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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談數學學與教 新高中數學課程延伸部分 單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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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數學百子櫃系列(三)

漫談數學學與教

新高中數學課程延伸部分 單元二

作 者 黃毅英、張家麟、韓藝詩

教 育 局

課 程 發 展 處 數 學 教 育 組

(2)

版權

©2009 本書版權屬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局所有。本書任何部分之文字及圖 片等,如未獲版權持有人之書面同意,不得用任何方式抄襲、節錄或翻印作商 業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過互聯網發放。

ISBN 978-988-8019-64-9

(3)

目 錄

前 言 ... v

作 者 簡 介...vi

1. 緒 論 ... 1

2. 根 式 ... 2

3. 數 學 歸 納 法 ... 4

4. 二 項 式 定 理 ... 7

5. 續 三 角 函 數 ... 10

6. e 的 簡 述 ... 12

7. 極 限 ... 21

8. 求 導 法 ... 24

9. 求 導 法 的 應 用 ... 26

10. 不 定 積 分 法 ... 29

11. 定 積 分 ... 33

12. 行 列 式 ... 37

13. 矩 陣 ... 40

14. 線 性 方 程 組 ... 42

15. 向 量 的 簡 介 ... 45

16. 純 量 積 與 向 量 積 ... 48

(4)

17. 向 量 的 應 用 ... 52

參 考 書 目 ... 53

附 錄 一 : 指 數 函 數

e

x性 質 的 論 述... 60

附 錄 二 : 引 入 指 數 與 對 數 函 數 的 另 一 方 法... 64

(5)

前 言

為 配 合 香 港 數 學 教 育 的 發 展 , 並 向 教 師 提 供 更 多 參 考 資 料 , 課 程 發 展 處 數 學 教 育 組 於 2007 年 開 始 邀 請 大 學 學 者 及 資 深 老 師 撰 寫 專 文 , 並 蒐 集 及 整 理 講 座 資 料 , 輯 錄 成 《 數 學 百 子 櫃 系 列 》。本 書《 漫 談 數 學 學 與 教 ─ 新 高 中 數 學 課 程 延 伸 部 分 單 元 二 》 是 這 個 系 列 的 其 中 一 冊 , 作 者 黃 毅 英 教 授 、 張 家 麟 博 士 和 韓 藝 詩 女 士 對 中 學 數 學 教 學 素 有 研 究 , 本 書 除 談 及 高 中 數 學 課 程 的 學 科 知 識 外 , 對 學 科 教 學 知 識 、 學 習 難 點 等 , 都 有 精 闢 的 見 解 。 本 書 不 僅 可 供 教 師 參 考 , 亦 可 作 為 學 生 讀 物 。 作 者 撰 文 期 間 , 高 中 數 學 課 程 仍 在 修 訂 , 本 書 內 容 或 與 課 程 最 後 定 稿 偶 有 出 入 , 祈 請 讀 者 留 意 。 此 外 , 本 書 只 屬 作 者 個 人 觀 點 , 並 不 代 表 教 育 局 的 意 見 。

本 系 列 能 夠 出 版 , 實 在 是 各 方 教 育 工 作 者 共 同 努 力 的 成 果 。 在 此 , 謹 向 提 供 資 料 、 撰 寫 文 章 的 老 師 、 學 者 , 以 及 所 有 為 本 書 勞 心 勞 力 的 朋 友 , 致 以 衷 心 的 感 謝 。

如 有 任 何 意 見 或 建 議 , 歡 迎 致 函 :

九 龍 油 麻 地 彌 敦 道 405 號 九 龍 政 府 合 署 4 樓 教 育 局 課 程 發 展 處

總 課 程 發 展 主 任 ( 數 學 ) 收

(傳 真 : 3426 9265 電 郵 : ccdoma@edb.gov.hk )

教 育 局 課 程 發 展 處 數 學 教 育 組

(6)

作 者 簡 介

黃 毅 英 , 文 學 學 士 、 哲 學 碩 士 、 教 育 證 書 、 哲 學 博 士 ( 香 港 大 學 ), 文 科 教 育 碩 士(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 現 任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課 程 與 教 學 學 系 教 授 。 於 境 內 外 學 報 發 表 學 術 論 文 二 百 餘 篇 。2001 年 獲 香 港 研 究 資 助 局 重 點 專 案 資 助 (Competitive Earmarked Grant)、2005 年 獲 學 院 優 秀 教 學 獎、2006 年 第 三 屆 全 國 教 育 科 學 研 究 優 秀 成 果 獎 三 等 獎、2008 年 獲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研 究 卓 越 獎。編 著 有《 邁 向 大 衆 數 學 的 數 學 教 育 》、《 數 學 教 育 實 地 觀 察 》、《 數 學 教 育 實 地 再 觀 察 》、《 香 港 近 半 世 紀 漫 漫 「 數 教 路 」: 從 新 數 學 談 起 》、《 華 人 如 何 學 數 學 》( 與 范 良 火、蔡 金 法、李 士 錡 合 編 )、《 迎 接 新 世 紀:重 新 檢 視 香 港 數 學 教 育 ─ 蕭 文 強 教 授 榮 休 文 集 》、《 香 港 近 半 世 紀 漫 漫 「 小 學 數 教 路 」: 現 代 化 、 本 土 化 、 普 及 化 、 規 範 化 與 專 業 化 》( 與 鄧 國 俊、霍 秉 坤、黃 家 樂、顏 明 仁 合 寫 )、《 變 式 教 學 課 程 設 計 原 理 : 數 學 課 程 改 革 的 可 能 出 路 》( 與 林 智 中 、 孫 旭 花 合 寫 )等 。 香 港 數 學 教 育 學 會 創 會 會 長 , 現 爲 上 海 師 範 大 學 小 學 教 育 研 究 所 客 座 研 究 員、天 津《 數 學 教 育 學 報 》及 韓 國《 數 學 教 育 研 究 學 報 》 編 委 。

張 家 麟 , 學 數 於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數 學 系 , 先 後 獲 學 士 、 碩 士 及 博 士 學 位 。 研 究 興 趣 為 非 綫 性 偏 微 分 方 程 。 曾 任 職 中 學 教 師 、 香 港 教 育 學 院 及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數 學 系 導 師,2005 年 獲 中 文 大 學 理 學 院 優 秀 教 學 獎。2006 年 7 月 任 香 港 教 育 學 院 助 理 教 授 至 今,對 數 學 解 難 , 以 及 幾 何 的 教 與 學 至 感 興 趣 。

韓 藝 詩 , 香 港 科 技 大 學 獲 得 理 學 士( 數 學 )和 哲 學 碩 士( 數 學 )學 位 , 香 港 浸 會 大 學 取 得 學 位 教 師 教 育 文 憑 , 現 於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修 讀 教 育 碩 士 課 程。曾 於 香 港 教 育 學 院 擔 任 專 任 導 師,亦 曾 於 中 學 任 教 數 學 。

(7)

1. 緒論

單 元 二 的 內 容 , 像 以 往 純 粹 數 學 科 的 課 題 一 樣 , 是 互 相 交 織 的 。 以 純 粹 數 學 科 的

AM

GM

為 例 , 它 就 有 多 個 流 行 的 證 明1, 各 具 特 色 、 動 用 了 不 同 的 數 學 工 具 。 除 了 這 種 一 題 多 解 外 , 不 少 數 學 題 是 橫 跨 數 個 課 題 的 、 綜 合 性 的 , 例 如 用 數 學 歸 納 法 證 明 微 積 分 的 一 些 性 質 。 故 此 , 若 在 教 授 數 學 歸 納 法 時 , 嘗 試 把 所 有 涉 及 數 學 歸 納 法 的 題 型 均 作 演 練 其 實 是 不 切 實 際 的 。 因 此 , 我 們 提 出 一 種 「 第 一 次 接 觸 — 從 新 檢 視

(first acquaintance – re-visit)」的 教 學 方 式 , 就 是 先 把 課 題 的 基 本 技 巧 用 比 較 快 的 速 度 教 好,讓 學 生 掌 握 鎚 呀、鋸 呀 等 工 具 , 然 後 再 將 工 具 合 起 來 去 製 造 箱 呀 、 櫃 呀 等 等 。 當 然 中 間 可 以 有 「 兩 條 腿 走 路 」 的 考 慮 , 由 於 第 二 階 段 的 學 習 ( 不 同 技 巧 的 綜 合 運 用 ) 是 需 要 不 少 時 間 的 , 往 往 要 一 兩 個 月 , 要 達 到 這 個 理 想 ( 不 是 補 課 ! ) 就 要 在 較 早 期 完 成 第 一 階 段 的 「 修 煉 」。其 中 的 要 點 是 上 面 談 到 的。在 第 一 階 段 修 練 中,只 牽 涉 到 基 本 功 , 讓 學 生 穩 穩 妥 妥 地 掌 握 相 關 技 巧 就 夠 了 。 學 生 在 第 二 階 段 才 有 足 夠 時 間 把 基 本 功 轉 化 成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1 Wong, N. Y. (1993). A-Level Pure Maths Volume I., chapter 3: inequality ( pp. 72

-98). Hong Kong: Macmillan.

(8)

2. 根式

課 程 中 注 釋 提 出 可 以 在 教 極 限 及 求 導 法 時 才 引 入 根 式 分 母 的 有 理 化 。 這 明 顯 是 由 於 根 式 分 母 的 有 理 化 於 求 極 限 及 求 導 法 是 有 巧 妙 的 作 用 ( 如 求lim( +1− −1)

x x

x 之 類 )。 把 之 放

入 極 限 及 求 導 的 處 境(context)使 到 學 習 更 有 實 質( 學 生 常 常 問「 學 來 有 什 麼 用 」往 往 就 是 因 為 抽 空 來 教 )。但 與 此 同 時 , 根 式 之 有 理 化 本 身 也 有 自 足 的 意 義 , 就 是 透 過 共 軛 的 方 法 , 讓 根 式 之 四 則 形 成 一 個 完 整 的 體 系,即

2 3

1

− 本 來 看 似 並 非 根 式 的 線 性 組 合 , 但 搖 身 一 變 成 為 3+ 2, 又 變 回 根 式 的 線

性 組 合 了。換 言 之,K= + ∈

⎩⎨

= r r

n

r

a

r

p

r

a p

a

: ,

0 1 Q

⎭⎬

⎫是 一 個 域 ,

其 中 Q 為 有 理 數 集 。 有 關 域 的 精 確 定 義 , 可 在 標 準 的 抽 象 代 數 教 科 書 中 找 到 。 粗 略 而 言 , K 作 為 R 中 的 一 個 域 , 意 指 實 數 的「 加 」和「 乘 」的 運 算 法 則 均 在 K 中 成 立 且 封 閉,0 和 1 在 K 中,並 對 K 中 的 任 意 元 素,其 加 法 逆 元 也 在 K 中,對 K 中 的 非 零 元 素 , 其 乘 法 逆 元 也 在 K 中 。

此 外,共 軛 當 然 是(

a

+

b

)(

a

b

)=

a

2

b

2的 巧 妙 應 用,向 下 又 延 續 到 微 積 分 ( 前 述 ) 及 複 數((

a

+

bi

)÷(

c

+

di

)), 學 生 了 解 箇 中 來 龍 去 脈 , 到 數 學 內 容 就 較 易 融 會 貫 通 。

(9)

相 關 網 站 :

1. 雙 重 平 方 根

http://www.math.ccu.edu.tw/chinese/95sutdy/PDF/03_root.pdf 2. 根 式 的 意 義

http://episte.math.ntu.edu.tw/articles/mm/mm_08_4_01/index.html 3. 根 式 撲 克 牌

http://residence.educities.edu.tw/sanchiang/a10.htm

(10)

3. 數學歸納法

數 學 歸 納 法 是 大 家 熟 知 之 課 題 , 其 難 教 之 處 並 不 只 含 有 很 多 變 招 ( 所 謂 第 二 原 理 , 甚 或 華 羅 庚 所 說 的 「 趬 趬 板 歸 納 法2」 等 , 而 是 它 有 著 極 廣 泛 的 應 用 , 包 括 在 代 數 、 三 角 、 幾 何 、 微 積 分 等 各 個 領 域 。 不 過 追 本 究 源 , 其 實 我 們 只 需 要 第 一 次 接 觸 時 讓 學 生 整 整 齊 齊 的 運 用 數 學 歸 納 法 原 理 就 好 了 。 學 生 在 證 明 ( 尤 其 是 代 數 題 ) 時 出 現 的 技 術 性 困 難 往 往 在 於 不 太 熟 習 「 走 動 指 數 」(running index)的 意 義 和 應 用 (「 走 動 指 標 」 與 數 學 歸 納 法 不 是 一 而 二 、 二 而 一 的 事 情 嗎 ? ) 例 如

2 3

3 3

2 ) 1 ... (

2

1 ⎥⎦⎤

⎢⎣⎡ +

= + +

+

n n

n

n 每 增 加 1, 左 邊 只 加 一 項 , 但

對 於

n n n n

2

n

... 1 3 1 2 1 1 1 2 ... 1 4 1 3 1 2

1 1 + +

+ + + +

= +

− +

− +

− ,n 每 增

加 1, 左 邊 是 加 了 兩 項 , 右 邊 則 只 增 加 一 項 !

此 外 , 不 少 數 學 教 育 家 更 關 注 是 數 學 歸 納 法 的 意 識

(mathematically inductive way of thinking)。 透 過 一 些 例 子 , 如 1 1 1 1) 1 (1 ...

3) 1 2 (1 2) 1 1 ) ( 1 ( ... 1 3 2

1 2 1

1

− + + =

− + +

− +

− + =

+ ⋅

⋅ +

⋅ +

n n n n n

學 生 就 不 只 會 證 明 由 他 人 得 出 的 式 子 , 而 是 自 己 生 出 這 些 式 子 來 。

透 過 另 一 些 例 子 , 學 生 不 只 能 得 出 這 些 結 果 , 而 且 數 學 歸 納 法 的 證 明 已 包 含 在 結 果 的 生 成 過 程 了 。 常 見 的 例 如 河 內

2 華羅庚(1972)。《數學歸納法》。香港:商務印書館。(頁 15)。又見

Wong,N. Y. (1993). A. Level Pure Mathematics Volume I (Chapter 2:

Mathematical indication: pp. 43-71). Hong Kong: Macmillan.

(11)

塔、n 條( 不 平 行,且 三 線 不 共 點 )直 線 在 平 面 上 有 多 少 個 點

( 又 或 分 成 多 少 塊 )等。大 眾 若 有 興 趣,可 看 Pólya 現 身 說 法 教 授

n 塊 平 面 將 空 間 切 成 多 少 塊

3

有 些 人 或 會 提 問 , 究 竟 數 學 歸 納 法 本 身 如 何 得 到 證 明 。 其 實 若 還 記 得 高 等 數 學 就 知 道 數 學 歸 納 法「 無 法 證 明 」( 當 然 如 果 採 取 von Neumann 定 義 自 然 數 的 寫 法 又 另 當 別 論,那 就 要 參 考 梁 鑑 添 、 陳 麗 珠 博 士 《 初 等 集 合 論 》 卷 II 第 6 章 「 自 然 數 」( 頁 77- 90)4)。因 為 它 是 自 然 數 的 基 本 性 質( 皮 亞 諾 第 五 公 設 )。不 過 就 有 人 提 供 了 關 於 骨 牌 原 理 和 爬 梯 的 兩 個 有 趣 的 「 隱 喻 」:

「 一 個 非 數 學 表 示 是 我 們 考 慮 一 排 磚 使 得 任 何 一 塊 磚 倒 下 是 必 會 撞 跌 下 一 塊 。 然 而 這 只 是 一 種 潛 能 , 要 真 正 撞 跌 整 排 磚,其 充 分 條 件 為 撞 跌 第 一 塊。否 則 不 可 能 撞 跌 整 排 磚。」

「 另 一 表 示 是 關 於 一 張 梯( 原 文 註:Dickson, College Algebra, p.100)。『 我 們 必 須 要 一 張 梯 能 從 任 何 一 腳 踏 (

k ) 爬 至 下 一

th 腳 踏((

k

+1)th),然 而 此 將 必 須 置 於 堅 實 之 基 地 使 得 我 們 能 爬 上 此 梯 (

k = 1 或 k = 2)。 』」

5

3 George Pólya (1966). “Let us to teach guessing” (video). Washington, D.

C.,Mathematical Association of America.

4 Leung, K.T., & Chen, D.L.C. (1970). Elementary Set Theory (Parts I & II).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5 Young, J. W. A. (1908). On mathematical induction. American Mathematical Monthly, 15, 145-153.

(12)

建 議 課 堂 活 動 : 跳 棋

活 動 目 標 : 學 生 透 過 遊 戲 歸 納 出 棋 子 的 數 目 與 棋 子 移 動 次 數 目 間 的 關 係 。 若 設

n 為 黑 / 白 色 棋 子 數

目,

T

n為 棋 子 移 動 的 最 少 次 數,則

T

n = n(n + 2) 。 活 動 內 容 : 棋 子 只 可 利 用 空 格 位 置 向 前 移 動,使 得 黑 色 和

白 色 棋 子 的 位 置 互 換 。

• • { { → { { • •

相 關 網 站 :

數 學 歸 納 法 簡 介

(a) http://episte.math.ntu.edu.tw/articles/mm/mm_10_4_06/

(b) http://math.ntnu.edu.tw/~horng/letter/8023.pdf

(c) http://math.ntnu.edu.tw/~horng/letter/804.pdf

(d) http://www.vtsh.tc.edu.tw/~jck/project/mi.htm

(e) http://staff.ccss.edu.hk/jckleung/jiao_xue/mathindu/index.html

(13)

4. 二項式定理

一 些 學 生 或 會 覺 得 二 項 式 定 理 不 只 乏 味 而 且 難 明 。 乏 味 的 其 中 一 個 原 因 是 不 了 解 其 用 途 , 除 了(1+

x)

n在 迫 近 的 用 處 外 , 其 他 用 途 尚 包 括 古 代 中 國 解 方 程 的 想 法 ( 即 透 過 完 全 平 方、完 全 立 方 等 )。就 算 不 談 完 全 平 方、立 方 等 構 思,略 談 楊 輝 ( 賈 憲 ) 三 角 的 故 事6( 從 楊 輝 三 角 說 起 ) 亦 應 能 加 添 一 點 趣 味 。 此 外 , 由 學 生 熟 知 的(

a

+

b

)2 =

a

2 +2

ab

+

b

2出 發 , 計 算

)3

(

a

+

b

=

a

3+3

a

2

b

+3

ab

2 +

b

3, 以 至(

a

+

b

)4及(

a

+

b

)5, 從 而 列 出 楊 輝 三 角 , 讓 學 生 觀 察 當

n 為 正 整 數 時 ,

(

a

+

b

)n與(

a

+

b

)n+1展 式 中 , 各 項 係 數 是 如 何 關 聯 着 的 , 即

C

rn+

C

rn1 =

C

rn+1, 是 一 個 好 的 切 入 點 。

楊 輝 三 角

至 於 難 明 , 依 法 操 作 並 不 困 難 , 不 過 一 般 學 生 感 到 數 學 歸 納 法 證 明 二 項 式 定 理 不 只「 又 長 又 累 贅 」,且 在 日 後 其 他 課

6 華羅庚(1964)。《從楊輝三角談起》。北京:人民敎育出版社。

梁宗巨(1992)。《數學歷史典故》(第 16 章:賈憲三角—頁 392-407)。

沈陽:遼寧教育 出版社。

(14)

題 均 沒 用 處( 考 試 又 通 常 不 會 要 求 考 生 證 明 )。其 實 二 項 式 定 理 的 證 明 除 了 數 學 歸 納 法 外 , 還 可 以 有 較 直 觀 的 利 用 組 合 想 法 去 證 明 ( 其 實 又 是 一 而 二 , 二 而 一 )。 就 是 若

3 2 L 1 3 2 1 3 2

1第一個 第二個 第n個

n

a b a b a b

b

a

) ( )( ) ( )

( + = + + +

要「 生 出 」

a

r

b

nr來( 學 生 首 先 要 認 識 到 若

a 的 冪 是 r, b 的 的

冪 必 須 是

n

− )。 相 等 於 從 n個 不 同 的 括 號 ( 以 次 序 區 分 ) 中

r

選 取

r 個 來 提 供 a , 其 餘 的 n

− 個 提 供 b , 故 此 其 方 法 總 數 是

r

n

C 。 這 樣 , 便 可 推 導 出 二 項 展 式 :

r

(*) )

(

a

+

b

n =

C

0n

a

n

b

0 +

C

1n

a

n-1

b

+

C

2n

a

n-2

b

2 +L+

C

rn

a

n-r

b

r +L+

C

nn

a

0

b

n 因 數 學 歸 納 法 本 身 也 可 以 進 一 步 淨 化 數 學 歸 納 法 思 維。若 學 生 覺 得

P

(

n

)⇒

P

(

n

+1)難 明 , 可 先 讓 他 們 看 看

P

(3)⇒

P

(4),

( )

33 3

2 3 2 2 3 1 3 3 0

3

C a C a b C ab C b

b

a

+ = + + +

× (

a

+

b

)

= 33 3

2 2 3 2 3 3 1 4 3

0

a C a b C a b C ab

C

+ + +

+

C

03

a

3

b

+

C

13

a

2

b

2+

C

23

ab

3+

C

33

b

4

= 33 4

3 4 3 2 2 4 2 3 4 1 4 3

0

a C a b C a b C ab C b

C

+ + + +

(由於

C

rn+

C

rn1=

C

rn+1

= 44 4

3 4 3 2 2 4 2 3 4 1 4 4

0

a C a b C a b C ab C b

C

+ + + +

(由於

C

03=

C

04=1,

C

33=

C

44=1)

「 以 簡 御 繁 」 本 身 是 變 有 意 義 的 數 學 思 維 方 式7

二 項 式 展 開 還 有 一 個 有 趣 的 應 用 , 就 是 求 擲 數 枚 骰 子 擲 出 指 定 點 數 總 和 的 概 率 。 例 如 擲 3 枚 骰 子 , 求 點 數 總 和 為 10

7 黃毅英(1990)。解題與數學教育。《數學傳播》54 期,71-81。後載黃毅英

(編)(1997)。《邁向大眾數學的數學教育》(頁 59-82)。台北:九章出版

社。

(15)

的 形 成 方 法 , 用 類 似 原 理 , 總 數 等 於(x + x2 + ……+ x6)3

x

10 之 係 數 , 上 式 即

...) 36 ...

3 1 ...)(

3 1 ) (

1 (

) 1

( 3 6 7

3 3 6

3 = − + + + + +

x x x x

x x x

x

10之 係 數 為(1)(36) + (– 3)(3) = 27。

此 外 , 在 表 達(∗ 時 , 引 入 求 和 記 號 : )

r r n n r n r

n

C a b

b

a

-

0

) (

=

= +

既 可 讓 表 達 式 變 得 清 晰 簡 潔 , 亦 可 令 學 生 掌 握 應 用 求 和 記 號 的 方 法 與 技 巧 , 可 謂 一 舉 兩 得 。

相 關 網 站 : 1. 有 趣 問 題

http://163.21.42.19/mathpath/%B2%C4%A4K%AF%B8/8.htm 2. 二 項 式 與π

http://www.math.sinica.edu.tw/math_media/d232/23211.pdf 3. 多 項 式

http://homepage.ntu.edu.tw/~p94922001/Downloads/Polynomials Coefficient.pdf

4. 楊 輝 三 角

(a) http://www.math.sinica.edu.tw/math_media/d271/27110.pdf (b) http://kss.hkcampus.net/~kss-wsf/theory.htm#triangle (c) http://www.chiculture.net/0803/html/c65/0803c65.html

(16)

5. 續三角函數

眾 所 周 知,正 弦 與 餘 弦 是 基 本 的 三 角 函 數,在 某 意 義 上 , 這 兩 個 三 角 函 數 就 「 夠 」 了 , 即 其 他 三 角 函 數 均 可 用 此 兩 函 數 表 示 ( 當 然 , 理 論 上 , 只 要 一 個 正 弦 就 夠 了 , 但 不 保 證 線 性 )。故 此,我 們 可 以 看 到「 以 正 弦 及 餘

弦 表 示

θ θ θ

tan

sin cos 」 一 類 的 題 目 。 在 另 一

方 面 , 直 角 三 角 形 共 有 三 邊 , 取 其 二 邊 成 三 角 比 , 故 有 6 種 可 能 性 , 這 就 生 成 6 個 三 角 比 。 當 然 這 些 函 數 亦 有 歷 史 的 根 源8。 右 圖 是 相 關 公 式 常 見 的 「 巧 記 法 」。

雖 然 我 們 可 以 用 弧 長 引 入 弧 度 法 , 配 合 微 積 分 就 有 多 一 重 意 義。

sin x

( 及 其 他 三 角 函 數 )的 求 導 全 靠

sin 1

lim

0

=

x

x

x 。而

此 式 之 成 立 ,

x 必 須 以 為 弧 度

9

⎩ ⎨

=

±

±

=

±

B A B A B

A

B A B A B

A

sin sin cos cos ) cos(

sin cos cos sin ) ( sin

m

⎪ ⎩

⎪ ⎨

+

=

− +

+

=

− + +

=

) cos(

) cos(

sin sin 2

(*) )

cos(

) cos(

cos cos 2

) sin(

) sin(

cos sin 2

B A B

A B

A

B A B

A B

A

B A B

A B

A

8 梁 宗 巨(1992)。《數學歷 史典故》 ( 第 5 章:三角 學-頁 103-

122)。沈陽:遼寧教育出版社。

9 Siu, M. K. (1985). Radian or degrees? – do I have a choice? Mathematics Bulletin, 10, 8-9.

r

r 1c

sin

csc sec

cot tan

cos

1

(17)

⎪ ⎪

⎪ ⎪

⎪ ⎪

⎪ ⎪

− +

=

= + +

= +

= + +

sin 2 sin 2

2 cos cos

cos 2 cos 2

2 cos cos

sin 2 cos 2

2 sin sin

cos 2 sin 2

2 sin sin

B A B B A

A

B A B B A

A

B A B B A

A

B A B B A

A

三 組 公 式 當 然 是 互 相 關 聯 , 由 第 一 組 就 容 易 推 出 其 他 兩 組 。 又 是 「 用 」 的 問 題 , 這 些 公 式 自 然 在 微 積 分 中 有 用 , 例 如 應 用 (* ) 代 以

A

=

B

=

x

得 出

x C

x dx

x

xdx = + = + +

cos

2

2 1(cos 2 1 ) 1 4 sin 2 2

。 不 過 這 三 組 公 式 也 表 現 了 一 種 數 學 思 維 , 就 是 對 於 某 些 函 數 , 與

k(x + y) = kx + ky 和

dx dy dx y dx dx x

d ( + ) = +

等 不 同 , 沒 有 可 加 性

f ( x + y ) ≠ f ( x ) + f ( y )

)。其 實 先 前 已 遇 過 了,如( a + b )2 ≠ a2 +

b

2

a

+

b

a

+

b

但 又 要 把 它 「 拆 開 」。 第 一 組 的 作 用 就 是 把

sin( A + B )

一 類 式 子 拆 開 來 。 此 外 , 三 組 公 式 實 質 上 是 在 不 同 的 形 式(form)間 轉 來 轉 去。其 他 公 式( 如

sin 2 A

cos 2 A

等 ) 都 可 以 有 這 種 理 解 。

相 關 網 站 : 三 角 函 數

http://webcai.math.fcu.edu.tw/course/trig.htm

(18)

6. e的簡述

e、指 數 函 數( exponential function)和 自 然 對 數(natural logarithm)

e ( Euler number) 對 中 學 生 而 言 , 是 一 個 既 神 秘 , 又 奇 妙

的 實 數 。 它 之 所 以 神 秘 源 於 它 的 定 義 ; 它 之 所 以 奇 妙 , 來 自 以 它 為 底 (base) 所 定 義 的 指 數 函 數 , 以 及 它 相 應 的 逆 函 數

(inverse function) 自 然 對 數 在 物 理 世 界 中 的 種 種 應 用 。

e 的 引 入

可 以 透 過 複 利 的 計 算 公 式 來 引 入

e:

nt

n P r

S

⎜ ⎞

⎝⎛ +

= 1

此 處

P 是 本 金, S 是 本 利 和,n 是 期 數,而 r 及 t 則 分 別 代

表 利 率 和 時 期 。 眾 所 周 知 , 當

n 增 加 時 , S 將 會 變 大 。 有 趣

的 問 題 是 : 當

n 無 窮 地 遞 增 時 , S 將 會 如 何 變 化 ? 為 使 討 論

更 清 晰 明 確 , 取

r = t = P = 1

, 則 問 題 轉 變 為 討 論 極 限

n

n

n

⎜ ⎞

⎝⎛ +

1 1 lim

是 否 存 在 。 答 案 是 肯 定 的 , 它 的 值 就 是

e

=2.718281828L。 要 證 明 極 限 的 存 在 性 , 我 們 可 確 立 :

(i) 序 列( sequence)

n

n

n

T

⎜ ⎞

⎝⎛ +

= 1

1 是 嚴 格 單 調 上 升(strictly

monotonic increasing)的,即 1

1 1 1 1 1

+

⎟⎠

⎜ ⎞

⎛ + +

⎟ <

⎜ ⎞

⎝⎛ + n n n

n ,n 為

自 然 數 ;

(19)

( ii)

T 是 有 界 的,事 實 上,

n 2≤

T

n是 明 顯 的。容 易 由 幾 何 級 數 的 估 值 證 明 對 所 有 自 然 數

nT

n ≤3成 立。應 用 實 數 序 列 的 單 調 收 斂 定 理 (monotone convergence theorem): 單 調 上 升 /下 降 的 實 數 序 列 收 斂

該 序 列 為 有 界 序 列 , 知 極 限

n

n

n

⎜ ⎞

⎝⎛ +

1 1

lim 存 在 , 故

e 為 一 有 精

確 意 義 的 數 值 記 號 。 此 外 , 還 可 以 考 慮 序 列

! 1

! 3 1

! 2 1

! 1 1 1

S

n = + + + +L

n

n 為 自 然 數 , 並 證 明 :

n n

n

T

n

S

e

=lim =lim 10

e 的 重 要 性 質

(1) 1 3

1 lim

2 ⎟ <

⎜ ⎞

⎝⎛ +

=

<

n

n

n

e

(2)

e 是 無 理 數( irrational number),即 不 能 將 e 寫 成 q p

的 形 式 , 其 中

p , 為 整 數 , q q

≠0

(3)

e 是 超 越 數( transcendental number),即 e 不 是 任 何

一 個 以 有 理 數 為 係 數 的 多 項 式 的 根

應 用 序 列

S 與 e 的 誤 差 估 計 , 可 為 ( 2) 給 出 一 個 漂 亮 的

n

10 雖然証明是標準的,卻並不容易,直接比較可知TnSn,難的一步是利用 二項定理於Tn, n遠大於k,並看出:

1, 1 1

!1 1 1 2 1 1

! 3 1 1 1

! 2 1

! 1 1 1

1 1 1 1

! 1 1 1

1 1

! 1 1 2 1 1

! 3 1 1 1

! 2 1

! 1 1 1 1 1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n k n k n n n

n n n n n k n k n n n C n

T n i

i n i n

L L

L L

L L

再取n,推出 Sk

e + + + +k =

! 1

! 2 1

! 1

1 1 L 。歸納上述結果,得TkSk e, 再於上式,應用夾逼定理(squeezing theorem),使k → ∞ 即可得預期結果。

(20)

證 明11。( 3) 的 證 明 較 艱 深 ! 不 屬 於 一 般 的 中 學 課 題 。 指 數 函 數

e

x的 定 義 及 性 質

要 講 解 以

e 為 底 又 或 是 以 一 般 正 實 數 為 底 的 指 數 函 數,是

一 個 頗 令 高 中 老 師 頭 痛 的 問 題 。 要 講 解

e , 首 先 要 定 義

x

e ,

x 難 題 立 即 湧 現 :

(I) 當

r 為 有 理 數 時 , e 的 意 義 是 熟 知 的 , 但 當 x 是

r 無 理 數 時 , 怎 樣 賦 予

e 一 個 合 理 的 定 義 ?

x 想 不 通 往 往 要 翻 書 求 救,誰 不 知 在 那 些「 高 等 數

學 」書 中,定 義 以

e 為 底 的 指 數 函 數 e R

x: →(0,∞) 時 , 往 往 會 參 照 引 入

e 的 方 法 , 對 實 數 x 定 義 e

x 為 :

(II)

n n

x

n

e x

⎜ ⎞

⎝⎛ +

=lim 1 , 或

(III)

∑ ∑

=

=

=

=

0

0 ! !

lim

k n k k

k n

x

k x k

e x

用 這 些 定 義 來 講 解 , 恐 怕 有 點 難 度 。 例 如 , 要 理 解

e 時 ,學

2 生 如 何 去 算

n

n

n

e

⎟⎟⎠

⎜⎜ ⎞

⎛ +

=

1 2

2 lim 或

( )

=0 ! 2

k k

k

? 另 外 , 這 樣 的 定 義 , 會 否 與 一 般 考 慮

e ( r 為 有 理 數 ) 時 所 用 的 定 義 一 致 ?

r

(IV) 即 使 老 師 定 義 了

e ,接 下 來 要 問 的,將 是 如 何 說

x 服 初 學 者 下 列 有 關 實 數 的 指 數 定 律 仍 然 成 立 :

11 參閱復旦大學《數學分析》編寫組(1967)。《數學分析.上冊》。香港:商

務印書局。(頁68-69)。

(21)

(1)

e

x

e

y

= e

x+y 及 (2) x x

e

=

e

1 , 其 中

x 與 y 為 實 數 。

在 附 錄 一 中,我 們 介 紹 一 種 方 法,在 定 義

e 之 後 以 e

r( 其 中

r 為 有 理 數 ) 去 逼 近 e

x, 從 而 使

e

x有 意 義 , 並 由 此 看 出

e

x

x 的 連 續 函 數 以 及 ( 1) 和 ( 2) 成 立 。

自 然 對 數 ln x 的 定 義 及 性 質

定 義 了 以

e 為 底,單 調 連 續 的 指 數 函 數 y

(

x

)=

e

x :R→(0,∞) 後 , 由 於 它 是 雙 射 的 , 下 一 步 , 便 可 以 考 慮 它 的 逆 函 數 自 然 對 數 函 數 :

x

=

e

y

y

=ln

x

(=loge

x

)。

y

=

e

x一 樣 ,

y

=ln x:(0,∞)→R 也 是 單 調 上 升 的 連 續 函 數 。

x

y

=ln 的 圖 像

可 驗 證 , 對 正 實 數

x , y 及 實 數 α

, 以 下 對 數 定 律 成 立 :

(1) ln

x

+ln

y

=ln(

xy

),

(22)

(2) ⎟⎟⎠

⎜⎜ ⎞

= ⎛

y

y x x

ln ln

ln ,

(3)

α

ln

x

=ln

x

α

至 此,對 一 般 的 指 數 函 數

y

(

x

)=

a

x

x R,

a

>0均 可 以 通 過

a

x =

e

xlna來 定 義,顯 然 它 是 連 續 函 數,且 滿 足 一 般 的 指 數 定 律 。

回 應 指 數 函 數

e 的 定 義 中 的 問 題 (II), 要看 出

x

n n

x

n

e x

⎜ ⎞

⎝⎛ +

=lim 1 ,

x

≠0, 我 們 注 意 到 :

x x n

n n

n n

n

x n x

n n x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1 1 lim

1 lim 1

lim

lim ,

1 1 lim ln 1 1

ln

x x x n

x x n

n

e e e

x n

n x

n

=

=

=

+

+

此 處,我 們 已 應 用 了

e 與

x ln 的 連 續 性,以 及 將 在 附 錄 一 中 證

x

明 :

( ※ )

x

x

x

e

⎜ ⎞

⎝⎛ +

= ±

1 1 lim

要 想 確 切 理 解(III),並 不 容 易,它 牽 涉 到 一 般 的 無 窮 級 數 理 論 , 在 此 不 作 論 述 。 但 引 導 學 生 從

e

=

e

1

⎟⎠

⎜ ⎞

⎛ + + + +

= +∞ !

1

! 3 1

! 2 1

! 1 1 1

lim

n

n L 出 發 去 討 論 lim ( )

lim !

0

x k S

e x

n

n n k

k n

x

=

=

= 的

意 義,卻 是 一 個 極 具 挑 戰 性 的 探 究 活 動。對 一 給 定 的 實 數

x,

(23)

要 高 中 學 生 證 明 ,(i){

S

n(

x

)}n=1是 有 界 序 列 , 並 且(ii)對 足 夠 大 的 正 整 數

N,

{

S

n(

x

)}n≥N是 單 調 上 升 序 列 , 從 而lim

S

n(

x

)

n 存 在 , 是 一 件 非 常 有 意 義 事 !

指 數 及 對 數 函 數 的 微 分

特 別 重 要 的 是

y

=ln

x

的 微 分 性 質 。 對

x

>0應 用 對 數 定 律 ,

y

=ln

x

的 連 續 性 及

e 的 定 義 得 :

)' (ln x

h x h x

h

) ln(

) limln(

0

= +

( 導 數 的 定 義 )

⎟⎠

⎜ ⎞

= ⎛ +

x

h x h

h 1ln

lim0 ( 對 數 的 性 質 (2))

⎟⎠

⎜ ⎞

⎝⎛ +

=

x

h h

h 1ln 1

lim0

h x

h

x

h

x

⎜ ⎞

⎝⎛ +

=1lim ln 1

0 ( 對 數 的 性 質 (3))

⎥⎥

⎥⎥

⎢⎢

⎢⎢

⎟⎟

⎟⎟

⎜⎜

⎜⎜

⎛ +

=

h x

h

h x x

1 1 lim 1ln

0 ( 對 數 的 連 續 性 )

1. 1ln

e x

x

=

= ( 由(※ ,) →±∞

h

x

由 逆 函 數 的 性 質

x

=ln(

e

x),對 所 有 實 數

x 成 立,應 用 鏈 式

法 則 (chain rule) 得 :

dx e d e dx

e d dx

dx

x

x

x ( )

) (

1 )]

1= = [ln( = ,

(24)

指 數 函 數

e 的 微 分 公 式 : 對 所 有 實 數 x,

x

(*) x

e

x

dx e d

( ) =

.

以 一 般 實 數

a

>0為 底 定 義 的 指 數 函 數

a 及 對 數 函 數 的 微 分 便

x 可 推 得 :

x a

x a

x

e e a a

a

)' ( x)' ( )' (ln )

( = ln = ln = ,

x x a

a a x x

e e

a ln

)' 1 ln (ln )' 1 log (log )'

(log = = = 。

以 上 是 一 個 有 關 指 數 及 對 數 函 數 的 微 分 公 式 推 導 的 可 行 途 徑 。 然 而 , 要 推 導(*), 只 要 能 證 明 :

(**) 1 1

lim0 − =

x

e

x

x

便 可 。 細 心 分 析 ,(**)等 價 於 (*)於

x

=0時 成 立 :

0 0

0 1 1 |

lim )|

(

=

= = x − = = x x

x x x

x e e dx

e

d

事 實 上 , 要 確 定(**)⇒ (*), 只 需 注 意 到 : . 1 1

lim ) lim

(

0 0

x h x

h x x h x h x

e h e

e e h

e e dx

e

d

= − = − = ⋅ =

+

此 處 可 看 出(**) 作 為 一 個 基 本 的 極 限 關 係 式 , 它 的 功 用,便 有 如 sin 1

lim0 =

x

x

x 在 推 導 三 角 函 數 的 微 分 公 式 時 所 起 的 作 用 一 樣 , 有 異 曲 同 工 之 妙 ! 但 要 直 接 由 定 義 出 發 來 導 出(**) 卻 絕 非 易 事。鼓 勵 學 生 從

y

=

e

x的 圖 像,動 手 估 算 在

x

=0處 切

線 的 斜 率 , 又 或 是 直 觀 地 考 慮 ...

! 3

! 1 2

3

2 + +

+ +

=

x x

x

e

x , 可 知

− =

x e

x 1

! ...

3

! 1 2

2 + + +

x x

故 當

x

→0, −1 →1

x e

x

是 一 個 「 期 望 」 中

(25)

的 結 果 。 對 他 們 理 解(**)是 非 常 有 幫 助 的 。

還 須 指 出 , 以

e 為 底 的 指 數 函 數 y

=

e

x還 可 被 定 義 為 函 數 )

(x

y

y

= ,它 是 滿 足 微 分 方 程:y ′ = y,且 適 合 初 始 條 件

y

(0)=1 的 唯 一 可 微 函 數

y

=

y

(x)。然 而,這 種 引 入 亦 不 易 為 學 生 所 理 解 。

最 後,指 數 及 對 數 函 數 除 了 以 上 的 引 入 方 法 外,另 一 可 行 的 途 徑 , 是 在 討 論 了 微 積 分 基 本 定 理 (fundamental theorem of calculus) 後 , 再 引 入 自 然 對 數 函 數

y

=ln x:(0,∞)→R:

= x

dt x

1 1

t

ln ,

x

>0,

並 以 其 逆 函 數 來 定 義 指 數 函 數

y

=

e

x :R→(0,∞), 其 優 點 是 不 用 以 極 限 來 定 義 冪 函 數 , 且 容 易 導 出 微 分 及 種 種 特 性 , 詳 情 可 參 閱 附 錄 二 。

總 的 來 說,引 入 指 數 和 對 數 函 數,附 錄 一 介 紹 的 方 法 雖 然 有 點 繁 複 , 但 能 緊 扣 學 生 的 經 驗 , 易 於 為 學 生 所 接 受 。 附 錄 二 所 討 論 的 方 法 則 比 較 抽 象 , 雖 然 手 法 很 乾 淨 利 落 , 但 微 積 分 基 本 定 理 是 關 鍵 的 一 步 , 學 生 並 不 容 易 掌 握 當 中 真 義 ! 至 於 利 用 無 窮 級 數 作 引 入 , 則 最 為 困 難 , 主 要 是 中 學 生 對 無 窮 級 數 的 認 識 不 足 , 故 不 建 議 採 用 。 當 然 , 教 師 還 有 很 多 「 變 招 」與「 方 法 」。這 裏 並 沒 有 提 及, 建 議 採 用 與 否, 最 重 要 的 是 看 教 師 能 否 讓 學 生 理 解 當 中 的 數 學 內 涵 , 並 自 圓 其 說 。

對 於 指 數 函 數

y

=

e

x

y

=ln

x

在 複 利 計 算 、 人 口 增 長 及 放 射 衰 變 中 的 應 用 , 均 是 熟 知 的 標 準 課 題 , 在 此 不 贅 。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在 應 用 函 數 模 型 :

y

=

kx

n

y

=

ka

x於 實 際 情 况 時,往 往 需 要 以 實 驗 的 方 法,從 搜 集 得 來 有 關 的

x 及 y 數

據 , 決 定

k 及 n (前 者 ), 或 k 及 a (後 者 )的 數 值 。 這 都 可 以 通 過

(26)

指 數 的 變 換 進 行。前 者,在 兩 方 取 自 然 對 數( 設:

y

,

x

,

k

>0, 否 則 , 可 應 用 如 (−

y

)=(−

k

)

x

n 的 方 式 再 取 對 數 ) , 得

k x n kx

y

ln( n) ln ln

ln = = + , 這 是(ln

x

, ln

y

)平 面 上 以

n 為 斜 率 , k

ln 為 y 軸 截 距 的 直 線 方 程 , 由 (

x

,

y

)可 知 (ln

x

, ln

y

), 再 由 數 據 決 定

n 及

ln 的 數 值 , 亦 即 n 及 k 的 數 值 。 同 理

k

( 設 :

a

,

k

>0 ,

a

≠1), 在 後 者 兩 方 取 自 然 對 數 , 得

k

x a ka

y

ln( x) (ln ) ln

ln = = + , 這 是(

x

,ln

y

)平 面 上 以ln 為 斜 率 ,

a k

ln 為 y 軸 截 距 的 直 線 方 程,由( y

x

, )知(

x

,ln

y

),再 由 數 據 決 定

a

ln 及ln 的 數 值,亦 即 a 及 k 的 數 值。因 為 我 們 對 尋 找 通 過 數

k

據 的 「 最 佳 直 線 」 方 程 , 所 知 甚 多 , 故 以 上 的 方 法 , 對 實 際 的 應 用 , 甚 具 價 值 。 學 生 熟 習 這 種 確 定 數 學 模 型 中 參 數 的 技 巧 , 對 日 後 的 發 展 , 十 分 重 要 。

相 關 網 站 :

e 的 簡 述

http://episte.math.ntu.edu.tw/entries/en_e/index.html

(27)

7. 極限

極 限 的 引 入 通 常 有 三 個 方 向,

lim f ( x )

x±∞

lim f ( x )

x→an

n

a

lim

。 由 於 學 生 大 部 份 曾 接 觸 的 函 數 均 是 連 續,故 此 除 非 引 用 很「 怪 誕 」的 函 數( 如

x x

y 1

= sin

之 類 ),否 則

lim f ( x )

x→a 均 是

f (a )

。故 此

lim f ( x )

x→a 引 入 極 限 比 較 突 兀 。 先 以

lim f ( x )

x 引 入 極 限 的 概 念 。 再 轉 到

lim f ( x )

x→a , 然 後 再 引 進 連 續 的 定 義 可 能 比 較 自 然 。 我 們 可 以 利 用 「 最 終 趨 勢 」(eventually tendency)的 觀 念 指 出 若

l x

x

f =

( )

lim

f (x )

,當

x

足 夠 大 時,會「 縮 進 」

l

的 左 近( 隣 域 ),

而 這 些 不 受 前 面 的 數 值 影 響( 若 以

a

n而 言,那 怕 你 改 動 前 1000 個

a

n, 也 不 會 影 響 其 極 限 )。

1 2 3 4 5 6 7 8 x y

l

an n 2 1 1

=

改動前面數值不會影響極限

(28)

至 於

x

sgn(x )

等 之 引 入,自 然 是 要 利 用 非 連 續 函 數 的「 非 常 例 子 」 建 構 連 續 的 概 念 。 雖 然 在 數 量 上 , 非 連 續 函 數 比 連 續 函 數 多 得 多 , 但 對 於 學 生 而 言 , 曾 經 接 觸 到 的 非 連 續 函 數 可 以 說 是 絕 無 僅 有。故 此 引 入

x

sgn(x )

等 可 能 會 有 人 工 化 之 嫌 。 我 們 也 許 轉 一 個 彎 , 先 看 看 如 果 是 非 連 續 會 出 現 甚 麼 情 況 , 可 以 是 「 有 洞 」( 所 謂 「 可 取 代 的 不 連 續 」 -replaceable discontinuity :

lim f ( x ) lim f ( x )

a x a

x +

=

但 不 等 於

f

(a) );「 落 差 」

(jump:

lim f ( x )

a

x+

lim f ( x )

a

x 均 存 在 但

lim f ( x ) lim f ( x )

a x a

x+

) 或

不 斷 振 盪( 所 謂「 實 質 不 連 續 」─ essential discontinuity:

lim f ( x )

a x +

lim f ( x )

a

x 不 存 在 )。 當 然 我 們 不 必 介 紹 這 些 名 稱 的 分 類 法 , 但 從 這 個 入 手 點 再 引 進

x

sgn(x )

等 可 能 更 合 理 一 點 。

(i)

= ⎩ ⎨ ⎧ +

4 ) 1

( x

x

f 1

1

=

x x

當 當

(ii)

⎩ ⎨ ⎧

= − 2 ) 2 (x

f 1

1

<

x x

當 當

(iii)

⎪⎩

⎪ ⎨

= x x

f 1

sin 0 ) (

0 0

= x x

當 當

老 師 的 其 中 一 個 疑 惑 是 我 們 不 介 紹 極 限 的 嚴 格 定 義 怎 樣

(29)

可 以 推 導 出 各 種 性 質 ? 馮 振 業 與 黃 毅 英12便 提 出,先 以 直 觀 意 念 ( 配 以 圖 像 ) 得 出 一 些 基 本 性 質 的 想 法 如 下 :

k ,

,

l m

∈R, 且

f x l

a

x =

( )

lim 、

g x m

a

x =

( )

lim 均 存 在 , 其 中

a R 或

±∞

=

a

(a)

k k

a

x =

lim

(b) lim

kf

(

x

)

x→a 存 在 , 且 為

kl ;

(c) lim[

f

(

x

)

g

(

x

)]

a

x ±

存 在 , 且 為

l

± ;

m

(d) lim

f

(

x

)

g

(

x

)

a

x

存 在 , 且 為

lm ;

(e) ( ) ) lim (

x g

x f

x→a 存 在,且 為

m

l

,其 中

m

≠0;

(f) 若

l

= 並 在 a 鄰 近 有

m f

(

x

)≤

h

(

x

)≤

g

(

x

), 則

h x l

a

x =

( )

lim

(「 三 文 治 原 理 」);

(g) 對 於 正 有 理 數 a , 1 0 lim =

a

x

x

之 後 便 可 按 照 這 些 基 本 性 質 , 作 出 其 他 推 導 的 運 算 。 相 關 網 站 :

極 限 簡 介

(a) http://www.edp.ust.hk/previous/math/history/5/5_6/5_6_3.htm

(b) http://math.ntut.edu.tw/file/upload/chap1.pdf

(c) http://webcai.math.fcu.edu.tw/calculus/calculus_html/2-2/Limit.htm

(d) http://ind.ntou.edu.tw/~metex/ch2.pdf

12 馮振業、黃毅英(1997)。極限的故事。《課程論壇》7 期,102-105。

直觀意念

嚴格定義

基本性質

後隨運算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Salas, Hille, Etgen Calculus: One and Several Variables Copyright 2007 © John Wiley &amp; Sons, Inc.. All

Salas, Hille, Etgen Calculus: One and Several Variables Copyright 2007 © John Wiley &amp; Sons, Inc..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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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選修 C.學習領導模組者,請以「有效學習策略」為主題,規劃 1 份教學 活化與課程創新之教學方案(請以整個單元撰寫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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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員高中(職)一年級由合作學校安排日間接受 學校教育課程,高中(職)二年級安排日間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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