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五、成績計算及比序方式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五、成績計算及比序方式"

Copied!
7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110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校內評選辦法

109.12.10本校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委員會通過

一、依據

110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簡章辦理。

二、目的

甄選並推薦本校適合之學生參加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

三、報名資格

(一)就讀職業類科、綜合高中專門學程(須修畢專門學程科目25學分以上)。

(二)前5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排名在各科(學程)前30%以內。 (三)全程均就讀同一學校、同一部別(本校日間部或進修部)。

四、推薦名額

15名(日間部及進修部合計)。

五、成績計算及比序方式

(一)先將各班平均成績做T分數轉換,再分群做T分數群排名,最後產生群名次百分比。

(二)比序排名規定:

第1比序:5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由小到大)。

第2比序:5學期專業及實習科目(職業類科為部定必修科目、綜合高中為核心科目) 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由小到大)。

第3比序:5學期英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由小到大)。

第4比序:5學期國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由小到大)。

第5比序:5學期數學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由小到大)。

第6比序:「競賽、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之總合成績(由大到小,無上限)。

第7比序:「學校幹部、志工、社會服務及社團參與」之總合成績(由大到小,無 上限)。

(三)第6比序採計項目及計分標準依簡章規定,如附表一。

(四)第7比序採計項目及計分標準依簡章規定,如附表二。

(五)同名次參酌比序項目:經上述7項排名比序同名次之考生,其排名應再依下列5項 參酌順序比序之規定辦理:

第 1 參酌:5 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之群名次,依名次優先順序比序。

第 2 參酌:5 學期專業及實習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依名次優先順序比序。

第 3 參酌:5 學期英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依名次優先順序比序。

第 4 參酌:5 學期國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依名次優先順序比序。

第 5 參酌:5 學期數學平均成績之群名次,依名次優先順序比序。

(六)推薦序:以上7項排名比序(含同名次參酌)結果即為本校推薦序,惟若結果仍相同 者,則由本校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委員會召開會議決定推薦序。

(2)

六、評選程序及日期

編號 程序 日期

1 註冊組提供各班5學期平均學業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前

100名單給高三導師及各科科主任。 110年2月23日

2

學生向註冊組報名。(進修部向進修註冊組報名) (符合報名資格學生須於報名期限前完成報名,教務處將 依本辦法第五點成績計算及比序方式進行比序,若有缺 額則依前述比序進行遞補)

110年2月26日前

3 科技校院繁星計畫校內評選結果審查 110年3月9日前 4 註冊組上傳成績資料及推薦順位。 110年3月15日前 5 學生進行網路報名,並將報名表件交至註冊組統一寄

出。(本項次請依評選辦法規定時間辦理)

110年3月17日至 3月23日17:00前 6 學生進行網路選填志願。 110年4月29日至 5月5日17:00前

七、注意事項

(一)本評選辦法所列相關規定如與簡章不同,請以簡章規定為準。

(二)摘錄110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簡章注意事項,請報名同學務必注意:

1.各高職學校所推薦之修習綜合高中學程學生,僅限擇一推薦報名參加「科技校院 繁星計畫」或「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招生」,違者取消本招生之報名及錄取資格。

2. 110 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保送入學招生、四技二專特殊選才入學聯合招生及大學 特殊選才招生已報到之錄取生,若未依規定聲明放棄技優保送入學及特殊選才入 學錄取資格,則不得報名本招生。

3.第6比序被推薦考生取得採計之競賽或證照項目之日期,須為被推薦考生入學高職 學校之後至報名截止日 110 年 3 月 24 日(星期三)前,方予採計。

4.第 6 比序與第 7 比序之各項總合成績,係依本委員會通過之計分方式計算,採 計項目及計分標準如簡章第 10 頁至第 13 頁之附表一及附表二。考生須於報名 時,於「網路報名系統」點選登錄持有之項目,並將採計項目之相關證明影本寄 至本委員會審查;未依規定辦理者,概不予採計。其他未在採計表列項目內之資 料概不予採計,亦無須寄送。

5.經複查後比序排名若有變動時,排名受到影響考生不另行通知,最新比序排名在 考生進入網路選填登記志願時,將同時顯示於網路系統作業畫面,供考生作為選 填登記志願之參考。本委員會亦將以複查後之比序排名進行分發作業。

6. 110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10:00 起在本委員會網站公告錄取名單,不另寄 分發結果之書面通知,考生須自行上網查詢、下載或列印考生之分發結果通知單。

考生如未上網查詢,而致錄取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star/)

7.經本委員會分發錄取之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概不得參加 110 學年度四技二 專甄選入學。錄取生未依規定辦理放棄錄者,不得參加 110 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 甄審入學招生、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各校單獨招生及大學各招生管道 之招生,違者取消本招生錄取資格。

(3)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110 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 校內評選報名表

班級 學號 姓名

前5學期平均成績群排名百分比(請依註冊組資料填寫)

學業 專業及實習 英文 國文 數學

(第 6 比序)競賽、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

(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加印本表,一併送出)

項次 名 稱 發證單位

發照/比賽日期

備註

1 2 3 4 5

(第 7 比序)學校幹部、志工、社會服務及社團參與

(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加印本表,一併送出)

項次 名稱 期間 特殊表現

1 2 3 4 5

推薦及審核

導師簽章

科主任(科召集人)簽章

以下由註冊組填寫 推薦順位

學校審核簽章

※詳細辦法請詳閱110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簡章 (https://www.jctv.ntut.edu.tw/star/)

(4)

(以下附表皆摘錄自110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簡章)

(5)
(6)
(7)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錄取通知並確認行程:完成審核之學校,本館將以電子郵件

甄選成績如有一科未達 80 分者,不予錄取。報考人員達錄取標準者,按成績

錄取通知及 相關作業.

(一)本次甄選正取 1 名,視成績擇優候用 2 名,候用期間 3 個月(自甄

「選課暨學習紀錄表」,經學術導師輔導核章後 依限繳回教務處,始完成選課程序。未依規定填

「選課暨學習紀錄表」,經學術導師輔導核章後 依限繳回教務處,始完成選課程序。未依規定填

一、本招生最低錄取標準由本校招生委員會決定之。成績未達標準或報名人數不足時可不

1.本系為全師培學系,但經本入學管道錄取者為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