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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教育㈻系博士班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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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rdieu的「實踐」概念 及其在教育研究上的啟示

摘 要

本文旨在探討Bourdieu的「實踐」概念及其在教育研究上的啟示。

Bourdieu的實踐概念在國內教育研究上較少被探討,但事實上其實踐概念能 為教育研究帶來新的思維方式。經過對於Bourdieu法文原著進行研讀後,本 文的重點如下:一方面Bourdieu的實踐概念消解了傳統以來主觀主義與客觀 主義之間涇渭分明的界線;另一方面,實踐具有其不同於理論邏輯的實踐邏 輯,具有其節奏與步伐。最後,透過Bourdieu的實踐概念,教育研究更能肯 認其曖昧性,焦點更能轉入至教育現場的實踐邏輯,並盡力探尋和理解富含 變化與創造性的教育實踐活動。並且,對於教育研究在知識論上(主觀主義 與客觀主義)的區分與研究取向(量化與質性)上的對立,Bourdieu的實踐 概念給予其一個交融與轉化的起點。

關鍵字:理論邏輯、實踐、實踐邏輯 許宏儒 Hung-Ju Hsu

國立政治大㈻教育㈻系博士班研究生

Doctoral Student,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P. Bourdieu’s ‘Practice’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Educational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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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is article is to investigateP. Bourdieu’ s concept of ‘practice’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educational research. In Taiwan, Bourdieu’s the concept of ‘practice’ seldom be inquired by educators’, but it may provide new ways of thinking for Taiwan’s educational research.

By examining Bourdieu’s work on this topic in French, the findings are as follows: on the one hand, Bourdieu’s ‘practice’ dissipate the binary between subjectivism and objectivism;

on the other, ‘practice’ has its own tempos and steps. Practice does not mean the logic of theory but the logic of practice. Finally, with Bourdieu’s ‘practice’, educational researches may admit its ambiguity, turn to go deeply into the logic of practice in the educational field, and investigate variable and creative educational activities. Bourdieu’s ‘practice’

also provides a chance to transform the duality between subjectivism and objectivism, and the duality between quantitative and qualitative approach on educational research.

Keywords: the logic of theory, the logic of practice, practice, Bourdi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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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本文將以研讀Bourdieu的法文原著來探討其「實踐」概念及其在教育研 究上的啟示。教育理論與實踐的落差一直是在教育場域中一個相當重要的 課題。W. Brezinka便指出,教育工作者時常面臨著許多的問題,而教育理論 便是對於這些問題進行探究與分析,並試圖解決這些問題(Brezinka, 1992:

127-9)。更進一步,教育理論試圖提供教育工作者、教育實踐者、家長及 學生解釋甚至是預測教育實踐場域中,種種問題以及可能產生現象的解決之 道以及應變方式。然而,如同知與行之間的落差一樣,當教育理論無法充分 地解釋以及分析實踐者在教育現場所遭受到的種種問題時,甚至是當教育理 論扭曲了教育的本質時,那麼吾人就必須考慮,這個理論是否未顧及實際情 況,未能充分顯示出此一實踐場域中種種實踐活動的特質(溫明麗譯,

1997:50)。

教育實踐場域中充滿了許多的變異性。事實上在任何領域中,沒有單 一理論可以解釋所有現象(蘇永明,1996:25)。宣稱自己為放諸四海皆準 的理論事實上是一種決定論,它簡化了許多重要的關鍵因素,並以一種普世 的(universal)姿態出現來含括人類各種的實踐活動。這就是過份抬高理論 及其理論邏輯在教育實踐場域中的適用性。所以,一個宣稱自己是放諸海皆 準的理論必須被加以質疑。因為人類世界、教育場域,到處充滿了不確定性 以及變異性。直至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一個理論可以解釋世界上的每一個 現象,也沒有一個教育理論可以涵蓋所有教育的實踐活動。若有,那也則是 經過某些獨斷性的鬥爭過程,打壓其它不同於自己的各種論述1。事實上,

在應用某種教育理論來解釋教育實踐現象時,必須承認自己的限制之處,並 將這種理論或是方法視為是「對於教育現象各種可能理解的途徑之一」(楊 深坑,1988: 262),而這也才是教育研究應有的審慎態度,也才真正能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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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詳見 Bourdieu的《教育再製》(La Reproduction. Elements pour une theorie du systeme d’

enseignement, 1970)、《階級區分論》(La distinction: Critique Sociale du Jugement, 1979)

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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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於教育實踐的理解甚或是問題的改善。

職是如故,實踐的重要性是任何的理論知識所必須加以審慎的考量的。然 而,若是研究者企圖隨便套用一個理論並以這個理論全盤地加以解釋實踐場 域中的所有現象,那麼此一研究所做出來的研究發現有可能讓許多重要的實 踐遺失了,甚至是成為一種獨斷任意的理論視角。舉例而言,當科學研究應 用在教育場域中,企圖解決教育場域中的問題以及幫助教育甚或是社會進步。

然而,若是過份提高其普遍性,便會產生獨斷任意的視框:

科學研究維持著對於進步的社會轉變的承諾,並且相信作為根本 性角色的科學研究,能夠幫助這種轉變。然而,這種典範是偏差 的,因為這種模式的探究與所形成的知識事實上是特殊的而且是 具體的,而非純然是普遍理論的特性。(Hammersley, 1995: 126)

事實上,科學理論提供的是問題的解釋與預測。然而,這種研究方法 也只是許多理解教育實踐與解決教育場域中出現的問題方法中的其中一種,

若只是純然套用,過份地提高科學研究在教育上的應用,就是一種「理論的 邏輯」(la logique de la théorie)2,這種理論邏輯的意義就是上述所提的偏差 的典範。

法國的社會學者Bourdieu(Pierre Bourdieu, 1930-2002,以下均統一使用 法文原名Bourdieu)的實踐概念可以讓研究的重心轉移到行動者的實踐場域 中,深入至行動者以及社會結構中二者交錯互動所形成的具有結構和建構雙 重性質的實踐(Bourdieu, 1987:24)。Bourdieu深入地分析實踐的邏輯(la logique de la pratique)來反對企圖以全知全能姿態出現並解釋人類實踐的理 論邏輯(Bourdieu, 1980: 135)。

另一方面,在教育研究上,對於Bourdieu的研究大多僅限於教育的再 製。然而,Bourdieu總結揉合其各個思想的「實踐」(pratique)概念,尤其 是其在《實踐的意義》(Le Sens Pratique, 1980)一書中所專章談到的「實

2

在第三部分便會提出 Bourdieu對科學理論邏輯的批判,並分析理論邏輯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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踐邏輯」,卻較少有相關教育研究有對其進行詳細的分析與探討3,但是其

「實踐」概念在教育理論與實際上,以及教育研究的知識論與研究取向上,

事實上更能開拓出一個研究教育實踐的新視野。而這也是本文的研究價值 所在。教育實踐的邏輯也是一種藝術,並不是全然由主觀或全然由客觀的 角度出發就能全盤瞭解,也並非全然以量化或是全然以質性研究的方式就能 完全深入其中。而且事實上,使用某種教育理論來解釋教育現象時,也只能 解釋教育實踐中的一部份而已。一個理論也有其解釋力上的限制。而當一個 教育理論過份地宣稱自己的正當性,企圖以此來含括所有的教育實踐,並將 所有的誤差的視而不見時,就是Bourdieu實踐概念所意欲批判的課題,這也 相當於後現代主義的思想焦點核心所在4。而透過Bourdieu的實踐概念,教育 研究的焦點更能夠深入至教育現場的實踐邏輯。教育場域中需要更多的理論 來幫助教育實踐者,如教師甚至是家長,來解決教育現場所碰到的種種 問題,但是每一個教育理論都必須能夠貼近教育現場的脈絡邏輯,而成為 一種實踐的理論而非全知全能的理論。這就是本文要使用Bourdieu的實踐概 念來應用在教育研究上的重要原因。

貳、實踐:脫離主觀主義與客觀主義

Bourdieu在《實踐理論概述:寫在三個卡拜耳民族誌研究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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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天助( 1998)的《布爾迪厄的文化再製理論》一書是國內以Bourdieu為著述主軸的專 著,其中亦有提到其實踐概念,及實踐概念在知識論上的相關論點,不過對於所謂的實踐 邏輯,則並沒有強調。另外,李文富(2003)「存有論(Ontology)在教育研究方法論的 意涵 以海德格與布爾迪厄為中心的初步討論」一文中,亦提到Bourdieu的理論在教育研究 方法論上的啟示,其由Bourdieu的「生存心態」(即本文的習性)(habitus)概念出發,提 出生存心態在主客觀層面的超越(李文富,2003:179),對於「實踐」概念,雖然指出「

人文科學方法論經常犯的錯誤就是…把「 邏輯的事物」當成「事物的邏輯」」(李文富,

2003:178),但是這篇文章並沒有再深入探討Bourdieu的實踐概念,甚為可惜。並且,要 探討Bourdieu超越主觀與客觀主義的思想,必須由其實踐概念出發,方為較完整且全面。

4

即便 Bourdieu的思想不被學界完全的歸納進後現代主義的思潮中,然而,Bourdieu同

Lyotard、Foucault、Derrida、Deleuze等法國學者,其思想都具有批判與解構現代主義的精

神,而這些精神也都是後現代主義其要義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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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quisse d’ une théorie de la pratique:Précedé de trois études d’ethnologie Kabyle.

1972)一書中,相當深入且系統化的論述了何謂實踐。他以人類學深入觀察 的方式,深入卡拜耳原始民族部落中,瞭解其實踐的邏輯。爾後,在《實踐 的意義》一書中,他總結了其實踐的理論,而成為其哲學思想的重要著書。

Bourdieu所發展的實踐意義打破了傳統知識論上,主觀主義與客觀主義 二者的交戰。事實上,主觀主義與客觀主義一直是西方現代主義思想中一 個相當重要的課題:到底人與環境、建構與結構孰重孰輕?人是自由的,亦 或是被決定的?這個問題在法國戰後開始在哲學思潮中的爭論更突顯出來。

由Jean-Paul Sartre(1905-1980)所代表的「存在主義」(L’existentialieme)

與Claude Lévi – Strauss(1908-1990)所代表的「結構主義」(Le structuralisme)

就是這個思想爭辯中的代表人物。Sartre的存在主義重視人類「行動」的 自由性,而Lévi – Strauss的結構主義所重視的則是人類行動背後其實是有一 個深層的穩定結構在影響著。這兩者便在Sartre所主辦的「現代雜誌」(Les Temps Modernes)與Lévi – Strauss 所寫的文章以及其《野性的思維》(La pensée sauvage, 1962)一書中,有著激烈的理論爭論(高宣揚,2003:

169)。Sartre的存在主義高舉人的自由與主體性,Sartre他說:

人就是人(L’homme est ce qu’il se fait)。人不僅是知覺到他是 什麼,而是他想要成為什麼(mais tel qu’il se veut),且人就是 在其已經存在後才有所知覺到自己為何—也就是說正是在其存在 之後,他才能希望成為什麼。人除了是他所意欲成為什麼樣的人 之外什麼都不是(comme il se veut après cet élan vers l’existence, l’

homme n’est rien d’ autre que ce qu’il se fait)。這是存在主義的第 一個原則。(Sartre,1946:29-30)

Sartre認為人可以是自己的主宰,人的存在價值是無庸置疑的。在Sartre 的眼中,「存在先於本質」,一切必從主體(subject)開始,其結果也應 由主體承擔。因此,他認為在人們塑造自己的同時,也代表自己的存在(

Sartre,1946:29)。換言之,Sartre高度肯定人的存在,他認為人的主體性 的價值勝過於一切。但是,首先Bourdieu反對Sartre的存在哲學,認為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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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主觀主義的想像人類學(l’anthropologie imaginaire du subjectivisme)(

Bourdieu, 1980: 71),因為這種思想忽略了客觀意義的存在:

Sartre理性地反對「客觀」的社會學(我稱之為客觀主義)...但 是這樣是無法解釋到階級狀態或是階級制約狀態,以及各種持久 生活風格的行為傾向(de dispositions et de styles de vie durables)。(

Bourdieu, 1980: 71-2)

Sartre的存在主義忽略了社會結構的制約作用。然而,事實上人類的實 踐活動是源自於社會,源自於社會的各個風俗、習慣。人是活在文化脈絡 下,是活在人與人互動所型構出的社會網絡中。人並非活真空狀態中。在L évi – Strauss《野性的思維》一書中,便質疑Sartre這種主觀主義的思考模 式,他指出,Sartre由主體自我出發的思想,只能算是起點(un point de dé part)。Lévi – Strauss認為,任何的社會實踐活動其背後都有一個深層的、

最基本的心靈運作基礎,而研究就是去找尋這一普遍的結構法則,才是研究 的終點(un point d’ arrivée)(Lévi – Strauss, 1962 : 298)。他說:

研究的路已走向結構分析(l’ analyse structurale)和對於群體間各 種習俗、制度和被允許的行為作比較。我們也理解到在彼此相距 甚遠的社會中,其生活形態、語言、藝術、法律、宗教,擁有許 多本質上的類似性(analogies fondamentales)。同樣的...在個體的 思考與行為的層面上,也是透過存在於心靈當中,無意識的普遍 法則(lois universelles)實際運作狀態來展現的。(Lévi – Strauss, 1958:82)

舉例而言,在親屬關係中,Lévi – Strauss式的結構主義,總是致力於 去尋找在其中深層的「親屬關係原子結構」(atome de parenté)(Lévi – Strauss, 1973:105)。這種理論研究取向,是要去找尋人類實踐背後的共時 性(synchronic)的因素,即一種隱藏的、無意識的、且是無視於任何特殊 的社會狀態的、普遍客觀的心智結構(Strinati, 1995:120-1),並以一種封 閉的、能夠自我調和的系統理論,來凸顯其合乎所謂客觀、理性、科學的方 法論。Bourdieu也承認結構主義的確是一門可以深入至社會深層的理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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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結構主義可以看到社會的整體因素對人類實踐活動的影響。他說:

結構主義理論在知識的和社會的層面十分有效(puissante)。社 會的意義即是,結構主義理論...給予知識一種正式的將文本予以 超越時空(intemporels)的方式拆解,形成一種科學性的氛圍(une aura de scientificité)。(Bourdieu, 1994: 63)

Bourdieu認為結構主義深入至社會深層,以科學語言相當深入地剖析社 會現象。事實上,Bourdieu在早期作研究時,結構主義的理論和研究方法相 當吸引著他5。然而,在經過時間的演進和其不斷地從事社會象徵性活動的 研究後,他也對於結構主義的理論予以批判:

Claude Lévi – Strauss所分解和再組成的是一個缺乏意義的第一序列 假象(les sequences à primère apparence dépourvues de sens de ces ré cits),這是一種人文科學中一種過份理想化的實例。(Bourdieu, 1980: 9)

Bourdieu指出結構主義過份地將人類的主體活動排除在外,而將社會實 踐的意義以一種深層結構來取代。他指出Lévi – Strauss的結構主義理論儘管 是具有科學意義,但是這種科學意義是植基在主體性的缺席上。換言之,他 認為結構主義過份忽視了社會結構的變異性以及行動者的能動性。Bourdieu 他說:

結構主義詮釋文化活動(如語言、神話、和更進一步的是藝術作 品)是一種被結構化的結構(structures structurées),這種結構是 缺乏主體結構的結構,它只是一種在歷史中將思想特殊化的理想 化罷了。(Bourdieu, 1994: 63)

5

Bourdieu曾對其所熟知的,所親身處於其中的村莊社會進行依結構人類學式的研究。他如 是說出在早期他與結構主義之間的關係:

我想,如果我進行一種《悲傷的熱帶》(Tristes tropiques,Lévi – Strauss, 1970)(這本書 在當時對我們來說,都是一個相當棒的研究知識的模型框架),並以一種顛覆的方式:去 觀察一下,並且客觀化我所深處的本土世界對我生產了些什麼,及所造成的影響,那麼這 一定是相當的有趣。(Bourdieu , 1992a:163)

針對他土生土長的農村,Bourdieu進行了一連串對於農村青年婚嫁策略(marriage strategies)進行

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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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主義將人類的實踐活動根源於是一個已經結構完成的深層結構再 現。人類的實踐活動,並非是人類的主體能夠加以控制的,事實上結構主義 全然地將人類的主體性給排出在其理論之外。

Bourdieu認為,人和社會事實上是存在著兩個相互影響的雙重結構。一 方面雙方不停的向對方施展各種影響,一方面又深受著對方的影響和制約(

高宣揚,2002:4)。Bourdieu瞭解到了人類生活實踐,是具有著更複雜、

更具建構力的因素在影響著人類思考及行動背後那更深層的、具有「建構」

力量的、「生成」的結構。儘管Bourdieu不喜歡他人給自己的思想冠上一個 什麼主義或是什麼論的名號,但他如是這麼說:

在某些意義上,假使要我去玩那些由某些哲學家將藝術場域中的 模式與方式引入知識份子場域之中的,那些經常使用的標籤遊 戲,我會說我所起草的是一個生成的結構主義(un strucruralisme génératique6):客觀結構的分析—在不同的場域中—與內部中生 成的分析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而生物性個體的心智結構的一 部份也是社會結構與之融合下的產物;且客觀結構的分析亦是與 他們自身所處的社會結構的生成分析也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Bourdieu, 1987:24)

在這樣的論據下,Bourdieu的概念就與建構主義的精神非常類似了:強 調人與自然的影響力各半,並賦予社會行動者許多的創造力。然而他要加上 結構主義的字樣,主要的也是在說明社會行動者會遭受到許多以往歷史環境 的影響,但絕非完全地被決定或複製。事實上,這樣的結構還在結構化且永 遠的繼續在結構化。換句話說,還有許多的變動因素在其中,而不會有一天 就結構完畢。Bourdieu他又更進一步說:

假使我要以一兩句話來描述我所做的研究,也就是說,對我直到 今天我所做的事情貼個標籤的話,我會說我是結構主義的建構主 義者或是建構主義的結構主義者(de constructivist structuralism ou

6

在這裡的斜體字,係根據 Bourdieu的原文而來,其目的是在強調。以下若在直接引句中所

出現的斜體,意義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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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 structuralist constructivism)7,而至於我去使用了結構主義這個 字,是與Saussure及Lévi – Strauss的傳統不同,在結構主義或是結 構主義者的部分,我要談的是那存在的,在其自身的社會世界 的,且不只是在象徵系統、語言、神話等等的,那些獨立於行動 者有意識的意志客觀結構,而此客觀結構是有能力去引導或限制 行動者他們的實踐及表現。在建構主義的部分,我要談的是有那 麼一個在知覺、思考和行動的圖式中一個社會生成的部分,而此 知覺、思考和行動的圖式是組成了我所稱的習性和社會結構的其 它部分且特別是我所稱的場域和群體,尤其是人們所說的社會階 級中的常規。(Bourdieu, 1987:24)

主觀與客觀主義兩者交相融合與消解在此便成為Bourdieu理論的重 心。有鑑於此,Bourdieu發展了實踐的概念,一個超越主觀主義與客觀 主義的實踐"理論":

這種行動哲學(cette philosophie de l’action)顯示出一種取向...

它是不需要再去檢驗那具有支配力的社會對立系列(une série d

’oppositions socialement très),如個人或是社會、個體或是集體、意識 或是無意識、參雜功利(intéréssé)或是不參雜功利(déintéré ssé)、客觀的或是主觀的等等的取向。(Bourdieu, 1994: 10)

Bourdieu這種實踐取向的哲學深入至實踐者的實踐邏輯。他的實踐概 念遠離了主觀主義以及客觀主義這種宏大的理論,而以一種貼近最類似的 自然(quasi-natures)情境(Bourdieu, 1980:94)的視角出發。也就是說,

Bourdieu的實踐理論並非是一種高抬主體性或是高抬客觀性的理論視角,而 是將研究視角植基在研究場域中的各個環節脈絡,反思實踐場域所特有的習 性與資本,並將歷時性(diachronic)與共時性(synchronic)二者融合加以 考量。

7

"de constructivist structuralism ou de structuralist constructivism"這句話在Bourdieu的法文原

著中是以英文來呈現關鍵字。而de以及ou是因為此句的上下文仍是法文的緣故,所以這裡

是文句的連接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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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實踐邏輯與理論邏輯

「實踐」(la pratique),在Bourdieu的思想中,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

事實上,實踐,一直是綜合Bourdieu思想的一個重要的名詞:在1979年他所 著的《階級區分論》一書中,便提出了這樣一個公式(Bourdieu, 1979:

112):

〔(習性

Habitus)(資本le capital)〕(場域le champ)=實踐( la pratique)

實踐概念事實上也就是「習性」、「資本」與「場域」三者相乘下進 行交互作用的關係。實踐就是個體或是群體內在所擁有的習性,具體的使 用他們自身所擁有的各種資本(這裡的資本可以想成是種權力),並在特 定的場域中,出現了特定的行為(習性、資本和場域的概念所牽涉到的是 Bourdieu相當複雜且深入的概念,若要詳盡的解釋,則需要另闢專文處理,

在此僅以簡要的註解解釋)8。而各種實踐有其實踐的意圖,或稱為實踐的邏 輯(la logique de la pratique)。

Bourdieu一開始先批判了各種理論的邏輯。他由分析理論邏輯的缺失來 展開他對實踐邏輯的定位。事實上,他將現代科學的化約論就名之為「理 論」。他說:

在科學場域中的人會排除了對當下狀況的可能性,即便這同時 也許是相當真實的,但完全地理論化是相當突兀的,他們將自 己置身在遊戲以及遊戲的籌碼外,就像一個觀察者,但是他讓

8

在此簡要的介紹此三個概念,若要詳細瞭解,可參閱筆者(2003)碩士論文「Bourdieu文 化資本的思想在教育機會均等議題上的闡釋」中第二章:

1.「習性」簡單來說指的就是人類各種思考及行為等實踐,有意識及無意識的、在時空脈 絡下的社會結構中,具有某種行為的傾向( la disposition)。

2. Bourdieu認為的「資本」,不僅僅只具有物質的(也就是以貨幣來交換物品的經濟市場

中的經濟資本)意義。他認為資本更是具體的表現為行動者在場域中所持有的籌碼( les

enjeux),並供行動者在社會場域的遊戲活動中,作為競爭的武器(Bourdieu & Wacquant, 1992a:135-6)。在他那裡,有「經濟資本」、「社會資本」、「文化資本」、「象徵資 本」。

3.「場域」的概念,則牽涉到的是具有力量和權力競爭的所在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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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構成這個世界的急迫、呼籲、脅迫、實踐者遵循的步驟(

les urgencies, les appels, lea menaces, les marches à suivre qui font le monde réel)都消失了。(Bourdieu, 1980: 138)

事實上,科學以一種化約的方式來看待實踐。科學以一種「預先的預 先」(des anticipations d’anticipations)(Bourdieu, 1980: 137),也就是一 種形而上超越時空的普世價值來看待事物。這種預先的預先不容許任何的臨 時異動的存在。他更指出科學不允許「時間」的存在。Bourdieu他說:

科學曾經有一段去時間(le temps s’abolit)的時期。科學分析的學 者不僅僅不能描述任何不確定的偶然事情(incertitude sur ce qui peut advenir)之發生,而且他們也必須超越(surmonter)時間的影響 來分析事物。(Bourdieu, 1980: 137)

Bourdieu指出科學的理論邏輯忽略調了在時間脈絡演進下,人類實踐所 發生的任何微小的舉動。他認為科學以一種去時間的方式來建構其理論並企 圖以之來解釋人類所有的實踐活動。「科學實踐是如此的被去時間的,以致 於它們傾向去排除他們所排除的想法」(Bourdieu, 1980: 137)。事實上,

實踐就是在時間中發生的,時間的演進就是構成實踐的暫時性結構的場地。

Bourdieu他說

實踐是在時間中發生的(la pratique se déroule dans le temps),且 實踐有著所有共時性(la synchronisation)的科學理論都想要去 摧毀的、不可逆的關連性特徵;而它的暫時性結構(sa structure temporelle),也就是說它的步調、它的節奏、尤其是它的方向,

組成了它的意義。如同在音樂這一個情況中,所有的操控結構是 涉及到簡單地節奏變化,快或慢,實踐是對結構進行不可化約的 解構(une destructuration)(Bourdieu, 1980: 137)

實踐的發生是在時間中。科學理論所要作的就是排除變異以達最準確 的解釋及預測。在這種前提下科學理論就必須刪除所有可能的誤差或是變 異,來使其理論進行具有絕對正當性及解釋力的合理化。主觀主義排除掉了 客觀結構所帶來的變異;而客觀主義則排除掉了行動者的能動性。它們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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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略掉變異的方式來建構其理論的普遍解釋性。所以,人類的實踐活動所發 生的各式各樣的變化也被丟棄在所謂的科學理論之外。但是這種視角讓許多 在實踐中重要的事物給遺失了:

忽略了情境的轉變邏輯和社會狀態...分析者被帶到所有企圖混 淆行動者和旁觀者視角的錯誤中,他們竟然不去問自己,是否實 踐的特性真的是不存在於他所排除的問題,而只是一味地去尋找 旁觀者自己在那邊所問的,但是實踐者卻並不會問(la pratique ne pose pas)的問題。(Bourdieu, 1980: 139)

理論的邏輯給予一套既定的方法來研究實踐。不論是以理性主義那 種無所不在(omniprésent)和全知全能(omniscient)的方式,或是以旁 觀者理論的客觀視角,都是預設了一種絕對公正無私的角度來看待實踐(

Bourdieu, 1980: 139)。它們以它們自己所預設、所訂定的遊戲規則來檢視 事物,並以它們所規定好的敘事方式來看待實踐。Bourdieu認為這種強加就 是一種總和的特權:

總和的特權(le privilèdre de la totalisation)一方面預設了實踐功 能的實踐中立化(la neutralization pratique)(所以是不需言明 的)—也就是說,只有在特殊的情況下,才會附帶有時間記號的 實踐運作(dans le cas particulier, la mise entre parentheses des usages pratiques des repères temporels)—如同「理論的」研究狀態下所預 設的,對於那些懸而未決的實踐(按:在時間中易改變)所進行 的各種研究投入,藉由其自身運作中立化在研究中所出現的任何 關係(qu’ exerce par soi la relation d’enquête);一方面則又要求時 間,也就是要以能夠無時間性限制的運作儀器...來寫作以及使用 其它任何方式來記錄與分析,不論是理論的、方法的、大綱圖式 的等等。(Bourdieu, 1980: 139)

總和的特權就是將任何實踐以其自己的邏輯將合於自己事物的東西總 加起來。並且這種特權也將不合乎自己所預設的事物排除在外。換言之,它 只是某種實踐被賦予理論化以及合法化的過程而將其它類似的實踐總加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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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了。它故意忽略掉許多在時間中可能會發生改變的實踐。是故,總加的特 權並沒有絕對的正當性可以代表這個實踐場域中的所有實踐。這種總和的特 權所使用的就是一種「預先的預先」來看待事物。Bourdieu使用了這種雙重 的語詞,就是在強調它只不過是被特殊化的某種假設。它是預先的預先,

但它也只不過是「預設的預設」。Bourdieu就指出將時間消解在其理論圖式 的演進表中,是一種在理論邏輯上成立但在實踐邏輯上的矛盾邏輯結構。

Bourdieu他說:

由於錯置了(en juxtaposant)在不同位置及實際上不曾完全被動 員的不同行動者他們暫時性相對的完全系列邏輯...時間表的圖式 完全地創造一群在不同程度且從未在實踐中被對比之不同層級的 關係中(舉例來說,同時的、逐漸的、或是對稱的),即使他們 本質上是邏輯矛盾的關係,他們仍舊成為了實際上可相容(sont pratiquement compatibles)的一群關係。(Bourdieu, 1980: 140)

理論的邏輯時常傾向將不可共量之事物以同一個方式或同一個角度加 以估量。理論使用其所發展出來的一套時間表來看待實踐的事物,但是這種 時間表並不一定真的是實踐所發生的順序。舉例而言,Bourdieu指出阿爾及 利亞的卡拜耳(Kabyle)族群的曆法是由我們所謂的秋天開始。所以當我們 以我們的曆法去看待卡拜耳族群,由於時間的邏輯、時間的順序彼此不相 同,在研究時常會出現許多的誤解以及不解。作為一個外來的觀察者由於在 研究的訓練以及內在的習性(habitus)的影響,便傾向去使用自己的視角來 合理化某些他所不瞭解的事物,甚至是忽略他所沒有看到的事物。並且,將 這種理論的套用合理化在其所發展出來的一套學術邏輯上,並聲稱自己的觀 察是中立的。然而,Bourdieu懷疑這種「預先的預先」的實踐中立是否真的 能夠貼近實踐的敘事,事實上是相當值得懷疑的。Bourdieu他說:

必須要在實踐中去再認一個不是我們所以為的邏輯,以避開去使 用那實踐邏輯自身不會再問自己的理論邏輯問題,且避免讓實踐 被奪取它自身的不一致性(incohérence),而被理論的邏輯強加 一個一致性在它身上。(Bourdieu, 1980: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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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rdieu所發展出的實踐邏輯概念就是要擺脫那種企圖以全知全能的角 度來看待人類實踐活動的科學理論。事實上,實踐的邏輯與理論的邏輯在邏 輯意義上大不相同。理論的邏輯,在他的眼中,總是要強加一個具有一致性 的邏輯事物在實踐者以及實踐自身上。而Bourdieu認為實踐邏輯就是一種實 踐者的遊戲:

因此我們只需回到實踐者他們的遊戲中,他們自身的社會遊戲終 究能夠瞭解,遊戲的意義就同時是一種遊戲的理論(la théorie du jeu),和遊戲理論的意義其實就是否定了它作為一個理論(sa né gation en tant que théorie)的意義。(Bourdieu, 1980: 136)

實踐是一種遊戲。這種遊戲所代表的意義就是,理論無法全然抓住實 踐者甚至是實踐的進行。理論所抓住的只是暫時性的實踐結構。質言之,理 論所抓住的只是實踐的某一個樣貌,而這一個樣貌也只是暫時性的樣貌,它 也許隨即會馬上變化它的形貌,亦或維持它的樣貌。職是之故,實踐是變動 的。實踐是有著暫時性的結構,但隨之又因時、因人、因地、因物制宜而改 變了,但是理論性的論述總是隨手就抓取了實踐的某一片段,並與其它實踐 的片段結合,並利用各種化約性的方法論,將它們結合在一起,以企圖去建 立理論自身能超越時空的解釋力。Bourdieu舉了個例子,他說:

當農夫彎下腰來,不是土地升起來了,不是農夫所看到的,而是 某些正在度假的藝術家用不可思議的攝影器材代替了農夫他們的 眼睛。(Bourdieu, 1980:139)

藝術家認為美的農村景象,在農夫眼中不一定是美,而可能是每日辛 勤生活的景象。實踐是實踐者的脈絡,而不是研究者的脈絡。當研究者企圖 以他們自己的視角、他們所建構的工具來看待被研究者,甚至是對他們作理 論上的分析時,便很有可能落入偏狹的視野。但是當研究者不加以察覺這種 現象發生的可能性,並以一種高姿態的方式(如宣稱自己是相當科學的,如 過份的只使用量化研究分析時常會發生的武斷性)宣稱這就是這些被研究者 的真實實踐,以及影響他們實踐的原因。這樣獨斷的聲稱只有研究者以他自 己所認定的理論建構出來的才是對的,其它不與他以相同角度出發的理論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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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是常識就是錯誤的,這就是一種偏執的理論邏輯。質言之,要理解實踐,

就必須將實踐放在實踐背後的客觀結構與環境情勢流變中才能夠深入的瞭解 它。

另一方面,我們將焦點放在行動者能否感知到確切的實踐邏輯。事實 上,實踐者是無法準確地意識到他所做出實踐中所隱含的邏輯。實踐是一種 感知,是一種屬於特定實踐場域的特定節奏(Bourdieu, 1980: 137):

實踐邏輯的想法,即邏輯自身,是沒有意識的反思和沒有邏輯的 控制,它是一個藐視邏輯的邏輯(qui défie la logique logique),一種 術語中的矛盾,這種矛盾是所有的實踐,或更準確地說,是所有 的實踐感知,藉著在現在和在客觀可能形式中,所涉及到的實踐 功能,實踐排除了對它自身的關注,忽略了打造實踐的原則和實 踐所隱藏的和只能在運作中察覺的,也就是在時間中顯露的可能 性。(Bourdieu, 1980: 154-5)

實踐者行動的是一種與當下環境脈絡交互作用的可變異有限行動。實 踐者得參照實踐場域中所特有的習慣風俗才能作出實踐,然而這種參照時常 是以有意識以及無意識兩種方式來生產出實踐。當行動者所遭遇到的問題是 他所熟悉的,行動者就自然而然的生產出屬於這個場域中特有的實踐;當行 動者所遭遇到的問題是他所不熟悉的,行動者才會有意識的求助於各種既定 的風俗習慣。但是,行動者的實踐是因時制宜的,是會變動的:

這是無可避免的,應當要將思考的重點轉換到如下的事實中,

即行動者僅僅只是在實際情況中和參照實踐功效中才能適當地 掌握那使得他們生成正確的儀式習俗的實踐運作方式(le modus operandi9)。掌握以及控制實踐的行動是一種藝術。(Bourdieu, 1980: 151-2)

實踐的意義就類似於一種藝術。這種實踐的藝術既參照於既定的規則

(結構面),也跟隨著環境脈絡的變化而改變(建構面)。實踐成為了實踐 場域的一種特定邏輯,這種邏輯並非用科學語言就能夠解析。換言之,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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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拉丁文。Bourdieu常使用拉丁文來表達他所要表達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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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意義就存在於行動者以及行動者所處的環境脈絡中:

簡單來說,實踐在時間中呈現了內在一致性,但它與時間的關連,

不僅僅只是因為它在時間中遊玩,而是因為它有策略地玩弄時間 和特別的是它也玩弄它的進行節奏。(Bourdieu, 1980: 137)

實踐者在時間中進行實踐的遊戲。實踐者並非一成不變的進行一致性 的實踐生產,它也能夠有限度的自由操縱實踐。事實上,在Bourdieu那裡,

實踐是一種臨場的表演。實踐是一種行動者在其生活場域中所獲得的、與場 域所交互作用的,行動者就是知道該怎麼做和就是知道該怎麼變:

思考和表達獲得的圖式允許了規律化的臨場表演沒有意向的創造

(l’invention sans intention),此臨場表演在已經完全準備好的「

公式」中,例如成對的字或是形象的加以對照,而找到何時該下 輕音及何時該下重音。(Bourdieu, 1972:273)

Bourdieu對於實踐的分析,說明了行動者在實踐的邏輯中,所呈現出來 的是種沒有意向的意向性。也就是說,實踐的邏輯是種無法言明的暫時性法 則,或是說變幻莫測的公式。行動者的實踐,無法用精確的語言文字表達與 描繪出來,只能在實踐的邏輯(也就是不全然全時規律)而非理論的邏輯(

也就是全然全時規律)下才能理解。

然而,針對這種實踐的意義,不該僅僅將Bourdieu的研究歸類為傳統人 類學式研究。在《反思社會學導引》(An Invitation to reflexive sociology)

這本書當中,他便對於社會學和歷史學研究進行方法論層次上的反省。他說:

對於歷史和社會的人為區分越是到了學門的最高層級越是明顯:

但是我認為的是最偉大的歷史學家同時也是最偉大的社會學家(

反之亦然)。(Bourdieu & Wacquant, 1992a:90)

Bourdieu所指的社會學者就是傳統社會學的量化研究取向的使用者;歷 史學就是傳統質性研究取向的使用者。Bourdieu的思想也旨在融合傳統將社 會學與歷史學截然二分的方法論,也就是區分了「共時性」(synchronic)與

「歷時性」(diachronic)兩者雖然看似有一界線,但卻是同時且又是交互 影響人類實踐活動的重要因素。事實上,Bourdieu便這樣說:「只需說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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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學和歷史分開來是種不幸的區分,且它在知識論上的證據是付之闕如 的」(Bourdieu & Wacquant, 1992a:126-7)。換句話說,延續Bourdieu的實 踐概念融合了主觀主義與客觀主義之間的對立,在研究方法上,Bourdieu對 於實踐概念的研究,也實際打破這種知識論所延伸而來的質性(主觀主義)

與量化(客觀主義)兩種研究方法上的區分。他更在教育實踐、文化實踐、

藝術實踐等層面的研究上,採用各種可能的研究方法來研究人類的實踐。這 可以由他《教育再製》、《階級區分論》、《實踐的理性:談行動理論》(

Raisons Pratiques:Sur la théorie de l’ action, 1994)等書當中窺知。既然實踐 的意義融合了傳統知識論上的對立,在研究方法上,不論是量化或是質性的 研究方法,也都必須打破其嚴格的區分與界線,轉而由考量如何適當地運用 各種可能與可行的研究方式,才有可能深入至實踐場域中的實踐邏輯,理解 實踐者的一舉一動及其所蘊含的豐富意義,這也才是一個研究者所應該採取 的思維方式。

肆、 Bourdieu實踐概念對教育研究的啟思

Bourdieu的實踐概念事實上是一種實踐的理論。這種理論並非是一種鉅 型的理論,而是一種深入至實踐者的實踐場域,理解其「實踐邏輯」」的理 論。在教育研究上,Bourdieu給予吾人的啟思為:

第一,教育研究必須肯認教育實踐的創造性以及變化性:研究教育的 實踐問題時,事實上如同是一種對於教育實踐的詮釋。這種詮釋必須肯認詮 釋本身具有其曖昧性(ambiguity)以及教育實踐的變異性。曖昧意味著,無 論怎麼樣研究教育實踐場域,都可能會產生詮釋上無法窮盡實踐邏輯的問 題。由於教育場域中,各種符號、意義以及實踐,富含著豐富的變化,所以 無論以什麼樣的角度,什麼樣的思維方式切入來研究,都可能會顯示出每一 種方法的侷限性。教育研究的思維點,於此也不能再是宣稱自己能以一個放 諸四海皆準的研究方式,總括概觀的以一種「預先的預先」或是「總和的特 權」來看待教育實踐的所有邏輯。職是如故,教育研究必須肯認教育實踐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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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中,實踐邏輯所具有的變化性、創造性、不確定性,並盡力以各種可能(

而非絕對)的方式來試圖理解(而非定義)實踐者在其中具有藝術性的、暫 時性的步伐與節奏。

第二,知識論上的轉化:主觀主義所代表的自由論,與客觀主義所代 表的決定論,二者經常是教育研究所採行的理解方式,而且,這兩種知識論 時常是處於對立的立場。然而,教育場域中所發生的各種實踐活動,都有著 其獨特性與創造性,甚或是藝術性,並非可以全然用某種知識論或是某一(

些)理論就能夠概括理解,或是說只是將人類的活動,獨斷的一分為二為純 然自由亦或純然被決定。教育實踐有其特定的節奏,在其中的每個實踐者有 其特定的步法,教育研究必須由實踐者的實踐場域出發,探尋存在其中的各 種能動性(主觀主義)以及制約性(客觀主義)兩者交錯複雜交融下所產生 的實踐邏輯。而這種實踐的邏輯所呈現出來的實踐理論,絕不會有固定的樣 貌,也不會有具體的規則,必須有待教育工作者不斷的深入實踐場域,探尋 這種「暫時性的教育理論」以及試圖理解富變化與創造性的教育實踐活動。

第三,研究取向上的交融:Bourdieu對於實踐概念的研究是一種人類 學式的研究。他親自到了阿爾及利亞研究卡拜耳原始族群。在研究方法(

method)上,乍看之下似乎應該被視為質性研究取向,但綜觀Bourdieu一生 的研究論著及其理論要義10,或是上文所提及的其為「建構的結構主義者」

或是「結構的建構主義者」,以及他將歷史學與社會學研究方法融合在一起 的企圖(事實上他在其研究中也的確如此實踐),他所採行的研究方法應該 被定位為量化取向與質性取向之融合。而教育研究,基於此一概念,也必須 放棄量化與質性兩種研究取向上的對立。因為,教育研究並非是在兩種立場 與方法中選邊站,重點更應該是,為了要理解教育實踐活動,必須採行各種 可能的方法,深入至實踐場域中,探究實踐活動的各種不確定性與其中可能

10

如在《國家菁英:菁英學校與群體精神》( La Noblesse d’Etat. Grandes écoles et esprit de

corps, 1989)一書中,Bourdieu使用了大量的統計證據,並以各種質性的資料與社會學上的

理論分析,來探討法國教育的上層階級與菁英學校(Grandes écoles)之間綿密一貫的階級

再製。

(20)

的邏輯性。在研究過程中採用可能的方法而非在研究一開始就選定了方法,

這也才是教育研究應該有的認知,也是Bourdieu實踐概念對教育研究取向的 啟思。

伍、結語

對於人類實踐活動,當然也包括在教育場域中的實踐活動,全然以某 一種知識論理解或是研究取向來切入,其無法貼近教育實踐的實踐邏輯。

Bourdieu的實踐邏輯概念解消了傳統主觀主義與客觀主義對於人類實踐活動 研究的對立。他對於實踐的研究,深入至行動者以及社會結構中二者交錯互 動所形成的具有結構和建構雙重性質的實踐。另一方面,透過Bourdieu的實 踐邏輯概念可以得知,不管是所謂的實踐,或是教育的實踐,它們邏輯也是 一種藝術,並非是理論邏輯能輕易將其概括含攝。而對於教育實踐的研究取 徑,也必須盡可能使用相關的研究方法與研究視角來理解其中的步伐、節奏 與藝術。

本文的目的旨在提供國內教育研究一個理解教育實踐的視角。事實 上,探討教育理論與實踐的文章和專著不少,如本文所提到的W. Carr的《

新教育學》(溫明麗譯,1996)就是其中之一,然而本文的重點一方面在介 紹國內教育研究較少提到的Bourdieu「實踐」的概念;另一方面則是透過分 析其「實踐」概念,提供教育理論與實踐、教育研究的知識論與研究方 法,一個彼此對話、交融與轉化的起點。並且,也肯認教育實踐的創造性 與變異性。而這也就是本文的主旨所在。

陸、參考文獻

李文富( 2003)。存有論(Ontology)在教育研究方法論的意涵—以海德格與布爾

迪厄為中心的初步討論。國民教育研究學報, 11,169-188。

邱天助( 1998)。布爾迪厄的文化再製理論。台北:桂冠。

楊深坑( 1988)。理論、詮釋與實踐—教育學方法論論文集(甲輯)。台北:師大

書苑。

(21)

高宣揚( 2002)。布爾迪厄。台北:生智。

溫明麗(譯)( 1996),Carr, W. 著。新教育學。台北:師大書苑。

蘇永明( 1996)。知識的運作效能與教授之死—李歐塔對現代性知識的批評。教育

研究資訊雙月刊, 50,24-29。

Brezinka, W. (1992). Philosophy of educational knowledge: An introduction to the foundations of science of education, philosophy of education and practical pedagogics. (J. S. Brice & R.

Eshelman Trans). London: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Bourdieu, P. (1977). Outline of a theory of practice. (R. Nice, Tran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Original work published 1972)

Bourdieu, P., & Wacquant, L. J. D. (1992a). An Invitation to reflexive sociology. Cambridge: Polity Press.

Grenfell, M., & James, D. (1998). Bourdieu and education: Acts of Practical Theory. London:

Falmer Press.

Hammersley, Martyn (1995)The politics of social research.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Strinati, D. (1995). An Introduction to Theories of Popular Culture. London: Routledge.

Bourdieu, P. & Passeron, J. – C. (1970). La Reproduction. Eléments pour une théorie du système d

’ enseignement. Paris: Les Editions de Minuit.

Bourdieu, P. & Wacquant L. J. D. (1992b). Réponses: pour une anthropologie réfléxive. Paris:

Seuil.

Bourdieu, P. (1964). Les Héritiers : les étudiants et la culture. Paris : Les Editions de Minuit.

Bourdieu, P. (1972). Esquisse d’ une théorie de la pratique. Précedé de trois études d’ethnologie Kabyle. Geneva: Droz.

Bourdieu, P. (1979). La distinction: Critique Sociale du Jugement. Paris : Les Editions de Minuit.

Bourdieu, P. (1980). Le Sens Pratique . Paris: Les Editions de Minuit.

Bourdieu, P. (1987). Choses dites. Paris: Les Editions de Minuit.

Bourdieu, P. (1989). La Noblesse d’Etat. Grandes écoles et esprit de corps. Paris : Les Editions de Minuit.

Bourdieu, P. (1994). Raisons Pratiques. Sur la théorie de l’ action. Paris: Seuil.

Lévi-Strauss, C. (1958). Anthropologie structurale. Paris: Pocket.

Lévi-Strauss, C. (1962). La penseé sauvage. Paris: Pocket.

Lévi-Strauss, C. (1973). Anthropologie structurale: deux. Paris: Pocket.

Sartre, J. P. (1946). L’ existentialisme est un humanisme. Paris: Gallimard.

(2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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