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傳大學 2013 年「網路教學與課程設計學術研討會」
實施計畫
一、 計畫依據
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 101 年 8 月 9 日台中(三)字第 1010129094C 號令修正 發布之「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術研討會作業要點」辦理。
二、 研討目的
研討會之目的如下:
(一)探討網路教學與課程設計,擬對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所重視的有效教學、
補救教學、差異化教學的理論、實務、方法、內容、成效與挑戰有所助益。
(二)分享網路教學及課程設計的知能,以提升師資培育機構師生、相關實務 工作者或各界人士對有效教學、補救教學、差異化教學的知能。
(三)促進師資培育機構師生或相關實務工作者,瞭解偏鄉及離島地區中、小 學學生透過網路學習的優點及所面臨到的問題與挑戰。
(四)強化中小學教師的教師專業發展。
三、 邀請對象與人數
(一) 邀請對象:
1. 應用網路教學與課程設計來幫助有效教學、補救教學、差異化教學的學 者、專家、研究生與實務界人士。
2. 師資培育機構(師範院校及大學校院教育學程或教育相關系所)教師。
3. 全國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教師會、家長會。
4. 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實習學生及師資生。
5. 關注此議題的各界人士。
(二) 預計參加人數:
預計參加人數為 100 人,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四、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 教育部
(二) 主辦單位: 銘傳大學
(三) 承辦單位: 銘傳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四) 協辦單位: 銘傳大學教育研究所、銘傳大學資管學系、銘傳 大學資訊網路處、桃園縣立大園國際高中、台北市立中崙高 中、台北市私立復興實驗高級中學、桃園縣幸福國中、桃園縣 大崗國小。
五、 時間與地點
(一) 日期:2013 年 6 月 22 日(星期六)
(二) 地點:銘傳大學基河校區 J616 會議室(臺北市基河路 130 號 6 樓) 六、 研討方式、內容與研習時數
(一) 研討方式與內容
1. 專題演講:分別邀請國立中央大學網路學習科技研究所的陳攸華講座 教教授,及國立交通大學教育研究所暨師資培育中心的周倩講座教授 做兩場各 90 分鐘的專題演講。
2. 論文發表一及二的主持人:分別邀請桃園縣立大園國際高中的鍾鼎國 校長,及台北市立中崙高中的謝念慈校長。
3. 論文發表一及二的評論人:分別邀請國立台灣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教授 兼教學組組長徐式寬副教授,及銘傳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所的蔡家文副 教授。
4. 論文發表:公開徵稿,並經校外審查機制,遴選六篇論文。
5. 綜合討論:由本校教育研究所所長張國保副教授,及本中心主任沈佩 蒂教授擔任主持人,透過與會人士的參與及互動,分享網路教學及課 程設計之相關理論及實務,期望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所重視的有效 教學、補救教學、差異化教學帶來更佳的成效。
6. 編印研討會論文集:將專題演講、論文發表、綜合討論編印成研討會論 文集及電子檔,公開於教育部指定之網站及本校全球資訊網網頁。
(二) 研習時數
本校於收到教育部核定補助之公文後,上網登錄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 訊網(http://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並依「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進 修研習活動使用管理規定」登錄研習活動及採計教師研習時數。
七、 預期效益
期望達成下列預期效益:
(一) 學術界、中小學校長/教師、教師會、家長、師資培育機構師生或相關實 務工作者,能重視網路教學及課程設計,對有效教學、補救教學、差異 化教學能有所助益。
(二) 網路教學及課程設計能幫助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所重視的有效教學、
補救教學、差異化教學的推動。
(三) 師資培育機構師生或相關實務工作者,能瞭解弱勢學生及偏鄉及離島 地區中、小學學生透過網路學習的優點及所面臨到的問題與挑戰。
(四) 對中小學教師的教師專業發展有幫助。
八、 議程(如附件一)
九、 論文徵稿
本研討會須以論文全文投稿,以電腦橫打,全文長以一萬字左右為原則,含中
英文摘要、圖表、文獻以不超過25 頁(A4),並依照 APA 格式撰寫(範例如附 件二)。稿件採線上投稿方式,依照下列時程辦理並請檢附投稿者基本資料
(如附件三):
一、論文全文截稿日期 102 年 5 月 1 日 二、論文全文審查結果通知 102 年 5 月 20 日 三、論文全文修正寄回截止日期 102 年 6 月 1 日
四、參與研討會報名 採線上報名,102 年 2 月 20 日起至 6 月 20 日 止,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報名,全 程參與者依規定核發7 小時研習時數。
歡迎對本研討會議題有興趣者踴躍投稿。
十、 報名方式
請於102年6月20日前利用線上進行報名,主辦單位將依報名先後次序受理,並 以電子郵件通知報名結果,以利參加人員據以辦理相關請假及差旅事宜。
十一、聯絡方式
(一) 連絡人:銘傳大學師資培育中心黃宜珍小姐
(二) 電 話:(03)350-7001 轉 3282
(三) 傳 真:(03)359-3887
(四) E-mail:[email protected]
(五) 地 址:桃園縣龜山鄉德明路 5 號
(六) 計畫網址:http://www.mcu.edu.tw/department/educlass/
附件一
2013 年「網路教學與課程設計學術研討會」議程
日期:102 年 6 月 22 日(六) 地點:基河校區 J616 會議廳(臺北市基河路 130 號 6 樓)
時間 內容
主持人/主講人
08:40-09:00 20’ 報到
09:00-09:10 10’
開幕式 李 銓教授(銘傳大學校長)
張國保副教授(銘傳大學教育研究所所長) 沈佩蒂教授(銘傳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主任)
09:10-10:40 90’
論文發表一
主題:網路教學及課程設 計相關主題
主持人:鍾鼎國校長(桃園縣立大園國際高中校長) 評論人:蔡家文副教授(銘傳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所 副教授)
發表人:審稿後決定 主 題:同左
發表人:審稿後決定 主 題:同左
發表人:審稿後決定 主 題:同左
每篇發表 15min,綜合研討 15min 10:40-10:55 15’ 茶敘
10:55-12:25 90’
專題演講
講 題:網路教學及課程 設計相關主題
主持人:呂木琳講座教授(銘傳大學教育暨應用語文 學院院長)
主講人:陳攸華講座教授(國立中央大學網路學習 科技研究所講座教授)
12:25-13:25 60’ 午餐 13:25-14:55 90’ 專題演講
講 題:網路教學及課程 設計相關主題
主持人:待邀請
主講人:周倩講座教授(國立交通大學教育研究所暨 師資培育中心講座教授)
14:55-15:10 15’ 茶敘
15:10-16:40 90’
論文發表二
主題:網路教學及課程設 計相關主題
主持人:謝念慈校長(台北市立中崙高中校長)
評論人:徐式寬教授(國立台灣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教授兼教學組組長)
發表人:審稿後決定 主 題:同左
發表人:審稿後決定 主 題:同左
發表人:審稿後決定 主 題:同左
每篇發表 15min,綜合研討 15min
16:40-17:10 30’ 綜合討論與閉幕式 張國保副教授(銘傳大學教育研究所所長)
沈佩蒂教授(銘傳大學師資培育中心主任)
附件二
論文投稿格式
一、 論文以 APA 格式撰寫,以 word 系統編輯,中、英文不限。
二、 版面之邊界請不必更改 (上、下各 2.54cm;左、右各 3.17cm),中、英文字體分別 為 12 號標楷體、Times New Roman,採單行間距。
三、 編排方式依序為論文名稱(標題字粗體對齊中線,並放大至 16 號,中文題目後 需加英文題目譯名,若以英文撰寫,則不需加中文譯名),(空一行),作者,
任教或就讀學校(對齊中線,中文姓名、服務或任教學校請務必以中文全名表 示),(空一行),中、英文摘要及三至五個關鍵詞。
四、 論文內容以6,000 字為限,含中、英文摘要、圖表、參考文獻及附件等。
五、 論文內容之節與節間空ㄧ行。
六、 請勿插入頁碼、外框、框線、頁首及頁尾。
七、 論文格式範例:
論文名稱(標楷體粗體置中,字型 16)
作者姓名,任教或就讀學校(標楷體置中,字型 12)
(兩位以上以頓號間格並註明*號以示任教或就讀學校) 聯絡人E-mail (Times New Roman 置中,字型 12)
中、英文摘要(標楷體置中、粗體、字型 12)
關鍵字:標楷體、內容字型12 號 (以頓號間隔)、按第一個字筆劃或英文字母順序排列 內容字型 (標楷體、Times New Roman、字型 12)
內文文章大標題(標楷體、粗體、內容字型 14 號置中,大標題前加入一、二等號碼表示)
內文文章次標題 (標楷體、粗體、內容字型 12 號,次標題前加入(一)、(二)等號碼表示) 內文文章小標題 (標楷體、內容字型 12 號,小標題前加入 1.、2.等號碼表示)
內文內容字型 (標楷體、Times New Roman,字型 12)
附件三
2013 年「網路教學與課程設計學術研討會」議程
投稿者基本資料表
第一位作者姓名: 第一位作者職稱:
第一位作者任教或就讀學校
第二位及以下作者姓名: 第二位及以下作者職稱:
第二位及以下作者任教或就讀學校
論文題目 (中文)
第一位作者 電話
(O) (H) (手機)
第一位作者 傳真
第一位作者 Mail
第一位作者 通訊處
備註 □ 本篇論文未發表於其他刊物或抄襲他人作品,若有侵犯他人版權,
由作者自行負責。
民國 年 月 日 請將本投稿者基本資料表、 論文電子檔 於民國102 年 5 月 1 日 前以附加檔案方式 e-mail 至 [email protected],並請來電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