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榮民總醫院契約(含定期)藥師徵才公告 徵才單位 臺中榮民總醫院 藥學部
職 稱 契約(含定期)藥師
名 額 4 人(得依需要列備取數名,儲備期限 6 個月) 上網期間 民國 111 年 07 月 26 日至民國 111 年 08 月 07 日
資格條件
須同時具備 1 至 2 項條件:
1、國內、外大學藥學系畢業並具有藥師證書(應屆畢業生剛完成國家考試 合格,惟尚未取得藥師證書者,先甄試,合格後得以契約實習藥師任用,
待取得藥師證書後再轉任契約藥師。)
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至身心障礙 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3、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有就業弱勢身份者,加總分百分之五,惟須經本 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工作項目
1、藥事作業,得視業務需求,輪派門、急診及住院等藥事工作;如業務需 要須配合輪值三班或假日值班。
2、定期契約藥師職缺總計 3 員,為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間分別自實際僱 用日起至 112 年 03 月 27 日止、112 年 03 月 02 日止及 113 年 04 月 19 日止,如被代理人提前復職,將於同日終止勞動契約。
薪資範圍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111 年 1 月 7 日輔人字第 1100087200 號函 核定之『契約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
工作地點 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 1650 號本院藥學部 考試地點 藥學部辦公室會議室(門診大樓後棟 1 樓)
甄試項目 1、筆試(50%)2、口試(50%)
甄試時程
1、報名日期:111 年 07 月 26 起至 111 年 08 月 07 日 17:30 截止收件(以 電子資料傳送紀錄時間為憑)。
2、筆試日期:日期、時間另行通知。
3、口試日期:日期、時間另行通知。
聯絡方式
1、請下載報名表後填寫完成,於截止日前將報名表電子檔,連同檢附資料(畢 業證書、國民身分證、考試及格證書及藥師證書等相關文件之清晰掃描 檔或照相圖檔),E-mail 至承辦人電子信箱(夾帶掃描或照相文件附檔)。
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
2、經審查符合報考資格者,會先行回復完成報名程序,待報名截止後另行 通知參加甄試。
3、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 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4、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與本公告相同職稱 出缺,則依序遞補。
5、聯 絡 人:莫蕙嘉、李岱樺
聯絡電話:04-23592525 轉 4601, 4602;傳真電話:04-23741228 郵寄地址:40705 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 1650 號 藥學部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