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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圖書館 函
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 承辦人:徐嘉政
電話:(02)2926-6888分機5415 傳真:(02)2926-1087
電子信箱:jjshyu@mail.ntl.edu.tw
受文者: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7月4日 發文字號:圖推字第1060100105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國立臺灣圖書館展覽作業要點/雙和藝廊平面圖/展出申請表(68012_10601001050 _1_68012_10601001050_1.pdf、68012_10601001050_1_68012_10601001050_2.pd f、68012_10601001050_1_68012_10601001050_3.odt)
主旨:檢送團體暨個人申請本館107年7至12月雙和藝廊展覽檔期
,請轉知所屬單位或貴校相關系(所、班)師生,請查照
。 說明: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6年9月30日止。
二、展覽地點:本館四樓雙和藝廊(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
,捷運新蘆線永安市場站步行3分鐘)。
三、展覽項目:國畫、書法、西畫、攝影、篆刻、及其他各類 適合展出之作品。
四、申請方式:請至本館入口網/活動訊息/展覽頁面下載申請 書,填寫完整並檢附作品圖片及相關資料,mail (jjshyu
@mail.ntl.edu.tw)或寄送至本館企劃推廣組,請註明「
申請107年7至12月雙和藝廊展覽檔期」。
(一)個展:檢附個人簡歷資料,並附作品照片至少10張或個 人畫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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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聯展:檢附參展者名單及個人相關資料(社團法人檢附 社團登記許可證影本乙份),並檢附參展者作品照片至 少20件以上或團體畫冊。
五、申請展覽案件經本館「展覽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即 安排展出檔期,並發函通知申請人依展覽作業要點辦理展 出事宜,檔期安排約2週,場地維護費每日新臺幣500元。
六、政府機關或學校通過申請者場租費另予8折優惠。
正本: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各直轄市及縣市文化局(處)、公私立大學校院 副本:本館企劃推廣組 2017-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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