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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屆「旺宏科學獎」競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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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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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新竹科學園區力行路 16 號 www.mxeduc.org.tw 電話:03-6663168 傳真:03-6663169

第十九屆「旺宏科學獎」競賽辦法

競賽宗旨

財團法人旺宏教育基金會為培育科技人才,啟發全國高中及高職學生對自然科學與應用科學 的興趣,鼓勵高中生探索科學的精神與創造發明的潛力。

競賽題目

作品題目自選。作品依審查類別共分為: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數學、電子電機、

機械、資訊等八組審查。

作品名稱請比照正式論文形式,應與內容相符且能表達其作品內涵,避免花俏之字眼,必 要時評審得修改題目。

參賽資格

*僅限個人參賽,以全國高中及高職在校學生為限,每人每屆限參賽乙件作品。

*限指導老師乙名,且指導老師需為現任高中、職老師。

(如具特殊情況,請至少於報名前 2 個月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評審標準

以高中、職程度為基礎自由發揮想像力與創造力完成之作品。

競賽時程

*報名時間:109 年 3 月 1 日(日)至 109 年 5 月 31 日(日)止。

*決賽入圍通知:109 年 7 月 15 日(三)於基金會及科學獎活動網站公佈佳作及決賽入圍名單。

*成果報告書繳交時間:109 年 9 月 1 日(二)前繳交作品摘要、作品成果報告書、決賽簡報 PPT 檔。

*決賽時間:109 年 9 月 19 日(六)~20 日(日)舉行。

*頒獎典禮:109 年 11 月 14 日舉行頒獎典禮暨作品發表。

評審辦法

*初賽

以創意說明書作為評審依據,採書面資料進行評審,由評審評選入圍作品。

*決賽

1. 決賽以現場口頭簡報方式進行,現場簡報 15 分鐘,評審口試 15 分鐘;決賽成績由全 體評審委員評定得獎名次。

2. 如有研究成品,需攜至現場展示審查;若作品無法攜至決賽會場展示說明,需保留所有 紀錄,評審得視實際需要要求提供,或至研究室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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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方式

*初賽獎勵:

評選不超過 20 名入圍決賽作品及不超過 80 名佳作作品。

1. 佳作獎勵:佳作學生及指導老師各可獲得獎學金新台幣 5,000 元及獎狀。

2. 入圍獎勵:為使入圍隊伍針對「創意說明書」內容進行後續研究,使「成果報告書」內 容較「創意說明書」更為精進及完整,特別提供入圍學生及指導老師每人最高新台幣 20,000 元之研究補助金。

*決賽獎勵:

獎項 獎勵說明

旺宏獎 獲獎座、獎狀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每年新台幣120,000元。

金牌獎 獲獎座、獎狀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每年新台幣100,000元。

銀牌獎 獲獎座、獎狀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每年新台幣50,000元。

優等獎 獲獎座、獎狀及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獎學金,每年新台幣25,000元。

學校獎 當屆獲獎積分前三名學校獲頒獎狀並依積分頒發獎金。

校長獎 當屆獲獎積分前三名學校校長獲頒藝術家設計獎座。

指導老師特殊 貢獻獎

指導老師獲獎作品累計積分達24分,可獲頒獎金三萬元及獎狀乙張。

達標後剩餘積分可持續累計於下屆頒獎典禮時頒發。

以上獲獎同學皆可獲得科學獎五位召集委員共同具名之推薦信函,以及獲獎作品評語,協 助同學進行申請大學推甄作業。

※ 旺宏獎作品需遠優於金牌獎,可從缺。

※ 獎學金於就讀大學或技術學院後,需以完成註冊之學生證及成績單發放,若於高中就學期間多 次參加旺宏科學獎並入圍獲獎,就讀大學或技術學院期間以領取最高獎學金乙份為限。

※ 獲獎同學之指導老師可獲得獎狀及獎座乙份。

※ 參加決賽後若未獲得優等以上獎項,等同佳作,學生及指導老師各可獲得獎學金新台幣 5,000 元及獎狀乙份。

※ 學校獎、校長獎及指導老師特殊貢獻獎積分計算方式為旺宏獎 12 分、金牌 8 分、銀牌 6 分、

優等 4 分、佳作 2 分,每 1 分可獲得獎金新台幣 1,000 元。

*參賽證明書:凡於規定繳件時間內完成創意說明書繳交之參賽同學,可上網申請參賽證明。

*旺宏科學推動獎:遴選乙位熱心帶隊參賽推動科普教育之當屆指導老師,於頒獎典禮公開 表揚並頒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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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及作品繳交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 http://www.mxeduc.org.tw/ScienceAward

* 報名繳交項目:於 109 年 5 月 31 日(日)前完成報名及資料上傳。

1. 於報名截止日前至旺宏科學獎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及繳交「創意說明書」。

2. 創意說明書需包括:研究題目、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參考資料。請以中 文或英文書寫,字數以 20 頁內 A4 為限,可提供附錄,附錄頁數不限。請轉存成 pdf 格式上傳至當屆旺宏科學獎網站。上傳完成後請再次登入確認上傳成功。

* 決賽繳交項目:於 109 年 9 月 1 日(二)前上傳至旺宏科學獎網站,郵寄資料以郵戳為憑。

1. 成果報告書需包括:研究題目、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過程、結論、討論及應用、

參考資料。請以中文或英文書寫,字數以 30 頁內 A4 為限,可提供附錄,附錄頁數不 限。請將檔案轉存成 pdf 格式(限 5MB 以內),上傳至旺宏科學獎網站,並雙面列印,

郵寄十五份成果報告書至主辦單位。

2. 現場簡報 powerpoint 檔案,限 30 頁/ 5MB 以內,上傳至旺宏科學獎網站。

3. 作品摘要文字限 800 字(可另加圖片說明) Email 予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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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 報名資格:

1) 報名時已獲國際或全國性科學競賽各領域前三名之作品,不得以同樣作品參賽。

2) 參賽同學於報名期間,需為台灣地區高中職在學學生 (競賽日期依主辦單位官方 網站公佈日期為準)。

3) 已領有補助款之專案不得參加,並請於報名時提供相關資料,若有發現以上情事,

將取消參賽及受獎資格。

2. 參賽作品如有抄襲、研究成果不實、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其他相關法令規定 者,一律取消參賽及受獎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3. 入圍決賽之作品,參賽同學若未出席決賽以棄權論,將無法領取入圍獎勵及獎項;主 辦單位將由決賽作品中,評選出旺宏獎、金獎、銀獎、優等及佳作等獎項,依評審意 見及作品水準,必要時得增加隊數或從缺。

4. 旺宏科學獎秉持匿名參賽原則,所有參賽同學之作品(包含決賽簡報)以及照片、圖檔、

影音資料內容、檔名等,均不得使用學校 LOGO 或提及學校名稱、指導老師姓名,

或可明顯推測校名之相關訊息。

5. 所有參賽作品需遵循以下研究安全規範:

1) 參與旺宏科學獎作品於實驗過程中,不得使用劇毒性、爆炸性、放射性、致癌性 或引貣突變性及麻禁藥。

2) 從事生物專題研究時,需說明依法取得之生物來源,並需取得在校生物教師許 可,以不虐待生物為原則。

- 以脊椎動物為研究對象時,需以合法之方式取材,瞭解研究動物之目的在促進 動物生存,並且在研究過程中給予動物適當照顧,且不得進行任何足以使動物 受傷害或死亡之教學或實驗。

- 以人類為研究對象時,必須符合醫療法之規定,且須在不影響人類生理、心理 及不具危險性之前提下從事研究,並出具必要之證明文件。

- 以遺傳基因重組為研究對象時,須符合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改制為科技部) 頒行『基因重組試驗手冊』之規定,並出具必要之證明文件。

- 不得從事生物安全第二等級(BSL-2)(含)以上有害微生物及危險性生物之研究。

6. 參賽同學繳交之創意說明書及成果報告書將不退還,主辦單位擁有公開於旺宏科學獎 網站之權益,或將作品內容摘要製作成相關文宣刊物。

7. 獎學金於註冊完成後,憑每學期學生證註冊章於固定日期統一申請發放。請參考旺宏 科學獎獎學金申領網站公告。每次領取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含),將依國 稅局規定扣繳 10%之所得稅。獎學金限於畢業後兩年內領取完畢。

8. 參賽者作品之專利權由參賽者所有,但旺宏電子(股)公司擁有優先議約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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