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變身造型創意大賽簡章
一、競賽目的:鼓勵國中小學生藉由參與比賽,瞭解如何正確使用塑膠食品容器具及認識標示,發揮個人 創意,讓生活與創意結合。
二、參賽資格:台中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生。依參賽者身分區分為「國中組」與「國小組」共四組,參 賽作品將分組評選。國中組(不分年級)、國小組(依年級分:高年級組、中年級組及低 年級組)。以送件時年級為主,參賽件數每人以一件為限。
三、競賽主題:作品主題造型不拘,需以創意為主,並以塑膠食品容器具產品為主體,結合標示(材質及 溫度為必要呈現之內容),且不得違反善良風俗。
四、參賽素材:主要取材來自日常生活常用的塑膠食品容器具,包括:水壺、保鮮盒、奶瓶、塑膠杯、保 特瓶、吸管、餐盒、碗、盤、碟等,或其他因作品組裝所須之相關素材等。
五、活動時程
(一)報名截止日:103 年 7 月 31 日(星期四) 23:59。
(二)收件截止日:103 年 9 月 20 日(星期六) 17:00,以收件時間為憑。
(三)評選結果公告:103 年 9 月 30 日(星期二)
(四)頒獎典禮:103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三)(若遇學校重要考試,改期並另行通知)
※ 主辦單位有保留日期變更之權利
六、報名方式:報名免費。凡報名繳交作品者,均可獲得一份小禮物。
請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報名,報名後請來電確認是否成功。內容詳見報名表。
傳真:04-23508014;電子郵件:llm@pidc.org.tw;wsl@pidc.org.tw。
七、繳交方式:親送、郵寄或至現場組裝。
現場組裝時間:自 103 年 9 月 8(星期一)日至 9 月 19 日(星期五),含假日,9 點至 16 點。
地點:408 臺中市工業區三十八路 193 號,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之「塑膠變身造型創意 大賽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八、評審方式:
(一)由執行單位邀請國內相關學者專家,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
(二)評審結果預定 103 年 9 月 30 日於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網公布(www.pidc.org.tw)。
九、評選標準
項目 評選標準 評選說明 權重
主題性
。作品是否符合主題,準確表達 主題內容及涵義。
。作品是否能引起共鳴。
。作品是否以塑膠食品容器具產品為主體,結 合標示。
。標示內容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範。
40%
創意性 。作品是否富有創意,別出心裁、
令人耳目一新 作品是否具備原創性與突破性。 30%
造型性
。作品是否完整,色彩飽和度是 否鮮艷豐滿、層次分明具感染 力 。
作品整體是否有完整視覺美感,具有可看性。 30%
十、獎勵內容:共分四組 (一)國中組:
1、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8,000 元、得獎作品個人化郵票一張(A4)及獎狀 1 紙。
2、銀獎 2 名:各獎金新台幣 5,000 元、得獎作品個人化郵票一張(A4)及獎狀 1 紙。
3、銅獎 3 名:各獎金新台幣 3,000 元、得獎作品個人化郵票一張(A4)及獎狀 1 紙。
(二)國小組(各年級組獎勵如下):
1、中年級組及高年級組
(1)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得獎作品個人化郵票一張(A4)及獎狀 1 紙。
(2)銀獎 2 名:各獎金新台幣 3,000 元、得獎作品個人化化郵票一張(A4)及獎狀 1 紙。
(3)銅獎 3 名:各獎金新台幣 1,000 元、得獎作品個人化郵票一張(A4)及獎狀 1 紙。
2、低年級組
(1)金獎 1 名:獎金新台幣 3,000 元、得獎作品個人化郵票一張(A4)及獎狀 1 紙。
(2)銀獎 2 名:各獎金新台幣 2,000 元、得獎作品個人化郵票一張(A4)及獎狀 1 紙。
(3)銀獎 3 名:各獎金新台幣 1,000 元、得獎作品個人化郵票一張(A4)及獎狀 1 紙。
十一、注意事項
(一)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二)報名文件及作品之繳交,需於規定期限前送達指定地址。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主辦及執 行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三)參賽作品於寄(送)時,請參賽者自行妥善包裝。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主辦及執行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
若因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四)參賽者因參與本競賽所產生之相關費用,均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五)為考量評審公正性,所有繳交作品之正面,除可標示作品名稱與報名編號外,不得以任何形式或記號,顯示如 參賽者姓名、學校等,不合乎此規定者,主辦及執行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六)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七)評審結果視參賽作品之水準議定,必要時以從缺辦理。
(八)得獎之參賽者,將獲邀出席主辦及執行單位舉辦之頒獎典禮及成果發表會。
(九)依稅法規定,所得獎金將依法扣繳, 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 者,執行單位先代得獎者扣繳 10% 稅額,外 籍人士得獎者扣繳 20%稅額。
(十)得獎獎金將於頒獎典禮上發放。
(十一)本工作小組為辦理競賽之需求,必須取得您的個人資料。在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工作小組 將依法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
(十二)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充分瞭解此競賽規則中各條款,並同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十三)主辦及執行單位有調整本辦法內容及保留日期變更之權利,最新消息請以活動網站公告為主。
十二、智慧財產權說明
(一)得獎參賽作品之所有權及相關智慧財產權歸屬主辦及執行單位所有,未經同意,不得擅自抄襲、仿冒、複製。
(二)所有參賽作品必須保證絕無抄襲仿冒之情事,且於報名前未曾於類似競賽中獲獎。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 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獲獎,得追回獎金及其他獎項。
(三)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 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該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四)參賽作品須為自己創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證者,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獲獎,得追 回獎金及其他獎項。
(五)因宣傳需要,主辦及執行單位基於非營利之目的得直接行使得獎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之權利,包括但不限於 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上映及公開展示之權利。除著作人不同意並以書面告知,主辦及執行單位行 使得獎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時,應一併表示著作人之姓名,入選者應配合參與相關活動及提供相關圖片與資 料。
十三、聯絡方式
塑膠中心-塑膠變身造型創意大賽工作小組
電話:(04) 23595900 分機 214 林小姐 或 602 巫小姐 (星期一~星期五 8:00~17:00) E-mail:llm@pidc.org.tw/wsl@pidc.org.tw
地址:408 臺中市工業區三十八路 193 號,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 十四、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 食品藥物管理署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 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
協辦單位:臺中市政府 教育局、臺中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