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晉升官等(資位)訓練成績評量要點
中華民國101年8月31日保訓會公評字第1011014946B號令 訂定發布全文,並自102年1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102年3月20日保訓會公評字第10222601691號令 修正發布,並自102年5月25日生效
中華民國103年2月21日保訓會公評字第1032260083號令修 正發布
中華民國104年2月13日保訓會公評字第1042260072號令修 正發布
中華民國105年4月25日保訓會公評字第1052260186號令修 正發布
一、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為規範薦任公務 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以下簡稱薦升簡訓練)、警正警察人員 晉升警監官等訓練(以下簡稱正升監訓練)、委任公務人員晉升 薦任官等訓練(以下簡稱委升薦訓練)、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 官等訓練(以下簡稱佐升正訓練)及交通事業人員員級晉升高 員級資位訓練(以下簡稱員升高員訓練)成績評量事宜,以客 觀、公正、公平之方式評量訓練成績,特訂定本要點。
二、薦升簡及正升監訓練成績評量項目及所占訓練成績總分之百分比 如下:
(一)生活管理、團體紀律及活動表現成績:占百分之十。
1、生活管理:包括規律、精神、整潔、儀表、談吐及關懷待人 等。
2、團體紀律:包括差勤狀況、操守、守時、責任感及團隊精神 等。
3、活動表現:包括參與各項活動、課業研討及擔任自治幹部 等表現。
(二)課程成績:占百分之九十。
1、專題研討:占百分之四十五。
2、案例書面寫作:占百分之四十五。
三、委升薦及員升高員訓練成績評量項目及所占訓練成績總分之百分 比如下:
(一)生活管理、團體紀律及活動表現成績:占百分之十。
1、生活管理:包括規律、精神、整潔、儀表、談吐及關懷待人 等。
2、團體紀律:包括差勤狀況、操守、守時、責任感及團隊精神
等。
3、活動表現:包括參與各項活動、課業研討及擔任自治幹部 等表現。
(二)課程成績:占百分之九十。
1、專題研討:占百分之三十。
2、測驗成績:占百分之六十。
(1)選擇題:占百分之二十四。
(2)實務寫作題:占百分之三十六。
四、佐升正訓練成績評量項目及所占訓練成績總分之百分比如下:
(一)生活管理、團體紀律及活動表現成績:占百分之二十。
1、生活管理:包括規律、精神、整潔、儀表、談吐及關懷待人 等。
2、團體紀律:包括差勤狀況、操守、守時、責任感及團隊精神 等等。
3、活動表現:包括參與各項活動、課業研討及擔任自治幹部 等表現。
(二)課程成績:占百分之八十。
1、選擇題:占百分之三十二。
2、實務寫作題:占百分之四十八。
五、薦升簡、正升監、委升薦及員升高員訓練之專題研討,依下列方 式辦理:
(一)研討範圍:薦升簡及正升監訓練以訓練課程配當表「當前 國家重要政策」及「核心職能」課程為範圍;委升薦及員 升高員訓練以訓練課程配當表「當前國家重要政策」與
「行政知能與實務」課程為範圍。上開課程以安排於開訓 後第三週實施完畢為原則。
(二)研討題目:由保訓會聘請講座命題,並由國家文官學院
(以下簡稱文官學院)提供各訓練機關(構)學校之各 組受訓人員擇一研討。
(三)分組方式:各訓練機關(構)學校應於第一週將受訓人 員採異質性分成若干組,每組以不超過八人為原則,並 於研討時聘請二位講座共同主持。
(四)書面報告製作及繳交:
1、報告應含封面、摘要、目次、本文、參考書目及分組討論紀 錄各一式三份。
2、報告本文字數,薦升簡及正升監訓練以五千字至八千字為 原則;委升薦及員升高員訓練以三千字至五千字為原則。
3、本文以包含前言、現況分析、問題檢討、解決建議及結語等
五大段落為原則。如有引用資料者,應註明資料來源,並 明列參考書目。
4、報告應於舉行專題研討前三日送交各訓練機關(構)學校 轉送所聘講座為原則。
(五)進行方式:於開訓後第三週星期五舉行為原則。各組研討 時間為五十分鐘,各組推派一人至二人進行口頭報告十 五分鐘,由講座或受訓人員提出問題,並由講座指定該 組受訓人員進行二十五分鐘之答詢,最後由講座講評。
(六)評分方式:專題研討成績總分為一百分,由二位講座依 下列配分比例評定成績後,以其成績加總平均計算之:
1、團體成績:占六十分;包括書面報告占五十分、口頭報告 占十分。
2、個別成績:占四十分;包括書面報告撰擬過程參與表現占 二十分,本組詢答表現占十五分,在他組報告時發問占 五分。
六、薦升簡及正升監訓練成績評量之案例書面寫作,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測驗範圍:以訓練課程配當表「核心職能」課程為範圍,
得採各科目分別或跨科命題。
(二)測驗日期:於結訓當週星期三舉行為原則。
(三)測驗題型及時間:以情境測驗型態為題型,試題為三題,
情境採書面或影片方式呈現,測驗時間為三小時三十分 鐘(含測驗說明)。
七、委升薦及員升高員訓練之測驗成績,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測驗範圍:
1、選擇題:以訓練課程配當表「行政知能與實務」及「公務相 關法規與實務」課程為範圍。
2、實務寫作題:以訓練課程配當「行政知能與實務」課程為 範圍。
(二)測驗日期:於結訓當週星期三舉行為原則。
(三)測驗題型及時間:測驗題型為單一選擇題四十題、實務寫 作題二題,測驗時間為二小時三十分鐘。
八、佐升正訓練之課程成績測驗,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測驗範圍:
1、選擇題:以訓練課程配當表「行政知能與實務」及「公務相 關法規與實務」課程為範圍。
2、實務寫作題:以訓練課程配當表「行政知能與實務」課程 為範圍。
(二)測驗日期:於結訓當週星期三舉行為原則。
(三)測驗題型及時間:測驗題型為單一選擇題四十題、實務寫 作題三題。第一階段進行選擇題測驗,測驗時間為五十分 鐘;休息三十分鐘;第二階段進行實務寫作題測驗,測 驗時間為一小時五十分鐘。
九、薦升簡及正升監訓練各項成績評量項目及配分如附件一、委升薦 及員升高員訓練各項成績評量項目及配分如附件二、佐升正訓練 各項成績評量項目及配分如附件三。
各項訓練成績均以計算至小數點第二位,小數點第三位採四捨 五入方式計算。
十、各訓練機關(構)學校應於訓練結束後十五日內,填具「生活管 理、團體紀律及活動表現」及「專題研討」成績清冊(如附件四)
函送文官學院彙報保訓會。
十一、保訓會計算並核定受訓人員訓練總成績後,應通知各主管機關
(遴選機關、學校),並由服務機關自保訓會培訓業務系統下載 成績單,轉發各受訓人員簽收。
訓練成績及格人員應於收到成績單後七日內,依考試院各種證 書暨證明書規費收費標準,繳交證書費每張新臺幣五百元。繳費 時,應至保訓會培訓業務系統,列印證書規費繳款單後至便利 商店繳費,或使用自動櫃員機轉帳或使用網路繳費。
十二、保訓會應將訓練成績及格人員名冊報請考試院發給訓練合格證 書,並將訓練成績及格與不及格人員分別列冊,函知各主管機關
(遴選機關、學校)及銓敘部,各主管機關(遴選機關、學校)應 轉知受訓人員服務機關。
附件一
薦升簡及正升監訓練各項成績評量項目及配分
評量項目及配分 占訓練成
績總分百 分比
生活管理、團體紀律及活動表現 10%
課程成績
(90%)
專題研討
(45%)
團體成績
(60 分)
書面報告(50 分)
27%
口頭報告(10 分)
個別成績
(40 分)
書面報告撰擬過程參與 表現(20 分)
本組答詢表現(15 分) 18%
在他組報告時發問
(5 分)
案例書面寫作(45%) 45%
附件二
委升薦及員升高員訓練各項成績評量項目及配分
評量項目及配分
占訓練 成績總 分百分
比
生活管理、團體紀律及活動表現 10%
課程成績
(90%)
專題研討
(30%)
團體成績
(60 分)
書面報告(50 分)
18%
口頭報告(10 分)
個別成績
(40 分)
書面報告撰擬過程參與 表現(20 分)
12%
本組答詢表現(15 分)
在他組報告時發問
(5 分)
測驗成績
(60%)
選擇題(40 分) 24%
實務寫作題(60 分) 36%
附件三
佐升正訓練各項成績評量項目及配分
評量項目
占訓練 成績總 分百分
比
生活管理、團體紀律及活動表現 20%
課程成績
(80%)
選擇題(40 分) 32%
實務寫作題(60 分) 48%
附件四
「生活管理、團體紀律及活動表現」及「專題研討」成績清冊
訓練類別: 訓練機關(構)學校:
訓練班別: 訓練期間:中華民國○ ○年○○月○○日至○○月○○日
受 訓 人 員
總 編 號姓 名生活管理、團體紀律及 活 動 表 現 成 績
專 題 研 討
(實務研討)成績備 註
填表說明:
一、佐升正訓練僅填列「生活管理、團體紀律及活動表現」成績。
二、「生活管理、團體紀律及活動表現」及「專題研討」欄位,請填列原始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