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立臺灣博物館
「穿越臺灣-博物館走讀」
偏鄉學校參訪服務計畫簡章
一、目的為均衡偏鄉與都會學校使用教育資源之機會,及鼓勵偏鄉學校 善用社會教育資源,增進學校教學之實際成效,促使更進一步邁向 博物館與學校教育結合之積極目標。本館對於(臺北/新北/基隆地區 以外)國民小學將酌予補助其來館之交通、住宿及膳食等費用,並依 學校預約之日期,協助安排參觀教學行程。
二、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臺灣博物館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廣達文 教基金、國立臺灣博物館
三、 實施對象
(一)、 偏鄉國民小學(臺北/新北/基隆地區除外)中、高年級師生。以 校為單位,酌予補助交通費、住宿費及膳食費,補助以40人為 上限,其中教師人數不得超過學生人數之二分之一。
(二)、 以專程來館參觀教學者為限,其在館參觀教學時間:補助一 日者,至少應為四小時以上。補助二日以內者,至少應為八小 時以上(不含用餐時間)。
四、 實施方式
(一)、期間:自民國109年11月起至110年6月30日止,每週三至週 五(暑假期間暫停受理)。第一學期年3梯次,第二學期2梯 次。
(二)、報名日期:109學年度第一學期11月8日至12月8日期間 , 109學年度第二學期2月18日至3月18日期間。如報名截止 後,有剩餘經費,將視情況再開放登記報名。
(三)、 辦理梯次:約5梯次,視經費補助及支用情況彈性調整。如
申請者眾,將依《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總說明》分 級程度決定錄取名單,額滿為止。
(四)、辦理天數:除南部或東部學校為二天一夜深度體驗課程外,
其餘地區均為當天往返。
(五)、每梯次人數:約30人,以40人為上限,至少20人。
2
(六)、報名方式:線上報名,採團體報名方式辦理,請於一個月前 申請。
(七)、活動內容:(詳附件五)
1. 參觀南門館「繪自然-博物畫裡的臺灣特展」、參加「小小 博物繪圖師」體驗課程
2. 參觀鐵道部園區 (八)、申請流程
1. 申請文件:於報名期間至本館官網 www.ntm.gov.tw 下載申請 表(附件一)。
2. 申請送件:申請表填妥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本館受理信 箱 lrshiang@ntm.gov.tw,依申請資料完整性及適用對象標準 核定錄取與否。
3. 報名確認:申請完畢後,請確認收到系統寄發 E-mail。若在 申請表寄出後三個工作天內未收到回函,請主動與我們聯繫 4. 審查作業:各申請學校條件不符規定者不予審查,包括申請
文件不完備、申請資料不詳細、申請文件送達已逾本館公告截 止時間等。
5. 錄取通知並確認行程:完成審核之學校,本館將以電子郵件 通知是否錄取。如獲錄取,同時會確認行程,確認到館、離館 時間及參訪行程後,本館承辦人會以電郵寄送參觀行程及注意 事項若未接獲該核定之行程表時,請於來館前告知本案承辦人 員以便補寄,否則視同放棄。
6. 行程確認後,提交經費預算表(附件二)及參加人員名冊 (如 附件三)
7. 完成預約後,如學校因故必須修改或取消者,請最晚於預約 參訪日2周前來電告知更正。
(九)、依本計畫來館參觀教學之學校,可免費入館。
(十)、學校到館參觀教學時,每項行程將有專人服務,以增進實際 成效。為了解教學活動之適切性及偏鄉學校之實際需求,必 要時帶隊教師需配合填具問卷,以做為活動持續推展與改進 之參考。
五、 補助經費申請
3
(一)、 於參觀教學前,學校須先預估經費,提送本館承辦人員。
(二)、 於參觀教學後,學校須檢附單據申請補助。學校務必於活動 結束後10日內申請補助,請掛號郵寄本館如下單據:
1. 檢附交通、住宿及膳食費用之原始單據,粘貼於補助經費申 請表(附表四)。
2. 學校實際參與師生名冊。
3. 活動行程簽到表。
六、 經費補助範圍及限制 (一)、補助範圍
本計畫對來館之交通、住宿及膳食三項費用酌予補助,補助 範圍一間學校上限為三萬元。均須各別附上支付單據之正本,
發票抬頭為財團法人臺灣博物館文教基金會,統一編號為 01013947,否則無法受理補助。其他與該活動有關之行政、
服務、保險費等則不納入補助範圍。
1. 交通費部分
(1). 以每校一部車計算。
(2). 本館得視各縣市學校到館之距離,酌予核定活動日數。
(3). 需檢具交通費用支付單據(交通工具乘載收據或票根,如:
大眾交通運輸車票票根、購票證明、遊覽車車資二聯式發票或 三聯式發票)正本申請。
各地區交通費補助標準表
地區 縣市 一日行程 二日價 備註
北部地區
宜蘭 11,000 / 一日 桃園 11,000 / 一日 新竹 11,000 / 一日
中部地區
苗栗 11,000 / 一日 台中 11,000 / 一日 南投 11,000 / 一日 彰化 11,000 / 一日 南部地區
雲林 12,000 24,000 二日 嘉義 12,000 24,000 二日 台南 14,000 25,000 二日
4
高雄 14,000 25,000 二日 屏東 15,000 25,000 二日 花東地區 花蓮 15,000 25,000 二日
台東 15,000 25,000 二日 離島地區 各離島 15,000 25,000 二日
備註:交通費補助以每校一部車計算,但不得超過表列之金額。
2. 住宿費部分
(1). 若有住宿者,每人補助250元/二日一夜,補助人數以40人 為上限。(本館得視活動日數,酌予核定)
(2). 需檢附住宿費用支付單據正本(住宿飯店所開立發票或收
據)申請。
住宿費補助標準表
活動天數 二日(一夜)
住宿補助/每人 250元
備註:總計金額以實際到館人數計。
3. 膳食費部分
(1). 每人每餐補助80元,最高補助二日(四餐),補助人數以40 人上限。(本館得視學校到館活動日數,酌予核定)
(2). 需檢具膳食費用支付單據正本(可為餐飲單位所開立之發票 或收據)申請補助。
膳食費補助標準表
活動天數 一日(一餐) 二日(四餐)
膳食補助/每人 80元 320元
備 註:總計金額以實際到館人數計。
(二)、補助限制
1. 每校以補助一部車為限,補助人數(含師生)以40人為上限。
2. 學校來館時,至少需由一位以上教師帶領,但不得超過學生 人數之二分之一。不具教師身份之學校員工不予補助(如因 應學校需要,校護及輔導人員可隨隊協助,但以不超過2位 為原則)。
3. 未接獲本館核定行程表的學校,如自行前來參觀,本館將無 法予以經費補助或免費入館。
5
4. 補助人數以實際到館人數為準。若實際人數超出40人時,超 額部分視為一般觀眾,恕不予以補助。
5. 本活動所稱之偏鄉學校,以教育部官網公告之最近學年度之 偏遠地區國小學名錄為依據。
七、 補助經費之核撥
(一)、 申請時檢附之各項單據,買受人(即發票抬頭)為財團法人臺
灣博物館文教基金會,統一編號01013947。申請時應寄送原 始正本單據,影本單據將無法受理(學校若需留存各項支付 單據,請自行保留影本)。
(二)、 各項單據須為符合「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之收據或統一 發票。
(三)、 補助經費之核撥,將以匯款方式寄達受補助之學校。無論匯 款金額多少,皆將從匯款金額中扣除手續費30元。
八、 其他注意事項
(一)、 學校來館參觀教學時,請帶隊教師協助注意學生安全、督促
學生謹守秩序及本館有關規定,並配合服務人員之輔導。
(二)、 除因不可抗拒之災害或事故外,未依核定時間及行程到館進
行參觀教學之學校,本館得按實際情況扣減補助經費(依實 際參觀與原核定之時數比例扣減之)。
(三)、 其他未盡事宜得依本館有關規定辦理。
(四)、 本計畫條例本館保留最終解釋權。
九、 執行單位聯絡電話/承辦窗口
1. 活動網址:https://www.ntm.gov.tw/(報名網頁待建置) 2. 地址
(1).本館:臺北市襄陽路2號
(2).古生物館:臺北市襄陽路25號 (3).南門館:臺北市南昌路一段1號
(4).鐵道部園區:臺北市延平北路一段2號 3. 承辦人員聯絡方式:
教育推廣組向麗容 (02)2382-2699轉5420 lrshiang@ntm.gov.tw
6
申請學校簽
章: 本館確認簽
章:
附件一、申請表
國立臺灣博物館 「穿越臺灣-博物館走讀」參訪活動申請表
歡 迎 參 訪 國 立 臺 灣 博 物 館 ! 為 使 作 業 順 利 , 請 詳 細 填 寫 本 表 後 寄 至 : lrshiang@ntm.gov.tw 向麗容小姐,連絡電話02-23822699分機5420。
若您在寄出申請表後三個工作天內未收到我們的回函,請主動與我們聯繫,謝 謝。
申請編號: (本館填寫)
申請學校 學校地址
分 級 □偏遠 □特殊偏遠(特偏)□極度偏遠(極偏)
預約人 姓名 電話 傳真
當日聯絡人 姓名 手機
來館日期 年 月 日(星期 ) , 時至 時
(請 填 預 計 抵 達 與 離 館 時 間 ) 來館人數 學生
人數 人 陪同
教師 人 合計 人
主要年齡 □中年級 □高年級
附件檢核
□參加人員名冊(待審核通過後回傳,本館填寫)
□經費預算書(待審核通過後回傳,本館填寫)
□補助經費申請表、實際參觀師生名冊、行程簽到表(活動結束後10日內掛號 郵寄本館,本館填寫)
□交通費、住宿費及膳食費憑證、匯款資料及銀行封面影本(活動結束後10日 內掛號郵寄本館,本館填寫)
□已蓋章之「正本」申請預約單(參訪當日請攜帶繳交本館留存)
7
附件二:經費預算書
本表於申請活動時使用,請於審核通過後,檢附「參加人員名 冊」,以電子郵件寄給承辦人員向麗容小姐
lrshiang@ntm.gov.tw。
學校名稱:
項目名稱 內容說明 單價(元) 數量 小計(元) 交通費
住宿費 膳食費
總計 元
註:補助範圍一間學校上限為三萬元
8
附件三:參加人員名冊
本名冊請詳實填列,於審核通過後以電子郵件回傳承辦人員。
申請學校名稱:
編 號 姓名 身分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葷/素 編 號 姓名 身分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葷/素
1. 21.
2. 22.
3. 23.
4. 24.
5. 25.
6. 26.
7. 27.
8. 28.
9. 29.
10. 30.
11. 31.
12. 32.
13. 33.
14. 34.
15. 35.
16. 36.
17. 37.
18. 38.
19. 39.
20. 40.
9
附件四:補助經費申請表
本表於申請補助經費時使用,請務必於活動結束後10日內,檢附單 據並連同實際參觀師生名冊、行程簽到表,掛號郵寄本館辦理。(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1號5樓,國立臺灣博物館教育推廣組向麗容) 填表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學校名稱
學校地址
聯絡人員 姓名 電話 手機
活動期間 109 年 月 日(星期 ) 時至 月 日(星期 ) 時
來館人數 陪同教師 人 學生人數 人 合計 人
備註
(如有原住民及身心障礙師生,請註明人數:原住民/身障師生 人,以便參考)
* 匯款資料(補助款將以電匯方式核撥) 受款人名稱(存摺上名稱)
銀行及分行名稱 □ 銀行 分行
□郵政存簿儲金 □郵政劃撥儲金
帳號
** 學校的銀行帳戶影本請隨同核銷申請單一併寄來,以供核對。
*** 學校若為農會帳戶,帳號請填滿14碼;受款人名稱務必查清楚後填寫。
10
經費支出表
項 目 申請核撥補助 (學校填寫)
實際核撥補助 (本館填寫)
說 明 (本館填寫)
交通費 元 元
住宿費 元 元
膳食費 元 元
總 計 元 元
(註:無論匯款金額多少,皆將從匯款金額中扣除手續費30元。)
※請檢附正本單據,按次序浮貼於下列空格內(影本單據、估價單恕不 受理)
交通費支付單據
住宿費支付單據
膳食費支付單據
11
附件五:活動行程及交通資訊 一天行程
集合地點:國立臺灣博物館 南門館(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1段1號)
時間 課程主題 地點
9:20 報到 南門館多功能室(臺
北市南昌一段1號) 09:30~10:30
展場導覽
<科學繪圖二三事—繪自然博 物畫裡的臺灣特展>
南門館紅樓2樓特展 室
10:30~11:00 體驗課程
<博物密碼大發現—展場探索>
南門館多功能室、紅 樓2樓特展室
11:00~11:20 <博物密碼大發現—解謎教學> 南門館多功能室、紅 樓2樓特展室
11:20~12:10
體驗課程
<成為博物繪圖師—科學繪圖 創作體驗>
南門館多功能室
12:10~13:00 用餐 南門館多功能室 13:00~13:30 搭車到鐵道部園區
13:30~14:30 導覽─認識鐵道部園區 鐵道部園區(臺北市 延平北路一段2號) 14:30~15:30 自由參觀
15:30 賦歸
12
兩天行程
集合地點:國立臺灣博物館 鐵道部園區(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一段2號)
Day 1
時間 課程主題 地點
14:00 報到 鐵道部園區廳舍
14:00~15:00 導覽─
鐵道部園區
鐵道部園區 15:00~16:00 自由參觀 鐵道部園區 Day 2
集合地點:國立臺灣博物館 南門館(臺北市中正區南昌路1段1號)
時間 課程主題 地點
9:20 報到 南門館多功能室
09:30~10:30
展場導覽
<科學繪圖二三事—繪自然博 物畫裡的臺灣特展>
南門館紅樓2樓特展 室
10:30~11:00 體驗課程
<博物密碼大發現—展場探索>
南門館多功能室、紅 樓2樓特展室
11:00~11:20 <博物密碼大發現—解謎教學> 南門館多功能室、紅 樓2樓特展室
11:20~12:10
體驗課程
<成為博物繪圖師—科學繪圖 創作體驗>
南門館多功能室
12:10~13:00 用餐 南門館多功能室 13:00~14:00 自由參觀
14:00 賦歸
13
交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