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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少年感化教育之開端 與日本真宗本願寺派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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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少年感化教育之開端 與日本真宗本願寺派的關係:

以成德學院設立之背景為考察中心

得能弘一 /

日本國立兵庫教育大學兼任講師

林欐嫚 /

臺灣中國文化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摘 要

1895年臺灣成為日本的殖民地,日本佛教之從軍僧侶隨著 軍隊入臺,開始展開在臺之布教。入臺初期,淨土真宗本願寺 派1 積極布教,設置日語學校,進行監獄傳教,更於1909年在 臺北錫口(松山)設立了臺灣第一個少年感化教育機構——成德 學院。

有關成德學院之先行研究,多是詳述該學院設立之經緯,

較少注意到該院成立時之日、臺的社會背景。因此本論從本願 寺派與明治政權之關係,考究明治時代日本本島感化教育機構

非常感激三位匿名審查教授不吝惠賜寶貴意見及指正,使本篇研究更臻完善。

並衷心感謝日本龍谷大學中西直樹教授提供珍貴史料。亦向圓光佛學研究所 提供特藏室之資料,謹致謝忱。另承蒙臺北市大安地政事務所之協助,特此 銘謝。

1 淨土真宗本願寺派為日本佛教之一宗派,以親鸞(AD.1173-1262)為宗祖。

(2)

之設立沿革。再由此延伸至日本統治臺灣時期,在日本佛教與 基督教傳教競爭背景之下,本願寺派在臺南、臺北、臺中進行 監獄布教的過程中,注意到少年犯罪持續增加,而且臺灣沒有 少年感化之設施,於是,以政府變更少年感化法為契機,本願 寺派運用在日本既有的感化教育經驗,成立臺北成德學院。經 營十多年後,1922年4月總督府公布感化院官制命令,經交涉 後,本願寺派讓出經營權,成德學院改制為總督府直屬管轄的 機構——「臺灣總督府立成德學院」。

本研究將時間約制於本願寺派所經營的「成德學院」。感化 教育比普通教育費心費力,除了教授學科之外,本願寺派更以

「佛法」感化不良少年之心性,使其改過向善,成效良好。筆者 使用當時的佛教雜誌、官方報紙、《臺灣日日新報》、本願寺派之 相關文獻及總督府檔案,考察成德學院之成立經過。2

關鍵詞:不良少年、成德學院、佛教慈善事業、真宗本願寺派、

感化教育

2 本論文所引用之日文資料皆由筆者自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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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eginning of juvenile reformatory education in Taiwan with Shin Sect Hongan-ji School:

The established background of Seitoku Institute

Koichi Tokuno / Japan Hyogo University of Teacher Education Li-man Lin / Taiwan Chinese Culture University

Abstract

In 1895, Taiwan became a Japanese colony. Japanese Buddhism was introduced to Taiwan by the monks who came with Japanese army. Seitoku Institute was a reformatory educational institute for juvenile delinquents established by the Hongan-ji School of the Japanese Buddhist Shin Sect in Taipei in October 1909, with permission from Office of the Governor-General.

Previous research on the Seitoku Institute mostly revolves around the founding history of the institute without addressing the social background of Taiwan and Japan at that time. Therefore, this paper first inquires into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Hongan-ji School and the reign of Emperor Meiji and the evolution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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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ormatory educational institutes in Japan. Then the paper reviews how, after Japanese Buddhism was introduced to Taiwan, and while competing with Christian missionaries, the Hongan-ji School monks propagated their teachings in jails in Tainan, Taipei, and Taichung.

Aware of the rising rate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and the absence of reformatory facilities in Taiwan, the Hongan-ji School applied their experiences in reformatory education in Japan to establish the Seitoku Institute in Taipei. In 1922 it was taken over by the Office of the Governor-General, and Seitoku Institute become an official institute and was renamed the Provincial Seitoku Institute.

This paper discusses about the period of Hongan-ji School’s management in Seitoku Institute. Reformatory education is more challegning than regular education. In addition to teaching a core curriculum, the Hongan-ji School instilled juvenile delinquents with Buddhist morals in order to reform them, and the results were positive.

This paper draws references from Buddhist magazines, official newspapers, Taiwan’s Nichinichi Newspaper, and the literature of Hongan-ji School and historical data of the Office of the Governor- General, to study the funding history of Seitoku Institute.

Keywords: reformatory education, Seitoku Institute, Hongan-ji School of the Shin Sect, juvenile delinqu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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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人類是群居性的,依存社會性的活動謀求生存,肯定自我存 在價值,共同遵守著法律規範,維持社會秩序。當個人的舉止有 所偏差,造成社會大眾困擾,甚至威脅到他人生命造成恐懼時,

對於成年犯法者以法律審判該行為,但對於未成年者,則先應以 教育感化,告知正確的價值觀,修正其偏差的行為。

借 鏡 西 方 ,1550年 倫 敦 設 置 「 懲 治 監 」 收 容 不 良 少 年 , 1558年德國設立「授產院」處置不良少年;義大利於1650年,

法國於1703年3 成立收容行為不正少年的機構。1818年美國於紐 約成立「避罪院」4,1826年波士頓「感化院」成立。5 1833年 德國設立「Rauhes Haus」,法國和英國分別於1839年和1849年也 成立感化院,這些感化院大致都是宗教團體或是由個人所設的 私人機構。6 日本則於1881年,由付坂部寔、加藤九郎7 兩位於 東京府設立「感化院之屋場」8,此為日本最初設立的感化院。

臺灣則要到1909年,才由日本的淨土真宗本願寺派,於臺北設

3 留岡幸助,《社会と人道》(東京:警醒社,1910年),頁623。葉眉伸,《論 少 年之 感化教 育 》( 嘉義 :國 立中 正大學 法律 所碩士 論文 ,2010年),頁 110,葉眉伸於文中提出:「最初的少年感化教育為起源於1704年羅馬所設立 收容20歲以下犯罪少年與不良少年之聖米加爾院(St. Michael Hospital)」。筆 者對此說持保留態度。

4 留岡幸助,《感化事業之発達》(東京:警醒社,1897年),頁28。

5 留岡幸助,《感化事業之発達》,頁28。

6 留岡幸助,《社会と人道》,頁623。「Rauhes Haus」,日文翻譯成「ラウエ ス.ハウス」(粗末な家),為「簡陋之家」的意思。

7 付坂部寔為監獄局之官員,認為防止犯罪的第一手段是有必要感化不良少 年。加藤九郎為報社記者。以上見:社会局編,《感化事業回顧三十年》(東 京:社会局,1930年),頁5。

8 社会局編,《感化事業回顧三十年》,頁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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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了臺灣的第一個少年感化教育機構——成德學院。

「 感 化 」 即 是 用 言 行 教 化 他 人 的 行 為 想 法 , 使 其 自 然 轉 變。《後漢書》〈陳禪傳〉即有出現感化一詞:「禪於學行禮,為 説道義以感化之。單于懷服,遺以胡中珍貨而去。」9 而有關

「不良少年」一詞,王珮瑩提出日本治臺之前,尚未有「不良 少年」之詞彙及其 概念。10 「不良」意指「品性、言行舉止惡 劣,或作了該行為之人」11 ,不良少年即是劣行舉動之未成年者。

其次,臺灣有關「少年感化教育」之主題的研究,有葉眉 伸《論少年之感化教育》,潘曉萱《少年感化教育之理念與實 踐》12,此兩篇碩論皆是以法律的角度來討論感化教育,對於臺 灣最初的感化教育機構——成德學院,皆未論述。

至今,以成德學院為主軸之先行研究,臺灣有2000年的提 寬法師《日據時期臺灣佛教「教育事業」之研究》13,其中一節 詳述成德學院的創立、成立宗旨、社會功能以及移讓給總督府

9 南朝宋.范曄撰,唐.李賢等注,《新校本後漢書并附編十三種》卷51〈陳 禪傳〉(臺北:鼎文,1991年),頁1685。

10 王珮瑩,《日治時期臺灣「不良少年」的誕生》(新竹:國立清華大學歷史研 究所碩士論文,2010年),頁1。又該論文註22:「對於『不良少年』此一詞 彙確切在日本出現的時間並不能確定。」根據筆者之查閱,日本於1888年出 版的高瀨真卿述,竹內樸卿記,《記実験家庭の教》的目次中,即有標示不 良少年の有様」一詞。「不良少年の有様」為「不良少年的行為舉止」的意 思。(東京:金港堂,1888年),頁2。

11 梅棹忠夫.金田一春彦.阪倉篤義.日野原重明(監修)《日本語大辞典》

(東京:講談社,1989年),頁1737。

12 潘曉萱,《少年感化教育之理念與實踐》(臺北: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研究所 碩士論文,2014年)。

13 提寬法師,《日據時期臺灣佛教「教育事業」之研究》(中壢:圓光佛學研究 所碩士論文,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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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過 程 , 使 用 《臺 灣 日日 新 報 》、《 真 宗 本 派本 願 寺 臺 灣 開 教 史》、《臺灣教育沿革誌》等資料,是極具參考價值之論文。王 珮瑩2010年《日治時期臺灣「不良少年」的誕生》其中一小節 考察成德學院的建立與感化院的性質爭議——從社會「防衛」

到感化「教育」。日本則有2000年佐佐木光郎.藤原正範《戰前 感化.教護實踐史》14,在附錄部分介紹臺灣總督府成德學院。

2013年山田美香《日本殖民地.佔領下的少年犯罪―以臺灣為 中心―》,其中第五章使用總督府公文資料,論述了成德學院為 本願寺派在臺的感化教育事業,該派自己出資之外,總督府亦 有補助經費,介紹該院之規則、職員等。15

又,多篇先行研究指出,明治晚期鑒於臺灣之不良少年日 漸增加,亦無少年感化教育機構,於是本願寺派成立了成德學 院。其中因素,還有釋提寬根據《臺灣教育沿革誌》提出:紫 雲玄範向日本政府提出申請成德學院,獲得許可的重要原因 —

— 「很 可 能 是 『 依 據 寄 附 ( 捐 贈 ) 行 為 之 目 的 』 為 由 而 成 的,也就是資金來源是由真宗本願寺資助開銷的」。16 又山田 美香指出:「殖民地支配與佛教關係者有著深厚關係」17 ——因 此,對於成德學院設立背景之考察,將以先行研究之成果為基 礎,考究在明治時期日本本島的感化事業發展之社會背景中,

本願寺派對於感化教育的投入,該派與皇族之關係,以及日本 佛教與基督教在監獄教誨師事件上的嫌隙,並入臺後面臨和佛

14 佐々木光郎.藤原正範,《戦前感化.教護実践史》(横浜:春風社,2000年)。

15 山田美香,《日本植民地.占領下の少年犯罪―臺灣を中心に―》(東京:成 文堂,2013年),頁82-92。

16 提寬法師,《日據時期臺灣佛教「教育事業」之研究》,頁50。

17 山田美香,《日本植民地.占領下の少年犯罪―臺灣を中心に―》,頁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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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其他宗派之布教競爭,繼之從少年犯罪增加的層面來分析成 德學院的設立。

二、明治時期日本本島的感化教育

日本在1858(安政5)年相繼與美國、英國簽訂通商條約,

其中有提到外國人在日本的治外法權之問題,於是日本政府開 始注意監獄法則。1868(明治元)年10月12日明治天皇即位。

1872(明治5)年明治天皇派遣岩倉使節團赴歐美,察視西洋社 會之現狀,其中真宗本願寺派也派遣梅上澤融、島地默雷隨該 使節團赴歐考察。18 同(1872)年在倫敦舉行了「萬國監獄會 議」,日本更積極地學習外國的監獄法令制度,因此也看到西歐 各國對於少年犯罪者的處置方式。

自江戶末年至明治時期因征戰、天災、稻作欠收等,造成 民眾生活艱困,佛教界積極地參與社會救助。明治維新後的新 政府為與世界列強並駕齊驅,於是積極「富國強兵」、「殖產興 業」,因此勞動者的增加、農村人口大量湧入都市,在資本主義 經濟發展的過程中,產生都市中的貧困下層階級,因此社會問 題日趨增多。1895(明治28)年甲午戰爭後,屢屢發生孤兒、

貧兒、棄兒、流浪兒的問題,但政府未能全面因應,反而是佛 教界及基督教積極地從事此領域的慈善事業。19 少年犯罪人數

18 石井研堂,《明治事物起原》〈佛僧洋行之始〉(東京:橋南堂,1908),頁 28。

19 名和月之介,〈感化救済事業と仏教─内務省救済行政と仏教との結合様式 についての一考察─〉,《四天王寺国際仏教大学紀要》第44號(2007年3 月),頁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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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漸增加——「1898(明治31)年犯法者多達十九萬餘人,其 中犯罪者有百分之七十至七十五會再犯。」20 ——再犯的理由 不 勝 枚 舉 , 其 中 最 重 要 原 因 之 一 , 是 對 於 不 良 少 年 的 教 育 不 足,於是需要設置感化院。以下將敘述從民間設置感化機構,

到政府公布感化法的過程。

(一) 感化機構相繼成立

感化少年犯罪之思想是因明治維新後,受到西歐文明思想 之 影 響 。21 1888(明治 21) 年宇 川盛 三郎於 「大 日本 監獄協 會」之開會式中提到:監獄為維持秩序不可或缺之一道具,另 二種道具為不良少年感化院及更生人保護事業。22 收容無賴少 年薰陶感誘,在維新之前即已存在,但詳情不知。23 對少年犯 罪者之法規,首先是1872(明治5)年11月29日太政官所發布的 第三百七十八號監獄則,依照該法則對於少年犯罪者設置了懲 治 場 ,24 但 這 只 是 對 少 年 犯 罪 者 的 處 置 。 對 於不 良 少 年 之 感 化,則要到1881(明治14)年以後。1881年9月11日《朝野新 聞》中記載:「有傳言要設立感化院的付坂部寔、加藤九郎

(記者)兩人對警視總監東京府知事提出申請書」25 ,其內

20 留岡幸助,《慈善問題》(東京:警醒社,1898年),頁119。

21 社会局編,《感化事業回顧三十年》,頁1。

22 倉持史朗,〈《大日本監獄協會雜誌》の書誌的研究:大日本協會雜誌の組 織.活動と監獄改良論を焦点として〉,《天理大學學報》63卷2號(2012 年),頁87。

23 石井研堂,《明治事物起原》,頁152。

24 社会局編,《感化事業回顧三十年》,頁1。

25 社会局編,《感化事業回顧三十年》,頁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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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如下:

我等近來擔憂不良少年增多,熱心人士共同出資 出力,於東京府下設計名為感化院之屋場,矯正 其少年,出資贊助官府監督……。

此 為日 本最 初嘗 試 設立的感 化院26,組織「懲矯院設立委 員會」後,於1881年5月舉行 開院 儀 式, 並 將「 懲矯院 」 改 為 「 感 化 院 」,27 設 立 於

(東京)本所林町三丁目。28 在 明 治 初 期 輿 論 中 , 已 有 介紹 歐美 的感 化院之理念 及 實施 方式 ,但 是認為有必 要 成立 感化 院之 思潮,則是 由 官 僚 及 宗 教 家 於1880 年 後 , 才 正 式 開 始 討 論 。1883

(明治16)年6月27日神道之 女 性職 員 — —池 上雪枝於大

阪的自宅設立神道祈禱所,著手保護不良少年。29 1885(明治 18)年10月7日從事新聞工作的高瀬真卿於東京設立私立「豫備

26 社会局編,《感化事業回顧三十年》,頁4-5。

27 社会局編,《感化事業回顧三十年》,頁5。

28 石井研堂,《明治事物起原》,頁152。

29 大阪府立修德學院編.熊野隆治 他共編.池上社編,《池上雪枝女史小伝》

(東京:大空社,1988年),頁58。(該院現已不存在)

〔圖一〕:〈明治公文 陸軍省受領壹 第六六壹號 東京感化院 九段牛ヶ渕 借用申請認可之件〉

資料來源: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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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化院」,30 25日已有14名學生入院。之後因接受神宮教院31 的 經 費 支 援 , 改 為 神 宮 教 院 感 化 院 , 但 不 久 即 中 斷 補 助 。 翌

(1886)年10月6日改為「東京感化院」,當日來賓有50名政要、

記者及4位出院之學生,32 引起世人對少年感化教育的關注。

繼神道之後,佛教各宗派也開始合作發展感化教育機構。

1886(明治19)年11月28日由千葉縣佛教各宗寺院共同於千葉 縣成立「千葉感化院」,33 院長由曹洞宗、淨土宗、真言宗各宗 輪 流 擔 任 半 年 。34 岡 山 縣 岡 山 監 獄 教 誨 師 光 清寺 住 持 千 輪 性 海、安住院住持和田大圓,於1888(明治21)年10月2日設立岡 山感化院。1889(明治22)年2月27日京都的監獄官吏、府會議 員、東本願寺、西本願寺35 等有志者,於葛野郡之民家開設京 都感化保護院。36 1891(明治24)年成立高松感化保護院、廣

30 高瀬真卿,《東京感化院創業記》(東京:東京感化院,1896年),頁3。

31 神宮教為神道之一教派,神宮教院為神宮教之一機構。以上見:中野了随,

《東京名所図絵》(東京:小川尚栄堂,1890年),頁18。

32 高瀬真卿,《東京感化院創業記》,頁10。

33 成田学園編,《成田学園五十年史》(千葉:成田学園,1936),頁18。

34 成田学園編,《成田学園五十年史》,頁24。「千葉感化院」之後因經營困難 於1908(明治31)年由「成田山新勝寺」接收改為「成田學園」。「成田山新 勝寺」為真言宗智山派之大本山(日本佛教各宗派有「大本山」與「末寺」

之制度,類似中央與地方之關係。)。以上見:社会局編,《感化事業回顧三 十年》,頁9。

35「淨土真宗」其下有多數派別,東本願寺、西本願寺皆稱作本願寺。但外部為 區別兩派,將「本願寺派」稱為「西本願寺」,將「大谷派」稱作「東本願 寺」。以上見:杉森久英,《大谷光瑞》(東京:中央公論社,1977年),頁11。

36 參 見 : 京 の 記 憶 ア ー カ イ ブ http://www.archives.kyoto.jp/websearchpe/detail/

1376180。京都府立総合資料館,官網:京の記憶アーカイブ(archives.kyoto.

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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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感化院等相繼成立。37 1897(明治30)年9月於三重縣四日市 成立三重感化院。38

教會牧師出身的留岡幸助(AD.1864-1934),於1891(明治 24)年擔任位於北海道的空知集治監獄之教誨師三年,其間調 查發現,入監者百人當中,有將近80位是未滿14、15歲之不良 少年,深知教誨事業甚為困難。後赴美留學實地研究監獄及救 治兒童事業,1896(明治29)年回日,1899 (明治32) 年11月集 資於東京鴨巢(地名),購買三千五百坪土地,為感化不良少 年,學習歐洲的「Home School」制度而設立了在家教育。39 在 家教育因而逐漸發展,所以在1900(明治33)年國家發布感化 法律之前,民間之熱心人士已著手進行感化教育。

(二) 政府公布感化法

有 關 西 洋 各 國 的 感 化 法 , 首 先 是 法 國 於1850年 發 布 感 化 法,其次英國、美國40 ,日本則要到1900年3月才公布感化法,

其中第五條有關感化院之條文如下:

第五條 有左列各號其中一項行為者,須使該生 進入感化院

一、地方長官認定,對於滿八歲以上未滿十六歲 者,父母未能行使適當地監管,或是未有適

37 社会局編,《感化事業回顧三十年》,頁9。

38 三重縣編,《三重県社会事業概要》(津:三重縣,1925年),頁122。「津」

為日本三重縣政府所在地。

39 社会局編,《感化事業回顧三十年》,頁13。

40 留岡幸助,《社会と人道》,頁624。

(13)

當之監護人,遊蕩或成為乞丐,或是認定有 交到惡友者。

二、命令接受拘留於懲治場之年幼者。

三、經裁判所之認可應至懲戒場者。41

由此條文可知,8歲至16歲之兒童、少年,若是在外遊蕩不歸、

乞討或交到壞朋友,但未有父母、監護者看管者,經地方首長 認定後,即送感化院,使其接受感化教育。

三、本願寺派於臺北設立成德學院之背景

1894(清光緒20、明治27)年7月因朝鮮東學黨之問題,清 廷與日本於25日開始交戰42 ,是為甲午戰爭。國家發生對外戰 爭,與明治天皇關係良好之真宗本願寺派的明如上人43 首先表 態,立即於「25日…捐獻清酒五十石、陣中名號44 數千幅、若 干書籍贈與軍隊。」45 ,「31日又獻納軍資五千圓」。46 8月30

41 未註撰人,〈法律第三十七號感化法〉,《官報》(東京:大蔵省印刷局編,

1900年3月10日),頁3。

42 東洋経済新報社,《明治金融史》(東京:東洋経済新報社,1912年)增訂4 版,頁186。

43 大谷光尊(AD.1850-1903)浄土真宗僧侶,西本願寺二十一世法主。法名:

明如上人。德川幕府政權結束,明治天皇即位,明如上人大力提倡「勤王之 大義」,資助、支援明治政權。可參考北畠玄瀛,《本願寺》〈明如上人傳〉

(京都:本派本願寺教務部,1919年),頁184-198。

44「陣中名號」是本願寺派發給出征士兵的一種小紙卡,印有「南無阿彌陀 佛」佛號。可參考拙作《日治時期臨濟宗妙心寺派在臺之教育與醫療》(臺 北:中國文化大學史學所博士論文,2015年),頁289。

45 北畠玄瀛,《本願寺》,頁228。

46 北畠玄瀛,《本願寺》,頁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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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又「因應軍事公債募集之諭告,本山立即募款五十萬圓」47 也派遣從軍僧至軍隊。48 1895(明治28)年4月臺灣成為日本的 殖民地,因此,從軍僧也隨日軍接收臺灣而入臺。真宗本願寺 派於1896(明治29)年3月7日入臺,「紫雲玄範(駐守臺北)、

井上清明(駐守臺中)、荻野英龍及平田白慈(駐守臺南)」49 四位布教使,開始在臺灣的北、中、南,展開布教事業。

在臺極力布教的真宗本願寺派,除了設置日語學校,教授 日 語 之 外 , 基 於 當 時 臺 灣 沒 有 感 化 教 育 的 機 構 , 於 是 在1909

(明治42)年向臺灣總督府申請設立成德學院,藉以感化不良 少年。以下筆者就當時之社會背景,分為六項因素來論述該院 之成立:(一)、本願寺派明如上人與明治政權的關係;(二)、

明 如 上 人 之 長 子 大 谷 光 瑞 , 於 歐 洲 考 察 感 化 教 育 的 經 歷 ;

(三)、本願寺派與天皇家族之姻親關係;(四)、本願寺派自身 之監獄布教的經驗;(五)日本佛教與基督教的對立、以及佛教 各派互相競爭;(六)臺灣少年犯罪人數逐年上昇。

(一) 明如上人與明治政權的關係

明治天皇曾將孝明天皇50 之御物下賜給廣如上人、德如上

47 富井隆信,《明如上人御一代略伝》(京都:興教書院,1903年),頁17-18。

48 有關從軍僧之研究,可參考拙作《日治時期臨濟宗妙心寺派在臺之教育與醫 療》,頁14-33。

49 大橋捨三郎,《真宗本派本願寺臺灣開教史》(臺北:真宗本派本願寺臺灣別 院,1935年),頁3。此四人為本願寺派,於甲午戰爭後,為培養中韓文人才 所設立的「清韓語學研究所」之學生。以上見:中西直樹,〈臺灣別院跡

(西本願寺廣場)訪問記〉,《本願寺史料研究所報》49號(京都:本願寺史 料研究所,2015年6月15日),頁1。

50 孝明天皇(AD.1831-1867)是第121代天皇,為明治天皇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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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明如上人。51 1867(慶應3)年3月本願寺派之佛殿燒毀,6 月明治天皇賜贈材資。52 1868(慶應4)年正月3日半夜傳來明 治天皇之朝廷軍隊缺資,明如上人即於4日上呈三千兩,5日更 獻五千兩,6日派大本山的特派使至各地宣揚勤王。53 明治元

(1868)年10月12日明治天皇即位,此時明治政府財政困窘,

真宗本願寺派立即捐款。54 受到德川幕府舊勢力之困擾,社會 動盪不安,明如上人護衛明治天皇,也援助新政府的經濟。55 可見明如上人對明治天皇、國家的支持。

日本自古以來有神道與佛教混合的信仰。在經過長期的幕 府將軍掌權之時代後,1868(明治元)年明治天皇為強調統治 的合理性,鼓吹神道,於是頒布「神佛分離令」,欲將神道與佛 教分離,但卻引發了1872(明治5)年「廢佛毀釋」之運動。佛 教界備受打擊,與明治天皇關係友好的本願寺派亦不例外。但 是明如上人本著佛教慈愛之精神,更致力於社會事業,幫助社 會上的弱勢族群,也為該派發展出新的布教方向。

(二) 大谷光瑞於歐洲考察感化教育的經歷

明治開國後,日本人盛行移住海外。尤其甲午戰後,赴中

51 廣如上人為西本願寺二十世法主,明如為廣如之第五子。因廣如有四男一女 全都早逝,於是收養德如為養子,但1868(明治元)年德如去世,因此明如 成為二十一世法主。

52 北畠玄瀛,《本願寺》,頁177-178。

53 北畠玄瀛,《本願寺》,頁186。「大本山」的說明,請見註34。

54 北畠玄瀛,《本願寺》,頁186。

55 広田四郎,《法主大谷光瑞上人伝》(東京:国晃館,1910年),頁27。

(16)

國經商的日本人遽增。身為次任本願寺派領導者的大谷光瑞56 看見以往曾是強國,但如今是如此不堪一擊的中國。也察覺到 是因「社會制度?民族精神?還是缺乏人才?」57 而造成中國 佛教的停滯衰退。為了布教的發展及弘法之參考,於1900(明 治33)年正月入印度孟買,然後駐留英國倫敦三年,學習宗教 與政治58 。同時實地考察保護釋放者、不良少年感化院、孤兒 院、育兒院、養老院等之組織。也去德國出差,看察西洋教誨 師在監獄中,向囚犯布教的方式。59 本願寺派兩代法主明如上 人、鏡如上人皆重視感化教育。大谷光瑞亦用心培養人才,命 令 日 野 尊 寶 進 入 英 國 劍 橋 大 學 , 要 渡 邊 哲 信 專 攻 英 國 宗 教 制 度,召回在美國留學的蘭田宗惠去德國柏林大學進修。60 除了 積極地吸收西方文明,大谷光瑞也到中國絲路探險。

(三) 本願寺派與皇族之姻親關係

1848年公爵九条道孝的姊姊夙子(日後的英照皇太后)嫁 給孝明天皇,1898(明治31)年大谷光瑞迎娶九条道孝之三女 九条籌子為妻,因此大谷光瑞也成為皇族之遠親。1900(明治 33)年九条籌子的妹妹節子(後為貞明皇后),嫁給明治天皇的 第三皇子(後為大正天皇),於是本願寺派大谷一族與天皇正式

56 大谷光瑞(AD.1876-1948)是西本願寺二十二世法主。大谷光尊(明如上 人)之長男,法名:鏡如上人。

57 杉森久英,《大谷光瑞》,頁94。

58 河瀬蘇北,《現代之人物観無遠慮に申上候》〈英雄僧大谷光瑞〉(東京:二 松堂書店,1917年),頁322。

59 広田四郎,《法主大谷光瑞上人伝》,頁39-44。

60 杉森久英,《大谷光瑞》,頁123。

(17)

成為姻親之關係。繼之,1909(明治42)年9月大谷光瑞的妹妹 嫁給九条道孝之子九条良致。從大谷氏與皇族之深厚的姻親關 係中,亦可了解本願寺派對於國家、社會之責任,積極發展慈 善事業。

〔圖二〕:大谷光瑞與皇族之關係圖

資料來源:筆者繪製。「 」為聯姻關係。

(四) 本願寺派自身之監獄布教的經驗

日本看到西方科技文明的進步,極力學習仿效。除政治、

經濟等,亦觀摩西歐的社會制度。本願寺派明如上人努力 興學 布教擴張派內的教育機關,也非常注意社會教育事業。首先,

以感化受刑人為急務。從1870、71(明治3、4)年左右起,讓 關東地區的寺院僧侶從事監獄教誨,之後漸次擴及各地。1880

(明治13)年內務省請託本願寺,明如上人立即派教誨師至各

(18)

監獄。61 1895(明治28)年日本治臺後,該派亦是致力於臺灣 的 監 獄 布 教 事 業 。 以 下 就 本 願 寺 派 在 日 本 本 島 的 感 化 教 育 經 驗,及入臺後在臺南、臺北、臺中的監獄傳教,加以說明。

1. 日本的感化教育經驗

明治時期,鑒於犯罪率增加、不良少年增多,於是各界開 始設置感化機構來教育行為有所偏差的少年。設置感化院的過 程中,以宗教家最為熱心,其中以真宗本願寺派最投入教誨事 業。62 明如上人繼任後,專注辦學與傳教活動等,如:

專 注 興 學 布 教 , 也 注 意 到 社 會 最 底 層 的 監 獄 囚 徒,始創囚徒教誨事業。至今比政府先進,招聘 教誨師給予厚遇。63

對 於 教 誨 事 業 極 盡 全 力 , 教 化 受 刑 人 使 其 有 正 面 之 思 想 、 技 能。亦深切注意社會救濟事業,關心各地之感化院、孤兒院以 及突發的饑饉、地震、水災、火災之受難者。認為「感化不良 少年,教養孤兒貧兒,保護免囚人,皆是必須做的」。64 將佛 教之濟世活動作為慈善事業之第一要旨,因而設立「大日本佛 教慈善會財團」。65

1899(明治32)年7月7日由「大日本佛教慈善會財團」指

61 本 願 寺 派 本 願 寺 教 務 部 編 ,《 明 如 上 人 》( 京 都 : 本 派 本 願 寺 教 務 部 , 1919),頁29。

62 広田四郎,《法主大谷光瑞上人伝》,頁27。

63 広田四郎,《法主大谷光瑞上人伝》,頁27。

64 本願寺派本願寺教務部編,《明如上人》,頁31。

65 本派本願寺社会課編,《本派本願寺関係社会事業便覧》第3輯(京都:本派 本願寺社会課,1926年),頁2。

(19)

派平原唯順為代表,於廣島市尾長町671番地設置「廣島修養 院」。66 1899年11月留岡幸助根據基督教的人道主義,倡導社會 救濟事業,於東京鴨巢設立了在家教育來感化不良少年後,佛 教的本願寺派也更積極地展開感化事業。

1908(明治41)年10月1日大分縣之真宗本願寺派住持稻 田靜雄,於該縣設立「循誘學館」。67 1909(明治42)年4月1 日,清水育兒院理事的多田順映於岐阜縣揖斐郡開設「豐富學 院」68 。1909年8月1日本願寺派的福岡教區諸寺院,共同於福 岡市成立「福岡學園」收容61名學生。69 所以本願寺派至1909 年以前,於日本各地已有設置感化機構之豐富經驗。

2. 臺灣的監獄布教經驗

日本治臺三年後,本願寺派於1898(明治31)年於臺北新 起 街 , 設 置 貧 窮 救 養 所 , 但 因 不 夠 完 備 , 不 久 即 關 閉 。 翌

(1899)年於南門外設立臺北感化保護會,亦告失敗。70 所以 該派之布教事業,並非都能順利進行。1899年10月5日,該派獲 得臺北縣知事(縣長)之認可成立布教所後,展開各種傳教活 動,先於臺北北門外的至道宮設立日語學校71 ,亦進行臺灣各區 域之釋放者保護的事業。而監獄布教如下:

66 本派本願寺社会部編,《本派本願寺社会事業便覧》第4輯(京都:本派本願 寺社会部,1931年),頁26。

67 本派本願寺社会部編,《本派本願寺社会事業便覧》第4輯,頁26。

68 本派本願寺社会部編,《本派本願寺社会事業便覧》第4輯,頁25。

69 本派本願寺社会部編,《本派本願寺社会事業便覧》第4輯,頁26。

70 未註撰人,〈釋放者保護デーを前にして〉,《社會事業の友》第 70期(臺 北:臺灣社會事業協會,1934年9月),頁43。

71 大橋捨三郎,《真宗本派本願寺臺灣開教史》,頁9。

(20)

(1) 日治初期臺灣的監獄布教概況

1896(明治29)年初由曹洞宗僧侶擔任臺南監獄的教誨工 作,之後則由本願寺派的宮本、藤田、鈴川、秋田四位布教使 負責,到了1904(明治37)年仍由本願寺派之藤井惠照任教。72 同年9月25日總督府發布:「監獄免囚人取領方法,依照訓令,

則曰:無親族故舊其他取領人之時,監獄須以免囚交付於所 在地之廳署。」73 希望地方廳署能注意免囚人出獄後的行動。

藤井教誨師鑑於當時臺灣社會對於釋放者並無保護之觀念,導 致釋放者再犯罪的案例增多,便於1905(明治38)年投與私財 於臺南創立「累功舍」,74 讓釋放者有居住之處並照顧生病者。

1911(明治44)年《臺法月報》記載,「累功舍」成立近七年收 容日本人、臺灣人、外國人約達160名。75

(2) 本願寺派積極從事監獄布教

除臺南之外,本願寺派在臺北的小川信道於1905年1月開始 擔任監獄布教,4月上旬與臺北監獄職員共同企劃免囚保護,但 是時機並未成熟。隔年(1906年)11月獲得該監獄名譽教誨師 黃 玉 階 之 贊 同 , 又 得 到 辜 顯 榮 三 千 元 之 義 捐 及 其 他 熱 心 者 捐 贈。於1907(明治40)年2月8日年購買大加蚋堡古亭村庄五百 零二番地76 (臺北市大安區一帶),五百餘坪土地成立「一新

72 大橋捨三郎,《真宗本派本願寺臺灣開教史》,頁96。

73 未註撰人,〈免囚取領人辦理方法〉,《臺灣日日新報》(1904年9月25日),日 刊6版。

74 大橋捨三郎,《真宗本派本願寺臺灣開教史》,頁96。

75 未註撰人,〈臺南累功舍通信〉,《臺法月報》第5卷第12號(1911年12月20 日),頁91。

76 此條史料為日治早期之資料,筆者於2016年11月,三次請教臺北市大安地政

(21)

舍」。77 同年9月12日舉行第一期計畫落成報告典禮,官民多數 列席。78 於是臺北也有照顧免囚者之機構。

臺中位於臺灣之中樞地區,原本臺中監獄由本願寺派之藤 古峻岱、村上靈願、山田諦聽三位進行教誨工作。1906(明治 39)年7月山田諦聽看到每年累犯者之增加,感覺應該要保護釋 放者,加上1905年已有臺南「累功舍」照顧釋放者的經驗,於 是1907年4月暫時借用熱心人士安土直次之住家,充當收容所,

保護兩名釋放者,是為「再生舍」之由來。79 1908(明治41)

年起每年接受總督府七百元補助,1909(明治42)年1月10日舉 行 保 護 場 落 成 典 禮 。 臺 北 、 臺 中 、 臺 南 之 監 獄 的 感 化 工 作 皆

「由本願寺派獨佔」80 。有了對於罪犯之教誨的豐富經驗,本 願寺派也將感化工作延伸至少年,而在臺中已有監獄布教經歷 的 山 田 諦 聽 , 日 後 也 成 為 感 化 不 良 少 年 的 機 構 — — 「 成 德 學 院」的副院長。

(五) 日本佛教與基督教的對立以及佛教各派之間的 競爭

81

明治初期,廢佛毀釋下,佛教備受打擊。1873(明治6)年 政府開放基督教,於是日本佛教界必須開拓新的布教方向。其

事務所,但均查無此地號,因此無法得知現今正確的地理位置。

77 大橋捨三郎,《真宗本派本願寺臺灣開教史》,頁97。

78 辜顯榮翁傳記編簒會,《辜顯榮翁傳》(臺北:辜顯榮翁傳記編纂會,1939 年),頁107。

79 大橋捨三郎,《真宗本派本願寺臺灣開教史》,頁98。

80 大橋捨三郎,《真宗本派本願寺臺灣開教史》,頁99。

81 此節之內容取自拙作《日治時期臨濟宗妙心寺派在臺之教育與醫療》第三章第 一節其中有關「佛教與基督教之對照關係」,頁113-118。筆者修改部分內容。

(22)

次,將從在日本本島的佛教、基督教對立,以及入臺後的日本 佛教各派之間的競爭來說明。

1. 日本本島的佛、基對立

1899(明治32)年7月16日的日英條約實施後——「其他國 家亦依照均霑之權利,享有與英國同等之權利,其中特別可 以雜居日本內地,其利害得失……。」82 ——西洋教會各派便 可進入日本本島,除了向本國人傳教亦可向日本人宣揚教義,

此舉引發日本佛教各派警戒。明治政府對西洋教會的態度,是 在「內務省中設置社寺局。對神、佛二道多少加以干涉,但 對基督教幾乎置之度外。」83 ——政府對於基督教與神道、佛 教的態度不一,以及西洋傳教士熱心地向日本民眾傳教,使得 日本佛教界對西洋教會戒慎恐懼。

日本本島之佛、基對立的態勢,在臺灣也發生過。1897(明 治30)年日本接收臺灣兩年後,仍有臺灣人抵抗日本統治,是為 軍政時期。當時在臺灣地區的新聞報導,受總督府管制。其中有 一則消息,是在臺灣的外國傳教士對在臺的日本人說:

余為教誨臺灣土蕃,所以入臺灣島來宣教。但看 到日本人之舉動,驚訝連連。若是如此,首先應 教誨由日本移住在臺的蠻人。84

此消息經由在臺的外國人傳回西歐,再傳至日本,引發了

82 未註撰人,〈三十年以後〉,《正法輪》62號(1897年1月15日),頁4。

83 未註撰人,〈內地雜居の準備如何〉,《正法輪》62號(1897年1月15日),頁 5-6。

84 島田三郎,〈台湾の失政を掩蔽す可からず〉,《太陽》第3卷第16號(1897年 8月5日),頁3。

(23)

島田三郎於《太陽》雜誌發表了〈台湾の失政を掩蔽す可から ず〉(不可掩飾臺灣之失政)一文,除了評論總督府對臺灣施政 之弊端,也引起日本佛教界對基督教的警戒,以及修正對臺灣 人民布教的態度、方式。

繼之,1898(明治31)年10月於東京發生巢鴨監獄之教誨 師 的 問 題 , 信 奉 耶 穌 教 之 東 京 巢 鴨 監 獄 的 新 典 獄 長 有 馬 四 郎 助,將長期擔任入監者教誨之真宗大谷派的4名教誨師,以憲法 規定信教自由之名義,辭退3名,欲另外聘請基督教之教誨師,

此舉引起日本佛教界譁然——「日本之罪犯怎可用外國基督教 傳教士來感化?輿論界不斷地評論」85

基於日本憲法,人民有信教之自由,所以日本佛教無法像 江戶時期因幕府禁止基督教傳教而受有政權的保護。佛教各宗 派互相競爭布教,又有外來之基督教要防堵,還有新領土的臺 灣、韓國的傳教,這是繼明治初期廢佛毀釋後,日本佛教界整 體需面臨的考驗。

2. 臺灣的日本佛教各派之間的競爭

日治時代之前,西洋教會已進入臺灣,日本接收臺灣後,傳 來之宗教則有:神道、日本的佛教各宗派,亦有日籍傳教士宣傳 的基督教派。86 其傳教之方式,多是由教育、醫療著手。1898

85 未註撰人,〈巢鴨監獄署教誨師問題〉,《正法輪》83號(1898年10月10日),

頁31-33。

86 臺灣總督府編,《臺灣事情》昭和 10年版(臺北:臺灣總督府,1935年11 月),頁120-121。日籍傳教師宣傳的教派有:1.日本基督教會,2.日本組合 基督教會,3.日本聖公會,4.日本正教會,5.東洋宣教會日本聖化會,6.救世 軍,7.日本循道宗教會。

(24)

(明治31)年的基督教在臺灣的傳教,《正法輪》之記載如下:

耶穌新教除南部外,北部即淡水、宜蘭、新竹、

苗栗諸縣有63個會堂,8個學校,1施寮院,2名牧 師,60名傳道師,約3千人信徒。此外臺北有6、7 個天主會堂,3、4百名信徒。87

日本佛教各宗派入臺後,除了要面對與基督教的布教抗衡,而佛 教各派之間更是競爭激烈。1898年各宗在臺之布教人員數,以真 宗本願寺派最多,可見該派之積極布教態度,請見〔表一〕。

〔表一〕:1898(明治31)年各宗在臺之開教人員數 (單位:人)

宗派 地名

真宗本派 曹洞宗 臨濟宗 日蓮宗 真宗大谷派

布教師 助勤88 布教師 助勤 布教師 布教師 助勤 布教師 助勤

總計 16 4 7 7 1 1 2 1 2

20 14 1 3 3

資料來源:〈各宗の開教〉,《淨土教報》318號(1898年3月15日),

頁5。筆者整理。

各宗派表面上極為親善友好往來,但細觀內部互相競爭之 醜態,淨土宗出版的《淨土教報》1898年8月曾記載如下:

互相譏諷中傷,甲派利用臺民忌諱食肉娶妻,大 大明示不應信奉乙派。乙派也暴露甲派之內幕,

揭發諸如此類之事……,或賄賂貪官污吏89

87 未註撰人,〈台湾を如何にせん(上)〉,《正法輪》68號(1897年7月15日),

頁5。

88「助勤」為僧階名稱。

89 未註撰人,〈現時教界の一弊害〉,《淨土教報》333號(1898年8月15日),頁1。

(25)

同年年末互相較競之狀況仍然持續,《臺灣日日新報》也有報導 如下:

各宗派相爭相鬥互相猜疑,其醜態暴露於社會,

內地(日本)佛教佔領臺灣以來,各宗各派為布 教接連派遣布教師渡臺,東奔西走南北奔波,其 間偶有發生衝突,為世人所嗤笑。90

可知各宗派在臺灣為了布教之競爭,發生了互鬥之醜態。

(六) 臺灣少年犯罪人數逐年上升

在人口增多、社會轉型追求經濟物質生活的同時,當人民 在不能獲得相對足夠的經濟生活,少年無法有充分的家庭溫暖 生活時,犯罪可能性就會增加。其次,筆者根據總督府之統計 資料來考察少年犯罪狀況。

〔表二〕:1905-1908(明治38-41)年未滿12歲至20歲之犯罪人數

犯罪者年齡 1 +○2 合計

明治38年

1 未滿12歲 8 1 9

84 579

2 13歲〖16歲 72 3 75

3 17歲〖20歲 454 41 495

明治39年

1 12歲〖未滿 9 4 13

99 700

2 13歲〖16歲 74 12 86

3 17歲〖20歲 542 59 601

90 未註撰人,〈各宗親睦會〉,《臺灣日日新報》(1898年12月4日),日刊2版。

(26)

明治40年

1 未滿12歲 7 3 10

113 867

2 13歲〖16歲 95 8 103

3 17歲〖20歲 666 88 754

明治41年

1 未滿12歲 11 1 12

123 768

2 13歲〖16歲 96 15 111

3 17歲〖20歲 550 95 645

資料來源:《総督府統計書》1905-1908(明治38-41)年。筆者整理及繪製。

〔表三〕:1909-1911(明治42-44)年14歲至20歲之犯罪人數

犯罪者 年 齡

臺灣人 日本人 外國人

男 女 計 男 女 計 男 合計

42

14歲以上

未満15歲 30 1 31 0 0 0 0 0 0 30 1 31 15歲以上 691

未満20歲 535 52 587 24 37 61 12 0 12 571 89 660

43

14歲以上

未満15歲 33 3 36 1 0 1 0 0 0 34 3 37 1015 15歲以上

未満20歲 811 69 880 23 49 72 26 0 26 860 118 978

44

14歲以上

未満15歲 46 14 60 2 1 3 0 0 0 48 15 63 1201 15歲以上

未満20歲 925 119 1044 27 44 71 23 0 23 975 163 1138 資料來源:《総督府統計書》1909-1911(明治42-44)年。筆者整理及繪製。

筆者將上列〔表二〕和〔表三〕之數據,整理繪製成〔圖三〕。91

91 1900(明治33)年3月感化法,以8至未滿16歲之幼少年犯罪者為對象。1907

(明治40)年4月改正刑法,未成年者的刑法上,責任年齡以14歲以上,同

(27)

〔圖三〕:1905-1911(明治38-44)年的年幼者至20歲之犯罪人數圖

資料來源:《総督府統計書》。1905-1911(明治38-44)年筆者繪製。

1900(明治33)年3月10日發布感化法92 ,以〔圖三〕之數 據來看,1905-1911(明治38-44)年臺灣的少年犯罪人數增多的 狀況下,可知少年犯罪有增加的傾向。

四、成德學院之成立

日本政府於1907(明治40)年改正感化法,將以往應留置 於懲治場之方式,改成依感化法使其進入感化院。93 翌年11月 日本實施新刑法,但臺灣並無感化院,於是本願寺派注意到有

時廢止懲治場,而未滿14歲之少年由刑法轉移至感化法管理。因此總督府的 統計年齡分級,1905-1908(明治38-41)年,1909-1911(明治42-44)年度 有所更動。因以20歲為切點,所以筆者繪製〔圖三〕:「1905-1911(明治38- 44)年的年幼者至20歲之犯罪人數圖」作為參考。

92 加藤春城,《臺灣敎育沿革誌》(臺北:社團法人臺灣教育會,1939年),頁 1005。

93 加藤春城,《臺灣敎育沿革誌》,頁1005。

579 700

867 768 691

1015

1201

0 500 1000 1500

明38 明39 明40 明41 明42 明43 明44

(28)

成立感化院的必要。

(一) 成立成德學院

1907年改正刑法,「未滿14歲者,不論其犯罪內容,將其 收容至感化院。」94 日本各府縣皆已整備有相當設施之處所,

但因臺灣尚未有此設施,於是總督府也開始研究對此設施之因 應。向來注意感化教育的本願寺派也積極地展開,《臺北成德學 院》對此事之記載如下:

(明治41年)實施新刑法□,即知國家對于少年犯 罪者,不問其責任,務欲另用他法,爾救濟之,其 旨趣既明,於是乎,始有創立感化院之必要。95

當時該派臺北別院之輪番96 旭恢恩「心繫此事,奉本山之 命」97,訪問總督府,確認意向,進行相關調査。98「又得總督 府掌權者之贊助,企劃本學院之創立」。99 同年12月因輪番之 交替,紫雲玄範再度來臺,承接此志業,同僚的原知象也熱心 協助,企劃順利進展。1909(明治42)年3月16日「申請認可財 團法人臺北成德學院之設立,並請願能撥與補助金」。100 4月

94 著者不詳,《臺灣濟生事業一班》(出版地不詳:出版單位不詳,出版年不 詳),頁71。

95 著者不詳,〈譯文〉《臺北成德學院》,頁1。此處採用原書之中文譯文。□為 該文字無法辨識。

96 真宗本願寺派僧侶之高級僧階。

97 著者不詳,〈譯文〉《臺北成德學院》,頁1。

98 大橋捨三郎,《真宗本派本願寺臺灣開教史》,頁99。

99 著者不詳,〈譯文〉《臺北成德學院》,頁1。

100 大橋捨三郎,《真宗本派本願寺臺灣開教史》,頁99。

(29)

將 首 席 教 師 山 田 諦 聽 由 臺 中 監 獄 教 誨 師 調 任 , 負 責 創 設 此 學 院。7月原知象離任,木村助勤來臺接辦,與總督府及臺北廳交 涉,並向熱心的信徒募款。8月21日認可本院設立之同時,下賜 兩千五百圓補助金,22日動工。101 9月15日紫雲玄範於是向總督 府提出申請「有關設置臺北成德學院之財團法人之文件」其中 有關資產費用,其文如下:

資產調查

一金貳千三百圓 現在金額 細項

金壹仟圓 本派本願寺第一回寄贈金 金壹仟参百圓臺 臺北別院熱心信徒的捐贈金102

成德學院的屋舍於10月20日落成,同月29日先收容臺北廳的一 位不良少年並且開院啟用。103 1910(明治43)年末,學員增至 11名,於是本願寺派與總督協議,在手島檢察官長等人之幫助 下 , 從 臺 北 廳 下 捕 鼠 賠 償 金 中 捐 贈 壹 千 圓 , 作 為 講 堂 教 場 一 棟、院生及負責教師之住屋一棟、廚房浴室一棟之三棟建築物 的費用,1911(明治44)年1月9日動工,4月10日完工。104 1913

(大正2)年3月獲得藤田慈惠基金捐贈四千七百圓,於是增蓋 兩層的煉瓦屋舍,作為教室、辦公室、接待室。105

101 著者不詳,〈譯文〉《臺北成德學院》,頁2。

102〈財團法人臺北成德學院ノ設置ヲ許可ス〉[公文類纂]三六卷ノ二二,《臺 灣史料稿本》(出版地不詳:臺灣總督府史料編纂會,1909年)。

103 著者不詳,〈譯文〉《臺北成德學院》,頁2。

104 著者不詳,《臺北成德學院》,頁3。

105 著者不詳,《臺北成德學院》,頁3。

(30)

〔圖四〕:臺北成德學院之地籍資料

資料來源: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2013年1月筆者查閱。

(二) 成德學院之授課內容

普通教育多是認識萬物,修得學術、技藝成為謀生的技能。

宗教是依其教義修身養性,要求自我的行為舉止,培養正確的高 潔道德人格。醫院有醫生,學校有老師,感化教育雖然是教育的 一分科,但是其特殊性在於培養心性之正確觀念。日籍院生與臺 籍院生之不良行為無甚差異,「日生入院前多為竊盜,而臺生除 竊盜外,亦有賭博行為。唯日生中,智能遲緩者多,臺生大 多敏慧。」106 所以需要引導這些少年有正確的價值觀,教導行 為向善,並培養一技之長。

感化教育的最大要素在於神、自然、人。107 該院之規則可

106 著者不詳,〈譯文〉《臺北成德學院》,頁5-6。

107 菊池俊諦,《感化教育》〈附錄〉(東京:教育研究会,1923年),頁65。

收 用

臺 北 成 德 學 院 右 登 記

(31)

分 第 一 章 總 則 、 第 二 章 職 員 、 第 三 章 入 院 及 退 院 、 第 四 章 教 育、第五章院生心得、第六章休假日、第七章衛生、第八章給 與棉被衣服等、第九章雜則。108 除第四章的學科教育外、應注 意第一章總則的第三條——「本院依佛教主義,教導以德育為 重點,且實行國民必須的教育。」109,其內容如下:

德 育 依 佛 教 主 義 作 為 綱 領 , 以 克 己 、 勤 勉 、 正 直、同情、清潔為標語。然而最終將其歸一至佛 教而為佛教主義。故重禮拜,每朝院生聚集於佛 殿、讀經、禮拜。有時訓話,日常講說佛陀之功 德,期待逐漸提升敬虔之心念。院生中若有過,

則陪伴於佛殿前,靜靜教化, 使該生懺悔改過,

未曾於眾人面前叱責以加體罰,應可確見效果。110 救助不良少年的一方法是,將他們移至良好清幽的環境,

懇切教化親切地引導,111 終始顯示良好模範:勤勞不可鬆懈、

要求自我、不畏強勢能夠堅持正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對人 有同理心、衣著要整齊乾淨。院生拂曉以振鈴起床、洗面、掃 除 結 束 後 , 六 時 三 十 分集 合 於 佛 殿 。 正 裝 面 向阿 彌 陀 佛 像 , 禮 拜 讀 經 約 二 十 分 鐘 後, 七 時 開 始 朝 食 。 真 宗本 願 寺 派 奉 祀 阿彌陀佛 ,主要課誦經典為《阿彌陀經》、《觀無量壽經》。112 有犯錯學生則帶至佛殿前,教師一同陪伴,以佛教慈善之教義

108 著者不詳,《臺北成德學院》,頁32-38。

109 著者不詳,《臺北成德學院》,頁32-38。

110 著者不詳,《臺北成德學院》,頁5。

111 留岡幸助,《社会と人道》,頁684-685。

112 平安専修学院編,《仏教各宗大意》下巻(京都:興教書院,1926年),頁 98。

(32)

和善地教導,讓學生可以改過向善。給與少年自尊,不辱罵、

不體罰。

隨著入院學生數的增加,亦增加教師——「本願寺僧侶二 名直接擔任教師、臺籍教員三名」。113 1913(大正2)年5月14 日《臺灣日日新報》有記載院生的生活:

上午全為學科時間,八時至十一時學習修身、漢 文、算術、寫字、說話方式、唱歌、讀頌方法、

作文、體操。將學生分一、二年級及三、四、五 年級,於二教室分開教授。114

中午十一時開始準備午餐。午飯後下午一時至五時為農業 或手工技藝之時間。讓學生割草,也在養豬場飼養兩頭豬。教 學生作竹藤手工藝,專門練習製作椅子,已經完成的有「辦公 用椅子4張、圓椅子10張、睡椅1張、有手把的椅子2張、學生 椅子五張。」115 學生做的椅子獲得好評,如「錫口(松山)、

南港、水返腳(汐止)各處人士持續購買,今年開始教授製 作藤椅以來,至今9月已經完成40張。」116。農業主要以種稻 及植桑,讓院生共同親手確實耕作 ,漸有豐收。117 因收容之 目的為「以感化遷善為主」、讓學生反省後,學力優秀者使其 進入錫 口公學 校就 讀。「為了 出院 後 能獲 得生 活食 糧, 所以 讓學生學習農業、手工業之技藝。」118 除了讓學生學習一般

113 未註撰人,〈臺北成德學院〉《臺灣日日新報》(1913年5年14日),日刊2版。

114 未註撰人,〈臺北成德學院〉《臺灣日日新報》(1913年5月14日),日刊2版。

115 同註114。

116 未註撰人,〈藤細工と實習〉《臺灣日日新報》(1913年9月24日),日刊7版。

117 未註撰人,〈成德學院落成式〉《臺灣日日新報》(1919年3月9日),日刊7版。

118 同註117。

(33)

學校的學問知識外,感化學生心性向善中,更訓練學生能有一 技之長。

六時吃晚飯,二十五名院生分二家族,第一家族12人,第 二家族15人。119 之後因院生人數增多,則分成三家族,教師為 族長,擔負家長的責任,共同起居生活,讓院生感覺有家庭的 溫暖。120

(三) 成德學院的教育成果

當初在設立該院時,臺灣人覺得是一種監獄,隨著監護者 的認知有所改變,讓不正行為之少年入院接受感化教育,因此 入院人數逐年增加。由此可知成德學院的感化教育,漸為臺灣 人接受121 。當初成立時因內外設備均不完全,延至1910(明治 43)年3月26日才舉行開院式,122 院長紫雲玄範提到,「目前學 生有4名,有愈益增加之可能,超乎意外成績很好」。123 1910 年10月 29日於該院 舉行創院兩周年紀念典 禮,當時《臺法月 報》報導如下:

……於該會場讀經後,紫雲院長致詞,典禮結束 後(來賓)一同參加餘興節目,院生20名進行奪 旗、提燈籠、拔河、源平合戰(遊戲名稱)等之

119 同註114。

120 著者不詳,《臺北成德學院》,頁6。

121 同註117。

122 著者不詳,《臺北成德學院》,頁2。

123 紫雲贊事談,〈臺灣開教談〉,《教海一瀾》469號(1910年4月1日)。感謝中 西直樹教授提供史料。

(34)

競賽。……該院目前規模雖小,但其事業效果顯 著,將來應可大有發展。124

1911(明治44)年《臺法月報》記載院生有「日籍1人、臺 籍10人,合計11人。年齡為10-18歲之男孩。」125 原本收容15 人,1911年度擴張至25人。126 成德學院的老師每月依據院生的 學業及行為進行成績審查,每三個月在教師審查會議後,呈報 院長並裁決。依其成果分成三等:一、感化實績顯著者(分一 級到三級)。二、感化實績稍微顯著者(分四級到六級)。三、

感化實績不顯著者。其中成績一級者,稟報總督府後,再讓該 生真正出院,是為畢業。127 根據《臺北成德學院》1915(大正 4)年之記載:

院生71名,感化成績優良而出院者9名,暫時出院者 7名,共16名。因病出院者1名,至終感化無望命其 退院者1名,擅自出院者11名,現有院生41名。128

約有近六成的少年表現優良而出院,可說成德的感化教育是有 顯著的好成績。

筆者根據資料將1909-1920(明治42-大正9)年入院人數列 表如下:

124 未註撰人,〈成德學院紀念式〉,《臺法月報》第5卷第11號(1911年11月20 日),頁102。

125 未註撰人,〈成德學院近況〉,《臺法月報》第5卷第6號(1911年6月22日),

頁110-111。

126 同註125,頁110。

127 著者不詳,〈譯文〉《臺北成德學院》,頁8-9。

128 著者不詳,〈譯文〉《臺北成德學院》,頁12。此書未註明出版年代,筆者根 據該書內容之數據記載至大正3年,所以研判應是1915(大正4)年以後出 版的。

(35)

〔表四〕:成德學院之入院人數1909-1920(明治42-大正9)年 時 間 入院

人數 細 項 1909(明治42)年10月(開院) 2名

1910(明治43)年 6月11日 6名 臺灣人5名、日本人1名 9月13日 11名

1911(明治44)年 4月 6日 12名 10月30日 20名

12月19日 22名 臺北 3名、臺南 8名、桃園 2 名、嘉義4名、新竹2名、臺 中2名、阿緱(屏東)1名、最 年少者9歲、最年長者18歲 1912(明治45)年3月15日 22名

1913(大正2)年3月19日 25名 5月 8日 28名 8月23日 26名 1914(大正3)年4月24日 31名 8月 7日 34名 1915(大正4)年6月 4日 40餘名 1916(大正5)年1月21日 43名 1919(大正8)年3月 9日 29名 1920(大正9)年7月 4日 38名 11月4日 36名

資料來源:《臺灣日日新報》1909-1920(明治44-大正9)年。筆者整理。

由〔表四〕可知由開院到1914(大正3)年院生人數一直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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