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
【廣電系-附件四】
國 立 臺 灣 藝 術 大 學 108 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
【廣播電視學系-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注意事項】
一、繳交資料:收件截止日 108 年 4 月 8 日(含)前,以郵戳為憑。
(一)學歷(力)證件影本:除持國外、香港澳門地區、大陸地區學歷,或以同等學力第 6 條或第 7 條報考者須繳交學歷(力)證件備審外,其餘一般學歷考生(含應屆畢業生) 一律免繳。
(二)審查資料:上傳審查資料至大學甄選委員會,網址https://www.caac.ccu.edu.tw 。 上傳截止時間:108 年 4 月 8 日下午 9 時止。
(三)指定項目甄試費用:新台幣 1,500 元整【請儘早完成繳費,完成繳費後,方可系統列 印相關表件資料。】
※ 一律以ATM 自動櫃員機或至銀行(郵局)櫃台方式繳費,恕不受理其他繳費方式,繳費 請於108 年 4 月 8 日下午 3 時前完成。
※ 考生個人專屬14 碼繳費帳號,請詳閱甄試通知單上所附資料或至本校網路招生系統 查詢,網址http://uaap.ntua.edu.tw/enroll/ 。
※ 低收入戶考生,甄試費用全免;中低收入戶考生,甄試費用優待減免十分之六。
二、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一)甄試日期:108 年4 月 20 日(星期 六 )
(二)甄試時間:預定時間上午 08:30~下午 05:00
(考生確切甄試時間、試場地點請於108 年 4 月 15 日最晚下午 4 時起,可至校網最新消 息查詢,校網址:http://www.ntua.edu.tw)
(三)甄試項目:審查資料、即席演講、專長陳述及成果作品
(四)甄試預定地點:影音藝術大樓508 會議室
(五)其他注意事項:
1. 甄試當日,考生請同時攜帶「第二階段甄試通知單」及「身分證件」正本(國民身分 證、駕照、健保卡、護照等貼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有效證件正本)應試。
2. 確切甄試時間及試場地點於 108 年 4 月 15 日最晚下午 4 時起,公告於校大門口及校 網(http://www.ntua.edu.tw)最新消息。
3. 考生請務必於公告規定時間、地點完成報到,並按時參加甄試。考生報到後請在休息 室準備應考,勿擅自走動或與試務人員交談。
4. 考生請依試務人員指示,每位考生以 10 分鐘為限,依序參加即席演講、專長陳述及 成果作品播放及Q&A。
5. 考生於考試時間開始前 10 分鐘至考場準備,並抽取即席演講題目。
6. 即席演講以 3 分鐘為限,於 2 分 30 秒會先按鈴通知,3 分鐘時鈴聲響起即席演講結束。
完畢後,開始專長陳述、成果作品播放及Q&A,時間 7 分鐘為限,面試時間總共為 10 分鐘。
7. 甄試當日請攜帶「成果作品」,作品須錄製成 MPEG4、JPEG 格式;現場備有電腦可 供考生播放。
8. 成果作品內容以最近三年之專長相關作品、競賽成果、工作經驗及其他特殊表現之證 明文件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