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旅客消費調查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旅客消費調查"

Copied!
7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統計暨普查局

旅客消費調查

二零零四年第二季

二號刊

二零零四年第二季的旅客人均消費為1,517元,與 去 年 同 期 受 鄰 近 地 區 非 典 型 肺 炎 影 響 時 的 數 值 相 比 , 升 幅 為 4 5 % , 較 今 年 首 季 的 1 , 4 9 7 元 則 微 升 1 % 。 其中以 中國大陸旅客的消費最高,達2,820元。留宿旅客及不過夜旅客的人均消費分別為1,971元及 470元,較去年同季上升54%及29%。

按入境渠道計算,經海路、陸路及空路入境旅客的人均消費分別為1,275元、1,291元及 4,520元,較去年同期上升26%、42%及82%。至於海路、陸路及空路三個渠道均以中國大陸旅 客的人均消費最高,分別為2,312元、2,013元及5,681元。

表 一 : 按 原 居 地 統 計 的 旅 客 人 均 消 費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四年第二季

第二季 第二季 海路 陸路 空路

原 居 地

澳門元

變動率

(%) 澳門元

總 數 1 048 1 517 45 1 275 1 291 4 520 中 國 大 陸 1 840 2 820 53 2 312 2 013 5 681

香 港 896 894 o 919 517 ~

台 灣 646 1 109 72 1 169 378 1 557

日 本 ~ 727 .. 727 ~ ~

東 南 亞 ~ 941 .. 824 ~ 1 360

歐 洲 ~ 287 .. 287 ~ ~

美 洲 1 384 816 -41 816 ~ ~

大 洋 洲 ~ 327 .. 327 ~ ~

人均非購物及購物消費

旅客用於非購物的人均消費為843元,較去年第二季上升18%;以飲食消費最高,其次 為住宿,分別佔非購物消費40%及36%。

另一方面,旅客用於購物的人均消費為674元,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104%;當中用於購 買“中式食品、糖果及食物”和 “衣服及布料”之消費最高,分別佔購物消費27%及21%。

雖然博彩消費並不包括在旅客的人均消費內,但在二零零四年第二季被訪旅客中,約 51%表示曾在本澳進行博彩活動。

官 方 統 計 。 倘 刊 登 此 等 資 料 , 須 指 出 資 料 來 源 。 統 計 暨 普 查 局 ,澳 門 宋 玉 生 廣 場 411─417 號 皇 朝 廣 場 17 樓

電 話 : 3995311 圖文傳真 ﹕307825 二 零 零 四年 八月 編 制

電 子 郵 件 地 址 : info@dsec.gov.mo 網 頁 地 址 ﹕http://www.dsec.gov.mo

(2)

表 二 : 旅 客 消 費 項 目a

二零零三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四年第二季

第二季 第二季 海路 陸路 空路

消 費 項 目

澳門元

變動率

(%) 澳門元

人 均 消 費 1 048 1 517 45 1 275 1 291 4 520 非 購 物 消 費 717 843 18 747 681 2 137 住 宿 235 303 29 246 236 1 029

飲 食 299 335 12 298 258 853

本 地 交 通 費 48 49 2 44 49 98

離 澳 交 通 費b 113 125 11 135 104 39 娛 樂 及 其 他 22 32 45 24 33 120 購 物 消 費 331 674 104 528 610 2 383

衣 服 及 布 料 59 140 137 112 93 521 珠 寶 及 手 錶 35 113 223 77 109 522 中 式 食 品 、 糖 果 及 食 物 156 183 17 189 137 179 化 妝 品 及 香 水 14 72 414 52 76 294

其 他 67 165 146 98 195 868

由於小數進位關係,各小項之和與總數可能出現差異

a 不包括博彩消費

b 不包括機票費用

圖 一 : 按 原 居 地 統 計 之 旅 客 人 均 購 物 消 費

中國大陸 香港 台灣 美洲

0 200 400 600 800 1 000 1 200 1 400 1 600 1 800 2 000

二零零三年第二季 二零零四年第二季 澳門元

中國大陸旅客用於購物的消費比重較高,佔57%。而香港及台灣旅客均以非購物為主,

分別佔人均消費的75%及70%。

在購物項目當中, “衣服及布料”的消費佔中國大陸旅客人均購物消費的25%。香港及台 灣旅客方面, “中式食品、糖果及食物”則佔其購物消費的79%及45%。

旅客消費調查 二零零四年第二季 統計暨普查局 二號刊

(3)

圖 二 : 按 原 居 地 統 計 之 旅 客 人 均 消 費 結 構

日均消費

今年第二季旅客日均消費為1,358元,較去年同期上升48%。以中國大陸旅客的日均消費 最高,為2,110元。

海路、陸路及空路入境旅客的日均消費為1,242元,1,251元及2,017元,較去年第二季分 別上升38%,37%及67%。

逗留時間

旅客在本澳平均逗留1.1日,留宿旅客及不過夜旅客的平均逗留時間分別為1.5日及0.2 日,三者均與去年同期相若;其中來自中國大陸、香港及東南亞的旅客傾向於在本澳逗留 一晚或以上。

表 三 : 旅 客 平 均 逗 留 時 間

留宿時間

旅客種類 二零零三年

第二季

二零零四年 第二季

差異

旅客 1.1 1.1 -

留宿旅客 1.5 1.5 -

不過夜旅客 0.2 0.2 -

二號刊 統計暨普查局 二零零四年第二季 旅客消費調查

澳門元

0 500 1 000 1 500 2 000 2 500 3 000

中國大陸 香 港 台 灣 日本 東南亞 歐洲 美洲 大洋洲 非購物消費 購物消費

(4)

旅客特徵

在旅客來澳主要目的方面,以度假為主的佔71%;以商務為主的佔13%;以探訪親友及 博彩為主的分別佔9%及4%。

圖三:旅客來澳主要目的

按旅客的職業統計,約27%為“公營或私人機構的領導或管理人員 ”,而“文員”及 “技術 人員及輔助專業人員” 則分別佔24%及11%;另有18%是屬於無職業人士,如:主婦、學 生、失業或退休人士。

旅客對本澳的評價

所有被訪旅客對本澳的環境衛生及觀光點均作出評價,其中對環境衛生的滿意程度最 高,59%的旅客表示滿意。

在曾使用有關服務及設施中,69%被訪旅客在購物時對本澳商店提供的服務感到滿意;

在公共交通設施方面,表示滿意的旅客有68%;而對酒店、餐廳及食肆服務感到滿意的被 訪旅客有65%。此外,62%的被訪隨團旅客表示滿意旅行社所提供之服務。

另一方面,有7%的被訪旅客認為旅行社所提供之服務需加以改善。

表 四 : 旅 客 對 曾 使 用 的 服 務 或 設 施 之 評 價

%

服務/設施 滿意 一般 須改善 沒有意見

旅行社 62 24 7 6

酒店 65 30 4 1

餐廳及食肆 65 31 3 1

商店 69 27 2 2

公共交通 68 26 5 2

由於小數進位關係,百分率之和可能不等於100%。

旅客消費調查 二零零四年第二季 統計暨普查局 二號刊

度假 71%

其他 3%

商務 13%

博彩 4%

探訪親友 9%

(5)

統計方法

旅客消費調查是由調查員每天到各口岸向離境旅客抽樣進行訪問,收集他們在逗留本澳 期間的消費,但不包括博彩方面的支出。為方便資料收集工作,使用的問卷分為中、葡、

英、日四種文字版本。

抽樣方法

由於各離境口岸的旅客流量大,不能對每位旅客進行訪問,只會揀選部份旅客作為統計 對象。旅客消費調查是按系統抽樣進行,抽樣對象包括所有留宿及不過夜旅客。

表 五 : 抽 樣 誤 差

澳門元

旅客 留宿旅客 不過夜旅客

入境方式 二零零三年

第二季

二零零四年 第二季

二零零三年 第二季

二零零四年 第二季

二零零三年 第二季

二零零四年 第二季

人均消費

21.5 43.7 26.7 59.8 9.0 11.9

經海路 20.2 34.9 24.4 48.1 10.4 13.4 經陸路 74.8 100.0 119.6 143.0 14.1 18.3 經空路 277.6 367.8 301.4 388.2 19.6 25.9 非購物消費

11.5 16.0 13.6 20.5 5.0 3.8

經海路 11.5 12.4 13.2 15.2 5.8 4.2 經陸路 26.4 42.2 37.7 57.6 8.2 7.8 經空路 138.2 127.4 144.2 131.9 11.8 9.1 購物消費

15.8 35.2 20.8 49.5 7.0 11.7

經海路 14.8 29.0 18.9 41.5 8.4 13.3 經陸路 61.9 78.0 106.9 118.6 11.0 16.7 經空路 206.8 309.5 237.7 331.7 12.1 24.7 二號刊 統計暨普查局 二零零四年第二季 旅客消費調查

(6)

概念

旅客:

指任何到訪慣常活動地區外的地方,且連續逗留時間少於十二個月的人士。旅客之到訪目 的並非在該地參與任何有償活動。

旅客類別:

甲)留宿旅客:

指在旅遊地區內的私人或集體居住場所最少留宿一夜之旅客a。 此外,我們還加入兩項準則,即:

(1) 該旅客必須在本澳逗留多於24小時或;

(2) 儘管在本澳停留少於24小時和未有在本澳留宿,但已在酒店或同類場所有 住宿安排者亦包括在此類別內。

乙)不過夜旅客(即日旅客)a

指並未在旅遊地區內的任何私人或集體居住場所過夜之旅客。

符號

.. 不適用

~ 沒有數字

- 絕對數值為零

% 百分比

o 結果數字少於所採用單位半數

a 此概念來源於世界旅遊組織, Concepts, Definitions and Classifications for Tourism Statistics 1995。

旅客消費調查 二零零四年第二季 統計暨普查局 二號刊

(7)

以下統計表可在本局網頁下載

表一: 按原居地統計的被訪旅客特徵

表二: 按原居地統計的被訪旅客平均逗留時間 表三: 按原居地統計的被訪旅客人均消費

表四: 按原居地統計的被訪旅客人均非購物消費 表五: 按原居地統計的被訪旅客人均購物消費 表六: 按原居地統計的被訪旅客日均消費

表七: 按原居地及消費類別統計的被訪旅客人均消費 表八: 按原居地及消費類別統計的被訪旅客人均購物消費 表九: 按原居地統計的被訪旅客其他特徵

表十: 按原居地統計的被訪旅客職業

表十一:按原居地及消費類別統計的被訪旅客人均消費抽樣誤差 表十二:按原居地及消費類別統計的被訪旅客人均購物消費抽樣誤差 表十三:被訪旅客對澳門一般價格的評價

表十四:被訪旅客對旅行社服務的評價 表十五:被訪旅客對飲食服務的評價 表十六:被訪旅客對住宿服務的評價 表十七:被訪旅客對購物服務的評價 表十八:被訪旅客對公共交通服務的評價 表十九:被訪旅客對環境衛生的評價 表二十:被訪旅客對觀光點的評價

二號刊 統計暨普查局 二零零四年第二季 旅客消費調查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表十四:被訪旅客對旅行社服務的評價 表十五:被訪旅客對飲食服務的評價

表十四:被訪旅客對旅行社服務的評價 表十五:被訪旅客對飲食服務的評價

a 此概念來源於世界旅遊組織, Concepts, Definitions and Classifications for Tourism Statistics

a 概念源自世界旅遊組織,Concepts, Definitions and Classifications for Tourism Statistics

16- 被訪旅客對購物服務的評價 17- 被訪旅客對公共交通服務的評價 18- 被訪旅客對環境衛生的評價 19- 被訪旅客對觀光點的評價. 20-

16- 被訪旅客對購物服務的評價 17- 被訪旅客對公共交通服務的評價 18- 被訪旅客對環境衛生的評價 19- 被訪旅客對觀光點的評價. 20-

16- 被訪旅客對購物服務的評價 17- 被訪旅客對公共交通服務的評價 18- 被訪旅客對環境衛生的評價 19- 被訪旅客對觀光點的評價. 20-

所有被訪旅客對本澳的環境衛生及觀光點均有作出評價,今年第3季的旅客對環境衛生的 滿意程度較高,有73%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