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相關專班實施計畫
中華民國 109 年 2 月 10 日 保訓會公訓字第 1092160037 號函訂定
一、依據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辦法第 5 條。
二、目的
為使全國公務人員瞭解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以下簡稱中立 法)立法精神、規範意旨及內容,爰開辦公務人員行政中立 法實務案例高階主管研討班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宣導班 等 2 種專班。
三、主辦機關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 四、執行機關
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
五、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實務案例高階主管研討班(以下簡稱高 階主管研討班)
(一)預定參加機關:中央部會二級以上機關、直轄市政府及縣
(市)政府。
(二)參加對象:上開機關一級主管以上人員及所屬機關首長,
另簡任以上人員亦得參加。
(三)時數:3 小時。
(四)研討程序:如附研討程序表(附表 1)。
(五)研討班次及人數:預定開辦 1 班,以 40 人為原則,得視
實際情形酌予增減。
(六)辦理期間:配合上開預定參加機關需求,擇適當日期辦理。
(七)實施方式:
1、採研討會方式辦理,每班由 2 位主持人解析,並與學員 討論行政中立事件(含公民投票)類別、發生之原由、
問題所在,以及身為高階主管如何有效處理壓力來源及 其因應作為,以維機關中立與同仁權益等。
2、採半日不住班研討,上午班次提供午膳。
(八)報名及調訓方式:
1、由文官學院函請上開預定參加機關薦送參加人員名冊,
並分別就其參加班次予以彙整。
2、調訓通知於開班前 2 至 3 週由文官學院函發各參加人員。
(九)主持人洽聘:由文官學院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講 座薦介名單」內洽聘 2 位主持人,並以 1 位實務界、1 位 學術界為原則。
(十)高階主管研討班所需經費支出項目含主持人鐘點費、交 通費、文具用品、印製課程資料、茶水、午餐、資料袋、
宣導品、郵資及其他雜支等。
六、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宣導班(以下簡稱中立法宣導班)
(一)參加對象: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及所屬機關(構)(含 民意機關、學校與學術研究機構)所屬公務人員。其中 於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公布施行後未曾參加本訓練者,
應優先調訓。
(二)時數:每班 3 小時。
(三)研習課程:如附課程時數配當表(附表 2)。
(四)宣導班次及人數:預定於北區、中區、南區、東區或離 島開辦 4 班為原則,每班約 80 人,於文官學院或其他各 直轄市、縣(市)擇適當地點開辦,得視報名人數多寡 酌予增減,總計約 320 人。
(五)辦理期間:擇適當日期辦理。
(六)實施方式:
1、請參訓人員於參訓前先至「e 等公務園+學習平臺」之「文 官 e 學苑」加盟專區線上學習「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與 實務」課程,瞭解行政中立基本概念。
2、報到時間以短片輪播方式,增加學員對行政中立的興趣 與認識。
3、採案例研討方式辦理,由講座解析,並與學員討論行政 中立事件(含公民投票)類別及發生之原由、問題所在 及如何處理因應。
4、於講座授課完後,安排學習成果驗收與問卷填寫,並由 講座提供試題解析與討論,俾提升學員學習成效。
5、採半日不住班研習,上午班次提供午膳。
6、本宣導班得搭配「109 年公務倫理宣導班」開班時程辦理。
(七)講座洽聘:由文官學院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講座 薦介名單」內洽聘。
(八)中立法宣導班所需經費支出項目含講座鐘點費、交通費、
文具用品、印製課程資料、茶水、午餐、資料袋、郵資 及其他雜支等。
七、主辦機關及執行機關分工方式
(一)主辦機關(保訓會):擬訂實施計畫及課程配當表、問卷 題目設計及分析、督核執行機關辦理情形。
(二)執行機關(文官學院):訂定高階主管研討班及中立法宣 導班課程講義等資料、印製上開資料及問卷、採購文具 用品或餐飲、相關經費核銷、洽訂辦理各班次之日期及 地點,並負責遴聘主持人(講座)、調訓學員、場地佈置、
報到受理、教學設備準備、分發宣導資料等。
八、研習經費
(一)本案所需經費由文官學院 109 年度相關訓練經費項下支 應。
(二)各種班別支出經費,得依實需,在總經費內相互勻用。
九、研討(習)時數登錄
由文官學院依參加人員實際研討(習)時數登錄終身學習時 數。
十、獎勵
保訓會於各項專班辦竣後,得視辦理成效,函請文官學院對 相關工作人員酌予獎勵。
十一、保訓會得依實際需要,協調各機關(構)及學校比照本計
畫自行辦理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相關專班,相關講座名 單及課程資料內容由文官學院提供,並得調查統計各機關 訓練情形。
十二、本計畫陳奉核可後實施,並得依實際需要修正。
附表 1
109 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實務案例高階主管研討班研討程序表
(樣本)研討日期: 年 月 日(星期 ) 研討地點:
上 午 班 次 時 間
下 午 班
次 時 間 程 序 說 明 主 持 人
09:00
∫ 09:20
13:40
∫ 14:10
報到
09:20
∫ 10:10
14:10
∫ 15:00
引言
由主持人先就行政中立 法與實務(含公民投票)
案例,作重點說明。
1、
2、
10:10
∫ 10:30
15:00
∫ 15:20
茶敘
10:30
∫ 12:10
15:20
∫ 17:00
綜合討論
由主持人及與會人員就 行政中立法與案例(含 公民投票)所引發之問 題 及 討 論 題 綱 進 行 討 論。
12:10 17:00 研討結束 備註:
一、主持人由國家文官學院遴聘。
二、研討時間共計 3 小時,得配合主持人或其他實際情形酌予增減。
附表 2
109 年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宣導班課程時數配當表
(樣本)日期 課程名稱 說 明 上 午 班 次 時 間
下 午 班 次 時 間
講 座
姓 名 備 註
109 年
報到 行政中立短片欣 賞
08:50
∫ 09:20
13:30
∫ 14:00 公務人員行
政中立法及 該法施行細 則介紹
介紹該法立法精 神、意旨及規範 內容。
09:20
∫ 10:10
14:00
∫ 14:50
姓名:
現職:
宣 導 時 間 共 計 3 小時,講 座 由 國 家 文 官 學 院 負 責 遴聘。
月 休息
10:10
∫ 10:20
14:50
∫ 15:00
日 實務案例解 析
由講座解析公務 人員行政中立實 務案例(含公民 投票)。
10:20
∫ 11:10
15:00
∫ 15:50
休息
11:10
∫ 11:20
15:50
∫ 16:00
綜合討論
由 講 座 就 案 例
(含公民投票)
所引發之問題與 學員討論可行之 處理方式與可學 習借鏡之處。
11:20
∫ 12:00
16:00
∫ 16:40
學習成果驗 收與解析
學習成果驗收、
解析與討論、問 卷填寫
12:00
∫ 12:10
16:40
∫ 16:50 宣導課程結
束 12:10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