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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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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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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 家長期望

填補時間 能力培養 子女興趣 父母資源

父母社經地位 父母時間分配

個人背景 子女性別 子女年齡 父母性別

親子關係

相互信任 情感交流 溝通陪伴

第三章 研究方法

本論文研究方法依據研究動機、研究目的與文獻探討,並考量實際執行 的可能性作設計。本章將依序對研究架構、研究假設、研究樣本選取、研究 工具修訂過程以及資料處理方法等部分作說明。全章共分為六節:第一節為 研究架構;第二節研究假設;第三節為研究對象;第四節為研究工具;第五 節為實施程序;第六節為資料處理。

第一節 研究架構 壹、研究架構

3-1-1 研究架構圖 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

學習年數 學習場域 學習花費 練習時間

(2)

貳、研究變項之操作性定義 一、自變項

(一)個人背景:包括父母性別、子女性別、年齡等。

1. 父母性別:1 代表父親,2 代表母親。

2. 子女性別:1 代表男生,2 代表女生。

3. 子女年齡:指受訪者其子女到本研究調查月(九十七年六月)為止的實 足年齡。

(二)父母資源

1. 父母社經地位:指家庭中父母所擁有的資源,依據父母教育程度、主要 職業換算其社經地位。本研究依據 Hollongshed 和 Redlich(1958)年所 設計的「二因素社經地位指數」,將教育程度分為小學、國(初)中、高 中(職)、專科學校或大學、研究所以上等五個等級,教育指數依次為1 至5 分。職業分為無技術性、半技術性、技術性、半專業性和專業性工 作等五個等級,職業指數為1 至 5 分。取父或母教育程度、職業水準較 高者,將教育程度乘以4,職業水準乘以 7,兩數總和即為其社經地位指 數。

表 3-1-1 「二因素社經地位指數」教育及職業五等級之區分方式

級別 教育等級 職業等級

Ⅰ 研究所以上 專業性工作

Ⅱ 專科或大學 半專業性

Ⅲ 高中或高職 技術性

Ⅳ 國(初)中 半技術性

Ⅴ 小學 無技術性

(3)

表 3-1-2 社經地位等級計算表

教育等級 教育指數 職業等級 職業指數 社經地位指數

Ⅰ 5 Ⅰ 5

Ⅱ 4 Ⅱ 4

Ⅲ 3 Ⅲ 3

Ⅳ 2 Ⅳ 2

Ⅴ 1 Ⅴ 1

教育指數×4+職業指數×7

2. 父母工作時間:指父母每週工作時數與陪伴子女練習音樂才藝時間長短。

二、兼具自變項與依變項

(一)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

指受試者在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時所抱持的認知,測量內涵分別以「家 長期望」、「填補時間」、「能力培養」、「子女興趣」與「社會潮流」等五個面 向,共計18 題。

(二)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指受試者之子女音樂才藝學習所投入的資源。

1. 學習年數:指受試者其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時間。計算方式為學習音樂 才藝時間減去中斷學習時間。

2. 學習場域:指受試者其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地點。分為目前學習場域與 主要學習場域兩部分,統計分析時以主要學習地點做討論。

3. 學習花費:指受試者其子女在學習音樂才藝過程中每個月學費花費及所 購買的樂器花費。

4. 練習時間:指受試者其子女每週投入練習音樂才藝時間。

三、依變項

本研究依變項為父母所知覺的親子關係,表示父母面對子女學習音樂才 藝時自身的調適能力。測量內涵分為「相互信任」、「情感交流」與「溝通陪 伴」三個構面,共計17 題。

(4)

第二節 研究假設

依據研究架構與文獻探討,本研究的研究假設如下:

假設一:家有學習音樂才藝國小學童之父母的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父母 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親子關係因父母的個人背景不同而有顯著差 異。

1-1: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因子女性別不同有顯著差異。

1-2: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因子女性別不同有顯著差異。

1-3: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因父母性別不同有顯著差異。

1-4:親子關係因子女性別不同有顯著差異。

1-5:親子關係因父母性別不同有顯著差異。

假設二:家有學習音樂才藝國小學童之父母的親子關係因子女學習音樂才藝 資源不同而有顯著差異。

2-1:親子關係因子女學習音樂才藝場域不同有顯著差異。

假設三:家有學習音樂才藝國小學童之父母的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父母 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與父母的個人背景、父母資源有顯著相關。

3-1: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與子女年齡有顯著相關。

3-2: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與父母社經地位有顯著相關。

3-3: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與父母時間分配有顯著相關。

3-4: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與子女年齡有顯著相關。

3-5: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與父母社經地位有顯著相關。

3-6: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與父母時間分配有顯著相關。

(5)

假設四:家有學習音樂才藝國小學童之父母的親子關係與個人背景、父母資 源、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有顯著相關。

4-1:親子關係與子女年齡有顯著相關。

4-2:親子關係與父母社經地位有顯著相關。

4-3:親子關係與父母時間分配有顯著相關。

4-4:親子關係與子女音樂學習年數有顯著相關。

4-5:親子關係與音樂學習花費有顯著相關。

4-6:親子關係與子女練習時間有顯著相關。

4-7:親子關係與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有顯著相關。

假設五:家有學習音樂才藝國小學童之父母的個人背景、父母資源、子女學 習音樂才藝資源、父母支持子女學習音樂才藝動機對親子關係有顯著解釋力。

(6)

第三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台北縣、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童的父母為研究對象。此國小學 童係以目前正在學習音樂才藝的學童,且單指有樂器形式學習者,學習場域 為學校課程之外的音樂性社團、坊間音樂才藝班或音樂教室、音樂個別教學 三種。所以本研究母群體為居住在台北縣、市,且家有學習音樂才藝國小學 童之父母親。

壹、預試研究對象

本研究預試階段以方便取樣之方式,選取台北縣、市之學校有參與課外 音樂性社團與音樂教室之學童的父母為施測對象,以檢視研究者自編量表之 適用性。共計發放153 份問卷,回收 108 份,回收率 70.6%;剔除嚴重漏答 等無效問卷後,得有效問卷96 份,有效率達 88.9%。

表 3-3-1 預試對象

地區 地點 發放份數 回收份數 有效份數

台北市 學校課外音樂性社團 70 48 43

音樂家教老師 5 5 5

台北縣 學校課外音樂性社團 58 42 38

音樂教室 20 13 10

總計 153 108

(70.6%)

96

(88.9%)

(7)

貳、正式研究對象 一、估算抽取總樣本數

依據教育部統計九十六學年度台北市國小學童人數有 172,474 人,台北 縣有 286,275 人。而九十四年內政部「台閩地區兒童生活狀況調查報告」顯 示,台北市國小兒童學習音樂才藝比例約為21.77%,台北縣比例約為 19.46

%,因此推估台北市學習音樂才藝之國小學童約為 37,547 人,台北縣約為 55,709 人,所以台北縣市國小兒童學習音樂才藝約為 93,256 人。根據 Krejcie 與Morgan(1970)的抽樣原則,當母群體為 93,256 人,在 5%的抽樣誤差及 95%的信賴水準之下,本研究有效樣本需達 384 人。然考慮問卷回收率與有 效樣本之比率,預估回收率約五成五,有效問卷八成五,則需樣本數821 人,

因此正式施測發出850 份問卷。

二、確定抽樣地點

問卷發放以方便取樣(convenience sampling)之方式,選取台北縣、市 學習音樂才藝國小學童的父母為研究對象。問卷發放對象主要有三種,一為 參與國小課程之外音樂性社團學童之父母,二為參與音樂才藝班或音樂教室 國小學童之父母,三為參與音樂性個別課國小學童之父母。研究者以自己可 得人際網絡,尋找同意協助發放問卷之學校音樂校社團指導老師、音樂教室 負責人與音樂家教老師。

在選取抽樣樣本時盡可能涵蓋台北縣市各行政區,藉以減低非隨機抽樣 的樣本偏誤。然考量研究者可得人際網絡與各地區交通方便性,最後以台北 市7 個行政區與台北縣 6 個縣轄市為正式施測地區(見表 3-3-3)。本研究共 計發出882 份問卷,回收問卷 583 份,回收率 66.09%。剔除無效問卷 44 份

(如拒答、亂答、填答不全、非父母填答、重複作答),得有效問卷539 份,

有效率為92.45%。

(8)

表 3-3-2 正式對象

地區 地點 發放份數 回收份數 有效份數

台北市 學校課外音樂性社團 320 191 186

音樂教室 160 112 100

音樂家教老師 32 28 28

台北縣 學校課外音樂性社團 230 162 152

音樂教室 120 75 58

音樂家教老師 20 15 15

總計 882 583

(66.09%)

539

(92.45%)

表 3-3-3 正式施測樣本分配

縣市 行政區 發放份數 回收份數 有效份數

台北市 信義區 150 85 84

大安區 20 7 6

松山區 60 45 43

內湖區 100 68 61

文山區 42 24 22

士林區 90 71 68

北投區 50 31 30

台北縣 三重市 60 30 29

新莊市 100 96 94

永和市 60 55 39

樹林市 50 20 14

新店市 20 5 5

汐止市 80 46 44

總計 882 583

(66.09%) 539

(92.45%)

(9)

第四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以問卷調查法作為蒐集所需之分析資料的方法,研究工具分為「父 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調查量表」、「親子關係量表」及「個人基本 資料」三項。本節就問卷題目內容、計分處理方式與問卷信效度考驗結果,

分別說明如下:

壹、問卷內容初稿

一、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量表

(一)量表來源

本研究以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的觀點出發,主要參酌楊淑 雯(2005)歸納整理十二個父母讓孩子學習才藝的動機因素,以及結合多位 學者對才藝學習的相關研究論述,自行編製量表做調查,量表內容分為三個 部分,分別是「以父母為中心」8 題、「以子女為中心」5 題與「迎合社會現 況」6 題,共計 19 題。

(二)填答與計分方式

本量表採用李克特氏(Likert Type)五點量尺方式計分,分為「非常不 同意」、「不同意」、「普通」、「同意」與「非常同意」。受試者根據題項,依照 自己所知覺的想法來回答,得分分別為給予1 分、2 分、3 分、4 分、5 分。

將受試者各面向得分分別加總除以各面向題數,所得的平均分數即為父母安 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各面向之得分,得分越高,表示越傾向該動機。

(10)

二、親子關係量表

(一) 量表來源

本研究係以父母面對子女學習音樂才藝時的親子相處關係為出發點,參 酌張秋桂(2003)所編之「親子關係量表」中「互信」、「情意」、「溝通」、「理 性」四個向度為構面依據,並以王淑娟(1994)、陳春秀(2000)之親子關係 量表中「相互信任」、「友誼性交往」、「情感交流」、「獨立」四個面向做參考;

此外加入羅國英(1998)的「親子情感量表」中的「同理感」、「負向情感」、

與「溝通品質」三個面向,重新將親子關係修訂為「互信」、「情感」與「溝 通」三個構面,最後依據研究需要將字句做調整,問卷內容修編成以父母角 度敘述,且符合子女學習音樂情境之用語。親子關係包括三個構面,分別為

「互信」8 題、「情感」9 題與「溝通」10 題,共計 27 題。

(二)填答及計分方式

本量表共有27 題,採用李克特氏(Likert Type)五點量尺方式計分,分 為「從來沒有」、「很少如此」、「偶而如此」、「常常如此」到「總是如此」,受 試者根據題項,依照自己與孩子相處的關係來回答。得分分別為給予1 分、2 分、3 分、4 分、5 分。反向題(包括第 7、8、14、15、16、17、26、27 題,

共8 題)則相反。受試者在量表得分越高,代表親子關係傾向越好。

三、個人基本資料

個人基本資料變項分為關於孩子的資料,包括子女性別、年齡,學習音 樂才藝年數、學習場域、學習花費與練習時間等資料。關於父母的資料則包 括父母性別、工作狀況,陪伴孩子練習音樂才藝情形、父母教育程度與職業 性質等。

(11)

貳、專家效度審定

問卷初稿擬定後,敦請國內親子關係與音樂教育領域專家學者(附錄二)

針對問卷之題項的清晰性、適切性、需要性等內涵,進行「適合」、「修正後 採用」和「刪除」之意見說明。彙整專家學者與指導教授之建議,將內容不 適、題意不清者,加以修改,形成預試時使用之量表。問卷內容修改如下:

一、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量表

彙整各專家建議,此量表仍維持原本的三大構面。除將語意不清題項做 修改外,題項5「一圓自己兒時夢」因題意模糊,且概念與其他題目重複,

故予以刪除;題項11 因早期教育通常是指學齡前教育,與本研究對象不符,

故修改為「重視孩子藝術欣賞能力」。另外,增加「培養孩子專注力與穩定度」

一題。因此經過修改後,各構面分別為「以父母為中心」7 題(第 1∼7 題)、

「以子女為中心」6 題(第 8∼13 題)與「迎合社會現況」6 題(第 14∼19 題),共19 題。然專家也提出此三個構面分類可能不盡完善,因此施測後將 以因素分析處理,再做進一步討論。

二、親子關係量表

根據專家學者意見,認為此量表題目題項過多,可能造成填答到第三部 份「個人基本資料」時沒有心思填寫,遺漏重要參考資料,故與指導教授討 論後,將題意敘述不清與構面分類模糊的題項刪除,且將概念雷同之題目合 併、修改。另為顧及量表題目符合其構面概念,參酌專家意見與考量構面內 涵後,將「互信」、「情感」、「溝通」修訂為「相互信任」、「情感交流」與「溝 通陪伴」。因此,親子量表部分有三個面向,分別為「相互信任」6 題,(第 1

∼6 題)、「情感交流」7 題(第 7∼13 題)與「溝通陪伴」7 題(第 14∼20 題),共 20 題。

(12)

三、個人基本資料

在孩子學習音樂才藝過程中,若不曾購買樂器原因多半為租借樂器或使 用學校及音樂教室所提供之樂器,因此在學習音樂才藝金錢花費題目中,增 加不曾購買原因選項,減少開放性問題的漏答率。另外,子女學習的樂器種 類不同,其花費差異明顯,所以在關於孩子部分增加「學習樂器種類」一項。

參、預試實施與分析

將預試問卷回收後,並經由項目分析、信度分析後,本問卷做小幅修改,

以下就各量表分析結果做一說明。

一、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量表

(一)項目分析

本研究為檢驗預試量表中題目是否適切,以極端組檢驗法求出題目的決 斷值,將決斷值未達顯著水準之題目刪除,以量表總得分最高及最低的各25

%做為高低分組,逐題進行高低分組平均數差異之比較,以得出各題t 值;

另以同質性考驗法檢驗各題與總分Pearson 積差相關係數,若相關係數較低 或未達顯著水準時,考慮予以刪除。結果顯示除了第8 題(增加孩子接觸多 元學習領域的機會)、第11 題(重視孩子藝術欣賞能力)t 值未達顯著水準,

且相關係數與總分積差相關係數未達顯著水準,其他各題t 值皆達顯著水準,

且總分積差相關係數大多在 .30 以上,達 0.01 顯著水準(詳見附錄一)。從 分析結果考慮刪除第8、11 題,然考量各構面題數分配,若刪除第 8、11 題 後,「以子女為中心」構面題數過少,因此只刪除語意不清的第8 題,修改第 11 題為「培養孩子音樂欣賞能力」。

(13)

(二)信度分析

在信度方面,以內部一致性Cronbach α 進行考驗,所測得之總量表的信 度係數為 .835,顯示「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量表」的信度不錯,

測量結果具內部一致性。由於此量表之構面是研究者依照相關研究主題論述 自行歸類而成,因此預試資料僅先對整體量表作說明,各構面信度待正式問 卷再作進一步分析。

二、親子關係量表

(一)項目分析

親子關係量表項目分析結果顯示各題均有不錯的鑑別力,唯第10 題(因 學習上犯錯而責罵孩子)未達顯著,所以予以刪除。而檢驗各題與總分之積 差相關係數後,除第10 題以外,其餘各題相關係數皆在 .30 以上且達.01 顯 著水準,然第4、6、11、14 題相關係數偏低(詳見附錄一)。考量 t 值、相 關係數與各構面題數分配後,決定刪除第6、14 題,且將第 11 題修改為「我 因為孩子音樂學習表現好而感到高興」。

(二)信度分析

在信度方面,以內部一致性Cronbach α 進行考驗,預試問卷各面向題目 的分佈情形與信度係數如表3-4-1。本量表所測得之總量表的信度係為 .86,

除量表中「情感交流」構面為 .61 之外,其餘各構面信度係數介於 .70∼ .78 之間,顯示「親子關係量表」的信度還不錯,測量結果具內部一致性。

(14)

表 3-4-1 「親子關係量表」預試信度分析摘要表

分量表 題數 Cronbach α 係數

相互信任 6 .70

情感交流 7 .61

溝通陪伴 7 .78

總量表 20 .86

肆、正式問卷

一、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量表

(一)因素分析

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涵蓋許多項目,根據正式施測的 539 份有效問卷進行因素分析,以主成分分析法(Principal component Analysis)

抽取共同因素,透過陡坡檢定選取因素數目,決定抽取五個因素,並以最大 變異數轉軸法進行直交轉軸,求取轉軸後之因素負荷量。

因素分析結果所得的五個因素分別以「家長期望」、「填補時間」、「能力 培養」、「子女興趣」以及「社會潮流」加以命名,共可解釋 64.332%的變異 量。各因素之特徵值、可解釋變異量、所包含的題目及因素負荷量範圍如下

(詳見表3-4-2):

1. 因素一:「社會潮流」,特徵值為 2.684,共可解釋 14.912%的變異量,包 含 14、15、16、17、18 等五題,各題因素負荷量皆介於 .525∼ .803 之 間。

2. 因素二:「家長期望」,特徵值為 2.666,共可解釋 14.811%的變異量,包 含1、2、3、4 等四題,各題因素負荷量皆介於 .698∼ .780 之間。

(15)

含8、9、10、13 等四題,各題因素負荷量皆介於 .474∼ .787 之間。

4. 因素四:「填補時間」,特徵值為 2.093,共可解釋 11.628%的變異量,包 含5、6、7 等三題,各題因素負荷量皆介於 .672∼ .845 之間。

5. 因素五:「子女興趣」,特徵值為 1.790,共可解釋 9.942%的變異量,包含 11、12 等兩題,各題因素負荷量皆介於 .925∼ .941 之間。

表 3-4-2 「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量表」因素分析摘要表 因素負荷量

題項

社會潮流 家長期望 能力培養 填補時間 子女興趣

15.學得特殊專長,為將來作準備 .803

14.因應未來甄試入學需要 .781

16.學習音樂才藝是一種流行 .640

17.親友的小孩有學,所以我也送孩子去學 .598

18.親友或學校音樂老師推薦 .525

3.希望孩子在音樂上的表現比自己強 .780

2.怕孩子輸在起跑點上 .778

1.望子成龍、望女成鳳 .745

4.自己小時候沒有機會學習 .698

9.培養孩子專注力與穩定度 .787

10.培養孩子音樂欣賞能力 .785

8.可以發展孩子潛能 .728

13.可以彌補學校音樂教育的不足 .474

6.藉由讓孩子學習音樂才藝彌補無法陪伴

孩子的缺憾 .845

5.工作忙碌,利用才藝班照顧孩子 .819

7.填補孩子空閒時間,避免無所事事 .672

11.孩子自己要求要學 .941

12.孩子有興趣學習 .925

特徵值 2.684 2.666 2.347 2.093 1.790 可解釋變異量(%) 14.912 14.811 13.038 11.628 9.942 累積解釋變異量(%) 14.912 29.723 42.762 54.390 64.332 註:本量表僅列出因素負荷量大於 .40 者

(16)

本量表以文獻探討結果做為建構效度之依據,並且以因素分析來驗證建 構效度,確定量表編製是否與理論相符合。因素分析結果顯示「父母安排子 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量表」建構效度良好,且各面向與研究者歸納之結果 大致符合。

(二)信度分析

本研究在信度方面,以內部一致性Cronbach α 進行考驗,預試問卷各面 向題目的分佈情形與信度係數如表3-4-3。本量表所測得之總量表的信度係數 為 .81,各構面信度係數介於 .66∼ .86 之間,顯示「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 才藝之認知量表」的信度還不錯,測量結果具可靠性。

二、親子關係量表

(一)信度分析

本量表所測得之總量表的信度係數為 .80,相互信任、情感交流、溝通 陪伴等構面信度係數介於 .64∼ .71 之間,顯示「親子關係量表」的信度可 接受(詳見表3-4-4)

表 3-4-3 「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量表」正式信度分析摘要表 分量表 題數 Cronbach α 係數

社會潮流 5 .79

家長期望 4 .80

能力培養 4 .66

填補時間 3 .70

子女興趣 2 .86

總量表 18 .81

(17)

表 3-4-4 「親子關係量表」正式信度分析摘要表

分量表 題數 Cronbach α 係數

相互信任 5 .67

情感交流 6 .64

溝通陪伴 6 .71

總量表 17 .80

(18)

第五節 實施程序 本研究實施程序如下:

一、 準備階段

1. 研究主題之擬定:

廣泛閱讀文獻,以確定研究主題。

2. 蒐集資料與撰寫研究計畫:

確定研究主題之後,著手進行資料蒐集、研讀與探討。依據相關文獻研擬 研究架構,撰寫研究計畫。

二、 編製研究工具 1. 問卷編製

根據研究架構及相關文獻所得,編製本研究問卷。初稿編製完成即於民 國九十七年三月下旬進行專家效度,彙集各專家學者意見,完成預試問卷。

預試問卷編製完成後,於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中旬進行問卷之預試,待預試問 卷回收後,刪除填答不全與亂答之無效問卷,對預試結果進行統計分析,藉 由問卷之信度與鑑別度資料,將問卷題目做最後調整調整,並敲定正式問卷。

三、 抽樣、聯絡與正式施測

正式問卷確認後,於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以台北縣市家有學習音樂才藝國 小學童之家長為研究母群,正式施測對象則是研究者以自己可得人際網絡進 行方便抽樣。問卷發放地點台北縣市學校課程之外的音樂性社團、坊間音樂 才藝班或音樂教室、音樂個別教學三種。由研究者商請協助發放問卷的老師 將問卷交給學生帶回給父母親填答,再將填寫完畢之問卷交回給老師;或是 直接拿給學生家長填答。

四、 資料處理分析與論文撰寫

問卷回收完成後,根據回收的有效問卷,將之編碼後輸入電腦。以SPSS

(19)

第六節 資料處理

本研究所得之資料乃以SPSS for Window 12.0 軟體程式進行統計分析。

茲將本研究所使用之統計方法說明如下:

一、 信度分析:以Cronbach α 考驗量表之內部一致性。

二、 因素分析:以因素分析檢驗「父母支持子女音樂才藝學習之動機量表」

之建構效度。

三、 描述統計:利用描述統計的簡單百分比與次數分配,分析樣本個人基本 資料在樣本中的人數與百分比。並以平均數、標準差結果作進一步分析 之基礎。

四、 t-考驗:利用 t-考驗探討不同背景因素,其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父 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親子關係是否有顯著差異。

五、 卡方考驗及事後比較:以百分比同質性考驗,考驗背景因素(子女性 別),其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源(學習場域)是否有所差異。若有差異,

再以百分比同質性事後比較做檢定。

六、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利用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探討子女不同學習場域,其 親子關係是否有顯著差異。

七、 皮爾遜積差相關:以皮爾遜積差相關分析探討不同背景因素、子女學習 音樂才藝資源、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與親子關係的相關情 形。

八、 多元迴歸分析:透過迴歸分析探討不同背景因素、子女學習音樂才藝資 源及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對其親子關係之解釋情形。

數據

表 3-1-2  社經地位等級計算表  教育等級  教育指數  職業等級 職業指數  社經地位指數  Ⅰ 5  Ⅰ  5  Ⅱ 4  Ⅱ  4  Ⅲ 3  Ⅲ  3  Ⅳ 2  Ⅳ  2  Ⅴ 1  Ⅴ  1  教育指數×4+職業指數×7  2
表 3-3-2  正式對象  地區  地點  發放份數  回收份數  有效份數  台北市  學校課外音樂性社團  320 191 186  音樂教室  160 112 100  音樂家教老師  32 28 28  台北縣  學校課外音樂性社團  230 162 152  音樂教室  120 75  58  音樂家教老師  20 15 15  總計   882  583  (66.09%)  539 ( 92.45%) 表 3-3-3  正式施測樣本分配  縣市  行政區  發放份數  回收份數  有效份數
表 3-4-1  「親子關係量表」預試信度分析摘要表  分量表  題數 Cronbach α  係數  相互信任  6 .70  情感交流  7 .61  溝通陪伴  7 .78  總量表  20 .86  肆、正式問卷  一、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量表  (一)因素分析  父母安排子女學習音樂才藝之認知涵蓋許多項目,根據正式施測的 539 份有效問卷進行因素分析,以主成分分析法(Principal component Analysis)
表 3-4-4  「親子關係量表」正式信度分析摘要表  分量表  題數 Cronbach α  係數  相互信任  5 .67  情感交流  6 .64  溝通陪伴  6 .71  總量表  17 .80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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