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
試務作業暨系統操作說明
110 年 4 月
110學年度試務作業重要事項 - 簡章修正公告
依教育部110年2月20日臺教技(一)字第1100016976號函,
110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蘭陽技術學院餐旅管
理科」(志願代碼:41401) 一般生招生名額修正為 0 名。
壹、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科組、名額
42 所招生學校
187 個科(組)
15,248 個招生名額
(一般生12,773、大陸長期探親子女153、特種生2,322)
※ 特種生:原住民生、身障生、政府派外人員子女、境外科技人才子女、蒙藏生、僑生、退伍軍人。
(依簡章公告為準)
貳、招生重要日程
項次 日 期 項 目
1 110年1月15日(五)起 簡章、報名表公告暨下載
2
五專優免集體報名網站【練習版】開放 110年 4月16日(五)10:00 起
5月11日(二)17:00 止 國中集體報名練習版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u5/
國中學校集體報名:
110年 5月17日(一)10:00 起
5月21日(五)12:00 止 報名資料請於110年5月21日(星期五)前寄至
106344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億光大樓5樓
(110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收
國中集體報名及個別網路報名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u5/
個別網路報名:
110年 5月17日(一)10:00 起 5月21日(五)15:00 止 完成網路資料輸入及繳費
5 110年 5月24日(一)10:00 起 6月 1日(二)17:00 止
免試生志願選填系統操作練習
操作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u5/
6 110年 6月 1日(二)10:00 起 6月 2日(三)12:00 止
開放免試生查詢成績及級距(不含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及志願序積分) 受理免試生成績複查
110年 6月 3日(四)10:00 起 6月 8日(二)17:00 止
開放免試生志願選填登記
免試生志願選填登記系統網址:https://www.jctv.ntut.edu.tw/u5/
8 110年 6月 4日(五)15:00 起 開放免試生查詢成績及級距(含國中教育會考成績,但不含志願序積分)
參、招生資訊 - 簡章查詢與下載
110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 招生報名資訊及下載招生簡章
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網站
https://www.jctv.ntut.edu.tw/u5/
110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 簡章資料查詢系統
https://ent06.jctv.ntut.edu.tw/enter5U RuleReport
簡章查詢與下載
招生簡章
報名表
陸、成績採計與計算 (1/6)
積分採計項目 積分上限 積分採計項目說明
志願序
(1~30) 26 每五志願順序為一級別: 第1-第5志願:26分、第6-第10志願:25分、第11-第15志願:24分、第16-第20志願:23分、第21-第25志願:22分、第26-第30志願:21分
多元學 習表現
競 賽
715
簡章“國際、全國、區域及縣市"競賽項目:7-1分(同學年度同項競賽擇優1次採計)
採計期限:國中就學期間至110.5.14(含)前為限。
服務學習
151.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任滿一學期得 2分,同一學期同時擔任班 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仍以 2分採計。
2.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 滿 1小時 得 0.25 分。
技藝優良
3 採計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90分以上:3分、80分以上未滿90分:2.5分、 70分以上未滿80分:1.5分、60分以上未滿70分:1分,其成績應於國中就學期 間且至110.5.14(含)前為限。弱勢身分
3 低收入戶:3分;中低收入戶、支領失業給付、特殊境遇家庭:1.5分 (符合一項即可)均衡學習
21 三領域學習: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7分/領域 (五學期平均成績及格)國中教育會考
32 國文、數學、英語、自然、社會: A++ 、A+ 、A 、B++ 、 B+ 、 B 、 C 6.4分、6分、5分、4分 、3分、2分、1分陸、成績採計與計算 - 志願序(2/6)
• 免試生可依志向網路選填 30個校科(組)志願 ,
每 5志願順序為一級別共6級別,積分核分準則如下:
級 別 第 1級 第 2級 第 3級 第 4級 第 5級 第 6級 志願
順序 1~5 6~10 11~15 16~20 21~25 26~30
積分 26 25 24 23 22 21
陸、成績採計與計算 – 多元學習表現(3/6)
競 賽 服務學習
多元學習表現 積分上限為15分,分項目為二大項
競賽(上限7分)
競賽得獎應於國中在學期間且至110年5月14日(星期五)(含)前取得為限。
國際性及全國性競賽項目以簡章所列項目為限。
區域及縣(市)競賽以縣市政府主辦為限,獲獎證明落款人:縣市為縣市長;
直轄市為市長或其所屬之一級機關首長。
服務學習(上限15分)
學校服務表現: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任滿一學期得2分。
同一學期同時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仍以2分採計。除副班長、副社長,
其餘副級幹部皆不採計。
校外服務學習時數: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
陸、成績採計與計算 – 多元學習表現(4/6)
分項目 積分採計原則
競 賽
國內競賽 區域及縣市競賽 1.同學年度同項競賽擇優1 次採計。
2.參賽者4人以上為團體。
團體賽依個人賽積分折 半計算。
3.區域及縣市競賽以縣市 政府主辦者為限,獲獎 證明之落款人在縣市須 為縣市長,在直轄市須 為市長或其所屬一級機 關首長。
4.競賽採計範圍以國中就 學期間至110年5月14日 (含)前取得為限。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六名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6分 5分 4分 3分 3分 2分 1分
國際科技展覽及國際運動會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7分 6分 5分
服務學習 學校服務表現 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任滿一學期得2分,每學期至多2分 採計至110年5月14日(含)
服務學習時數 參加校內或校外(須服務證明)志工或社區服務,累積1小時得0.25分 前取得。
競賽(獎狀範例)
區域及縣(市)競賽以縣市政府主辦者為限
獲獎證明落款人:縣市為縣市長;直轄市為市長或其所屬之一級機關首長。
陸、成績採計與計算 - 其他主項目(5/6)
技藝優良(上限3分)
【其成績應於國中就學期間且至110年5月14日(星期五)(含)前取得為限)】90分以上 80~89分 70~79分 60~69分
弱勢身分(上限3分)
報名時具低收入戶3分、中低收入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
及特殊境遇家庭子女身分者採計1.5分,若免試生同時具備2種以上資格者僅得擇一計分。
均衡學習(上限21分)
採計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三大學習領域,七年級上、下學期、八年級上、
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等五學期平均成績。
3項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
皆達60分以上 2項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 皆達60分以上
1項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 皆達60分以上
資賦優異縮短修業年限學生以其實際就讀學期數進行平均成績計算。
免試生繳交之積分證明文件中,科目名稱與採計學習領域名稱不同者,不予採計。
陸、成績採計與計算 - 國中教育會考(6/6)
國中教育會考(上限32分)
寫作測驗(上限1分)
分項目為「國文」、「英語」、「數學」、「自然」及「社會」
6級分 5級分 4級分 3級分 2級分 1級分
1 0.8 0.6 0.4 0.2 0.1
A
「精熟」科目A
++每科得6.4分、A
+每科得6分、A每科得5分
B
「基礎」科目B
++每科得4分、B
+每科得3分、
B每科得2分C
「待加強」科目每科得1分
若違反國中教育會考試場規則,該各科目依違規情節不予列計等級或扣點,而 該科目積分則不予計分或每扣一點扣該科目積分0.15分,扣至該科目0分為止。
國中教育會考成績採計以110年度取得之成績為準。
柒、分發比序原則 (1/4)
(範例)
信義國民中學 陳同學
優先
免試入學報名 之積分證明單
就讀國中:信義國中 就 讀 國 中 代 碼 : 323505 班級: 9年3班 姓名: 陳筱玲 身 分 證 統 一 編 號 : A234567890
比序項目 積分核算說明 單項
積分
比序 項目 積分
多元 學習 表現
競賽
2020年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電腦科學科)3等獎(國際性競賽)
109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國中組)書法類優等(全國競賽)
新北市109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團體B組)弦樂合奏特優
(區域及縣市競賽)
7
15
服務 學習
擔任班級幹部、小老師或社團幹部滿 3 學期
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 務,累計滿 27 小時
12.75
技藝優良 技藝教育課程平均總成績 85 分 2.5 2.5
弱勢身分 具 低收入戶子女 身分 3 3
均衡學習 健康與體育5學期平均成績 90 分 藝術與人文5學期平均成績 88 分
綜合活動5學期平均成績 75 分 21 21
合計 41.5
110學年度五專入學專用優先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證明單
就讀國中學校戳章
柒、分發比序原則 (2/4)
免試生超額比序總積分計算範例
陳同學國中教育會考成績與採計積分表
陳同學以第2志願選填登記○○科技大學○○科(組)之超額比序項目積分採計表
註1:志願序積分係以級別方式計 算,並於免試生完成選填登 記志願後,納入超額比序總 積分之主項目採計。
註2:陳同學未持有原住民文化及
語言能力證明,加分比率以
10%計算。
柒、分發比序原則 (3/4)
陳同學選填登記○○科技大學○○科(組)之一般生同分比序項目積分順序採計表
陳同學選填登記○○科技大學○○科(組)特種身分生之同分比序項目積分順序採計表
比序順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同分比序
項目
均 衡 學 習
技 藝 優 良
志 願 序
弱 勢 身 分
表 現 多 元 學 習
寫 作 測 驗 會 考+
服 務 學 習
競
賽 國
文 數
學 英
語 自
然 社
會 寫 作 測 驗
比序積分 與級分
一般生同分比序項目積分 三等級四標示 級分
21 2.5 26 3 15 19.6 12.75 7 A+ B+ B A B+ 4級 分
比序順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同分比序
項目
均 衡 學 習
技 藝 優 良
志 願 序
弱 勢 身 分
表 現 多 元 學 習
寫 作 測 驗 會 考+
服 務 學 習
競
賽 國
文 數
學 英
語 自
然 社
會 寫 作 測 驗 特種身分
生加分
(加10%)
特種身分生同分比序項目積分 三等級四標示 級分
23.10 2.75 28.60 3.30 16.50 21.56 14.03 7.70 A+ B+ B A B+ 4級 分 註:陳同學未持有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加分比率以10%計算。
柒、分發順位排定原則 - 同分比序項目順序(4/4)
Step 01 Step 02 Step 03 Step 04 Step 05 Step 06 Step 07
101~21 21、14、
7、0
3、2.5、
1.5、1、0
26~21 3、1.5、0 15~0 33~0 15~0 (級距0.25)
超額比序
總積分 均衡 學習
技藝 優良
志願序 弱勢 身分
多元學習 表現
會考 + 寫作
服務 學習
Step 08 Step 09 Step 10 Step 11 Step 12 Step 13 Step 14 7、6、5、
4、3、2、
1、0
A++>A+>
A>B++>
B+>B>
C>缺考
A++>A+>
A>B++>
B+>B>
C>缺考
A++>A+>
A>B++>
B+>B>
C>缺考
A++>A+>
A>B++>
B+>B>
C>缺考
A++>A+>
A>B++>
B+>B>
C>缺考
6>5>4>
3>2>1>
缺考
競賽 國文 數學 英語 自然 社會 寫作 測驗
※分發順位排定原則及同分比序順序,其中總績分為超額比序總績分,同分比序相同者,分發順位相同。
※積分採計
無論是否採計會考成績,於同分比序項目皆為一致標準,且均包含會考科目之比序
。本招生一律採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並於110年6月3日(四)10:00起至110年6月8日
(二)17:00止開放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本招生為全國一區,免試生可就招生學校各科(組)選填登記志願,
最多以30個 為限。110年5月24日(一)10:00起至110年6月1日(二)17:00止
提供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練習版,供免試生事先熟悉操作介面流程或試填志願 順序,所選填的志願無法做為分發依據。
免試生於網路選填登記志願規定期間內,至本委員會網站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居留證號或入出境許可證統一證號)」、「出生年月日」
及自行設定之「通行碼」後,即可登入系統進行選填登記志願。
本委員會網站置放「網路選填登記志願系統操作手冊」供免試生下載參考使用。
捌、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1/2)
110年6月3日(四)10:00起至110年6月8日(二)17:00止
捌、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2/2)
免試生在家長(監護人)陪同下,於規定時間內共 同完成網路選填登記志願並確定送出
同一時間同一帳號僅允許一人上網選填登記志願。
超過20分鐘未有操作動作者,系統將會自動登出。
免試生必須看到「 您已完成網路選填登記志願」之 訊息並產生「志願表」才算完成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免試生於網路選填登記志願前,若欲登入本委員會 各項系統(如資格審查系統、個人成績查詢系統),
即可登入查詢使用。
玖、分發方式 (1/3)
依照免試生分發順位之順序,再按免試生選填登記之志願順序進行統一分發。
一般生: 各校一般生科(組)名額,依一般生分發順位之順序錄取至額 滿為止;惟大陸長期探親子女為依選填之志願順序,達該科(組)一般生 之最低錄取標準者,依其分發順位順序僅限於該科組之「大陸長期探親子 女」招生名額下分發。
特種身分生: 依選填之校科(組)之志願順序,先以一般生身分與其他
一般生依一般生分發順位之順序,分發於該校科(組)之一般生名額,至
額滿為止;未以一般生身分獲分發錄取者,但若該校科(組)有該類特種
身分生外加名額,再以特種生身分及依其特種身分生分發順位之順序,分
發於該類特種身分生之外加名額,至額滿為止。
玖、分發方式 (2/3)
當分發順位相同時且招生名額不足分配時,以下列方式增額錄取:
增額人數以不超過該校科(組)招生名額之5%為原則;惟如增額人 數逾該校科(組)之招生名額5%,增額部分依免試生選填之志願序
,於招生名額5%以內依序錄取。
如經上述適當之處理後仍有超額情形,以增加名額錄取。
增額錄取之名額,報請教育部核准。
玖、分發方式 - 增額錄取釋例(3/3)
增額條件同上,假設免試生分發順位皆為第18者 有
5位,依志願序順序,
1位為招生名額內,另
3位為增額
錄取 ;雖增額錄取超過5%,但因均為同一志願序,
故皆為增額錄取。
當分發順位相同,且招生名額不足分配時之釋例說明:
例一、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智慧自動化工程科:招生名額 24 名
【最低錄取標準: 18 (分發順位)】
增額:24*5%=1.2 (名),
1.2名無條件進位為增額
2名,
假設免試生分發順位皆為第 18者 有
4位,依志願序順序,
1
位為招生名額內, 另
2位為增額錄取 ,故增額錄取2
名。
例二、同範例一,【最低錄取標準: 18 (分發順位)】
免試生
1~2 3名
甲 乙 丙 丁 辰
分發順位
18 18 18 18 18
志 願 序 1 1 1 1 2
5%
5%
免試生
1~2 3名
甲 乙 丙 丁
分發順位
18 18 18 18
志 願 序 1 1 2 3
拾、報到及放棄
報到
放棄
未放棄
依所錄取招生學校之報到規定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完成報到手續者,取消
錄取資格,錄取生不得異議。錄取生請務必詳閱所錄取招生學校「錄取生報到相關資訊」之規定,或向所錄取學校查詢。
錄取生完成報到後,如欲放棄錄取資格者,應填寫「110學年度五專優先免
試入學錄取報到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於
110年6月15日(星期二)15:00前傳真並同時以電話確認後,再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
予受理)至錄取學校辦理。
錄取生已完成報到且未聲明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再參加本學年度其後高級
中等學校及五專各項入學招生,違者取消其五專優先免試入學錄取資格。拾貳、系統操作說明
一 集體報名系統
二 國中學校查詢系統 三 免試生查詢系統
四 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三 免試生查詢系統 1、系統登入
進入免試生查詢系統
登入
輸入身分證字號(居留證號或 入出境許可證統一證號)
輸入出生年月日(6碼)
驗證碼考生作業系統
五專優免免試生 查詢系統
110/5/25(二)12:00起至 110/5/27(四)17:00止
免試生之姓名為全名顯示
狀態:已收件或未收件
2、查詢收件狀態
三 免試生查詢系統
三 免試生查詢系統
110/6/1(二)10:00成績查詢 (不含國中教育會考及志願序積分)
3、成績查詢
110/6/4(五)15:00成績查詢 (含國中教育會考,但不含志願序積分) 審查狀態通過之免試生 可查詢成績且可列印出
不含國中教育會考及含國中教育會考成績單
審查狀態不通過之免試生
系統不產出成績單,顯示不通過之原因
三 免試生查詢系統
110/6/10(四)9:00起
4、分發結果查詢
分發結果:錄取之校科(組)、未錄取之原因
若錄取第1志願序,其第2志願序以後僅顯示志願序(反灰)
若未錄取,分發結果顯示「未錄取,未達錄取標準」
四 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練習版:110/5/24(一)10:00起至 110/6/1(二)17:00止 正式選填110/6/3(四)10:00起至 110/6/8(二)17:00止
五專優免網路選 填登記志願系統
四 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1、系統登入
進入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登入
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居留證號或入出境許可證統一證號)
輸入出生年月日(6碼)
輸入預設通行碼(首次登入請先使用預設通行碼-身分證後4碼+出生月日4碼)
驗證碼四 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2、設定新通行碼
免試生首次上網選填登 記志願時,先以預設通 行碼登入後,須自行設 定通行碼,設定完成後 請儲存或列印通行碼設 定表並妥善保存。
通行碼切勿提供給他人 使用,如果因此造成個 人資料外洩或權益受損,
概由免試生自行負責。
先輸入預設通知碼登入
自行設定通知碼
四 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3、列印、儲存設定通行碼
免試生自行設定通行碼確定後,請 儲存或列 印通行碼設定表並妥善保存。
免試生自設通行碼 遺忘時,請於每日8:30至 16:30, 檢具 國民身分證(居留證或入出境許 可證)、健保卡影印本申請補發,以1次為限。
忘記 通行碼申請切結書 請至本委員會網站
「下載專區」下載,填妥資料、黏貼雙證件 影印本,傳真(02-2773-8881)至本委員會,
傳真後並以電話(02-2772-5333)確認。
儲存、列印通知碼
❷
❷
4、閱讀選填登記志願規定說明
四 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免試生登入選填登記志願系統後,請詳讀「選填登記志願規定說明」,以免權益受損
詳讀規定說明後,請勾選
四 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5、選填志願及順序(1/6)
提醒:免試生可就各招生學校各科(組)選填登記為志願,最多以30個為限
查詢五專 招生學校 帶出科(組) 資訊
志願代碼:11401
招生學校: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科(組)名稱:會計與資料科學科 是否採計會考:有
招生名額:一般生40 大陸長探生0 特種生0
舉例說明
四 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5、選填志願及順序(2/6)
選擇招生學生,點選查詢 選擇科(組)
點選新增,移至右方暫存區 已選填志願暫存區
選點暫存區之志願
志願順序排序上下移動 移除志願
4 5 3 2 1
6 7 3 4
2 1
6 7
5
四 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5、選填志願及順序(3/6)
提醒:為避免網路壅塞,請儘早上網選填登記志願並送出,逾期概不受理。
選填登記志願後,可點選暫存志 願,右方會顯示:暫存就讀志願順 序成功
暫存志願不代表確定送出,
若未於規定時間內確定送出
者,亦視同未上網選填登記
志願,放棄參加分發
5、選填志願及順序(4/6)
四 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此為暫存檢核用,請
檢核確認志願順序免試生在確定送出志願前,
可點選「
列印暫存志願」鈕檢核確認志願順序
提醒您尚未完成網路選填登記志願
四 選填登記志願系統
5、選填志願及順序(5/6)
確認所選填之
志願及
志願順序是否無誤確認志願順序選填無誤後,
須輸入:
身分證統一編號(居留證號或 入出境許可證統一編號)、
出生年月日、
通行碼及驗證碼 即可點選
確定送出1
2
志願未確定送出
皆可返回修改志願及順序
1
注意
確定送出即不可修改志願 及順序
2
四 選填登記志願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