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宣 道 中 學 測 考 規 則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3

Share "宣 道 中 學 測 考 規 則"

Copied!
7
0
0

全文

(1)

各位家長及同學:

中一至中五上學期統一測驗時間表及規則

本年度統一測驗將於十一月七至十日舉行,而為應付突發情況,本校將後備統測日訂於十 一月十一日(當天同學需要如上回校上課,上課日為 Day 10)。除特別指明外,學生每天的抵校 時間均為早上八時零五分。

隨函附上統測時間表及規則,敬希家長留意及促督 貴子弟善用時間,積極準備測驗。

校長 吳聲展謹啟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2223_15

(2)

宣 道 中 學 測 考 規 則

1. 颳 風 或 暴 雨 時 之 緊 急 措 施

如 於 測 考 期 間,教 育 局 宣 佈 因 天 氣 惡 劣 、颳 風 暴 雨 或 其 他 原 故 停 課 , 該 天 原 定 測 考 科 目 將 會 改 期,而 學 校 復 課 當 日 測 考 將 照 原 定 時 間 表 進 行。如 受 影 響 之 日 期 乃 測 考 最 後 一 天 , 則 該 等 科 目 將 於 復 課 日 進 行 測 考 。

2. 一 般 守 則

2.1 除 特 別 指 明 , 上 午 進 行 的 測 考 , 考 生 須 於 早 上 八 時 零 五 分 前 回 校, 而 下 午 進 行 的 測 考,考 生 須 於 下 午 十 二 時 四 十 分 前 回 校 。每 節 開 考 前 可 進 入 課 室 試 場, 按 照 指 定 之 座 位 編 號 就 座 。 而 聆 聽 試 則 需 於 有 蓋 操 場 列 隊 。

每 節 測 考 之 間 , 同 學 不 得 擅 自 離 開 學 校 。 同 學 需 於 測 考 開 始 前 10 分 鐘 到 達 所 屬 試 場 。

2.2 中 一 至 中 三 各 級 測 考,所 有 考 生 不 准 提 早 離 開 試 場 直 至 該 科 測 考 終 結 時 方 可 離 開 。

2.3 中 四 至 中 六 各 級 測 考 開 考 後 三 十 分 鐘 內 及 完 卷 前 十 五 分 鐘 內,考 生 均 不 得 離 開 試 場。若 應 考 英 文 科 之 試 卷 或 該 試 卷 全 部 題 目 均 為 多 項 選 擇 題,則 在 整 段 測 考 時 間 內 一 律 不 得 擅 離 試 場 。

2.4 測 考 進 行 中 , 考 生 如 擬 早 退 (參 閱 第 2 .2 項 ), 則 不 論 有 無 作 答 , 均 須 先 將 答 題 簿 及 紙 張 整 理 妥 當,並 在 答 題 簿 或 答 題 紙 上 填 妥 各 項 資 料,然 後 舉 手 通 知 監 考 老 師 , 經 許 可 後 方 可 離 開 試 場 。 不 得 在 走 廊 徘 徊 談 笑 和 高 聲 討 論 試 題 。 2.5 各 試 埸 均 齊 備 有 關 測 考 需 用 之 紙 張,若 屬 普 通 試 題,考 生 須 自 備 墨 水 筆 或 原 子

筆 作 書 寫 用,如 屬 多 項 選 擇 題 測 考,考 生 須 帶 備 HB 鉛 筆、鉛 筆 刨 及 軟 擦 字 膠。

2.6 中 一 測 考 一 律 禁 止 使 用 計 算 機,中 二 或 以 上 測 考 所 使 用 之 計 算 機、必 須 為 以 乾 電 池 作 能 源、操 作 時 不 發 出 聲 響,並 且 非 點 陣 式 顯 示 者,其 他 有 顯 示 圖 表 或 文 字 設 備 之 電 子 器 材( 如 平 板 電 腦 、 多 媒 體 播 放 器 、 電 子 字 典 、 具 文 字 顯 示 功 能 的 手 錶 、 智 能 手 錶 等 ), 考 生 不 得 攜 帶 進 入 試 場 。 考 生 如 對 所 使 用 之 計 算 機 疑 問 , 可 向 任 教 老 師 查 詢 。

2.7 考 生 不 得 攜 帶 任 何 未 經 許 可 之 物 品 進 入 試 場 。 書 包 、 記 事 簿 、 書 籍 、 計 算 機 手 冊、 筆 記 、紙 張 等 須 放 在 監 考 老 師 所 指 定 之 地 方 。 隨 身 之 錢 包 可 放 置 書 桌 下。

如 考 生 攜 帶 筆 袋 或 筆 盒 進 入 試 場,應 將 盒 內 物 品 放 置 桌 上,並 將 筆 袋 或 筆 盒 放 於 桌 下 , 考 生 應 小 心 不 可 將 任 何 紙 張 如 書 簽 夾 於 計 算 機 套 內 。

2.8 考 生 不 得 使 用 任 何 通 訊 器 材 (包 括 但 不 限 於 手 提 電 話 、 智 能 手 錶 ), 如 有 攜 帶 手 提 電 話,須 將 手 提 電 話 關 掉,並 須 將 該 電 話 放 置 於 椅 子 下 當 眼 位 置,螢 幕 向 上。

2.9 除 中 四 至 中 六 級 之 試 題 外,所 有 試 場 供 應 之 物 品,包 括 試 題 及 試 卷 均 不 得 攜 離 現 場 。

2.10 在 試 場 內 , 不 論 何 時 , 考 生 須 保 持 肅 靜 , 不 得 談 話 或 干 擾 他 人 。 2.11 考 生 必 須 穿 著 整 齊 校 服 應 試 。

2.12 考 生 獲 發 給 試 題 後 , 未 經 指 示 前 , 不 得 翻 閱 試 題 或 開 始 作 答 。 2.13 測 考 作 弊 , 除 予 以 記 過 處 分 外 , 該 生 有 關 之 測 考 亦 將 以 零 分 計 算 。 3. 缺 席 測 考

學 生 如 因 特 殊 事 故 未 能 出 席 任 何 一 節 測 考 , 須 盡 快 將 家 長 信 透 過 班 主 任 呈 交 校 務 處 , 解 釋 缺 席 測 考 之 原 因 , 如因 病 未 能 出 席 者 , 必 須 連 同 醫 生 證 明 書 一 同 繳 交 。 學 生 無 故 缺 席 ( 或 缺 席 理 由 不 充 份 者 ) , 該 節 測 考 成 績 將 以 零 分 計 算 。

4. 測 考 遲 到

如 考 生 遲 到 , 仍 可 繼 續 測 考 , 但 將 不 會 獲 得 補 時 。 5. 英 國 語 文 科 口 試

考 生 須 於 指 定 日 期 及 時 間 應 試 , 凡 遲 到 者 得 分 將 會 被 扣 百 分 之 二 十 , 遲 到 超 過 10 分 鐘 但 不 多 於 20 分 鐘 得 分 將 會 被 扣 百 分 之 五 十 , 遲 到 超 過 20 分 鐘 得 分 將 被 扣 百 分 之 七 十 五 。 考 生 須 得 校 方 許 可 後 方 可 離 開 試 場 。

6. 中 國 語 文 科 口 試

考 生 須 於 指 定 的 日 期 及 時 間 應 試,距 報 到 時 間 遲 到 10 分 鐘 或 以 下 者,本 卷 成 績 會 被 扣 1 分 ( 以 滿 分 為 18 分 計 算 , 下 同 ) 。 遲 到 11 至 29 分 鐘 者 扣 2 分 , 遲 到 30 分 鐘 或 以 上 者 , 扣 3 分 。 考 生 須 得 校 方 許 可 後 方 可 離 開 試 場 。

7. 各 級 聆 聽 、 音 樂 及 普 通 話 測 驗

學 生 應 在 獲 得 監 考 老 師 批 准 後 於 禮 堂 側 梯 進 入 禮 堂 , 並 按 照 各 班 座 位 編 號 就 座 。 在 監 考 老 師 未 批 准 進 入 禮 堂 前,同 學 應 於 有 蓋 操 場 或 附 近 位 置 靜 候 準 備 進 入 禮 堂。

E x a m . 5 ( 2 0 2 2 / 2 0 2 3 )

2

(3)

宣道中學

2022-2023 中一級上學期統測

回校時間:早上 8 時 05 分 7/11 星期一

8/11 星期二

9/11 星期三 (升旗禮)

10/11 星期四

第 一 節

綜合科學 08:30-09:00

普通話 08:30-09:05

English Listening 08:30-09:00

中史 08:30-09:00

第 二 節

English GE 09:30-10:15

數學 09:35-10:15

生活與社會 09:30-10:00

中文閱讀 09:30-10:15

第 三 節

音樂 10:45-11:15

地理 10:45-11:00

歷史 10:30-11:00

試場: 1A(106 室), 1B(107 室), 1C(108 室), 1D(109 室),

*英語聆聽(禮堂) , *普通話(禮堂) ,*音樂(禮堂)

(4)

2022-2023 中二級上學期統測 回校時間:早上 8 時 05 分

7/11 星期一

8/11 星期二

9/11 星期三 (升旗禮)

10/11 星期四

第 一 節

普通話 08:30-09:05

地理 08:30-08:50

中史 08:30-09:00

綜合科學 08:30-09:00

第 二 節

English GE 09:30-10:15

音樂 09:20-09:50

English Listening 09:30-10:00

生活與社會 09:30-10:00

第 三 節

歷史 10:45-11:05

中文閱讀 10:20-11:05

數學 10:30-11:10

試場: 2A(206 室), 2B(207 室), 2C(208 室), 2D(211 室),

*英語聆聽(禮堂) , *普通話(禮堂) ,*音樂(禮堂)

(5)

宣道中學

2022-2023 中三級上學期統測 回校時間:早上 8 時 05 分

7/11 星期一

8/11 星期二

9/11 星期三 (升旗禮)

10/11 星期四

第 一 節

中史 08:30-09:00

地理 08:30-08:50

商業 08:55-09:15

(每卷之間有 5 分鐘收卷及派卷)

中文閱讀 08:30-09:15

物理 08:30-08:50

化學 08:55-09:15

生物 09:20-09:40

(每卷之間有 5 分鐘收卷及派卷)

第 二 節

English Listening 09:30-10:15

歷史 9:45-10:15

數學 09:40-10:20

English GE 10:10-10:55

第 三 節

生活與社會 10:45-11:15

普通話 10:45-11:20

音樂 10:45-11:15

試場:3A(405 室), 3B(406 室), 3C(407 室), 3D(408 室),

*英語聆聽(禮堂) , *普通話(禮堂) ,*音樂(禮堂)

(6)

2022-2023 中四級上學期統測 回校時間:早上 8 時 05 分

7/11 星期一

8/11 星期二

9/11 星期三 (升旗禮)

10/11 星期四

第 一 節

English Reading Paper I 08:30-10:00

數學 08:30-09:10

中國語文(卷一) 閱讀能力 08:30-10:00

中史 08:30-09:10 健社 08:30-09:10 歷史 08:30-09:30 經濟 08:30-09:30 化學 08:30-09:30

第 二 節

企財 10:30-11:10 資通 10:30-11:10 地理 10:30-11:15 物理 10:30-11:30

生物 09:40-10:40 公民與社會發展

10:30-11:00

數學 延伸課程二 10:00-10:40

第 三 節

APL 職業英語 11:00-13:00

English Listening

Paper III 11:30-13:00

考試地點:4A(504 室), 4B(505 室), 4C (506 室), 4D (507 室), 4E (508 室), [灰色部份-禮堂]

^ 7/11 企會財(504 室), 資通(506 室), 地理(507 室) , 物理 (508 室)

^ 8/11 生物 (530 室) APL 職業英語 (530 室)

^ 10/11 中史(504 室), 健社(505 室), 歷史(506 室), 經濟(507 室) , 化學(508 室), 數學延伸課程二(504 室)

(7)

宣道中學

2022-2023 中五級上學期統測 回校時間:早上 8 時 05 分

7/11 星期一

8/11 星期二

9/11 星期三 (升旗禮)

10/11 星期四

第 一 節

數學 08:30-09:10

中史 08:30-09:10 地理 08:30-09:15 企會財 08:30-09:30

生物 08:30-09:30 物理 08:30-09:30

中國語文(卷一) 閱讀能力 08:30-10:00

公民與社會發展 08:30-09:10

第 二 節

English Reading Paper I 09:35-11:05

數學 延伸課程二 10:00-10:40

健社 10:30-11:10 資通 10:30-11:10 歷史 10:30-11:45 經濟 10:30-11:30

化學 09:40-10:40

第 三 節

English Listening

Paper III 11:30-13:00

考試地點:5A(604 室), 5B(605 室), 5C (606 室), 5D (607 室), 5E (608 室), [灰色部份-禮堂]

^ 8/11 中史(604 室), 地理(605 室), 企會財(606 室), 生物(607 室), 物理(608 室) 數學延伸課程二 (604 室)

^ 9/11 健社(604 室), 資通(605 室), 歷史(606 室), 經濟(607 室)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因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因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

自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廢止五月二十三日第 39/88/M 號法令及五 月二十三日第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課程綱要總綱已於103 年11月28日由教育部

一月月行三百九十七度四分度之二。日行三十度。一遍與月合會。其宿四世界眾生所

1.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福 1 字第 0980136398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8 條 2.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勞動部勞動發創字第 1039800598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因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

(一) 各梯次報名日期、學科測試日期、辦理職類、級別及方式(如

一、 本職類檢定規範制定係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八月十一日台(八十 七)勞職檢字第 033372 號函辦理。.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六月二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因行為不檢有損師

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自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訂定

學校須在註冊日通知學生有關的校本應變安排 由於今年為 非抽樣年 ,如個別學校因惡劣天氣 或特殊情況而停課,可根據 校本處理機制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會議

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勞特字第 1063001251 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月二十三日發特字第 1083001675 號函修正第六點附件四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一日勞職特字第 0960501957 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日勞職特字第 0970503244 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一日勞職特字第0960501957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日勞職特字第0970503244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職訓字第 1022500888 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四月十七日發法字第 1036500433 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發訓字第

以上是佛光山開山星雲大師於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在上海普門經舍主持「當代問題

  自文曆二年五月十五日 (午時) 。至同十八日 (午時)

將基本學力測驗的各科量尺分數加總的分數即為該考生在該次基測的總 分。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自民國九十年至九十五年止基測的總分為 300 分,國文科滿分為 60

將基本學力測驗的各科量尺分數加總分數即為基本學力測驗的 原始總分,自基本學力測驗民國九十年實施至民國九十五年止基本學 力測驗的原始總分為 300 分,為國文滿分 60 分、數學滿分

初級卷測試:2009 年 12 月 6 日(星期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1

本年度中期試將於一月四日至一月十七日舉行,而為應付突發情況,本校將後備考試日訂 於一月十八日(當天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