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私立啟英高級中學 104 學年度發展及改進原住民技職教育─北 區原住民輔導中心原住民族樂舞暨族語文化教育成果聯展實施計畫 壹、 目的:
一、促進原住民高中學生對原住民族樂舞及族語文化的認識。
二、透過本聯展活動,藉以由下往上紮根族群樂舞及加強語言文化復振。
三、凝聚原住民學生及原住民社團向心力、團結力,並在聯展過程中促進校際交流的 機會。
貳、 計畫期程:
105 年 3 月 1 日至 105 年 7 月 31 日參、 實施時間及流程表:
一、時間: 105 年 5 月 3 日 ( 星期二 )
(註:活動如遇天災並達政府公布之放假標準,則活動順延一星期 ) 二、地點:桃園縣私立啟英高級中學
三、活動流程:
時間 活動內容 備註
0900-1000 報到 ( 參與學校、工作人員、評審、來賓 )
1000-1020 開幕式
1020-1120 族語歌曲競賽
1120-1150 講評頒獎
1150-1300 用餐時間
1300-1500 舞蹈競賽
1500-1520 中場休息 ( 茶敘 )
1520-1600 講評與頒獎
1600-1630 各校交流、留影
1630 賦歸
肆、 實施對象
:一、競賽組別項目:
( 一) 比賽對象資格:竹北區各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在學學生優先、全國各高中職在學學生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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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為單位參賽,報名請提供歷年比賽成果紀錄,主辦單位將擇 12 隊傑出隊伍進行比賽。
(二)比賽分組:
1. 母語歌唱及傳統舞蹈組:
每個團隊補助 30 人為上限 ( 補助膳費和保險費,由主辦單位負責 ) ,如超過人數上限請自 行負擔,另外每團補助交通費10,000 元。 ( 按實際租車費支付,請當日檢附發票核銷) 2. 母語歌唱及創新舞蹈組:
每個團隊補助 30 人為上限 ( 補助膳費和保險費,由主辦單位負責 ) ,如超過人數上限請自行 負擔,另外每團補助交通費 10,000 元。 ( 按實際租車費支付,請當日檢附發票核銷 )
(三) 比賽方式:
※ 服裝、音樂和所需之表演道具請自行準備
(1 ) 族語歌曲競賽: 自選1 首以族語呈現之歌曲,曲風不限,樂器伴奏或卡拉伴奏皆可,
表演時間至多5 分鐘 ( 請注意表演時間,超時每 10 秒將扣 1 分,詳細說明請見評分標 準) ,並於賽前提供歌曲歌詞且加註族語別,否則不予計分。
(2) 舞蹈競賽 : 分傳統和創新兩項競賽,參加隊伍可自行選擇,最終成績分開採計,傳統和創新 分別錄取6 組,表演時間至多 10 分鐘。 ( 請注意表演時間,超時將斟酌扣分,詳細說明 請見評分標準)
二、 報名:
(一)日期:自即日起至 105 年 4 月 8 日(星期五)止。
(二)對象:竹北區各高中職、五專前三年在學學生優先、全國各高中職在學學生並以學校為單位 參賽。
(三)報名方式:附件 1-5,以郵件方式寄回本校,另附件 1-6 請用電子信箱方式寄至承辦人信箱。
(1)郵件地址:32068 桃園市中壢區中園路 447 號 教務處設備組收(郵戳為憑,逾期概不 受理)
(2)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3)承辦人:(03)4523036 轉 213 黃睿楠組長
伍、 參加人數:
約400 人陸、 實施方式
一、將活動相關資訊函文至各校並藉由媒體宣傳手法公告周知。
二、本成果聯展以競賽方式舉行。
★ 評分標準如下:
一、族語歌曲競賽:1.母語30% 2.技巧 25% 3. 臺風25% 4.服裝 20%
二、舞蹈競賽:1.主題及特色 30%
2. 服裝道具 20%
3. 團隊精神 20%
4. 舞蹈技巧 20%
5.臺風10%
※ 分數採計方式 : 1. 超時每 10 秒扣該競賽項目之分數 1 分。
2. 族語歌曲競賽滿分 50 分、舞蹈競賽滿分 5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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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最終族語歌曲競賽和舞蹈競賽成績合併採計之最高分 為優勝隊伍。
★ 獎勵方式如下:
一、母語歌唱及傳統舞蹈組
1. 第一名:獎勵金新臺幣10,000 元,獎狀乙面 2. 第二名:獎勵金新臺幣 7,000 元,獎狀乙面 3. 第三名:獎勵金新臺幣 6,000 元,獎狀乙面 4. 第四名:獎勵金新臺幣 5,000 元,獎狀乙面 2. 第五名:獎勵金新臺幣 4,000 元,獎狀乙面 3. 第六名:獎勵金新臺幣 3,000 元,獎狀乙面
二、母語歌唱及創新舞蹈組
1. 第一名:獎勵金新臺幣10,000 元,獎狀乙面 2. 第二名:獎勵金新臺幣 7,000 元,獎狀乙面 3. 第三名:獎勵金新臺幣 6,000 元,獎狀乙面 4. 第四名:獎勵金新臺幣 5,000 元,獎狀乙面 2. 第五名:獎勵金新臺幣 4,000 元,獎狀乙面 3. 第六名:獎勵金新臺幣 3,000 元,獎狀乙面
三、主辦單位有視參賽隊伍數調整賽程之權利。若有異動,將會在比賽前書面通知各 參賽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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