美中關係在台海軍事衝突結束後開始改善。柯林頓總統寄望藉由改善美 中關係的方式消除區域不穩定的潛在因素並緩和中共的態度。在 1997-8 年,中 共與美國進行元首互訪,中共國家主席江澤民在 1997 年 10 月訪問美國,並在會 談中發表《美中聯合聲明》,在能源、防止武器擴散、人權、法律、經濟等層面 進行合作與對話;柯林頓總統則在 1998 年訪問中國大陸,並在行程中發表三不
204 Secretary of State Warren Christopher to the Asia Society, The 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 and the National Committee on U.S.-China Relations, “American Interests and the U.S.-China Relationship ”, New York, May 17, 1996.
政策:『美國會繼續奉行一個中國政策,不支持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不支持台 灣獨立、不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儘管這個聲明屬於美國『戰略模糊』政策所 容納的範圍內,但柯林頓總統則第一次將之具體表露出來,無疑地對美台關係造 成衝擊。
然而柯林頓總統並非完全和中共親善。2000 年的台灣總統選舉,中共發表
《一個中國的原則與台灣問題白皮書》,緊縮對台政策的範圍並向台灣施壓,中 共總理朱鎔基在 3 月 14 日發表措辭嚴厲的談話,藉以影響選舉結果。柯林頓統 即刻回應:『美國反對以使用武力的方式解決台灣問題;美國採取一個中國政策,
支持兩岸對話;兩岸問題必須和平解決,並需獲得台灣人民的同意』。205其意義 在於提醒中共切勿採取激烈手段,避免台灣海峽再度重現軍事衝突局勢。
約莫在 1997 年後美台關係開始萎縮。1997 年 1 月,台灣副總統連戰要求過 境美國,美國國務院要求不得在美國從事公開活動。同年 9 月,李登輝總統要求 過境夏威夷,國務院要求只能過境不得會見任何美國官員。1999 年 7 月,當李 登輝總統提出特殊國與國關係時,柯林頓總統的反應是提出三個支柱:『美國一 個中國政策、兩岸恢復對話、以和平方式解決歧見』。意味著柯林頓的個人立場 不願意為此政策背書,並提醒台灣,美國的立場是不容許單方面造成台海局勢的 改變,唯有兩岸共同進行政治協商,才能夠改善台海局勢。
四、 國會的政策取向:強化美台關係
國會成為美台關係的一大助力。在 1996 年 3 月的台海危機裡,由四十名共 和黨眾議員組成的共和黨政策委員會(House Republican Policy Committee)
發表聲明,譴責柯林頓總統對台灣若受到攻擊時,美國是否該保衛台灣這一問題 表示模糊態度。聲明中說美國應該承諾『保衛台灣』,並嚇止『中國對台灣的入 侵、進攻或封鎖』。206 一些共和黨議員呼籲邀請新選出的台灣領袖訪問美國,並 要求柯林頓政府明確承諾,美國有義務在台灣海峽發生軍事衝突時保衛台灣。207 3 月 19 日,眾議院以 369 比 14 的票數通過第 148 號非約束性決議(House Concurrent Resolution 148),批評柯林頓在台海危機中的模糊態度,敦促政府 應該『協助保衛台灣,使之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入侵、飛彈襲擊或封鎖』。31
205 “US Insists on Peaceful Resolution to Taiwan Issue”, Central News Agency, Feb. 25, 2000.
206 Patrick E. Tyler, “Beijing steps up military pressure on Taiwan leader”, New York Times, March 7, 1996.
207 John O'Neil, “U.S. sending more ships to Taiwan Area in warning China”, New York Times, March 11, 1996,
日,參議院以 97 比 0 的票數通過決議,要求美國『依據台灣關係法和美國憲法,
以及與台灣民主政府的友誼關係,重新研究使台灣抱持充足的自衛能力,並擁有 所需的防禦物資與服務,並在中國的軍事演習擴大成衝突時與國會協商』。208
接著在 1997 年 11 月 6 日,眾議院國際關係委員會以 301 比 116 的票數,通 過第 2386 號決議案(H.R. 2386)的《美台反飛彈防禦合作法案(United States-Taiwan Anti-Ballistic Missile Defense Cooperation Act)》,要求國 防部研究台灣加入戰區飛彈防禦系統(Theater Missile Defense, TMD)的可行 性。該委員會在稍早之前,修正第 967 號決議案(H.R. 967),禁止動用美國的 資金提供中國官員參加國際性的會議、計畫和活動,以及禁止中國官員獲得簽證 並進入美國的行政機構。209
1998 年 6 月 9 日,在柯林頓總統即將前往北京訪問前夕,眾議院以 411 比 0 的票數,要求柯林頓在北京要求中共宣佈放棄對台灣行使武力,並繼續提供防禦 性武器給台灣。當柯林頓總統在上海提出對台灣的三不政策後,參議院在 7 月 10 日以 92 比 0 的票數,重申基於台灣關係法,美國對台灣的民主政權有保護的 義務,並要求柯林頓總統協助台灣加入國際貨幣基金、世界銀行等國際性組織;
眾議院也在 7 月 20 日通過第 301 號決議案重複此一義務。210
在軍事領域,兩院在 1998 年 9 月 20 日共同通過《1999 財政年度國防授權 法案(The U.S.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the Fiscal Year 1999)》,並在 1999 年 5 月 10 日通過《2000 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案(The U.S.
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the Fiscal Year 2000)》,前者要 求在亞太區域建立戰區飛彈防禦系統,並將日本、南韓與台灣納入範圍211;後者 美中軍事交流的範圍,中共官員不得參加美國舉辦的國際性會議、參觀重要軍事 設施,並降低中美軍官的交流層級。212
總統與國會在台海政策上的對立立場不僅奠基在行政與立法權相互制衡、雙 方對台海政策主導權的爭奪、對總統個人在改善美中關係上的箝制與制衡行動,
並將之留置在國會可控制的範圍內,更重要的是國會表達其對台海政策的立場。
在美中關係裡,許多議員並不樂見
208 Hous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Committee, “Taiwan Security Enhancement Act (H. R. 1838) ”, October 26, 1999.
209 Committee o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105th Congress, 1st Session, September 26-30, 1997.
210 Janet Moore, “Senate Passes Non-Binding Resolution to Reassure Taiwan”, CNN, July 10, 1998.
211 US Department of Defense, Report to Congress on Theater Missile Defense Architecture Options for the Asia-Pacific Region, (Washington, D.C. :1999).
212 kevin Pollpeter, U.S.-China Security Management: Assessing the Military-to-Military Relationship, Santa Monica: RAND Corporation, 2004
五、 區域安全的涵意:從台海危機到飛彈防禦系統
1994 年的北韓核子危機、1995-6 年的台灣海峽危機、印度與巴基斯坦在 1998 年 8 月試爆原子彈、以及北韓在 1998 年 8 月試射大浦洞一型中程彈道飛彈(Taepo Dong-1),這些事件都令人瞭解到,亞太區域在未來的軍事衝突中,最有可能動 用的武器和載具,就是飛彈與火箭,為了防制與管制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降 低未來發生衝突時的規模與傷亡的最佳利器,建立戰區飛彈防禦系統的聲音開始 在 1996 年後出現,藉由部署飛彈防禦系統所需要的載具(包括飛彈發射台和神 盾級驅逐艦)和武器(各種短、中程飛彈),有助於提高盟國防禦能力,並降低 攻擊方的攻擊慾望與能力。
飛彈防禦系統的提出有許多原因與迴響。首先從原因來談,第一,1995-6 年的台海危機就是一個重大因素,1996 年 3 月,北京的『飛彈外交』引發台灣 與亞洲各國的嚴重關切,台灣的軍事代表團就被邀請到美國在軍售項目中加入戰 區高空區域防禦系統(Terminal High Altitude Area Defense, THAAD)。213
接著 1996 年 4 月,美日在東京舉行高峰會的成果除了發表《美日安保共同 宣言》外,還有針對北韓而來的美日共同研發飛彈防禦系統、及反恐怖主義的合 作。很明顯地這場高峰會是針對中共而來。首先,中共的軍事威嚇惹擾了日本,
並成為促進美日高峰會的最主要因素;第二,中共抗議美日之間舉行高峰會;最 後,柯林頓總統在會議中提到:『兩國元首將會廣泛地討論台灣與中國大陸,以 及最近在台灣海峽的緊張局勢。很明顯地,我們的伙伴關係是設計用來維護遍及 區域裡所有人民的和平。』214
北韓在 1998 年 8 月 31 日試射射程超過一千五百公里的大浦洞一型中程彈道 飛彈(Taepo Dong-1)越過日本領空,震驚東北亞的局勢。隨後美國與日本在 9 月 20 日宣布兩國將進行建立戰區飛彈防禦系統的可行性。10 月 2 日,日本防衛 廳長官額賀福志郎(Fukushiro Nukaga)要求日本防衛廳(Japanese Defense Agency, JDA)將在 1999 年的財政年度提撥 80 億美元作為設置計畫的初期研究;
南韓則在 8 月舉行的美韓飛彈會談(U.S.-South Korean missile talks)中的 達成南韓加入飛彈技術控制體制(Missile Technology Control Regime,MTCR),
並獲得射程五百公里的短程飛彈的技術。215 同時,美國眾議院也在 5 月 20 日通
213 T Y Wang, “Taiwan and theater missile defense”, The Journal of Social, Political, and Economic Studies. Vol.25, no. 3(Washington: Fall 2000):265-266.
214 Ming Zhang, “The emerging Asia-Pacific triangle”, Australi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Vol.52, no. 1(Canberra: Apr 1998):48-50.
215 Howard Diamond, “U.S., N. Korea meet on missiles, Japan, S. Korea press on defenses ”,Arms Control Today, Vol.28, no. 7(Washington: Oct 1998), pp.24-25; 215 Anonymous, “Japan considers
過法案(HR 3616),禁止將飛彈科技輸往中共。
第二節 對霸權穩定論解釋力之再檢視
對外政策是一國對外行為的行動準則和行動計畫,其目標是維護本國的國家 利益。為了有效維護國家利益,對外政策必須能夠影響其他行為者的行動,因為 國際體系中所有利益都無法真正平等的分配,每個國家都需要其他國家的支援和 配合,才能更完善實現利益目標。216施加影響的能力必須依靠戰略性資產,並選 擇使用這些資源的方式。戰略性資產可以分為兩類:一是安全資產,如軍事、結 盟、國際性政治組織或安全組織的表決權等;二是經濟資產,如整體經濟實力、
市場規模、市場開放等。霍斯蒂(K. J. Holsti)列舉了六種使用方式:動用武 力、以暴力方式施加懲罰、威脅施加懲罰(大棒政策)、給予獎賞(胡蘿蔔政策)、
引誘給予獎賞和勸說。但上述六種方式可以簡化為四個類型:積極誘導(Active guidance)、消極懲罰(Passive punishment)、積極懲罰(Active punishment)
和消極誘導(Passive guidance)。
表 5-1:霸權國家對外政策類型
安全層面 經濟層面
正面領導 戰略安撫 經濟引誘
負面懲罰 戰略威嚇 經濟制裁
在此解釋一下這四項政策的定義:戰略安撫(Strategic Conciliation)亦 即在安全層面裡,藉由合作或提供獎勵的方式,改變或引導對方國家政策的配合 與積極因素,並削減政策上的對立與消極因素;戰略威嚇(Strategic
Deterrence)意指霸權國家利用即有的軍事或安全資產,包括動用武力的行動或 威脅將動用武力的意圖,迫使對方國家不實行損害霸權國利益的政策,使其政策 方向轉變成配合或維護霸權國利益;經濟引誘(Economic Inducement)意謂著 霸權國利用本身的經濟力量提供誘因,例如減讓關稅、開放市場、減少貿易障礙 等方法,讓對方國家獲取經濟利益,進而實施配合霸權國的政策;經濟制裁
(economic sanctions)則對對方國家實施禁運、關閉市場、設置關稅壁壘等方 式,使對方在經濟上受到經貿上的傷害,放棄或轉變該國的政策方向
華爾茲(Kenneth Waltz)認為,檢驗政策的最終標準是成功與否,而成功
"Star Wars" after North Korea and China develop long-range missiles”, Arms Control Today, Vol.15, no. 4(Washington:: Dec 1998.),p.107.
216 Bruce Russet, and Harvey Starr, World Politics, (San Francisco: W.H. Freeman, 1981), pp.158-159.
的定義則是國家生存得以維持、且國力得以增強。根據華爾茲提供的基本原則和 冷戰後美中關係的實際情況,本文提出的可操作標準,考察美國對中國實際行為 的影響,並按照產生影響的顯著程度,將政策結果分為三個等級,具體標準如下:
成功的(Successful)、部分成功的(Partially Successful)和失敗(failure)
的這三種標準。
一、戰略安撫:美中戰略伙伴關係
柯林頓總統任期內許多案例都可適用此一政策途徑。在美中關係裡,包括助 理國務卿羅德在 1993 年的聽證會希望建立『新太平洋共同體』的政策、柯林頓 總統在 1994 年將人權與經貿脫勾、國防部長裴里在 1995 年發表『與中國交往而 不圍堵的政策』217、1996 年台灣海峽危機化解後,柯林頓總統表示『我要與中國 有更好的關係』的意圖218、1997 年在美中高峰會雙方決定建立建設性戰略伙伴關 係;這些進程都展現出希望建立更平穩的美中關係、減少衝突並增加對話的立場。
柯林頓政府也希望改善美台關係。在 1994 年發表新的『對台政策檢討』提 高提升美台關係的官方交流互訪層級,並在 1995 年發放旅行簽證給李登輝總 統,讓訪問康乃爾大學的活動得以成行。然而在優先項目上,美中關係遠比美台 關係來的重要且優先,是故在 1996 年的台海危機之後,台灣的官方領袖只能過 境美國而不能有正式活動。
柯林頓總統自第一任期起,就以改善美中關係為一大政策任務。在台海危機 結束後,為了懷柔、安撫中共,柯林頓決定更積極地推動雙邊的交往與合作,在 1996 年 5 月,台灣的第一次總統選舉結束後,柯林頓總統和克里斯多福國務卿 多次表達改善美中關係的重要性,並開始進行兩國行政部門的高層互訪的行動;
也強調台灣海峽之間的分歧必須和平解決,並繼續向台灣販售防衛性武器。
緊接在台海危機之後的是一連串的高層互訪。中共國防部長遲浩田在 12 月 訪問美國、國務卿克里斯多福(Warren Christopher)在 11 月訪問中國、副參 謀長隗福臨在 1997 年 2 月訪美、新任國務卿歐布萊特在 2 月訪問中國、副總統 高爾和眾議院議長金瑞契(Newt Gingrich)在年 3 月訪問中國、錢其琛在 4 月 訪美、參謀總長聯席會議主席沙卡什維利在 5 月訪問中國、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 理伯杰在 8 月訪問中國、財政部長魯賓在 9 月訪問中國、商務部長戴利在 10 月
217 William H. Perry, “U.S. Strategy: Engagement China, not Contain it”, Speech to Washington State China Relations Council, Seattle, 30 Oct. 1995.
218 Warren Christopher, “Amercian Interest and the U.S.-China Relationship”, Speech to the 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 and the National Committee on U.S.-China Relations, New York, May 17,1996.
訪問中國、國務院外交事務辦公室主任劉華秋在 10 月訪美。最後,中共國家主 席江澤民在 10 月訪美,成為第一個訪問美國的中共國家領導人。
接著在 1997 年 12 月,中共司法部部長肖揚率領代表團訪美、中共副總參謀 長熊光楷赴美參加華盛頓舉行的第一屆美中國防諮商會談(Defense
Consultative Talks)、國防部長科恩在 1998 年 1 月訪問中國、軍控與防制武器 擴散主任兼副國務卿霍勒姆(John Holum)在 3 月訪問中國、副國務卿皮克林在 4 月訪問中國、歐布萊特在月訪問中國。最後柯林頓在 6 月底訪問中國,並在中 國宣布要與中共建立『建設性戰略伙伴關係(Constructive Strategic
Partnership)』和對台灣的三不政策。
除了台海危機之外尚有其他因素促使柯林頓提出這些政策:(一)在朝鮮半 島議題,美國需要中共的支持,迫使北韓放棄建造核能電廠和試射飛彈;(二)
在防止大規模毀滅性武器擴散的議題上,有許多證據顯示中共核子材料與技術向 伊朗與巴基斯坦出口,美國有必要以和平方式讓中共放棄出口219,當巴基斯坦和 印度在 1998 年相繼進行核武試爆後,更加提高中共停止核武出口的必要性、且 更需要中共支持美國的立場,讓南亞局勢更加穩定。220(三)中俄關係的提升:
中國、俄國、哈薩克和吉爾吉斯在 1996 年 4 月解決邊境問題,簽署《關於在邊 境地區加強軍事領域信任的協定》,中俄之間更建立《面向二十一世紀的平等互 信的戰略協作夥伴關係》221,俄國又成為中共最大的武器銷售來源國 222,美國有 必要關注這個雙邊關係的提高,並防範它超出可控制領域之外;美國拉攏中共有 助於拉近美中之間的距離,讓中俄之間的距離不會太接近。這些因素再加上台海 危機的和平落幕,都有助於美中關係的改善。因此筆者相信美國的戰略安撫行動 在美中關係的互動中獲得極大的成功。
二、戰略威嚇:1995—1996 年對中共試射飛彈的反應
1995-1996 年的台海衝突和 2000 年總統選舉可以作為檢視美國對中國的戰 略威嚇的研究案例,在這兩個時段裡,美國藉由展示軍事力量的形式,將衝突升 高的潛在可能性降到最小,而不使其繼續提高。台海對峙反映了中國的強制外交
(Coercive Diplomacy)和美國的威懾外交(Deterrence Diplomacy)的互動。
219 陳文賢,「國際環境對中共核武政策發展的影響」,問題與研究,第 38 卷 2 期(民 88 年 2 月),
頁 1-20。
220 陳文賢,「印度與巴基斯坦的核武競爭」,問題與研究,第 38 卷 12 期(民 88 年 12 月),頁 1—16。
221 Rajan Menon, “The Strategic Convergence between Russia and China”, Survival, vol.39, no2, (Summer 1997)
222 Charles Bickers, “Bear Market: Russia Wants to be the top arms supplier in Asia”,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September 4, 1997.
中國通過強制外交警告對方將付出代價,直到美國和臺灣改變其政策。美國則通 過威懾外交向中國和亞太地區其他國家表明堅守對台灣安全承諾的可信度。美國 動用武力不只是為了捍衛臺灣政策,而是藉由影響對美國動武決心的感覺,捍衛 其安全承諾。223
1994 年美國提出《對台政策檢討》,提高了美台之間官方交流的層級,再加 上 1995 年李登輝總統獲得簽證並得以訪問康乃爾大學,這些都意味著美台關係 升級;另外克里斯多福國務卿曾在 1995 年 4 月告訴中共外交部長錢其琛,表示 柯林頓總統不會發放簽證,然而後來柯林頓則因屈服於國會以壓倒性票數的壓力 而同意發放簽證,並表示李登輝總統這次的訪美之行是『罕見的』和『非官方的』。 從中共的角度看來,都將之視為是冷戰後一種危險的、可能導致台灣宣佈獨立的 趨勢的最新發展、可能導致李登輝不怕與台獨勢力的合流,而訪問康乃爾大學則 是假借訪美暗搞台獨;對於國會提出壓倒性票數的壓力,則是『頑固的反華份子』
所為,中共不得不關注並反應:『試射飛彈和軍事演習顯示北京阻止台灣邁向獨 立的決心是必要的,它清楚發出台灣正式宣佈獨立將只能導致戰爭。』。
中共發出強制外交的對象包括美國和台灣:對美國,方式包括取消遲浩田與 李貴鮮訪美、召回駐美大使李道豫、中止與美國在武器擴散與人權問題的雙邊對 話、以及在台灣海峽靠近台灣的水域進行飛彈試射演習,目的是要求建立美國承 諾今後不再有這類訪問,甚至要求建立第四份公報,並在其中載明對台灣的三不 政策。224對台灣動用強制外交的主要手段就是飛彈試射,目的在於報復李登輝成 功訪美,並在 1996 年以同一方式意圖阻止李登輝當選總統。
從美國的角度來看,副國務卿塔諾夫(Peter Tarnoff)在 1995 年 8 月訪問 中國,私下轉達美國對中國承諾先前有關台灣獨立與加入聯合國的保證,並在和 副外長李肇星會面時承諾未來將繼續會只和台灣發展非官方關係,但美國對於與 中國共同發表第四份公報表示不感興趣、而且中美關係應該越過台灣、穩定地發 展並在防止武器擴散、貿易和人權等議題上獲得更大的進展。225
中共在 1996 年 3 月 8-25 日之間繼續以軍事演習的行動展現第二次的強制 外交行動。因為見到美國在 1 月 31 日向副總統李元簇發放過境簽證,並在之後 的抗議沒有獲得效果,226以及李登輝有相當大的可能性在即到到來的總統選舉中
223 Robert S. Ross, “The 1995-1996 Taiwan Strait Confrontation: Coercion, Credibility, and Use of Force”,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25,no2, (Fall 2000) pp.87-123
224 Deborah Lutterbeck, Bruce Gilley, Andrew Sherry, “Riders on the storm”, Far Eastern Economic Review, Vol.161, no.26 (Hong Kong: Jun 25, 1998)p.10.
225 Chen Kathy, “U.S. envoy hints Jiang may meet Clinton this fall” , Wall Street Journal, Aug 28, 1995; Steven. Mufson “Clinton may meet with Chinese leader in U.S.” Washington Post, Aug 28, 1995.
226 “U.S. approves stop by Taiwan official”, New York Times, Feb 1, 1996; “World-wide: China warned”, Wall Street Journal, Feb 2, 1996..
獲得勝利,遂宣布將在福建沿海集結軍隊進行大型演習,以及臨時附加上去的、
額外的飛彈試射計畫。
美國國防部長裴里相信中共的軍事力量無法入侵台灣,只能產生騷擾的效 果,國務院認為試射飛彈只是政治性的強制手段,因為劉華秋在 3 月 7 日便向美 國保證不會入侵台灣。227 但是中共的軍事演習卻對美國防衛台灣的承諾產生挑 戰,美國必須以行動來保衛它的可信度。國防部長裴里、國務卿克里斯多福和參 謀總長聯席會議主席沙卡什維利遂在 3 月 10 日宣布派遣兩個航空母艦的戰鬥團 前往台灣外海,表示美國捍衛亞太區域和平與利益,裴里也表示美國必須在它的 台灣政策中表示「軍事決心」。228
雙方都以展示武力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利益。中共要求的是美國在台灣議題上 做出讓步,包括取消美台關係逐步升級、不發放簽證讓台灣官員過境並從事正式 活動、不支持台灣宣佈獨立、甚至包含第四份中美聯合公報。美國則強調派遣航 空母艦是為了維護防衛台灣的承諾的可性度、降低軍事衝突升高的潛在可能性、
並且不讓中共誤以為美國對於維護亞太區域和平沒有興趣,提高日後動用武力的 頻率。
中共獲得的利益是獲得柯林頓政府在兩年後提高美中關係、往後幾年陸續進 行的元首互訪、以及柯林頓在訪問中國時提出對台灣的三不政策,這是美國首次 在公開場合在台灣議題上向中國讓步的一大表徵。
中共付出的代價包括美國與日本重新定義安全關係、再度賦予安保條約新的 內容與任務;以及提高美國與日本、南韓和台灣建立飛彈防禦系統的意圖與行 動;並讓東南亞各國注意到中共在亞太區域內的軍事力量的戒心;中共也無法讓 李登輝輸掉選舉。美國展現武力的收穫是保持住捍衛台灣的承諾的名聲、並強化 盟國看待它維護區域安全與穩定的信心、以及與盟國之間的安全關係:包括美日 安保關係的再定義並提高建立飛彈防禦系統的可能性。
美國付出的代價是降低美台之間正式關係的層級與往來的可能性,並必須以 提高美中關係的層級、雙方在未來兩年內交流的頻率與次數、以及在口頭上提出 三不政策以安撫中共。儘管犧牲美台關係以修補美中關係,但是航艦戰鬥團代表 美國的威嚇性戰力,並在嚇止中共這個部分獲得成功。
227 Secretary of Defense William Perry’s comments at the National Press Club, (Washington, D.C., February 28, 1996); Christopher, In the Stream of History, p. 427; Patrick E. Tyler, “China Signaling U.S. That It Will Not Invade Taiwan,” New York Times, March 13, 1996.
228 Department of defense news briefing, March 14, 1996.
三、經濟制裁:人權與最惠國待遇掛勾、 《特別三O一》
條款
柯林頓總統在新上任之初為了實現選舉時推展民主與對外貿易的承諾,欲利 用貿易最惠國待遇促使中國改善人權狀況,甚至進一步地改善民主發展。遂在 5 月 28 日發佈行政命令宣佈將對華最惠國待遇再次延長一年,但次年是否延長的 條件則是『取決於中國是否在改進人權狀況上取得重大進展』。這項政策列出七 項要求和兩項『必要條件』:(一)中國滿足 1974 年貿易法關於自由移民的有關 規定;(二)中國遵守 1992 年中美關於犯人勞動的雙邊協定;以及五項『重要條 件』;(三)中國採取步驟開始遵守《世界人權宣言》;(四)釋放因非暴力表達政 治和宗教信仰而遭監禁的或拘留的人員並對他們的情況做出令人滿意的說明;
(五)保證犯人的人道待遇,允許國際人權主義和人權組織視察監獄;(六)保 護西藏獨特的宗教和文化遺產;(七)允許國際廣播電臺和電視臺對中國廣播。229 中共則利用美中貿易的巨大利益抵銷此一經濟上的強制性要求。1993 年 4 月,在美國審議最惠國待遇之前,中國派團赴美,採購汽車、飛機,一次採購金 額達到 10 億美元;中國還積極鼓勵美商前往中國投資。1992 年和 1993 年第一 季,美國三大汽車公司、可口可樂、通用電氣、摩托羅拉、美國電話與電信公司
(AT&T)、大西洋富田石油公司(ARCO)等公司在中國簽下數字龐大的契約。230 中國同時吸引其他已開發國家進入中國市場以取代對美貿易,促使美國重視 中國市場對於美國經濟的重要意義。1993 年 11 月,德國總理科爾訪問中國並為 德國公司獲得市價二十億美元的訂單。法國總理巴拉度也在 1994 年前來爭取商 業訂單。231美國意識到自己的盟國不願向中國施加壓力,而是充分抓住美國丟棄 的商業機會。
中國的經濟引誘政策效果相當顯著。巨大的美中貿易利益迫使美國公司不得 不設法影響美國對中國政策的制定過程。美中商會主席表示:『美國的利益需要 穩定的中美關係,而在促使中美關係恢復正常的過程中,美國工商界必須積極參 與。』因此在 1994 年,要求美國政府延長對中國最惠國待遇的公司達到八佰多 家。
229 John R. Cranford, “Clinton Ties MFN for China To Human Rights Gains,” Congressional Quarterly Weekly Report, May 29, 1993, p.1349
230 藍普頓,《同床異夢:處理 1989 至 2000 年之中美外交》,(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民
92 年),頁 28-29。
231 Lena Sun, “China Detains Dissident as French Premier Tries to Mend Relations”, Washington post, April 9, 1994.
最後的結果是美國逐漸發現到最惠國待遇無法向中國施壓,不但對本國商業 利益沒有好處,也使美國在美中關係裡處於被動的立場。柯林頓總統遂在 1994 年 5 月,柯林頓被迫宣佈最惠國待遇和人權議題『脫鉤』,直接否定一年前的政 策。以經濟高壓手段迫使中國做出政治讓步的政策失敗,而人權議題也在美中關 係裡被挪到較次要的地位。
第二個經濟上的威嚇工具即是《特別三O一》條款,利用這項工具威嚇即將 實施經濟制裁,迫使中國與台灣的讓步則獲得相當大的成功。
在台灣,1992 與 1993 年是此一工具發揮成效最明顯的時段。美國貿易代表 希爾斯在 2 月 12 日來台訪問並進行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相關會談之後沒多久,台 灣遂在之後在 5 月 22 日通過『著作法修正草案』。232 在 1993 年 4 月 22 日,立 法院通過著作權法,但貿易代表署仍在 4 月 30 日建議將台灣列名於優先觀察名 單。233 直到立法院在 6 月 1 日通過一項加強保護外國版權的四年計畫,修改並 通過許多法案後,貿易代表署才在 8 月 3 日將台灣撤出特別優先名單並列在觀察 名單裡。2341994、1995 年都仍維持在觀察名單裡。
中國與美國之間呈現以貿易戰爭邊緣政策的方式進行智慧財產權保護與《特 別三O一》條款的運用,並在 1991—1992 年和 1995—1996 年這兩個時段內特別 凸顯。1991 年 4 月,貿易代表署將中國的地位提高到『優先觀察名單』,要求在 11 月 26 日之前在保護智慧財產權議題上做出改善。中共的回應是公佈《中國著 作權法》和其執行細則,並將軟體列入保護範圍。布希政府在 1991 年 11 月威脅 對中國進口產品徵收 100%的懲罰性關稅之後沒多久,中共才在 1992 年 1 月 17 日做出具體讓步並簽訂《中美關於保護知識產權諒解備忘錄》,化解即將爆發的 貿易戰爭。
美國貿易代表坎特在 1994 年 6 月 30 日將中國列入唯一的『優先報復名單』, 雙方又開始進行為期六個月的談判。在 12 月 12 日舉行的第一次會談中,美方要 的不是中共繼續頒佈法令,而是在查禁盜版品上做出有效的行動,包括加強邊境 管制、對仿冒處以更高的罰款、加強取締盜版並更嚴格地執行對盜版製造廠的突 襲檢查。但因談判未果,美國代表遂在 14 日突然離開北京,會談因此中斷。貿 易代表署繼續在 12 月 31 日公佈一份中國出口產品的清單,警告中共若在 1995 年 2 月 4 日的談判中不能滿足美方對智產權保護上的滿足,將課徵 100%的懲罰 性關稅加以制裁;中共對外經貿部反擊,認為智產權談判破裂的責任全在美方,
中國政府絕不接受美方提出的報復清單,希望美國政府立即糾正對華貿易報復的
232 “World Wire: Taiwan Offers Copyright Plan”, Wall Street Journal,( New York: Apr 15, 1992)p.17.
233 Robert G. Sutter, “Taiwan: Recent Development and U.S. Policy Choices”, 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 Issue Brief, Updated May 18, 1995.
234 “World wire: U.S. praises Taiwan moves”, Wall Street Journal. (New York: Aug 4, 1993).
錯誤作法;並在同時發出公告列舉美國進口產品的清單並課徵報復性關稅加以反 制。雙方最終在 1995 年 2 月 26 日簽訂《中美知識產權保護協議》,中共在協議 中大幅度地讓步。同樣的事情在隔年繼續發生。白茜芙代表在 1996 年 5 月 15 日宣佈由於中共沒有令人滿意地執行協議,美國將在三十天後對中國輸美產品實 施價值三十億美元的懲罰性關稅,中共對外經貿部同時對美國輸中產品提出報復 清單。雙方都避免貿易戰爭真正開打,就在談判前夕,中共宣佈一系列的防制盜 版成績,表現中共對於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決心與行動。雙方又在制裁實施日前 夕,達成第三個智產權保護協議,避免貿易戰爭真正開打。
為了維護它分別在海峽兩岸市場中的商業利益,美國分別向兩岸施加霸權般 的單邊制裁。在美中經貿關係上,首先它試圖使用經濟的制裁迫使中共進行政治 改革行動,但中共藉由該國的龐大市場吸引力,吸引其他主要國家的投資填補美 國企業無法進入市場造成的真空,美國政府反而為了維護美商貿易利益放棄政治 施壓,但是智慧財產權議題中,藉由《特別三O一》條款向中共施加保護智慧財 產權的壓力;而中共也兩次發動戰爭邊緣政策(brinkmanship)做為反擊的威嚇 工具,對美國商品施加制裁的脅迫,要求談判與協商,雙方也在制裁實施日前夕 達成智產權保護協議。在美台貿易關係上,仍舊以《特別三O一》條款做為單邊 經濟制裁工具,向台灣施壓要求進行立法保護與掃蕩仿冒商品,並獲得台灣方面 的全面接受;又在雙方自由貿易關係與台美對於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兩次談判中 加入保護智產權的議題,在多面向的談判中,無可否認的是美國成功地維護美台 貿易關係中的智慧財產權利益。因此我們可以知道美國在美中關係裡施加經濟制 裁只獲得部分成功,但是在美台關係裡卻獲得極大的成功
四、經濟引誘:美中經貿關係
在整個柯林頓執政的時段裡,美國與中國之間的經貿關係呈現一個相當巨大 的反差,越來越多美國公司進入中國投資、美國也獲得中國提供的商業訂單,但 是美國也自中國進口越來越多的產品而提高對中國的貿易逆差,從 1990 年的 -10.4%,到了柯林頓執政在 1993 執政時的-22.8%,持續增加到 2000 年的-83.8
%;另一方面,在 1989 年,中國是美國的地十大貿易伙伴,但是到了 1999 年時,
中國已經上升到第四位。這個趨勢的發展意味著美國不僅對中國沒有經濟上的引 誘,反而是中國對美國產生經濟引誘,造成龐大的貿易逆差。可見美國雖然是經 濟霸權,但對中國卻無法造成經濟引誘的結果,因此美國在美中關係裡施加經濟 引誘遭到失敗的結果。
除了貿易逆差之外,兩國還多次在紡織品、智慧財產權、開放中國市場並削
減進入障礙等議題上,多次以威脅爆發貿易報復的行動要求對方做出改善的行 動。例如美國貿易部長坎特(Mickey Kantor)認為美中貿易逆差的原因在於中 國實施不公平的貿易競爭、侵犯智慧財產權並限制美國產品進入中國市場235 , 然而中國的看法主要認為原因在於雙方對統計數字與統計方法不同、兩國處在不 同的經濟發展階段、美國對中國實施出口管制,因此若非帳面數字與解釋方法不 同美國享有龐大的對中國貿易順差,更何況中國的經濟優勢在於為美國的製造業 提供龐大的勞工與生產力,而美國卻擁有龐大的科技研發能力與服務產業,這一 點是中國在貿易關係上無法享有的優勢。236
五、美國霸權地位的再確認
美國霸權在台灣海峽擔任的角色是和平的維護者。美國的對中共政策是鼓勵 其進入國際舞台並在各個國際組織中建立更多的參與者身份,然而在台灣議題上 卻未曾讓步,未曾鼓勵中共使之對台灣進行武力攻擊行動,僅只侷限在展示武力 的程度內:在 1995—1996 年兩次飛彈危機中積極地介入雙方的談判,並在 1999
-2000 年二度派遣航艦戰鬥群前往台灣,藉由展示武力的行動嚇止中共干涉台 灣的選舉,並且維護美國防禦台灣不受到中共單邊武力攻擊的安全承諾。簡言 之,美國維護它的霸權身份與承諾的可信度不受侵犯。
在戰略安撫的層面中,美國藉由對中共實施交往政策,與中共建立「戰略性 伙伴關係」與提出對台灣的三不政策,做為兩個安撫的紅蘿蔔。並建立雙方的元 首高峰會議與國防諮商會談,藉由向中共可公開的制度和武力,展示美國先進的 政治制度與國防武力,並讓中共瞭解到雙方的國防武力處於不對等的狀態,進一 步打消對台灣進行單邊的動武行動。又藉由交往政策提高美國在亞洲的參與者身 分與曝光機會,拉近美中關係並疏遠俄中關係,讓戰略安撫獲得成功的結果。
在戰略威嚇的部分,在台灣海峽飛彈危機與兩次台灣總統選舉中,雙方動用 的武力僅侷限在武力的展示階段,而非真正對某一方施加攻擊行動,又甚至美國 在飛彈危機後重新定義美日安保條約、更新與南韓與澳洲的軍事聯盟關係,這些 都可視為是美國將對中共的武力威嚇制度化,建立先制性的軍事聯盟制度而非進 行先制性的軍事攻擊,防範中共進一步升高對台灣施加武力的程度,因此可視為
235 Nicholas R. Lardy, “ China and the WTO”, Brookings Policy Brief no.10, (Washington, D.C. the Brookings Institution: November 1996).
236 趙應宗、林媛媛,「中美貿易的不平衡因素與制衡對策」,銅陵學院學報,2000 年 01 期,頁
27-32;李文昌、楊會晏,「中美經貿爭端的啟示」,經濟縱橫,2000 年 02 期,頁 63-64;
黃國祥、趙霞,「淺析美國對華貿易赤字產生的原因」,國際商務,2000 年 05 期,頁 16-18。
美國在戰略威嚇的部分獲得成功的結果。
在經濟制裁上,美國最初將最惠國待遇與中共改善人權狀況進行掛勾,不但 無法對中共施加經濟制裁的壓力,反倒損及美商進入中國市場的利益,最後卻因 為國內商業利益團體遊說而取消掛勾政策,這部分應該算是失敗,但是後來對中 國施加《特別三O一》條款,以及中共威嚇在美中貿易施加報復,雙方互相實施 戰爭邊緣政策,並且互相讓步,因此美國在經濟制裁上只能算是獲得部分的成功。
在經濟引誘的領域裡,美中經貿關係的龐大對美貿易逆差已經證明了美國無 法對中國進行引誘,而是中共對美國施加經濟引誘的成功結果;此外,中共需要 美國做為它的紡織品貿易市場,以及世貿組織入會談判中必須對美國開放中國市 場,這兩個部分是中共對美國的經濟讓步,但絕非美國對中共進行經濟引誘成功 的表徵,美國對中共的經濟引誘只能獲得失敗的成果。
第三節 結語
從美國作為亞太區域霸權國的觀點來看,柯林頓在 1993 年初即嘗試以人權 與貿易最惠國待遇掛勾的政策,對改善中國人權展現出強硬態度與立場,在掛勾 政策不敵龐大的美中商業利益後,轉向進行歷年性的對話行動,嘗試在各層面議 題上與中國獲得共識並共同行動,藉以改善美中關係與國際層級裡的合作。
中國在 1995—1996 年的兩次飛彈試射、以及在 2000 發表《對台政策白皮書》
的強硬手段,讓美國派遣航空母艦前往台灣海峽鄰近水域,藉由展示武力的方 式,展現美國維護對台安全承諾和區域和平的立場與決心。對台灣而言,這是美 國軍力防衛保護傘的展現機會,使該國政策制訂不受到中國的影響,並因為屈服 中國而制訂出對中國有利的政策。對中國而言,它試射飛彈也僅維持在「展示武 力」的程度,在與美國進行密切會談與密切注意局勢發展的情況下,兩次的飛彈 試射與發表白皮書雖未獲得阻止特定候選人當選的預期結果,但是也因為沒有擦 槍走火而未使區域造成不穩定,並使美國改變希望提高美台之間非正式關係的方 向,轉向提高美中關係的接觸層級。
美國在歷經中共兩次飛彈試射之後,開始在不同的方向上進行其兩岸政策與 區域安全政策。美國大幅度改善美中關係,將交往層級提高到最高級的元首互 訪,即使在難以改善的美中台三邊關係上,美國僅在口頭上對中國表示美國對台 灣的三不政策,作為改善中美關係的一項安撫措施,此外仍堅持兩岸必須和平解 決分歧、必須進行對話的行動,並在美台非正式關係中向台灣施壓要求盡快進行
對話,並在 2000 年總統選舉時再度派遣航空母艦展示武力。
另一個不同方向則是藉由兩次飛彈試射,加速亞太區域的軍事安全制度的重 新安排。不僅重新定義美日安保條約和相關安全合作措施,在定義上以「周邊有 事地區」維護政策實施的模糊地帶;還提出在亞太區域盟國部署飛彈防禦系統的 倡議,並要求盟國撥款進行部署與相關科技研發的合作措施,藉以強化美國作為 一個霸權國家,強化它在亞太區域的軍事領域和區域合作領域的存在。
另一個強化美國霸權地位的工具則是「特別三O一」條款。該條款在作為一 項具有強制性質的經貿工具,在強迫中國與台灣改善該國境內智慧財產權的領域 上獲得成功,藉由要求對方改善保護智慧財產權,否則施加貿易制裁的威嚇方 式,該工具在保護美國商業利益與智慧財產權上獲得成功。
以霸權穩定論的角度來看待柯林頓總統任期內美國在兩岸關係上的互動,可 以發現美國不僅在政治、經貿、區域安全上擁有重要的地位,更重要的是它的政 策行使過程能夠成功獲取預期的成果:在政治上改善美中關係並維持美台非正式 關係,在區域安全上成功維持區域穩定與和平,在經貿上則成功維護美國在台灣 海峽兩岸之間的經貿利益,可見該途徑是可以適用於美國的兩岸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